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 号)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 号令)的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

第四条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举报登记、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

第二章事故隐患报告

第五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向隐患所在基层单位(班组、车间或部门)逐级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紧急事故隐患应同时报告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第七条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地点、内容、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

第八条基层单位收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或在24 小时内做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第九条基层单位应及时受理、核实并消除员工所报告的事故隐患。

基层单位对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报告,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

第十条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拒不受理员工事故隐患报告,或超出合理时间拖延事故隐患整改时,发现事故隐患的员工应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章举报受理和核查。

第十一条任何员工均有权对非本岗位负责的安全隐患(包括

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举报。

第十二条成员企业应设立事故隐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建

立健全举报管理网络,并将企业受理举报的方式对外公布。

第十三条举报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面谈和举报箱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单位和地址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

对举报人借举报为名,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安全办主要职责

(一)督促成员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二)负责查处上级交办或集团公司受理的举报事项,并按规定回复举报人。

第十五条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查处本企业受理的和集团公司交办的举报事项,并按规定回复举报人;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培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遇到无法联系单位负责人等特殊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五、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标准版) 为充分发挥隐患举报对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鼓励广大员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施工现场安装安全隐患举报电话牌,在举报牌上公布项目部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并且在项目部办公室设举报信箱。 第二条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举报、写举报信、当面提出等方式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提供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中伤他人。 第三条项目部各部室要明确受理举报的责任人员,规范受理举报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程序。 第四条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设备、安全设施、保卫消防等方面影响安全生产以及存在的事故预兆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员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时,有权立即向现场管理负责人或带班领导提出隐患内容。现场管理人员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现场管理人员对举报过的隐患,整改不力或推诿不整改的,员工可直接向安质部门或项目经理进行举报。 第六条对员工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以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批转的隐患举报,项目部必须认真受理,登记建档,安排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证人形成闭合。 第七条针对隐患内容确定责任部门,项目部各部门应将隐患查实、整改情况及时在安全生产会上或交班会上通报,并将受理举报的隐患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第八条对查实的隐患,按下述原则确定对举报人的奖金额度。 1、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员工及时纠正了违章行为,有利于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的,给予举报人100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 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的安全隐患大 排查。 二、分管负责人对各工作岗位安全情况要进行定期和 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对疑难问题不能处理 的,要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 三、安全员要坚持跟班作业,及时发现生产安全隐 患,杜绝违章违规现象的发生。 四、指定有经验的工人专门负责对采场作业进行监 控,发现顶板冒落、透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撤离人 员,并向负责人报告。 五、各岗位工人上班作业前,要对有关设备和周围情

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或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不得强行作业。 六、对带电设备要加强监控,防止有人破坏,防止非专职操作人员错误操作等突发事情的发生,发现重大隐患时,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直至隐患清除。 七、各种检查要记录在案,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人、措施和完成的时限,并有整改后的检查验收情况。 八、接到重大隐患报告后,要进行实地勘查,若属实,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与统计职工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与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条例》得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项目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指挥长依法对事故报告负总责。 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事故报告: (1)发生一般事故,指挥长应向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逐级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 (2)发生一般(初步核实情况不明)及较大(含)以上事故时,须由发生事故得集团公司安质部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核实事故信息后分别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 (3)须在事发3小时内将事故信息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超过3小时未报,认定为内部迟报。 2、工地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发生伤亡、重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发生伤亡事故后,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得有关规定处理。 4、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得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隐患举报对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鼓励广大员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施工现场安装安全隐患举报电话牌,在举报牌上公布项目部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并且在项目部办公室设举报信箱。 第二条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举报、写举报信、当面提出等方式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提供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中伤他人。 第三条项目部各部室要明确受理举报的责任人员,规范受理举报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程序。 第四条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设备、安全设施、保卫消防等方面影响安全生产以及存在的事故预兆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员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时,有权立即向现场管理负责人或带班领导提出隐患内容。现场管理人员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现场管理人员对举报过的隐患,整改不力或推诿不整改的,员工可直接向安质部门或项目经理进行举报。 第六条对员工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以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批转的隐患举报,项目部必须认真受理,登记建档,安排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按五 定原则进行整改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证人形成闭合。

第七条针对隐患内容确定责任部门,项目部各部门应将隐患查实、整改情况及时在安全生产会上或交班会上通报,并将受理举报的隐患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第八条对查实的隐患,按下述原则确定对举报人的奖金额度。 1、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员工及时纠正了违章行为,有利于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的,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 2、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项目部及时纠正了违规行为,有利于防范事故发生的,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 3、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我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含各类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第九条项目部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项目部将采取警告、罚款、撤职、开除等方式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十条由项目安质部负责加强对执行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日常检查,指导、督促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任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发生重死亡事故(即一、二、三级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各级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厂址的物件、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试。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二是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实施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要根据《只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及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及时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工程施工作业安全,制订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要求全体监理人员认真执行。 一、安全架构 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架构和安全监理责任制度,设置安全监理人员,全程跟踪检查施工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本项目安全架构: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总负责人: 安全监理员: 二、项目重大安全隐患 1. 当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项目总监必须马上签发工程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书面向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等报告,同时报告本公司总监室: 1)基坑支护体系出现突然变形或累计变形量超过规定的报警值;2)高大模板体系出现险情; 3)脚手架存在安全隐患; 4)拆除支撑梁时违规作业; 5)结构吊装时围护结构出现险情;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进行拍照留底,并将照片作为书面报告的附页一起报送。

3. 现场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监理快报》形式向南沙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报告: 1)建设、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构配件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质量、安全防护设施,又不能有效制止的;2)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或不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或专项安全方案施工,或有其他违法、违章行为,又不能有效制止的;3)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关强制性技术标准规定,又不能有效制止的; 4)现场监理无法处理的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

三、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架构及责任人; 2.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及基本情况; 3. 项目监理部对重大安全隐患采取的控制措施及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 反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数据、照片、影像等相关资料。 5.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监理执业章、监理公司章。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隐患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链条中,最易出现,最常发生,最难掌控的重要环节,作为一个极不稳定的不安全因素,它犹如蚁穴,足以渗透腐蚀牢固的安全生产防线,使之崩塌。可见,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是抓好安全生产的源头性工作。除了常规性的安全巡查、专项排查以及综合检查等动作外,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机制,激发全员参与热情,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工作,才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可控、长治久安的治本之法。市政交通公司近两年来建立并大力推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即是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的得力之举。 集团副总经理符建在去年6月视察公司空港工地时,对该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有力地提升了全员安全意识及参与热情,对现场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是市政交通公司安全管理上的创新,这一亮点值得在全集团范围内推广。” 创新管理,制度出台 安全隐患在施工现场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无论隐患的大小与否,都必须进行及时的管控处理,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否则将会后患无穷。然而只单纯地依靠安全员、项目经理、安全检查组等片面的力量,便显得薄弱且有限。如何调动和激发广大一线施工管理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班组这一重要群体主动参与到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中,形成安全管理的合力,是市政交通公司一直关注且致力解决的问题。 2011年3月,该司二项目部《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创新性出台,加速了全员融入安全管理的步伐,该制度率先在项目内部推行实施。制度中明确规定:项目部全体员工和各班组人员均有权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章行为等进行举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举报范围涉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作业人员情绪失控、机械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缺陷等安全管理环节的方方面面。凡隐患举报属实或建议有效者,每一起奖励报告人50~200元不等,或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奖励资金从项目部在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中支出。此举通过有效的激励手段,在合理利用安全专项经费的同时,充分激发全体干管人员尤其是最基层的农民工群体积极融入到身边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建言献策,督促整改,以全员参与的方式,将隐患排查整治的触角延伸到整个施工面,每条操作线,每个作业点,实现了安全防范在施工现场“面、线、点”式的全覆盖。 执行到位,效果显著 自《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颁布实施以来,项目部多措并举,严格执行,确保其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设立现场举报箱及受理办公室,接受电话、书信、当面陈述等各类形式举报;项目党支部书记更是亲力亲为、全程参与,和专职安全员一道,全面负责各类举报事件的处理、监督及反馈。项目部以健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了该制度的执行力度。 重过程留轨迹。在受理各类建议或安全举报的过程中,项目部要求受理人立即做好书面记录并到现场勘查核实,严禁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管理工作秩序。一旦受理人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项目部安全部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人员或班组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要求隐患整改责任人员或班组完成隐患整改后,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项目部存档留底;凡属情节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隐患,受理人立即上报项目部领导和公司安保部备案,并按上级要求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

校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校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

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巨大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员工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司安全生产,根据上级安生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报告举报范围 1.公司生产部门、驾驶员、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拖延或谎报的。 2.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3.员工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的。 4.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报告和举报范围 公司任何员工均有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为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的权利及义务。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用电话、电子邮件、意见书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 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 三、举报受理程序 1、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 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生产委员 会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复查销号和存档。 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 即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司领导。 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填写《奖惩通知单》,并于每个 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部门以及不愿公开自己 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将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六、举报奖励标准 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评审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的部门或个人250—1000元不等的奖励。奖励标准分五类: (1)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元至100元; (2)较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至300元; (3)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元至500元; (4)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0元至1000元; (5)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安全举报奖励标准为200元; 以上所称的事故隐患等级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界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 第1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类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 第4条矿长对本矿存在的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第5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人员的职责是: (1)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对主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区队长或班组长负责职权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4)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

管理。 第6条煤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一次。煤矿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矿长及有关部门报告;班组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并向当班调度室或值班矿长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 第7条对煤矿事故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 (1)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隐患分为l0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2)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级: 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矿限期解决的。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区队或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第8条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第9条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矿治理,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C级隐患由区

员工合理化建议、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员工合理化建议、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合理化建议及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使企业能够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激励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原化工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一、建议及举报范围 一 建议 凡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建议 二 举报范围 一类 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二类 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三类 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发放,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等现象。 四类 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 五类 原铺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六类 楼梯、作业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七类 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八类 各类跑、冒、滴、漏现象等。 二、建议、举报主体和形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并兑现奖励。 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由公司安全处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安全处。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四、受理程序 、受理各类建议或安全举报,受理人应立即做好书面记录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举报内容,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处。 、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 、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处应做好记录,并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评审、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部门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将尊重举报人的权力给予保密。 五、奖励标准 根据建议或事故隐患举报情况每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 元,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处申报,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 六、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由安全费用中支出。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 一 年五月十八日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的分类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3、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10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事故。 二、事故的上报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报至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监理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三、事故的调查 1、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情况和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2、发生事故后首先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的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或有详细记录。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劳动、公安、安监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按照事故类型分级进行处理 (1)轻伤事故:由工程部领导指定人员进行调查。 (2)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死亡事故,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4、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认真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

过”原则,即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者没有严格审查、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 (1)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领域的技术而引起的事故; (3)破坏性事故;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6、事故调查的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与分工;调查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前生产情况和事故经过;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责任分析;提出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填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存档。 7、通过事故调查,查明下列事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具体地点; (2)受伤害的人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 (3)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构筑物、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物质、材料、货物、环境、气象等),与被伤害人直接接触造成伤害的危险物以及事故类别; (4)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经济损失; (5)发生事故时,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工作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的联系和联络、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方法、设备操作参数(如压力、温度)、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无异常反应和征兆、发生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 (6)受伤害人和与事故直接有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工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等。 (7)安全管理方面: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情况;有无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及管理办法等;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59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及时处理和预防安全事故,学校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每月最后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主中心学校汇报当月安全工作情况。 2、学校对突发事件除了及时救治外,学校领导要半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事件处理完毕24小时内要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报。 4、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报告校长当即报告校长,学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学,除按学除校的《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抢救外,,应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种类的相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程序 (1)、一般安全事故报告程序:老师或现场老师--班主任--校长; (2)、火灾事故:拔打“119"--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使企业能够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激励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原化工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一、建议及举报范围 (一)建议:凡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建议 (二)举报范围: 一类: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二类: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三类: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发放,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等现象。 四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 五类:原铺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六类:楼梯、作业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七类: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八类:各类跑、冒、滴、漏现象等。 二、建议、举报主体和形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采用电话、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并兑现奖励。 三、举报电话 公司安环部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安环部。 举报电话:89654149 四、受理程序 1、受理各类建议或安全举报,受理人应立即做好书面记录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举报内容,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环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环部。 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员工监督和社会舆论作 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 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 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报告举报范围 1.驾驶员、内部员工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 不报、拖延或谎报的。 2.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安全生 产,危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 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3.从业人员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的。

4.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行为。 5. 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6. 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7. 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发放,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等现象。 8. 原辅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9. 楼梯、作业区域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10. 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98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标准版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本条是关于发生伤亡事故时的报告义务的规定。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是及时组织抢救的基础,也是认真进行调查分清责任的基础。因此,施工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能隐瞒事故情况。 对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我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作了相应的规定。同时《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国务院令第34号)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号)也对生产安全事故作了相应的规定。比如《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

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编号:SM-ZD-18819 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发展,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地方安全监管一线的工作者,深深感觉到一些传统的老办法已不能适应当今现实工作的需要,其中之一就是在各地推行多年的隐患整改百分比管理方式,它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可以说弊多利少。 弊表现在:第一,各基层单位出于自身利害关系的考虑,常常不敢、也不可能如实上报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情况,少报、小报、虚报、瞒报的现象司空见惯,目的是不让未完成整改的百分比影响政绩(成绩),使上级无从追究责任并在考核中扣分。第二,由于下级报喜不报忧,使得上一级政府或部门很难及时掌握和了解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特别是隐患存在的情况,这势必造成在部署总体工作时,无法将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问题考虑和纳入到计划中,造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上的盲目性,无法在全局上对隐患整改和问题的解决进行指导协调。这样,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运输管理,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安全运营状况,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建立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安全科负责事故的报告登记,建立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畅通报告渠道。 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要高度重视安全事故报告的重要意义,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工作。 三、公司利用安全例会、安全培训等方式,认真传达国家、省市关于事故快报的知识、程序、内容,督促从业人员在第一时间做好事故上报。 四、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危险品运输事故后,驾驶员或押运员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在1 5分钟内将发生地事故情况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环保部门、保险公司和本公司。 五、公司安全人员接报后,要认真填写事故登记表,登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并立

即报告主管经理。 六、对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行车事故、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行车事故、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等)运输事故,公司接报后必须立即报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七、一般轻微事故,公司应事故发生后3日内,填报《道路货物运输事故报表》,报运管部门。 八、公司对运输事故建立台帐,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引以为戒,进行严肃处理并搞好案例教育。 九、对于拖延、隐瞒不报或拒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管人员责任。 十、每年度对事故要进行汇总、分类,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下年度事故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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