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检查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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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路工程

车辆检查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X月

车辆检查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车辆安全运行,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提高驾驶员对车辆检查和维护保养管理的认识,延长车辆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一、汽车日常检查维护以清洗、补给和检查为主要内容,由车辆驾驶员完成。驾驶员要做好车辆发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三段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行车证件、牌照是否齐全,并检查随车装置、工具及备件等是否齐全带足;

2.环绕车辆一周,检视车身外表情况和各部机件完好状况,是否有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

3.擦拭门窗玻璃、清洁车身外表,保持灯光照明装置和车辆号牌清晰;

4.检查燃油箱储油量、散热器的冷却液量、曲轴箱内机油量、制动液量(液压制动车)、蓄电池内电解液量等是否合乎要求;

5.检查发动机风扇皮带是否有老化、断裂、起毛线等现象,松紧度是否合适;

6.检查轮胎外表和气压。剔除胎间及嵌入胎纹间杂物、小石子,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还要注意带好备胎,放置要牢靠;

7.检查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横、直拉杆等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旷;

8.检查轮毂轴承、转向节主销是否松动,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的螺母是否紧固;

9.检视驾驶室内各个仪表和操纵装置的完好情况。检查灯光、刮水器、室内镜、后视镜、门锁与升降器手摇柄等是否齐全有效;

10.检查方向盘、离合器、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器的情况是否正常,离合器踏板与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应符合正常规定值。注意方向盘自由转动量不得超过30°;

11.起动发动机后,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察看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二)行驶途中检查:

1.车辆起步后,应缓慢行一段距离,其间应检查离合器、转向、制动等各部分的工作性能;

2.在行驶中,应经常注意察看车上各种仪表,擦拭各种驾驶机件,察听发动机及底盘声音;如发觉操纵困难、车身跳动或颤抖、机件有异响或焦臭味时,即应停车检查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3.车辆行驶涉水路段后应注意检查行车制动器的效能;

4.行驶中发动机动力突然下降,应检查是否冷却液或机油量不足引致发动机过热所致(注意水温高时不准打开水箱盖);

5.行驶中方向盘的操纵忽然变得沉重并偏向一侧,应检查是否因其中一边轮胎泄气所致;

6.检查轮胎的外表和气压及温度,清除胎间和胎纹中的杂物;

7.检查冷却液和机油量,有无漏水、漏油,气压制动有无漏气

现象;

8.检查车轮制动器有无拖滞、发咬或发热现象,驻车制动器作用是否可靠;

9.检查轮毂、制动毂(盘)、变速器、分动器和驱动桥温度有无异常;

10.检查转向、制动装置和传动轴、轮胎、钢板弹簧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上述6一10项可在途中停车期间进行。

(三)收车后检查:

1.停车后,应将手制动杆拉紧,并把变速杆挂入一档或倒档,自动变速器的汽车应挂入停车档,以防止汽车自动滑移,发生危险;

2.熄火前,观察电流表、机油表、水温表、气压表的工作是否正常;熄火后,观察电流表是否有反向漏电的指示(若电流表指针偏向一侧,则说明存在漏电现象);

3.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视需要补充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水;

4.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胎间及表面的杂物;

5.检查油水分离器中是否有积水和污物,注意清除干净;

6.对于气压制动装置的车辆,应将贮气筒内的空气放净并关好放气开关;对于液压制动的车辆,应检查总泵制动液和液面高度;

7.检查风扇皮带和空压机皮带的松紧度以及完好情况,必要时应进行调整;

8.检查轮胎螺母和半轴螺母是否松动,并查看检查钢板弹簧总成是否有折断及骑马螺栓是否松动;

9.在冬季当气温低于或接近0°C 时,若车库内无保温设施,汽车冷却系也未加防冻液,每日用车后应将散热器和气缸水套的放水开关打开,放尽存水,并作短时间的发动,排尽余水,然后关好放水开关;

10.检查、整理随车的工具、附件,并切断电源;

11.打扫车厢和驾驶室,清洗底盘,擦拭发动机、各部附件和清洁整车外表。同时察看各部有无破损;

12.及时排除已发现的故障,为下次出车作好准备。

二、日常检查标准:

1.车辆的外观和内饰必须保持清洁;

2.车辆(设备)的各种仪表必须显示正常;

3.玻璃清洗液量:检查玻璃清洗液是否正常,如果缺少则加入;

4.制动液量:检查制动液量是否在上限(MAX)和下限(MIN)之间,如果液体的减少时量明显,要考虑制动液是否泄漏;

5.冷却液量:检查冷却液量是否在上限(MAX)和下限(MNN)之间水量。当冷却液量少得很快时,冰箱、水箱软管有可能泄漏;

6.发动机润滑油(机油):检查发动机油量是否在上限(H)和下限(L)之间,(将车停在平坦的地方,在起动发动机之前或熄火几分钟后进行);

7.风扇传动带:用手指压在传动带中央,皮带应保持一定的松紧

度,能下压0.5-0.8厘米,检查传动带上是否有损伤;

8.机动车横直拉杆的球头间隙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9.机动车(设备)的电瓶应保持清洁,电瓶电解液应保持在上限标志与下限标志之间,电瓶接头无氧化、无松动;

10. 车辆的雨刮器等仪器必须工作正常;

11.机动车辆的照明警示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12.轮胎的气压:车辆或轮胎厂家对车辆胎气压的明确规定。根据轮胎着地部分的弯曲状态,判断气压是否正常;

13.检验轮胎磨损度的标准:从轮胎表面到沟槽底部的橡胶厚度应不低于1.6毫米。低于这个标准该换新轮胎。

三、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不出车;

4.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2、办公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3、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5)负责车辆年检。

4、办公室职责

(1)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5、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6、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2)办公室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办公室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办公室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10、费用报销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5)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11、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办公室要认真核对《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12、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1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14、其它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现场签字”原

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附则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机动车辆安全检查表

机动车辆安全检查表

本规定由XX机场运保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篇二

车辆维修保养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司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后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后勤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后勤专责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后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后勤专责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七条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现场签字”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班子成员,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后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后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最新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一) 一、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3、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单位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4、驾驶员要随时检查车辆*能,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对车辆存在的故障要早发现,早报告,早维修,保持车况良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证派之即发,安全行驶。 二、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行车规则,不准超速行驶、不准

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3、非出车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位置,车辆外出要停放在有关部门规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车辆出现失窃或被损。 4、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局长批准。 5、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车,服从调度,上班时间要在办公室待岗,不得无故私自脱岗。 三、责任追究 1、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办公室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严禁逃逸。如自行处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2、驾驶员发生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等现象,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违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疏于检查、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4、由于驾驶员对车辆保管不善或未按规定停放等,发生车辆或配件失窃、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5、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失窃、发生故障等,一切责任由驾车人负责。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版本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人员培训制度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提取营业收入的()%做为职工培训费用。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 度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方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丰县远征石油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管理。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1、安全科为公司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部门,其职责分为: a、负责车辆管理规定的制定与修改; b、负责贯彻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车辆管理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c、负责监督、检查车辆所属部门的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d、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维修计划; e、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交通事故; f、负责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1、车辆的选配要择优选配。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的原则进行选择,同时也要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选择专用车辆。 2、车辆报废管理:凡是到期需要报废的车辆必须上交道理运输证,填写道路运输证注销表进行注销,并将车辆停在公司停车场内,不得参加运输任务。 五、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装要求: 1、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 危险品标志灯、灭火器、车身反光贴、北斗卫星定位装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应急警示牌、防静电接地线、安全帽、防静电鞋、防静电服、阻燃被、防毒面具、防护手套。 2、安装要求: a、危险品标志灯安装在驾驶室顶部中间位置; b、反光贴贴在车辆两侧中间位置,围绕车身贴一圈。 c、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在驾驶室内并保证一直接通电源; d、防静电接地线要保证一直与地面接触; 六、车辆检查维护与审验评定: 1、驾驶员与押运员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并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2、车辆的维护保养及小修必须到有危险品车辆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和小修;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XXXXX公司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员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所有公用车辆的钥匙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 (2)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则。尽力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目前公司有三辆公务车,公务车的各类证照由车队的直属上级统一保管,各种稽核事务由车队上报直属上级后派人员办理,车队队长负责监管维修、检验、清洁等。 (3)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如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禁止派车。 (3)使用公务车须填写《用车通知单》,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加邮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办公室每

月统计整理并不定时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并给予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次犯错者应给予处罚,并停止其使用权利。第四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严禁私自租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公司以外单位或客户个人借调公司车辆,须由行政办公室调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用。(2)公务车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司机不在,驾车员必须持有合法驾照。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5)驾驶员禁止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经公司特许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员应文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维护车辆的清洁干净。恶意破坏车辆机件、外观者,给予重罚。 (10)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务车也须填写《用车通知单》,注明“私用”,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79254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中所指车辆包括:公务车、商品车(含试乘试驾车)、租赁车、工作(工具)车等所有权属公司的车辆。 1.3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经营单位及全体员工。 2. 组织管理 2.1 车辆安全管理实行所属使用单位和所属使用个人责任制管理。车辆使用 的个人必须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2.2 管理职责区分 2.2.1 行政部: 1) 负责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的计划申报、调配、维修费用审核、证照 及路桥费办理、年审年检和登记统计。 2) 负责公务车使用单位\使用人(责任人)《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一)的签订。 3) 组织对车辆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或协助交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4)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使用单位、使用人的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状况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检查。 5) 及时参与或协调公务车、工作(工具)车跨单位(部门)、使用人的车辆交接工作(附件二《公务车辆交接清单》) 6) 负责组织车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7) 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2.2.2 各经营单位责任人: 1) 负责对本单位(或个人)所管理、所使用的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严格按照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定人定车定位管理。 3) 对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必须进行车辆安全管理检查。落实执行“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发现问题或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或处理,以减少或避免损失。 4) 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车辆的使用登记、统计和审验等管理工作。 5) 负责对本单位车辆交通违章和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配合交管部门或公司总部对本单位重大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6) 配合做好交管部门和地区安委会对本公司本单位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其它安全评比等活动。 7)做好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 8) 做好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专职司机和员工的安全培训及职业道德教

[管理制度]公司车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公司车辆运行维护管理 办法

Xx公司车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试行)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贯彻**公司、*公司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提高我公司车辆管理水平,“明确目标促管理、强化责任抓落实”,使车辆管理工作进壹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根据有关交通法规、条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对车辆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和考核。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对车辆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我公司及所属各部门购置、转入,且于生产技术部注册登记的各类机动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壹条车辆管理的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车辆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组成,下设车辆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由生产技术部和部门车辆管理的关联人员组成。 第二条工作职责 1、车辆管理委会的工作职责为:全面负责公司车辆管理工作,从公司运营管理的角度负责指导公司车辆管理。审批发布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设置车辆管理组织机构,决策车辆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生产技术部的工作职责为:生产技术部是公司车辆资产和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交通法规,且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车辆管理工作情况,且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负责车辆的更新、入户建档、报废等管理工作;协调且指导完成每年车辆的年审工作。负责安排车辆的大修、保养及维修工作。 负责车辆运行费用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车辆百km油耗标准的制定及油耗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参和台班费年度指标的测算和部门台班费指标的分解工作。

危货运输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XXX物流有限公司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 实施日期:2015年1月1日 签发人:XXX (签字) (公章) XXX物流有限公司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1.1《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1.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6《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营运车辆和设施设备。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安检部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制度,并监督车队的执行情况。 3.2车队按规定执行本制度。

四、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4.1.1为保持营运车辆完好率,保证安全运行,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4.1.2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择优选型、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 护、预防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原则。 4.1.3车辆技术管理应遵循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专业管理与群 众管理、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程序,摆正管、供、用、养、修之 间的关系,防止重使用,轻管理,轻保修。 4.1.4各级技术人员和驾驶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爱岗敬业意识,努力钻研技术, 保持营运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1.5临近报废车辆管理 1)营运车辆应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环保部、公安部【2012】12号令)的具体规定,严禁超年限使用。 2)加强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管,及时处理其安全隐患,并将检查、维修等记 录填写在技术档案的对应项目中。 4.1.6车辆报废管理 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标准时,安检部填写相关表单,公司经理班子批准后,由安检部按相关规定实施,安全部配合。 五、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 5.1车辆技术管理 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在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下,建立科学的

车辆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各业务部门的正常工作用车,科学、有效的管理、调度好公司车辆,确保公司车辆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原则 公司车辆管理,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高效低能、优质服务的原则。 3.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司机管理规定、车辆违章与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的维护与维修、处罚等内容。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4.职责与权限 公司车辆使用的最终审批权限归口董事长,行政人事部根据审批情况统一调度、管理。 行政人事部对司机及用车人员违反本制度中所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管理。 在公司没聘请专职责司机之前,用车部门或人员自行驾车或指定驾车人员的,必须遵守本规定,驾车员的管理即等同本条例中所规定的司机的管理。 5.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5.1公司车辆的调度归行政人事部的车辆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5.2车辆实行司机负责制,司机负责其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车辆卫生,车辆的年检、年审及维修工作(没有专职司机时由行政人事部车辆管理员负责),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5.3工作车用车权限 5.3.1财务出纳办理银行、税务、证照等业务的用车; 5.3.2物资供应部零星物资采购用车; 5.3.3售后服务中心零星配件的发送用车; 5.3.4行政人事部外协事务的处理、办公物资的采购用车; 5.3.5食堂后勤物资的供给用车; 5.3.6休息日住长沙市的员工回长沙用车。 5.3.7客户、政府领导以及重要客人的接待。 5.3.8其它经董事长临时批准的用车。 5.4禁止用车情况 以下情况未经董事长特批严禁占用工作车: 5.4.1各部门非紧急性的一般事务; 5.4.2出车目的地距离在500米内,在公司附近公交车站有公车直达目的地耗时在半小时内的; 5.4.3个人的私人性事务。 5.5出车规定 5.5.1在规定范围内的用车部门或人员

车辆日常维修管理规定完整版

车辆日常维修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车辆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公司设备管理的要求,本着“安全、高效、节约、及时”的原则,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和使用安全,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维修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二、管理责任:办公室是此规定的主要责任部门,车队队长为管理办法的执行与监督人,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 三、主要内容。 3.1办公室管理:维修项目进行审核;签订维修协议;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2车辆保养、维修: 车辆负责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3.2.2车辆检验。办公室需提醒或安排车辆使用人或司机人员于规定日期,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办公室未尽到管理责任,需负担相应管理责任;车辆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车辆使用人或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车辆负责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3.2.3日常维护。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应每日检查、维护(如补充机油、加冷却液、轮胎的维护)、保持车辆清洁,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办公室随时监督检查。如发现未维护、未检查、清洁差导致车辆损坏由车辆使用人或使用部门负责(例如缺水、缺机油引起发动机损坏等),认真填写《车辆日常保养维护记录》。办公室将对直接负责人给予处罚。 办公室计划安排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或将车辆送合约检修单位进行定期保养。公司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或三个月)进行一次保养。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燃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每行驶/运行10000公里/1000小时,清理吹扫或更换空气滤芯。如需缩短保养间隔里程或时间,应视车辆本身状况和工作量、使用状况及工作环境等来确定,由使用人申报,办公室负责审批。 办公室同意后送修,车辆驾驶员确认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及时反馈。办公室根据驾驶员所提供的维修质量反馈的记录、对供货商提供方配件进行质量评定,以保持车辆维保能得到更好的服务。

专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27 专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专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总则 一、为加强、规范危货运输车辆管理,确保安全行驶,做到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专用运输车辆管理制度包括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车辆检查维护和审验评定、车辆技术档案或台账记录、全体检查记录。 三、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取得经营、运输合法证照。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严格考核,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危货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当地交管部门下达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及用车制度 为提高公司的车辆运营效率,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有效的调配使用车辆,避免不合理的开支,戈席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车辆管理 1、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统一由公司管理车辆的有效证件及保险资料,并按车辆建立管理台账及发生费用档案; 2、车辆派遣及使用,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车辆的有效使用。 3、车辆由公司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非指派员工驾驶公司车辆须经总经理同意,否则按违规处理,并有相关责任人员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4、非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向外租借车辆。 5、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不得随意停放。 6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太原市路况、路名。 7、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由公司指定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8、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 点,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 须经公司批准。 三、用车制度管理 1 、各部门公务用车或公司员工用车前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列明事由、申请人、时间等,报公司批准。 2 、公司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单》,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3、车辆驾驶人员,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在收到《车辆派遣单》应再次检查车辆及油量状况,并按照派遣单上的要求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单的相关数据。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 4、车辆申请人员及驾驶人员应按照派遣单的规定的范围使用车辆,如有需 要应及时向公司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并在《车辆派遣单》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第二十二章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在用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监管,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避免机械事故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结合企业车辆技术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节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一条公司技术处全面负责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监管工作,监督指导车属分公司做好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二条车属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督促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做好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三条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应按分片包干原则做好车辆的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治。第四条班车和包车的客车安检站点应严格按照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做好营运客车的安全例检工作,把好道路运输源头安全关。 第五条车辆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日常维护的要求做运行车辆的“行车三检”工作,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上路,发现隐患应及时维修。 第二节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六条车辆检查按检查部门、范围、频次等的不同划分为车辆日常安全技术检查、驾驶员行车三检、车辆安全例检、专项检查、监督抽查,在车辆检查中应当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着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车辆日常检查应当在出车前由车辆现场管理人员执行,检查车辆的安全重点部位和安全设施设备,确保车辆和安全设施设备保持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第八条驾驶员行车三检: 一、车辆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不得驾驶

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上路; 二、运输服务途中应当对车辆的动态性能进行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停车 检查并妥善处置; 三、收车后应当及时做好车辆的清洁、润滑和补给,对行车中临时采取 的应急故障处理措施进行彻底的维修恢复,确保次日车辆正常运行。 第九条车辆安全例检应当在班车或包车承接运输任务前由安检站点的安检员按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执行,其目的是防止营运客车带病上路运行。 第十条专项检查包括综合检查、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安全设施设备检查。 车属分公司的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每半年组织一次车辆综合检查,重点从车辆技术档案、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与维护修理记录、车辆实际安全技术状况、车载安全设施设备状态等方面着力消除事故隐患;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应按节假日和季节变换期开展车辆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以及三个月一次的安全设施设备检查与隐患排查,重点要结合车辆运行的道路和环境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一条车辆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在一个月内出现多次计划安排的应当合并执行,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监督抽查应当由车属分公司的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在不定期的路检路查、站点抽查中执行,重点是抽查车辆运行手续、维护手续以及车辆的状态和功能的有效性,督促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好对车辆的日常监管责任。 第三节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的处置 第十三条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对涉及行车安全的必须立即停运整改,其它问题由驾驶员当日收车后回厂修复整改。 第十四条各级车辆检查责任部门和人员应按职责分工履行好车辆检查责任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认真做好记录并按问题整改程序做好追踪落实工作。 第十五条车属分公司的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做好各类检查记录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班车和包车的客车安检站点应认真做好安检记录,发现问题或隐患要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厂内专用机动车 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厂矿企业内的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厂内机动车在场内运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车辆驾驶人员掌握必要的驾驶技能和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驾驶意识,成为厂内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车辆驾驶人员应掌握厂内机动车辆的基本概念和有关安全知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厂内运输的概念 在企业管理的道路上,根据生产需要、工艺流程、货运量、货物性质,在仓库、车间等位置中间将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物料进行搬运,以完成生产过程,成为厂内运输。用机动车辆完成的这个过程即成为厂内机动车辆运输。 二、厂内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 行驶于厂矿内的机动车辆,由技术监督部门管理。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后方能进行车辆驾驶。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能驾驶。车辆的安全性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三、厂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 1)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劳动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取得行驶许可证方能行驶。 2)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每天上车前检查无误后方可行驶,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方可继续行驶。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号的工作状态。

4)制定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车辆的故障,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2、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1)驾驶员必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门的考核,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在实际工作中,还要不断学习,提高驾驶技能。 2)驾驶员应熟悉自己所学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并能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检,凡患有驾驶禁忌症的人不得从事驾驶作业。 4)驾驶员应遵守厂内运输安全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开带病车。3、厂区作业环境的要求 1)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和货物性质,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 2)合理的组织车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不致过于密集。道路过于拥挤易于发生事故。 3)厂内的建筑物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道路的安全界线,并不得防碍驾驶员的视线。 4)厂内各种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叫交通。 5)在道路上应设置交通信号标志,在危险地点,要有限制行驶速度的标志和交通信号,驾驶员应遵守这些标志和信号。 四、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 1)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助主干道行驶时每小时不得超过30千米,其它道路每小时不超过20千米。 2)有人看守道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社有警告标志或转弯挑头时,货运汽车每小时不超过15千米。

车辆管理系统规章制度完整版

编号:行政--01 编制日期:2017-3-7第 2 次修订修改日期:2017-3-17 源梦集团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集团及各子(分)公司车辆管理,强化驾驶员及车辆业务参与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操作程序及责任,经过实际管理总结,完善形成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规一下容 1.车辆使用管理 2.私车公用制度 3.车辆购置及出让实施程序 4.车辆管理档案 5.车辆维修保养 6.车辆事故违章处理 7.车辆年度检审、养路费缴纳及保险购买管理 8.配备车费用报销规定 9.车辆油料管理 10.附件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一、专职驾驶员管理 1.集团专职车辆驾驶人员应该以对企业外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作为工作目标,相互协作、充分信任、良好沟通。 2.严格遵守集团《考勤管理制度》。所有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出车。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否则按缺勤处理。 3.事假须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病假还须同时出具医院证明。上班时间严禁外出办私事。 4.严格遵守集团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相互之间应进行监督、提醒。 5.遵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 6.爱惜公司车辆,出发前、收车后应仔细检查车辆,确保车辆的水、电、油等性能正常。 7.对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应经常进行检查,确保证件齐全有效。 8.工作时间等候休息时须在工作区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调度。 9.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凭派车单按时出车。 10.进行车辆的加油、保养、维修等,须经直接领导同意后,方可动车。 11.实行专车专人,专人专管,若因工作需要交接车辆,必须提前做好交接检查,凡发生车辆损坏而责任不清的,由经手驾驶员共同赔偿。 12.行车时不得吸烟,并对乘车人员热情、文明、礼貌。 13.在外出车,必须停放于专用停车场,离开时认真检查门锁,严防被

单位车安全检查制度

单位车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 第五条驻乌鲁木齐市区的区级文化单位节假日期间严禁车辆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乌鲁木齐市区的,须经文化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经允许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实施严格的车辆派遣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车辆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车必须履行派遣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领导、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承担责任。 第七条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一)驾驶人员要经常观察和检查各种仪表和报警装置,通过嗅觉感察异味,及查明油路、电路、传动装置、离合装置有无故障,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或处理。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要注意检查灯光、转向、制动及轮胎磨损程度。 (三)严禁酒后驾车,包括含酒精的饮料。 (四)长途行车要防止疲劳驾驶,出现打瞌睡现象要及时停车休息,待精神恢复后再行车。 (五)严禁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严禁超载、超重、超宽、超高行驶。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注意防冻及润滑油的加注或质量状况。 (八)对车辆门锁及防盗装置应经常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车内严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驾驶员不得离车。 (九)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十)正确估计自己的驾驶技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情绪车”,礼貌行车、谦让行车。 (十一)端正工作和学习态度,对安全教育、行车规定牢牢记在心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驾驶员都要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清醒认识自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时刻牢记驾驶职业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时刻牢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十三)牢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原则,争当优秀驾驶员。 第八条对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无故不出车、随意停放车辆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安排脱产教育,属于单位自聘人员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江苏乐加乐商贸有限公司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区水务局更新时间:2005-7-29 0:00:00 字体显示:【大】【中】【小】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为了规范我局车辆维修费用核算管理,努力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局基层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车辆维修 车辆发生故障,司机应准确判断故障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如司机本人无法修理的项目需送修理厂的车辆,要坚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以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车辆维修一律先审批后送修,并遵循如下程序: 1、车辆维修原则上在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修理厂修理,修理厂修不了的车辆需在非指定修理厂修理,必须由车辆维修管理部门报请区政府采购中心同意方可修理。 2、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一般故障修理应由司机提出申请,确定维修项目后,由司机填写《车辆送修单》,经司机班班长审签送修意见,报局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征管所),办理车辆维修手续,送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修理厂维修。 3、维修费用在1000元至5000元的由车辆维修工作人员提出送修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4、维修费用在5000元至10000元以上,由车辆维修管理部门以专题报告提出送修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和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5、执行任务途中车辆发生故障需维修时,驾驶员应向司机班班长汇报故障情况,经同意可就近修理或由车辆维修管理部门联系维修厂人员到现场抢修,驾驶员应做好修理记录,更换零配件应随车带回,如属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修理厂维修,事后应补《送修审批单》。 二、费用结算 1、车辆维修费按实际车辆维修费用核算,费用为一月一结,司机班班长需在月末将车辆维修单据签字汇总交局车辆维修管理部门。 2、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核定单车全年的修理费、油料用额数,为年终提供奖惩依据。 3、驾驶员没有按车辆维修审批程序或超出修理范围的费用不予结算、责任自负。 三、油料的管理 1、统一使用中国石化加油卡,并到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2、加油卡不得转借任何个人或其它车辆,如有违反,将做出严肃处理。 3、本着厉行节约的方针,每月25日报车辆行程公里数,并按行程公里核实油耗一车一档。 四、车辆保养管理 1、日常保养: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要对车辆按一级保养标准(即:车辆内外,电瓶检查及机油、水箱、电路方向系统,车控气压等情况)进行检查维护。 2、定期保养: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专用车管理,确保专用车安全运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货物道路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1、定期做好专用车辆维护、检修工作,按时做好综合 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 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 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5、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

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6、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按交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车辆年审及道路运输许可年审,并备案。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车辆管理制度完整版

车辆管理制度完整 版

编号:行政--01 编制日期: -3-7 第 2 次修订修改日期: -3-17 山西源梦集团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集团及各子(分)公司车辆管理,强化驾驶员及车辆业务参与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操作程序及责任,经过实际管理总结,完善形成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规范一下内容 1.车辆使用管理 2.私车公用制度 3.车辆购置及出让实施程序 4.车辆管理档案

5.车辆维修保养 6.车辆事故违章处理 7.车辆年度检审、养路费缴纳及保险购买管理 8.配备车费用报销规定 9.车辆油料管理 10.附件

11.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一、专职驾驶员管理 1.集团专职车辆驾驶人员应该以对企业内外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作为工作目标,相互协作、充分信任、良好沟通。 2.严格遵守集团《考勤管理制度》。所有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出车。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否则按缺勤处理。 3.事假须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病假还须同时出具医院证明。上班时间严禁外出办私事。 4.严格遵守集团其它相关规章制度。相互之间应进行监督、提醒。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 6.爱惜公司车辆,出发前、收车后应仔细检查车辆,确保车辆的水、电、油等性能正常。 7.对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应经常进行检查,确保证件齐全有效。

8.工作时间等候休息时须在工作区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调度。 9.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凭派车单按时出车。 10.进行车辆的加油、保养、维修等,须经直接领导同意后,方可动车。 11.实行专车专人,专人专管,若因工作需要交接车辆,必须提前做好交接检查,凡发生车辆损坏而责任不清的,由经手驾驶员共同赔偿。 12.行车时不得吸烟,并对乘车人员热情、文明、礼貌。 13.在外出车,必须停放于专用停车场,离开时认真检查门锁,严防被盗。 14.行车时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救护伤员、通知交警部门,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15.凡因违章、肇事等罚款,费用一律自付。若因此影响正常工作的,还应予以相应处罚。 16.一年内发生三次(含)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者,解除劳动合同。 17.严禁将所驾驶车辆私自借给她人。

营运车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本站接纳的参营车辆必须是经交通运政安全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具有交通运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的营运车辆,不合格车辆进站一律不予接纳。 二、本站由运政执行室设立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岗、营运手续检查岗、出站检查登记岗,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参营手续和载客情况,并对营运车辆实行强制安全例检,未例检或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严禁发班运行。 三、例检人员应首先确认车辆是否在二级维护有效期内,再按规定的部位和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并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通知单交驾驶员。 四、例检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开具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整改后仍不合格,需停班的,应及时通知调度室。 五、营运手续检查人员应按规定检查营运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超长客运应检查派车通知单,在确认牌证齐全有效后,填写营运手续检查登记表,并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 六、营运手续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整改后仍不合格,需停班的,应及时通知调度室。 七、调度室在接到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确认营运车辆

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对车辆安班,售票处才能按道路运输证核定的载客人数售票。不允许安排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营运车辆应班。 八、出站检查人员应认真核对车辆、驾驶员是否相符,清点人数,检查车辆超高、超载情况,填写出站检查登记表。驾驶员在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检查人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和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提示后才能放行车辆。 九、出站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放行车辆;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终止其营运,并通知调度安排车辆转运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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