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介绍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介绍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介绍

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动员会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

2010年10月

2

?专业认证基本情况?专业认证的国际互认?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情况?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程序

3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各国认证机构

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基本情况

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促进自身工程教育发展,纷纷推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和工程师制度改革,成立各自认证机构,上世纪90年代掀起风潮。目前国际知名的工程教育认证机构主要有:美国工程与技术认证委员会(ABET )、澳大利亚工程师学会(IEAUST )等。虽然各国认证机构标准不同,但总基调是一致的,即从培养、实践和继续教育三个环节入手,致力培养现代合格工程师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

4

●美国ABET

美国工程与技术认证委员会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Inc.)

有70多年认证历史,下属31个加盟学会 所提供的认证遍及美国550个学院的2500个学系 所有主流大学均已加入ABET 认证

EC 2000鉴定新标准:重视持续改进的评价模式

5

ABET 组织从以下7个方面进行评估,制订对工程教育所培养的专业人才应具备的11条标准7个评估方面

学生部分 教育目标 教学成效与评估 产学配合部分 教师部分 设备部分

学校支援与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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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条标准

应用数学、科学与工程等知识的能力 进行设计、实验分析与数据处理的能力

根据需要去设计一个部件、一个系统或一个过程的能力 多种训练的综合能力

验证、指导及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 对职业道德及社会责任的了解 有效地表达与交流的能力

懂得工程问题对全球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学会终生学习的能力

具有有关当今时代问题的知识

应用各种技术和现代工程工具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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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T EC 2000 的重要性

评价方法和回馈制度可以积极提升授课的效能 针对学生:能明确指出学习的缺失,展现核心能力的进步与成长的状况

针对教师:能协助诊断学生学习困难的原因,拟定有效的教学策略

8

●台湾地区认证机构

台湾高等工程教育学会,简称IEET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

2003年由台湾地区工程院校校长会议共同发起,多数科技大学校长、院长及资深教授筹备建立

积极邀约台湾地区产、研界人士和教育专家参加 负责台湾地区的工程教育认证工作

由台湾教育及科技主管部门共同授权,担任台湾地区推动工程教育国际互认的联络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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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认证机构

2007年成立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配套成立独立的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由教育部聘任,成员由工程教育界、企业界和行业管理部门代表组成

按各专业领域设立专业认证分支机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或试点工作组)

由教育部、人事部、中国工程院共管,授权组织开展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

由中国科协(政府授权的非政府组织)作为申请加入工程教育国际互认的牵头部门10

专业认证的国际互认

经济全球化推动了工程人才跨国流动,必然要求各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趋于等效。各国(地区)认证

机构签订工程教育学位、学历互认协议,相互承认已认证的专业点及所授学历、学位。

适应全球化工程人才跨国流动的国际互认协议分两种,即工程学历互认和工程师职业资格互认,前者是后者的基础。

不久的将来,国际认证资格势必成为工科学生和家长选择升学的重要导向。

11

●美英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

目前以美国、英国等为代表的英语国家互认体系有《华盛顿协议》、《悉尼协议》和《都柏林协议》,适用于全球范围。外加3个工程师交流的计划和论坛。 《华盛顿协议》签署最早、缔约方最多、知名度最高。香港工程师学会和台湾高等工程教育学会分别代表中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加入。我国内地正积极研究,筹建能代表中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机构,以便适时申请加入。

12

处于研究、协商阶段

4

2002

技术学历(2年)

学历互认

都柏林协议参与程度不足72001工程技术

学历(3年)

学历互认悉尼协议

体系完整、国际化程度高,已起作用

12+5

1989本科工程

学历(4年)学历互认华盛顿协议影响和作用成员成立

对象

领域

名称

英语国家3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互认体系

13

英语国家3个工程师交流的计划和论坛

处于起步阶段

5

2003技术员职业资格互认

技术员流动论坛地区性、影响小111996亚太地区工程师

职业资格互认亚太工程师计划基于华盛顿协议,参与,制定标准和程序

13

1996

工程师

职业资格互认

工程师流动论坛影响和作用成员成立对象领域

名称

14

●欧洲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

以德、法、奥等为代表的欧洲认证体系,1995年起开始实施工程师资格的确认,仅限于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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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协议

《华盛顿协议》(Washington Accord) 承认签约国所认证的工程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具有实质等效性,认为经任何缔约方认证的专业毕业生均达到从事工程师职业的学术要求和基本质量标准。

自签署以来,影响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国际工程教育互认中体系最完整、权威性最高、国际化程度最广泛的协议。

目前,中国、俄罗斯、印度、泰国等都在积极准备申请加入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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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协议核心内容

互相承认各国的工程教育标准及程序为“实质相当”(substantially equivalent)。

工程教育认证(accreditation): 以认证第一个工程学士学位为主。

认证标准定义:针对每一工程领域,由会员国制定规范和操作程序,认证其工程及科技教育,以达到使学生可成功完成工程任务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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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华盛顿协议的四个条件

有全国性社团组织,一个国家(或地区)只能有一个组织(中国内地是中国科协) 社团组织要有会员资格注册制度 社团组织执行协议要有审查和考试制度 审查、考试必须有非本国的专家参与

18

55

1989工程与技术认证委员会(ABET )美国961989工程委员会(ECUK )

英国381989新西兰专业工程师学会(IPENZ )新西兰1021989澳大利亚工程师学会(IEAust )

澳大利亚461989加拿大工程认证委员会(CEAB of CCPE )

加拿大38

1989

爱尔兰工程师学会(IEI )

爱尔兰

认证专业数

加入年份正式会员组织名称

国家/地区●华盛顿协议正式会员国家(创始国)

19

●华盛顿协议其它正式会员国家或地区

321995香港工程师学会(HKIE )

中国香港211999南非工程委员会(ECSA )南非162005

日本工程教育认证委员会(JABEE )日本92006新加坡工程师学会(Institution of Engineers, Singapore ,IES)新加坡162007韩国高等工程教育认证委员会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Engineering Education of Korea,ABEEK )

韩国

12

2007

台湾高等工程教育学会(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IEET )

中国台湾认证专业数加入年份正式会员组织名称

国家/ 地区20

●华盛顿协议预备会员国(或地区)

2007全印度技术教育委员会国家认证委员会

印度2007俄罗斯工程教育学会俄罗斯

2007斯里兰卡工程师学会

斯里兰卡2005、2007、2009共3届年会,中国(大陆)均作为观察员参加

2003

马来西亚工程师学会(Institution of Engineers,

Malaysia; IEM)

马来西亚2003

工程、信息科学、自然科学和数学专业

认证机构(Accreditation Agencyfor Study

Programmes in Engineering, Informatics, Natural Sciences and Mathematics,ASIIN )

德国

加入年份预备成员组织名称

国家/地区21

●注册工程师及工程师国际认证

国际通行的工程师执业体系

接受工程教育专业认证(Accreditation 认证)

通过工程师技术职称评审和资格注册(Certification 证书) 接受持续的职业发展教育(License 执照)

获得工程执业资格对学位的最低要求通常是学士学位。因此,要实现工程师资格互认,首先要完成工程教育专业互认,而工程师职业发展教育是保持工程师资质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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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世界上有3个地区性工程师互认体系

欧洲国际工程协会联盟(FEANI) 在欧盟框架内实施“欧洲工程师”注册制度。

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 )框架内建立的专业工程师互认文件。 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框架内,澳大利亚、日本、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国自1996年起筹建APEC 范围内的亚太工程师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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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全国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全国工程师制度改革协调小组工程教育工作组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专业认证考察专家组

专业认证考察专家组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情况

●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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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职责

构建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 研究制定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和程序 聘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 组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试点 审定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

审定分支机构做出的专业认证结论建议专业认证分委员会、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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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分支机构职责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 制定本专业补充认证标准和相关工作文件 组织实施所在专业的专业认证试点 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的培训

向被认证学校派出临时性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 完成专业认证的现场考查工作 受专家委员会委托处理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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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目标

促进我国工程教育改革,加强工程实践教育,进一步提高工程教育质量

建立与注册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 吸引工业界广泛参与,密切教育界与工业界的联系,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工业产业的适应性

促进我国工程教育参与国际交流,实现国际互认

27●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认证标准

适用于普通高校工程教育本科专业认证; 提供工程教育本科培养层次的基本质量要求; 认证标准分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两部分。通用标准适用于所有工学专业,其共同要求设7个指标;专业补充标准按专业分别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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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需求

专业培养持续改进

专业目标

质量评价

课程体系

支持条件师资队伍学生发展管理制度

满意

毕业生

输入

输出

●认证标准之间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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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培养全过程评价,特别注重工程师基础培养和毕业生技能实效评价教学过程的总体情况

独立于教育部门的第三方评价,自愿申请参加

教育部门内部工作,被动参加

认证对象是专业

评估对象是学校是作为注册工程师制度或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目的是监控教学质量,引导教学改革最低标准门槛,仅有合格、不合格,都是常态

给予学校办学多等级评价

有固定有效期,3年或6年

无固定有效期

专业认证

教学评估●专业认证与教学评估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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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发展历程

土建类专业评估,是我国工程学士学位专业中按照国际通行职业专业评估制度进行合格评估的第一例

建设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93年成立第一届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工程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 至今已受理通过50余所学校的专业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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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底着手土建类以外专业的认证试点

2006年首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个专业认证试点

2007年起,试点专业继续试点,适当扩大规模

新增采矿类、环境工程、水资源类、食品工程类、交通运输类相关专业为新的试点专业,每个新增点选2个左右学校进行试点

2008年起,继续扩大试点规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类扩展到信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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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专业

试点学校

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天津大学清华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山东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我国专业认证试点情况—2006年

33

试点专业试点学校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东南大学

山东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北京化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西安交通大学重庆大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河海大学

武汉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国海洋大学江南大学采矿工程中国矿业大学中南大学环境工程南京大学

同济大学

交通运输

西南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我国专业认证试点情况—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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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专业

试点学校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华东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华南理工大学复旦大学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西南交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四川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食品科学与工程南昌大学采矿工程东北大学重庆大学环境工程昆明理工大学武汉大学交通运输长安大学中南大学安全工程

中国矿业大学

●我国专业认证试点情况—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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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专业

试点学校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西南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吉林化工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华东理工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山东大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天津科技大学

采矿工程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环境工程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运输兰州交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安全工程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东北大学

●我国专业认证试点情况—2009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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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专业试点学校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华东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南京工业大学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同济大学东南大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华南理工大学吉林大学

采矿工程昆明理工大学环境工程南京农业大学交通运输武汉理工大学安全工程

中国地质大学

●我国专业认证试点情况—2009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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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高司函[2007]118号【关于公布2006年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结论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8〕24号【关于公布2007年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结论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8]233号【关于公布2008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结论的通知】

教高厅函[2009]6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9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结论的通知】

2006年,8所高校的8个专业点

2007年,18所高校的18个专业点

2008年,18所高校的19个专业点

2009年,27所高校的30个专业点

●75个专业点已经通过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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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985高校专业(专业点)通过认证

C9高校积极参与

哈尔滨工业大学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

浙江大学2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

清华大学2: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上海交通大学2: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复旦大学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南京大学1 :环境工程

西安交通大学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0 北京大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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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信息类专业认证的侧重点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很宽大,几乎占工科类专业的一半,做好试点意义很大

为与国际接轨,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拟按统一专业受理认证申请,即一所大学原则上只认证一次。原已对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做过认证的大学,可再对弱电类专业进行认证一次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认证的补充标准评价重点,应是专业基础课部分,对于专业课,只是一带而过 2010年正式受理第1批电子信息类的专业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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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

2009年

自动化

华北电力大学西南交通大学2008年重庆大学2007年11月西安交通大学2007年10月上海交通大学2006年10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东南大学2006年6月专业

学校认证时间还没有信息类专业完成认证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认证试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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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8专业申报:信息工程(光电)、信息与通信工程、自动化(控制)、自动化(电气)、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试点工作组:最多3专业/校

浙大申报:

信息工程(光电)

(从8减到3)信息与通信工程

自动化(控制)-自动化(电气)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

●2010浙江大学专业认证申请

14所高校:33专业申报42

试点工作组:受理认证浙大等3所高校调整为2专业/校

浙大自动化1个专业2套培养方案不宜申报

浙大(从3减到2):信息工程(光电)、信息与通信工程

试点工作组:浙大重新提交申报专业,原2个专业不是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认证试点专业目录内

试点工作组正式受理浙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科学与技术

3校,每校2专业

浙大(从8减到3):信息工程(光电)

信息与通信工程

自动化(控制)-自动化(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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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认证3所受理高校申报与受理情况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工程

北京邮电大学

(3个专业申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工程(光电)、信息与通信工程、自动化(控制)、自

动化(电气)、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浙江大学

(8个专业申报)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

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7个专业申报)受理专业申报专业受理高校2008年就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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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浙江大学

通信工程

北京邮电大学

电子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哈尔滨工业大学专业学校

19所高校27专业点受理2010专业认证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3校6专业点)

专业认证2010年受理试点认证情况

教高司函2010-67号

首批信息类

专业受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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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

师资结构3. 师资队伍

毕业设计(论文)实践环节

课程设置2. 课程体系

毕业生能力专业设置1. 专业目标通用标准

内涵

指标类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

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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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经费4. 支持条件

教学设施信息资源校企结合

各专业的特殊要求

专业补充标准持续改进

社会评价内部评价7. 质量评价

过程控制与反馈教学制度6. 管理制度学生指导就业

招生5. 学生发展

通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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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工程要求

3.1.4 专业类课程

3.1.3 专业基础类课程

3.1.2 工程基础类课程3.1.1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3.1 课程设置3. 课程体系 2.2.4 其他要求

2.2.2 能力要求2.2.1 知识要求

2.2 培养要求2.1 培养目标

2. 培养目标与要求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工程1. 适用专业范围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补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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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实验课程3.2.3 课程设计5.3 实践基地

5.2 实验条件5.1 专业资料5.专业条件

4.2 工程背景4.1 专业背景4.师资队伍选题、类型、指导

3.3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3.2.6 社会实践

3.2.5 科技创新活动3.2.4 生产实习3.2.1 工程训练3.2 实践环节3. 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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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课程设置要求

由学校根据办学特色自主设置,只对数学与自然科学、工程基础、专业基础、专业课程等四类的内容提出基本要求

数理类:≥32学分 工程基础:≥38学分 专业基础:≥16学分 专业课程:≥1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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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信息类专业补充标准适用范围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自动化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光电信息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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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认证(试点)工作6个阶段

申请和受理

学校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的审阅 现场考查

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 认证状态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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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认证程序—申请和受理

已有三届毕业生的学校自愿申请 撰写与提交申请报告

秘书处和分委会审核申请资格

是否具备基本条件、提问和要求补充材料 审核结论:受理或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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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认证程序—自评与提交报告

学校依据认证标准进行自评

学校依据工作指南撰写与提交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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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认证程序—自评报告审阅

试点工作组审阅自评报告 做出审查结论

?通过审查,进入现场考察阶段?要求补充修改自评报告?不通过审查并说明理由

55

●专业认证程序—现场考查

试点工作组委派考查专家组 考查专家组现场考查?专家组预备会议?首次会议?实地考查?访谈?意见反馈

考查专家组提交现场考查报告

10月17-20日专家组现场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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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认证程序—审议做出认证结论

试点工作组向学校征询现场考查报告意见 学校回复意见

试点工作组审议,无记名投票做出认证结论建议?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目前基本都是3年)?通过认证,有效期3年?不通过认证

专家委员会无记名投票,批准认证结论 监督与仲裁委员会接受学校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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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认证程序—认证状态保持

学校研究认证报告,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有效期3年的学校每年提交中期报告 有效期6年的学校每两年提交中期报告

有效期内对课程体系做重大调整,或师资、办学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申请对调整或变化部分进行重新认证

保持认证有效期连续性,须在认证有效期届满前一年的上半年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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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认证—专家考查主要内容

会晤学校、系、专业负责人、教师 会晤教师 会晤学生 审阅学生学习成果 考测学生知识能力水平 会晤毕业生、走访用人企业 考查教学条件及教学管理

教学观摩(随机听课,特别是主干课程)

教学计划中各课程组教师(含数-理-电等基础课程)

有3、4年级电科学生的教学班

59

谢谢!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2007年6月) 1 总则 (1)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工程教育本科专业认证。 (2)本标准提供工程教育本科培养层次的基本质量要求。 (3)本认证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两部分。通用标准是各工程教育专业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专业补充标准是在通用标准基础之上根据本专业特点提出的特有的具体要求。

2 通用标准内涵 2.1 专业目标 2.1.1 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适应国家和地区、行业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人才需求。包括:1.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论证明确充分,有相应学科作依托,专业口径、布局符合学校的定位。 2.学校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培养人才的目标、层次、类型和人才的主要服务面向。 2.1.2 培养目标及要求 专业必须具有明确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办学理念。培养的学生必须达到如下的知识、能力与素质基本要求: 1.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 3.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必要的工程基础知识以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本专业实验技能、工程实践、计算机应用、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训练,具有创新意识和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5.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的法律、法规,熟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试行) (年月) .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学制不低于四年、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其申请认证的专业应该是已有三届毕业生、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工科专业。 ()试点期间,申请学校应向工程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递交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审核 秘书处收到学校申请书后,会同相关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对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受理申请”或“不受理申请”的审核决定。.自评 自评目的 自评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重要阶段,是申请学校对认证专业的办学状况、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主要检查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结果是否达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教案培养计划的实施。 自评方法 自评工作由学校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精神,自始至终体现真实性、客观性、综合性,专业所在院(系)应组织教师、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该项工作。自评工作应对照指标要求,从学校办学的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为了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案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案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案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阐释其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途径以及目标达成的程度。 撰写自评报告是自评工作的主要内容。自评报告要对专业教育的各项内容进

行自我评价、说明并附以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附件).必要准备条件 入校考查将在学校正常教案期间进行,申请认证的学校应为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的入校考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应为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准备一间专用工作(会议)室,室内应备有供专家查阅的最基本的有关教案和教案管理等资料,如学生的作业、设计、试卷、报告、论文等; ()应安排有专人负责配合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的工作; ()应为专家组准备考查期间教案、实践等环节的课表、名单等; ()不安排欢迎仪式和与认证无关的领导讲话。 本文件的解释权归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 2007年6月

目录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3) 总则 (3) 1专业认证的组织机构 (3) 1.1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 (3) 1.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3) 1.3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委员会秘书处 (4) 1.4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 (4) 1.5 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4) 2认证程序 (4) 2.1 申请认证 (5) 2.2 学校自评 (5) 2.3 审阅自评报告 (5) 2.4 现场考查 (6) 2.5 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 (7) 2.6 认证状态的保持 (8) 专业认证工作的主要时间节点 (9) 3监督与仲裁 (9) 4认证费用 (10) 5附则 (10) 附件一:认证的组织机构 (11) 附件二:认证工作流程 (1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 (13)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17) 1总则 (17) 2通用标准内涵 (18) 2.1 专业目标 (18) 2.2 质量评价 (19) 2.3 课程体系 (19) 2.4 师资队伍 (20) 2.5 支持条件 (20) 2.6 学生发展 (20) 2.7 管理制度 (21) 3专业补充标准 (22) 3.1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22) 3.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27) 3.3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31) 3.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34)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遴选与培训办法(试行) (39)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2009年4月) 总则 为规范我国高等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高工程专业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1.专业认证工作的组织体系 1.1 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专业认证工作的专家组织,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认证工作。专家委员会由工程教育界专家和企业界专家组成,委员由教育部聘任,对教育部负责。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体系;研究制定专业认证(试点)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研究制定专业认证(试点)的通用标准,审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提交的专业补充标准;审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做出的专业认证结论建议;聘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现场考查专家。 1.2 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成员由教育部聘任。秘书处秘书长是专家委员会当然委员。 秘书处的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领导下组织落实专家委员会的各项任务,组织协调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组织起草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关工作文件,制定并实施试点工作计划;指导专家委员会各分委员会开展工作;受理并组织审议高等学

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指导和协调各分委员会开展认证现场考查工作;协助专家委员会开展认证结论的审议与会议组织工作;负责专业认证的信息服务与对外宣传工作;完成专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3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是按专业领域设立的专家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分支机构)。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行业管理部门代表组成,其成员由教育部聘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主任委员(组长)为专家委员会当然委员。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所在专业领域的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织研究与制定本专业的补充标准和相关工作文件;提出本专业领域的认证专家人选,报专家委员会审定入库,并会同秘书处组织认证专家的培训;委派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到申请认证专业所在的学校(以下简称申请学校)开展现场考查;组织整理专业认证的有关报告、资料结论建议等,报专家委员会审议;受专家委员会的委托处理有关事宜。 1.4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监督与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由有关行业和工程教育的资深专家组成,在教育部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确保诚信、公正;受理被认证学校关于专业认证结论或专业认证过程的申诉,调查并做出最终裁决;接受社会各界对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投诉,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各机构的相互关系见附件1。 2.认证程序 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6个阶段:申请和受理、学校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的审阅、现场考查、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认证状态保持。

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

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 1.申请 (1)申请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学制不低于四年、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其申请认证的专业应该是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专业领域范围内的,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已有三届毕业生、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工科专业。 (2)申请学校应向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递交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学校的认证申请当年度有效。 (3)学校应根据认证协会秘书处的要求,对申请表中有关问题做出答复,或提供相关材料。 (4)学校申请被受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核定标准交纳认证费用,交费后进入认证工作流程,开展自评工作。 (5)如申请因为不符合条件而未被受理,学校可在达到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后重新提出申请;如果申请符合要求,但因为年度认证专业数量所限未予受理的,其申请有效期可保留一年。 2.自评 2.1 自评目的 自评和撰写自评报告是工程教育认证的重要阶段,是接受认证专业对办学状况、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主要检查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结果是否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教学培养计划的实施。 2.2 自评方法 自评工作由学校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的精神,自始至终体现真实性、客观性、综合性,专业所在院(系)和学校应组织教师、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该项工作。自评工作应对照指标要求,从学校办学的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为了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所开展的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学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阐释其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途径以及目标达成的程度。 撰写自评报告是自评工作的主要内容。自评报告要对专业教育的各项内容进行自我评价、说明并附以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2.3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自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见“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附件2),自评报告撰写的有关问题及解答可参考附件3。 2.4 自评报告的补充修改 学校提交自评报告后,应根据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要求,对自评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或补充材料。补充修改的内容可作为自评报告附件单独提交,不必在原报告上进行修改。 3.现场考查准备 3.1 现场考查条件准备 现场考查将在学校正常教学期间进行,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的学校应为现场考查专家组的入校考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应为现场考查专家组准备一间专用工作(会议)室,室内应备有供专家查阅的最基本的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等资料,如学生的作业、设计、试卷、报告、论文等; (2)应安排有专人负责配合现场考查专家组的工作; (3)应为专家组准备考查期间教学、实践等环节的课表;同时准备各类人员名单,供专家组抽取部分进行访谈;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简介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简单来说就是我国工程教育的质量是否能在国际社会得到认可,其认证基础是《华盛顿协议》。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指专业认证机构针对高等教育机构开设的工程类专业教育实施的专门性认证,由专门职业或行业协会(联合会)、专业学会会同该领域的教育专家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一起进行,旨在为相关工程技术人才进入工业界从业提供预备教育质量保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障制度,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核心就是要确认工科专业毕业生达到行业认可的既定质量标准要求,是一种以培养目标和毕业出口要求为导向的合格性评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师资队伍配备、办学条件配置等都围绕学生毕业能力达成这一核心任务展开,并强调建立专业持续改进机制和文化以保证专业教育质量和专业教育活力。 《华盛顿协议》是工程教育本科专业学位互认协议,其宗旨是通过多边认可工程教育资格,促进工程学位互认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国际流动。工程学位的互认是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体系和工程教育标准的互认实现的。我国的工程教育认证由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组织实施,对外由中国科协代表中国加入《华盛顿协议》。 《华盛顿协议》成立于1989年,最初由6个英语国家的工程专业团体发起成立。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发展成为最有国际影响力的教育互认协议,成员遍及五大洲,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南非、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韩国、马来西亚、土耳其、俄罗斯等15个正式成员,和包括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孟加拉、德国、中国、菲律宾等7个预备成员。 《华盛顿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各正式成员所采用的工程专业认证标准、政策和程序基本等效;②各正式成员互相承认其他正式成员提供的认证结果,并以适当的方式发表声明承认该结果;③促进专业教育实现工程职业实践所需的教育准备;④各正式成员保持相互的监督和信息交流。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总则 为规我国高等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高工程专业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1 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 1.1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专家组织,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由工程教育界专家和企业界专家组成,由教育部聘任。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构建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研究制定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审定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和程序;审查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提交的本专业补充认证标准;审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做出的专业认证结论建议;领导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开展本专业认证的相关工作;聘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 1.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是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成员由教育部聘任。秘书处秘书长自动增补为专家委员会委员。 秘书处的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协调专家委员会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受理高等学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组织起草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关工作文件;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信息服务与对外宣传工作。

1.3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是按各专业领域设立的专业认证分支机构,在其名称前冠以专业类名称,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行业管理部门代表组成,由教育部聘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主任委员(组长)自动增补为专家委员会委员。 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职责是:制定本专业的补充认证标准和相关工作文件;组织实施所在专业的专业认证试点工作;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的培训;向被认证学校派出临时性专业认证考查专家组,完成专业认证的现场考查工作;受专家委员会的委托处理有关事宜。 1.4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监督与仲裁委员会接受教育部领导,独立开展工作,其成员由有关行业和从事工程教育的资深专家组成。 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对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实施监督,确保诚信、公正;受理被认证学校关于专业认证结论或专业认证过程的申诉,调查并做出最终裁决;接受社会各界对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投诉,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各机构的相互关系见附件1。 2 认证程序 专业认证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6个阶段:申请认证、学校自评、审阅《自评报告》、现场考查、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认证状态保持。具体流程见附件2。 2.1 申请认证 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在学校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工科本科专业,已有三届毕业生的,均可申请认证。申请认证的专业由所在学校向秘书处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要求撰写。 秘书处收到学校申请报告后,组织相关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专家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 2012年7月修订) 说明 1.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程教育认证。 2. 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 申请认证的专业应当提供足够的材料证明该专业符合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在使用到以下术语时,其基本涵义是: (1)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培养目标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2)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所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技能、知识和能力。 (3)评估:评估是指确定,收集和准备所需资料和数据的过程,以便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评价。有效的评估需要恰当使用直接的、间接的、量化的、非量化的手段来检测培养目标的达成。评估过程中可以包括适当的抽样方法。 (4)评价:评价是对评估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资料和证据进行解释的过程。评价过程判定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5)机制:机制是指针对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的处理流程,同时对于该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及各自承担的角色有明确的定义。

1.通用标准 1.1 学生 1. 专业应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2.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 专业必须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以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具有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进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并通过记录进程式评价的过程和效果,证明学生能力的达成。 4. 专业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1.2 培养目标 1. 专业应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2. 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要求,还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3. 建立必要的制度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该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1.3 毕业要求 专业必须通过评价证明所培养的毕业生达到如下要求: 1.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以及经济和管理知识; 3.掌握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系统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 4.具备设计和实施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 5.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具有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系统和过程的能力,设计过程中能够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指标点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指标点 教务处: 我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三个专业(冶金工程、采矿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将进行工程教育认证,现对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将涉及到各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的相关指标点做了归类。随着认证工作的开展,也可能会有适时调整,请予以配合。对应认证标准相应的指标项如下: 1学生 (2)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通过形成性评价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4)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2培养目标 4 持续改进 (1)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教学环节、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价促进毕业要求的达成;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的评价。 (3)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5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能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课程体系必须包括: (1)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 (2)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3)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20%)。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并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4)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6师资队伍 (2)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3)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4)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5)教师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

工程教育认证办法

工程教育认证办法 总则 为规范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制定本办法。 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是经教育部授权的在中国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唯一合法组织。 开展工程教育认证的目标是:构建中国工程教育的质量监控体系,推进中国工程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工程教育质量;建立与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认证体系,促进工程教育与企业的联系,增强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产业发展的适应性;促进中国工程教育的国际互认,提升国际竞争力。 本办法规定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组织体系、认证标准、认证程序、监督与仲裁工作,以及认证工作相关的回避、保密和其它纪律要求。 1.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组织体系 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是在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以下简称认证协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的。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是由热心中国工程教育的有关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盈利性的会员制社会团体组织。 认证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为监事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认证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等。以上各机构的相互关系见附件1,各机构与认证工作有关的职责分别如下: 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协议章程、表决通过会员入会与除名、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选举和罢免协会监事、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等。 理事会:领导、组织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构建工程教育认证体系;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办法、认证标准等;确定学术委员会、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等。

监事会:监督理事会、下设机构及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秘书处及其成员工作情况;监督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确保诚信、公正;受理学校关于认证结论或认证过程的申诉,调查并做出最终裁决;接受社会各界对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投诉,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 秘书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包括受理认证申请、组织开展现场考察、组织开展认证结论审议等;指导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开展工作;制定并实施认证工作计划,协调认证工作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协助学术委员会制订、修订工程教育认证有关文件,组织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负责工程教育认证的信息服务与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认证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认证培训;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秘书处同时为监事会、学术委员会、结论审议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所在专业领域的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制订、修订相应专业的专业补充标准和本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工作文件,交学术委员会审定;推荐本专业领域的认证专家人选;组织本专业类认证专家的日常培训;委派现场考察专家组开展现场考查工作;组织撰写工程教育认证的有关报告、资料、结论建议等,报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审议;受理事会的委托处理有关事宜。 学术委员会: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对认证工作提供咨询;制订和修订认证办法、标准等认证工作文件,报理事会通过;对工程教育认证提供学术支持;认定专家资格;指导和组织学术活动等。 认证结论评议委员会:在理事会领导下,审议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做出的认证报告和认证结论建议,报理事会通过。 2.认证标准 认证标准是判断专业是否达到认证要求的依据,同时也是专业撰写自评报告的依据。 2.1认证标准的内容 认证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两部分构成。通用标准规定了专业在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持续改进、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7个方面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报告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报告 学校名称:xx大学 专业名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考查时间:2006年6月4日-6月6日 一、专业简介 xx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xx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其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xx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如今已成一所以工为特色,理、工、医、文、管、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目前,学校拥有40多个院系,60个本科专业,206个硕士点,9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国家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培育点,10个江苏省重点学科,22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xx大学电气工程系的前身为国立xx大学电机工程系,创建于1923年,至今已有80多年办学历史。1952年院系调整,设立南京工学院电力工程系,设置发电厂配电网及联合输电系统、工业企业电气化(专科)专业。1954年,将机械工程系的热能动力装置专业并入,更名为动力工程系。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学科发展,1985年学校决定将动力工程系所属电类学科各组、室及专业分出,成立电气工程系,设置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电气工程(专科)等专业。1995年起,我系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类招收本科生,不再细分专业,实行宽口径培养,收到明显成效。1999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新专业目录,我系制订了全新的本科教学计划,全面实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宽口径的培养方案。 xx大学电气工程学科经历了几代先师的艰苦创业和奋斗,始有今天的事业和成就。早在20世纪60年代即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1984年设立硕士点,1986年设立“电机”和“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二个博士点,1999年设立电气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0年设立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标准

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标准 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

说明 1.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程教育认证。 2. 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 3. 申请认证的专业应当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该专业符合本标准要求。 4. 本标准在使用到以下术语时,其基本涵义是: (1)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 (2)毕业要求:毕业要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素养。 (3)评估:评估是指确定、收集和准备所需资料和数据的过程,以便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评价。有效的评估需要恰当使用直接的、间接的、量化的、非量化的手段,以便检测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达成。评估过程中可以包括适当的抽样方法。 (4)评价:评价是对评估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资料和证据进行解释的过程。评价过程判定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5)机制:机制是指针对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规的处理流程,同时对于该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及各自承担的角色有明确的定义。 5. 本标准中所提到的“复杂工程问题”必须具备下述特征(1),同时具备下述特征(2)-(7)的部分或全部: (1)必须运用深入的工程原理,经过分析才可能得到解决; (2)涉及多方面的技术、工程和其它因素,并可能相互有一定冲突; (3)需要通过建立合适的抽象模型才能解决,在建模过程中需要体现出创造性; (4)不是仅靠常用方法就可以完全解决的; (5)问题中涉及的因素可能没有完全包含在专业工程实践的标准和规中; (6)问题相关各方利益不完全一致; (7)具有较高的综合性,包含多个相互关联的子问题。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程序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程序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程序 第一步:申请和受理 10月31日前申请 11月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申请,向秘书处提出是否受理建议 12月认证协会下发受理认证申请的通知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在学校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开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工科本科专业,属于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的认证专业领域,并已有三届毕业生的,可以申请认证。申请认证由专业所在学校向秘书处提交申请书。申请书按照《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的要求撰写。 秘书处收到申请书后,会同相关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认证申请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请学校是否具备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根据认证工作的年度安排和专业布局,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必要时可要求申请学校对有关问题做出答复,或提供有关材料。 根据审核情况,可做出以下两种结论,并做相应处理: (1)受理申请,通知申请学校开展自评; (2)不受理申请,向申请学校说明理由。学校可在达到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后重新提出申请。 已受理认证申请的专业所在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核定的标准交纳认证费用,交费后进入认证工作流程。 第二步: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 次年1月-3月中旬学校自评,并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初稿

次年3月中旬学校参加认证协会组织的培训班,并在参加培训后修改自评报告 次年4月10日前拟在上半年开展现场考查的学校提交正式自评报告 自评是学校组织接受认证专业依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专业的办学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自我检查,学校应在自评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自评的方法、自评报告的撰写要求参见《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下载)。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 第三步:自评报告的审阅 次年4月30日前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自评报告,做出是否通过的结论,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次年5月15日前学校根据审核意见提交补充材料 次年5月中上旬发出现场考查通知 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接受认证专业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重点审查申请认证的专业是否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要求。 根据审阅情况,可做出以下三种结论之一,并做相应处理: (1)通过审查,通知接受认证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及考查时间; (2)补充修改自评报告,向接受认证专业说明补充修改要求。经补充修改达到要求的可按(1)处理,否则按(3)处理; (3)不通过审查,向接受认证专业说明理由,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到此停止,学校须在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后重新申请认证。 第四步:现场考查 次年5月中旬-6月底开展上半年现场考查

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0版)【模板】

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 (2020版)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有关认证申请资格的规定,我校以下专业满足申请条件,现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 申请认证学校: 申请认证专业: 我校承诺,本申请书及所有附件材料完全属实。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月日

撰写说明 一、申请书基本内容 1. 接受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的意愿; 2. 满足《工程教育认证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3. 提供材料说明专业能够达到认证的底线要求。底线要求是认证合格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经判定不能达到底线要求的专业将不被受理认证。 二、申请书撰写基本要求 1. 申请书应包括专业是否达到认证基本条件与底线要求的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参见本文件相关部分。 2. 为便于专家审阅,申请书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洁清晰。不应包含与是否受理无关的材料,特别是不应罗列专业标志性成果。正文部分字数不超过10000字。 3. 专业应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 三、申请书中有关底线材料的说明 1. “底线”是指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最基本要求,如果没有达到,即可判定专业无法满足认证标准要求。 2. 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采用面向产出的教学评价方式,产出是指学生的能力要求。评价的焦点是,全体毕业生达到认证标准规定的毕业要求和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的情况。 3. 工程教育认证要求专业必须建立基于评价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申请书要求必须提供的底线材料是指专业已经建立了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的相关说明与支撑材料。 4. 工程教育认证采用的基本工作方式是“专业举证,专家查证”,专业必须提供学生达到上述要求的证据,证据不是专业做了什么,而是做的结果,结果只能来自专业自行开展的评价。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

附件: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试点工作组和分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组织体系建设和管理,保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暂行)》,结合认证试点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阶段。 第二章试点工作组和分委员会及其职责 第三条试点工作组是开展相应专业领域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临时性机构,受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的领导,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联合会)等单位和机构的人员组成。 试点工作组设立秘书,在组长的领导下,接受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指导和具体工作安排,承担日常业务工作。 第四条试点工作组的业务工作按《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中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主要职责包括: 1.制订、修改相应专业的专业补充标准和本试点工作组的工作文件; 2.遴选本专业领域认证专家,经资格培训合格,报专家委员

会审查后进入专家库; 3.会同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组织本领域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的日常培训工作; 4.与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协商确定本专业领域每年的专业认证工作计划安排; 5.审核学校提交的专业认证申请报告,并提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建议; 6.根据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安排,指导已受理认证申请的学校开展自评和撰写自评报告; 7.提供现场考查专家建议名单,由专家委员会向被认证学校派出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完成专业认证的现场考查工作; 8.审核申请认证专业的“自评报告”、现场考查专家组提交的“现场考查报告”和学校的反馈意见,并做出认证结论建议; 9.承担已通过认证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工作的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10.完成专家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分委员会是专家委员会按相应专业领域设立的专业认证分支机构,其成员由工程教育界和企业界专家以及来自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联合会)等单位和机构的人员组成。 分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在分委员会领导下,接受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指导,承担日常业务工作。 第六条分委员会的业务工作按《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中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主要职责包括: 1.制订、修改相应专业的专业补充标准和本分委员会的工作文件;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化学工程与工艺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3专业补充标准 (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的特殊要求,提出特有的具体要求) 3. 1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1 培养目标与要求 1. 1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化学工程与工艺方面的知识,能在化工、炼油、冶金、能 源、材料、轻工、医药、食品、环保和军工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技术开发、工 厂操作与管理、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 1. 2 培养要求 (1)知识要求]掌書握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必 要的工程基础知识;: (2)能力要求掌握化工装置工艺与设备的设计方法,化工过程模拟优化方 法;具有对化工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 (3)工程要求受到化学与化工实验技能、工程实践、计算机应用、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训练;熟悉国家对于化工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 课程 2. 1 课程设置 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包括下列六类课程体系:人文及社会科学课程体系;数学、物理、化学及生物基础课程体系;工程基础课程体系;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积分学及其应用、向量代数和空间解析几何、多元函数微积分学、级数、常微分方程。工程数学也可分为两部分:工程数学(I)包括线性代数、概率和统计等基本知识;工程数学(II)包括数理方程,数值分析,最优化方法等。 (2)物理物理课程包括经典物理和近代物理,前者包括力学(含狭义 相对论),振动,波动,光学,分子物理学和热力学,电磁学;后者包括狭义相对论力学基础,量子物理基础等。

(3)化学化学课程包括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和生物化学。 无机化学主要包括化学反应原理、物质结构、基础和元素化学等。 分析化学主要包括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两部分内容。 有机化学主要包括:有机化合物的分类和命名;有机化合物的同分异构现象;烃与卤代烃;有机含氧化合物;有机含氮化合物;杂环化合物;天然有机化合物以及高分子化学等内容。 物理化学主要包括:气体的PVT性质;热力学第一、二定律;多组分系统 热力学;化学平衡;相平衡;电化学;统计热力学初步;表面现象和胶体化学;化学动力学。 生物化学主要包括生物体的有关物质组成、结构、性质和生物体内的化学变 化、能量改变以及这些变化与生物的生理机能和外界环境的关系。 上述课程内容为学生的必修内容。各校可根据具体条件重组课程体系。 化学实验化学实验课程主要包括: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有 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和生物化学实验的内容。除基础性实验外,还包括综合型实验、设计型实验以及学生自选实验。 2.1. 2 工程基础课程体系(至少15学分) —'工程基础体系除包括“共同要求”中的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础、机械基础、电]工电子及自控基础等内容外,还应开设化工环保与安全等课程,以使学生学习化工安全与环保的共性知识和共性技术,认识化学工业中安全和文明生产规律,了解化工安全与环保事故的预测、预防和系统评价技术等。 2. 1. 3 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体系(至少15学分) 本部分为本专业的主干课程,主要包括化工热力学、化工原理(或化工流体 流动与传热、化工传质与分离过程)、化学反应工程、化工过程分析与合成。 (1)化工热力学本课程主要内容为流体的P-V-T关系、流 体的 热力学性质、化工过程的能量分析、蒸汽动力循环与制冷循环、均相混合物的_ 热力学性质、相平衡、化学反应平衡;分子热力学概要等。 (2)化工原理J「本课程包括传递过程原理、各种典型化工单元操作(流体输送、搅拌、过滤、沉降、加热、冷却、蒸发、吸收、精馏、萃取、吸附、 结晶、膜分离)的原理、计算及设备。本课程的内容也可以进行组合,采用不同的课程名称。 (3)化学反应工程本课程应覆盖典型化工反应器的操作原理、基本 结构、数学模型以及设计计算方法等内容,如气固相催化反应本征动力学和宏观动力学;理想流动模型及理想反应器;停留时间分布以及混合程度对反应的影响;_ 气固相催化反应器。n — (4)化工过程分析与合成本课程主要内容是讲授综合运用有关基础和专业课程的知识以及流程模拟软件对化工设备及过程进行分析、合成及优化的方法。 以上课程体系的内容是学生必修的,各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自行组织课程体系、重组课程内容、确定课程名称。 2. 1. 4 选修课程体系(至少20学分)

工程教育认证背景、现状及发展(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 余寿文)

工程教育认证背景、现状及发展 余寿文 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 2013年11月19日北京 提纲 1 2 3 4 什么是专业认证—从美国说起 建设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教育认证体系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发展 关于工程教育认证的几点思考

一、什么是专业认证—从美国的认证说起 1.什么是专业认证(从美国说起) ?认证(Accreditation):高等教育为了教育质量保证 和教育质量改进而详细考察高等院校或专业的外部质量 评估过程。——CHEA(美国高等教育认证机构) ?专业认证(即专门职业性专业认证):由专业性的认证机构针对高等教育机构开设的职业性专业教育实施的专门性认证,由专门职业协会会同该专业领域的教育工作者一起进行,为相关人才进入专门职业界从业的预备教育提供质量保证。

?对一所学校的具体专业的认证 ?职业准备的范围、质量的基本保证 ?内容——学生培养目标、质量改进、师 资队伍、课程、支持系统等 2.为什么要进行专业教育认证(ABET) 公众:只有经过可靠的认证机构所认证的学校 (专业)才是被承认的学校(专业); 学校和专业:关系到学校的生存条件(有利于吸 引学生,吸引投资); 学生:学位被认可,毕业生被接受。在获取资助、奖学金、学分被其他高校认可、学位被其 他国家接受。受工业界认可。

3.专业认证的实质 ?专业认证强调工程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是一种合格评估 ?认证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强调基本要求而非专业评比和排名 ?鼓励学校在满足基本要求基础上发展多样性 满足标准要求下做好三件事 ?一是目标——说; ?二是实行——做; ?三是证明——证。 认证专家将通过认证学校说、做、证三个环节,来考查学校的资源、投入与过程,并据此判断其对产出目标的支持程度。

专业认证知识问答最终修改版本

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工程学院矿物加工工程 二零一一年九月

第一部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基础知识 1、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由来和目的? 答:2006年教育部发布教高厅函[2006]5号正式启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开展此工作的目的在于: ①提高教育质量。通过认证,构建我国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加强工程实践教育; ②建立与注册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 ③吸引工业界的广泛参与,进一步密切工程教育与工业界和社会的联系,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工业产业的的适应性; ④促进我国工程教育参与国际交流,实现国际互认。 2、目前我国的工程教育存在主要问题有哪些? 答:①工程教育没有真正做到主要面向工业企业; ②工程人才培养的类型单一,缺乏层次; ③工程人才培养过程中,工程实践普遍比较弱; ④工程教育中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3、什么是华盛顿协议,其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该协议是国际上高等工程教育学历互认和工程职业认证体系中最重要的协议之一。截止2008年,签约的正式签约成员和准签约成员17个。核心内容是“专业认证制度的可比性”和“专业教育质量的等效性”。 认证标准采用“产出导向(outcome-based)的基本原则”。 4、什么是产出导向原则? 答:工程教育专业的“产出”质量,即强调学生在毕业时已掌握了什么,懂得了什么,会做什么,学到了什么,并且力求对学生从本专业毕业后前几年内在学识和技能方面与其能达到的程度作出评价。其精华在于原则的焦点放在学生“学到

了什么”,而不像以往强调的是学校“教了什么”。 5、建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核心工作是什么? 答:建立科学、严格、客观的认证标准。 6、认证文件体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包含哪些文件? 答:主要包括: ①《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 ②《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 ③《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章程(暂行)》; 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⑤《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遴选与培训办法(试行)》; 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指南(试行)》; 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准备工作指南(试行)》等。 7、如何理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重要性? 答:认证标准是具体化的、行为化的工程教育基本质量规范,是专业认证制度文件体系的核心文件之一。建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核心,就是建立科学、严格、客观的“认证标准”;它提供了工程教育基本质量标准,是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自我评价的重要依据,是专家审阅自评报告和实地视察的重要依据。 8、专业认证如何贯彻“以人为本”的评价理念? 答:①专业认证标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 ②认证标准还强调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关键作用; ③体现在以同行专家为主,依靠和信任专家能够通过考查获取的信息以及自身智慧和经验对专业办学质量做出正确判断; 在认证标准中,教师与学生更多的作为被服务的对象来定位,强调教师的发展与学生的发展,以学生(含毕业生)达到专业目标为最重要的衡量指标。强调要建立质量评估体系,进行经常性的自我评估,不断改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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