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考点速记汇总第二章第四节 票据 结算方式

《财经法规》考点速记汇总第二章第四节 票据 结算方式
《财经法规》考点速记汇总第二章第四节 票据 结算方式

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结算概述

(一)票据的概念与种类

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在我国,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二)票据的特征与功能

票据的主要特征有:(1)票据是债券凭证;(2)票据是设权证券;(3)票据是文义证券;(4)票据是无因证券;(5)票据是要式证券。

票据的功能包括:(1)支付功能;(2)汇兑功能;(3)信用功能;(4)结算功能;(5)融资功能。

(三)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与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四)票据当事人

票据当事人可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五)票据权利与责任

票据权利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

二、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2007年7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支票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互通使用。

(二)支票的种类

支票按照支付票款的方式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三)支票的出票

1.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其中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2.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有:(1)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2)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此外,支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但这些事项并不发生支票上的效力。

3.出票的效力

出票人作成支票并交付之后,出票人必须在付款人处存有足够可处分的资金,以保证支票票款的支付;当付款人对支票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支票付款提示期限的,出票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四)支票的付款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1.提示付款期限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2.付款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3.付款责任的解除

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五)支票的办理要求

1.签发支票的要求

(1)签发支票应当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4)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5)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6)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务为目的的,有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2.兑付支票的要求

(1)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

三、商业汇票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商业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1.出票人的确定

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2.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欠缺记载下列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3.商业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相对记载事项的内容主要包括:(1)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2)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3)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此外,汇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但这些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商业汇票出票的效力

(l)对收款人的效力。收款人取得汇票后,即取得票据权利。

(2)对付款人的效力。付款人在对汇票承兑后,即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

(3)对出票人的效力。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度。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1.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2.承兑的效力

(1)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否则其必须承担迟延付款责任;(2)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该等权利人包括付款请求权人和追索权人;(3)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4)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3.承兑不得附有条件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商业汇票的付款,是指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

1.提示付款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法定期限提示付款:(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2.支付票款

持票人付款提示后,付款人依法审查无误后必须无条件地在当日按票据金额足额支付给持票人。否则,应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

3.付款的效力

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五)商业汇票的背书

商业汇票的背书,是指以转让商业汇票权利或者将一定的商业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为目的,按照法定的事项和方式在商业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汇票转让只能采取背书方式。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该汇票不得转让。

1.背书的形式

(1)背书签章和背书日期的记载。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背书人背书时,必须在票据上签章。

(2)被背书人名称的记载。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背书人名称。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的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禁止背书的记载。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粘单的使用。第一位使用粘单的背书人必须将粘单粘接在票据上,并且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5)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是无效背书。

2.背书连续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如果背书不连续,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否则付款人应自行承担票据责任。

3.法定禁止背书

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六)商业汇票的保证

1.保证的当事人

保证的当事人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保证应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承担。

2.保证的格式

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保证”的字样;(2)保证人名称和住所;(3)被保证人的名称;(4)保证日期;(5)保证人签章。

3.保证的效力

(1)保证人的责任。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共同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3)保证人的追索权。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四、银行汇票

(一)银行汇票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二)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

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三)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

1.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标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提取现金。

2.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为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银行汇票的付款地为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在地。

3.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5.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

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6.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7.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四)银行汇票申办和兑付的基本规定

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依法审查无误后,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必须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五、银行本票

(一)银行本票的概念

银行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银行本票的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

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三)银行本票的记载事项

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四)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

予受理。

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习题答案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C )是指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A银行汇票B支票C银行本票D.商业汇票 汇票按实际结算,钱多了会还给主人。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而银行本票是没“结算”概念。 2.下列不属于票据的是( D) A银行汇票B商业汇票C支票D债券 3.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 B )。A.3个月B.6个月C.9个月D.12个月 4.( D)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A承兑人B背书人C保证人D被背书人 5.下到各项中,不能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是(A )。A承兑人B 收款人C.保证人D背书人 如果A能承兑,因承兑人就是付款人,自己追自己? 6.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的票据是(B )。A银行汇票B 支票C.银行本票D商业承兑汇票 7.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据义务的人,是指( C )。 A.被背书人B背书人C承兑人D保证人 8.下列各项中,属于出票据行为的是( A )。

A.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B.持票人在票据背面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C.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D.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9.下列各项中,在办理支付结算时应当承担第一付款责任的是( B )。 A.办理托收承付的银行B办理委托收款的银行C办理汇兑的银行D开具信用证的银行 B即是代企业收款 10.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签发票据时,可以更改的项目是( C )。A 出票日期B收款人名称C用途D票据金额 11.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下列属于狭义的票据的是( C )。A.股票B发票C汇票D国库券 12.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称为( A)。A.出票B背书C.承兑D保证 13.收款人或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丽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称为( B )。A.出票B 背书C.承兑D保证 14.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盖章的行为称为( C)。A出票B背书C承兑D保证 15.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盖章的行为称为( D)。 A.出票B.背书C承兑D保证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知识点大总结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知识点大总结 票据四种结算方式 知识点大总结——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

说明:

①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的区别:银行汇票是一笔交易一办。如:要支付给华联公司29.75万元,则银行汇票上只打上正好的29.75万元,属于一次一清;银行本票是一次办出一笔钱留着慢慢用。 ② 关于背书转让:以上四种票据,普通形式都可以背书转让,但如果是可以提现金的票据则不得背书转让。 ③ 由于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是到银行“见票即付”,是一种存取自由的票据,相当于手里拿着钱一样方便快捷,故以上三种票据的核算账户是“银行存款”。 但是拿到商业汇票只能表示有收钱的权利,并不代表已经收到了钱,故不能用“银行存款”账户,其结算方式按付款方和收款方的角度分为“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 ④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银行由于向其存款人提供承兑的服务,故要收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是: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 ⑤ 承兑银行向持票人垫付不足款项后,对付款人做“越期贷款”处理:按票面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 题目: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到期没有收到款项,付款单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A.分析:银行对付款单位做“越期贷款”处理,对于付款单位而言,相当于多了一笔贷款,故用“短期借款”账户。且这笔“贷款”的来源是持票人把票据给了银行要求付款这一行为带来的,故付款人单位的“应付票据”减少。这笔业务实际上是结算方式的转换。 B.解答: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⑥ “应付票据”(付款方账户) 账户作用:记录企业写在商业汇票上日后必须偿还无法抵赖的负债变化及结存情况。 练习题:企业购入原材料40000元,材料入库,签发商业汇票一份,期限三个月借:原材料40000 贷:应付票据:40000 汇票到期,通知银行全额付款 借:应付票据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各种结算方式

1、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又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款项的票据。 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 2、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以办理转账或提取现金的一种票据。 适用:银行本票适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分类:按照金额是否固定可以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3、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使用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分类:按承兑人划分,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特点: (1)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2)使用对象相对较少:使用对象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 (3)必须经过承兑。 (4)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 (5)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4、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分类: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功能: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转账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 5、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分类:信汇和电汇。 6、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适用:有合法的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适用于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

4种票据结算方式

现金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银行汇票转账银行汇票 票据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现金结算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托收承付——国企用 非现金结算非票据委托收款 (支付结算)信用卡——单位和个人用 汇兑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不可更改的是: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都可以用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是单位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时使用的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的承兑总结:商业汇票(法人及其他组织—单位用,个人之间不能用,相当于一张欠条,银行或购货方承兑,该欠条欠款时间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 承兑实际上是承诺付款,只有承兑人承诺付款后才涉及到提示付款的问题,所以,提示承兑肯定是在提示付款之前。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拿着票去找付款人,问他票据到期后会不会给自己付款;如果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就是接受了承兑,那么持票人就等着到期后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就可以了;如果付款人拒绝承诺到期付款,就是拒绝承兑,那么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人开具拒绝证明,然后拿着拒绝证明去找自己的前手或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提示付款,就是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拿着票据去找付款人,要求他付款。 参见表格来理解一下:

提示承兑期限: 1、见票即付的票据(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无需承兑;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提示付款期限: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4、支票的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商业汇票的背书 1.记载事项 在票据法中,票据行为附条件的,因行为不同,其法律后果均不同: (1)出票时付款附条件的,票据无效; (2)背书时附条件的,视为无条件;但该背书是有效的 (3)保证附条件的,视为无条件;但该保证是有效的 (4)承兑附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以上背书和保证附条件的,都只是所附条件无票据效力,但该背书和保证都是有效的。 票据贴现:应收票据尚未到期,提前兑现的金融行为。 种类: ●贴现(持票人VS银行) ●转贴现:贴现银行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让的行为(兄弟) ●再贴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未到期的票据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的行为(母子) 注意:承兑人在异地时,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票据贴现“实得额”的计算:见说明⑧ 说明:

非票据结算方式有哪些

非票据结算方式有哪些 票据结算方式主要包括了汇票、本票、支票结算方式,除票据及现金之外的结算方式均为非票据结算方式。比如: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卡、信用证等。下面的文字重点来解析非票据结算方式有哪些。 非票据结算方式主要有: 一、汇兑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 二、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买卖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的适用条件: (1)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4)如果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三、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同时,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四、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买方)的申请向受益人(卖方)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信用证结算方式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 五、银行卡 1.单位卡 (1)单位卡的账户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入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1)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是由收款人、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票款的一种票据。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适用于企业先发货、后收款,或者是双方约定近期付款的商品交易,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第一,使用商业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 第二,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 第三,商业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第四,商业汇票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属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 (一)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可分别由双方约定签发。若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由付款人承兑;若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由本人承兑。付款人须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章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付款人应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银行于到期日凭票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转给收款人或贴现银行。付款人对其所承兑的汇票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如果汇票到期时,付款人银行存款账户上不足支付票款,银行将不承担付款责任而只负责将汇票退给收款人,由收付

双方自行处理。同时,银行应付款人按照签发空头支票的相关罚款规定,处以罚金。 1.付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1)购货单位购货时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交销货单位,应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2)汇票到期支付票款时,购货企业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 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贷:银行存款××× 2.收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1)销货企业收到购货企业交来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作分录 如下: 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品销售收入××× (2)销货企业把将要到期的汇票交存开户银行办理收款手续以后, 接到银行收款通知时应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二)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指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票据的特征 1、设权性,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一定的票面金额,谁合法拥有票据,谁就有权凭票据取得票据上规定的金额。 2、无因性:指票据一旦做成,票据上权利即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成为独立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受先前的原因关系存在与否的影响。 3、要式性:所谓要式性是指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的必要记载项目必须齐全且符合规定。 4、流通性:票据的流通性,是指在法定的合理时限内,票据经过背书,交付而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后手,手续简便但效力明确。 【例题】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以乙为收款人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交付于乙,乙接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解除该合同。则付款银行可以以甲乙间的买卖合同已解除为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 三、票据的分类 (一)按照范围分类,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狭义票据仅指我国《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 (二)按照付款时间分类,票据可以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即期票据是指付款人见票后必须立即付款给持票人;远期票据是付款人见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据。 (三)按照出票人与付款人是否为同一人,票据可分为自付票据和委付票据。 四、票据法律关系 (一)票据法律关系主体 1、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当事人,也称票据法律关系主体。票据当事人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2、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在汇票及支票中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在本票中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3、非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单选题】甲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下列有关票据关系当事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是出票人B.乙是收款人,也是背书人 C.丙是被背书人D.银行是承兑人,也是付款人

2020年会计财经法规考点票据结算方式第一章

2020年会计财经法规考点票据结算方式第一章 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结算概述 1.票据的概念与种类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票据法》上的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2.票据的特征与功能 票据的特征: (1)票据是债权证券和金钱证券 (2)票据是设权证券 (3)票据是文义证券 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 (2)汇兑功能(最初功能) (3)信用功能 (4)结算功能(债务抵销功能) (5)融资功能(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 3.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

票据当事人可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1)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有的当事人。 (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 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提示】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无付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 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 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5.票据权利与责任 (1)票据权利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提示】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①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②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③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④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⑤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2)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 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等)而应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票据结算方式教案

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1.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 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本票和支票。 【注意】(1)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 (2)票据中涉及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 (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 (4)票据是出票人作出的到期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 (5)票据出票人作出的付款承诺是无条件的。 2.票据的种类 (1)范围:广义和狭义 (2)付款时间:即期和远期票据 (3)出票人与付款人是否为同一人:自付票据和委付票据。 (二)票据的特征与功能 票据的特征有:票据是债券凭证和金钱凭证;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是文义证券。 票据的功能包括: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 (三)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与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按照目的不同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转让背书是以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为目的;非转让背书是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四)票据当事人 票据当事人可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五)票据权利与责任 票据权利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1

国际结算复习题名词解释掌握各名词的英文形式1汇票2

《国际结算》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掌握各名词的英文形式) 1、汇票; 2、承兑; 3、背书; 4、顺汇(逆汇); 5、托收; 6、D/P(D/A); 7、托收行(代收行); 8、T/R; 9、跟单信用证; 10、SWIFT; 11、议付; 12、假远期信用证; 13、不可撤销信用证; 14、对背信用证; 15、银行保函; 16、见索即付保函; 17、备用信用证;18、反担保人; 19、投标保函(履约保函); 20、补偿贸易保函; 21、租赁保函; 22、海运提单; 23、唛头; 24、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25、倒签提单; 26、国际保理; 27、进口保理商; 28、福费廷; 29、国际结算; 30、支票; 31、商业发票; 32、保险单据。 二、单项选择题 1、具有不可撤销性的信用证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也是可以撤销和修改的。 A.开证行 B.保兑行 C.信用证受益人 D.前三个都同意 2、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未发现单据中存在错误,最后单到国外,付款人提出单据有误拒绝付款。银行对此( ) A.负完全责任 B.完全无责任 C.该银行与外国银行共同负担责任 D.该银行与出票人共同承担责任 3、下列那种信用证一经付款还有向受益人的追索权()。 A.议付信用证 B.即期信用证 C.承兑信用证 D.延期付款信用证 4、信用证业务特点之一是:银行付款依据( ) A.信用证 B.单据 C.货物 D.合同 5、关于汇票的付款时间,如果提示日为2009年4月20日,票面上写明“At 90 days from sight”,则到期付款日为( ) A.7月18日 B.7月19日 C.7月20日 D.7月21日 6、在信用证业务流程中,基本当事人应当是( )。 A.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 B.开证银行和信用证受益人 C.信用证受益人和付款行 D.开证申请人与付款行 7、下列关于信用证的描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有条件的书面付款命令 B.有条件的书面付款承诺 C.无条件的书面付款承诺 D.无条件的书面付款命令 8、以下由()带来的结算被归入国际非贸易结算中。 A.国际运输、成套设备输出、国际旅游 B.国际金融服务、侨民的汇款、国际旅游 C. 侨民的汇款、国际商品贸易、国际技术贸易 D.有形贸易、无形贸易、国际文化交流 9、属于顺汇方法的支付方式是()。 A.票汇 B.托收 C.保函 D.直接托收 10、某汇票关于付款到期日的表述为:出票日后30天付款。则应如何计算汇票到期日?() A.从出票日当天开始算,出票日作为30天的第一天

4种票据结算方式(优质课资)

票据四种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①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⑨ 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付款人银行付款人自己付款人银行收款人、付款人付款人银行④ 使用范围同城、异地 见票即付同城 见票即付 同城 见票即付 使用期限1个月10个工作日2个月3-6个月后 持票人到期后一看款不足怎么办? 银行把票扔出不管了不足部分银行垫付⑤背书转让②可背书可背书可背书 担保情况可担保可担保可担保 种类●现金支票:只提现 ●转账支票:只转账 ●普通支票:左上角 有平行线的叫“划线 支票”只转账;支票 上什么都没有的即可 提现又可转账。●定额票面:1000;5000;10000;50000 ●不定额票面:直接往银行本票上打数额 使用规范①签发支票必须用碳 素墨水或墨汁 ②不能签发空头支 票,银行发现空头支 票按票面5%但不低 于1000元罚款;持票 人有权求偿2% ③不得签发与预留印 鉴不附的发票 ④不得签发与预留密 码不附的发票 核算账户③银行存款银行存款银行存款应付票据(付款方)⑥应收票据(收款方)⑦ 其他支票必须在交换区域 内(同城)背书转让银行不为单 位办理现金 本票,现金本 票只对个人 票据贴现:应收票据尚未到期,提前兑现的金 融行为。 种类:●贴现(持票人VS银行) ●转贴现:贴现银行将未到期的商业汇 票向其他银行转让的行为(兄弟) ●再贴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 未到期的票据向中国人民银行转 让的行为(母子) 注意:承兑人在异地时,贴现、转贴现、再贴 现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

天的划款日期 票据贴现“实得额”的计算:见说明⑧ 说明: ①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的区别:银行汇票是一笔交易一办。如:要支付给华联公司29.75万元,则银行汇票上只打 上正好的29.75万元,属于一次一清;银行本票是一次办出一笔钱留着慢慢用。 ②关于背书转让:以上四种票据,普通形式都可以背书转让,但如果是可以提现金的票据则不得背书转让。 ③由于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是到银行“见票即付”,是一种存取自由的票据,相当于手里拿着钱一样方便快 捷,故以上三种票据的核算账户是“银行存款”。 但是拿到商业汇票只能表示有收钱的权利,并不代表已经收到了钱,故不能用“银行存款”账户,其结算方式按付款方和收款方的角度分为“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 ④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银行由于向其存款人提供承兑的服务,故要收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是:票面金额 的万分之五。 ⑤承兑银行向持票人垫付不足款项后,对付款人做“越期贷款”处理:按票面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 题目: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到期没有收到款项,付款单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A.分析:银行对付款单位做“越期贷款”处理,对于付款单位而言,相当于多了一笔贷款,故用“短期借款” 账户。且这笔“贷款”的来源是持票人把票据给了银行要求付款这一行为带来的,故付款人单位的“应付票据” 减少。这笔业务实际上是结算方式的转换。 B.解答: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⑥“应付票据”(付款方账户) 账户作用:记录企业写在商业汇票上日后必须偿还无法抵赖的负债变化及结存情况。 到期通知银行付款的票据面值企业签发商业汇票的面值 余额:尚未到期的票据面值 练习题:企业购入原材料40000元,材料入库,签发商业汇票一份,期限三个月 借:原材料40000 贷:应付票据:40000 汇票到期,通知银行全额付款 借:应付票据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⑦“应收票据”(收款方账户) 账户作用:记录企业收到商业汇票的变化及结存情况 企业收到商业汇票的面值到期付款方存入银行兑现的票据面值 余额:尚未到期的票据面值 练习题:企业出售产品,价值5600元,发出产品收到商业汇票一份,期限四个月 借:应收票据5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5600 贷:库存商品** 汇票到期付款人将钱存入银行,本企业收到款项

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付结算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托收承付、银行汇票是同城结算方式 B.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是借记支付工具 C.汇兑、商业汇票、委托收款、银行卡是同城、异地均可采用的结算方式 D.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是贷记支付工具 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临时存款账户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B.存款人为临时机构的,只能在其驻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 C.存款人在异地从事临时活动的,只能在其临时活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 D.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以根据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开立大于等于项目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 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结算账户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存款人因主体资格终止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B.银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同时于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C.对于存款人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当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D.对于存款人应撤销而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当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4.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票据是债权证券,即持票人可以就票据上所记载的金额向特定票据债务人行使其请求权 B.票据是设权证券,即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上的权利 C.票据是文义证券,但如果票据上记载的文义有错,可以依票据之外的其他证据变更或者补充 D.票据是金钱证券,即持票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给付一定的金钱 5.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票据行为的是()。 A.出票 B.背书 C.承兑 D.付款 6.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行为无效 B.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行为有效 C.票据行为人已经在票据上进行了记载,即使其未将票据交付给相对人,票据行为仍然成立 D.票据行为只有在票据上记载才可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7.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于是向乙公司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为A银行。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经查,丙公司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合同专用章。丁公司按期提示付款时,A银行以丙公司签章不符合规定为由拒绝付款。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及其核算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及其核算 商业汇票是由收款人、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票款的一种票据。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适用于企业先发货、后收款,或者是双方约定近期付款的商品交易,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第一,使用商业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 第二,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 第三,商业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第四,商业汇票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属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可分别由双方约定签发。若由收款人签发

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由付款人承兑;若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由本人承兑。付款人须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章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付款人应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银行于到期日凭票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转给收款人或贴现银行。付款人对其所承兑的汇票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如果汇票到期时,付款人银行存款账户上不足支付票款,银行将不承担付款责任而只负责将汇票退给收款人,由收付双方自行处理。同时,银行对付款人按照签发空头支票的有关罚款规定,处以罚金。 1.付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购货单位购货时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交销货单位,应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汇票到期支付票款时,购货企业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贷:银行存款××× 2.收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销货企业收到购货企业交来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

种票据结算方式

票据四种结算方式知识点大总结——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

说明: ①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的区别:银行汇票是一笔交易一办。如:要支付给华联公司 29.75万元,则银行汇票上只打上正好的29.75万元,属于一次一清;银行本票 是一次办出一笔钱留着慢慢用。 ②关于背书转让:以上四种票据,普通形式都可以背书转让,但如果是可以提现金 的票据则不得背书转让。 ③由于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是到银行“见票即付”,是一种存取自由的票据, 相当于手里拿着钱一样方便快捷,故以上三种票据的核算账户是“银行存款”。

但是拿到商业汇票只能表示有收钱的权利,并不代表已经收到了钱,故不能用“银行存款”账户,其结算方式按付款方和收款方的角度分为“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 ④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银行由于向其存款人提供承兑的服务,故要收手续费,手 续费的收取标准是: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 ⑤承兑银行向持票人垫付不足款项后,对付款人做“越期贷款”处理:按票面金额 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 题目: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到期没有收到款项,付款单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A.分析:银行对付款单位做“越期贷款”处理,对于付款单位而言,相当于多了 一笔贷款,故用“短期借款”账户。且这笔“贷款”的来源是持票人把票据给了银行要求付款这一行为带来的,故付款人单位的“应付票据”减少。这笔业务实际上是结算方式的转换。 B.解答: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⑥“应付票据”(付款方账户) 账户作用:记录企业写在商业汇票上日后必须偿还无法抵赖的负债变化及结存情况。 账户性质:负债类 练习题:企业购入原材料40000元,材料入库,签发商业汇票一份,期限三个月借:原材料40000 贷:应付票据:40000 汇票到期,通知银行全额付款

银行常用票据样本及说明

常用票据样本及说明 一、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为了方便申请人的使用,银行汇票还专门设置了实际结算金额栏,在交易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出票金额以内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受到法律保护。其票样如图1-1、1-2所示,银行进账单如图1-3所示。 图1-1 银行汇票

图1-2 银行汇票背面 图1-3 进账单 银行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应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一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以请求出票银行付款。银行汇票见票即付。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或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但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不得挂失。 ②银行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它的产生是票据成为流通证券的一个标志。 ③银行汇票的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 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所特有的,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商业汇票适用于同城或异地在银行开立存款科目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订有购销合同的商品交易的款项结算(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承兑人即付款人员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②对信用不好的客户应慎用或不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③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但背书应连续。 ④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1、商业承兑汇票。它是指由收款人签发,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按双方约定签发。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交付款人承兑,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经本人承兑。付款人须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在实务中,一般以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居多。其票样如图2-1-1、2-1- 2、2-1- 3、2-1- 4、2-1-5所示。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习题

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是指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 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A银行汇票 B支票 C银行本票 D.商业汇票 2.( )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 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A.银行本票 B 商业承兑汇票 C.银行承兑汇票 D.银行汇票 3.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 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是( )。 A.银行汇票 B.商业汇票 C.银行本票 D.支票 4.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是( ). A现金支票 B转账支票 C.普通支票 D.划线支票 5.票据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的是( )。 A银行汇票 B商业汇票 C支票 D银行本票 6.支票的基本当事人不包括( )。 A.出票人 B付款人 C收款人 D.承兑人 7.支票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是( )。 A承兑人 B.收款人 C存款人 D.付款人 8.下列事项中,不属于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的是( )。 A.收款人名称 B.付款人名称 C付款日期 D.出票日期 9.下列选项中,属于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的是( )。 A.付款地 B.付款人名称 C.出票日期 D.出票人签章

10.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的票据是( )。 A银行汇票 B支票 C.银行本票 D商业承兑汇票 11.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的时效是自出票日起( )。 A.六个月 B.一年 C.两年 D.三年 1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 )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A.一个月 B三个月 C两个月 D六个月 1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自出票日起( )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A.2日 B.5日 C.10日 D 30日 14.《票据法》的规定,本票自出票日起( )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A一个月 B.两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15.根据《票据法》的规定,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 )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A一个月 B两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16.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 )足 额付款。 A. 10日内 B 5日内 C次日 D.当日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银行汇票记载事项的有( ) A.银行汇票的出票日期 B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C.银行汇票的出票金额 D收款人名称 2.下列各项中,属于支票基本当事人的有( )。 A.出票人 B保证人 C.付款人 D.收款人 3.下列各项中,属于支票绝对记载事项的有( )。 A.表明“支票”的字样 B.付款地

国际结算复习题

《国际结算》复习题 一、填空 1.有关信用证的国际惯例是UCP600,有关托收的国际惯例是。 2.汇票根据出票人的不同,可以分为银行汇票和。 3.汇付有三种方式,即M/T、T/T和。 4.跟单托收根据的不同,可以分为D/P和D/A两种。 5.按照兑付方式,信用证可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四种。 6.审单的方法可以概括为纵审和横审,横审是为了达到“单证一致”,纵审是为了达到“”。 7.在国际结算的单据中,居于中心地位且绝对必要的单据是。 8.转开保函使受益人的境外担保变为,产生争议和纠纷时受益人可在国内要求索赔。 9.依据是否提供融资,保理业务可分为factoring和financed factoring。 10.出口贸易融资是出口方银行对出口商的融资,融资方式主要有信用证打包贷款、、卖方远期信用证融资、出口发票融资等。 二、判断 ()1.侨民汇款、旅游开支、服务偿付等属于有形贸易结算. ()2.国际结算经历了从现金结算到票据结算,从商品买卖到单据买卖,从买卖直接结算到通过银行结算,从使用简单的贸易条件到交货与付款相结合的比较完整的贸易条件的发展过程。 ()3.使用T/T时资金到账速度快, 但是费用比信汇高。 ()4.托收业务中,只要选择合适的委托行和代收行,委托人收回货款就不成问题。 ()5.信L/C业务中,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保兑行负第二性付款责任。 ()6.受益人可以凭简电信用证向议付行要求议付单据。 ()7.开证行的审单为“终局性审单”,即开证行审单付款后,无权向交单方追索。 ()8.开证行审单后发现单证不符有权拒付,但必须在收到单据次日起7个营业日内向交单方发出拒付通知。 ()9.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是信用证的一种,具有信用证的形式和内容,但实质上是一种保函。 ()10. 出口商在保理信用额度内发货后,须将发票和运输单据正本直接交给保理商。 1. 票据具有流通性,凡是票据都可以流通转让,而无论其抬头如何表示。() 2. 汇付是通过银行来传递资金的,所以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结算方式。() 3. 托收项下,汇票的出票人是出口商,付款人是进口商。() 4. 按照UCP600的规定,L/C有“irrevocable credit”和“revocable credit”两种。() 5. 买方远期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即期收到足额货款,但却要承担远期汇票到期前被追索的风险。() 6.国际结算中的单据一般分为基本单据和附属单据两大类,其中,基本单据包括商业发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 7.审单的方法可以概括为纵审和横审,纵审是为了达到“单证一致”,横审是为了达到“单单一致”。() 8. 备用信用证是信用证的一种,具有信用证的形式和内容,但实质上是一种保函。()

票据的结算区域

票据的结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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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结算区域 我国现行票据结算方式包括: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这些票据结算方式根据是否能够进行跨区域结算划分为同城结算方式、异地结算方式和通用结算方式三类。 同一票据区域并不完全等同于同一城市。在同一票据区域可以跨城市使用支票。 需要注意的是,支票结算长久以来都是“同城使用”的一种结算方式,2007年6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完成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建设推广,实现了支票在全国范围的互通使用。但是目前,只有收、付款双方的开户行都加入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才能异地使用支票,而收款人只能通过银行委托收款,金额上也有限制,因此异地收、付款时使用支票结算方式的并不多。 实际操作能力强才能作一名合格出纳 出纳是一项操作性很强的工作,除了要熟悉日常会计事务的处理,更要具备较高的出纳业务知识水平和账目计算能力也就是数字运算。包括点钞、填票、打算盘等,都要求速度快、准确性高、毫厘不差才算达标。并且,数字运算常常是在结算的时候发生,这要求出纳根据计算结果当场开票、收付现金等,你可以使用电脑、计算器、算盘,无论哪种手段,均要求你算得快、算得准。 算得快、算得准,可以说,既是基本要求,也是最高境界。需要注意的是,当场运算和事后的账目计算不可同日而语:账目算错了、填写错了,都允许按既定制度更改,而钱算错了,就可能陷入说不清楚、或者说清楚也改不回来的尴尬境地。对此作为一名出纳不可不慎。出纳工作,所要求的既快且准,其中更要把“准确”放在头一位,亦即在“准”中求“快”,方保不出现失误。 综合上述,以快和准为衡量标准,怎样才能提高出纳的实际操作能力呢?诀窍在于一个“勤”字,所谓“熟能生巧”、“巧自熟来”,勤于动手、提高手上功夫,方能达到出纳操作能力上的理想水平。 宝源总结:会计工作大致流程 日期:[2011/3/613:04:03]共阅[1307]次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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