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代理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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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代理商管理制度1

代理商管理制度

第二条、代理区域

---各级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在其周边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区开展业务,如周边地区设有代理商后需即行停止。

第三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熟悉电信,无线网络市场和相关产品。

---4、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

---5、熟悉电脑和互联网技术,能为客户进行现场使用演示。

---6、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7、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要为本地的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1 、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

个人。

---2 、申请人填写代理申请表。

---3 、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

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 、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5 、打款进货。

---6 、款到发货。代理授权书,随首批货一起发给代理商,并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代理商代理信息。

第五条、代理产品及服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

第六条、首次进货说明

---代理商的首次进货须50台起步。

第七条、经销处、经销商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销售区域内任意发展经销商,设立经销处及经销点、代办处等,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详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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