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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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计算机机房及办公楼综合布线系统建设技术试行规范》修订情况的说明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计算机机房建设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分行计算机机房(以下简称机房)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确保计算机系统及数据网络系统持续稳定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本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第二条本规范引用了以下技术规范及文件。有关标准若经修订,应使用该标准的最新版本。《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集中式数据中心规范(JR/T0011-2004)《中国人民银行机房规范化指引(银办发20069号)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9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机房预警监控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发银息200816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二级分行机房预警监控系统建设的实施—3—意见(农发银息200914号)第三条机房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各行在机房建设过程中,要科学规划、集约统筹,确保机房建设经济节约、高效实用,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二)技术先进。机房建设必须选择达到国家相关资质的公司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以保证机房质量可靠、技术先进。(三)安全生产。机房作为我行重要的基础设施场所,必须保证所有在机房内的设

备持续、稳定运行,人员操作安全。机房必须达到“防水、防火、防盗、防磁、防鼠”的要求。(四)节能环保。各行机房建设应当符合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条文,使我行机房成为节能环保的“绿色机房”。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及二级分行。第五条县级支行作为我行网络终端节点和数据应用前台,可参照本规范,并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和建设计算机机房,机房总面积一般不小于20平方米。第六条各行应根据本规范,结合当地实际,在机房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制定详细的建设或改造技术实施方案。第二章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七条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电力供给稳定可靠,交通通信便捷,自然环境清洁。—4—(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三)远离水灾和火灾隐患区域。(四)远离强震源和强噪声源。(五)避开强电磁场干扰。(六)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机房,在确定位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考虑。(七)具备安装空调室外机的建筑条件。第八条机房不宜设在办公楼的一层或顶层,一般应设在办公楼的二层至四层。第九条机房的空间组成应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一)省级分行机房应参照国家B级机房标准,由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管理区等功能区域组成,机房总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二)二级分行机房应参照国家C级机房标准,由主机房和支持区等功能区域组成,机房总面积不小于

60平方米。第十条主机房是指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传输等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一般包括服务器、网络、存储等功能区域。第十一条辅助区是指用于电子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资料管理的场所,一般包括进线、测试、监控、备件、资料、打印及维修等区域。第十二条支持区是指支持并保障完成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稳—5—定运行的必要技术作业场所,包括变配电区、柴油发电区UPS区、电池区、空调区、消防设施用房等区域。第十三条管理区是指用于日常管理的区域。一般包括门厅、值班室、更衣间等区域。第十四条机房内各区域根据机房面积及空间布局情况,既可通过隔断或不相邻的空间进行物理分割,也可不进行物理隔离,仅进行功能区域的逻辑划分。第十五条机房内不得设立行政办公区或库房。第十六条机房内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应放置于计算机专用机柜内。第十七条机柜内的设备为前进风/后出风方式冷却时,机柜的布置宜采用“面对面”和“背对背”的方式。第十八条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米。(二)“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米。(三)“背对背”布置的机柜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四)当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米。(五)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6米时,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在两个出口

通道之间还应增加出口通道。第三章环境要求第十九条机房的温度、湿度控制应采用节能环保的专用恒—6—温恒湿精密空调设备,确保空调设备输出量达到机房所规定的温度、湿度要求。对机柜或机架高度大于1.8米、设备热密度大、设备发热量大或热负荷大的区域,宜采用下送风、上回风的方式。第二十条省级分行机房内应设置新风系统,新风设备应有高效过滤器,确保机房内空气新鲜,并不得结露。新风系统配合空调的送风、回风,维持机房内所需新风和正压,使机房与走廊的压差不小于5Pa,与室外静压差不宜小于10Pa。二级分行可设置新风系统。第二十一条温度、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要求。(一)开机时机房内的温度应维持在22~24℃,相对湿度保持在40%~55%,温度变化率应小于5℃/h,并不得结露。(二)停机时机房内的温度应维持在5~35℃,相对湿度保持在30%~75%,温度变化率应小于10℃/h,并不得结露。(三)UPS电源电池区的温度应维持在15~25℃。(四)机房内的空气含尘浓度在静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大于或等于0.5μm的尘粒数应少于18000粒。第二十二条噪声、电磁干扰及振动要求。(一)机房内的噪声。在计算机设备停机条件下,位于主操作员处测量应小于65dB(A)。(二)主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为0.15~1,000MHz时,不应大于126dB。(三)在计算机设备停机条件下,生产区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应大于500mm/s2。

(四)主机房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7—(五)机房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第四章建筑结构与给排水第二十三条机房净高应根据机柜高度及通风要求确定,一般不宜小于2.6米。变形缝不能穿过主机房。第二十四条机房不应设置在用水区域的垂直下方,不应与振动和电磁干扰源为邻。第二十五条新建办公楼应同时考虑机房的建设,对新建机房的位置确定、建筑结构、安全防范措施等要素,应根据本规范提出的具体要求,在办公楼建设时同步规划。第二十六条改建和扩建的机房应根据荷载要求采取加固措施,满足设备的承重需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76-2006)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七条机房应设置单独出入口,不能与其他功能用房共用。第二十八条建筑的入口至机房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米。机房主出入口的净宽应大于1.2米,以满足大型设备和材料运输要求。第二十九条机房的建筑防火设计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第三十条机房不宜设置外窗。机房设有外窗时,应采用双层密封窗。电池区设有外窗时,应避免阳光直射。第三十一条机房的顶棚、壁板和隔断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第三十二条机房内不得安装水循环、电加热等采暖散热器;—8—如已安装水暖装置,为防止管道爆裂,应进行拆除。第三十三条机房内有用水设备时,要采取防止水漫溢、挡水、排水和渗漏措施。第三十四条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应暗敷,采取防渗漏和防结露措

施。第三十五条机房设有地漏时,应采用洁静式专用地漏或自闭式地漏,地漏下加设水封装置,采取防止水封损坏和反溢措施。第五章室内装修与照明第三十六条机房内的装修装饰材料应达到气密性好、吸音、保温、防火、防潮、防变形、抗干扰、防静电、不起尘、易清洁的条件,符合环保要求。第三十七条机房的围护结构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隔音、少产尘要求。第三十八条机房内应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一)省级分行机房地板高度不宜小于400mm,地板下的地面应采用水泥砂浆抹灰,地面要平整、耐磨,采取保温、防潮和防火措施。(二)二级分行机房地板高度不宜小于250mm,若为下送风,则地板高度应不低于300mm。地板下的地面应采用水泥砂浆抹灰,地面要平整、耐磨,采取保温、防潮和防火措施。第三十九条当对机房内的各区域采用物理分割时,应使用防火玻璃隔断。第四十条机房的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光滑、不起尘、避—9—免眩光,并减少凹凸面。第四十一条机房内应采取防鼠措施,如使用桥架或管套等设施。第四十二条机房内照明应使用高效节能的荧光管灯具,并采用分区、分组控制,灯具应采用电子镇流器。第四十三条机房内应设置备用照明,备用照明可为一般照明的一部分。第四十四条机房照明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机房的平均照度应大于500lx。(二)备用照明平均照度应大于50lx。第六章供配电第四十五条机房电源按国家现行规定供电电源质量A级标准执行。(一)电压:3

80V/220V;稳态偏移范围:±5%;电压波形畸变率:3~5%。(二)频率:50Hz;稳态偏移范围:±0.2Hz。(三)相数:三相五线制。第四十六条机房室外电源须采用地下电缆进线,不可架空。供电线路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导线,墙内应采用穿钢管走暗线,抗静电地板下供电线路应走桥架,并架空敷设。供电线路应远离计算机数据网络线缆,不得并排敷设。第四十七条省级分行大楼应采用双回路供电,还应为机房提供汽(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二级分行机房应采用双路电—10—源供电,并为机房提供可靠的备用电源。第四十八条机房内的计算机设备供电应与辅助设备供配电严格分离。应从办公楼主配电柜上直接引出两条380V专用电缆接入低压配电柜,分别用于机房内计算机设备和辅助设备的供电。两路电源可采用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ATS)互备。第四十九条配电柜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配电柜应设置应急开关,当出现事故或火灾时可切断全部电源。(二)配电柜须设置电力监控装置,如:电压、电流表、智能电气安全监控装置等,供检查电压、电流、开关状态及三相平衡关系等电气安全参数。(三)配电柜应设置供电指示灯,用于显示供电通断情况。(四)配电柜内各种开关、手柄、按钮应标志清楚,防止误操作。第五十条配电柜绝缘性能应不小于0.5MΩ。第五十一条计算机设备供配电须采用不间断供电系统,必须有可靠的UPS为计算机主机、网络等设备供电。第五十二条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应有备份,负荷功

率应小于单机UPS额定功率的65%。第五十三条UPS输出应符合以下原则:(一)省级分行从UPS输出的用于机房内计算机设备的电源可接入服务器电源管理系统机柜(智能配电系统),用于各机柜分路的开关,监控各分路的用电电压、电流、功率。服务器电源管理系统机柜应靠近计算机设备安装。其要求与低压配电柜相同。(二)二级分行机房辅助设备供配电柜与UPS输出的计算机—11—设备供配电柜,宜共用一个配电柜。第五十四条机房辅助设备供配电系统建设标准与计算机设备供电系统要求相同,同时还要为各类辅助设备设置分路开关装置,做好三相平衡关系。第五十五条机房内的计算机设备应使用专用配电单元(PDU)供电,其容量要符合用电设备的需要。第五十六条机房各区域应合理设置三相动力用电插座、维修插座(含市电和UPS输出),并标识清楚。第五十七条机房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机房内各种设备的总用电量,留有一定的冗余。第七章接地和防雷第五十八条机房必须有接地装置,且应符合计算机设备的接地要求,能保证人员和计算机设备的安全。第五十九条机房接地包括: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直流工作地、防雷保护地。第六十条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直流工作地、防雷保护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小于1Ω。机房单独设立接地装置的,应与办公楼的接地装置之间采取防反击措施。第六十一条接地体与接地体上引线要焊接牢靠,接地线穿墙进入机房要加装保护套管。第六十二条露出地面的

接地体连线应方便测量,并在不易被碰撞损坏的地点留出接地电阻测量点。第六十三条机房应设置三级电源防雷保护,计算机及网络—12—设备的末端配电装置应采用具有防雷功能的PDU。第六十四条雷电多发地区机房内的重要设备,如服务器、路由器、重要的金属通讯数据专线等,须设置信号避雷器。第六十五条各行机房的防雷设计和施工,应由具备防雷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承包商实施,其设计、施工及所用防雷产品要符合当地防雷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第八章布线第六十六条机房布线采用开放式的星形拓扑结构,传输介质应采用光缆或六类及以上等级的对绞电缆,传输介质各组成部分的等级应保持一致,并应采用冗余配置。线缆宜采用CMP级防火要求。第六十七条当机房的无线电和电磁干扰大于机房的环境要求时,应采用屏蔽布线系统。屏蔽布线系统采用的电缆、连接器件、跳线、设备电缆都应是屏蔽的,并应保持屏蔽层的连续性。第六十八条缆线应采用线槽或桥架敷设,线槽或桥架的高度不宜大于150mm,线槽或桥架的安装位置应与建筑装饰、电气、空调、消防等专业协调一致。第六十九条省级分行应在机房内主配线架和机柜之间配置配线列头柜。并可采用实时智能管理系统管理各机柜的布线。第七十条每一服务器机柜或机架应铺设足够的信息点用于网络和KVM的连接;有条件的可加铺光纤信息点。第七十一条网络电缆和配电电缆都应采用线缆标识系统,在缆线的两端以标签明确。—13—第七十二条综合布线的材料和设备宜采用统

一品牌的产品。第九章消防第七十三条机房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对机房内的所有区域进行火灾防护。第七十四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的规定,主要包括联动控制装置、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气体控制盘、自动报警器、手动按钮、电源箱、放气指示灯、灭火柜、药剂、气体泄压口、启动装置、排风装置及喷嘴等设备。第七十五条机房所用灭火剂要使用高效、低毒、化学稳定性好、能及时扑灭固体表面火和电火且不对计算机设备造成二次破坏的洁净气体灭火系统。严禁使用水、干粉或泡沫等易产生二次破坏的灭火剂。灭火剂及设施应采用经消防主管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第七十六条机房内应配置专用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确保工作人员安全。第七十七条机房应设置总电源开关,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切断机房全部非消防电源。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的和便于操作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第七十八条灭火系统控制器应在灭火设备启动之前联动控—14—制,关闭机房内的风门、风阀,停止空调机和排风口,切断非消防电源。第七十九条机房内应配置手提气体灭火器,其灭火剂不应对计算机设备造成污渍损害。第八十条机房内应设置应急疏散照明和应急疏散标志灯。第八十一条机房新建、改建、扩建及内部装修后,应及时向当地消

防主管部门申报消防保护。第八十二条各行机房的消防设计和施工,应由具备消防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承包商实施,其设计、施工及所用消防产品要符合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第十章监控与安全防范第八十三条机房应设置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第八十四条动力环境监测系统是指对机房内的动力设备如UPS、空调、电气系统和温湿度等环境进行监测、分析和处理的系统。第八十五条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应易于扩展和维护,并应具备显示、记录、控制、报警、分析和提示功能。第八十六条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内容包括UPS监测、机房电气安全监测、漏水监测、空调监测、新风系统监测和温湿度监测等。第八十七条空调UPS和智能电气设备应考虑通信接口协议,以满足动力环境监测系统的要求。—15—第八十八条安全防范系统是指以维护机房安全为目的的报警、视频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等系统。主要包括入侵检测、视频安防监控和门禁系统等内容。第八十九条机房应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并连入办公楼监控系统,对机房重要部位进行连续监视。第九十条机房应安装门禁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在火灾等异常和紧急情况时能自动释放电子锁从机房内手动开启机房门。第九十一条机房应采用KVM管理系统对主机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第九十二条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的供电电源应可靠,宜采用独立的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当采用集中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时,应单独回路配电。第十一章附则第九十三条各行在

进行机房建设时,应选择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资质审查合格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一)省级分行机房建设的设计单位一般应达到乙级(含)以上资质标准,专业承包单位一般应达到二级(含)以上资质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二)二级分行机房建设的设计单位一般应达到乙级(含)以上资质标准,专业承包单位一般应具备机房装修及建设资质。第九十四条各省级分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本行及辖内分支机房的设计审查,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监督、指导和工程验收。—16—第九十五条各行应妥善保管机房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文档,以备查阅。第九十六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计算机机房及办公楼综合布线系统建设技术试行规范(农发行字2002216号)同时废止。第九十七条本规范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附件:1、术语解释2、计算机机房技术规范一览表3、典型的省级分行计算机机房设施设备配置简表及投资概算(2009年参考)4、典型的二级分行计算机机房设施设备配置简表及投资概算(2009年参考)5、典型的县级支行计算机机房设施设备配置简表及投资概算(2009年参考)—17—附件1术语解释计算机机房: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管理区等区域。精密空调系统: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制冷系统,结合精密的微处理控制系统它更可对环境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和空气分布进行

综合控制。新风系统:新风系统是由风机、进风口、排风口及各种管道和接头组成。安装在吊顶内的风机通过管道与一系列的排风口相连。风机启动时,机房内受污染的空气经排风口及风机排往室外,使机房内形成负压,室外新鲜空气便经安装在窗框上方(窗框与墙体之间)的进风口进入机房内,从而使机房内工作人员可呼吸到高品质的新鲜空气。变形缝:由于温度变化,地基不均匀沉降和地震因素的影响,易使建筑发生变形或破坏,故在设计时应事先将房屋划分成若干个独立部分,使各部分能自由独立的变化。这种将建筑物垂直分开的预留缝称为变形缝。包括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双回路供电:是指一个负荷有两个供电电源的回路。可保证当其中一个电源因故停电时,另一个电源可继续供电。一般是指从两个不同变电所引入的两条供电线路。计算机设备:放置于机房中的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路由交换设—18—备UPS、存储设备、打印机及KVM等核心设备。辅助设备:是指为保证机房计算机设备运行而提供动力环境的设备。包括空调、新风、照明等设备。冗余:是重复配置系统的一些部件或全部部件,当系统发生故障时,冗余配置的部件介入并承担故障部件的工作,由此减少系统的故障时间。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ATS):是指能将负载电路从一个电源自动换接至另一个(备用)电源的开关电器,以确保重要负荷连续、可靠运行。服务器电源管理系统:能够对计算机设备的供电系统进行更可靠与更灵活的配电、更精细化的管理、更准确的成本消耗以及对各用电单位进

行有效的监测。电源分配单元(PDU):是指机架式电源分配单元。也叫电源分配管理器,PDU应具备电源分配和管理功能。电源分配是指电流及电压和接口的分配,电源管理是指开关控制、电路中的各种参数监视、线路切换、承载的限制、电源插口匹配安装、线缆的整理、空间的管理及电涌防护和极性检测。“四地合一”接地:是指机房内的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直流工作地、防雷保护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列头柜:为成行排列的机柜提供网络布线或电源配置管理或传输服务的设备,一般位于一列机柜的端头。机柜上走线:目前业界主流的数据网络线缆敷设方式,是指将网络线缆与供电线路物理隔离,并在机柜上方通过搭接轻钢龙骨或桥架等设施敷设线缆,并接入机柜的方式。—19—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是指不污染机房内设备、不破坏大气臭氧层、温室效应小、对人体无害的气体灭火装置系统。KVM管理系统:是键盘(Keyboard)、显示器(Video)、鼠标(Mouse)的缩写。其核心思想是:通过适当的键盘、鼠标、显示器的配置,实现系统和网络的集中管理和提供起可管理性,提高系统管理员的工作效率,节约机房的面积,降低网络工程和服务器系统的总体拥有成本,避免使用多显示器产生的辐射,营建健康环保的机房。利用KVM管理系统,就可以通过一套KVM在多个不同操作系统的主机或服务器之间进行切换。—20—附件2—21——22——23——24——25—附件3—26——27——28—附件4—29——30—附件

5—31—附件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计算机机房及办公楼综合布线系统建设技术试行规范》修订情况的说明为适应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我行数据集中管理后计算机机房建设的需要,总行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计算机机房及办公楼综合布线系统建设技术试行规范(农发行字2002216号,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的背景及依据2009年6月1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实施了新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50174-2008),该规范对我国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建设提出更加明确的技术标准。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原技术规范已存在一些与我行计算机机房建设不相适应和符合的条款。尤其是随着近年来我行一大批新的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各级分支行计算机设备的数量大幅增加,设备数量和精度不断上升,各级行计算机机房在新的运行环境下将担负更加重要的角色,也对其运行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须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进一步规范各级行计算机机房的建设技术标准,有效规避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运行风险,保障机房安全。在学习贯彻国家建设、质量主管部门最新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参照人民银行、中国—32—银监会等部门近年来计算机机房建设的标准要求,总行对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二、修订的思路及过程本次修订的主要思路:一是调整并丰富有关机房建设的最新标准和规范,将国家相关部门最新要求在制度中予以明

确;二是充分考虑我行省级分行及二级分行现有机房的实际应用需求,尤其是随着我行各主要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大集中后各级分行机房需求;三是解答部分分行提出的有关原文件中不够清晰的问题,对有关技术参数作进一步细化;四是针对省级分行和二级分行提出不同要求,便于各级行对照操作;五是按照机房建设的一般步骤,在章节上更加优化,表达上更加准确。在修订技术规范的过程中,总行先后多次向各省级分行征求了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派出调研工作组赴有关分行实地调研,汲取了部分机构在机房建设过程中的实际经验。三、修订的主要内容除了将我国最新的机房建设要求在修订后的技术规范中予以体现外,与原技术规范相比,修订后的技术规范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调整。(一)技术标准调整方面。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我行机房建设的实际情况,新的技术规范对机房内的环境参数要求、功能区域的分区、建筑结构与给排水、室内装修与照明、供配电系统、机房内布线、消防等指标进一步明确,提高技术要求。此外,还新增了监控与安全防范章节,对有关技术规范予以明确。在附则中增加对省级分行施工监理单位的要求。—33—(二)增加规范的可操作性方面。一是增加了附件,将机房建设的技术规范以列表形式体现,还将典型的省级分行和二级分行机房建设所需材料列出,可供各级分行参考;二是将技术规范中能够明确的指标或者要求予以明确,如增加机房面积规定,室内外压差要求,照明照度要求等指标内容。其中,鉴于我行信息化步伐加快,计算机设

备应用更加广泛以及数据大集中后各级分行计算机机房的重要性,新的技术规范明确提出,省级分行计算机机房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二级分行计算机机房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县级支行计算机机房面积为不小于20平方米;三是增加有关技术标准的解释性说明。如机房各区域解释,火灾报警系统的内容等。(三)内容及章节调整方面。一是将技术规范的章节由7章调整为11章,按照机房的建设过程和具体版块进一步细化区分,使结构更清晰,便于对照操作;二是删除了办公楼布线的相关内容,全面阐述机房的技术规范;三是增加了3个附件,将有关术语解释、技术规范和典型参考以附件形式体现,供有关人员参考;四是将省级分行和二级分行不同要求,使各级行可以对照自身情况参考和执行技术规范。(四)基建及设备投资方面。按照总行行领导要求,增加了对机房建设基建和设备投资的说明,通过附件中典型机房建设所需材料的设置及投资概算参考,为各级分行的实际操作提供了投资参考和预算标准。—34—主题词:信息技术机房规范通知抄送:农发行监事会。本行发送:总行行领导,各部室,各巡视组、内审特派办。联系人:唐爽电话:68082312校对:唐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2009年12月21日印发—35—

IDC机房设计规范

中国电信〔2011〕868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信IDC 机房设计规范》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省级分公司,信元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并转各省级分公司,各研究院;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为有效支撑IDC业务的快速发展,实现IDC机房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集团公司制订了《中国电信IDC机房设计规范》,现印发你们,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本规范由集团公司网络发展部负责解释、修订、监督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集团公司网络发展部反馈。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中国电信集团企业标准 中国电信IDC机房设计规范 (暂行) DXJS1029-2011 主管部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网络发展部 批准: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施行日期:二〇一一年十月一日 2011 北京

前 言 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从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到经营管理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行业,众多子系统和专业。传统数据中心能源消耗量大,能源利用效率低,因此,绿色数据中心(Green Data Center)作为下一代数据中心(Next Generation Data Center)建设的核心理念之一,在未来数据中心建设中极其重要。 为规范中国电信IDC建设,使中国电信以外包为主要特征的IDC业务在行业领域内得到更好的发展,中国电信集团根据目前国内外技术业务发展形势,结合中国电信的自身特色,决定制定中国电信IDC机房设计规范。 本规范是中国电信IDC机房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产品规范、服务规范及运维规范等不在本规范的范围内。电磁屏蔽和机房环境要求详见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本规范结合中国电信外包型IDC业务的特点,在综合考虑不同类型客户对IDC差异化要求的基础上,分等级制定了IDC机房设计要求。本规范共分12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机房分级、机房选址与规划、数据网络、建筑与结构、电气与不间断电源、空调通风、机房智能化、给水排水、消防、节能与环保。 本规范也适用于中国电信灾备中心设计,各类自用型数据机房设计也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网络发展部提出并负责归口管理。 1

数据中心机房设备标签规范建议

数据中心机房设备标签规范建议 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

资产编号、资产标识,全部调为设备编号

目录 1. 前言 (5) 2. 规范总则 (5) 2.1规范范围 (5) 2.2规范说明 (5) 3. 规范设计 (6) 3.1主设备 (6) 3.1.1 标识位置 (6) 3.1.2 标识大小及材料 (6) 3.1.3 标识内容 (6) 3.1.4 标识范例 (7) 3.2存储设备(移动硬盘、光盘等媒介) (7) 3.2.1 标识位置 (7) 3.2.2 标识大小及材料 (7) 3.2.3 标识内容 (7) 3.2.4 标识范例 (8) 3.3线缆标签 (8) 3.3.1 标识位置 (8) 3.3.2 标识大小 (9) 3.3.3 标识内容 (9) 3.3.4 标识范例 (9) 3.3.5 线缆使用规范 (10) 3.4机柜标识 (10) 3.4.1 标识位置 (10) 3.4.2 标识大小及材料 (11) 3.4.3 标识内容 (11) 3.4.4 标识范例 (12)

3.5仪器仪表 (13) 3.5.1 标示位置 (13) 3.5.2 标识大小及材料 (13) 3.5.3 标识内容 (13) 3.5.4 标识范例 (13) 3.6动力与环境设备 (13) 3.6.1 标识位置 (13) 3.6.2 标识内容 (14) 3.6.3 标识范例 (14) 3.7网络口及电源插座口标识 (15) 3.7.1 标示位置 (15) 3.7.2 标识大小及材料 (15) 3.7.3 标识内容 (15) 3.7.4 标识范例 (15) 3.8等保标签 (15) 3.8.1 标识位置 (15) 3.8.2 标识大小及材料 (15) 3.8.3 标识内容 (16) 3.8.4 标识范例 (16) 3.9临时标签 (16) 3.9.1 标识位置 (16)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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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 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 1993年2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 1993年9月1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三章环境条件 第四章建筑 第五章空气调节 第六章电气技术 第七章给水排水 第八章消防与安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数据中心机房管理规范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数据中心机房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数据中心机房安全管理,保护和支持关键业务的设备免受各种环境威胁,根据《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房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数据中心机房工作人员是指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机房管理员等。 第三条数据中心机房共分为3个区域,各区域的主要功能如下: (一)操作间:主要用于信息设备调试、信息资料及小配件等的存放区域。 (二)辅助机房:主要放置UPS、各运营商线路接入、桌面网络设备、桌面电话设备及测试和开发环境设备等的区域。 (三)主机房:是数据中心核心区域。主要放置公司生产环境的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等的区域。 第四条数据中心机房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第二章机房出入 第五条数据中心机房是生产重地,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出入。 第六条任何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均需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

第七条获得出入权限的员工门禁卡仅限个人使用,任何情况下不得转借他人。 第八条确因工作需要,需外单位人员进机房进行相关工作时,须填写《机房工作申请表》,并由相关设备管理员确认签字后方可进入机房进行相关工作,工作完毕后由机房管理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确因工作需要,需带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机房参观,须填写《机房参观申请表》,并经信息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由机房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第十条机房管理员应定期对《机房出入登记表》以及《机房工作申请表》进行检查,确保所有进入机房的人员均已授权并通过适当的审批,以确保机房设备的运行。 第三章机房卫生 第十一条机房管理员每月定期对机房进行除尘,保证机房内环境、设备的清洁。 第四章机房设备管理 第十二条机房管理员应使用设备管理软件或电子表格对机房内设备做好登记,以便跟踪设备变化。 第十三条机房工作人员对机房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机房设备进行操作。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61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74-2008, 自2009 年 6 月 1 日其实施。其中,第6.3.2、6.3.3、8.3.4、13.2.1、13.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74 – 2008 2008–11–12 发布·2009–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 联合发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 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完成的。本规范共分13 章和一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机房位置与设备布置、环境要求、建筑与结构、空气调节、电气、电磁屏蔽、机房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给水排水、消防。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 根据各行业对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要求和规模差别较大的现状,本规范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分为A 、B 、C 三级,以满足不同的设计要求。2. 比原规范增加了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电磁屏蔽、机房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等章节。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 号;邮政编码:100840 ;传真:010-6821 7842 ;E-mail:ceedi@https://www.360docs.net/doc/e95124181.html, ),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数据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数据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为安全、有效管理IDC机房,保障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机房管理 1、计算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7*24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 2、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中心值班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更换专用工作鞋;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4、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络、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当班人员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网络、系统设备进行任何调试;若有故障应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5、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计算机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6、机房工作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的各种帐号严格保密。并对各类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系统管理员掌握。系统管理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7、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8、做好操作系统的补丁修正工作。 9、网络、系统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

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10、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 11、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12、制定数据管理制度。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当班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和修正程序方面实时修改。 二、操作管理 1、中心机房的数据实行双人作业制度;操作人员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岗。 2、值班系统管理员必须认真、如实、详细填写《系统管理员机房操作日志》等各种登记簿,以备后查。 3、严格按照每日预制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档记录。 4、每日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5、值班人员必须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6、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三、运行管理 1、中心机房和开发调试机房隔离分设。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机房设计规范

机房设计规范 1、总则:本规范为内部文件,供公司员工在堪察设计一般机房时所用。我们的目的是要能合理、有效、规范地建设机房,并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机房美观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当某专业有特殊要求,应以该专业的正式颁布或通过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定的规范和设计手册为准。本规范应根据通信技术的发展不断更新和补充。 2、现场堪察要求 2.1 现场尺寸的测量现场尺寸是一切机房平面规划的依据,它是决定设计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现在许多机房都是非标准机房,故现场堪察的尺寸必须达到一定的要求,我们规定要精确到mm。现场尺寸包括房间的净空、梁下净高、轴距、房柱尺寸位置、房门的位置、机房的建筑方向等。 2.2 现场方案的初步确定现场要求建设单位能提供机房本期及远期的建设规模和设备的尺寸,然后应初步确定机房的房间功能区的划分,如果需要采取隔断的话,也应明确。 3、机房规划设计要求 3.1 机房的一般要求 3.1.1 机房要求进行简单的装修,空调和测试仪器的插座和照明均要到位。 3.1.2 机房不建议采用吊顶,不设窗帘,不做木地板,不做墙群。窗户应采取密封措施,也可不设窗户。 3.1.3 机房净高应高于3.2-3.3米,地面负荷达到交换600公斤/平方米,总配线室800公斤/平方米(3.5米以下低架),电池室1000公斤/平方米。 3.1.4 机房应避开有害气体的侵入,做到严密防尘。 3.1.5 机房应在防电磁干扰上负荷国家相关规定,尤其应远离11万以上超高压变电站、电气化铁道等强电干扰源。根据经验如果二者间距在500米以内时应进行专业论证。 4、机房的接地问题 4.1.1 机房的工作地、保护地、建筑防雷接地宜采用联合接地,一般综合机房,接地电阻不大于3欧姆;大型综合楼、接口局、国际局、万门以上交换局,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如果大楼没有总接地汇集排,应在现场制作接地体。接地体采用2.5米以上的镀锌钢材埋于地下(指接地体上端)0.7米下,5米间隔。 4.1.2 基础电源架(电力室)的直流电源接地线必须从接地总汇集排上引入。4.1.3 目前通信设备均为数字通信设备,其设备的保护接地应从总汇集排或机房内的分接地汇集排上引入。在机架及其走线架加固时,应防止与建筑物钢筋在电气上相通。机房分接地汇集排可以选用200x300x10mm的铜排,一般可以安装在机房走线架下方100-200mm处,也可固定在走线架上。 4.1.4 局内射频同轴电缆外导体和屏蔽电缆的屏蔽层两端,均应与所连设备的金属机壳的外表面保持良好的电气接触。 4.1.5 保护接地线的截面积,应根据最大故障电流确定。一般宜选用导线截面为39-95平房毫米(相互故障电流为:25-350安)的多股铜导线。 5、通信电源线的选择 5.1 直流电力线的选择直流电力线选择的依据是全程压降。交换机的直流电力线径可以依从设备生产厂商的要求。一般-48V基础电源从电池到设备全程允许压降为3.2V。建议工程中的压降分配。当某段压降确定后,可以采用以下公式计

机房设备线缆标签依据什么规范

数据中心机房设备标签规范建议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

目录

1. 前言 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作为支持信息化应用的核心物理平台,机房建设越来越得到用户的重视。特别是金融行业,在投入大量资金购置、使用先进的设备、技术,建设自己的网络和应用系统时,更将目光锁定于机房的维护。 机房的维护工作中,标识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从基本的线缆上跳接信息的标识,到设备、机柜标识规范的实施,不同程度的体现了标识管理的重要作用。完善的标识管理可以提高维护水平、降低劳动强度、缩短排除故障时间、方便资产管理。 2. 规范总则 2.1 规范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机房主设备、线缆、机柜(含PDU插排)、仪器仪表、动力配套设备(各类空调、消防设备、配电柜、UPS等设备)、网络口、电源插座口的标签、标识规定。 2.2 规范说明 ●本规范综合考虑了维护管理、资源管理等多方面要求。 ●标识的制作和标贴不能违背机房整(体)治的相关管理要求。 ●各类标签、标识可根据设备和机柜的尺寸、大小进行调整。同一种型号设备标识应粘 贴在设备的同一位置,粘贴位置要求平整、美观,不能遮盖设备出厂标识。 ●标签、标识应采用易清洁的材质并保证其与被标识设备的持久、牢固的结合。 ●标识一律采取打印方式,可采用专门的标签打印机和标签打印纸、或采用普通打印机 和过塑等。

3. 规范设计 3.1 主设备 3.1.1 标识位置 设备的标识统一固定在设备正面(右上角)。 如设备正面无位置可供固定,应按照首选设备正面、次选设备正上面、再次选设备背面的次序固定。特殊情况下,标识规格与字体大小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确定。建议机柜内设备安装的间隔距离为:1至2个U,既利于设备的散热,又利于设备标识的识别。 3.1.2 标识大小及材料 设备标签采用36mm/24mm宽、黄底黑字的专用标签自粘纸。 3.1.3 标识内容 ●设备编号:<由本行统一编制的固定资产内部编号,具有唯一性> ●设备型号:<此处输入设备的具体型号> ●序列号:<此处输入设备的机箱序列号> ●设备用途:<此处输入该设备的中文用途描述> ●使用部门:<此处输入该设备所属部门> ●采购日期/保修年限:<此处输入该设备的保修开始时间及保修的年限> ●条形码 3.1.4 标识范例 (36mm宽色带) (24mm宽色带)

数据中心机房管理制度规范

机房设备操作及维护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条定期检查、整理设备线路,检查硬件运行状态。定期查看软硬件运行日志记录,并做好数据和配置备份。 第二条严禁在设备上随意安装、拆卸硬件或更改设备连线,严禁随意进行硬件安装。 第三条严禁在机房设备上进行试验性质或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操作。 第四条对机房设备进行位置、配置调整前须提交申请,经信息中心同意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五条对重要设备配置更改前,须做好数据备份和备品备件准备工作,并在专用测试服务器上验证通过后进行操作。 第六条机房内服务器不得擅自安装与系统无关的软件;软件安装前须对安装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后及时清理,并做好记录;不得擅自在服务器上使用U盘、外存储设备;定期对服务器系统的杀毒软件进行升级;每月对服务器进行安全扫描和漏洞修补,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调整机房内相关安全设备的防范策略,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每季度对机房精密空调室外机组和过滤网进行一次冲洗,每年对精密空调全部电器控制系统和制冷、除湿及进出水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九条定期检查机房供配电、消防设备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

(试行) 第一条机房钥匙、门禁卡配发由信息中心管理,不得私自配制或借给他人使用。来访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须经信息中心同意后由机房管理人员陪同进入,并做好记录。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在机房内随意触摸设备、拍照或录像。 第二条每日定期检查机房内烟感、温感、声光报警器、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气体灭火设备及消防控制线路,确保其运行正常。 第三条机房内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和携带使用明火,严禁在消防设备周围堆放杂物。 第四条气体消防系统灭火设备应设专人管理(消防运维单位),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每月定期进行钢瓶间设备巡检,发现过期或低压失效的消防设备,应及时进行维护更换。 第五条每季度定期检查机房配电柜、UPS设备、精密空调的运行状况,监测输入输出电流、电压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及声、光报警。监控电池间运行环境。 第六条每日定期对机房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 第七条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架各种供电线路。 第八条防雷接地系统按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每年由防雷中心对机房防雷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测。

机房设计规范

机房设计规范 1、总则: 本规范为内部文件,供公司员工在堪察设计一般机房时所用。我们的目的是要能合理、有效、规范地建设机房,并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机房美观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当某专业有特殊要求,应以该专业的正式颁布或通过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定的规范和设计手册为准。本规范应根据通信技术的发展不断更新和补充。 2、现场堪察要求 2.1、现场尺寸的测量 现场尺寸是一切机房平面规划的依据,它是决定设计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现在许多机房都是非标准机房,故现场堪察的尺寸必须达到一定的要求,我们规定要精确到mm。现场尺寸包括房间的净空、梁下净高、轴距、房柱尺寸位置、房门的位置、机房的建筑方向等。 2.2、现场方案的初步确定 现场要求建设单位能提供机房本期及远期的建设规模和设备的尺寸,然后应初步确定机房的房间功能区的划分,如果需要采取隔断的话,也应明确。 3、机房规划设计要求 3.1、机房的一般要求 3.1.1、机房要求进行简单的装修,空调和测试仪器的插座和照明均要到位。 3.1.2、机房不建议采用吊顶,不设窗帘,不做木地板,不做墙群。窗户应采取密封措施,也可不设窗户。 3.1.3、机房净高应高于3.2-3.3米,地面负荷达到交换600公斤/平方米,总配线室800公斤/平方米(3.5米以下低架),电池室1000公斤/平方米。

3.1.4、机房应避开有害气体的侵入,做到严密防尘。 3.1.5、机房应在防电磁干扰上负荷国家相关规定,尤其应远离11万以上超高压变电站、电气化铁道等强电干扰源。根据经验如果二者间距在500米以内时应进行专业论证。 4、机房的接地问题 4.1.1、机房的工作地、保护地、建筑防雷接地宜采用联合接地,一般综合机房,接地电阻不大于3欧姆;大型综合楼、接口局、国际局、万门以上交换局,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如果大楼没有总接地汇集排,应在现场制作接地体。接地体采用2.5米以上的镀锌钢材埋于地下(指接地体上端)0.7米下,5米间隔。 4.1.2、基础电源架(电力室)的直流电源接地线必须从接地总汇集排上引入。 4.1.3、目前通信设备均为数字通信设备,其设备的保护接地应从总汇集排或机房内的分接地汇集排上引入。在机架及其走线架加固时,应防止与建筑物钢筋在电气上相通。机房分接地汇集排可以选用 200x300x10mm的铜排,一般可以安装在机房走线架下方100-200mm 处,也可固定在走线架上。 4.1.4、局内射频同轴电缆外导体和屏蔽电缆的屏蔽层两端,均应与所连设备的金属机壳的外表面保持良好的电气接触。 4.1.5、保护接地线的截面积,应根据最大故障电流确定。一般宜选用导线截面为39-95平房毫米(相互故障电流为:25-350安)的多股铜导线。 5、通信电源线的选择 5.1、直流电力线的选择 直流电力线选择的依据是全程压降。交换机的直流电力线径可以依从设备生产厂商的要求。一般-48V基础电源从电池到设备全程允许压降为3.2V。建议工程中的压降分配可以参见下图。

弱电及机房设备命名规则

弱电及机房设备命名规则

设备命名规则 一、概述 为规范标签管理规范化,提高资源信息准确率,降低故障历时,对所涉及的弱电设备、机房设备、综合布线线路及连接设备的标签规范做统一说明。 二、标签管理目的 为加强施工管理、运维管理和资源管理,规范设备标识,使设备安装维护、线路布设维护、资源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为保证施工效率、日常维护、应急调度、障碍查修提供快速、方便、准确的资源信息,特制定此规范。 三、范围 1、机房标识;机柜标识、网络设备标识、服务器标识、光端设备标识及各系统机房设备标识。 2、公共机架标识:MDF(总配线架或主配线架)、DDF(数字配线架:数字复用设备与程控交换设备或数据业务设备等其他专业设备之间的配线连接设备。)、ODF(光纤配线架)铭牌等; 3、电源:电源柜、电源插排标识; 4、尾纤、跳线及扎线标识:设备侧、线路侧、设备之间标识、其它情况 四、执行单位 青岛海博科技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工程部 四、标签编制规则

4.1主设备 1.网络主设备机架标识式样 各类网络主设备包括交换设备、数据设备、安全设备等,标识外观统一如下图: 设备型号: DSX-045 设备编号: 2.主设备机架编号规则 2.1 字符集 所有名称描述所使用的字符必须属于本字符集。字符集包括:汉字(相当于两个字符) 大小写英文字母:A-Z,a-z 数字:0-9 特殊符号:-、(、)、【、】、.、*、@、等 2.2主设备机架编号的构成 3F A1 A2 DEV 01 机柜内设备序号 设备类型 机柜编号 机房编号 楼层

楼层以NF 标识(N 代表阿拉伯数字),例如3F ,即3楼;每层各机房 按A (1-9)编号(如果用户已经编号机房号填上用户机房编号既可); 机柜编号关联下边的机柜编号;DEV 设备类型可以用设备名称的首字 母的大写够成(例如:录像机—LXJ ); 2.3设备功用:是指设备的主要功能应用。例如做WEB 管理的服务器 在设备功用项上用WEB 服务器表示。 4.2机柜编号 1.机柜编号生成 3F A1 A2 机柜编号 机房编号 楼层 楼层以F 开头,后边数字表示楼层数;每层机房按A (1-9)编号(如 果用户已经编号机房号填上用户机房编号既可);机柜编号前边大写 字母表示排数(A-Z ),字母后边的数字表示第几个机柜(0—9);例 如F4A3H6:表示的是4楼3号机房第H 排第6台机柜。 2.设备功用:配线机柜、网络机柜、服务器机柜以主要功用来标识。 4.3光收发及光端设备 1.设备编号原则如网络设备能够准确表达出设备的物理位置。 设备型号: WLX-05 设备编号: 设备型号: WLX-05 设备编号:3F-A3-B4

中国数据中心机房等级分类及标准

中国数据中心机房等级分类及标准数据中心(DataCenter)通常是指在一个物理空间内实现对数据信息的集中处理、存储、传输、交换、管理,一般含有计算机设备、服务器设备、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存储设备等关键设备。数据中心的基础设施(DataCenterInfrastructure)是指为确保数据中心的关 A级为容错型,在系统需要运行期间,其场地设备不应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外电源中断、维护和检修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A级是最高级别,主要是指涉及国计民生的机房设计。其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或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像国家气象台;国家级信息中心、计算中心;重要的军事指挥部门;大中

城市的机场、广播电台、电视台、应急指挥中心;银行总行等属A级机房。 B级为冗余型,在系统需要运行期间,其场地设备在冗余能力范围内,不应因设备故障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B级定义为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一定的社会秩序混乱和一定的经济损失 》 ,它们是数据中心建设定位、功能指标、设计技术、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的具体技术要求与体现。 在《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中,涵盖了A、B、C三级机房设计要素中的各种要求和规则,如位置选择、环境要求、建筑结构、空气条件、电气技术、供电电源质量要求、机房布线、环境和设备监控

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消防等。比如,在环境要求项下的主机房开机温度标准中,A级和B级机房为23+/-1摄氏度,C级则为18~28摄氏度。 数据中心机房等级分类及标准,为国内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提供了参考指标和方向。想要进行机房建设的企业或机构都应该充分参考,

ISO9001-2015计算机数据机房管理规范

计算机数据机房管理规范 (ISO9001:2015) 1、目的 为保证数据中心的安全,保障公司信息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数据中心机房的信息设备、机房环境及防火装置。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与权限 4.1 机房管理员:负责计算机房的环境监控与管理。 4.2 信息管理部经理:负责进入计算机房门禁系统用户的审批及日常进入计算机房人员的授权。 4.3 信息安全工程师:定期审阅数据中心计算机房相关文件记录。 5、内容及流程 5.1 计算机房的施工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并考虑防止火灾、水灾(停水)、电力故障、爆炸、国内动荡以及其他形式的自然或人为灾难损坏的可能性。 5.2 计算机房门禁系统只允许信息管理部经理、机房管理员有进入的权限。其他人员若要获得进入权限,必须由信息技术经理审批。机房管理员根据信息管理部经理的审批结果维护门禁系统用户权限。 5.3 未经授权,门禁系统授权用户之外的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计算机房。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在机房管理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计算机房。

5.4 机房管理员应将计算机房进出情况写入《数据中心计算机房出入登记表》,信息安全工程师每月对《数据中心计算机房出入登记表》进行审阅并签名。5.5 机房管理员应每日检查计算机房门禁系统的完好性,防止未授权的人员进入计算机房。 5.6 机房管理员每周应审阅门禁系统中机房的访问记录。 5.7 机房管理员应每日检查计算机房集中监控系统运行情况,保证计算机房温度、湿度等环境符合信息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5.8 机房管理员应每周检查UPS电源,以确保它拥有足够能力,并按照制造商的建议予以测试,保证停电等意外供电故障时,UPS电源对计算机房的稳定供电。 5.9 机房管理员应将计算机房环境、设备的检查情况写入《数据中心计算机房环境设备监控表》。信息安全工程师每月对《数据中心计算机房环境设备监控表》进行审阅并签名。 5.10 计算机机房防火设施应由供应商每月检查一次,供应商工作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写入《数据中心计算机房防火设施检查表》。信息安全工程师每月对《数据中心计算机房防火设施检查表》进行审阅并签名。 6、流程图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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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来源:发布时间:2004-5-23 16:27:22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9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123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47-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3年2月17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经验,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充实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北京307邮政信箱,万寿路27号,邮政编码:100840)《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国标管理组,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 1991年11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 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机房标签规范

机房标签规范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黑龙江省机房标签使用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网络管理部 2014年11月 一、机柜(机架) 机柜(机架)安装在传输机房,用于装置传输设备。一般一个机柜由单面或双面(A、B) 样例: 物理机架(设备机架): 综合机架: 标签要素:机架名称、二维码 说明: 1、机房名称:设备所在机房的名称。 2、设备厂家标识:参见集团规范V 2.1附录A6。 3、行号(列柜号):表示机柜(机架)所在的机列在机 房中位置;各地根据自身管理习惯来定义列柜,在该字段 中可包含表示方向的字母。 4、列号(机架号):机柜(机架)在列柜中位置,从01 开始编制。

5、“机架名称”取值资源管理系统,标签名称与资源系 统名称保持一致。二维码由综资系统根据二维码编码规范 统一生成。 实景效果: 物理机架(设备机架): 综合机架: 二、网元 传输系统中传输网元设备是指安装在站点内,按照业务需要,从光缆传输系统下载或上接不同带宽的传输通道的设备;包括PDH 传输设备,SDH终端或分插复用设备,以及WDM波分复用设备、 PTN设备、PON设备等。 样例: 标签要素:网元ID、网元名称、二维码 说明: 1、传输网元名称:与传输综合网管一致。 2、“网元名称”取值资源管理系统,标签名称与资源系 统名称保持一致。二维码由综资系统根据二维码编码规范 统一生成。 3、粘贴于设备面板正面、顶面靠左或机架柜门内侧该设 备所在框对应位置。包括传输网元、数据交换机、协议转 换器、光终端盒等小型设备。 4、PON设备标签,请参照传输网元标签,从传输综合资

(整理)中心机房建设标准要求.

1.1.1机房建设要求 1.1.1.1 机房建设及相关标准 中心机房和设备间(以下统称机房)是放置各种硬件设备的场所,特别是中心机房存有关键设备,其内部设施和环境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设备的稳定运行和寿命,而且维护点较多,需要给予特殊、充分的重视。 医院目前主要存在三大类机房:中心机房、设备间、其他设备间。 大型医院还有可能将中心机房分为:数据中心、网络中心和管理(运行)中心,但在建设规格上还应按照这三类机房来设计。针对不同的机房,基本要求也有高低之分:中心机房主要用于数据存储、网络运行和运维管理,要严格遵从相关标准进行设计规划;设备间主要用于存放网络设备,最好遵从相关标准,但可根据设备情况灵活掌握;其他机房要按照各自功能分别进行设计规划,但 UPS、空调、防雷、空气净化、接地等是必须的配套设施。 机房设计建设应遵循的标准有: 1.《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 2887-2000) 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_50462-2008) 4.《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 9361-88) 5.《计算机机房活动地板技术条件》(GB 6650-86) 6.《智能建筑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0) 7.《供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2-95) 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 9.《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1.1.1.1.1机房设计原则 机房设计的原则可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1.标准化原则,结合医院的系统状况及发展规划,遵循国家相关规范和标 准,设计满足医院使用需求且符合标准的机房方案。 2.前瞻性原则,机房设计要结合系统运行特点和现有系统及预期发展的因 素,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编制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 3.扩展性原则,机房的设计应具备扩展性,能满足医院的长远发展,最好

数据中心机房相关管理人员要求及制度

为了能够高效的进行机房管理,机房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技术能力和基本的设备维护经验。 机房管理人员的基本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机房设备的日常管理,做好日常巡检工作,包括配电、空调、消防等设施以及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等设备的检查工作; 2、机房以及部门所属各种资产的管理,做好设备清点、分类、统计、标示等工作; 3、负责安排机房设备维修工作,协调相关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安排好相关维修工作; 4、对机房各类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制定预防和常用方案。 5、对机房各类设备上所运行的系统、服务进行管理和配置,满足办公部门的IT 服务需求。 相关技术能力和经验要求如下: 1、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最好有机房管理经验者。 2、熟悉winsever 、linux 等操作系统的硬件维护、网络和服务配置。 3、熟悉VM 和相关虚拟化技术; 4、熟悉Oracle 数据库; 5、熟悉存储技术,熟悉存储光纤交换机的配置; 6、熟悉H3C 核心设备及接入网络设备的基本配置和命令;注:以上技术能力和经验并不要求某一管理人员全部具备或精通,各个机房管理人员技术能力可各有侧重,互补配合进行机房管理。 为了使机房日常维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于数据机房的管理,要求制定以下机房管理维护制度(参考),以下重要制度应上墙: 《机房现场管理制度》 《机房值班制度》《机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机房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操作管理制度》

机房现场管理制度》参考 机房维护人员应注意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处理 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对于重大故障,在对故障进行 的同时要按传报流程向上汇报。 机房维护人员应定时对机房环境进行巡检,并根据表格做好相应记录;机房内温度应保持在 23 ±3 C,相对湿度在40%?60%,机房照明应有应急备用。如遇到通信保障期间、电源变化、气候恶劣等情况时,应加强巡回检查。 机房维护人员应对出入机房人员身份进行确认,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得到主管部门同意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机房维护人员应督促其在《机房出入登记簿》上登记,并督促其遵守机房各项规章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工作,机房维护人员应要求其出示工单或者上级部门通知。 四、定期检查机房各消防设备情况,如消防设备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机房内非特殊需要,严禁使用明火,要动用明火必须得到主管领导和上级安全部门的同意。 机房内各种图纸资料、文件、工具仪表未经允许不准擅自带出机房,使用后归还原处。 七、 机房内系统的网络拓扑图和各设备所配置的资料均属于保密范围,未经上级部门同意,外来 人员不得查阅、复制。 八、机房内严禁在终端和PC 机上运行游戏程序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九、 机房内计算机禁止使用U 盘、移动硬盘等外来存储设备,如遇特殊情况需在联网计算机上使用该类设备,需先用防病毒软件对其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十、机房应经常保持清洁,文明生产。要做到进门换鞋,地面清洁,设备无尘,排列正规,布线整齐,仪表、工具齐全,资料完整,设备有序,使用方便。 机房内不准吸烟、喝酒和吃零食,不准大声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通信机房设计规范

1、通信机房室内基础建设1.1、通信机房室内装修材料要求 (1)通信机房的建筑围护结构和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并在温、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 (2)通信机房内各类装修材料宜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能,严禁使用未经表面改性处理的高分子绝缘材料,不宜使用强吸湿性材料。(3)选用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1.2、通信机房内墙壁和顶棚的要求 A、B、C级通信机房和有条件的D级设备间参照以下要求执行:(1)参照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修订版)执行。(2)墙壁和顶棚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表面应平整、光滑、不起尘、避免眩光、便于除尘,并应减少凹凸面。 (3)墙面处理可采用白色环保乳胶漆或墙面砖,宜采用白色环保乳胶漆。墙面砖为浅色、抛光型砖,材料应平整、耐磨,符合GB 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要求。 1.3、通信机房地面要求 A、B、C级通信机房和有条件的D级设备间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1)参照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修订版)执行。(2)应满足通信机房使用要求。地面必须平整,若不平整,需先对地面找平并需进行防潮处理。 (3)地面面层可采用地砖或防静电漆,宜采用地砖。地砖为浅色、抛光型的防滑玻化地砖,材料应平整、耐磨。对空调送风方式为下送风、上回风的通信机房宜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 (4)踢脚线:宜采用黑色陶瓷踢脚砖并与周边平滑衔接,连接紧密,平直。 (5)地砖、踢脚砖应符合GB 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要求。 1.4、通信机房隔断要求 A、B、C级通信机房和有条件的D级设备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隔断。隔断要求如下: (1)参照GB 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修订版)、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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