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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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宪法从产生之初就不是对某一未成现实之权利的保护,是事实正好相反的:先通过斗争取得权利,再以法律制度之形式将之固定下来,使取得成为占有。宪法的实用性体现在国家机关在行为前充分考虑该行为的宪法依据,并决定是否行为,以及当国家行为违反宪法或者没有宪法依据时,有相应的主体承担相应责任,并对该行为的危害性后果进行救济。宪政首先必须是“有限政府”。

关键词:宪法斗争实用性有限政府

中国自古有“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及至近代,根本意义上的宪法经由日本传入中国,并在接下来的社会变革中历经沧桑,曲折发展。时至今朝,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不断推进,宪法的实用性等问题再次被提出,以至于社会上形成了言必称宪法之风气。“言必称宪法”就其本身来说固然是好的,然而宪法绝不是“言”而已,更不是“字”而已,宪法归结到实质处必然到达宪政,即宪法的实施,没有实践的宪法不成其为宪法。宪法与《宪法》不同,前者是信条、规制,后者是文本;文本是固定的,然而信条、规制却是动态的、活着的,这些信条、规制贯穿国家政治生活始终,划分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界限。

关于国家的理论与构想恒河沙数,但求其精髓,大都是为了人民幸

福、社会安定而找寻途径。“宪政”从产生至今,被包括中国的大多数国家认可和采用,其合理性和实践证明了的合目的性是毫无疑问的,问题在于随着时代的发展地域的变化,宪政本身该如何发展与之适应。从54年宪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人民选择了宪政这一途径来保障他们的权利和幸福。但是纵观中国宪政史,却发现他的步伐在历史长河中前行得那般艰难。宪政在中国发展至今,在我看来已经没有退路,我们必须直面它的问题,看清它的本质,寻找它在未来的发展进路,而不是执拗于“中西方意识形态”“阶级立场”的桎梏(笔者并不否认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及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意义),更多的从宪法及宪政本身的发展逻辑去研究它。下文是笔者作为一个法学初入门者对于宪法的粗浅见解。

一、为宪法权利而斗争

众所周知,每一法律规范对应它所保护的权利或法益,后者是前者的目的或者说旨归,换句话说,法律规范的核心价值在于保护权利和法益。而宪法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保护人权。那么,是否意味着人权就是宪法的赐予呢?或者说,没有宪法就没有人权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权利与法律的关系从来都是双向的,权利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权力的保障。那么,法律制度的完善仅仅是文本的完整和制度建构吗?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就指出“不成文的惯例(ethos)比成文法(grammata)要更权威、稳定(asphalesteros)”1。法律或许并不是自上而下的制度性构造,而是根植于底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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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活实践需要,根植于热爱生活的人们对于权利的渴望、争取权利的斗争。

虽然不愿意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权利的取得伴随着激烈的斗争——好比最狂热的好战分子的谎言:战争是为了和平——但这却是事实——我们今天所心安理得享有的、肆无忌惮挥霍的、毫不在乎抛弃的权利来自于我们的前辈对于权利的斗争。历史不相信在位者对于失势者的怜悯,唯有斗争,让敢于侵犯我们权利的人们看到我们捍卫权利的决心,让取得权利后的人民享有权利而不至于挥霍。用经济学的角度思考是:让权利的侵犯者看到侵犯权利会付出他不值得为之付出的代价,让权利的享有者看到浪费权利是浪费我们为之付出的斗争甚至流血牺牲——人们对于努力而得到的东西往往更加珍惜。

宪法从产生之初就不是对某一未成现实之权利的保护,是事实正好相反的:先通过斗争取得权利,再以法律制度之形式将之固定下来,使取得成为占有。法国的第三等级没有经过近两百年的艰苦卓绝的斗争,一点点取得了那些“生而有之的权利”,就不会有1789年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美国的1787年宪法也绝不是各州代表们的一时之意,相反这是1776年莱克星顿的枪声之回音。这一点毛泽东在延安批国民党宪政时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世界上历来的宪政……都是在成功有的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2冯象先生在《它没宪法》一文中写到:

2

“遵照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社会主义宪法无意成为国家权力的真实或常态的规则与信条。相反,它是新宪政从立宪的政权那里领受的成文法上的认可和祝贺。”3

宪法的完善与修改依上述理论是排斥所谓“国家主导型宪法发展”思路的,我支持“国家推进”反对“国家主导”4。国家宪法的建设必须是多主体的共同行为,但是其主要的主体必然是人民大众(当然,宪法内容本质上必须是全体人民的意志,这是毋庸置疑的,这里讨论的主体特指形式主体)。

宪法的每一条每一款,必定是人民对于该条款所体现的权益需要保护伞。然而,这些需要是不易察觉的,它的反应必然是在社会生活中的自然反应,而不是在宪法起草办公室的设想。所以,它要求人民在他的权力为不法所侵害时,表现出足够的反抗斗志,足够到他能保护自己的权利。而宪法起草办公室里的人只是对之的语言性总结。况且,在我前文所指出的宪法非《宪法》,一切关于国家权力和基本人权的惯例、判例、法律、法律解释都是宪法的范畴,而这些内容的形成主体更加显然是人民。

说到这里我想到了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说:“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5。而鲁道夫·冯·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说:“法权是持续的事业,即不单单是国家权力的,还是整个民众的持续的事业。”6二者不可谓不同,保卫人民权利的

3冯象《政法笔记》P18-19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4笔者认为这里的国家是指国家机关,而不是人民意义上的国家。

5毛泽东. 《论持久战》. 人民出版社, 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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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争如同保卫国家领土的斗争,他们的民众性,持久性都如此相同。耶林先生深情的说:“法权的全部生活,鸟瞰式的看,令我们回忆起,一个民族上下孜孜不倦地搏击,斗争和工作的壮观场景,如在经济领域。每一个处在必须维护其法权的境况中的个人,承担着这个民族事业中自己的那部分,为在世界上实现法权的观念,尽其绵薄之力。”7

真正的宪法必须是民众广泛参与的宪法。

二、关于宪法实用性

亚里士多德有一个法治的经典论述:对法治的要求应是“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的良好的法律”。法律得不到普遍遵守,那么它是良法也只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意义。宪法的义务主体应当是国家机关,那么遵守宪法的主体即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的实用性体现在国家机关在行为前充分考虑该行为的宪法依据,并决定是否行为,以及当国家行为违反宪法或者没有宪法依据时,有相应的主体承担相应责任,并对该行为的危害性后果进行救济。

宪法的实用性或许直接关系所谓的“宪法司法化”问题。因为,没有宪法司法化,宪法就只是一个纲领性文件,远离现实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不成其为宪法。实质的宪法必然包括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方面的内容:对过去为权利而斗争的成果之确认,对现在基本人权的保护和对现行政治力量之规制以及对未来将为之奋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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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权益之展望。而宪法司法化是实现第二个内容的必由之路,即:对现在基本人权的保护和对现行政治力量之规制。

所谓宪法司法化,是指宪法作为法院裁判案件的直接的法律依据。宪法司法化源于美国,著名法官马歇尔审理的“马伯利诉麦迪逊案”揭开了宪法司法化的序幕,之后众多国家纷纷仿效。目前无论在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都得到广泛的认同,它是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但我国法律对此尚无明确的规范。“宪法的司法化使仅具有理论效力的宪法变成具有实践效力的宪法,宪法成为真正具有规范性和强制力的法律。是法律就必须由法院加以适用,这是一切法律所具有的本质要求。不能由法院适用的法律不是法律,宪法也如此。如果不能为法院适用,无论宪法自己规定具有什么样的最高效力,也无论它如何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宪法在实践中的效力将会大打折扣。”8

与宪法的实用性问题相关的第二个核心问题是违宪审查问题。违宪审查制度是特定的国家机关根据特定的程序或者方式,针对违反宪法的行为或者规范性、非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进行处理的制度。事实上,我国所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违宪审查权是极其不成功的,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不健全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本身要行使立法权,要其自行审查自己通过的法律这是不和逻辑、十分荒谬的。且全国人代表大会一年一度,在大会期间内审查完浩如烟海的各项法律,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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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宪审查制度法理依据基于宪法的最高地位,有权取缔与之相背的各项法律,以保证国家法律完整统一和具有正义性。而它的核心价值在于宪法的基本内容,即保障基本人权和限制国家权力对人民的侵犯。例如《德国基本法》第一条就直接规定,“基本权利拘束立法、行政及司法而为直接有效之权利。”

笔者以为,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之未来必然在于建立独立的违宪审查机构,不管是所谓的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亦或是索性将这项工作交给法院的专设机构,其核心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违宪审查这件事得有人在做,而不是像今天这般流于形式。

三、关于宪政

“宪政”一词作为舶来品,最早在中国出现于1887年黄遵宪的《日本国志》中,意为“立宪政体”。从世界历史源头看,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时,《政治学》中交替使用了宪法、宪政、政体等词语。关于宪政一词的定义至今没有统一标准,例如,路易斯·亨金认为:“美国的宪政意味着政府应受制于宪法。它意味着一种有限政府,即政府只享有人民授予它的权利并只为了人民同意的目的,而这一切受制于法治。宪政还意指广泛私人领域的保留和每个个人权利的保留。”9似乎,宪政联系着一些字眼:民主、自由、主权、平等、限制权力等,这些词便是宪政的核心精神。

从逻辑来看,宪法的必然逻辑后果是宪政,即实施宪法导致宪政或者说宪政是宪法的实施,没有实施之宪法不成其为宪法。但是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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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来看,宪政在时序上总是先与宪法的。这看似矛盾。但是实际上,这只是逻辑的错位导致的我们感官上的矛盾,事实是:类似于法与权利的,革命或者政府改革形成有限政府(宪政),颁布宪法以确认之,这是时序上的顺序;而宪法是宪政保持的依据与保证,颁布宪法意味着日后实行宪政。

宪政首先必须是“有限政府”。政府从成立之初就意味着它是保护人民自由、平等、和平、幸福生活的工具,但是它的力量如此之大以至于我们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去限制它。行政行为强力而容易具有侵略性和不正当性(并非所有行政行为如此),这一点十七世纪先贤卢梭早已在《社会契约论》中指出:“行政权力是不像立法权力或主权权力那样具有普遍性,因为它涉及的只是个别行为;这种个别行为不属于立法行为,因此也不属于主权行为,因为主权者的一切行为只能是法律。”10政府只不过是公共力量的代理人,是主权者的执行人,它的权力只是一种间接权力,采取手段限制它是必须的且合乎常理的。宪政就是这么一种手段。

那么实施宪政的目的就呼之欲出了:因为我们建立了政府来代理公共力量,将我们的一部分力量交给它,代替我们做一些个人难以做到的事;但是当我们这样做了过后,它的力量变得如此庞大以至于我们不能有效控制它;于是我们采用了宪政这种办法来限制它,让它足够帮助我们做到那些事而不至于出格。

由于“宪政是人民对政府采用的方法”,那么它隐含的逻辑是:首10

先,人民高于政府占据最高地位为主权者;其次,政府是被作为者被人民支配;最后宪政作为一种手段施于政府之上。总而言之,宪政是高于政府的存在,这与宪法的最高性不谋而合。宪政既然被采用,政府的一切行为就必然服从宪法。

四、总结

从54年宪法颁布至今,中国宪法走过一段艰难曲折的历程,其中包含的不仅是宪法本身的发展,更体现了宪法精神在中国的传播,和无数热爱自由、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的法律人为之奋斗的足迹。但是时至今日,真正的宪法制度并没有完全实现,它还期待着更多的仁人志士参与其中,为其发展而努力。

宪法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其内容广博而精深,关于宪法的文章书籍何止千万,想以一篇论文将心中的宪法展示出来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本文只是笔者作为一个法学初入门者对个别有关宪法的问题的初步介绍和粗浅认识。最后,真心祝福中国人民在法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法治天下,早日实现。

我眼中的宪法

我眼中的宪法 灵宝市实验小学五(3)班席泽滢辅导老师:赵越小时候,我经常看《今日说法》这个节目,通过这个节目,我初步了解了宪法。在这个节目中,我常常为那些犯了法的人感到后悔,我常常会想:他们明明知道要学法守法,那他们为什么还要犯错误呢?于是,我带着疑问开始了自己的学法之旅。 当你问身边的人什么是宪法的时候,十个人里面至少有八个人都不知道宪法内容具体是什么,他们只知道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实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它无处不在。 就在前几天,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不知不觉我走来了十字路口,只见对面那行人专用红路灯已是红灯,可这时十字路口突然安静了下来——来往的车辆都在那里?十字路口顿时没有了车辆。蓦地,我心里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反正这会儿也没车了,不如先过到马路那边再说吧!但我又一想,老师和家长不是常说:红灯停,绿灯行,见了黄灯等一等吗?如果我现在过马路,不就违反了《交通法》了吗?不行,我要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小公民!正当我还没回过神儿来,这时,一位比我稍大一点的小姐姐见没有了来往的车辆,正准备迈出过马路的第一步时,被我这知法守法的小学生一把拉住了,她怔住了,她并不知道我为什么要一把拉住正准备过马路的她。事后,我告诉那位小姐姐:我们要知法懂法,要知道行人也要遵守《交通法》,知道行人乱闯红绿灯,也是违法的行为。刚刚是真的没有车辆来往,如果有的话,这时的你可能已经躺在医院里了。看吧!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它无处不在。 同学们,在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类似与这样的事情时,一定要拦住他(她),对他(她)大声的说: “不可以”。并且告诉他遇到这样的事以后应该怎么做,下次千万不可犯相同的错误了。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它无处不在。费尔德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吧!

“我与宪法”主题征文3篇

“我与宪法”主题征文3篇 “我与宪法”主题征文:坚守法治信仰,维护公平正义1 光阴荏苒,时光飞逝,转眼间进入法院工作已经六年了,如果说刚刚走出学院大门的时候,心中还充满了对法律至高无上的崇拜、对法官惩恶扬善的敬仰以及对自己能力的完全自信的话,那么,经过这六个春秋的耳濡目染,2200多个日月轮回的亲知亲历,在我的同事们潜移默化的熏陶和影响下,我的心态在不知不觉中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我以为法院的工作是清闲的,后来我发现自己错了,因为我身边的每一位同事总是忙忙碌碌、勤勤恳恳,办公桌前的眉头紧锁、仔细钻研,当事人面前的苦口婆心、不厌其烦,深夜的办公室里依然醒目的灯火通明,还有执行法官数千里执行案件的全力以赴、风雨无阻。曾经我以为“为人民服务”只是写在书面上的,后来我发现自己错了,在我看到那么多濒临绝望的当事人到这里来寻求公正的时候,在我看到一位位当事人如释重负、重现欢颜的时候。曾经我以为法院的工作是高高在上的,后来我发现自己错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是我们的追求和使命。 每个清晨,当我迎着初升的朝阳,注视着庄严的国徽,走进威严的办公楼,穿过候审大厅里一位位等待开庭的当事

人,这其中可能有索要赡养费的老人、有被起诉的子女、有想离婚的夫妻、有可怜的孩子、有农民工、有大老板,等等,他们脸上或是焦急、或是无助、或是嚣张、或是邪恶的表情总能让我感受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自己所肩负的沉甸甸的责任,我和我的同事们必须要认真谨慎运用手中的司法权力,用真心化解矛盾纠纷,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记得那是我分到业务庭时接触的第一个离婚案件,夫妻双方都是九零后,从起诉状上看女方因为双方感情不和、男方家庭暴力而将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案子还未开庭女方已经先后往办公室打了5次电话,一再强调男方存在暴力倾向,让我们千万小心防范。刚到业务庭的我禁不住心里发怵,担心庭审场面会很难控制,我小心翼翼的问我的庭长李法官这该怎么办,李法官习以为常的淡定的说,不用害怕,业务庭待久了你就会觉得这是家常便饭了,我半信半疑,心里还琢磨着这男的真坏。终于,到了开庭的时候,我早早的来到审判庭,对这次庭审拭目以待。男方抱着不到两岁的女儿早早的就到了,临近开庭前几分钟女方才忐忑的坐到原告席上,低着头不看男方和孩子一眼。男方疼惜的抱着女儿,从他身上全然没有看到我所预想的、如原告所描述的那般凶神恶煞,反而是一个年轻的父亲对女儿满满的父爱。经过法庭调查,原来事实是女方曾经不顾孩子离家出走,男方因为质问其去向而引发争执,暴怒之下出手打了女方,两人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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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 1978 1982 不清楚 6. 你认为《宪法》主要是用来? 宪法主要是用来约束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 宪法是国家用来管理老百姓的 宪法是用来规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 不清楚 7.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年龄是? 16周岁 18周岁 20周岁 8. 您觉得什么机关可以对公民执行逮捕?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中央党委 公安机关 9. 您认为我国宪法在实际生活中有没有作用? 根本不起作用 基本不起作用 作用不大 作用很大 不清楚 10. .您觉得下列哪些属于我国公民的宪法义务?[多选] 维护国家统一

诚实守信 遵纪守法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1. 到目前为止你是否行使过选举权或被选举权? 有 没有 12.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需要多少代表多数通过? 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 与会代表的二分之一 与会代表的三分之二 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 13. 您觉得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能否援引宪法的规定? 可以 不可以 14. 您认为下列哪些机构属于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多选] 全国人大 各级党委 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人民法院 中央军委 国务院 15. 你觉得当代大学生宪法意识如何? 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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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样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篇二】 想必大家都知道,我们中国以前是一个很软弱的国家,常常受到其他国家的欺辱,让我们在世界上抬不起头来。曾经有些外国人认为中国是一头沉睡的雄狮。现在这头亚洲雄狮不再沉睡。他开始在划界上怒吼,让所有人知道他的强大,他的威风。他在向世界展示。现在中国发达了,在世界上享有名气,让以前小看我们的外国人刮目相看。 在中华民族这几百年的历史里,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英雄儿女,他们都是祖国的栋梁之才,受到人民的尊敬。同时中国能发展到今天也离不开他们,是他们让中国变得强大,不再受外国人的欺辱,也是他们让祖国的未来变得更加辉煌,灿烂,现代科学家童第周,从一个后进生变成了轰动西方科学界的中国留学生,这股动力来自他坚定的信念,伟大的科学家钱学森,不畏艰辛远渡重洋,为国家奉献出了一生。他们这些伟大的科学家,为了们的祖国做出了巨大的奉献。 随着时代的变迁,中国日益强大起来。在2001年8月,我国申奥成功,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我国的体育健儿一举获得了32枚金牌,使我国成为体育强国。东方的巨龙正在崛起!祖国是我们的自豪,是我们的骄傲,不仅如此我国也在2003年10月15日把神州5号升上天空,还在2005年10月12日把神州6号升上天空,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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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活动总结 学宪法(1) 为积极贯彻实施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教育活动要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工作开展,积极打造平安、文明校园,根据浙教电传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我区中小学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开展 区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宪法日宣传工作。在接到上级活动通知后,我区第一时间转发了浙教电传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规定通知》,同时要求辖区中小学结合自己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方案开展活动。各校全面开展了五个一活动。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 区中小学历来重视对师生法制精神的培养,在宪法宣传日的活动中,全区各校有重点地开展了五个一系列活动,具体活动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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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我们经常在书中,电视上,新闻中,看到或听到“宪法”二字,我们知道它是法律,但有时,我们常常疑惑为什么我们要有法律呢?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来维护。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新生的国家正需要着一个能够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规则,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了。近几年来,我国实行了很多很多的法规,例如《森林保护法》,通过约束我们不破坏森林来保护我们的自然环境。《交通法规》,大大的削减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所有未成年人免遭不法势力侵害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在1985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了《森林保护法》。曾经有许多的人到森林里乱砍乱伐,使得森林逐渐消失。但是实行了这个法规,我们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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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精神大学生演讲稿

红色精神大学生演讲稿 红色精神是能吃苦,全心为了革命事业,努力向上的精神,传承红色精神,你我责无旁贷。下面是为大家收集关于红色精神大学生演讲稿,希望能帮到你。 微尘不微 大家晚上好,我叫杨莎,来自历史文化学院12级旅游管理班, 大学生延安精神演讲稿。很荣幸今天能够站在这里为大家演讲。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微尘不微》。 20xx年,一位不知名的捐款人在捐款时以“微尘”署名,从此便形成一股以“微尘”命名的爱心力量,这股力量迅速壮大,震惊全国。微尘不微,一个人的力量也可以很强大。 20xx年的高考在平淡无奇中走过,一直以为通过了高考,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我便可以一跃跳出农门,踏上一个更广阔的舞台。可是我忘记了仅以种田维生的父母怎能轻易支付得起这四年的大学费用。在心中的欢喜渐渐隐退的同时,我开始思考,也开始怀疑。我怀疑自己,我觉得自己太过渺小,我害怕自己碌碌无为,我也害怕自己变成一个只会消耗社会的“造废机器”。就在困惑与迷茫即将把我吞噬的时候,咸阳“银凤”爱心服务队的赵银凤阿姨让我的青春更换了一个全新的轨道。未见面之前,我想着阿姨应该是一个生活挺富足的人,最起码也是吃的好、穿得好、住得好、出门还有

小轿车坐。可是我错了,没有豪华的居室,有的只是一间不到三十平米的小空间;没有雍容华丽的室内装饰,有的只是灰白暗淡的墙壁;没有家具的家具、电器,有的只是一部简单的座机电话。当我按着地址来到一栋破旧的居民楼前时,我真的怀疑自己找错了地方。这不能给我一丁点儿安全感的房屋,总让人觉得他的墙面上缺了一个大大的“拆”字。一进房门,迎面看到的就是堆的满满的捐赠的衣物和棉被。一张窄床躲在其间,似乎仅能容一人躺下却很难让他翻身。但是,那墙面上却充溢着温暖与幸福的瞬间:那是阿姨为养老院的爷爷奶奶梳洗的幸福场景;那是贫困学子与阿姨深情相拥的感人画面;那是阿姨和玉树灾民同在的见证;那也是聋哑智障儿童最最开心的笑脸。一张张大红纸写的“感谢信''是阿姨主打的光荣与骄傲,我被感动了,也被深深的震撼了。总觉得自己个小,可站在阿姨面前竟比她还高那么一点,况且我还年轻,我又有什么资格继续哀怨我得乐观,乐观的面对我的生活。因为我拥有一个积极乐观的心态,暴风雨来得再猛烈我又有何惧。当我得知阿姨身体不太好时,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双肩变得沉重,是啊,我有这个责任,我也必须担起着责任。常言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阿姨给我的是无比坚强的力量。那么,我就有这个责任把阿姨的爱传递到更远的地方。 如今的我在阿姨的帮助下已经站在了延安这片圣土之

宪法在我心演讲稿

宪法在我心中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个年仅14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因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抢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平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求哥哥放她走。一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会造就这样的惨剧! 曾听过,一个利欲熏心超市老板,为了钱财,绑架富家孩子,谋财不得竟将其杀害;几个六年级学生因说脏话,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时愤怒,竟举刀杀害了他们…… 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 ……多么让人痛心的事例啊! 如果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如果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弘扬宪法精神演讲稿精选2篇

弘扬宪法精神演讲稿精选2篇国,何为国?国就是一定的领土疆域和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以及人们千百年来所创造的精神文明。爱国,何为爱国?顾名思义爱国就是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忠诚于引领我们不断前进的党,捍卫祖国的领土完整。热爱广大的人民群众和中华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爱国不能只是说,还要用实际行动展现出来。 回顾历史,具有强烈爱国主义精神的人不计其数。在祖国母亲生死存亡的为难关头,是他们用一股股豪情,一腔腔热血,发出了一声声震荡环宇的呐喊,谱写了一首首大海回波的状歌。为挽救我沉沦的中华民族,他们求索奋斗,折戟沉沙,浴血沙场,马戈尸还……林则徐虎门消烟的熊熊大火,王小二血撒山头的悲歌,刘胡兰宁死不屈的回音,红军战士爬雪山过草地气吞山河的壮举……无不让我中华儿女呐喊奋起。 捐区付国难,视死如归正是由于对祖国母亲的强列热爱,勤劳智慧的中华儿女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我们要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积极维护祖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祖国的领土寸土不能丢,不能被分割侵占。要热爱祖国的历史文化,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为创造更加辉煌的文化而尽心尽力。 今天,我国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现在,已经

是信息化时代,科学技术在当世及其重要。这关系到祖国的进步与发展,繁荣与昌盛,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就是跨世纪的一代举旗人。五星红旗是祖国的象征,不管风云怎样变换我们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失志不移。国旗,我们永远的信念。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是建设祖国的强大力量,我们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努力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正确的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的把爱国之志变成爱国之行。今天,为振兴中华民族而奋斗,明天为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尊重宪法成为全社会信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早在XX年,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在此基础上将其升级为“宪法日”,不仅意味着以崭新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建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

宪法在我心中13196

宪法在我心中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宪法规定了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是宪法保护的重点对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相关法律条例。国家还特别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 或许大家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

犯罪的事就行。但正是因为小学生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法制意识较模糊,特别是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知之甚少,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法制观念较淡漠,使得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另外,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说有同学在校外遭到不法分子的勒索要挟,常常会想要大事化了,这可能会使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一块肥肉。诸如此类的情况我们都可能会碰到,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精选)

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精选) 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精选) 【篇一】她承载着最大民意,她根植于法律源头,她有形又无形,她和我们关系万缕千丝,却又少为人们适用。原本这可以是一个元宵节灯会上的普通谜面,但她的至高无上,让人们敬而远之,以至于忽略了她几经风雨的修正,始终只为人民二字。这个谜面就是宪法,尊贵而平实的宪法,属于我们的宪法。宪法赋予了我们最基本的义务与权利。就如同宙斯之盾,矗立于地面,就是行为之界;放诸于战场,就能阻挡越界之矛。宙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天神,他的盾在天阻剑,触地成墙。我们国家的宙斯就是人民,包括每一名普通合法公民在内的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权力,人民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有知识分子、农民、企业家、文体明星、洗脚妹等等,她承载的是最广大的民意,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这样的全国人大有权对宪法做出修改,只有这样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宪法做出解释。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精选)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精选)说到宪法的制订,我们可以放眼认识一下其他国家。如美国的宪法,它制订之初经由大小诸州116天的激烈讨论产生,但是其制宪会议的55位代表,有9人是种植园主,有15人是奴隶主,有14人曾任法官,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律师,有29名代表受过高等教育,是一场小部分新旧阶级领导者为主的势力较量的结果。最终,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旧贵新宠的意愿在宪法之中得到充分表达。然而,资产之列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依然是没有资产的。而我们的宪法,其人民的范畴却覆盖了绝大多数有和没有资产的。在这

一点上,我们的宪法更有代表性,更值得尊敬。我们宪法的至高无上,不仅在于出身,还在于这副久经打造的盾牌上呈现出的时代智慧。她记载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犹如镌刻其上历史剑痕;她记载着1840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变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犹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图腾。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宪法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宪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来。这副信仰的盾牌,释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铸就的是权力的牢笼,看不到却又无处不在。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精选)文章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精选) 宪法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不仅之于私权,之于公权亦如此。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

2018弘扬宪法精神演讲稿三篇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ea13500292.html,)/演讲稿 2018弘扬宪法精神演讲稿三篇 回顾历史,具有强烈爱国主义精神的人不计其数。在祖国母亲生死存亡的为难关头,是他们用一股股豪情,一腔腔热血,发出了一声声震荡环宇的呐喊,谱写了一首首大海回波的状歌。为挽救我沉沦的中华民族,他们求索奋斗,折戟沉沙,浴血沙场,马戈尸还……林则徐虎门消烟的熊熊大火,王小二血撒山头的悲歌,刘胡兰宁死不屈的回音,红军战士爬雪山过草地气吞山河的壮举……无不让我中华儿女呐喊奋起。 捐区付国难,视死如归正是由于对祖国母亲的强列热爱,勤劳智慧的中华儿女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我们要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积极维护祖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祖国的领土寸土不能丢,不能被分割侵占。要热爱祖国的历史文化,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为创造更加辉煌的文化而尽心尽力。 今天,我国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现在,已经是信息化时代,科学技术在当世及其重要。这关系到祖国的进步与发展,繁荣与昌盛,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就是跨世纪的一代举旗

人。五星红旗是祖国的象征,不管风云怎样变换我们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失志不移。国旗,我们永远的信念。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是建设祖国的强大力量,我们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努力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正确的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的把爱国之志变成爱国之行。今天,为振兴中华民族而奋斗,明天为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二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尊重宪法成为全社会信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早在2001年,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在此基础上将其升级为“宪法日”,不仅意味着以崭新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建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在长

宪法在我心中 (1)

宪法在我心中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在我的心中,原本没有觉得《宪法》对我有多么重要,我曾经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只是初中学生,每天学校家里两点一线过着最简单的生活,宪法与我能有多大的关系呢?但是,当我从网上看到一则故事后,我明白了,原来《宪法》就在我们每一个人身边。 故事是这样的:中学生李某到超市,因为没有看上如意的东西,便空手而出,谁知超市保安怀疑他偷了商品,便对他就进行了搜身。这位中学生回家和学过法律的父亲说了这件事,父亲便把这家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超市在当地媒体向李同学道歉,并赔偿一块钱。最后,李同学胜诉了。 李同学的父亲说,这一块钱看上去不多,但他代表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代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尊严。 是啊,我国的《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社会价值的共识。宪法来源于人民,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包括我们这些未成年人的权利。正如列宁的一句名言:“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作为共和国的一位普通公民,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用《宪法》去维护我们社会的和谐。所以,我

不妨简单进行一下普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宪法相当“高大上”,是“母法”,他是法律界的“老祖宗”,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所有法律无效。 现代社会,阻塞的交通,频发的事故常令人们痛苦不堪,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将近10万,远远超过了一场现代战争的死亡人数。交通事故已成为“世界第一害”,而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曾连续十余年居世界首位。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曾埋怨,我们曾斥责,但我们是否更要深思?车祸的原因不外乎是酒驾、醉驾、疲劳驾使、超速等,但这些是不是交通法规所明令禁止的行为?正是有些人对法规的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通过他们的以身试法,用事实一次次向我们证明不遵守法律等待我们的将是什么! 如果再贴近点我们的生活,近年来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也令人触目惊心。就在去年,重庆一初中女生兰兰在住校期间太邋遢,引起宿舍其他女生的“公愤”,5名女生对兰兰大打出手,想要“教育”兰兰,不料竟将其打成10级伤残。一个个本应前途光明的人,却因不知法,不守法,转眼间成为法律祭坛上的牺牲品! 法律是无情的,如果谁无视甚至试图挑衅法律的权威,等待他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但其实宪法是有情义的,此法中明确规定了每个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了我们的更好成长,国家在《宪法》准则下制定出台了《义务

宪法伴我行征文1000字

宪法伴我行征文1000字 宪法伴我行征文1000字一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

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

弘扬宪法精神演讲稿优秀范文

弘扬宪法精神演讲稿优秀范文 每年的是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下面是特意为各位搜集整理的弘扬宪法精神演讲稿优秀范文,供各位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篇一: 国,何为国?国就是一定的领土疆域和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以及人们千百年来所创造的精神文明。爱国,何为爱国?顾名思义爱国就是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忠诚于引领我们不断前进的党,捍卫祖国的领土完整。热爱广大的人民群众和中华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爱国不能只是说,还要用实际行动展现出来。 回顾历史,具有强烈爱国主义精神的人不计其数。在祖国母亲生死存亡的为难关头,是他们用一股股豪情,一腔腔热血,发出了一声声震荡环宇的呐喊,谱写了一首首大海回波的状歌。为挽救我沉沦的中华民族,他们求索奋斗,折戟沉沙,浴血沙场,马戈尸还 ……林则徐虎门消烟的熊熊大火,王小二血撒山头的悲歌,刘胡兰宁死不屈的回音,红军战士爬雪山过草地气吞山河的壮举……无不让我中华儿女呐喊奋起。 捐区付国难,视死如归正是由于对祖国母亲的强列热爱,勤劳智慧的中华儿女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我们要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积极维护祖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祖国的领土寸土不能丢,不能被分割侵占。要热爱祖国的历史文化,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为创造更加辉

煌的文化而尽心尽力。 今天,我国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现在,已经是信息化时代,科学技术在当世及其重要。这关系到祖国的进步与发展,繁荣与昌盛,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就是跨世纪的一代举旗人。五星红旗是祖国的象征,不管风云怎样变换我们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失志不移。国旗,我们永远的信念。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是建设祖国的强大力量,我们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努力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正确的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的把爱国之志变成爱国之行。今天,为振兴中华民族而奋斗,明天为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二: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尊重宪法成为全社会信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早在2001年,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在此基础上将其升级为“宪法日”,不仅意味着以崭新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建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

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大全

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大全 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1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0XX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20XX年9月、20XX年1月、20XX年3月和20XX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XX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

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宪法在我心中演讲稿2 她承载着最大民意,她根植于法律源头,她有形又无形,她和我们关系万缕千丝,却又少为

国旗下讲话-宪法在我心中

国旗下讲话《宪法在我心中》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是宪法保护的重点对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相关法律条例。同时还特别在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 或许大家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就行。但正是因为中学生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法制意识较模糊,特别是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知之甚少,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法制观念较淡漠,使得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另外,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说有同学在校外遭到不法分子的勒索要挟,常常会想要大事化了,这可能会使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一块肥肉。又比如说有些同学在成年后为了体验生活校外打工,因为不熟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使得自己的劳动和所得不成正比。诸如此类的情况我们都可能会碰到,因此,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而是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校园,争创文明班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刘玉莲 2016-11-28

2018年学宪法讲宪法征文4篇一

学宪法讲宪法征文4篇一 学宪法讲宪法征文4篇一: 宪法创造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回顾中国历史,西周的封建制和礼制,汉初的无为而治,唐的三省六郡,宋的官员的选拔制,满清的督抚制等历代政治智能中都蕴涵了法制的重要概念。虽然它们各不相同且变化极大,可是站在历史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它们都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并反映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近代以来,人类在多种选项中选择了法治这种国家治理方式,而在法治之中,宪法又是其核心。从初中学习政治开始,我们就熟知一句话“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可是,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似乎又感受不到宪法的存在,感觉不到宪法与自己的生活之间的关系,至少是对宪法的感受没有对具体的行政法律那样强烈。那么,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宪法的身影在何处呢? 宪法在根本上和宏观上确定着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而宪法确定这些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的最高价值是维护人的尊严,可以说,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的尊严而展开的。在这一最高价值指导之下,宪法设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国家机

构及其具体运行、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依照这一最高价值,设定了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一切国家权力1/16页均来源于宪法并受制于宪法,宪法不仅控制着整个国家权力,而且国家权力之组成部分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均需遵从宪法的最高价值和由这一最高价值所决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因此,我们所直接体验和观察到的国家权力的运行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都是宪法影响社会生活的具体体现。宪法的内容比较原则和抽象,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责就是依据宪法而制定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这就要求立法机关必须依据宪法积极地进行立法,使得宪法的实施获得制度性支持。简而言之,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一些如《婚姻法》《刑法》《交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就是按照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体现,并且是以宪法的最高价值——维护人的尊严为准则。宪法与具体法律的关系,就像一片文章的中心思想和每个段落,也就真正符合了“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句话。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只有在维权或违法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接触到法律 法规。在维权时,我们会觉得法律是这样的平易近人又不可或缺,它帮助我们获得了应得的利益,保护了我们。而在违法时,我们又会觉得它是这样的冷酷无情又令人生厌,在很多时候我们对于这样一些框框条条总是无法理解。于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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