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和改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报告新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的一种新兴组织形态,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份中价机构以及社区活动团队。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日益调整,社会利益的主体也日益多元化,新社会阶层的产生、发展以及壮大成为必然。涉及种植、医疗、养殖、营销等社会团体、协会、民办非企业组织遍布城乡。近日,盐津县委组织部组织调研组对全县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调研,进一步了解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就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新社会组织现状及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新社会组织也进入了一个较快发展的时期。据对全县登记造册新社会组织的调查统计,全县有新社会组织70个(其中经济协会16个,基金会1个,科技协会2个,社会事业协会36个,宗教协会2个,综合协会13个),从业人员25656人。全县新社会组织有党员112人,已建立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有31个,占新社会组织总数的31%;有党员的新社会组织有62个,占新社会组织总数的91%。计划2010年内在其余37家新社会组织中全部建立党组织。

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创新设置抓组建。目前,盐津县共有新社会组织62家,建立党组织的31家,为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始终覆盖全部新社会组织,我县在已经组建党组织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新清理出来的新社会组织及时制定台帐,针对不同情况灵活组建。根据我县新社会组织的实际,凡有3名以上党员的新社会组织,都单独建立党组织。对不具备条件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采取企业联合组建、村企联建、下派指导员等多种方式建立党组织。同时,设置新社会组织党工委于民政局,负责领导和指导行业内的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实现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相互衔接,使下级组织能找到上级组织,党员找得到组织,党组织能找得到党员。并积极开展定期回访,有效防止了边建边散、有名无实等情况的发生。

(二)创新载体抓活动。今年以来,我县结合“作风建设年”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开展了“我为组织发展献策”和“支部生活在一线”等主题实践活动,采取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活动,使党员自觉亮身份,自觉奉献岗位,自觉献计经营,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完成任务,带头服务群众。

(三)创新方式抓教育。针对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党建指导员在身份上有差异、思想上有距离、要求上有层次的具体实际,我县及时研究对策,因材施教、分类指导,加强新社会组织中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强化党员的经常性管理。今年全县举办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4期,共计培训150余人次。

(四)创新制度抓规范。县委组织部为每个支部配备了党旗、党徽和必备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新社会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党员党内监督、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等一系列制度。

(五)创新目标抓阵地。按照有党组织书记办公室,有党员活动室,有党组织挂牌,有党建宣传栏,有一套党员电教设备,有一批党报党刊的“六有”目标,全县新社会组织结合各自实际竭力打造党员活动之家,为组织中党员开展活动创造了有力条件。目前,全县已有7家新社会党组织实现了“六有”标准的阵地建设。

(六)创新机制抓管理。县委把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对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其工作实绩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健全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目标考核机制,制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考核力度,有效保障了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顺利推进。

(七)创新活动抓发展。我县积极引导和鼓励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活动,进一步团结凝聚员工队伍,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的积极性,积极打造团队品牌,提炼团队精神,形成特有的团队文化,促使新社会组织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的发挥。一是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体现。党员带头树正气,关心和维护协会成员的合法权益,部分支部还提出了党员承诺口号,制定和形成了团队精神。二是支部党员在协会组织生产中起到推动器作用。支部除了在生产中起精神动力作用外,还在新技术使用、安全生产监督承担任务,党员在生产中起带头作用,从而促进了新社会组织工作效益的提高和良性发展。三是党支部组织活动的能力和群众工作的水平得到提高。党员组织行为得到规范,党组织的感召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特别是外地党员纷纷接转组织关系并积极缴纳党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和职责,理顺了组织关系,切实结束了游离状态。四是支部成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排头兵。近年来,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分别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活动迎接党的“十七大”,集中收看党的“十七大”开幕式和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活动。

(八)协调关系抓共赢。盐津县委要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主动并善于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上来,凝聚到抓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目标上来。全县新社会组织通过开展“三学一示范”(学党章、学理论、学示范、创建党员示范岗)等活动,有效促进了新社会组织中党的组织活动和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三、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新社会组织党员的力量较弱。个别协会团体内部党员数量较少,个别协会中党员的观念淡薄,有一种求实惠心理,就是“只要能挣钱,不管党和团”。

二是个别党组织党员活动难。个别协会由于党员数量少,流动性大,联系困难。虽然我们开展了许多活动,在党员参与上下了功夫,但是仍有个别协会党员较长时期不能正常过组织生活。

三是个别党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由于到新社会阶层的党员来自四面八方,个别党员只顾创业挣钱,对于党组织关系不及时划转,出现“隐性”或“口袋”党员情况。

四是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较低。由于一些新社会组织负责人不重视党建工作,相关部门的督促也较少,导致党组织覆盖率较低,与新社会组织的发展和规模已严重不相适应。

五是社会部门对新社会阶层中的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认识不足。一些行政主管部门片面的认为只要不违背登记注册。生产上能照章办事,遵纪守法,管不管党的建设,党员的作用发挥好不好同自己部门没有关系。有些新社会组织即使建立了党组织,但党建工作机制不顺,造成党建工作的滞后与新社会组织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不相适应。

四、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新的社会阶层将承担到一些新的社会工作,政府做不到的事,恰恰协会组织能办到、能做好,重视新社会阶层党的建设,不断扩大党员队伍,不仅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这也是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具体途径,也是巩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渠道。党的十七大指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舆论宣传、专题研讨、召开座谈会和组织人员到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抓得较早较好的地方观摩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积极探索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新社会组织是一种新兴的社会形态,对于它的存在,我们不能轻视其作用,忽视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但也不能不顾其性质、特点和条件,大搞“一刀切”地要求统统建立党组织,而是要根据其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区别对待。对于稳定型新社会组织,我们应该想方设法地指导其建立党组织,认真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作用,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对于分散型新社会组织,我们可以以派驻党建联系员和指导员的形式开展党建工作,先保证党的覆盖,再考虑逐步建立党组织,力争做到成熟一个建立一个。

(三)创新载体,改进方法,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针对新社会组织党员流动性大、时间难统一安排、效果难保证

等问题,我们要及时创新载体和改进方法,积极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提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一要科学设置党组织。要按照“有利于党员管理,有利于增强组织活力,有利于组织业务发展”的原则,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村协联建等模式,按照“居住地和归口管理办法”理顺隶属关系,从根本上解决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以不管,管不好的状况。二要加大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的力度。首先要解决思想观念落后的问题,深刻学习和领会“十七大”精神,改变以往慎重吸收在经济发展上有追求的人员而忽视其它阶层人员的观念;其次要在工作方法上通过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多种途径,教育引导新社会组织的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三要建立灵活多样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方式,在活动方式上以灵活分散为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新社会组织党员中积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示范岗”、“我为组织发展献一计”、“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等主题实践活动,激励党员争当精力骨干、争创文明先兵,并发动党员带领其它从业人员努力做好业务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在经费保障上采取多条腿走路方式,解决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

(四)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推动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和规范管理来促进党建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和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的基础上,还应结合新社会组织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机关党支部挂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制度、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通过制度的建设,机制的完善,确保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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