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中冶成工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工程质量,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加强测量管理,根据国家《测绘法》和《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测量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立测量大队(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测绘资质和测量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公司测量资质的年度注册及换证,组织公司测量人员的专业培训,掌握公司总体测量人员及仪器数量。对各测量中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设测量中队,在分(子)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对本中队日常测量工作和测量技术进行管理,协助测量大队进行年度注册及换证,制定本中队的测量管理办法,建立中队测量人员台帐和测量仪器台帐,负责本中队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工作,监督各测量小队的日常工作。各级测量管理部门必须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测量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测量小队(项目部)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完成本工程的施测任务,及时准确地作好各种测量技术资料,维护保管好本项目部的测量仪器,保护测量标志。

第三章测绘资质证书管理

第六条公司是国家测绘局核准的工程测量甲级测绘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分别由公司测量大队(工程管理部)和上海有限公司保管,各分(子)公司必须在资质允许范围内承接测绘项目。

第七条测绘资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测量大队(工程管理部)是公司测绘资质管理部门。资质证书的使用和测量大队印章的使用均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单位在承接测绘项目需借用证书或使用测量大队印章时必须由各使用单位填写申请表,经测量中队及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测量大队及主管领导审批。

第八条对给公司测绘资质带来损害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测量仪器、设备管理

第九条在用测量仪器由仪器归属单位按期送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使用,并建帐管理,测量大队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十条测量仪器由各测量中队统一管理,按国家测绘局的要求实行微机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测量仪器的购置、封存、报废按各分(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测量中队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将本单位的测量仪器台帐(GC-CL-01-2007)报公司测量大队(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五章测量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测量作业人员必须经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上岗,外业作业人员的《测绘作业证》由测量大队统一办理,测量工必须持技能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职称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第十三条大力宣传和实施注册测绘师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测量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取得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公司将根据人力资源部门的相关管理办法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十四条测量人员专业培训由测量大队统一组织,各测量中队根据

工程需要将培训的测量人员名单报测量大队,培训名单按人员情况登记表(GC-CL-02-2007)填写,测量大队将按四川省测绘局的培训安排送培。

第十五条各测量中队对测量人员要建立登记台帐,统一管理人员资格证,作好人员的动态管理。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将本中队的人员台帐(GC-CL-02-2007)报公司测量大队(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六章测绘项目备案管理

第十六条实施测绘项目前,施测单位必须根据工程所在地有关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的规定进行测绘项目备案,并提供相应的备案资料。四川省内的工程按《四川省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各测量中队应及时收集由工程所在地测绘主管部门出具的测绘项目备案登记通知书,并于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将本年度的测绘项目备案登记通知书复印件报公司测量大队(工程管理部)。

第七章施工测量方案管理

第十八条凡签订了测绘合同的单独工程测量项目必须编制测量方案,由测量中队组织项目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测量方案,经本测量中队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测量大队审批后实施。

第十九条附属于工程施工的测量项目,若其工程项目的测量精度要求较高,包括群体建筑、高层建筑、市政工程、精密设备安装、建筑物沉降观测等,其测量方案必须单列,由项目部测量人员编制方案,经测量中队审核,报本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条附属于工程施工的一般单体建筑测量项目,其测量方案可单列也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第二十一条各测量中队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将以上第十八、十九条所涉及的工程测量方案目录(GC-JS-02-2007)报公司测量大队(工程管

理部)备案。测量大队将根据工程情况收集有代表性的测量方案。

第八章测量标志

第二十二条测量标志保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执行。各测量中队应在本中队的测量管理规定中对各实施测量的小队提出测量标志保护要求,并对各测量小队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章测量资料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测量中队要对施工现场的测量资料实施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后,应督促测量小队将其资料及时归档保存,具体有:测量的起算点、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方案、复测及勘察资料、测量成果、测量放线资料等。各测量中队应保证在测量资质年度注册和换证时按测量大队的要求提供相关测量资料。

第二十四条单独的测绘项目完工后其测绘成果资料必须及时报测量大队存档。属于保密的测量资料应与工程施工资料分开,由测量大队负责报公司档案室,桉相关的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按四川省测绘局规定,测量成果资料专用章由测量大队统一保管,各测量中队对外提供的测绘成果资料需加盖测绘资料专用章的,各测量中队必须出具审核意见,经测量中队的在主管领导确认后报测量大队审批后用章。

第二十六条各测量中队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将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填入完成的主要测绘项目情况表(GC-CL-03-2007)和测绘成果汇交目录(GC-CL-04-2007)报公司测量大队(工程管理部)。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日起实施,公司测量大队(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监视和测量装置(测量仪器)台帐

GC-CL-01-2007

单位(部门):填表人:

5

年测绘人员情况登记表

GC-CL-02-2007

填报单位:

单位:制表:审核:年月日

6

已完主要测绘项目统计表

GC-CL-03-2007

主管:制表:年月日

7

测绘成果汇交目录GC-CL-04-2007

8

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J

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工程测量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参建单位,应遵照执行。 第三条工程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规范。 第二章执行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铁路专用线工程测量技术依据 1.《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l0101—99); 2.《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l0054); 3.《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程》(GB/T18314—2001); 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l2897—91)。 第三章基本工作内容和分工 第五条工程测量的基本工作内容: 1.勘测设计测量; 2.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3.构筑物变形测量; 4.轨道工程施工测量;

5.安装工程测量; 6.竣工测量。 第六条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工程技术二部对设计测量方案、精度标准组织审查和批复,组织全线和控制测量工点的控制基桩交接和复测,协调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的测量工作。 工程技术二部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线进行测量验收、抽检、复核和误差/粗差争议的核查,对重要工点和重要工程进行监测和观测。主持竣工测量和竣工交接工作。 第七条设计单位测量管理工作内容 按铁道部要求进行本线测量方案设计,提出测量精度标准和要求; 按太原局或指挥部审查意见修改设计; 按要求布设全线和控制测量工点控制基桩; 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移交测量设计文件,现场点交控制基桩; 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方案; 参加竣工测量和竣工交接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测量管理工作内容 按合同约定参加测量设计交底,复核设计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测量基桩,并进行施工复测; 按相关测量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桥主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测量工作管理,规范各参建方的测量工作行为,确保测量方法及精度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根据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本项目专用技术标准的规定,同时结合本 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测量管理,是指对建设期间测量质量、测量活动、测绘成果、测量标志等方面的管理,其核心是测量质量的管理。 第三条 ***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测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测控中心”)、各监理人、各承包人等参建单位均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开展测量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四条管理局职责 管理局对测量工作的管理主要通过工程管理部实现,主要职责是: (一)结合本项目测量工作特点,提出测量工作管理的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积极贯彻落实; (二)根据合同约定和本项目建设要求,对测控中心的测量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与考核; (三)督促测控中心对监理人、承包人的测量工作进行考核,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 (四)组织重要测量方案和测量成果的评审与验收; (五)协调测控中心、监理人、承包人和第三方监测人之间的测量工作关系; (六)协助测控中心做好与粤、港、澳三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为测控中心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与测绘相关的检查; (八)组织本项目测量关键技术的专题研究和技术交流等活动。 第五条测控中心职责 接受工程管理部的直接管理,全面负责本项目测量工作的整体监控与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监理人、承包人和第三方监测人的测量工作进行审查、协调、管理和技术指导,定期提供工作月报; (二)制定测量控制总体实施方案、施工测量实施规程和大型构造物施工测量指导细则等技术性文件; (三)建设满足本项目施工测量精度要求的连续运行 GNSS 参考站系统(HZMB-CORS),并负责大桥建设期间对该系统的运行维护; (四)负责建立满足本项目施工测量精度要求的施工坐标系,并对其进行维护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承包人正确使用该坐标系; (五)完成首级加密网的布设、首级控制网及加密网的定期复测,并对其精确性、可靠性和稳定性负责; (六)完成本项目贯通测量以及各施工阶段满足二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的跨海高程传递测量; (七)建立***大桥测绘信息管理系统,对建设期间各参建方的测量数据及测绘资料进行统一管理; (八)参与管理局组织的各项测量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协助管理局完成中间交工验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中与测量有关的验收工作; (十)完成管理局交办的其他测量事宜。 第六条监理人职责 负责对合同范围内各承包人测量工作的监理,主要职责是: (一)在管理局和测控中心的监督管理下,依据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本项目专用技术标准等对承包人的测量过程、作业程序和测绘成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定期向测控中心和管理局提交工作月报; (二)结合项目建设特点,编制测量监理实施细则和各单元工程测量监理方案; (三)参加测控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所有测量监理人员经测控中心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各类施工测量方案,并对批复方案的可行性和正确性负责; (五)检查承包人投入的测量人员、仪器设备及应用软件的到位情况;督促承包人对测量仪器进行定期鉴定和常规检校,建立测量台帐; (六)检查承包人拟用测量软件的技术鉴定资料,对软件使用前的实地测试进行旁站,督促承包人使用正版合格的优秀软件;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铁路客运专线 项目经理部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铁路客运专线 项目经理部第五分部 测量班 2014年2月9日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一、控制桩的交接及复测 1、现场交接桩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现场 交桩完成后,形成交接桩工作纪要。 2、在进行复测时,应在测量监理工程师旁站下进行,测量结果必 须与相邻工程段闭合,平面控制桩应覆盖相邻工程段1-2个,高程与相邻工程段闭合。 3、复测完毕后应对控制桩进行保护,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4、对复测闭合的控制桩及加密控制桩,必须请监理单位复测检查。 5、复测结果在《测规》允许范围时,可自行调整平差;超出允许范围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复核调整并签认,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6、复测结束后,应编制测量控制桩点成果表,必须由测量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复核签认。 7、施工测量完成,必须由换手进行位置、标高复核测量,作出复测记录、签字认可。重大工程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复测、签字确认。复测确认后应对控制网桩(点)进行妥善保护,避免移动破坏。

二、施工过程测量 1、要严格遵守《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按照规范规定建立充分满足使用要求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网。 2、在施工过程中,要对设计院移交的桩橛妥善保管,经常复核,检查其可靠性。 3、在上报开工报告前,应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督下进行施工 图放样,若发现桥梁工程的地面线和位置与施工图不一致时(特别是线路中线、桥梁墩台位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单位并上报项目总工。由项目总工及技术人员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会堪,按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程序办理。 4、在施工过程中,应和现场测量监理工程师共同定期对本合同管段 所放样的线路中线、桥梁墩台位置和限界进行复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由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5、大桥两端桥头应在施工时埋设水准基点桩,并按《测规》的要求 进行复核。 6、一个单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线路中线桩(直线每50米、曲线20m及五大桩),并埋设固桩。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七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五)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注册人员还应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八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测量人员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 负责日常施工测量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按相关测量标准、规范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 2. 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制定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3. 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 4. 在复测过程中发现差错资料与现场不符时,应立即书面上报建管办,以便及时处理。 5. 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保存、使用精密测量成果。 6. 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7. 各分部负责各分部测量仪器设备保养、标定,负责加密控制网测量资料的整理与管理,项目经理部对分部的上述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8. 在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下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第二条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主要如下: 1. 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2. 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 第三条测量依据 1. 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测量方案。 2.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3.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 第四条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第五条各分部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和监控量测工作,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具有相应资历的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随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 第六条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 0 1、总则 0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0 3、测量三级复核制度 (1) 4、测量标志保护与管理 (2) 5、测量记录与资料管理 (2) 6、测量仪器及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3) 7、奖惩制度 (4)

测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部组成后,应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长负责组建工作。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部,属项目部管理层机构编制。各施工队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小组,测量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部测量队领导。 3、测量队、测量小组组人员数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至少保证5名人员),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设置一名测量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应具有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测量员上岗证、从事测量工作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司镜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必须经基本技能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 4、测量主管和其它测量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中途更换或调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应由总工程师亲自主持工作交接和测量重要资料交接。 5、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按规定周期送检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6、项目部各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和监督。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等服务。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1、施工准备阶段,测量队应进行以下工作: (1)在项目总工程师的带领下,测量队参加由业主组织的交接桩工作:按照业主测量队提供的资料,逐一接收平面、高程控制点桩。按业主的要求,办理交接桩签认。 (2)接桩后,与桩址所在土地的产权单位办理桩址占地使用、桩志保护合同,清理桩址周围杂物,建立醒目的测量桩位保护标志。 (3)根据接桩资料和设计文件进行平面、高程控制点复测。工作开始之前,应向测量监理工程师提交复测方案,内容包括:测量人员和仪器配置、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待复测方案获批准后,应在监理工程师旁站下进行复测,接桩后10天内完成,复测成果上报监理工程师。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 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 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 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 1、工作范围 集团公司项目部

根据我管段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 ○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 ○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 ○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各分部 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4对于特大桥和线形复杂的曲线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5负责对本分部和相邻分部之间结合部的控制测量和贯通测量。 ○6负责铺设轨道贯通和竣工测量及永久桩橛的埋设。 ○7定期对本分部工程项目进行复测核对,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 架子队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组织的交接桩、复测及重点工程的控制测量工作。○2负责保护集团公司、分部精测队交给的导线桩、中线控制桩和水准基点桩。 ○3负责本队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放样测量。

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目录 1、总则 (1)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1) 3、测量三级复核制度 (3) 4、测量标志保护与管理 (4) 5、测量记录与资料管理 (4) 6、测量仪器及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5) 7、奖惩制度 (6)

测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部组成后,应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长负责组建工作。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部,属项目部管理层机构编制。各施工队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小组,测量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部测量队领导。 3、测量队、测量小组组人员数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至少保证5名人员),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设置一名测量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应具有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测量员上岗证、从事测量工作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司镜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必须经基本技能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 4、测量主管和其它测量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中途更换或调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应由总工程师亲自主持工作交接和测量重要资料交接。 5、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按规定周期送检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6、项目部各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和监督。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等服务。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工程测量及测量复核制度

测量复核制度 第一条总则 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必要而重要的手段。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做好工程测量管理,提高测量成果质量,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和保证。 第二条项目部测量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两级测设、三级复核”的测量制度。 (一)“三级管理”是指公司、项目部、工区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工程管理部作为本级履行管理职能的具体部门,实行系统垂直管理。 (二)“两级测设”是指项目部(测量班)、公司临时组建测量队两级测设机构进行测设。项目部(测量班)主要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放样测量、测设工作,公司(临时组建测量队)主要进行控制网的复测、联系测量结果复核以及现场放样的抽检。 (三)“三级复核”是指工区、项目部、公司(临时组建测量队)三级复核。工区测量复核主要是指现场放样测量和对项目部测量成果的复核。项目部测量复核主要包括现场换手测量复核;公司(临时组建测量队)复核包括项目部测量成果的复核、控制网的复核和放样复核等。

第三条施工交接桩 (1)项目交接桩事宜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联系办理。 )交接桩时,工程管理部要按设计部门提供的线路控制桩表,2(.基线桩表、水准点表等逐个进行点交,做好桩位状况(名称、标志钉、桩材、完好程度、受损状况、有无护桩等)的检查记录,建立桩位标识。 (3)接桩完毕后,填写交接桩记录,并将缺桩和桩撅损坏情况填写清楚,交接工作完成后,双方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第四条复核测量 (1)复测前,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测量方案策划书,明确测量的内容、人员分工、时间要求、资料报告等内容。 (2)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测量队(组)负责项目的桩点资料交接和施工测量,提交测量成果书,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查,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3)隧道长度6 公里以上、产值超过1 亿元的工程项目,测量方案策划书报上级工程管理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测量成果报告书经上级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4)复测时,以原测设桩位为准,发现问题与原测设人员探讨并取得一致意见。以基线坐标控制的铁路站线,要核对新旧设备、设施间相对关系,满足限界和设计要求。 (5)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

1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施工测量 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项目部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的管理工作。 1.2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的技术管理工作,施工测量方案的审核,对工程测量定位、基槽放线进行验收,并定期对测量放线抽查验收。 1.3项目测量工程师负责本工程施工测量方案、施工测量交底的编制、参加日常施工测量的验线工作,以及各项测量记录的填写、报审等工作。 1.4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做好工程测量工作。 1.5所有施工测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规范进行施测。 二、施工测量中的制度 2.1施工测量准备工作 2.1.1组建测量组 项目经理部应在工程开工前组建测量组,所有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公司技管中心对公司的施工测量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专业培训。 2.1.2施工图审核: 2.1.2.1施工图的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测量工程师、项目测量组相关成员参加。

2.1.2.2施工图的审核包括:审核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机电设备施工图等。 2.1.2.3施工图审核的内容包括:坐标与高程系统、建筑轴线关系、几何尺寸、各部位高程等,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工程的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测量放线数据准确可靠。 2.1.3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的管理: 2.1. 3.1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由建设单位提供。 2.1. 3.2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的交接:由建设单位主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项目总工程师参加。 2.1. 3.3进行桩点交接时,相应资料必须齐全,一切测量数据、附图和标志等必须是正式、有效、原始文件。 2.1. 3.4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和测量组长各一份。 2.1. 3.5交接桩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测量工程师、测量班组成员对桩点进行复测,如发现问题,及时将问题提交给交桩单位研究解决。 2.1. 3.6测量组应对桩点进行妥善保护、标识,测量组长应经常巡视桩的保护情况,未经项目总工程师同意,严禁破坏或移动。 2.1.4施工测量方案和测量交底 2.1.4.1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前均应编制施工测量方案,施工测量方案由项目测量工程师编制,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2.1.4.2施工测量方案审批后,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测量工程师负责对测量班组成员、施工队等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施工测量交底。 2.1.4.3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项目测量工程师应不定期进行测量交底,确保施工测量准确。 2.1.5测量仪器和工具的检验校正 2.1.5.1所使用的仪器必须要通过国家注册检定单位检定,保证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并向项目部质检部门出示仪器的检定证书和相关证明。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在使用过 程中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2.1.5.2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操作规程。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一、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 1 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施工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施工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 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 施工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 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 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二、测量工作标准依据 京沪高铁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

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京沪高铁有关测量规定。 三、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 1 工作范围 1.1集团公司项目部 根据我管区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 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 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 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1.2各分部 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doc123

护桩工作,实行定期的复测,施工测量、放线放样实行双检制。对工程施工测量全过程进行控制,保障建筑物空间位置及几何尺寸的准确性,将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以满足建筑物明确和隐含的功能需要。 1、土石方工程 ①测量中线桩及补充地形复杂变化处的中线桩,测量横断面并复测设计断面,复核设计断面面积。②标出中线桩,填挖高度尺寸。③根据设计用地图,按中心线桩测设购地界桩、回收、租用地亩数量,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数据。④钉立路基边桩及取土坑弃土堆、天沟测沟,挡土墙基坑边桩,边桩与中心桩的距离,标高应记入测量记录本内备查。⑤深挖高填地段在坡顶或坡脚点以外适当位置钉立横断面方向控制桩。⑥施工过程中每填挖1至3米应复测边坡收坡尺寸。 1.2.1 施工复测 ⑴交接桩完成后,测量工程师应根据所交接的控制桩进行复测及加密固定。并组织现场测量人员系统地进行各施工段的施工复测及重点工程控制测量,各施工段交界处应由双方共同复测,确保中线、高程正确及交界处衔接一致。

⑵复测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中心桩、基线桩、导线桩、水准基点桩加密应满足施工放样的需要。 ⑶复测成果应由测量工程师组织系统地整理书面报告,报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其总工程师批准后,及时发至作业层技术部门应用、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⑷各类桩撅要妥善保护,根据情况进行加固,并在现场作明显标识,以防误用;在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桩要钉设护桩或外移桩,绘制护桩示意图;定期检查桩撅是否移动、下沉,发现后应采用可靠方法重新补设定位,重新测量。 1.2.2 测量控制网测设 ⑴工程施工前应布设测量控制网。应根据设计单位所交的控制点,中心桩、基线桩、导线桩、水准基点桩进行复测。按照《施工测量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补桩加密,形成测量控制网,以满足施工放样的需要,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测量复核。 (2).测量控制网由测量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测量控制网成果书,必须报项目经理部审核,总工程师复核、备案。 1.2.3 施工放样测量及检查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承赤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 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承赤七合同项目部 二0一一年二月 一、职能分工 1、本工地设测量工程师一名,行政和业务上受总工程师领导。测量工程师主要负责如下工作,并对其工作负技术责任: ⑴做好施工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 ⑵认真建立测量仪器技术台帐,负责每台仪器履历薄的填写; ⑶负责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开工前的复测和贯通测量及施工中的各导线点、中线控制桩的测量、水准点复测; ⑷横断面的测量及涵洞结构物的定位,桥墩台的定位测量; ⑸导线点加密及三角网的布控; ⑹检查有关负责人员的测量记录鉴认工作,并负同样技术责任; ⑺按质量程序要求进行测量,并按规定及时标定和定检测量仪器; ⑻场培训测量人员,但不能将高精度、结构复杂的精密测量仪器作为实习之用。 2、测量工程师下设测量组。测量组成员在测量工程师的带领下,主要负责工程开工前交接桩工作;贯通复测;建立重要建筑物控制网;平时施

工放样;竣工测量。 二、测量工作内容及要求 1、为保证建筑物测设的精度,先需建立高精度的施工控制网。施工控制网测量分为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两部分。对设计单位交付的控制桩(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进行复测,以检定控制网的可靠性。 导线网贯通测量成果书由监控工程师批复后,依据导线贯通测量成果,在已知导线网的基础上,进行洞口加密导线网的布设。 2、施工加密控制网由项目部主持,测量工程师负责带领测量组布设、外业测量、内业资料的计算整理。加密导线网以贯通控制桩为基础,采用闭合和附合方式进行测设。加密导线网测量成果书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放样测量。 3、加密导线网选择在稳定牢固、易于保存且通视良好处,测点粗钢筋锯刻十字丝深埋保护,并用砼灌注捣实,不允许单纯划红线或钉木桩做为控制桩。 4、导线网测量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且复测误差要求如下: ⑴导线长度≤9km″。 ⑵平均边长≤。 ⑶测距中误差≤18mm,测距相对中误差1/8000。 ⑷测角中误差≤″ ⑸测回数(2″级仪器)≤6 ⑹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1/35000。 ⑺极限误差(最大误差)不超过中误差的2倍。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_secret

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日期:2010—10—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项目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项目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项目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更好地为创优质工程,争最佳效益的项目目标提供保障,根据局《公路、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条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和《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项目管理层与操作层分离的局直管项目经理部、公司(处)的项目经理部从事公路工程施工,应依照本办法管理项目测量工作。项目经理部从事其它建筑行业施工任务时,可参照本办法管理项目测量工作。 第三条局技术管理部门、公司(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辖的项目经理部测量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组成后,应尽快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和项目技术部门主管负责组建工作。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属项目经理部管理层机构编制。项目经理部的分部或工点及有条件的项目经理部操作层,可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组,测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经理部测量队领导。不设测量组的项目经理部,测量队应承担测量组的测量工作。 第五条测量队、组人员数量应根据项目经理部的人员编制确定,但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测量队队长应具有土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

称、从事测量工作3年(测量专业毕业的2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司仪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应经基本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六条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符合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要求,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周期送检的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应当重视测量工作,加强领导和监督。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服务。对测量工作应结合质量检查每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二章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第八条施工准备阶段,测量队应进行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总工程师的带领下,测量队参加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交接桩工作:按照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资料,逐一接收平 面、高程控制点桩、交点桩、断链桩、合同分段桩、重要结 构的中心桩。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办理交接桩签认。

工程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配置:各项目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尽可能配备先进的测 量设备,提高工程测量工作自动化程度,减少测量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量成果。 二、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 (一)仪器的开箱、入箱及安置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免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不许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二)仪器的使用与管理 1、各种测量仪器应符合公司关于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2、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新购置的仪器、转拨给其他项目的仪器,应结合仪器认真阅读说明书,从初级到高级,先基本操作后高级操作,反复学习、总结、力求做到“得心应手”最大限度地发挥仪器的作用,不熟悉仪器操作的人员不得盲目用机。 3、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4、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5、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高速公路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保证工程质量, 二、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果水平,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三、工程测量的技术依据必须是所承担工程项目现行的规范、规则、规定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没有现成的规范、规则和规定可依时,可参照相近行业标准,制定临时办法,报上一级审批,供实施。 四、工程测量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集体活动。每一个从事工程测量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有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养成爱护仪器、设备的好习惯。 第二章测量人员管理 一、测量人员需持证上岗。 二、测量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且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且有四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测量员必须具有中技以上学历,且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三、测量工程师与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岗位。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的,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资料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存档。 四、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须上报总监办存档。 第三章测量仪器管理 一、仪器配置 仪器设备的配置:项目部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尽可配备先进的测量设备,提高工程测量工作自动化程度,减少测量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量成果。 二、仪器检定

第三方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内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依据《关于开展隧道衬砌等铁路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通知》(铁建设〔2011〕17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4〕637号)、现行检测技术规程规范、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结合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是指按照铁路总 公司有关规定,由公司通过独立招标程序确定委托的、依法持有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所从事的现场检测活动。 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活动应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桥梁桩基、路基及支挡结构、隧道衬砌、房建桩基、钢结构、通信铁塔等由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的工作范围。 第五条实行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后,施工单位按规定应实施的自检工作不变,施工质量责任不变;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不变。 第六条第三方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内施工单位的现场 检测自检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组织机构

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管理归口公司安 质部,建设指挥部负责管段内第三方检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作职责 (一)安质部: 1.制定公司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2.指导现场指挥部召开第三方检测单位首次进场会议,每半年组织1次第三方检测单位履约情况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和考核。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实体质量抽检等工作。 4.审核第三方检测单位的验工计价及竣工结算。 5. 组织第三方检测招标工作。 6.每季度分析实体工程质量。对第三方开展评估 (二)工程部: 负责组织指挥部、设计、咨询、监理和施工单位研究质量存在较大问题或安全存在较大风险的不合格工程实体的处理方案,组织对处理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三)建设指挥部: 1. 负责对第三方检测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协调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工作。 2.审批第三方检测单位编制的检测大纲和实施细则。 3.根据施工进度,编制下达月度检测计划,编制检测及缺陷整治月报。(建立台账),编制整治计划。每月召开检查工作例会。 4.督促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5. 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研究缺陷处理方案,重大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初审意见报公司。

测绘工程部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测绘工程部规章制度

按照公司的质量管理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质量管理方针 优质测绘、高效创新,诚信为本,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适用、可靠的测绘资料和先进、可行的设计成果。以高质量的测绘产品、服务,从而达到用户的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训练有素的管理人才、测绘科技人才的测绘队伍。保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营造适宜的生产环境。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坚持科技创新,实施科教兴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在科技和质量方面保持行业的先进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目标 质量——交付测绘产品合格率达 100% 信誉——保证测绘合同履约率达 100% 服务——追求用户满意率达 100% 科技——始终保持行业的先进水平为实现我公司的质量目标,单位全体员工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点。结合本单位职能和承担的工作,对单位的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制定年度质量目标。 第三章测绘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测绘生产质量管理是指测绘单位从承担测绘任务,组织准备,技术设计,生产作业直至产品交付使用全过程实施的质量管理。它贯彻“质量第一,注重实效”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中心,满足需求

为目标,防检结合为手段,全员参与为基础,促进本单位走质量效益的发展道路。 一、外业生产管理 1、外业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操作各种测绘仪器、熟悉并理解作业依据的测量规范及项目的技术设计书内容。 2、对技术设计书有关条款如有不同意见,不得擅自修改,应报单位复议,作业中应严格按照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操作。 3、测量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良好运行,并按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对仪器进行检验。全站仪、精密水准仪应每年一次送检。 4、仪器必须有专业人员操作,任何未经培训并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均不得使用仪器,仪器操作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人员应培养正确的操作习惯,不当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或测量成果不合格者,以待岗培训的方式处理。 5、注意生产安全。牢固树立生产安全的观念,生产作业中时时不忘安全。 6、测量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交外业组长复查,复查合格后,提交质检组。外业观测记录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各专业外业工作结束后,应提交规范的成果资料。 二、内业生产管理 1、由专人负责检查外业观测记录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格式,闭合差是否超限,若检查不合格,应补测或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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