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规范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规范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规范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规范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是指非银行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其与非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所进行的全部经济交易,即申报主体并非直接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而是通过境内银行转报。作为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投资头寸表的主要数据来源,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数据是了解一国对外贸易、服务、资本及金融交易情况的基础数据,也是掌握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趋势,规避外部风险,把握发展先机的重要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等法规指出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是境内居民和非居民的法定义务。为了确保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本文整理出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规范,供参考。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

1.单位基本情况报的基本填写要求

(1)对机构名称合法性的填写要求

①机构名称不能为简称

②机构名称首字符前不能有空格,中文名称当中不应当包含空格。

③中文名称中的括号应在中文全角状态下输入。

④名称中不应含有?、!等特殊字符以及*、%、#等乱码。

(2)经济类型与机构名称之间的逻辑关系核查

①名称中包含“代表处”时且投资者国别不为空时,经济类型应为“390其他国外投资”或“290其他港澳台投资”。

②当名称中含有“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应为“160股份有限(公司)”、“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240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00境外机构”中的一种。

③当名称中含有“有限责任公司”,经济类型肯定不是“110国有全资”、“120集体全资”、“171私有独资”或“172私有合伙”。

④当名称中含有“有限公司”时,经济类型肯定不是“110国有全资”、“171私有独资”或“172私有合伙”。

⑤机构名称最后为“厂、局、厅、法院、委员会、政府”字样时,其经济类型代码应为“100***”、“110***”等1开头的代码。

⑥机构名称中包含“使馆、领事馆”字样时,其经济类型应为“900其他”。

(3)经济类型与组织机构代码之间的逻辑关系核查。

经济类型为“400境外机构”时,该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的前四位应为6347-6359字段(目前特殊赋码号码段)。

(4)常驻国家核查。

当经济类型为“400境外机构”时,其常驻国家应该为非中国。

(5)特殊经济区内企业核查。

企业名称中或地址中若包含“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仓库”,则在单位基本情况表中“是否特殊经济区内企业”选项中应当选择“是”。

2.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常见错误

(1)单位名称中的括号使用了非全角输入

(2)单位基本情况表中机构名称使用了简称

(3)组织机构代码不符合规范

(4)住所/营业场所和所属外汇局录入错误

(5)常驻国家(地区)代码及名称错误

(6)机构名称与所属行业属性不符:

(7)机构名称与经济类型代码不符:

(8)机构地址填写有误

二、申报单

1、交易编码与交易附言填写规范

(1)基本原则:

①交易附言中必须包含能说明实际交易性质的关键字眼,如交易编码申报为“102030”时,则交易附言中必含“进料加工”字样。

②交易附言要素必须齐全。如交易编码申报为“101010”时,则交易附言必须为“出口/进口+商品名+的货款”格式;如该笔款项为预

收/预付货款,则必须注明“预收/预付”,交易附言为“出口/进口+商品名+的预收/预付货款”格式。

③交易附言与收支大类的逻辑关系必须一致。收入类申报单交易附言不应含“支出”,支出类申报单交易附言不应含“收入”(代垫款的申报除外)

④交易附言必须以简洁准确的语言描述资金的实际性质,不能直接填写为其他、收入、支出、借款、还款、服务费、维修费等大类名词。特别是“211090其它”等部分其他收入项下交易附言笼统填写为“其他”、“其他收入”等。

⑤非居民与境内居民之间的收付汇,由居民按照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非居民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汇,由非居民统一申报在“802031”项下。

⑥交易附言不能是乱码或数字等。

(2)对公涉外收支申报

①货物贸易项下:

A.交易附言应明确表述贸易方式和交易商品的具体名称。贸易方式可选用:一般贸易、补偿贸易、寄售代销贸易、易货贸易、对外承包工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出料加工等(一般贸易方式可省略不填)。商品名称表述如:布料、鞋、铁矿石等。

B.不得将特殊商品交易(如水、电、煤气、天然气等)作为一般商品申报,而是在101080项目下。

C.来料加工贸易的申报(102010):企业来料加工收取的是工缴费,不是货款,附言必须注明:工缴费。

D.收回境外一般贸易项下不良欠款的申报:欠款的收回应申报在101010,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一般贸易项下不良资产收回”。

E.货物贸易申报中常见问题

a.未选用正确的交易编码

b.交易附言未包括货物具体名称:如交易附言填写为“出口收汇”、“货物”、“货款”等。

c.交易附言只填了贸易方式,如交易附言填写“一般贸易”。

②服务贸易项下

A.运输应明确货物出口运输还是货物进口运输,以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还是其他方式)。正确的例子如“201013-进口铁矿石海运费”。

B.旅游应区分具体性质,按实际情况申报在“公务或商务旅游费用”、“因私旅游”或“旅行社团费”项下。

C.交易附言不能简单的填写为“旅游”、“佣金”、“咨询费”、“技术服务”等。

(3)对私收入

A.按资金来源填写收入交易附言。在国际收支申报中,对于居民收到的款项,应按照其资金来源进行申报;对于居民支出的款项,应按照其资金用途进行申报。依据生活费及赡家款的交易附言倒推资金来源,多为我国居民或华侨在国外的劳动收入,应根据实际情况放在“一年以下雇员汇款收入(交易编码为301010)”、“一年以上雇员汇款收入(交易编码为406000)”或“接受与固定资产无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交易编码为401000)”项下。依据教育、学费及旅游的交易附言推断,一般为国内外国留学人员或外国旅游者的教育、学费及旅游费用。旅游项下的对私涉外收入(交易编码为202030),为向因私旅游者提供货物/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交易附言一般为“导游费”、“旅游租车费”、“旅游食宿费”等。

B.不能直接把交易编码的名称或定义填写为交易附言。

(4)对私支出

A.交易编码与交易附言应匹配。如:旅游项下对外付款(交易附言为:教育、留学、探亲),常被错放在经常转移的“其他支出(交易编码为408000)”项下。

B.不能直接把“其他支出或其他”填写为交易附言,或者对交易性质不进行详细判断直接归入其他项下的问题。

(5)其他申报规范

①对常见“其他项”的整理

A.货物贸易项下的“其他收入/支出(交易编码为109000)”主要为邮寄样品费的收支,以及境外购买供境内使用(无需核销)情况下货物贸易的申报。

B.各运输方式项下的“其他收入/支出(201019、201029、201039)”主要为在其运输工具上的食物、饮料等收支。

C.技术服务项下的“其他收入/支出(211054)”主要为产品试验和验证以及技术检查、维修,农作物防病虫害、采矿(如矿石分析)等。

D.其他商业服务项下的“其他收入/支出(211090)”主要为保安、文字和口头翻译、建筑物的清理,公共设施费用、印刷费、保管费等。

E.经常转移项下的“其他收入/支出(408000)”主要为销售奖励、回扣等。

②退款及错汇款的国际收支申报

A.退汇或退款的申报。以同科目冲减为原则,同时在附言中注明原申报单号码,并在退款项进行勾选。贸易项下时,要注明贸易方式。如一笔一般贸易的预付款退回,交易编码是101010,附言为:一般贸易预付款退回+原申报单号码,并进行退款勾选。

B.对于已经申报的无实际交易背景的涉外收入或支出的错汇款,经办银行应当删除该笔错汇款项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并说明删除原因。

2. 其他要素填写要求

(1)付款类型、结算方式和申报主体类型核查

银行在录入申报信息时,经常忽略付款类型的选择,而系统默认为“其他”,不能真实反映付款类型。如交易附言为“一般贸易预付××款”,付款类型错选为“其他”。同样,申报信息中的结算方式填报也存在类似问题。收付款类型为“预收”或“预付”的,交易附言应体现“预收”或“预付”字样。另外,在申报主体类型的选择上,申报信息填写了个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但却选择了“对私非居民”,在逻辑上存在明显错误。

(2)交易对方项国别核查

①当申报主体为居民时,对方收/付款人常驻国别肯定不是中国(156)。因此,当申报单中国别填报为中国时,应核查是否为境内交

易,是否为保税区企业只核销不申报业务,是否错报了境内非居民账户交易。

②同一交易对方项、同一申报主体,对应的国别应当是一致的。

③注意部分国别与国家、城市名直接存在关联关系。

④注意交易对方中的缩略语与国家、城市名直接的关联关系。

(3)金额核查

①金额平衡关系不能超出一定的幅度,如收入/支出金额与结/售汇金额+现汇金额+其它金额的差额一般不得超过收入/支出金额的10%。

②除人民币交易和记账贸易外,其他涉外收支申报中的其它金额项为零。

③持外币现钞并钞转汇后汇出境外,申报在现汇金额和账号项下;

④出口押汇金额的填写,取得的押汇如是人民币,在收汇申报时,等值押汇金额归入结汇金额;如押的是现汇,申报时等值押汇金额归入现汇金额。

需要强调的是:交易金额和账号项下不允许填写“现金”、“钞转汇”、“无”等字样,以外币现钞转汇对外付汇以现汇对待;收入时收入款不入个人账户直接提取外币现钞以现汇对待,直接结汇以结汇金额对待。不通过个人账户的收付款,账号以银行账号进行申报。

(4)交易对方项核查

①交易对方为银行时,交易编码只可能是206010(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担保费、承诺费等)、302031(其他投资收益-贷款及其它债权利息支出)、801031(存放境外存款本金)、802023(获得/偿还国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本金)中的一种。

②交易双方项中不能含有*、/、?号等错误字符;不能包含地址电话等信息;不能将交易对方项直接写成“wu”或者“无”;不能在该项下填写企业账号。

(5)申报主体核查

①收付款人名称包含“公司”字样时,申报主体类型不应为“对私居民”或“对私非居民”。在对私申报主体名称录入时,经常出现大小写混用和填写随意的现象。

个人名称可以使用英文也可以使用汉字填报,但不能填写地址等其他内容。非居民名称必须以大写字母录入,名和姓之间必须空一格,两人以上的联名账户录入要在名字之间加“/”符合。

②注意申报主体经济类型、行业属性与交易编码之间的逻辑关系。

(6)关联信息核查-外债提款

金宏系统中涉外收入申报单设计了“如果该笔款项为外债提款,请填写外债编号”栏,因此,如申报主体填写了外债编号,则交易编码应该在602021、802021~802027范围内。

(7)关联信息核查-进出口核销

如在“本笔款项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栏中勾选“是”,申报交易编码就应该在以“10”开头的交易编码和204010、204020、211011的范围内;如在“本笔款项是否为进口核销项下付款”栏中勾选“是”,申报交易编码就应在“10”开头的交易编码和204010、211011的范围内。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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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对外支出常用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及交易附言指导目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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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指南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河北省分局对现行涉及国际收支申报相关要求的主要文件规定、分局日常数据核查发现的各类错误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编制了河北省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指南。该指南从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单位基本情况表填写四个方面,对国际收支申报要求,以及如何规范填报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一、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及时性要求 (一)涉外收支基础信息 1、涉外收入基础信息 国际收支申报要求:解付银行应于涉外收入款项解付后第二个工作日(T+1)中午12:00前,将相应的涉外收入基础信息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结汇中转行应于收入款项结汇后的第二个工作日(T+1)中午12:00前,将相应的涉外收入基础信息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2、涉外付款基础信息 国际收支申报要求:境内银行应于款项汇出的第二个工作日(T +1)中午12:00前,将相应的涉外汇款基础信息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二)涉外收支申报信息 国际收支申报要求: 涉外收入申报信息—解付银行/结汇中转行应在涉外收入款项解付/结汇之日,通知申报主体在五个工作日(T+5)内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涉外付款申报信息—境内银行应将审核无误的境外汇款申报信息,于款项汇出的第二个工作日(T+1)日内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三)核查方法 为督促各家银行及时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申报数据,满足数据及时性的要求,河北省分局充分利用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核查系统及时性核查模块,以周为单位及时向银行反馈基础信息迟入库和涉外收支数据逾期申报情况。同时在月度考核中设定了,基础信息迟入库、涉外支出逾期申报两个指标,逐笔反馈以上数据。 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准确性要求 目前,河北省分局主要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11]34号文)、《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汇发[2010]22号文)及总局近2年下发的各类错误数据核查简报等相关要求,对交易编码及交易附言错误、申报主体类型错误、交易对方为中国、JN/JW 标示错误等14种类型错误,以周为频率展开日常核查工作。 (一)交易编码及交易附言

企业网上国际收支申报操作规程[1]

精心整理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基本操作说明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是指办理涉外收入款及境内收汇业务的企业可通过 登陆网站()来进行涉外收入及境内收汇的国际收支信息和 目录 1.明 2.作 3.作??管理员:银行为企业提供,此账号只能创建操作员,无法进行涉外收入申报工作。 操作员:必须由管理员创建而成,只能进行涉外收入申报工作。 ▲注意! 管理员用户代码:ba 操作员用户代码:自行设置,不能为ba 。

1.初始登陆操作说明 ★第一次进入系统必须先向银行申请开通网上申报功能,使用银行提供的管理员用户信息进行登录,步骤如下: 1.1管理员登录(见图1-1) “机构代码”填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第8位后的“—”无需填写)。 (图 1.2 +大小 (图1-2)

1.3操作员设置 修改后点击屏幕中间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进入操作界面(见图1-3)。 (图 ?? (图1-4) ??增加操作员操作(见图1-5) 1)点击“增加”进入增加操作员界面。 2)填写“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初始密码”等基本信息。 ??“用户代码”自行设置,不能重复。例:不能为ba,ba为管理员的用户代码。

??“初始密码”自行设置,密码由数字+大小写英文字母组成,不能少于8位。??“用户代码”及“初始密码”为操作员登陆信息,请务必记牢! 3)在“未分配的角色列表”栏里点中“企业业务操作员”。 4)点”>”把“企业业务操作员”移至“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 5)点击保存按钮。 (图 1.4 “用户密码”为企业设置操作员时填写的初始密码。

企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流程注意事项: 1、收汇后五个工作日(包含银行审核、企业修改、银行确认、发送外管的时间)内必须申报到外管 局,企业务必及时申报,以免造成迟申报被外管处罚。2、企业先用管理员用户登录增加业务操作员,并分配用户角色。 3、 企业用业务操作员用户登录后进行涉外收入申报。4、申报结束后录入核销单号码(包括境内收入),再到银行柜台打印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银行开通次日企业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e818546400.html,/asone )用业务管理员登录,机构代码为组织机构代码,用户代码为:ba ,用户密码为国际收 支网上申报用户信息上的用户密码。点击登录后出现如下界面:

点击“增加”后出现如下界面:(注意:用户代码不能为 ba) 在用户基本信息中填写完各项要素,同时在角色分配中将“企业业务操作员”角色选项加入“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后,点击“保存”生成操作员。 用操作员重新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出现如下界面:

申报单管理界面为:点击申报信息录入选项,进入申报信息界面。

选择收付汇日期时间段,点击“查询”,可以显示需录入申报信息的收汇记录。点开其中一条记录,界面如下,录入付款国别(付款人常驻国家或地区而不是指付款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交易编码、币种金额及交易附言。★:交易附言与收支大类的逻辑关系必须一致。收入类申报单交易附言不应含“支出” ★:贸易项下收汇,本笔款项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选“是,”★:服务贸易项下收汇,本笔款项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选“否”示例:1、一般贸易项下收汇:交易编码101010 交易附言更改为:出口货物名称的一般贸易货款 如一家企业出口的服装,交易附言为:出口服装的一般贸易货款 2、预收货款项下收汇:一定要先选择“预收货款” 交易编码根据实际交易性质,如一般贸易是101010,交易附言更改为:出口货物名称的预收货款进料加工是102030,交易附言更改为:进料加工(预收货款) 3、进料加工项下收汇:交易编码102030,交易附言不用更改 4、服务贸易项下收汇,交易附言要素必须齐全,精确描述交易性质,不能笼统的按照《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使用指南》中交易内容进行填写,不能过于简单,如“佣金”、“运费”、“预付”如运费的申报必须明确三个要素: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运输种类(货运、客运)、方向(进口、出口)。示例:201012 交易附言:货物出口海运费 各类管验;在最大

国际收支统计申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doc 9页)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企业、个人涉外收付汇统计申报流程图: 一、国际收支的概念:国际收支是一种统计报表,它系统地记载了在特定时期内一个经济体与世界其他地方的各项经济交易,包括货物贸易、服务和收入、对世界其他地方的金融债权和债务的交易以及转移项目。 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说明。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为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服务的,是一国编写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基础,也是为经济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动态信息的来源。正是由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重要作用,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坚持交易主体申报原则,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所有交易。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体系具体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国际收支申报办法》:第二个层次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层次为各种业务操作规程及有关通知,业务操作规程包括:《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金融机构对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证券投资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汇兑业务统计申报操作规程》。

三、为什么要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为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服务的,是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单一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主体多元化,对外交往不断扩大,原先建立在行业统计基础上的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已不能全面反映整个对外交易的情况,无法涵盖大量新出现的经济信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与国际接轨,必须建立由交易主体进行申报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新的国际收支申报统计办法是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原则,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制定的,增强了数据的国际可比性,大大提高了为经济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动态信息的作用。1995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1995年9月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令颁布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该办法的实施是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对推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健全和完善我国宏观经济监测体系具有深远意义。 四、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体系的框架是怎样? 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体系具体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国际收支申报办法》:第二个层次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层次为各种业务操作规程及有关通知,业务操作规程包括:《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金融机构对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证券投资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汇兑业务统计申报操作规程》。其中,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为间接、逐笔的申报,即交易主体必须通过相关金融机构逐笔申报其对外交易情况;其他3项统计申报为报告者定期地直接向外汇局申报其对外交易状况及对外资产负债和分红派息情况。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本

附件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付款时,应通过经办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第三条境内银行应督促和指导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办理申报,履行审核及发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等职责,确保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申报原则 第一节申报范围和申报主体 第四条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收付款。其中,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 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 1.以信用证、托收、保函、汇款(电汇、信汇、票汇)等结算方式办理的涉外收付款。

2.通过境内银行向境外发出支付指令的涉外收付款,及从境外向境内银行发出支付指令的涉外收付款。 3.涉外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 涉外收付款不包括由于汇路原因引起的跨境收支以及外币现钞存取。 第五条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机构居民身份认定的主要依据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个人居民身份认定的主要依据是在中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实践中按照身份证、永久居留证、护照等有效证件中的国籍来认定其是否为居民个人。 第六条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与境内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收付款,由境内居民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应由经办银行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和要求代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且无需填写涉外收付纸质凭证。 上述发生涉外收付款业务的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统称申报主体。 除银行自身非货币黄金进出口的涉外收付款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外,银行自身发生的其他涉外收付款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七条涉外收付款的数据信息按照采集方式分为基础信息和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规范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称“网上申报系统” 操作使用、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确保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际 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网上申报系统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国家“金宏工程” 的建设要求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进行开发用于采集国 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以下称“间接申报”和贸易进出口核销相关 数据的专用电子系统分为外汇局版、银行版和企业版。申报主体可 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间接申报申报方式包括纸质申报和网上申 报。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外汇 局”、办理间接申报业务的境内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境内 银行”以及开通网上申报的机构申报主体以下称“网上申报主 体”。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网上申报系统相 关工作外汇局分支局应按照属地原则指导督促下级局及辖内银行 相关工作境内银行应指导、培训并协助网上申报主体审核相关数 据接受外汇局的监督检查网上申报主体应向境内银行反映网上申 报系统相关问题接受境内银行的指导审核以及外汇局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外汇局、境内银行及网上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 管理规定确保网上申报系统安全并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保密的相关义务。

第二章组织机制与职责

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建立协作机制 分工负责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答复外汇分局相关问题咨询 二制定和调整银行接口程序规范指导督促外汇局开展银行接 口程序验收工作 三制定和调整网上申报系统与进口核销系统、出口核报系统、 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相关数据接口规范以及数据归并关系 四负责境内银行接口方式切换、银行接入点变更、系统上线工作。 五负责维护系统参数、公共代码数据 六负责定期清理历史数据 七负责网上申报系统应急处理 八考核、考评外汇分局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以及其对下级局 及辖内银行的指导情况 九负责网上申报系统运行维护。 第八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负责辖内网上申报系统日常管理和 具体实施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管理和实施辖内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答复下级外汇局及辖内银行相关问题咨询二负责辖内银行接口程序验收工作三负责辖内进口核销系统、出口核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 统相关数据归并关系调整下载、接收并检查网上申报系统导出给进 口核销系统、出口核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的数据

银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操作规程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操作规程 为规范我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提高国际收支申报数据的质量,现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查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部分基本理论 一、国际收支概念:根据《国际收支手册》的定义,国际收支是一种统计报表,它系统记载了特定时期内一经济体与世界其他地方的各项交易;大部分交易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其内容包括货物、服务和收入,对世界其它地方的金融债权和债务的交易以及被列为转移项目的交易(如礼赠)。 国际收支涉及了交易,因此处理的对象为流量而不是存量。就是说,国际收支反映的是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经济事件,而不是某一时点存在的经济资产和负债的总量。

二、国际收支体系:有六大体系,涵盖了整个涉外收支申报行为,具体为: 1、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间接申报; 2、汇兑申报; 3、直接投资统计申报; 4、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5、证券投资统计申报; 6、境外帐户统计申报。本操作规程为第一种,即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间接申报而制定。 三、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的概念: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通过银行申报涉外收入或对外付款的行为,其资金的进出是通过银行汇入、汇出,与汇兑申报有一定的区别,后者是指与人员进出我国国境相联系、以外汇兑换人民币或以人民币兑换外汇的行为,所称外汇仅指信用卡、旅行支票和现钞。 四、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范围: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范围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凡是居民与非居民的交易,均应申报。现行的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范围已扩展为所有非银行单位和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银行办理的对境外收付汇业务,包括跨境资金流动以及离岸账户和在岸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 五、居民与非居民的概念。国际收支申报办法所称中国居民是指:(1)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

关于外汇申报-企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企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方功能、促进申报主体自主申报推出的一种新的国际收支申报形式。申报主体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对跨境收支交易进行申报,将原来的纸质申报方式改为电子申报方式,仅需要登录互联网就可以完成国际收支申报。 本指引为帮助企业正确进行国际收支网上申报制定,对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步骤、网上申报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做了详细的说明,企业在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时应仔细阅读本指引。 第一部分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步骤 企业到开户银行签订开通网上申报协议→开户银行开通企业网上申报→开户银行打印企业管理员代码、密码清单→企业根据申报操作指引进行实际业务操作 第二部分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操作 一、浏览器设置 在使用系统之前需要首先在浏览器中进行受信任站点设置。浏览器版本要求IE6.0以上。 打开浏览器,选择菜单“工具”,点击“Internet 选项(O) …”,如图1。 图1 在“Internet 选项”弹出窗口中,选择“安全”页,单击选中“受信任的站点”,然后点击右下“默认 级别(D)”按钮,设置受信任站点的安全级别为“低”。如图2。

图2 点击“站点(S)…”按钮,在可信站点维护窗口中分别添加应用服务平台域名 https://www.360docs.net/doc/e818546400.html,和企业版域名https://www.360docs.net/doc/e818546400.html,,如图3和图4。点击确定保存设置并返回“Internet 选项”窗口。 图3 图4 最后在“Internet 选项”窗口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所有设置。 二、登录系统 在IE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s://www.360docs.net/doc/e818546400.html,/asone,然后回车,会出现登录首页。 在首页右侧用户登录框中,输入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用户代码和用户密码(详见银行为企业打印的“网上申报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基本操作说明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是指办理涉外收入款及境内收汇业务的企业可通过登陆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818546400.html,/asone/)来进行涉外收入及境内收汇的国际收支信息和核销信息的申报。 目录 1.初始登陆操作说明 (1) 2.申报单的基本操作 (6) 3.出口收汇核销单号码录入及修改操作 (8) 企业用户的构成及使用权限: 管理员:银行为企业提供,此账号只能创建操作员,无法进行涉外收入申报工作。 操作员:必须由管理员创建而成,只能进行涉外收入申报工作。 ▲ 注意! 管理员用户代码:ba 操作员用户代码:自行设置,不能为ba。 1.初始登陆操作说明 ★ 第一次进入系统必须使用银行提供的管理员用户信息进行登录,步骤如下: 1.1 管理员登录(见图1-1) “机构代码”填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第8位后的“—”无需填写)。 “用户代码”为ba。

“用户密码”为银行提供的8位数字初始密码。 (图1-1) 1.2 修改密码(见图1-2) 登陆成功后,因为是管理员第一次登录,系统会自动要求修改密码,密码由数字+大小写英文字母组成,不能少于8位。 (图1-2) 1.3 操作员设置 修改后点击屏幕中间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进入操作界面(见图1-3)。

(图1-3) z进入创建操作员界面(见图1-4) 点击最上排菜单的“业务操作员维护”(见图1-4中的图1)。 点击“增加”(见图1-4中的图2)进入。 (图1-4) z增加操作员操作(见图1-5)

1)点击“增加”进入增加操作员界面。 2)填写“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初始密码”等基本信息。 “用户代码”自行设置,不能重复。例:不能为ba,ba为管理员的用户代码。 “初始密码”自行设置,密码由数字+大小写英文字母组成,不能少于8位。 “用户代码”及“初始密码”为操作员登陆信息,请务必记牢! 3)在“未分配的角色列表”栏里点中“企业业务操作员”。 4)点”>”把“企业业务操作员”移至“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 5)点击保存按钮。 (图1-5) 1.4 操作员首次登陆(见图1-6) “机构代码”填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第8位后的“—”无需填写)。 “用户代码”为企业设置操作员时填写的用户代码。 “用户密码”为企业设置操作员时填写的初始密码。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操作规程方面 问:境内银行自身业务经营有关的对外收支是否需要申报? 答:银行对外支付的与自身经营有关的费用,如对境外本行员工支付的工资、房屋租金、培训费用、非贸易小额购物等,不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银行应当按照《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办理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问:国内银行通过其总行和境外分行与国内其他银行调拨头寸,是否需要申报? 答:银行间头寸调拨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但需进行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申报。 问:离岸帐户与境内外发生的收付款如何申报? 答:非居民(包括机构和个人)通过离岸帐户(或境内银行)与境内发生的所有收付款,均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非居民帐户间在境内的资金划转也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非居民通过离岸帐户(或境内银行)与境外发生的所有收付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如果非居民能够前往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支申报,则应由非居民明确其款项的交易性质,并选择相应的交易编码,填制申报单;如果非居民不能前往银行办理涉外收支申报,并且在资金汇入/汇出时确实不能明确资金用途和交易性质,则可由银行代其进行申报,申报在“境外存入款项/境外存入款项调出”项下,交易编码为“8 02031”,交易附言为“非居民帐户收入(支出)”。 问:外商将外币现钞携带入境,支付境内企业为其提供的服务费,是否需进行申报? 答: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范围为非银行机构和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包括跨境人民币收付款)。以现钞形式(包括人民币和外币)进行的结算无需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也无需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因此,外商用携带入境的外币现钞支付境内企业为其提供的服务费,无需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问:边贸外币现钞应如何申报? 答:按照现行规定,边贸外币现钞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但贸易项下的现钞结算应按照贸易出口核销管理规定办理核销业务。具体处理流程为:企业要填写《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信息申报表(境内收入)》,银行审核无误后加盖业务公章并留存该申报表的银行留存联复印件,银行不为企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也无需将该申报表的数据录入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企业凭该申报表(银行留存联)正本、结汇水单、核销单、报关单到外汇局办理核销业务。外汇局核销人员需将该申报表银行留存联的相关信息补录入出口核报系统后为企业办理核销业务,并留存该申报表和结汇水单。 问:中国居民因私或因公出国,从其帐户中取现或汇款至境外个人帐户时应如何申报? 答:①如果从外汇帐户中取现、开立旅行支票,则无需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②如用人民币购汇后取现出境,应按照汇兑业务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申报国别为其前往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国别;③中国居民回国后将未用完的外币现钞和旅行支票退回银行时,经办银行应办理汇兑业务统计申报,记录在“中国居民退汇”项下,无需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④如汇款至其境外个人帐户,则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收款人国别应为中国,交易性质应为“存放境外存款”,交易编码为“801031”。 问:旅行支票应如何申报? 答:使用旅行支票为托收业务,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申报日期为解付日期。开立旅行支票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银行应按照汇兑业务的有关规定办理汇兑业务统计申报。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二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二

图3-1-17 2、申报单为网上申报 申报信息修改页面显示申报单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此时申报信息为只读状态,不能修改。如图3-1-18所示:

图3-1-18 如果确认要修改由企业填写的申报信息,点击页面右上角“网申转纸质”选项,此时页面自动显示申报信息为可修改状态,如图3-1-19所示:

图3-1-19 修改申报信息,保存操作同上述对纸质申报数据的修改。 1.1.1.1.1注意事项 1.打开申报信息修改模块时,系统首先对当前 银行所属金融机构的申报信息维护方式进行验证。如果验证失败则提示错误,并且无法显示申报号码录入页面。 2.申报号码录入规则详见基础信息录入功能 的注意事项。

3.主要数据校验规则参考申报信息录入功能 的注意事项。 4.如果申报单为对公申报,用户可以修改银行 意见和企业意见;如果为对私申报,则只能 修改银行意见。 1.1.1.2 网上申报信息审核 银行对企业填写的申报信息和审核疑问反馈信息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息返回给企业。在进行审核操作的同时,可以修改网上申报数据,修改保存后申报状态为“已审核”,同时系统标记该申报单为“网申转纸质”。 如果企业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信息进行了修改,银行需要重新审核。 可以进行审核的申报单的状态包括待审核(已申报)、待审核(已修改/确认)和待审核(拒绝)。根据审核结果不同审核后的状态包括“审核不通过”和“审核通过”。 1.1.1. 2.1操作步骤 以银行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申报单管理->涉外收入申报单->网上申报信息审核。系统显示所有待审核申报单的查询列表页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指引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方功能、促进申报主体自主申报推出的一种国际收支申报形式。申报主体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对跨境收入交易进行申报,将原来的纸质申报方式改为电子申报方式,仅需要登录互联网就可以完成国际收支申报。 本指引为帮助银行和企业正确进行国际收支网上申报而制定,对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步骤、网上申报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做了详细的说明。 第一部分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步骤 企业到开户银行签订开通网上申报协议→开户银行开通企业网上申报→开户银行打印企业管理员代码、密码清单→企业根据申报操作指引进行实际业务操作 第二部分银行端为企业开通网上申报功能 一、客户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 客户到开户银行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其中,申报方式选择“开通网上申报”,见下图:

二、银行开通网上申报功能 银行经办人员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e818546400.html,/asone),国际收支申报---网上申报管理---企业网上申报管理,输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点击查询,在“开通/关闭网上申报”栏选择开通,点击“确认”,点击“打印初

始密码”,打印出“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用户信息”,将打印件交给客户,如下图:

三、银行应告知客户的几个重要注意事项 1.客户自办理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次日起发生的业务,才可以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当日及以前发生的业务依然使用纸质申报。 2.客户如不再进行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需要到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网上申报关闭手续。 3.如客户曾经开通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应用服务平台上的网上业务(如贸易收付汇核查业务),并且修改过登陆密码,则应使用修改过的密码进行登陆。 4.客户后续需根据银行打印的《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用户信息》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应用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e818546400.html,. cn/asone),使用用户名称(用户管理员)和用户密码进行用户权限设置,之后再使用设置好的经办用户办理网上国际收支申报业务。 第三部分企业客户端操作流程 一、浏览器设置 在使用系统之前需要首先在浏览器中进行受信任站点设置。浏览器版本要求IE6.0以上。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4: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确保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1995年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第2号令发布)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凭证有《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其格式和内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统一制定、修改,由银行按有关规定备案后自行印制。 《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应作为付款人通过境内银行办理对境外付款业务的必要凭证和境内银行对境外付款业务会计核算的必要凭证。 第三条通过境内银行收到境外款项或向境外支付款项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以下称“申报主体”),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收到境外款项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向境外支付款项的申报主体,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机构申报主体在办理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申领组织机构代码或特殊机构代码,并按照本操作规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境内银行应向所在地外汇局申领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所在地外汇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汇综发[2009]82号)有关规定受理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的申领工作。境内银行信息要素发生变更时,参照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流程办理。 第五条境内银行应确保基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督促和指导申报主体办理申报,并履行审核及发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等职责。 第六条境内银行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的数据接口规范及有关规定,设计和开发其接口程序,实现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与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之间的数据转换。 第七条境内银行及申报主体应当妥善保管《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各自留存联。 第八条境内银行应于月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收集的纸质《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规范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规范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是指非银行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其与非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所进行的全部经济交易,即申报主体并非直接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而是通过境内银行转报。作为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投资头寸表的主要数据来源,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数据是了解一国对外贸易、服务、资本及金融交易情况的基础数据,也是掌握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趋势,规避外部风险,把握发展先机的重要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等法规指出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是境内居民和非居民的法定义务。为了确保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本文整理出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规范,供参考。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 1.单位基本情况报的基本填写要求 (1)对机构名称合法性的填写要求 ①机构名称不能为简称 ②机构名称首字符前不能有空格,中文名称当中不应当包含空格。 ③中文名称中的括号应在中文全角状态下输入。 ④名称中不应含有、!等特殊字符以及*、%、#等乱码。 (2)经济类型与机构名称之间的逻辑关系核查 ①名称中包含“代表处”时且投资者国别不为空时,经济类型应为“390其他国外投资”或“290其他港澳台投资”。 ②当名称中含有“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应为“160股份有限(公司)”、“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240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00境外机构”中的一种。 ③当名称中含有“有限责任公司”,经济类型肯定不是“110国有全资”、“120集体全资”、“171私有独资”或“172私有合伙”。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规程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称“网上申报系统”)操作使用、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确保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网上申报系统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国家“金宏工程”的建设要求,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进行开发,用于采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以下称“间接申报”)和贸易进出口核销相关数据的专用电子系统,分为外汇局版、银行版和企业版。申报主体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间接申报,申报方式包括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外汇局”)、办理间接申报业务的境内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境内银行”)以及开通网上申报的机构申报主体(以下称“网上申报主体”)。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外汇局分支局应按照属地原则,指导督促下级局及辖内银行相关工作;境内银行应指导、培训并协助网上申报主体,审核相关数据,接受外汇局的监督检查;网上申报主体应向境内银行反映网上申报系统相关问题,接受境内银行的指导审核以及外汇局的监督检查。第五条外汇局、境内银行及网上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网上申报系统安全,并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保

密的相关义务。 第二章组织机制与职责 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分工负责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答复外汇分局相关问题咨询; (二)制定和调整银行接口程序规范,指导督促外汇局开展银行接口程序验收工作; (三)制定和调整网上申报系统与进口核销系统、出口核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相关数据接口规范以及数据归并关系; (四)负责境内银行接口方式切换、银行接入点变更、系统上线工作。 (五)负责维护系统参数、公共代码数据; (六)负责定期清理历史数据; (七)负责网上申报系统应急处理; (八)考核、考评外汇分局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以及其对下级局及辖内银行的指导情况; (九)负责网上申报系统运行维护。 第八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负责辖内网上申报系统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管理和实施辖内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答复下级外汇局及辖内银行相关问题咨询;

国际收支申报

国际收支申报

国际收支申报 1.业务简介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指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国际收支数据,配合政府完成国际收支数据统计的工作。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实行交易主体(以下简称申报人)申报的原则。间接申报是指申报人通过各类金融机构向外汇管理局申报其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交易和资金的跨境交易的行为。 2.相关规定 2.1.国际收支申报原则 (1)准确性:外汇管理部门汇总的国际收支数据是政府决策

的重要依据,经办行应保证申报单填写的内容和电子数据的准确性。 (2)及时性:数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输,纸质单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3)政策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是国家重要的外汇管理制度,申报人和经办行要严格遵照执行。 (4)完整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申报人应全面地申报其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2.国际收支申报单证种类和基本要求 2.2.1.国际收支申报单证种类 (1)国际收支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分为5种:涉外收

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汇款/ 承兑通知书、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可使用境外汇款申请书加盖“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字样代替)。 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汇款/ 承兑通知书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统一制定、修改,经总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方可印制使用。 《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作为办理付汇业务会计核算的必要凭证,纳入我行制式合同文本文书管理。 (2)国际收支统计表包括:涉外收入统计表、对外付款日结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企业版)操作手册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企业版)操作手册 一、什么是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国际收支是世界各国国际经济交往的产物,是指一个经济体与世界其他经济体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大部分交易是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间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是国家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需要,是对一经济体与世界其他经济体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交易进行的综合记录,是一国对本国国际收支状况做出正确评价和判断的基础,是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依据。 现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是指,所有中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交易,由交易主体一方中国居民直接向外汇管理局或通过金融机构间接向外汇管理局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一种制度。我国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是从1996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 二、国际收支申报是涉外经济主体应尽的义务 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涉外收支,都应当按规定通过银行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其交易内容,履行国际收支申报义务。对干逾期未办理国际收支申报,以及误报、谎报、瞒报其国际收支交易内容的单位或个人,外汇管理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和《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等规定予以处罚。 三、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范围?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等)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 (1)以信用证、托收、保函、汇款(电汇、信汇、票汇)等结算方式办理的涉外收付款,包括银行卡项下的涉外收付款。 (2)通过境内银行对境外发出支付指令的涉外收付款,及从境外向境内银行发出支出指令的涉外收付款。 (3)通过记账方式办理对外援助的涉外收付款。 (4)与非货币黄金进出口相关的涉外收付款。 (5)人民币的跨境收支业务。 (6)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居民所发生的收付款(仅指外汇)。 (7)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所发生的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 四、什么是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国家“金宏工程”的建设要求,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进行开发,提供给境内银行和申报主体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专用电子系统,包括外汇局版、银行版和企业版。企业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网上申报。 五、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有哪些优势? 企业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主要有六个方面优势:一是有利于强化企业的主体申报意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原则是交易主体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可以真正体现主体申报原则,强化企业履行国际收支申报责任。二是有利于提高国际收支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实行网上申报,企业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进行网上直接申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2019修订)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2019修订) (1995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 1995年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根据XX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国居民,是指: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 (二)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1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三)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含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 (四)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团体、部队。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地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保税区和保税仓库等。 第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的

程序,负责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进行监督、检查;统计、汇总并公布国际收支状况和国际投资状况;制定、修改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制发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单及报表。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 第六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实行交易主体申报的原则,采取间接申报与直接申报、逐笔申报与定期申报相结合的办法。 第七条中国居民和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申报国际收支信息。 第八条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与非中国居民进行交易的,应当通过该金融机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申报交易内容。 第九条中国境内提供登记结算、托管等服务的机构和自营或者代理客户进行对外证券、期货、期权等交易的交易商,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申报对外交易及相应的收支和分红派息情况。 第十条中国境内各类金融机构应当直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申报其自营对外业务情况,包括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其变动情况,相应的利润、利息收支情况,以及对外金融服务收支和其他收支情况;并履行与中国居民和非中国居民通过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活动有关的义务。 第十一条在中国境外开立账户的中国非金融机构,应当直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申报其通过境外账户与非中国居民发生的交易及账户余额。 第十二条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有直接投资的企业

国际收支平衡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

国际收支平衡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 一、国际收支平衡表编制原则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以下简称《手册》第六版)制定的标准,国际收支平衡表是反映某个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的经济交易的统计报表。国际收支统计以权责发生制为统计原则,并采用复式记账法。 中国国际收支表是反映特定时期内我国(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交易的统计报表。 二、国际收支平衡表指标说明 根据《手册》第六版,国际收支平衡表包括经常账户、资本账户和金融账户。经常账户可细分为货物和服务账户、初次收入账户、二次收入账户。金融账户可细分为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具体项目的含义如下: 1.经常账户:包括货物和服务、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 1.A货物和服务:包括货物和服务两部分。 1.A.a货物: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部分进出口退运等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1.A.b服务: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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