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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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1.目的

规定分包项目范围、分包资质审查内容及现场管理。

2.适用范围

分公司项目分包及现场分包工程管理。

3.职责

3.1分公司市场经营科负责对投标的分承包方进行资质预审查;负责建立分承包方评审程序;负责建立合格分承包方档案并定期发布;负责组织项目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及工地对新引进的分承包方进行考察。

3.2分公司安保科负责制定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配合对分承包方进行考察;负责对中标的分承包进行资质审查并保留相应记录;在组织分公司季度或专项检查时组织对分承包方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

3.3分公司安保科负责对分承包方进场前的资质审查、合同及结算会签;负责分承包方人员进厂作业前的一级安全教育并保留相关资料;负责对分包方作业范围内的各项安全检查,并督促不符合项的整改。

3.4专业工地具体负责分承包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分承包方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负责对分承包方作业范围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分承包方对不符合项的及时整改。

3.5分公司政工部配合安保科门做好一级安全教育,在安保科门签字确认后方可签发入厂通行证。

4.分包工程安全管理

4.1分承包方的选择

4.1.1工程施工中,因人力资源等原因,确需引进分承包方时,由专业工地提出书面申请,报分公司市场经营科及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批准。

4.1.2项目同意分包后,分公司市场经营科在合格分承包范围内对拟引进的投标单位进行资质预审查,如需引进新队伍,则在资质

预审查的基础上由分公司市场经营科组织项目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及工地负责人进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引进的投标方。

4.1.3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或委托分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安全保卫科、项目管理科等部门进行分包项目的开标评审,经综合评价后选择合适的分承包方。

4.1.4中标的分承包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近三年安全施工业绩、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或“安全施工许可证”、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的配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供公司、分公司安全保卫科进行分包资质审查,合格后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分承包方的选择。

4.1.5资质审查合格后在开工前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上明确合同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的责、权、利。同时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预留承包价款的5%或每50万元预留1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因图纸

等原因开工前无法及时签订合同时,必须草签一份协议,明确协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的责、权、利,严禁无合同或协议就开工。

4.1.6下列项目不得由分承包方单独承建:火电工程的热控,汽机本体,锅炉本体,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水塔,烟囱,升压站等。

4.2分承包方的进场

4.2.1对分承包方人员的教育培训

l分公司安全保卫科审查合格的分承包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须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一份;

l分公司安全保卫科组织对分承包方入场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

l所属专业工地组织对分承包方入场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培训。

l分承包方组织对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4.2.2分承包方人员的入场

l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分公司安全保卫科建立入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90075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 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依法规范湖北省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工程分包总价不得超过施工承包合同总价的30%。否则,

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计划总结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总结大纲 一、落实《规定》工作总体情况 1.目前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现状 自年初以来,我局认真执行国网基建【2010】174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文件,并根据XX电网建设总体形势和实际情况,将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纳入2010年基建安全管理策划方案中,着重强调加强对分包商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分包管理的制度,切实加强对分包工程、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安全分包管理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2.《规定》宣贯执行总体情况 1)、组织文件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 我局将国网基建【2010】174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汇编,作为安全安全管理培训教材,组织各在建工程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开展对文件学习,通过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使施工单位进一步明确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分包金额限制、分包商准入条件等,并强调了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等内容;使监理单位对分包方式、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分包合同及协议、分包现场的安全监督等提供了有力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的依据,全面提高了监理单位对分包安全管理的工作水平。 2)、组织开展分包管理安全检查;

上半年,我局在4月份组织开展对220千伏xxx、骄霞变;110千伏江屿变、蒲岐变等16个变电工程;周壤-腾蛟220千伏I回输电线路工程、220千伏白沙-龙港双回输电线路工程等6个输电线路工程,开展了分包管理专项检查。安全检查以分包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表的方式,涉及分包性质、分包商资质管理、安全协议、劳务分包、应急管理等检查内容。 通过此次检查各施工单位均不存在着主体工程范围内的分包和二次分包或变相再次分包;变电土建工程桩基分包、输电线路基础分包、劳务分包商资质符合要求,均满足所承接工作要求;各分包商已签订安全协议;分包管理中不存在“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现象,基本是符合分包安全管理规定,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提高。 二、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1. 检查活动策划组织情况 为了贯彻国网公司基建安全〔2010〕223号文件和浙江省电力公司浙电基字〔2010〕37号文件要求,根据国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XX局基建部在8月份开展本《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并下发温电基字〔2010〕17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在8月16日至20日对我局在建工程开展全面的检查,总结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 检查结果总结汇总 此次对分包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对我局在建37个项目进行检查,

工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实用版

YF-ED-J663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工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标 准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工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为实现中国*******公司提出的电 力建设工作的安全目标,确保*******热电有限 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创精品工程,特对本工 程的施工分包工程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 300MW新建工程的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1.2 《中国*******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3.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 DL 5009.1—2002; 3.1.4 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2 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监理管理; 3.2.3 档案管理; 3.2.4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5 评估及改进管理。 3 专业术语定义(略)

分包工程与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分包工程与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分包工程与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 针,加强对合格分包方及临时工在施工中的管理,确保电 力建设安全、优质、高效地顺利进行。现结合本项目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在选择招用分包方时,项目安全部门负责对其安全 施工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发给统一 的施工《安全许可证》(见附件一),严禁招用未经安全 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方。对招用的合格分包方, 在安全上严格要求,如同对待职工一样去实施安全管理。 3. 项目通过施工资质审查、招标、择优选择分包方。 不符合安全施工资质的队伍,安全监察部门有否决的权

力。在本项目中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合格分包方不得留用。 4. 资质审查应在工程开工前进行,不得边开工,边审查。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可简化手续,不得延期不办。 5. 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内容: 5.1 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与承包项目相符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5.2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5.3 施工中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证)。应审查分包方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项目审查小组负责此项工作。 5.4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合格分包方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合格分包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 劳务队长管理职责 1、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必须持有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资格审查认可证,作业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本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进场,持证上岗。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 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用工单位有关部门申报、批准,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根据用工单位的交底,负责向本队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搬迁安全活动,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解决。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施工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有关领导,严禁冒险蛮干。 6、发生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也防措施,并立即上报,不准隐瞒、拖延不报。 7、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总包单位项目管理部)申报劳务人员花名册、登记表、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定期公布发放情况并随时上报劳务人员动态情况。 8、每年开工前上报劳务班组情况,并与班组长签订劳务合同。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安全生产责任书、职业健康责任书、环境与卫生责任书、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三份,劳务公司存留一份)。 民众劳务公司 2016年2月29日

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工程分包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程部在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是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具体承担者。负责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分包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第三条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能够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包工程,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现场组织实施能力。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工程分包控制程序》文件,对分包土建工程25万元以上或25万元以下但涉及到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高处作业、拆除工程等风险度较大的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公司工程部,按公司规定进行内部招标,选择合格的分包商。 第五条项目部与分包方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包方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不得进场施工。 第六条安全管理协议书应明确安全风险保证金交纳标准,分包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向项目部交纳工程合同总价的3%~5%作为安全风险保证金,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交纳。未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得进场施工。工程完工,经项目部考核,实现安全管理协议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的,保证金如数返还;表现突出,达到优秀等级的给予奖励。未能实现目标或考核不合格的,没收安全风险保证金;给公司声誉造成影响的,给予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并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会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上报项目部,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件。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以及建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需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计划和办法

工程分包管理计划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环境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我公司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 (一)工程项目切块分包:是指由我公司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公司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劳务优势,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含机械、辅材)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组织及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公司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履约项目的工程分包,不论公司对履约项目的管理模式,均必须由代表工程公司履约的工程部统一管理。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八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公司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公司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10〕174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章专业分包 第四章劳务分包 第五章分包商准入 第六章合同管理 第七章专业分包动态管理 第八章劳务分包动态管理 第九章监督管理 第十章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基建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或EPC总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等级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下同)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施工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非主体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或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商。专业分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 第三条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与施工承包商通过合同构成承发包关系。 第四条公司系统建设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本《规定》对施工承包商、专业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等分包管理要求,如不允许分包的工程项目及范围、分包金额限制、分包商准入条件等,并强调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

EPC分包管理实施方案

第六章EPC分包管理 6.1、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 6.1.1计划分包项目为: ①河道清淤 ②新建堤防工程 ③老旧堤防改造 ④老旧堰坝加固 ⑤新建堰坝施工 ⑥廊桥施工 ⑦水利博物馆建筑 ⑧管护用房建设 6.1.2、分包范围 ①河道清淤分包范围 主要包括各堤段新建后需清除现有河道的淤积物、杂草、乱石及沙丘,对河道进行清淤整治。 ②新建堤防工程 主要包括新建堤防测量定位、堤防基础处理、堤防结构主体施工、堤防主体材料采购。 ③老旧堤防改造 主要包括老旧堤防破损部位拆除外运;修复部位结构施工;主材采购。 ④老旧堰坝加固 主要包括老旧堰坝破损部位拆除外运;堰坝主体加固处理。 ⑤新建堰坝施工 主要包括新建堰坝测量定位;围堰导流;堰坝基础施工;堰坝主体施

工;堰坝功能性设备安装。 ⑥廊桥施工 主要包括廊桥测量定位;廊桥基础处理;主体施工;装饰装修。 ⑦水利博物馆 主要包括水利博物馆测量定位;基础处理;主体施工;屋面施工;装饰装修。 ⑧管护用房 主要包括管护用房测量定位;基础处理;主体施工;屋面施工;装饰装修。 6.2、分包商确定的方式和招投标管理 6.2.1工程分包范围 我公司在履约的在建项目中计划把几项需要专业技术较强的分项工程进行专业分包;个别分项工程需要在当地寻求劳动力,进行劳务分包。我公司负责监督管理和组织施工,主要指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6.2.2 工程分包要求 ①、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②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③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工程分包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程部在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是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具体承担者。负责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分包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第三条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能够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包工程,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现场组织实施能力。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工程分包控制程序》文件,对分包土建工程25万元以上或25万元以下但涉及到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高处作业、拆除工程等风险度较大的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公司工程部,按公司规定进行内部招标,选择合格的分包商。

第五条项目部与分包方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包方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不得进场施工。 第六条安全管理协议书应明确安全风险保证金交纳标准,分包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向项目部交纳工程合同总价的3%~5%作为安全风险保证金,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交纳。未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得进场施工。工程完工,经项目部考核,实现安全管理协议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的,保证金如数返还;表现突出,达到优秀等级的给予奖励。未能实现目标或考核不合格的,没收安全风险保证金;给公司声誉造成影响的,给予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并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第七条各项目部要切实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过程控制,严禁再次转分包,必须将分包方纳入到公司“三合一”管理体系之中,明确专人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安全考核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对分包方的人员、设备要进行查验,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高处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制定专项方案。项目部要督促检查分包方,落实专项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同时分包方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控,确保安全作业。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总包对分包的安全管理 总分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相关规定 通过分包来完成施工任务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评价和选择(甲分包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并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分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2、对分包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 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止生产行为。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分包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分解控制。 3、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4、安全教育: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项目部进行,班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存档备查,及时反馈

关于广东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交基〔2015〕63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5月15日以粤交基〔2015〕634号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公路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高速、一级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和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鼓励公路工程依法进行专业化施工分包。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施工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统一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进度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第八条监理人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对所监理合同段的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理管理,发现承包人违法分包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通知发包人。 第九条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

(完整版)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規避和轉移合同風險,加強廉政建設,維護公司根本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の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新建專案和在建專案均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由經營部、工程部、總工辦、督查辦參加の專業分包工程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主持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工程部為常設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目の是公司充分利用專業施工單位の技術及施工能力,便於控制消耗,降低工程成本,同時滿足公司開發建設需要。 第五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原則是:依法分包、擇優錄用、廉潔自律、規範管理。 第六條專業分包是指需要有相應專業資質才能施工の包工包料の分包工程,該部分工程需要專業設計配合。

第二章過程控制 第七條專業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の配合 1、總承包單位做為總包單位應參與協調管理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對總承包單位の協調管理行為進行有效監督。 2、專業分包單位進場前應就生產、臨時設施、用水、用電、材料管理、進度與品質管理、交叉作業(含場地土方、施工垃圾處理)、成品保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治安管理等方面與總承包單位進行協商。其中專業分包單位の用水、用電必須安表計量,有償使用。 3、專業分包單位應接受總承包單位の管理,應按要求參加總承包單位組織の有關生產、安全、進度、品質等方面管理の會議。總承包單位對施工場區範圍內の專業分包工程の安全、進度、品質、文明施工負有管理職責。 4、總承包單位與專業分包單位發生糾紛,由工程部負責協調處理,但工程部不可代替總承包單位對專業分包單位の管理,防止工程出現品質安全問題或工期延誤。 5、總承包單位不協調或者無能力協調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應採取有效措施,協助總承包單位予以解決。 第八條安全管理 1、專業分包單位應遵守國家管理部門安全生產の有關規定,以及總承包單位現場安全管理の規定,對承包範圍內の施工安全負責,接受總承包單位の安全管理和檢查監督。 2、工程部必須嚴格審查專業分包單位資質,重點審查:其營業

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公司 印尼万丹项目部 工程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2014年3月8日

为了加强和推进公司工程分包相关管理制度的实施,确保万丹项目部分包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依据公司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结合印度尼西亚法律法规以及属地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指导万丹项目部工程分包全过程管理工作。 本实施细则涵盖万丹项目部工程分包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分包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二.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三.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四.工程分包付款管理实施细则 五.附表及公司相关制度

一.工程分包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1.工程分包招标采购小组及职责 1.1分包招标采购小组成员 组长:苗长锁 副组长:李言 成员:计划经营部、工程管理部、质量部、安全监察部、物资办事处 1.2职责 组长:审批评标小组成员、预中标单位审批、合同签订(标的额500万元以下)。副组长(商务经理):拟定评标小组成员、负责招标文件的审核、预中标单位审核、合同审核。 计划经营部:负责分包招标规划的编制、报审,招标文件的编制,组织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发预中标通知,合同交底。 工程管理部:负责配合计划经营部进行工程分包规划的编制,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部:负责配合工程管理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考核。 物资办事处:负责配合计划经营部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等。 安全监察部:负责配合计划经营部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等。 2.工程分包招标采购规划的编制、审核、报批 2.1时间要求:工程开工前,由计划经营部部组织工程管理部各专业经理拟定工程分包招标采购规划,经项目部领导班子会审核通过后,按照公司《工程分包采购管理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2.2编制要求:首先由工程管理部提供拟用国内或国外队伍、拟采用的分包形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对拟用分包队伍的特殊要求、推荐使用的分包队伍等分包采购规划。 附表1:《万丹项目部分包采购规划表》,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25日到月底上报。 2.3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按公司制度每月底将《分包商综合评价表》上报公司工程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 页脚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教育培训 1.凡属进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芳烃厂HSE科和工程公司 质安处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进厂胸卡后再到项目部安监部接受安全教育,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⑴参加培训人员需提前2天报到项目部安监部,由安监部负责与芳烃厂HSE 科和工程公司质安处预约培训时间。 ⑵人员上必须注清楚姓名、性别、身份证、工种及单位名称。 ⑶报名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有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探伤工等特殊工种,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2份。 ⑷培训时不准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若所缺人数超过各家所报人数的20%,缺1人罚款50元。 ⑸所有入场人员年龄必须控制在18岁-55岁之间。 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需交纳20元制卡费。 3.项目部安监部教育容为: ⑴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定和《扬子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⑵扬子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扬子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⑶承建装置改造检修的施工特点及业主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⑷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一般防毒知识等。 ⑸典型事故案例。 ⑹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法等。 ⑺化系统的“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人身安全十大禁令”和“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二、现场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胸卡,并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和调换使用。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劳保着装,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帽带必须扣紧,穿劳保皮鞋,禁穿短袖衣服,更不允穿凉(拖)鞋、背心或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 3.各施工班组要开好班前会,班长要做到“三交一清”并做好施工记录,施工记录缺一天罚班长10元;施工单位要开好一安全例会,安监部进行检查,不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罚负责人50元。 4.工作时应思想集中,禁打闹、开玩笑,班前、班中禁饮酒,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准从事施工作业,若有违者每项罚款100元。 5.距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即为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而且要做到高挂低用,不得以绳或其他物品代替安全带,若有违者罚款50元。 6.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铁掌或易滑的鞋,禁走单梁、上下投掷材料和工具,必须由绳索吊运,若有违者罚款100元。

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1总则 1.1.1为规范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激励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管 理责任,制定本办法。 1.1.2本办法适用于局、局属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和 甲指分包的安全管理。 2分包单位准入管理 2.1.1各公司必须在局“劳务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劳务分包单位。劳务 分包和专业分包必须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与其所承包工程相符 的施工资质,严禁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或资质不合法的分包单位。 2.1.2签订分包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分包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应明确双方 安全管理责任界定、事故责任追究、分包安全业绩指标及考核办法等 内容。 2.1.3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考核格证书上岗。 2.1.4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 作证上岗(电焊工可持安监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上岗),工人入场时查验 操作证原件,并留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案。 2.1.5分包单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劳务分包单位按在场工人数量配备:工人在50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 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 专业分包单位按合同额配备:合同额2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2千万元以上3千万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3千万元以上

的至少3人。 2.1.6分包单位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安 全生产管理能力。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执 行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接受总包单位安全监督。 2.1.7分包单位自备和租赁的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禁 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进场安装后需报项目部验收,合 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1.8分包单位入场,总包应组织对其进行入场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双方安 全协议相关规定、总包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双方安全管理接口人及联 系方式等,交底应留下书面记录。 3分包单位安全费用管理 3.1.1各公司与分包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将安全费用单列,列清安全费用 投入范围及安全费用总额、支付方式及考核要求等。 3.1.2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安全费用应按法律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 用。总包单位支付安全费用时,应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考核,分包单 位克扣安全费用、降低安全标准的,有权扣除相关费用并用以补救。4分包单位安全业绩档案 4.1.1项目部负责为分包建立安全业绩档案,每月记录完成工日、安全缺陷 和安全事故数等信息,计算出缺陷率、事故率和月度安全业绩积分(基 础工作绩效和事故绩效各占50%)。项目分包安全业绩档案见附件一。 4.1.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可依据分包月度安全业绩指标(缺陷率、事 故率和安全业绩积分)绘制出分包安全生产运行状态趋势图,分析趋 势变化原因,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实现持续改进。 4.1.3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初将分包安全业绩指标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公司汇总形成公司级分包安全业绩档案。公司分包安全业绩档案见附 件二。 4.1.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计算出分包月度安全业绩积分和年度安全业绩积 分,依此绘制出分包安全生产运行状态趋势图。公司可依据分包安全 业绩档案评判分包安全管理能力,并将其作为择优选择分包的依据。 4.1.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月10日前将考核不合格和发生A级一般及以上事 故的分包单位安全业绩档案报局安全管理部门,局汇总形成局分包单 位安全业绩档案。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分包行为,加强分包管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适应市场和企业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隧道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内的工程分包行为。 第三条分包管理原则 分包管理必须遵循“专人管理,多方参与,规制约束,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四条定义 发包单位:本办法中指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工程发包人,通常为集团内部单位,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本办法中指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工程承包人,通常为集团外部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分包:一般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系发包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或经建设单位认可,将所承包工程任务中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系发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完成的活动。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参与投标的外部施工单位。 竞标:指组织邀请3家及以上分包工程投标人,到发包单位拟定的分包工程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并根据发包单位要求及安排,积极响应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书,经发包单位综合评估后确认中标人,并与之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分包招投标过程。 议标:指组织邀请2家及以上专业或劳务分包单位,到发包单位拟定的分包工程进行现场实地踏勘,由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就分包工程合同事项进行谈判协商确认中标人,并与之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分包招投标过程。 主承包合同:指集团公司、子/分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分工 第五条管理组织体系 (一)领导监管层。集团公司成立工程分包领导小组,为监管层。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分管工程分包)任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其他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三总师任副组长,工程、人事、安质、财务、合同、设备、物资、审计、监察、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负责工程分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管理层。集团公司A类项目经理部(含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A类项目部)、子/分公司成立工程分包管理小组,为管理层。 1.A类项目工程分包管理体系。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任组长,工委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A类项目合同部,负责工程分包管理小组日常工作。 2.子/分公司工程分包管理体系。管理小组成员可比照集团公司管理体系进行相应设置。 3.子/分公司项目部(含承建集团公司A类项目工程的相应工区)设立工程分包工作小组,为执行层。工作小组成员由子/分公司负责设置。 第六条分工 (一)集团公司(领导小组) 负责建立健全工程分包管理体系;掌握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分包的法律法规及企业规定,为工程分包管理提供法律支持及相关法律咨询与服务;对工程分包进行效能监察,查处违规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规章制度:________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3. 职责 3.1 分公司市场经营科负责对投标的分承包方进行资质预审查;负责建立分承包方评审程序;负责建立合格分承包方档案并定期发布;负责组织项目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及工地对新引进的分承包方进行考察。 3.2 分公司安保科负责制定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配合对分承包方进行考察;负责对中标的分承包进行资质审查并保留相应记录;在组织分公司季度或专项检查时组织对分承包方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 3.3 分公司安保科负责对分承包方进场前的资质审查、合同及结算会签;负责分承包方人员进厂作业前的一级安全教育并保留相关资料;负责对分包方作业范围内的各项安全检查,并督促不符合项的整改。 3.4 专业工地具体负责分承包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分承包方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负责对分承包方作业范围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分承包方对不符合项的及时整改。 3.5 分公司政工部配合安保科门做好一级安全教育,在安保科门签字确认后方可签发入厂通行证。 第 2 页共 7 页

4.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 4.1 分承包方的选择 4.1.1工程施工中,因人力资源等原因,确需引进分承包方时,由专业工地提出书面申请,报分公司市场经营科及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批准。 4.1.2项目同意分包后,分公司市场经营科在合格分承包范围内对拟引进的投标单位进行资质预审查,如需引进新队伍,则在资质预审查的基础上由分公司市场经营科组织项目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及工地负责人进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引进的投标方。 4.1.3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或委托分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安全保卫科、项目管理科等部门进行分包项目的开标评审,经综合评价后选择合适的分承包方。 4.1.4中标的分承包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近三年安全施工业绩、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或“安全施工许可证”、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的配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供公司、分公司安全保卫科进行分包资质审查,合格后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分承包方的选择。 4.1.5资质审查合格后在开工前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上明确合同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的责、权、利。同时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预留承包价 第 3 页共 7 页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选择分包单位时,必须对分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或授权委托书、当地政府颁发的安全资质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2)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3)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管理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4)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3.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4.分包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分包工程的安全

施工负全面责任。 5.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项目部安监部人员参与)。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并经抽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 6.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安监等部门必须对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分包单位必须逐级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报项目部安监部进行备案。 7.分包部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单位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8.必须严格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下列项目不得由分包单位单独承建:水电工程大坝,主要隧道、井、洞,水轮发电机组,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升压站等。 9.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严禁再次分包。施工企业所属的多种经营企业承包主业的工程项目,必须按分包单位同等对待,多种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规定。 10.项目部因工程施工需要招用的临时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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