违反城排水许可规定处罚制度

违反城排水许可规定处罚制度
违反城排水许可规定处罚制度

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规定处罚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供排水处

责任人:承办人(A、B)、市排水处相关人员、副处长、处长、主管副局长

二、处罚权力行使依据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第六条和第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超过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规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违反规定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堵塞城市排水管网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的;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污水的;其他损害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的;在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户不按照城市排水规划等有关要求,不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

三、处罚范围和标准

(一)处罚范围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第四条的规定: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二)处罚标准

(见附件2)

四、处罚程序

(一)立案

1.立案条件:有违反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行为的事实;

2.立案程序:排水管理处承办人(A、B)对违法材料进行审查,经排水管理处承办人(A、B)复核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需要查处的案件,填写《排水行政处罚登记表》,经排水管理处处长审核后报局供排水处,经主管局长签批;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处长审核后报局供排水处,经主管局长签批,不予立案;

3.立案时限:自检查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交办等的排水违法案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

(二)调查取证

承办人(A、B)组织不少于2人进行调查取证,撰写《排水行政处罚意见书》,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副处长审核、处长签批后送局供排水处和局政策法规调研处审查。

(三)审查

局供排水处会同局政策法规调研处对排水管理处报送的《排水行政处罚意见书》、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对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调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的,退回排水管理处补充调查或者重新调查。排水管理处将补充调查或者重新调查后的案件材料重新申报。

(四)告知、复核与听证

1.拟实施行政处罚的,由承办人(A、B)起草《排水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告知书》;对排水违法行为拟作出责令停排或者使用、吊销排水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处罚决定的,由承办人(A、B)起草《排水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告知书》;

2.承办人(A、B)所起草的告知书经局政策法规调研处审核后,报局供排水处,经主管局长审批。经批准后,排水处制发《排水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告知书》,有排水管理处将其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的,由排水处进行复核。依法需要听证的,排水处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听证于10日内完成。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五)审议与决定

审查终结,承办人(A、B)提出处理意见,经承办人(A、B)审核、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条件,应由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六)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承办人(A、B)起草《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局政策法规调研处审核后报主管副局长签发。局供排水处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于7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七)执行

对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局供排水处处牵头,局政策法规调研处配合,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结案归案

承办人(A、B)将结案的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五、处罚决定时限

排水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24天内作出处理决定。听证、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上述时限,经主管副局长批准,由局政策法规调研处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可以延长办案时限,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继续延长时限的,报经市法规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

六、公开公示

本制度原文及相关材料示范文本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门

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71049107.html,)长期公布。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该网站上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监督检查

执行《齐齐哈尔市建设局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八、责任追究

执行《齐齐哈尔市建设局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件:1.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规定处罚工作流程图

2.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规定处罚具体裁量标准

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规定处罚工作制度

发现违法事实

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立案 调查取证

2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开展调查

不需处罚 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不需处拟处罚 构成犯罪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送达处罚事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拟处罚事

实、理由和依据 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3日内提出听证 要求听证3日内业务科室告

知法制科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放弃听证或

超期未提出

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情节复杂的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

举行听证会,7

日前通知当事人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7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提出初步意见

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 结案

执行;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出具统一收据

网上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规定处罚具体裁量标准

序号违法行为

法定处罚

标准

具体情形具体裁量标准处罚依据

1 未取得城市排

水许可证书,

向城市排水管

网及其附属设

施排放污水;

由排水管理部

门给予警告,责

令限期改正,并

可处以1万元

以上3万元以

下罚款。

未取得城市排

水许可证书,

向城市排水管

网及其附属设

施排放污水;

由排水管理部门

给予警告,责令

限期改正,并可

处以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罚

款。

《城市排水许

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规

2 超过城市排水

许可证书有效

期限向城市排

水管网及其附

属设施排放污

水;

由排水管理部

门给予警告,责

令限期改正,并

可处以1万元

以上3万元以

下罚款。

超过城市排水

许可证书有效

期限向城市排

水管网及其附

属设施排放污

水;

由排水管理部门

给予警告,责令

限期改正,并可

处以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罚

款。

《城市排水许

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规

3 违反城市排水

许可证书规定

的内容,向城

市排水管网及

其附属设施排

放污水

由排水管理部

门给予警告,责

令限期改正,并

可处以1万元

以上3万元以

下罚款。

违反城市排水

许可证书规定

的内容,向城

市排水管网及

其附属设施排

放污水;

由排水管理部门

给予警告,责令

限期改正,并可

处以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罚

款。

《城市排水许

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规

4 向城市排水管

网及其附属设

施排放剧毒物

质、易燃易爆

物质和有害气

体等;

由排水管理部

门给予警告,责

令限期改正,并

可处以1万元

以上3万元以

下罚款。

向城市排水管

网及其附属设

施排放剧毒物

质、易燃易爆

物质和有害气

体等;

由排水管理部门

给予警告,责令

限期改正,并可

处以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罚

款。

《城市排水许

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规

5 堵塞城市排水

管网或者向城

市排水管网及

其附属设施内

倾倒垃圾、渣

土、施工泥浆

等易堵塞物;

由排水管理部

门给予警告,责

令限期改正,并

可处以1万元

以上3万元以

下罚款。

堵塞城市排水

管网或者向城

市排水管网及

其附属设施内

倾倒垃圾、渣

土、施工泥浆

等易堵塞物;

由排水管理部门

给予警告,责令

限期改正,并可

处以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罚

款。

《城市排水许

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规

文档企业规章制度不合法的法律责任模板

文档企业规章制度不合法的法律责任企业规章制度不合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 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制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 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个用人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用

于明确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这既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劳动合同法和其它相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如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如果某一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职工每天必须工作十小时,则这一规定就是违法的;再如,劳动法的规定,也是违法的。 二是在程序方面,用人单位制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 四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遵守以下三个程序:(1)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2)在规章制 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 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工会和劳动者提出的意见, 经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3)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 用人单位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上述程序确定了用人单位制定的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法定程序, 体现了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原则。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了这三个法定程序, 如拒绝让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拒绝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不进行公示或者不告知劳动者等则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是违法的。这里要说明两点: (1)程序守法是 现代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 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实体内容是正确的、合法的, 但如果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作出, 则也是违法的。(2)

用人单位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权

用人单位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 规定罚款权 作者:吕炎焱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的规定,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那么,用人单位的这种罚款的行为是否合法?用人单位能否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是否拥有对员工罚款的权利?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罚款只能由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用人单位无权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罚款,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剥夺公民的财产权。因此,罚款属于财产罚的范畴。依照《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各用人单位无权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除非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其次,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废止,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 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共七项)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一)……(七)”。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也是参照了这两条规定在其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这种做法被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然而,国务院 2008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6号)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代替,《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种类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种类

————————————————————————————————作者: ————————————————————————————————日期: ?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种类:警告 处罚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处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3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职业处罚类别:罚款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 处罚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 5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记录或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八条 6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山西省职工劳动权 益保障条例第三十四条 7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山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 条;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四条 8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山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四条 9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处罚种类:罚款处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3条;山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27条10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3条;山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27条11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者

2020年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检讨书_检讨书_范文大全

2020年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检讨书_检讨书_ 范文大全 敬爱的老师: 我却没有把学校和老师的话放在心上,没有重视老师说的话,没有重视学院颁布的重要事项,当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应该把老师说的话及学院颁布的纪律紧记在心。对不起,我错了! 我知道,老师对于我的犯学院规章制度也非常的生气。我也知道,对于学生,不违反纪律,做好自己的事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如今,犯了错误,我深深懊悔不已。我会以这次违纪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种行为给学院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破坏了学院的管理制度。在同学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个别的同学的效仿,影响年级纪律性,对学院的纪律也是一种破坏。意识到对于安全责任的忽视也是对自己对家长的一种不负责任。 每一个老师都希望自己的学生做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形象。每一个同学也都希望学院给自己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来学习,生活。包括我自己也希望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是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靠的是大家来共同维护来建立起来的,而我自己这次却犯了错误,去破坏了学院的良好环境,是很不应该的,若每一个同学都这样犯错,那么是不会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形成。在此我真诚地接受批评与教育。 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自己还是很想好好学习的,学习对我来是最重要的,对今后的生存,就业都是很重要的。希望老师,同学们能给予我一个做好学生的一个机会,我会好好改过的,认认真真的去学习,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会好好学习,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无论在学习还是在别的方面我都会用学院的纪律来严格要求自己。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 1

关于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处罚规定

关于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于50—200元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1.随意打听他人工资收入情况和泄漏自己薪资情况的; 2.在公司范围内向同事鼓吹任何政治理论或对公司进行诽谤性演说; 3.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的; 4.对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抵触情绪造成不良影响的; 5.无工作需要,喝酒或醉酒上班的; 6.工作消极,有抵触情绪,延误工作的; 7.工作期间借外勤为名,外出办私事的; 8.占有公司少量财务,尚不构成侵占的; 9.因疏忽大意,致使公司财务遭受损失或丢失,损失不大的; 10.向他人透露财务管理机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11.出言不逊,打骂他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对下属人员散布谣言、攻击他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制止的; 13.职务变动拒不交接工作,对合理安排的工作进行推托或不服从的; 14.有意挑拨上下级关系和同事关系的; 15.辱骂上司及同事的,或有其他不利于团结的行为的; 16.在上班期间串岗、离岗、玩手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于100-500元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2.上班期间发现睡觉。 3.指令他人违反安全规定或违规冒险作业的; 4.恶意中伤他人或散布谣言、诽谤、诋毁他人的; 5.过失引起火灾或未按规定锁门,致使公司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6.主管人员管理不严,致使下属骗取公司财务,或携款逃走的; 7.擅自复印公司机密文件或让他人随意翻看机密文件的; 8.文件、票据审批人员对文件、票据审批不严,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9.丢失公司重要涉密文件、资料,并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 10.向他人探听或偷窥公司机密文件; 11.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挪用、侵吞公司款额2000以下的;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稳健经营与有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金融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就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操作规程与实施细则得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得有关责任人员,就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得发生负有责任得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与一般员工。 高级管理人员就是指任职前需由银行业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得人员。 主管人员就是指各级行内设机构负责人(包括正职与副职)、营业网点负责人及会计主管。 一般员工就是指除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以外得其她员工。 第四条对违规责任人员得处理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以事实为依据,视违规情节、后果等情况作出适当处理; (三)引发案件得,从重或加重处理; (四)涉嫌犯罪得,移送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五)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得处理有特别规定得,从其规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员工,包括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得人员,以及未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得人员。 已与本行解除劳动关系得人员,经查实在本行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得,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移送有关单位处理。 退休与内退人员,在本行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得,根据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章处理方式及规则 第六条对违规责任人员得处理方式: (一)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考核性工资、奖金、期酬等; (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瞧、开除; (三)其她处理,包括通报批评、离岗清收、限期调离、停职、解聘专业技术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检讨书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检讨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怀着忐忑的心情向您递交的这份检讨书,我知道自己已经没脸见您了,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让您失望了,为我违反了公司规定,真的很抱歉,我知道自己的行为给公司带来了影响,我只有一句对不起能表达我现在的感受。 对于此次不良行为,正好赶上部门事务比较多的情况,在工作上导致了极其不好的影响,回归上班后,了解了部门的工作状态,尤其是XXX和XXX加班加点的制作标书,对公司部门同仁表示深深的愧疚和感激。也希望以后在工作中能够尽心尽责,和同事能够相互配合,并肩作战。 本人现在还处于试用期,在公司的这两个月,与公司同事相处融洽,对公司的文化氛围和业务氛围都比较认可,因此希望公司能够综合考虑一下,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保证今后一定遵循公司规章制度,以后不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在今后工作中能够按照领导指示,把各项工作完成的又快又好。对于此次事件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刻反省,恳请领导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 尊敬的领导:

您好!对不起,我在上班的时候嗑瓜子,给同事营造了一个不好的工作坏境,影响了大家的工作,我对于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我知道自己犯了错,我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做风涣散的必然结果,也是与我们时代要求-----树新风,讲文明,背道而行。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些年的工作成长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记得刚上班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从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但近年来,由于工作逐渐走上了轨道,而自己对单位的一切也比较熟悉了,尤其是领导对我的关怀和帮助使我感到温暖的同时,也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众所周知,服务行业一定要有规范的行为准则,工作时间我却吃起瓜子,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把工作的方式方法重视起来,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也没给自己注入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如果不是领导及时发现,并要求自己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因此,通过这件

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处理规定

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目的: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和谐稳定。 第三条原则:对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处理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以批评教育为主、以经济处罚为辅。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处理方式、权限和程序 第五条处理方式分为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可同时使用。 1、纪律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记过、留厂察看(留厂察看期限为一年,留厂察看期间停发一切奖金,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按所在岗位确定工资标准)、辞退(指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同)。 2、经济处罚分为:扣发奖金、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条处理权限 1、公司属各基层单位有权在本单位范围内作出通报批评、扣发三个月以内奖金的处理决定; 2、公司有权在公司范围内作出通报批评及其他所有处分权。 第七条处理程序 一、基层单位处理程序 1、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做出处理决定;

2、征求同级工会意见; 3、在基层单位张贴或职工大会上公布处理决定; 4、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公司处理程序 1、基层单位提供员工违章违纪书面事实材料,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 3、经理办公会研究后做出决定; 4、处理意见应征求公司工会意见; 5、形成书面文件下发处理决定; 6、有关部门落实经济处罚; 7、辞退人员的相关资料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8、文件归档。 第三章处理标准 第八条根据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行为的轻重程度、造成经济损失大小、造成影响或危害的程度、是否主观故意行为等因素,划分为情节较轻、较为严重、严重三类情况。 1、情节较轻:是指初次发生违反规章制度、对工作影响较小;发生失职行为对工作影响较小、给企业造成一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2、较为严重:是指违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不但影响了本岗位工作,还对他人或整体工作造成影响;发生失职行为对工作影响较大、给企业造成五万元以下经济损失;发生营私舞弊行为给企业造成一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3、严重:是指违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工作;发生失职行为严重影响工作、

违反公司规定处罚制度精编WORD版

违反公司规定处罚制度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违反公司规定处罚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各环节正常营运,加强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及员工各项利益,保持生产正常工作秩序,特规定如下: 1、公司所有员工要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迟到1—5分钟扣罚5元;5—10分钟扣罚10元;迟到10—20分钟扣罚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因迟到30分钟一律不准请假,当天必需正常上班,迟到一次或未打卡一次无全勤奖。上、下班不打卡者一次处罚30元,旷工一次按50元处理,管理人员100元。 2、对在工作岗位上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嬉戏玩乐者、聚众闹事者、打架斗殴者、不听指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给予100—500元罚款。如造成人身伤害的除承担医疗、误工、营养等费用外,还将交政法部门处理。 3、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混岗、脱岗、睡岗、干私活或进行非工作性上网、玩电子游戏、下棋、打扑克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30元;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如有发现每人次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所有员工不准车间、仓库重地吸烟,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 5、班中和班前严禁饮酒,违者责令下岗,并罚款300元,同时追究其班组、车间领导的连带责任,其中生产主管罚款100元,生产组长罚款150元。 6、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影响产量和质量、浪费材料能源等后果的,按造成的经济损失的10%进行处罚。 7、各部门要保证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废弃物,发现一次处罚10元/次。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界定

一、处罚 1.记警告处罚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书面记警告处分,并且每一次视情节严重 程度扣减100-1000元不等的绩效奖励工资,于当月发薪时一并扣除。 如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还应赔偿公司损失。 1)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吵闹、闲聊、睡觉、打游戏或阅读与工作无 关之书报、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服纠正的;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的; 3)妨碍工作秩序,违反服务规定,不遵守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的; 4)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进工作场所,不服纠正的; 5)故意损害公司财物(500元以下)的; 6)浪费原材料、能源、公司财产,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情节轻微的; 7)疏忽致使机器设备造成损害,伤及他人,情节较轻的; 8)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5分钟以上,不服纠正的; 9)投机取巧、隐瞒、蒙骗或谋取非份利益,情节较轻的; 10)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入工作区的; 11)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制造事端,情节轻微的; 12)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的。 1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轻微的; 14)个人工作区域不做好卫生保洁,经三次批评后拒不改正的。 1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 发生故障时,拒不采取措施或进行维修或报告,导致损失达2000元 以上的。 16)工作态度恶劣,服务态度差,与客户争吵的; 17)其他类似行为者。 二、辞退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则制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其劳动(劳务)关系,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还应赔偿公司损失。 1.违反公司财物管理规定的 1)盗窃公司、同事、客户财物的(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2)非法侵占、贪污、挪用、骗取公司财产的;

关于公司罚款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内部罚款的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对各类违章违规等处罚办法和管理程序,规范处罚所得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公司员工遵章守纪的主动性、自觉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运行,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类违章违规罚款的管理。违章违规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或在生产过程中违反规程或相关规定虽未造成损失,但存在重大隐患的做法和行为。 二、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违反安全管理类、文明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2、生产部:负责对违反公司生产管理类、生产工艺技术类、能源管理类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3、设备部:负责对违反公司设备管理类、设备工艺技术类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4、综合办公室:负责对违反公司行政管理类相关管理制度

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违反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类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开具的罚款单(通报中的罚款)在单位工资中扣除,建立罚款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6、保卫部:负责对违反公司综合治安管理、消防类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7、其它车间:负责对违反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相关管理制度的个人开具罚款单,建立处罚台账。 8、财务部:负责核实罚款单,在违规单位(个人)账户中扣除,建立公司罚款台帐。 三、管理程序 职能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职能部门、各单位(个人)因违反公司规程、规定、制度,归口职能管理部门按照公司管理规定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由管理部门开具罚款单(通报),交企管部汇总,按月度报人力资源部从工资总额扣除,最后报财务部挂账。 2、车间内部罚款严禁收取现金,当日罚款由车间开据罚款单交付职工本人,月度从效益工资中扣除,单独设立“内部罚款”条目,财务部对各车间内部罚款分别建立收支账户,用于车间罚

公司纪律及对违纪人员的处罚规定

公司纪律及对违纪人员 的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员工在工作、生产中有一个统一准则,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第二章公共秩序及劳动(工作)纪律 第四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上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班中不得干私活、打扑克、下象棋、睡觉或从事其它与本岗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旷工一(天)次,罚款50元,严重者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班中打扑克、下象棋或从事其它与本岗工作无关的活动,每人(次)罚款1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第五条:各类休假均要填写《请假条》,并按下述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否则,缺勤天数按旷工处理,并按第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①事假:生产及工作人员一次休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十天以下,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分管总经理批准,十天以上,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总经理批准。 ②产假、婚假:假条由女工主任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总经

理批准。 ③其它休假:假条分别由主管工作人员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公司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必须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的《出门证》,并主动交门卫人员,无《出门证》不得放行,否则,每无证外出一(人)次,对值班门卫及外出人员各罚款100元。 第七条:不经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否则每进入一人(次),对生产区门卫人员罚款50元;对所进入的车间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八条:不经批准,外来车辆夜间均不得在公司内停放,否则,每停放一辆(次),对值班门卫人员罚款50元。 第九条:所有进入公司车辆(包括自行车、摩托车等)均要按指定地点存放,否则,每辆(次)罚款50元。 第十条:公司内所有区域严禁吸烟,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第十一条:严禁盗窃、损坏公司及个人财物,否则,按盗窃损坏财物价值的十倍罚款;视情节,可同时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除名等处罚;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经调查,证实被盗物资确属从公司大门流出,可同时按被盗物资价值的2倍对值班门卫人员进行处罚;如属夜间有巡逻人员值班时,可同时给予巡逻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出入公司大门必须下车,携带物资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否则门卫人员有权阻止其外出,并没收其所携带物资;如强行外出,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篇一: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被解雇时企业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被解雇时企业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来源:大律师网 [事例] 朱某原是某信息科技公司的项目经理,在与公司签定的中约好,其自2001年2月5日起至2004年2月4日止,月工资8000元;并约好如严峻违背劳作纪律或公司,公司能够当即。2001年6月12日,朱某接到公司的告诉书,理由是朱某违背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最少3次对客户不礼貌,严峻影响公司声誉;因酒醉擅离职守,致使在客户发作事端时不能及时到位,给公司形成严峻的声誉丢失;最少1次分布流言危害搭档声誉,以至于该搭档恳求,给公司项目运营形

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朱某认为,公司解雇他没有正当理由,按照《》规则,公司单独免除劳作合同应当付出,并提早30日告诉。在与公司交涉未果后,朱某向本地委员会提出申请,恳求公司付出他8000元和因没有提早30日告诉免除劳作合同而形成的丢失8000元,裁定委没有支持朱某这项申诉恳求。朱某对裁定成果不服,所以,又向人民法院提讼。 公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公司罗列的朱某违背规章制度的现实客观存在,一起,该公司在中明文规则,职工对客户不礼貌,与客户争论喧嚷的;分布流言危害搭档声誉或公司声誉的;擅离职守,违背操作规程,给公司形成经济或声誉丢失的均归于严峻过错,公司按情节严峻程度有权做出直至解雇的处理,并可即时免除劳作合同。因而人民法院根据上述现实,相同也驳回了朱某的该项起诉。 [分析] 这是一起依本单位规章制度免除劳

作者劳作合同引起的劳作争议。在这起争议中,劳作者对《劳作法》中免除劳作合同的规则显然是有误解的,认为劳作合同一经签定,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就不能提早免除劳作合同。《劳作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则:劳作者严峻违背劳作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一起,劳部发[1995] 309号《对于贯彻〈〉若干问题的定见》第39条进一步明确规则:用人单位根据劳作法第25条免除劳作合同,能够不付出劳作者经济补偿金。由此标明,朱某在严峻违背劳作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公司能够随时与其免除劳作合同,无须付出经济补偿金。裁定部分判定和人民法院的判定是完全正确的。 篇二: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界定 一、处罚 1.记警告处罚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书面记

处罚违反公司制度参照样本

(参照样本)一 关于对陈婧娴(陈思廷)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决定 公司全体员工: 陈婧娴(来我公司应聘用名陈思廷),于2009年10月15日入职我司。其于2009年12月11日下午13:00时起,在未向公司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前提下,即擅自不到公司上班,截止12月30日,已连续矿工13.5天。该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并在员工中造成了恶劣影响。按照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第三条7项:员工“全年累计矿工5次以上,作除名处理”的规定及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关条款,经公司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陈婧娴(陈思廷)作除名处理,并要求其承担尚未善后相关事宜的法律责任。特在公司网站上予以公示。 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努力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成绩。 特此决定。 (参照样本)二 职工处分通知书 ____号 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先生/女士,因__________,根据 __________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_________处分。 特此通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公章)_________ (本通知发给:本人、财务、劳资部门、存档) 附: 1.职工处分通知书是单位给予职工行政处分时制发并发送给受处分者本人和有关部门的文书。 2.根据有关规定,在制发职工处分通知书时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1) 填写职工处分通知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也就是对职工处分的原因。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制裁: ①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③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④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⑤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交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⑥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⑦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违反规章制度通告

违反规章制度通告 当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时,就会受到公司的处罚通告,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违反规章制度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违反规章制度通告范文一公司各部门: 按照公司****年度B级夜间查岗计划,8月28日凌晨1:20至5:30由安全管理部主管z安全部督察z对安全一班和安全二班进行了夜间查岗,现将查岗情况通报如下: 1.z安全一班z(4A样板房岗位)在D湖边睡岗,查岗人员到其跟前都没有发现,而且其相临岗位z对其进行包庇 .安全一班z(17号岗位)在下班交班之前在岗位附近睡岗,导致未能及时地进行正常交接班,影响了岗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安全一班z(4A样板房岗位)在湖边坐岗 .控制中心z责任心不强,未按照部门要求落实其岗位职责,对以前所发现的问题不按整改要求予以落实。 部门再三重申公司的劳动纪律,一班z、z二位同事未能严格要求自己,严重违反公司BI红线标准(考虑两位因陵晨6点下班后7点便去城市花园支援岗位加班直到晚上8点才返回花城,返回花城后便接着上班至次日的凌晨3点,因白天在城市花园加班未能得到良好的休息而导致夜间2:30左右的睡岗现象做出重轻处理),z、z、z的行为已经违反了

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为了严明公司纪律,消除这种不良之风,经研究决定对z等人予以以下处理: 一、对以上同事给予内部通报批评一次。 二、安全一班z, z扣除当月考勤分15分,并严重警告一次,下发《奖惩通知书》,若有下次违纪行为将作辞退处理 三、对z, z、z三位同事扣除当月考勤分10分。警告一次。 四、当班班长z、z未能很好的监督岗位,未能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致使岗位违纪较多,属严重失职行为,决定扣除z当月考核分10分的处理。 望其他同事以此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增强责任心。安全管理需要我们时刻提高警惕,要有非常强的服务意识,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要严明公司纪律。所以,管理处希望安全部全体员工检讨自我,及时纠正自己所存在问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服务意识,为我们的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特此通报! xuexila xxxx年xx月xx日 违反规章制度通告范文二 XX 部门员工 XXX,于**年*月*日在上班时间内玩电脑游戏,违反公司纪律规定。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篇一:关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在企业的员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很难按平时违纪罚款来界定; 三、所以应该按行政处分等级来确定; 四、不要使用“罚款”一词,改用“扣减工资; 五、处罚必须分两类,一类是单处“扣减工资”(一般应用在情节轻微),另一类是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辞退或解雇);行政处分同时按等级附带经济处罚(注意:不要使用“开除”); 六、所以,在确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就可以以行政处分等级为标准来划分了; 七、“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法”的精髓,这也是法律赋予企业的宝贵的“唯一”的权利; 八、本公司实例:(本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节选) 5、以下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对员工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严重妨碍、影响或破坏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2)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

(3)在公司内(包括公司外租宿舍)外打架斗殴、赌博、偷盗及违反治安管理其他法律法规; (4)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徇私舞弊; (5)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 (6)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7)被司法机关处理; (8)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9)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10)不服从部门及公司的工作班次安排及工作任务安排,经劝阻无效; (11)自本条例实施起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5次或年度累计达10次以上; (12)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的; (13)符合本条例处罚标准、条款中所列的辞退/解雇条件的或受到相同标准违纪处理的; (14)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及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凡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赔偿全部经

关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在企业的员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很难按平时违纪罚款来界定; 三、所以应该按行政处分等级来确定; 四、不要使用“罚款”一词,改用“扣减工资; 五、处罚必须分两类,一类是单处“扣减工资”(一般应用在情节轻微),另一类是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辞退或解雇);行政处分同时按等级附带经济处罚(注意:不要使用“开除”); 六、所以,在确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就可以以行政处分等级为标准来划分了; 七、“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法”的精髓,这也是法律赋予企业的宝贵的“唯一”的权利; 八、本公司实例:(本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节选) 5、以下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对员工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严重妨碍、影响或破坏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2)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 (3)在公司内(包括公司外租宿舍)外打架斗殴、赌博、偷盗及违反治安管理其他法律法规; (4)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徇私舞弊; (5)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 (6)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7)被司法机关处理; (8)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9)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10)不服从部门及公司的工作班次安排及工作任务安排,经劝阻无效; (11)自本条例实施起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5次或年度累计达10次以上; (12)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的;

企业有规章制度,罚款违法吗

企业有规章制度,罚款违法吗 篇一:单位规章制度规定违反制度扣工资是否合法 (徐律):单位规章制度,规定违反制度扣工资,到底是否合法?《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单位不得扣工资,但法律规定代扣的可以。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有一条:劳动者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但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因用人单位实行预付部分工资、分批支付工资的; (三)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扣除当月部分工资的; (四)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需要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 似乎给单位扣工资合法化了。 ()毅然律师: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

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前提是给单位造成损失。如果迟到,不开会,等,没造成损失的,就不宜扣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有效的劳动合同约定的,除此以外,用人单位没有特殊的处分或处罚权。 徐律师: 但是规章制度规定了,也民主表决了 郑州毅然律师: 1、不得超越规范任意处罚。 2、处罚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出,否则处罚无效。 3、经济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的限度。 员工过错给企业造成损失应当进行适当赔偿。 现在企业没有权利对员工进行罚款,因为政企分离以后,企业已经没有行政管理权,所以也就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除非是员工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损失。 目前我国境内无论何种类型的企业,都因为没有了行政管理权,而没有权利对本企业的员工进行罚款。因此,目前所有企业的任何规章制度中只要有罚款的处罚方式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都是违法的,都因为违法而无效。既然企业关于罚款的规定是违法无效的,那么企业从员工的工资里扣罚款的行为也是没有依据的,属于违法行为。 员工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赔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4.doc

关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4 一、在企业的员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很难按平时违纪罚款来界定; 三、所以应该按行政处分等级来确定; 四、不要使用“罚款”一词,改用“扣减工资; 五、处罚必须分两类,一类是单处“扣减工资”(一般应用在情节轻微),另一类是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辞退或解雇);行政处分同时按等级附带经济处罚(注意:不要使用“开除”); 六、所以,在确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就可以以行政处分等级为标准来划分了; 七、“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法”的精髓,这也是法律赋予企业的宝贵的“唯一”的权利; 八、本公司实例:(本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节选) 5、以下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对员工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严重妨碍、影响或破坏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2)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

(3)在公司内(包括公司外租宿舍)外打架斗殴、赌博、偷盗及违反治安管理其他法律法规; (4)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徇私舞弊; (5)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 (6)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7)被司法机关处理; (8)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9)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10)不服从部门及公司的工作班次安排及工作任务安排,经劝阻无效; (11)自本条例实施起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5次或年度累计达10次以上; (12)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的; (13)符合本条例处罚标准、条款中所列的辞退/解雇条件的或受到相同标准违纪处理的; (14)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及公司其他有关规章

违反公司规定处罚制度

违反公司规定处罚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各环节正常营运,加强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及员工各项利益,保持生产正常工作秩序,特规定如下: 1、公司所有员工要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迟到1—5分钟扣罚5元;5—10分钟扣罚10元;迟到10—20分钟扣罚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因迟到30分钟一律不准请假,当天必需正常上班,迟到一次或未打卡一次无全勤奖。上、下班不打卡者一次处罚30元,旷工一次按50元处理,管理人员100元。 2、对在工作岗位上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嬉戏玩乐者、聚众闹事者、打架斗殴者、不听指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给予100—500元罚款。如造成人身伤害的除承担医疗、误工、营养等费用外,还将交政法部门处理。 3、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混岗、脱岗、睡岗、干私活或进行非工作性上网、玩电子游戏、下棋、打扑克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30元;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如有发现每人次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所有员工不准车间、仓库重地吸烟,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 5、班中和班前严禁饮酒,违者责令下岗,并罚款300元,同时追究其班组、车间领导的连带责任,其中生产主管罚款100元,生产组长罚款150元。 6、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影响产量和质量、浪费材料能源等后果的,按造成的经济损失的10%进行处罚。 7、各部门要保证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废弃物,发现一次处罚10元/次。 8、生产岗位的职工不准私自连班、顶班、换岗或到不属于自己的岗位私自操作。违者至少给予100元对违反公司制度行为的处罚制度 9、员工要做到人离机关,停止使用时要切断电源,关闭工作灯,违反者处罚10元/次。 13、对假报、虚报、瞒报出勤者扣除本人相应天数工资,并给予相应天数3倍的处罚,同时视情节分别给予班组长或考勤员、车间主任或单位领导每人次50元、20元的处罚,并通报全公司。 10、对一个月内旷工3天以内者(含3天),除旷几天工扣发本人几天工资外,并给予本人旷几天工罚款日工资几倍的处罚。一次旷工超过三天以上者,经车间(处室)核准,分管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处开除。全年累计旷工达7天以上者(含7天),予以开除。 11、管理层干部要经常深入群众,虚心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秉公办事,平等待人,绝不允许任人唯亲;要理直气和,以理服人,绝不允许以职以权以势压人,对提意见者和反对过自己的人打击报复。否则,由上一级领导分别给予批评、处分或撤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