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及处罚制度

办公室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及处罚制度
办公室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及处罚制度

办公室安全用水用电管理

及处罚制度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湖北关公坊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用水用电

管理规定(试行)

用水用电管理是公司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用水用电安全,规范各类用水用电行为,有效减少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电使用规范

1、办公室内严禁乱拉、乱接照明灯具,严禁私自更换和乱接电源及插座,严禁接线板“一插多用”,严禁使用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2、公司各类电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修,不得私自维修或拆卸,以免造成电器损坏及人身安全事故。

3、离开办公室外出办事,应做到人走灯灭,长时间离开,应关闭所有电器并拔掉电源插头。办公楼总电源由公司保卫科负责启闭。

4、合理使用空调,确保节约用电。3-5月、9-11月行政后勤办公室一律不准开启空调,如遇特殊天气情况确需使用空调,应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通知启用,切实做到人走空调关,大力提倡每天少开空调1-2小时。

5、节约用水,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供水设备,杜绝跑、滴、漏等浪费现象。

6、发现各类水电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保卫科及公司办公室汇报。

二、违规处罚细则

1、下班后未关闭所有电器、未拔掉电源插头,被发现一次,对相关部门办公室责任人处以20元/次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次的罚款。节假日放假未关闭所有电器、未拔掉电源插头,被发现一次,对相关部门办公室责任人处以20元/天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天的罚款。空调以外墙压缩机工作情况为标准,电灯从窗户判断为标准,电脑、打印机等以临时抽查为标准。

2、违规使用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按照鄂关酒字〔2009〕27号《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火工作禁止使用取暖器的通知》进行处罚。

3、未按规定关闭电器、电源开关,发生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5、对水管有跑、滴,漏现象的,对有关责任人处以20元/次罚款。

三、管理责任及检查制度

1、公司保卫科统一负责全公司用水用电安全管理。

2、各部(办)负责人负责各部(办)日常用水用电管理。

3、公司办公室及监察部负责检举查处全公司用水用电违规行为。

4、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协同监察部,不定期对公司各部门办公室及办公楼公共区域内的安全节约用水用电进行检查。

5、对违反公司用水用电管理规定的相关责任部门一律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各项处罚细则进行处罚并通报。

四、本制度自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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