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充电桩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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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充电桩项目建议书

佳木斯充电桩项目

建议书

泓域咨询

规划设计/投资分析/产业运营

报告说明—

国内充电桩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的大力促进。无论是针对广大消费者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针对机关单位的相关工作展开,近几年的政策都涵盖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电力接入、充电设施运营等方面,对调动全社会相关资源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内充电桩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的大力促进。无论是针对广大消费者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针对机关单位的相关工作展开,近几年的政策都涵盖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电力接入、充电设施运营等方面,对调动全社会相关资源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该充电桩项目计划总投资6531.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463.3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3.65%;流动资金1067.7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35%。

达产年营业收入7529.00万元,总成本费用5939.88万元,税金及附加110.45万元,利润总额1589.12万元,利税总额1918.76万元,税后净利润1191.84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726.92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24.33%,投资利税率29.38%,投资回报率18.25%,全部投资回收期6.98年,提供就业职位150个。

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8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2.45万辆,同比增长近4倍。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生产9175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生产6778辆;纯电动商用车生产6446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生产2142辆。

第一章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背景

佳木斯充电桩项目

依托新能源汽车高景气度,充电设备市场空间较大。2018年新能源乘

用车销量同比增速76%,客车及物流车受补贴退坡影响销量小幅下滑,预计中长期伴随新能源公交车渗透率提升及“路权”政策对物流车应用推动,

整体销量将实现稳定增长。我们认为充电设备规模的上限为充电设施与新

能源汽车规模的发展速度相匹配,充电设备规模的下限为充电设施与电动

车充电量的发展速度相匹配。预计2020年充电桩累计规模在140-177亿元,2025年累计规模在770-1290亿元,2020-2025年新增市场CAGR在25%-50%之间。

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国内充电桩行业进入快速增长期,但市场缺口仍然较大我国充电桩行

业的发展大致可以分成两个阶段,一是2013年及以前的初步试水阶段,二

是2014年及以后的较快成长阶段。2013年及以前由于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销

量尚没有呈现较强的规模优势,因此充电桩行业的发展主导力量来自于政

府推动,参与者均为国电、南电等国有企业,且应用对象均为公共汽车或

政府内部用车,起到示范带头作用。2012年开始对充电桩的相关政策陆续

出台,《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要求到2015年建成2000个充换电站、40万个充电桩;《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出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且充电设施数量

应适度超前于新能源汽车推广。但这一阶段由于国家政策扶植的重点仍在

新能源汽车购置环节,且行业标准及运营模式尚在摸索,因此除比亚迪等

少数车企外,基本没有民营资本进入充电桩领域。但在政府力量的参与下,该阶段我国充电桩行业仍实现较快增长,2010-2013年我国公共充电桩数量从0.11万个提升至2.25万个,CAGR达到173%。2014年及以后,随着新能源汽车规模化销售趋势的逐渐形成,在国家扶植政策的引导下,民营资本

开始进入该领域。2014年5月,国家电网宣布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电动汽车

充换电站设施建设,随后相继出台多项政策,从用电价格、充电服务费、

运营补贴等多维度促进充电桩扶植政策落地,并于2014年11月《关于新

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对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到一

定数量的地区安排相应充电设施奖励,首次将新能源汽车购置环节与充电

设施补贴相挂钩。在一系列政策引导下,特来电、万帮新能源、普天新能

源等民营企业开始涌现。我国充电桩行业开始呈现出国企、民企、混合所

有制企业共存的局面。由此充电桩行业进入较快增长阶段,2014年至2017

年我国公共充电桩保有量从3.1万个增长至21.4万个,CAGR达到91%,同

时2017年已经建成私人充电设施达23.2万个。

(二)项目选址

某某开发区

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地级市。佳木斯市为黑龙江省域副中心城市,

黑龙江省东北部区域中心城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祖国东北边陲的松

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汇流而成的三江平原腹地,是中国陆地最东端的

地级行政区;由南而北,蜿蜒起伏,直至松花江边,地形呈南高北低之势;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雨热同期。全市总面积3.246万平方千米,

下辖4区3市3县;2017年总人口234.5万人。佳木斯市位于黑龙江省东

北部,是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素有“东极新天府,快乐佳木斯”之称;地名源于满语“甲母克寺噶珊”,意为“站官屯”。佳木斯地处中

国边疆,与俄远东地区哈巴罗夫斯克及比罗比詹市两个州区首府相邻,是

对俄开放的前沿城市之一;天然湿地面积60余万公顷,有2个国家级、5

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其中三江湿地已被列入世界湿地保护名录。2018年,佳木斯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1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7年增

长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7.1亿元,比2017年增长6.4%;第二

产业增加值202亿元,比2017年增长2.5%,第三产业增加值452.9亿元,比2017年增长3.4%。

项目建设区域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布局相对独立,便于集中开展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并且统筹考虑用地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与项目建设地的建成区有较方便的联系。场址选择应提供足够的场地用以满足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设需要;场址应具备良好的生产基础条件而且生产要素供应充裕,确保能源供应有可靠的保障。

(三)项目用地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21037.18平方米(折合约31.54亩)。

(四)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该工程规划建筑系数77.40%,建筑容积率1.59,建设区域绿化覆盖率6.34%,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73.22万元/亩。

(五)土建工程指标

项目净用地面积21037.18平方米,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16282.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449.12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主体工程23699.52平方米,项目规划绿化面积2120.88平方米。

(六)设备选型方案

项目计划购置设备共计89台(套),设备购置费2776.27万元。

(七)节能分析

1、项目年用电量1208285.10千瓦时,折合148.50吨标准煤。

2、项目年总用水量6478.50立方米,折合0.55吨标准煤。

3、“佳木斯充电桩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年用电量1208285.10千瓦时,年总用水量6478.50立方米,项目年综合总耗能量(当量值)149.05

吨标准煤/年。达产年综合节能量60.88吨标准煤/年,项目总节能率

27.47%,能源利用效果良好。

(八)环境保护

项目符合某某开发区发展规划,符合某某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

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都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内,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

显的影响。

(九)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

项目预计总投资6531.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463.36万元,

占项目总投资的83.65%;流动资金1067.7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35%。

(十)资金筹措

该项目现阶段投资均由企业自筹。

(十一)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

预期达产年营业收入7529.00万元,总成本费用5939.88万元,税金

及附加110.45万元,利润总额1589.12万元,利税总额1918.76万元,税

后净利润1191.84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726.92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24.33%,投资利税率29.38%,投资回报率18.25%,全部投资回收期6.98年,提供就业职位150个。

(十二)进度规划

本期工程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

实行动态计划管理,加强施工进度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根据实际施工

进度,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随时掌握关键线路的变化状况。项目承办

单位一定要做好后勤供应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不误前方施工。

二、项目评价

1、本期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某某开发区

及某某开发区充电桩行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政策;项目的建设对促进某某开

发区充电桩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有着积

极的推动意义。

2、xxx有限公司为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拟建“佳木斯充电桩项目”,本期工程项目的建设能够有力促进某某开发区经济发展,为社会提供就业

职位150个,达产年纳税总额726.92万元,可以促进某某开发区区域经济

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地方财政收入做出积极的贡献。

3、项目达产年投资利润率24.33%,投资利税率29.38%,全部投资回

报率18.25%,全部投资回收期6.98年,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期6.98年(含

建设期),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民营企业贴近市场、嗅觉敏锐、机制灵活,在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建设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培育工业设计企业,有助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升级。同时,大量民营企业走在科技、产

业、时尚的最前沿,能够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

学等知识,对工业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创新,

服务于工业设计,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进而创造出新技术、

新模式、新业态。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

要力量。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促进民营企业健

康发展,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引导民间投资参与

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

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要求广泛采

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为推动《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实施,中央财政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基础上整合设立了工业转型升级(中国

制造2025)资金。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重点解决产业发展的基础、共性问题,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产业向纵深发展。重点支

持制造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加强产业链条关键环节支持力度,为

各类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产业和技术支撑。

提高自主创新水平的机遇期。我市的产业结构仍为“二、三、一”,

规模工业的重化特征明显,制造业尤其是装备制造业,在全省乃至全国都

具有突出的比较优势。要牢牢把握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我市国家传

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健全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不断加

大制造业领域的创新投入、提升创新产出、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创新引领

发展的能力。

三、主要经济指标

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说明

一、项目承办单位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

xxx(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简介

公司坚持诚信为本、铸就品牌,优质服务、赢得市场的经营理念,秉

承以人为本,宾客至上服务理念,将一整套针对用户使用过程中完善的服

务方案。公司致力于一个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具有全球化、市场化竞

争力的新型一流企业。公司是跨文化的组织,尊重不同文化和信仰,将诚信、平等、公平、和谐理念普及于企业并延伸至价值链;公司致力于制造

和采购在技术、质量和按时交货上均能满足客户高标准要求的产品,并使

用现代仓储和物流技术为客户提供配送及售后服务。

公司始终秉承“集领先智造,创美好未来”的企业使命,发展先进制造,不断提升自主研发与生产工艺的核心技术能力,贴近客户需求,助力

中国智造,持续为社会提供先进科技,覆盖上下游业务领域的行业综合服

务商。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中心,在品牌建设方面

不断努力。先后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荣。

公司自设立以来,组建了一批经验丰富、能力优秀的管理团队。管理

团队人员对行业有着深刻的认识,能够敏锐地把握行业内的发展趋势,抓

住业务拓展机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着科学的规划。相关管理人员利用自

己在行业内深耕积累的经验优势,为公司未来业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公司经济效益分析

上一年度,xxx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38.10万元,同比增长25.99%(998.09万元)。其中,主营业业务充电桩生产及销售收入为4389.70万

元,占营业总收入的90.73%。

上年度营收情况一览表

根据初步统计测算,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039.06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0.23万元,增长率10.68%;实现净利润779.29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9.10万元,增长率21.73%。

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

第三章背景及必要性研究分析

一、充电桩项目背景分析

根据我国在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等领域的汽车增长趋势,结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经测算,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超过20万辆,电动出租车超过30万辆,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超过20万辆,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超过430万辆。

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桩的配置要求,经分类测算,2015年到2020年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

站384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62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2438座,

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430万个,城市公共充电站2397座,分散式

公共充电桩50万个,城际快充站842座。

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

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电动汽车发展基础

较好,雾霾治理任务较重,应用条件较优越的加快发展地区,预计到2020年,

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66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7400座,充电桩250

万个。

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示范推广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

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23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4300座,充电桩220万个。在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尚未被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范围的积极促进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11万辆,需

要新建充换电站400座,充电桩10万个。

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

超前原则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

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

电需求。

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

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

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新增超过43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以满足基

本充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

所公共充电桩,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新增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

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四纵四横”的城际快充网络,新增超过800座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

出行需要。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74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250万个,以满足超过266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率先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

角三个雾霾防治重点区域的城际快充网络,各主要城市间实现互联互通。

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3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220万个,

以满足超过223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5公里。加强与加快发展地区的互联互通,以高速公路网为基础,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到2020年新增集中

式充换电站超过4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以满足超过11万辆电

动汽车充电需求。省会等主要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

二、充电桩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根据我国在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等

领域的汽车增长趋势,结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

标,经测算,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其中电动公交

车超过20万辆,电动出租车超过30万辆,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超过20

万辆,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超过430万辆。

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

对充电桩的配置要求,经分类测算,2015年到2020年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站384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62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2438座,

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430万个,城市公共充电站2397座,分散式

公共充电桩50万个,城际快充站842座。

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

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电动汽车发展基础

较好,雾霾治理任务较重,应用条件较优越的加快发展地区,预计到2020年,

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66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7400座,充电桩250

万个。

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示范推广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

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23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4300座,充电桩220万个。在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尚未被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范围的积极促进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11万辆,需

要新建充换电站400座,充电桩10万个。

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

超前原则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

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

电需求。

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

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

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新增超过43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以满足基

本充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桩,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新增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

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四纵四横”的城际快充网络,新增超过800座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

出行需要。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74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250万个,以满足超过266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率先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

角三个雾霾防治重点区域的城际快充网络,各主要城市间实现互联互通。

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3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220万个,

以满足超过223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5公里。加强与加快发展地区的互联互通,以高速公路网为基础,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到2020年新增集中

式充换电站超过4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以满足超过11万辆电

动汽车充电需求。省会等主要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

第四章市场研究

一、充电桩行业分析

依托新能源汽车高景气度,充电设备市场空间较大。2018年新能源乘

用车销量同比增速76%,客车及物流车受补贴退坡影响销量小幅下滑,预计中长期伴随新能源公交车渗透率提升及“路权”政策对物流车应用推动,

整体销量将实现稳定增长。我们认为充电设备规模的上限为充电设施与新

能源汽车规模的发展速度相匹配,充电设备规模的下限为充电设施与电动

车充电量的发展速度相匹配。预计2020年充电桩累计规模在140-177亿元,2025年累计规模在770-1290亿元,2020-2025年新增市场CAGR在25%-50%之间。

设备制造环节短期竞争格局严峻,中长期大功率趋势提升集中度。充电桩设备技术门槛及差异化程度不高,价格竞争成获取市场份额关键。

中长期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主要原因在于大功率充电成趋势。大功率充

电一方面满足用户快速充电需求,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充电站投资回报率。大功率充电模块的发展趋势也逐渐清晰。单功率模块功率密度适度提升有

助于降低单瓦成本,因此开发大功率模块,是设备制造商扩大盈利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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