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模具管理规章制度

工装模具管理规章制度
工装模具管理规章制度

工装模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提高工装模具的先进程度和适用性,确保工装模具满足生产和产品质量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工装模具的设计、计划、采购、验证、加工等过程。

三、职责

1 生产技术部负责工装模具的设计、图纸绘制。

2 仓储部负责工装模具的集中管理和发放及回收。

3 机电设备部负责工装模具的外协、外购和加工制造,修理工作。

4 采供部负责所需原材料的购进工作。

四、工作流程

1. 计划与制造

1.1 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计划通知单》及模具的库存情况,下达模具加工计划,由机电设备部负责工装模具的外协、外购和加工制造。

1.2 如没有工装模具图纸,生产技术部应绘制出新的工装模具图纸,并将工装模具图纸与生产加工一起下达到机电设备部,由机电设备部负责工装模具的外协、外购和加工制造。

2. 验收、入库

2.1凡采购、外加工、自加工的工装模具,须生产技术部技术人员负责加工尺寸和精度的检查验证。

2.1.1 拉丝模具要检查孔型尺寸、工作面表粗糙度、进出口角度和外观尺寸及表面

质量;

2.1.2 挤出机、紧压轮模具要检查孔型尺寸、工作面表粗糙度、与设备配合尺寸和外观表面质量;

2.1.3 绞线机、成缆机模具要检查孔型尺寸、工作面表粗糙度、与设备配合尺寸、或与设备上所配得工装配合尺寸和外观表面质量;

2.2经检查合格的模具由生产技术部安排车间小批产品试车,试制的产品合格后,由车间使用部门班组长将试制产品的型号规格、自检记录填写在《工装模具验收单》的相应栏目内,作为对该工装模具试用的确认。

2.3 已验证合格的工装模具由仓储部统一建档管理。

2.4 模具保管员对模具及对《工装模具验收单》仔细核查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入库,并建立台账妥善保管。

3. 领取、使用、交回

3.1 领用工装模具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即领用方和保管员双方对工装模具认可的签字。

3.2 领取人必须认真检查,核实所用工装模具的规格的质量,避免错用、混用造成质量事故。

3.3 工装模具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由使用工序责任人按模具实际价值的50%-100%赔偿。

3.4 交回的工装模具必须清洁、无损伤,否则保管员有权拒收。

3.5对在正常使用中交回的超差工装模具,损耗工装模具,使用人应保管员声明(书面),以便及时修复、更换,保证工装模具的完好、齐全。

6. 保管

6.1 对交回工装模具须认真检查,并对照领用手续进行核实,无损坏方可入库。

6.2 工装模具必须保持清洁,涂油后入柜保管。

6.3 为防止工装模具供需脱节,保管员必须每季度清查工装模具消耗变动情况,并汇总列表上报生产技术部。

7. 工装模具的定期检测

7.1 工装模具保管员在生产技术部、仓储部和车间技术员等有关人员的指导配合下,定期对工装模具进行检测。

7.2 检测应根据产品工艺要求,检测其完好率,并做好记录上报生产技术部。

7.3 工装模具检测按本制度第4条规定检验。

7.4 检测周期:拉丝、挤出机模具每季检测一次;绞线机、成缆机模具每半年检测一次。

8. 修复、报废

8.1 凡不能适应产品工艺要求的工装模具,经返修、返工可重新使用的,保管员须分类保管。

8.2 返修、返工后的工装模具必须按本制度第4条的规定重新验证入库后,方可使用。

8.3 凡认定无法修复的工装模具,由保管员列入报废模具清单,月终上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后进行报废,否则影响生产由保管员负责。

9、增补

9.1 工装模具的增补每月按生产计划和保管员季终汇总的清单,由生产技术部统一分类、汇总并安排增补计划。

9.2 因生产需要月中需增补的工装模具按第3.1条的规定执行。

工装模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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