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医疗器械确认验证

无菌医疗器械确认验证
无菌医疗器械确认验证

无菌医疗器械通常所需要的确认或验证项目清单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所需要的过程确认或验证项目清单,现给大家分享。验证按验证类别一般分为:清洁消毒验证;设备验证;工艺验证;检测方法验证;空调系统验证。

无菌医疗器械过程确认或验证项目具体有如下内容:

1、厂房验证和洁净区(室)环境(空调净化系统)验证。

2、制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系统(包括管道、储罐清洗消毒)验证。

3、压缩空气系统验证,工业用气与产品接触。

4、注塑、挤塑、吹塑成形过程确认。

5、组件组装(如注射器组装、注射针组装、输液针组装、空过组装、药过组装等)过程确认。

6、产品组装过程确认。

7、无菌包装密封过程(全塑封口、纸塑包装)确认。

8、环氧乙烷灭菌过程(包括软件)确认。

9、产品有效期验证。

10、人员净化效果(手消毒)验证、洁净工作服清洗效果验证、消毒剂消毒效果验证、设备、工装、工位器具清洁消毒验证、洁净区清场后消毒有效期验证。

11、洁净车间空气消毒验证。

12、产品初始菌和微粒污染验证。

13、无菌检验方法验证。

14、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验证。

15、检测设备(如净化工作台、生物安全柜等)等验证。

16、产品设计转换过程确认。

17、末道清洗验证。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包装验证程序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包装验证程序 0、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包装过程验证。 本文件不包括包装材料的选择、与之相关的内容参考ISO 11607和/或EN 868-1的规定。对于现行使用满意的包装材料,可用以往的实验数据或资料证明其对于产品的适应性、灭菌的适合性及生物兼容性。 1、程序 成形和密封是影响包装的最关键的过程。本文件针对此过程进行验证,完整的包装验证包括以下内容: ——书面的包装验证计划; ——设备鉴定; ——过程开发(对新开发的产品包装,对于以往使用满意的材料,可用史料证明); ——过程验证; ——过程性能鉴定; ——过程出证和重新验证。 过程开发、过程验证、过程性能鉴定阶段还应建立书面的过程确认计划,所有的试验步骤和用于验证是否符合要求的试验结果都应形成文件,并妥善保存,如无特殊规定,一般保存5年,特殊情况时根据包装材料和/或系统的失效日期和可追溯性等因素另行确定。 2、包装验证计划 在进行验证试验之前,验证方案应形成书面文件。验证计划应包括:

——待鉴定的设计构型及产品标准; ——预定使用的设备和仪器; ——验证所需的资源配备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 ——过程开发过程及验证的方法和具体步骤; ——包装性能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包括试验方法的选择原理); ——根据具体的医疗器械要求选择的(基于GB 2828-2003的AQL制订的)抽样方案(包括抽样方案的选择原理); 3、设备鉴定 在过程开始之前,应验证过程设备和辅助系统是否能始终在规定的设计和操作限度及公差下运行。应有: a) 检测关键参数的能力; b) 所有相关仪器、传感器、显示器和控制器等的书面校准规程和检定(certified calibration)计划表; c) 成型/密封或其它闭合系统、固定器(工具)的书面检测结果; d) 书面防护计划和清洁程序; e) 软件确认(如适用); f) 书面的操作人员培训。 4、过程开发 对于新产品,应该进行过程评价,但产品开发中的过程开发结果可为过程评价提供支持性文件;对于现有产品的包装验证,过程开发可以在OQ确认的基础上简化。通过过程评价,建立适当且必要的过程上下限。前提是材料是按ISO 11607或EN 868-1的要求进行选择的,且经鉴定包装设计符合ISO 11607或EN 868-1

医疗器械产品包装材料验证标准

医疗器械产品包装材料验证标准 一、总则 1 包装材料的要求 参考依据: 制定本规范参考了下列文件中的一些信息,但没有直接引用里面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YY/T0681.1 YY/T0313。 用作制造的包装材料原料是原始材料,应有原料的来源,明确其历史和可追溯性,并受到控制,以确保成品始终能满足要求。 2 包装材料的设计必须在满足原定用途的条件下,既能够确保内包装材料的符合性,又把对使用者或患者的安全造成危害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程度。 2.1 包装材料与的相容性(即包装与医疗器材相互无不良影响):主要考虑的有:包装材料的安全性毒性的要求,拟包装的医疗器械的大小和形状,对物理和其它防护的要求,医疗器械对特殊危险例如辐射、湿气、机械性撞击,静电放射的敏感性。 2.2 包装材料与标识方式的相容性:标识方法必须对包装材料与采用的灭菌过程的相容性无不良影响,印刷或书写所采用的油墨不会转移到产品上,也不会和包装材料起反应而影响包装材料的效用,也不会变色而使标识变的模糊不清,对固定在包装材料表面的标识,其附着方式必须能耐受灭菌过程的使用及制造

厂规定的贮存和运输条件。 3 包装材料能够提供对物理、化学和微生物的防护。 3.1包装材料在使用场所与使用者撕开包装取出使用时的要求相容性(例如无菌的开封)。 3.2 在使用条件下,在灭菌前、中、后,包装材料不可释放已知是有毒的,其数量足以对健康危害的物质。 3.3无菌状态的保持:(即从其产品灭菌后,成为无菌之时起,直至规定的失效日期或使用时止),包装完整性及包装材料的微生物阻隔特性。 3.4 材料的毒性检测。 二、包装完整性试验 1 试验目的 对的包装系统,按照YY/T0681.1、YY/T0313 和“包装完整性试验方案”进行包装完整性验证,来评价包装系统的符合性。 2 试验样品:产品及其包装 3 试验依据:YY/T0681.1、YY/T0313。 4 试验项目 a) 单包装初始污染菌; b) 单包装阻菌性(不透气性); C) 单包装材料的细胞毒性。 5 试验结论 按“包装完整性验证方案”对所有项目进行了验证,结果表明:全部合格。 6 验证和试验小组成员: 7 试验日期: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是无菌、植入性和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生产检验过程中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洁净室(区)环境下使用的工艺用气,由于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或间接接触,其制备、处理和检验等过程可能会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造成影响,且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工艺用气若不加控制,直接在洁净室(区)内排放,势必对洁净室(区)环境造成污染,从而易导致对医疗器械产品的污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配套附录、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中对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艺用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本检查指南较为具体的介绍了有关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基本知识和管理要求,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增强对工艺用气知识的了解和学习,提高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监督检查水平。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加强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管理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监管要求等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以确保本检查指南持续符合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检查指南可作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涉及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的参考资料。 二、检查要点 (一)医疗器械工艺用气定义、范围 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过程中,为满足产品不同工序的质量要求,通过一定的设备和装置制备出供医疗器械生产检验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气体的总称。常见的包括压缩空气、工业氮气、工业氧气、工业氩气、工业二氧化碳等。医疗器械洁净室(区)

内使用的工艺用气常以压缩空气为主,压缩空气是经过空气压缩机做机械功使空气本身体积缩小、压力提高后得到的气体,通常通过对室外或室内的空气进行净化过滤处理后得到,压缩空气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洁净室(区)环境。故本检查指南以压缩空气为例,对其技术质量要求进行重点介绍。 工业氮气、工业氧气、工业氩气、工业二氧化碳等工艺用气的使用应结合相应技术标准要求,根据对直接或间接接触医疗器械造成影响的风险程度采取措施加以控制,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二)压缩空气常见用途 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压缩空气主要用于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检验过程。主要涉及以下环节: 1.与医疗器械直接接触,如喷涂、吹扫、焊接、气割、除水、气密性检验等; 2.与医疗器械间接接触,如对接触医疗器械的工位器具的吹扫、除水等; 3.不与医疗器械接触,仅为洁净室(区)内的设备的气动元件提供驱动动力,如注塑工序、印刷工序、组装工序、包装成型等。 上述情形使用的压缩空气最终均会释放到洁净室(区)内从而对洁净环境造成影响。 (三)压缩空气工艺流程 一般情况下,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压缩空气工艺流程如下: 压缩空气制备—压缩空气处理(除水、除油、除菌等)—压缩空气输送—压缩空气使用。 企业应当根据压缩空气质量的不同要求及对医疗器械的影响程度,设计合理的压缩空气系统,并确定相适应的工艺流程。 (四)压缩空气的技术要求 1.主要污染源

医疗器械包装验证文件

第一部分、总则 本包装是用于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的,在规定的生产、灭菌、运输、贮存过程中,能够保持产品无菌性、完整性、无相互兼容性、强度等理化特性的一次性使用包装材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的包装。 二、过程要求(本包装需满足特性): 1、微生物屏障 2、无毒性 3、物理和化学特性的符合性 4、与材料所用的灭菌过程的适应性 5、与成型和密封过程的适应性 6、包装材料灭菌前后的贮存寿命 7、变更时的再确认 三、验证方案 1、目的:通过各种试验和过程验证来证明此包装材料能够满足预期用途。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纸塑、复合(透析式)单包装。 3.试验和验证方法及预计完成时间: 封口验证;2010年7月完成。 包装完好性试验;2010年7月完成。 阻菌性试验(微生物屏障)2010年7月完成。 毒性试验(生物兼容性测试);2010年7月完成。 化学特性测试;2010年7月完成。 灭菌适应性试验;2010年7月完成。 贮存试验;2010年7月完成。 四、验证小组人员职责权限 姓名部门职位责任/权限 王国根生产技术部经理负责制定包装验证方案,样品 提供工艺指导,编写验证报告。 张华明品质部经理负责组织产品检测和包装测试 陈玲化验室质检员负责组织物理,化学及生物指标的检测

第二部分试验和过程验证 一、封口验证: 1、验证方案: (1)目的: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对多个生产运转过程进行鉴定,来验证过程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2)范围:适用于薄膜封口机封口的塑料复合袋和纸塑包装袋。 (3)参与人员:盛春如、陈玲、晏国女、晁淑红。 (4)验证步骤: 薄膜自动封口机。 过程控制参数的评价。 过程控制参数的确定。 2、验证内容、程序: (1)验证要求: 监控关键参数的能力。 所有仪表的校准。 密封、传动系统测试。 (2)设备验证经过、结果: a)设备名称:薄膜封口机 封口机型号:FRT—10W 封口机所示温度0~300℃之间 封口机编号:A0501、A0502、A0503 封口机速度固定 封口压力调至确定位置 b)设备的密封、传动系统经动力房测试均合格。 (3)过程控制参数评价(失败分析、在封口压力一定条件下): a)温度过低会造成达不到材料熔点,无粘合造成包装漏气。如温度过高则会造成包 装材料收缩、糊焦,影响美观,甚至材料熔化、破损。 b)封口速度过快(停留时间过短)会造成材料吸热过少,密封强度达不到。如 速度过慢(停留时间过长)则会出现包装材料收缩、皱折、糊焦等现象。 c)过程验证应在过程极限下进行。

医疗器械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医疗器械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1.0 目的 对影响产品质量的过程进行控制,低保生产中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0 适用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过程的控制。 3.0 职责 3.1 资料管理员负责产品生产的基本资料准备,如图纸,工艺文件BOM。 3.2 工艺部负责量产产品的工艺文件准备,工艺验证及关键工序的验证。 3.3 生产计划部负责将生产计划信息传达给生产工程部及生产过程的管理控制 3.4 生产工程部负责将生产信息传达给车间主任,生产车间负责产品的生产。 3.5 质量部负责生产产品质量及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 4.0工作程序 4.1 定义 特殊工序:指对形成的产品不能通过后序检验和试验,只能通过使用才能验证的工序。 关键工序:指对产品形成质量,特别是可靠性质量起重要、关键作用的工序。

4.2 生产过程的控制 4.2.1 生产计划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生产计划》,低保订单与计划一致,不按照订单制作生产计划时,应经副总批准。生产计划完成后发放至生产车间,定期跟踪生产实际京溪情况。 4.2.2 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部门的编制的《产品采购物资需求表》、《产品外协件需求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按照《月表低值易耗品及工装需求表》编制采购计划、并按计划进行采购。 4.2.3 生产工程部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将图纸和《随工单》一起下发给车间主任。并在《随工单》上标明加工的数量和产品编号/批号等信息及工时定额,要求工人在规定的工时完成。 4.2.4 车间主任将《随工单》及图纸安排给相应班组的班长或操作者。 4.2.5 操作者的备料及工位器具的准备 4.2. 5.1 操作者根据班组长安排的图纸(或者根据bom)领料,生产性物资领料的领料按产品出库单领取,注明用于何种产品,辅助性物资领料、消耗品性物资领料按其他出入库单领取,投入工序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和批准放行后方可使用。4.5.2.2 生产过程中工位器具准备 1)生产中所需的生产设备、模具、模板按《设备控制程序》进行。2)生产中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执行。监视、测量和试验设备必须校准合格的,并且在校准周期,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监视测量设备进行维护、校准管理,去报测量精度和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性。

医疗器械-消毒剂验证

消毒剂验证

消毒剂验证方案 目录 1概述-------------------------------------------------------------------------------------3 2 目的-------------------------------------------------------------------------------------3 3 适用范围-------------------------------------------------------------------------------3 4 验证参考资料-------------------------------------------------------------------------3 5 验证小组成员及职责----------------------------------------------------------------3 6 验证内容------------------------------------------------------------------------------4 7 异常情况处理程序------------------------------------------------------------------10 8 再验证周期---------------------------------------------------------------------------11

医疗器械包装完整性试验验证方案

医疗器械包装完整性试验验证方案 1 试验目的 对的包装系统,按照YY/T0681.1、YY/T0313 和“包装完整性试验方案”进行包装完整性验证,来评价包装系统的符合性。 2 试验样品:产品及其包装 3 试验依据: 制定本规范参考了下列文件中的一些信息,但没有直接引用里面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 试验项目 a) 单包装初始污染菌; b) 单包装阻菌性(不透气性); C) 单包装材料的细胞毒性。 5 试验结论 按“包装完整性验证方案”对所有项目进行了验证,结果表明:全部合格。 6 验证和试验小组成员: 7 试验日期: 8 附件 附件A 单包装初始污染菌试验报告; 附件B 单包装阻菌性(不透气性)试验报告;

附件C 单包装材料的毒性检测报告;

附件A 单包装初始污染菌试验报告 A1 试验项目 单包装初始污染菌 A2 试验方法 A2.1 样品制备 在10万级洁净条件下,脱去单包装的外包装物,取出单包装10只,置于密封的无菌容器内,作为试验样品待用。 A2.2 供试液制备 在无菌条件下,将灭菌的浸有氯化钠溶液的棉拭子在单包装内壁涂抹 120cm2,然后放在试管内充分振荡待用。 A2.3 试验方法 a) 用灭菌操作技术,将供试液置于Φ90mm的培养皿内各1ml,共10只,再注入约45℃的营养琼脂培养基约15ml,混匀,待凝固后,在37℃的恒温箱中,放置培养48h。 b) 取出后,每平皿以总计细菌菌落,以两平皿为1组取平均值。 C) 试验数据分析计算 将每样取5份平均样,按以下公式计算菌数: 若每组平皿平均菌数≤10cfu,则判供试品合格。 若每组平皿平均菌数>10cfu,则判供试品不合格。 A2.4试验结果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验证报告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验证报告 1. 0 包装材料和系统的验证 1. 1 包装材料的选择评估内容: 1. 1. 1 包装材料的物理化学特性评价目的:可供选择的包装材料基本的物理、化学性能符合产品要求。评价项目:对包装材料进行物理特性(如外观、克重、厚度、透气性、耐水度、撕裂强度等)、化学特性(如薄膜的溶出物指标、 pH 值、氯、硫含量等)的评价。判定方法:通过确认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书验证。判定结论: 1. 1. 2 包装材料的毒理学特征评价项目:确认包装材料不应释放出足以损害 健康的毒性物质。评价项目:对包装材料进行细胞毒性试验、皮内反应试验、皮肤 致敏试验、急性全身毒性试验和溶血试验;判定方法:通过供应商提供的生物相容 性与毒性测试报告验证。判定结论: 1. 1. 3 包装材料与成型和密封过程的适应性评 价目的:确认包装材料与成型和密封过程的适应性。评价项目:外观、热封强度、 包装完整性。判定方法:通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测试报告验证。判定结论: 1. 1. 4 包装材料的微生物屏障特性评价目的:确认包装材料对微生物的屏障特性,以确保 维持灭菌后产品的无菌性。评价项目:对灭菌袋(PET/PE 薄膜+医用透析纸包装) 进行微生物屏障特性试验。判定标准:按 ISO11607-1: 2006 附录 C 测定。判定方法:通过供应商提供的微生物阻隔测试报告验证。判定结论: 1. 1. 5 包装材料与灭 菌过程的相适应性 A、灭菌袋的生物负载量验证项目:灭菌袋的生物负载量验证依据:按 GB15980-1995、 GB 7918. 2 试验结论样品编号平行取样总数平均菌数稀释倍数(10-1)结果(cfu/件) 1 2 3 4 5 1 2 3 4 5 6 7 8 9 10 结论备注 B、灭菌 适应性验证项目:无菌性、灭菌袋的热封强度验证依据: ISO11138-2: 1994、 EN868-5: 1999 无菌性检测:样品 1 2 3 4 5 6 7 8 9 10 测试结果结论灭菌袋热封强度检测:编号数据灭菌袋灭菌前的热封强度灭菌袋灭菌后的热封强度 1 2 3 4 5 1 2 3 4 5 测试结果结论 1. 1. 6 包装材料与标识系统的相适应性评价目的:包装材料与 标签系统在确定的灭菌条件的的适应性。评价项目: 1) 标签系统在灭菌前应保持完 整和清晰; 2) 标签系统不会因灭菌过程而导致难以辨认; 3) 标签系统不会引起墨迹 向产品迁移。验证依据: ISO11607-1: 2006 试验结论分类数据灭菌前灭菌后标签是否完整清晰是否符合规定标签是否清晰墨迹是否迁移测试结果结论 1. 1. 7 包装材料与贮存、运输过程的适合性评价目的:在规定的贮存、运输条件下,验证包装材料是否能保证其特性。评价项目:灭菌袋封口完整性。验证依据: GB12085-89 试验结论: 1. 2 稳定性试验 1. 2. 1 加速老化评价目的:灭菌袋在有效期内始终能保持产品的无菌性。评价项目:抗张强度、延伸率、微生物阻隔能力。判定方法:通过 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测试报告验证。判定结论: 1. 2. 2 真实老化评价目的:灭菌袋在有效期内始终能保持产品的无菌性。评价项目:抗张强度、微生物阻隔能力。判定 方法:通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测试报告验证。判定结论: 1. 3 提供的信息评价目的:标签、说明书、外包装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能是否能提供规格、 批号、有效期、贮存条件、灭菌方式等信息。评价项目:标签、说明书上的内容 及形式验证依据: ISO11607-1: 2006 试验结论类别编号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 版)》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6日 为增强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生产关键环节的认知和把握,指导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管理工作提供参考,根据本市生产企业现状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了《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要点指南(2017版) 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是无菌、植入性和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生产检验过程中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洁净室(区)环境下使用的工艺用气,由于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或间接接触,其制备、处理和检验等过程可能会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造成影响,且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工艺用气若不加控制,直接在洁净室(区)内排放,势必对洁净室(区)环境造成污染,从而易导致对医疗器械产品的污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配套附录、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中对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艺用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本检查指南较为具体的介绍了有关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基本知识和管理要求,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增强对工艺用气知识的了解和学习,提高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监督检查水平。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加强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气的管理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监管要求等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以确保本检查指南持续符合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检查指南可作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涉及医疗器械工艺用气检查的参考资料。 二、检查要点 (一)医疗器械工艺用气定义、范围 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过程中,为满足产品不同工序的质量要求,通过一定的设备和装置制备出供医疗器械生产检验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气体的总称。常见的包括压缩空气、工业氮气、工业氧气、工业氩气、工业二氧化碳等。医疗器械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工艺用气常以压缩空气为主,压缩空气是经过空气压缩机做机械功使空气本身体积缩小、压力提高后得到的气体,通常通过对室外或室内的空气进行净化过滤处理后得到,压缩空气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洁净室(区)环境。故本检查指南以压缩空气为例,对其技术质量要求进行重点介绍。 工业氮气、工业氧气、工业氩气、工业二氧化碳等工艺用气的使用应结合相应技术标准要求,根据对直接或间接接触医疗器械造成影响的风险程度采取措施加以控制,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二)压缩空气常见用途 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压缩空气主要用于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检验过程。主要涉及以下环节: 1.与医疗器械直接接触,如喷涂、吹扫、焊接、气割、除水、气密性检验等; 2.与医疗器械间接接触,如对接触医疗器械的工位器具的吹扫、除水等; 3.不与医疗器械接触,仅为洁净室(区)内的设备的气动元件提供驱动动力,如注塑工序、印刷工序、组装工序、包装成型等。 上述情形使用的压缩空气最终均会释放到洁净室(区)内从而对洁净环境造成影响。 (三)压缩空气工艺流程 一般情况下,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压缩空气工艺流程如下: 压缩空气制备—压缩空气处理(除水、除油、除菌等)—压缩空气输送—压缩空气使用。 企业应当根据压缩空气质量的不同要求及对医疗器械的影响程度,设计合理的压缩空气系统,并确定相适应的工艺流程。 (四)压缩空气的技术要求 1.主要污染源

医疗器械初包装验证方案

XXXXX 包装验证方案 编号:XX4-JS-024 拟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目录 一、方案概述 (3) 二、过程概述 (3) 三、验证步骤 (4) 四、异常状况处理 (4) 五、验证评定及结论 (5)

一、方案概述 1、名称:包装验证方案 2、目的:通过对包装过程和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和确认,以认定包装是否满足公司规定要求 3、容:包装设备的安装确认、包装操作过程确认、包装性能的确认 4、类别:确认。 5、依据:XX3-JS-017 《成品包装通用工艺规程》, XX3-JS-026 《初包装封口操作规程》, XX3-JS-028 《清洗,包装检验规程》 6、方案适用产品:所有需要包装的产品 7、参与验证部门:技术部、生产部、采购部、质管部 8、具体实施部门:技术部、生产部、采购部、质管部 9、文件存档部门:技术部。 10、验证小组的构成: 验证小组成员 11、验证涉及场所:清洗包装车间。 12、相关文件 1) 图纸及工艺文件 2)本方案涉及到的其他相关文件 二、过程简述 1、设备安装确认(IQ) 确认设备的完整性,安装的正确性;测量装置鉴定;启动设备,验证其运行的可行性; 2) 操作过程确认(OQ) 人员资格确认,确认设备的使用正确,设计工艺参数; 3)产品性能确认(PQ) 检验分析产品的合格性;

三、验证步骤 1 概述 本次确认使用的材料为PE包装袋。材料的技术参数见供应商提供的资料。 2 验证涉及场所:包装车间。 3 设备安装确认(IQ) 1) 主要设备如下: SF-900多功能塑料封口机 2)技术资料检查归档 设备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设备清单、各类证书、说明书或手册是否齐全。 3) 操作规程及培训 主要设备供方应制订相应的操作、清洗、日常维修规程。员工应有培训记录。 4)设备运行和性能确认 查阅供方提供相关设备安装验收记录、设备运行及维护/修记录、有关仪表检定合格证或定期检定记录台帐是否符合要求。 4 操作过程确认(OQ) 4.1根据GMP规定,现重新做包装确认。 4.2确认包装的生产过程及生产的工艺流程 OQ的目的在于确定合适的包装过程以及包装工艺,设定工艺控制的上下限度,确定最佳的包装工艺,寻找影响包装效果的因子,同时挑战工艺的极限,确保工艺的稳定性。4.3确定包装参数 由于去年已对初包装所需条件进行选取确认,故今年只需对该条件进行验证确认。初包装封口尺寸为8±0.15mm,封口机温度围为180-190℃,封口剥离力≥2.5N。(用SF-900实验时所用包装袋为PE包装袋,大小均为80mmX120mm。实验所用数量为10个/次) 2) 人员资质 查员工培训记录,确认员工经过培训,有胜任所在岗位的能力,某些特殊岗位应持证上岗。 5 产品性能确认(PQ) 5.1目测要求用肉眼或放大镜观察,以产品包装无明显污染物、脏点、变色和破漏等缺陷

医疗器械工艺用水系统确认检查要点指南(2014)

医疗器械工艺用水系统确认检查要点指南(2014版)工艺用水是许多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而其制备、检测、储存等影响工艺用水质量的过程至关重要。工艺用水系统是工艺用水制备必不可少的硬件条件,其验证工作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 本指南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增强对医疗器械工艺用水系统验证过程的认知和把握,指导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工艺用水控制水平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工艺用水系统管理方面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检查要求、制备方法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讨论以确保本指南持续符合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提出了工艺用水系统的安装确认、运行确认和性能确认的过程、项目、方法和记录等方面的要求。 本指南可作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变更、换证等现场检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各项涉及工艺用水系统检查的参考资料。 二、工艺用水系统确认 工艺用水系统应能够持续、稳定的生产出符合标准要求、适合产品需求的工艺用水,这主要取决于工艺用水系统科学的设计、规范的

安装、有效的确认、正确的使用维护等方面。 工艺用水系统确认包括设计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和性能确认四个部分,基于产品和生产需求的工艺用水系统的设计确认是确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本指南未涉及工艺用水系统设计确认的内容,生产企业应在工艺用水系统安装、试运行和验证之前应充分确认该系统的设计是科学的、适宜的。 (一)工作小组 进行工艺用水系统确认前应组建一个工作小组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有效、科学的完成。 工作小组的成员一般包括:产品研发及工艺设计人员、生产人员、工艺用水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工艺用水质量控制和检测人员、工艺用水系统的供应商等。应明确工作小组各个成员的职责。 工作小组应确认工艺用水系统需求和相关技术要求,制定确认方案,并按照方案完成确认工作,形成确认记录和确认报告。 (二)安装确认(IQ) 安装确认旨在通过客观的证据,确定工艺用水系统的关键性能和管道系统的安装,用来证明工艺用水系统已被正确安装和计量。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艺用水系统所处的环境是清洁的。 2.工艺用水系统的相关图纸及附件资料,一般应包括:工艺用水系统的使用维护手册、制水工艺流程图、工艺用水系统的平面布臵图、取样点和用水点分布图、电控系统原理图、电气接线图、管线走向图等。 3.核对工艺用水制备工艺流程,确定各个部件、仪表和管路安装与图纸的一致性,重点关注各个部件和仪表的位臵、标识、流向和取

无菌医疗器械清洗工艺验证报告

无菌医疗器械清洗工艺验证报告 一、目的 为保证产品配件(以下简称:配件)清洗工艺的产品质量及工艺稳定性,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配件的清洗工艺进行验证。 二、确认项目 清洗工艺的方案、配件清洗的效果。 三、方法 采取不同的清洗方案进行清洗,通过对清洗后的微粒污染指数、清洗介质的残留量、初始污染菌、PH值、电导率进行测定与未清洗配件本身的污染程度、清洗难易程度对比,以此验证原配件清洗工艺方案的可行性。 四.参加人员 五、清洗工艺验证报告 一、验证项目 配件清洗的方法和清洗时间。 二、验证时间 三、验证条件 1、生产设备 超声波清洗机、盛水容具(水盆)。 2、生产地点

二楼净化车间初洗间、精洗间。 3、产品配件: 因公司配件种类繁多,根据配件的清洗特点分以下几类,并根据每类配件选出最复杂清洗的代表配件) (详见附件“待清洗产品配件分类表”) A类:与血液、药液直接接触的塑料配件; (选做试验代表配件:输注泵套管) B类:与血液、药液非直接接触的塑料配件; (选做试验代表配件:高压泵螺纹接头) C类:与血液、药液直接接触的金属配件; (选做试验代表配件:穿刺针管) D类:与血液、药液非直接接触的金属配件; (选做试验代表配件:铜帽) 4、检验设备:微粒检测仪、。 四、验证方案 分别对每类选出的代表配件分别列出以下四种方案,先行设定清洗方法和清洗时间等进行操作。 1.方案1

2.方案2 3.方案3 4.方案4

五、操作步骤 1、按正常生产流程选取做试验配件生产500件。 2、取400件配件,用上述4种方案分别清洗配件100件,烘干后送检。 3、取100件未洗的同批配件,按正常步骤检验,以最后的检验结果做清洗效果参照。 六、检验方法 1、将不同方案的100件配件分别分为3个检验组,每组33件(其中3组34件)。 2、取样方法:根据末道清洗用水分别取适量的纯化水或注射用水,按试验项目特点逐组、逐支或随机抽取5件缓缓冲洗壁或侧。 3、按相应试验方法对供试液进行检验,每批供试液做5次,求平均数为检验结果。 4、将检验结果除以取样配件数(33或34)即得到单个配件相关值的平均数。 注:(1)微粒污染指数试验方法:按GB 8368-2005附录A.1规定进行试验。 (2)清洗剂的残留量试验方法:按GB 5750.4-2005 中10.2规定进行试验。 (3)初始污染菌试验方法:按GB 15980-1995中附录C 规定进行试验。 (4)PH 值的试验方法:按《中国药典》相关规定进行试验。 (5)电导率的试验方法:按《中国药典》相关规定进行试验。 七、检测结果 (一)微粒污染指数 1、A 类:与血液、药液直接接触的塑料配件 (代表配件:输注泵套管)

医疗器械无菌检验方法验证方案

**********有限公司 无菌检验方法 验证方案 验证方案申请人: 日期: 年月日 验证方案审核人: 日期: 年月日 验证方案审批人: 日期: 年月日

1. 概述: 无菌检查法是为了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医疗器械产品是否无菌而建立的检查法,是作为批准无菌产品放行的检验或监督部门对无菌产品质量监督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它是根据用于实验的培养基中是否有微生物生长来判定样品的无菌性,液体培养基变浑浊一般表明样品受微生物的污染。基于微生物污染的不均匀性,使无菌检查法结果的可信度受许多因素制约,如抑菌因素、检查法、检验量、检查用的培养基质量、操作环境、无菌技术等。检验方法的验证是现代质量保证体系中关系到质控技术、方法、手段的科学性、准确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科学、准确的基础。 2. 验证目的: 验证所采用的方法和条件是否适合于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即确认供试品在该检验量、该检验条件下无抑菌活性或其抑菌活性以被充分消除到可以忽略不计。 3. 验证范围: 适用于医用纱布无菌检查法的验证。 5. 文件准备和培训 6. 验证条件 6.1. 仪表量器经过校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6.2. 供试品:随机抽取*******医药有司生产的3个批次医用无菌医用纱布 6.3. 培养基及试剂: 6.3.1. 试剂试液: 0.9%氯化钠、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配制记录见附件1 6.3.2. 培养基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生产厂家:批号: 改良马丁培养基生产厂家:批号: 营养琼脂培养基生产厂家:批号: 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生产厂家:批号: 蛋白胨生产厂家:批号:

培养基配制记录见附件2。 6.4. 验证用菌株: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104】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501】 生孢梭菌【CMCC(B)64941】 白色念珠菌【CMCC(F)98001】 黑曲霉【CMCC(F)98003】 标准菌株购自: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 各验证用菌种传代记录见附件3。 6.5. 无菌检验仪器及相关设备: 压力蒸汽灭菌器 型号:生产厂家: 校验日期:有效期: 生化培养箱(细菌培养) 型号:生产厂家: 校验日期:有效期: 生化培养箱(霉菌培养) 型号:生产厂家: 校验日期:有效期: 7. 验证内容: 7.1. 培养基无菌性检查: 每批培养基随机取不少于5支,培养14天,应无菌生长。培养基无菌性检查记录

无菌医疗器械产品单包装验证方案

无菌医疗器械产品单包装验证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以下简称各产品)等产品的全塑单包装、吸塑单包装、PE/透析纸单包装及带方形透析纸单包装。 二、过程要求(验证项目): 1、包装材料成型和密封过程的适应性 2、包装完好性试验 3、微生物屏障(阻菌性试验) 4、包装材料灭菌过程的适应性 5、包装材料与贮存过程的适应性 6、变更时的再确认 三、验证方案 本包装是用于最终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的包装,在规定的生产、灭菌、运输、贮存过程中,能够保持产品无菌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特性的一次性使用包装材料。 1、验证目的:通过各种试验和过程验证来证明全塑单包装、吸塑单包装、PE/透析纸单包装及带方形透析纸单包装的包装材料能够满足预期用途。 2、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各产品的单包装。 3.试验和验证方法及预计完成时间: 1)、包装材料成型和密封过程的适应性(封口验证) 2013年1月 2)、包装完好性试验(渗漏试验) 2013年1月 3)、微生物屏障(阻菌性试验) 2013年1月 4)、包装材料灭菌过程的适应性 2013年1月 5)、包装材料与贮存过程的适应性(加速老化试验) 2013年4月 6)、变更时的再确认 四、验证小组人员职责权限

五、试验和过程验证 一、包装材料成型和密封过程的适应性(封口验证): 1、验证方案: 1)目的: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对多个生产运转过程进行鉴定,来验证过程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2)范围:全塑单包装、吸塑单包装、PE/透析纸单包装及带方形透析纸单包装。 3)参与人员: 4)验证步骤: a)连续塑料封口机。 b)过程控制参数的评价。 c)过程控制参数的确定。 2、验证内容、程序: 1)设备名称:连续塑料封口机 温度0-300℃。封口速度0-13米/分;封口宽度0-14mm。

医疗器械无菌试验检查要点指南(版)讲解学习

医疗器械无菌试验检查要点指南(2010版)无菌检验是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控制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判定及检验人员业务能力等因素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作为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其无菌检验工作应由本企业独立完成。 本指南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人员增强对无菌检验相关知识的认识,指导和规范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人员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无菌检验过程控制水平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在无菌检验的过程管理要求提供参考和依据。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检查要求发生变化时,应重新修订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变更、换证等现场检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等各项涉无菌检验的检查。 二、检查内容 检查人员应在充分了解生产企业无菌检验活动的情况下,对其无菌检验过程的控制水平进行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一般情况下,检查人员可按照以下顺序开展检查工作,并适时做好相关记录: 1、了解产品特性及生产企业选择的无菌检验方法。常见的产品无菌检查法包括直接接种法和薄膜过滤法。当建立产品的无菌检查方法时,生产企业应进行方法的验证,以证明所采用的方法能够给出正确的结果。若该产品的组分或原检验条件发生改变时,检查方法应重新验证。验证时,应按供试品无菌检查的规定及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对药典规定的每一试验菌应逐一进行验证。验证试验也可与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同时进行。

2、了解检验人员的专业背景、培训情况及工作经历。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培训证书或当面询问检验人员的方式,检查无菌检验人员是否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3、现场察看无菌实验室。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 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 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如在万级洁净间内配置超净工作台等)中进行,其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监测。 4、现场察看无菌试验所需的设备和器具。其中, 主要设备包括:恒温培养箱(真菌、细菌)、恒温水浴箱、压力蒸汽灭菌器、电热干燥箱、电子天平、光学显微镜、集菌仪、过滤装置(无油真空泵、滤杯、滤头、滤瓶、微孔滤膜、夹子)等;(从试验安全性考虑,建议阳性对照试验使用生物安全柜)主要器具有:试管及试管架、酒精灯、75%乙醇棉、灭菌刻度吸管(1ml)、灭菌平皿(9cm)、锥形瓶、三角烧瓶、灭菌剪刀、镊子等。 生产企业应采用可靠方法对与供试液接触的所有器具灭菌,通常置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30分钟,或置电热干燥箱内160℃2小时。器具灭菌后必须做好标识,标明灭菌的时间和使用有效期。器皿在灭菌后,最多1周即用完。检查时还应注意清点培养皿的个数,与试验记录中反映的培养基个数是否一致。 5、对照生产企业有关无菌试验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检验人员当场操作或口述无菌检验的过程。 (1)培养基制备 生产企业可按药典中的处方制备培养基,亦可使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避光的环境,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在3周内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

医疗器械产品包装材料验证标准

医疗器械产品包装材料验证标准 —、总则 1包装材料的要求 参考依据: 制定本规范参考了下列文件中的一些信息,但没有直接引用里面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YY/ YY/T0313。 用作制造的包装材料原料是原始材料,应有原料的来源,明确其历史和可追溯性,并受到控制,以确保成品始终能满足要求。 2包装材料的设计必须在满足原定用途的条件下,既能够确保内包装材料的符合性,又把对使用者或患者的安全造成危害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程度。 包装材料与的相容性(即包装与医疗器材相互无不良影响):主要考虑的有:装材料的安全性毒性的要求,拟包装的医疗器械的大小和形状,对物理和其它防护的要求,医疗器械对特殊危险例如辐射、湿气、机械性撞击,静电放射的敏感性。 包装材料与标识方式的相容性:标识方法必须对包装材料与采用的灭菌过程的相容性无不良影响,印刷或书写所采用的油墨不会转移到产品上,也不会和包装材料起反应而影响包装材料的效用,也不会变色而使标识变的模糊不清,对固定在包装材料表面的标识,其附着方式必须能耐受灭菌过程的使用及制造厂规定的贮存和运输条件。 3 包装材料能够提供对物理、化学和微生物的防护。包装材料在使用场所与使用者撕开包装取出使用时的要求相容性(例如无菌的

开封)。 3.2 在使用条件下,在灭菌前、中、后,包装材料不可释放已知是有毒的,其数量足以对健康危害的物质。 无菌状态的保持:(即从其产品灭菌后,成为无菌之时起,直至规定的失效日期或使用时止),包装完整性及包装材料的微生物阻隔特性。 材料的毒性检测。 二、包装完整性试验 1 试验目的对的包装系统,按照YY/、YY/T0313 和“包装完整性试验方案”进行包装完整性验证,来评价包装系统的符合性。 2 试验样品:产品及其包装 3 试验依据:YY/ 、YY/T0313。 4 试验项目 a)单包装初始污染菌; b)单包装阻菌性(不透气性); C)单包装材料的细胞毒性。 5 试验结论按“包装完整性验证方案”对所有项目进行了验证,结果表明:全部合 格。 6 验证和试验小组成员: 7 试验日期: 8 附件 附件A 单包装初始污染菌试验报告; 附件B 单包装阻菌性(不透气性)试验报告; 附件C 单包装材料的毒性检测报告;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5最新版.docx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应当遵 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产品 存在的风险相适应。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 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 针和质量目标;(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三)组织 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 求组织生产。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 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第八条技术、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 或者专职检验人员。 第十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 作技能。 第十一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企业应当对其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 第十二条厂房与设施应当符合生产要求,生产、行政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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