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程序类文书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程序类文书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程序类文书

(一)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程序类文书

(含示范案例)

本部分共有14种文书。其中12种文书来自《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4]10号),内容涵盖了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程序,均属于格式文书。文书11《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审查意见表》是根据案情需要创设的文书,在使用过程中可参考使用。文书14《交通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证》参照《交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制定,为必备之书。

本程序以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项目为案例,穿插在文书中,以便更直观地反映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程序。

卷宗目录

注:打“√”为示范案例应用文书。

文书1: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通用格式)

注:1、本申请书由交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负责免费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出租汽车客运等经营的,填写本申请书

文书2: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你于年月日提出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建议向

提出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对你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印章)

年月日

文书3: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编号:X X X X X X X X X X 汽车修理厂:

你(单位)于 2007年 3月 27日提出从事二类汽车维修经营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请你(单位)对申请材料作如下补正:维修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工艺流程图。

特此通知

(运管机构行政许可专用章)

2007年3月27日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 * * * * * * X X 修理厂:

你于2007年3月22日提出从事二类汽车维修经营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运管机构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

编号:

你于年月日提出申请。

经审查,你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规定的形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本机关将在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颁发、送达

证件。

(运管机构行政章)

年月日

交通行政许可征求意见通知书

编号:* * * * * * * 向阳修理厂:

(申请人) XX修理厂于 2007年 3月 27日提出从事二类汽车维修经营的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可能与你(单位)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将该申请事项告知你(单位)。请于接到该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本机关地址 XX市XX区XX路XX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XX X X X X X XX X 。

特此告知

附:申请书及必要的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

(运管机构行政章)

2007年3月29日

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

编号:

你于年月日提出

申请,已于年月日受理。由于

原因,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查期限延长十日,将于年月日前作出决定。

特此通知。

(印章)

年月日

交通行政许可期限法定除外时间通知书

编号:

你于年月日提出

申请,已于年月日受理。根据

的规定,需要:

()1、听证,所需时间为。

()2、招标,所需时间为。

()3、拍卖,所需时间为。

()4、检验,所需时间为。

()5、检测,所需时间为。

()6、检疫,所需时间为。

()7、鉴定,所需时间为。

()8、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述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特此通知。

(印章)

年月日注:1、上述8种不同情况,在符合的情形前括号内划“√”。

2、法定需要听证、招标、专家评审等的。适用此文书。非法定事项,但运管机构认为应当组织专家评审等情况的,可以按其规定组织,但其许可时限仍应在法定时限内,不适用法定除外时间。

文书9:

交通行政许可告知听证权利书

编号:向阳修理厂:

(申请人)X X修理厂于 2007年 3月 27日提出从事二类

汽车维修经营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可能与你(单位)有重大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将该申请事项告知你(单位),你(单位)可以要求对此申请举行听证。接到该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如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机关地址 X X 市X X 区X X 路X X 号

联系人杨 X X 联系方式 X X X X X X X 特此告知

附:申请书及必要的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

(印章)

年月日注:当事人未提出听证。

交通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编号:申请人于年月日提出

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属于:()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

()2、本机关认为该申请事项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的规定,拟举行听证,请要求听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于年月日前向本机关登记,并提供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逾期无人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

本机关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印章)

年月日

注:根据上述两种不同情况,在符合的情形前括号内划“√”。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审查意见表

(参照使用)

附:专家评审意见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 * * * * *

X X修理厂:

你于 2007年 3月 27日提出从事二类汽车维修申请。

经审查,你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38条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本机关将在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颁发、送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

襄阳区运管所

(运管机构行政章)

年月日

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申请。

经审查,你的申请存在

问题,不符合的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不予交通行政许可。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运管机构行政章)

年月日

交通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证

案号:X X X X X X X X X X

注:(1)如受送达人不在场的,可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并且在备注栏内写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2)受送达人已指定代收人,交代收人签收。

(3)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滢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到场,说明情况,在备注中写明拒收理由。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第一章综合知识 一、填空题 1.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五种形式。 2.按运输对象分类,运输可以分为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3.一般意义上的运输是指人或物借用一定的运输工具和运输基础设施在空间产生位移的活动。 4.道路运输具有机动灵活、点多面广、送达迅捷、可达性与可靠性高、原始投资少、运量小的特点。 5.场站系统是完成旅客或货物运输的始发、中转、到达以及相关业务的基础设施。6.运输管理组织系统包括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系统和运输生产经营组织系统。 7.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 8.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9.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10.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11.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举行听证。 12.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13. 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申请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14.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15.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6.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以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的时间、地点等,听证应当制作笔录,最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国务院对于尚未制定法律的,可用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20.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 21.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22.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23.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

行政许可文书格式

附件2 行政许可文书格式范本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6月

目录 1.行政许可委托书 (1) 2.行政许可申请书 (2) 3.(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4) 4.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 (5) 5.(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6) 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7) 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8) 8.(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 (10) 9.陈述(申辩)笔录 (11) 10.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 (12) 1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13) 12.行政许可听证笔录 (14) 13.行政许可核查(勘验)笔录 (15) 14.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意见书 (16) 15.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 (17)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 (18) 17.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19) 18.(行政机关名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 19.(行政机关名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1) 20.行政许可延续审批表 (22)

2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 (23) 22.(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准予延续决定书 (24) 23.(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26) 25.(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27) 2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准予变更决定书 (28) 27.行政许可撤回/撤销/注销审批表 (29) 28.(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 (30) 2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31) 30.(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32) 3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送达(领取)回证 (33) 32.行政许可办结报告 (34)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版)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道路运输安全 第四章客货运输 第五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汽车运输有偿服务的活动,包括道路旅(乘)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乘)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包括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和交通物流、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等经营业务。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协调发展,优化调整道路基础设施、运输装备和运输服务的结构,完善现代道路运输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区域客运一体化和货运的专业化、集约化,推进交通物流业发

展,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提供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汽车客运,对公共汽车客运发展、道路运输站(场)枢纽建设、交通物流发展等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运输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抢险、救灾、战备等应急运输所需支出予以保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拟定产业政策,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编制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符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道路运输站(场)、公交站场、出租汽车服务中心、驾驶人培训教练场地等交通设施布局和建设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并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予以规划控制。 第六条道路运输管理遵循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保护正当竞争,制止非法经营。 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鼓励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鼓励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运输方式。 第八条道路运输相关行业协会应当按照自愿自律的原则,根据行业协会章程,规范和指导会员经营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九条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按照核定的期限、范围、种类、项目、区域和场所等许可事项从事经营活动。 用于客运、货运、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汽车租赁、交通物流经营的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件,并随车携带。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制作与规范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制作与规范 https://www.360docs.net/doc/e915676923.html, 2009年6月13日中国医药报2009.06.13 一、概念及适用依据 1.概念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主体对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认为不符合该项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文书。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属于书写式文书,既要叙述申请人不符合该项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的事实,还要阐述理由,如果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结果,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结论。本文书还可适用于不予变更、不予延续等行政许可决定。 2.适用依据 本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结果,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二、文书结构及制作要求 1.文书结构 本文书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构成。 2.制作要求 (1)首部包括文书标题、文书编号、申请人基本情况。 文书标题——即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书编号——写在标题的右下方。 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和联系方式。申请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应当写明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2)正文由于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同,事实、依据差异较大,一般包括申请事项名称,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事实和依据,不予该项行政许可的理由,结论或决定,救济途径等。 (3)尾部文书签发时间,并盖上发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主体的公章。 三、制作注意事项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文书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2014]济任交运管(货运)许决审字第()号申请许可 事项名称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申请人 姓名身份证号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址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受理时间年月日 初步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交材料,及对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核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第二十二、二十三条及《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建议准予许可。 承办人签字: 年月日 审核人意见 同意初步审查意见,建议准予许可。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审批人意见 准予许可。 审批人签字: 年月日 材料目录 1、申请书

2、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4、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5、拟购置运输车辆承诺书 6、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 证及其复印件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8、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文本 9、办公场所与停车场地的租赁合同与所有权证明复印 件 10、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及法定代申请人电话

表人/负责人)名称联系方式手机 申请人地址及邮政编码Email 传真 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办公面积m2从业人员数人代理人联系方式停车面积m2注册资本(金)万 申请的交通运输行 政许可事项及内容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申请材料目录1、企业核名通知书或现有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3、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4、现有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5、聘用及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文本; 8、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办公场所与停车场地的所有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或代理人)签章(印章) 注:1、本申请书由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负责免费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 的真实性负责。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本市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撤销、注销、听证等行政许可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的各类文书格式由市局根据省局规定统一制定。文书类型包括电子文书和纸质文书两种。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要求。 第五条文书应使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修改人应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签名或盖章。 第六条行政许可专用章适用于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行政许可征求意见书、行政许可公示材料、陈述申辩通知书、听证通知、听证公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等。 第七条向申请人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 第八条文书中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应填写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烟专+许可性质+〔年份〕+序号,如:连烟专许受〔2009〕1号。 第九条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是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当场或者接收材料后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出具的文书。 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告知,应告知申请人补正的理由和依据、补正的内容、补正的期限,并由申请人在本通知书存根联上签字。 第十条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是在接收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时所出具的文书。 该凭证应列出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并应有申请人的签字和时间。 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不作为申请受理起算日期的依据。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文书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申请许可 事项名称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申请人 姓名身份证号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址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受理时间年月日 初步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交材料,及对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核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第二十二、二十三条及《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建议准予许可。 承办人签字: 年月日 审核人意见 同意初步审查意见,建议准予许可。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审批人意见 准予许可。 审批人签字: 年月日 材料目录 1、申请书

2、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4、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5、拟购置运输车辆承诺书 6、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 证及其复印件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8、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文本 9、办公场所与停车场地的租赁合同与所有权证明复印 件 10、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及法定代申请人电话

表人/负责人)名称联系方式手机 申请人地址及邮政编码Email 传真 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办公面积m2从业人员数人 代理人联系方式停车面积m2注册资本(金)万 申请的交通运输行 政许可事项及内容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申请材料目录1、企业核名通知书或现有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3、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4、现有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5、聘用及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文本; 8、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办公场所与停车场地的所有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或代理人)签章(印章)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 的真实性负责。

行政许可文书

行政许可文书页脚

目录页脚

1.行政许可委托书 (1) 2.行政许可申请书 (2) 3.(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4) 4.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 (5) 5.(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6) 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7) 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8) 8.(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 (10) 9.述(申辩)笔录 (11) 10.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 (12) 1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13) 12.行政许可听证笔录 (13) 13.行政许可核查(勘验)笔录 (15) 14.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意见书 (16) 15.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 (17)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 (18) 17.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19) 18.(行政机关名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 19.(行政机关名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1) 20.行政许可延续审批表 (22) 2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 (23) 页脚

22.(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准予延续决定书 (24) 23.(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26) 25.(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27) 2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准予变更决定书 (28) 27.行政许可撤回/撤销/注销审批表 (29) 28.(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 (30) 2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31) 30.(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32) 3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送达(领取)回证 (33) 32.行政许可办结报告 (34) 页脚

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初 审 对要件是否规范齐备进行审查 负责人:分局业务员 不予受理 要件不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 理 要件齐全、符合申请要求,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 退 件 对审核不合格的,出具《退件通知书》。 负责人:分局业务员 审 批 会议审批或领导签批。(即办) 负责人:分局长 审 核 对办理要件有效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即办) 负责人:分局业务员 出 件 出具批准文件、批复或证照。(即办) 负责人:分局业务员 不予批准 不符合批准要求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负责人:分局业务员

申请人提出申请 初 审 对要件是否规范齐备进行审查 负责人:分局业务员 不予受理 要件不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 理 要件齐全、符合申请要求,出具《受理通知书》。(1日) 退 件 对审核不合格的,出具《退件通知书》。 负责人:分局业务员 审 批 领导签批。(当日) 负责人:分局长 审 核 对办理要件有效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当日) 负责人:分局业务员 出 件 出具批准文件、批复或证照。(1日) 负责人:分局业务员 不予批准 不符合批准要求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负责人:分局业务员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办理流程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初 审 对要件是否规范齐备进行审查 负责人:分局业务员 不予受理 要件不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 理 要件齐全、符合申请要求,出具《受理通知书》。(1日) 退 件 对审核不合格的,出具《退件通知书》。 负责人:乔凌俊 审 批 会议审批或领导签批。(1日) 负责人:分局领导 现场踏勘 按照《受理通知书》中明确的内容进行现场勘验,并形成书面勘验笔录。(5日) 负责人:分局业务员 出 件 出具批准文件、批复或证照。(1日) 负责人:分局业务员 不予批准 不符合批准要求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负责人:分局业务员 审 核 对办理要件有效性、真实性进行审核。(2日) 负责人:分局业务员

(法律法规课件)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1 —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一 — 2 —

一、卷宗 本文书是行政许可案件卷宗的封面。 1、文书依据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21条。 2、制作要求 (1)类别:写明行政许可的具体种类,如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2)案由:一般表述为,当事人+申请的行政许可项目+案。 (3)处理情况:简要表明主要处理过程,明确写出处理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颁发有关证照的,应当写明证书名称及编号。 (4)保管期限:按照《档案法》 (5)编号:(双)××××2008—001号 — 3 —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二 卷内文件目录

二、卷类文件目录 本文书是集中表明卷内文件情况的文书。 1、制作要求 卷内文件材料应该按取得或形成先后顺序排列。 (1)序号: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填写。 (2)文件标题:按文件名称如实填写,如“行政许可申请书”、“受理决定书”等。 (3)文件编号:如实填写,如(双)××××不受字[2008]第005号。 (4)其他事项如实填写。 — 5 —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三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公民姓名或法人、其他组织名称): 你(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经清点,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收件日期:年月日。 收件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 (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一份由政务中心窗口存档。 — 6 —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核发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核发 【法定实施主体】密云县交通局 【行政许可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本项许可不收费 【行政许可审查总时限】8工作日 【一】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营运证件核发(企业设立增车) 【申办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复印件; (2)《车辆技术档案》(大件、专用车辆需附专用设施、设备或容器照片);(3)《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出厂时间不满一年的新车不提供此项)(4)车辆为在用车时,提供在用车运管费缴费凭证证明; (5)《北京市道路货物(含危险品)运输业户车辆变更登记表》; (6)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 (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完成承诺聘用的驾驶员合同、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一、申请 【申请条件】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取得合法、有效经营许可证; (2)车辆基本条件: ①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②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大型物件运输车辆条件: 申请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①一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吨以上1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 ②二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100吨及以上2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 ③三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 200吨及以上3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 ④四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300吨及以上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 (4)专用运输车辆条件: ①申请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集装箱专用运输车,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②申请从事冷藏保鲜运输的,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藏保温专用运输车,有专用的冷藏设施、设备,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③申请从事罐式运输的,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罐罐式专用运输车,有专用的容器、设施、设备,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5)持有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件; (6)企业安全服务、考核合格; (7)属企业设立时已有车辆或完成承诺车辆的,驾驶人员与运输车辆比例至少达到1:1。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

附件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 文书格式文本1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地址(住所):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申请人基本情况说明: 申请人对上述情况及所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此致: 区(县)农业委员会 附件:1、 2、 3、 4、 5、 6、 7、 8、 申请人: 年月日

文书格式文本2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编号:沪()农药广审()第号申请人: 申请事项: 接收材料目录:1、 2、 3、 4、 5、 6、 7、 8、 接收时间: 接收地点: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联系方式: 其他提交方式与凭证: 年月日本凭证一式二份,第一份行政机关留存,第二份申请人留存

文书格式文本3 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编号:沪()农药广审()第号 : 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所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 签收人: 签收日期:年月日 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第一份行政机关留存,第二份申请人留存

文书格式文本4 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编号:沪()农药广审()第号 : 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 □该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请你(单位)向机关另行提出申请。 □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或者(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通知。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签收人: 签收日期:年月日 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第一份行政机关留存,第二份申请人留存

论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原则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915676923.html, 论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原则 作者:杨瑞赟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33期 摘要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性管理行为。行政许可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政府的行政职能之一,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从根源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发展在贯彻着一般行政许可原理的同时也有自己的特色,本文以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事项和范围为视角,论述了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原则,着重就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原则相对一般行政许可原则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行政许可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原则特殊性 作者简介:杨瑞赟,青岛大学法学院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思想与行政理论。 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11-020-02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及行政许可原则概述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豍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基于行政权而进行的监管活动,是政府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事前控制手段,它是国家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行政权力。行政许可作为国家的一项行政权力,同样具有失控和被滥用的可能和危险。正如孟德斯鸠所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为止,……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将走向腐败豎。据此,行政许可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经济和社会事务由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实施和管理的行为。二是行政机关通过外部行为进行管理。对于内部的管理行为,其中对于间接管理的行政机关或者内部事业单位的人事、外事等事项的审批,行政许可是没有资格进行管理的。三是行政许可的授予以相对人主动提出申请为前提,无申请即无许可。四是行政许可的内容或者直接后果在于是否准予相对人从事特殊行为。能够从事指定活动或者以独特的身份从事指定活动资格的,行政许可给予准许;仅仅授予个人特定利益,不以个人获得许可后依法从事活动为准绳的,比如,各种规费的减免,不是行政许可。英国行政法学家加纳认为,如果许可机关发放许可证时没有自由裁量权,那么这种许可应归属于“注册登记豏”。可见,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政府的行政职能之一,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四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四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的事 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41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7.10.11 【实施日期】2017.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四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41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涉及交通运输部门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交通运输部(含直属系统)实施行政许可事项3项:“从事海船船员服务业务审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审批”“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审批”;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许可(中资)”。为切实加强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交通运输部针对上述事项研究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从事海船船员服务业务审批15012”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不再进行该项业务的审批,相关事项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的“劳务派遣许可”中。交通运输部门从以下两个方面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船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1.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船员劳务派遣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馈。 2.对从事代理海洋船舶船员在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包括外国海洋船舶船员证书)时,进行严格规范,切实加强管理。

行政许可文书说明

行政许可文书说明 行政许可文书说明 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是各单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二、收取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凭证是各单位收取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时使用的文书。 三、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是各单位决定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四、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是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单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 五、行政许可核查工作记录是各单位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六、审批表是各单位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中需要进行内部审批时使用的文书。 七、延长行政许可批准时限告知书是各单位在法定时限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需要延长办理时限,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和延长期限告知申请人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八、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是各单位在作出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款、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 九、不予批准/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是各单位在作出不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 十、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是各单位或上级单位撤销行政许可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十一、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是各单位注销行政许可时使用的文书。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 十二、(听证、招标、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所需时间告知书是各单位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的,将所需要时间告知申请人时使用的文书。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行政许可文书之一北京市公安局(分、县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编号::你(单位)关于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决定予以受理。本机关将于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

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各部门的行政许可案卷,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我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合法性标准、规范性标准、立卷归档标准和附则四部分。 合法性标准 合法性标准是指行政许可案卷必须符合主体合法、许可事项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和程序合法等四个标准。 一、主体合法 (一)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 (二)行政机关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三)实施行政许可必须符合法定权限。 (四)实施行政许可的执法人员须持有省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二、许可事项合法 (一)受理的许可事项属于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1-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是现行有效的事项。 三、适用法律依据合法 (一)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必须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应准确无误,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应使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 (三)依据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作出决定的,引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准确无误。 四、程序合法 (一)实施行政许可应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的步骤进行; (二)在形式上每一执法活动的内容、过程和结果都应当有相应的法律文书记载; (三)在行为方式上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1、申请阶段。须有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书或预定格式的行政许可申请表;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有行政机关的补正告知书。 2、受理阶段。是否受理的决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机关应当制作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凡不予受理的,要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阶段。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形式审查的,要有行政机关的书面审查意见书;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 -2-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格式文书【模板】

附件二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格式文书 一、通用类行政许可格式文书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受理清单 3、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业务审批表 4、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5、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6、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7、交通行政许可征求意见通知书 8、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 9、交通行政许可期限法定除外时间通知书 10、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11、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12、交通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13、交通行政许可告知听证权利书 14、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证件送达回证 15、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案卷登记表 二、客运类行政许可格式文书 16、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17、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18、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19、道路客运班线征询意见函

20、客运班线可行性分析报告 21、客运班车进站意向书 22、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23、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24、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25、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货运类行政许可格式文书 26、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7、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28、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29、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危险货物运输类行政许可格式文书 3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3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32、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现场核查表 3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维修类行政许可格式文书 34、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六、培训类行政许可格式文书 3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现场核查表 七、国际道路运输类行政许可格式文书 36、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申请表 37、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附件6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评查项目评查内容分值评查标准备注 案卷合法性主体部分 扣分 1.许可机关主体不合法的,扣100分; 许可项目 2.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取消、下放等许可项目,扣100分; 适用法律 3.行政许可决定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条、款、项、目错误的,扣100分; 程序部分 4.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或者重要程序出现顺序倒置的,扣100分; 5.经过听证的许可申请,未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扣100分; 许可决定 6.对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许可的,扣100分; 7.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的,扣100分; 文书制作(18分)文书制作基本情况18分 8.文书有修改的,未经加盖印章、签字等方式确认的,扣0.5-1分; 9.文书文字潦草、难以辨认、文面不整洁的,扣0.5-1分; 10.需要审核、审批的文书未经审核、审批的,扣1-3分;审批、审核意见表述不明确、有 歧义的,扣0.5-1分; 11.文书中申请人等相关人员、相关材料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扣0.5-1分; 12.文书未填写案由或者对外使用的文书未编注案号的,扣0.5-1分; 13.文书中有关场所、时间的记载不准确、不具体的,扣0.5-1分; 14.需要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文书,未经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等方式确认的,扣2-4分; 15.对外使用的文书中执法机关未填写单位全称的,扣0.5-1分;未加盖处罚机关印章的,

每一例扣3分; 16.文书制作有其他不规范情形的,扣0.5-1分; 证据(10分)证据基本情况10分 17.缺少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的,扣3分;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可缺少受委托人身份证 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的,扣2-4分; 18.现场核查人员少于2人的,扣3分; 许可程序(67分) 申请9分 19.接受申请材料未出具接受凭证的,扣2分; 20.申请材料清单记载不详细或者不准确的,扣1-2分; 21.对申请材料未进行审核并记载“与原件核对无误”等类似字样的,扣1-2分; 22.申请材料不全的,未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内容的,扣3分; 受理5分 23.对行政可申请进行审查后未及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书面决定的,扣3分; 24.受理(不予受理)决定未说明依据(理由)的,扣1-2分; 现场核查4分 25.核查内容、结果记载不完整、不准确的,扣1-2分; 26.执法人员核查后未根据核查情况出具核查意见的,扣2分; 陈述申辩4分 27.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时,执法机关未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 权利的,扣2-3分; 28.利害关系人和申请人进行陈述申辩时,未记录陈述申辩内容或者记录不完整的,扣1-2 分; 特别程序3分29.行政许可需要听证、招标、专家评审等程序,未书面告知申请人的,扣2分;

道路旅客运输行政许可公示制度

武城县运管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政许可 审批制度 根据《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第四章客运经营许可程序制定武城县行政许可审批制度。 1、申请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向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 2、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按《规定》之第十七条提供相应材料。 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管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同时告知当事人向相应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人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场告知更正补全当场不能补全,更正的,应在5日内出具《交通行政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全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受理之日起视为受理。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由20日内做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出具《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 6、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出具《道路客运经营

行政许可决定书》,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8、向不同级别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道路客运经营的,由最高一级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下级不再核发,下级已核发的,上级管理机构予以换发。 9、申请道路客运经营,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除按十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可行性报告》、《进站方案》、《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10、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及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的受托书或证明。 11、申请道路客运经营同时申请道路包车客运经营的,应提供《道路包车客运经营申请表》,《可行性报告》《运输服务承诺书》。 12、对道路班线客运经营,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管理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后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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