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违章指挥的类型及表现

企业常见违章指挥的类型及表现
企业常见违章指挥的类型及表现

一般违章

1.劳动纪律松弛,生产管理混乱;工作现场脏、乱、差,放任自流,不积极治理,影响安全生产;

2.违章派车:不按载货、载人等行驶规定用车,带病(刹车、灯光、喇叭、后视镜、刮雨器等不齐全、失效)出车;

3.工作负责人不随身携带工作票,工作前不宣读工作票、不提问,开工前不向作业组成员交待安全措施;

4.需要两人以上从事的工作只安排一人单独进行;

5.起重现场不按规定不设专人指挥,手势不符合规定,违章指挥;

6.强令驾驶员超越行驶区域、绕道办私事、超速行驶等违章驾驶;

7.使用超期动火票,指挥施工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8.动火前不进行安全教育,不落实、确认安全措施;

9.为生产需要,强令员工违反操作规程,使管道超压运行;

10.指挥员工进行运行设备、带压管线的维修保养;

11.进入有限空间、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不办理作业票;

12.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危害运行的隐患未整改的情况下,强令员工继续进行作业;

13.不按上级部门的规定、制度、特殊天气、特殊时段下的安全要求,组织生产;

14.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15.指派无操作证的员工到特殊岗位顶岗;

16.指派不具备上岗条件或技能差的员工单独顶岗;

17.不按规定组织安全阀的校验、维护、保养;

18.不请示、不汇报,私自改变工艺运行模式;

19.签发的工作票工作内容与实际不符;

20.油气场所对使用不防爆电器、工具熟视无睹;

21.强令女工从事禁忌作业;

22.锅炉安全附件超期未检,强令继续使用;

23.不定期组织员工生产会议及安全、技术培训;

24.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严重违章

1.对作业场所危险源辨识不清指令人员操作;

2.在未办理动火手续或间隔动火未办动火票的情况下,指挥施工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3.安排工人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4.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安排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的员工顶岗操作;

6.安排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不认真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五同时”规定执行;

8.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瞎指挥;

9.不按安全教育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进行教育;

10.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如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等)不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发证;

11.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生产时,操作者未经学习教育;

12.节假日加班不进行安全教育等;

13.不按要求及时批转、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规定、通知等,或借故拖延、积压、拒不执行者;

14.新建、改建、扩建、挖潜革新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

15.不按有关规定要求设计施工,乱改乱建;不经竣工验收、擅自决定投入使用;

16.对安全监察部门和安技部门已发出停止使用通知单的设施,未消除隐患,擅自安排使用;

17.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订安全措施,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和不执行安全措施;

18.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及时整改,又不作整改规划;

19.发生工伤事故,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接受教训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仍继续冒险作业;

20.设备安装不按照技术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施工、检查、验收、移交;对在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尚未解决前就擅自投入使用;

21.对有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装置缺少或失灵的设备,强行安排生产;

22.对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电气、机动车辆等)不按规定使用;

23.安排使用安全防护装置缺损的设备或使用中,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4.指派身体健康状况很不适应本工种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

25.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情况下,为生产任务而安排员工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争速度;

2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不进行有毒气体检测,指挥员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进入操作;

27.动火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强制下达动火令。

现场常见习惯性违章表现教学提纲

现场常见习惯性违章具体表现 设备部维护部编制

现场常见习惯性违章具体表现 一、公共部分: 个人防护用品类: 1、进入生产场所未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帽作为坐垫。 3、进入生产场所着装不符合《安规》要求,长发和辫子未盘入帽内。 4、特殊岗位(化学、焊工、除灰、除焦等)未穿规定的服装和戴防护用品。 5、使用砂轮机或无齿锯进行工作时,不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等防护用品。 6、接触热体工作时,不正确地使用劳保用品。 7、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地下沟道内进行工作未戴防毒面具,未采取紧急情况下失去监护 的措施(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绳子的一端应紧握在上面监护人手中) 作业环境类: 1、未经主业设备部等技术部门许可在楼板和建筑物上打孔或在厂区开挖土方 2、在厂房内外的工作场所,将井、孔、坑、洞或沟道的盖板打开,周围未装设遮栏和设置警告标 志, 或未加装夜间警示灯。 3、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如盖板、围栏等)挪作它用者。 4、生产现场重要设备区域照明不足或无照明而长期未恢复。 5、私自乱拉、乱接临时电源。 6、检修中将栏杆、护板及设备护罩拆除,工作完后未及时恢复。 7、冲洗地面完后不关水门,或水管未盘放整齐。 8、检修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乱堆乱放,阻塞通道,充油管道不封堵,污染地面 9、更换后的设备、截门、管材等废品不及时回收,在检修现场到处堆放。 10、检修后的设备系统发生变更,不向运行人员交待。 11、在道路、通道、平台、步道、电缆竖井旁堆放杂物不及时清理。 12、检修或巡检后不及时关闭接线盒、控制盘柜门。 13、现场高压试验、金相试验、微波设备的检修不设围栏、不挂警告牌、不派专人监护消防安全类: 1、油库等单位未设防火标志,未备足防火器材。 2、在厂区禁烟区域内内吸烟。 3、发电机氢冷系统检修工作使用非铜制工具。 4、排出带有压力的氢气、?氧气或向发电机补氢时急剧操作,未按规定均匀缓慢的打开设备上的阀

典型违章100例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 100 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化工行业生产中常见违章的种种表现

生产中常见违章行为的种种表现 关于生产违章的表现和行为,很多职工不是非常熟悉,所以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特编此稿以供学习借鉴。 1、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不系帽带。 2、用安全帽当座位,女职工未将头发盘入帽内等。 3、工作期间工作服和袖口未系扣。 4、穿高跟鞋、凉鞋、背心、短裤或裙子进入生产场所。 5、在班中嬉戏、干私活、打瞌睡、离岗、串岗、脱岗、玩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 7、在禁烟禁火区域、化工设备检修现场抽烟。 8、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架上,未做到高挂低用。 9、高空作业上、下投掷,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 10、登高作业时不穿胶底鞋,不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 11、 使用裂损竹、板搭设不牢固脚手架或搭设脚手架时绑扎不牢固,把脚手架摆放在不牢固的现场结构或栏杆、管道上。 12、在无栏杆的构架、管廊、管道等上直立行走。 13、在运行的设备、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行走或站立。 14、倚坐高处平台栏杆。 15、移开煤仓格栅或盖板后,不及时盖好。 16、从事浓酸、强碱工作,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17、使用砂轮、磨光机等高速旋转工具时不戴防护眼镜。 18、使用车床时不戴防护眼镜,戴手套操作车床。 19、机床工戴手套、戴围巾作业,女工不戴工作帽使用机床。 20、在进行车、凿、磨等作业时,未戴防护眼镜。 21、使用钻床时戴手套,袖口不扎紧。 22、薄件和小工件施钻时直接用手扶。 23、使用砂轮时未系好袖口。 24、两人同时使用同一片砂轮。 25、站在砂轮机片正面作业。 26、车、铣、刨等机床运行时清除铁屑未使用专用工具。 27、车、铣、刨等机床运行时作业人员离开岗位。 28、机床运转时将头、手伸进切削区域。

典型行为违章60条

典型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电工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办理许可票证即进行特殊危险工作。 6.未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吸烟。 7.选用工具不当,随意放置和丢弃工具,忽视工具维护保养。 8.擅自解除联锁进行操作。 9.安全防护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各项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确认制度。 13.随意扔、倒或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废弃物。 14.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内。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检修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成员介绍工作内容,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危险辨识,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动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 22.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确认即启动。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设备、塔器、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不戴护目眼睛,装卸酸碱时不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电力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深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各车间工序常见违章行为、违章现象

地面站加料工序常见的违章行为、违章现象 1.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护具和防护用品的,未将过颈以下长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工房操作。 2.2米及2米以上临时登高作业时无人监护,不系安全带或未经过技安部门审批。 3.不按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私自动火作业。 4.开动情况不明的任何电源或动力开关、阀门。 5.机械运转时进各部位加油、修理、清扫。 6.设备传动部分防护罩(栏)缺失或未关好就开始操作。 7.机械设备运转时用铁器敲打设备。 8.设备运转时,将手伸入,在设备上走动。 9.操作时佩戴首饰、手表等饰品。 10.易燃易爆工、库房周围50米内堆放可燃物品。 11.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无证上岗操作。 12.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不设人监护或不采取动力电源断电措施。 13.原材料未定置存放,工房内超员、超量。 14.进入厂内携带烟火,在工房内接、打手机。

乳化线乳化工组常见的违章行为、违章现象1.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护具和防护用品,未将过领以下长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工房操作。 2.破碎加料时,硝酸铵被卡住用铁棒撬、用脚登或大锤砸。 3.出药间半成品超量结存,工房内超员超量。 4.检查电机时用手心检查。 5.不按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私自动火作业。 6.开动情况不明的任何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7.钢带等机械运转时进行加料、加油、检修、清扫、调整等工作。 8.油相电机在搅拌时用铁器拌料。 9.新来人员未经安全考试无证上岗操作。 10.刷洗水相罐时人下入罐中,电源不设人监护或不采取动力电源断电措施。 11.在易燃易爆工库房周围50米内堆放可燃物品。 12.安全通道不畅通。 13.设备转动部位保护罩缺损或未关好开车操作。 14.乳化机异常现象带病生产作业。 15.进厂内携带烟火,在工房内接、打手机。

发电企业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表现

附件2 发电企业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表现 (共199条) 管理类违章 1、违章指挥,安排员工违章、冒险作业或默许无票作业。 2、不按规定制定和完善设备检修工艺规程、运行规程及管理制度或不能有效地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不按规定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或不制定现场工作的安全措施。 4、制定的规程、制度、措施不符合实际,执行中导致发生事故、延误事故处理或扩大事故。 5、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未布置安全措施或不检查、不落实安全措施。 6、默许或同意机组运行中强制解除保护。 7、设备未按规定使用双重编号。 8、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未按规定保管、使用钥匙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9、易燃易爆危险区域、重点防火部位距离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消防器材配备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规定。

10、在有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及埋设物等)的地方进行土方工程施工,设备管理部门无人监督。 11、未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带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 12、未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未采取安全措施,对带电或氢、油的容器及管道进行焊接。 13、未经有关部门审核许可,在楼板上、结构上、控制室、保护盘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 14、非电气人员进电气区域工作时,未设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到位。 15、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即进入燃烧室进行清焦、抢修等工作。 16、各种类型运输机械刹车装置不正常或有其他重大缺陷仍在使用。 17、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18、五级以上风力天气,在露天进行焊接、气割、高空、起重作业;桥式门吊、抓斗机未上轨道夹,未设地锚固定。 29、起重操作没有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20、工作人员变更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未经考试合格即上岗工作。 21、未经特种作业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焊工、行车工、起重工、架子工、电梯工、机动车辆驾驶工等)。

企业常见违章指挥的类型及表现

一般违章 1.劳动纪律松弛,生产管理混乱;工作现场脏、乱、差,放任自流,不积极治理,影响安全生产; 2.违章派车:不按载货、载人等行驶规定用车,带病(刹车、灯光、喇叭、后视镜、刮雨器等不齐全、失效)出车; 3.工作负责人不随身携带工作票,工作前不宣读工作票、不提问,开工前不向作业组成员交待安全措施; 4.需要两人以上从事的工作只安排一人单独进行; 5.起重现场不按规定不设专人指挥,手势不符合规定,违章指挥; 6.强令驾驶员超越行驶区域、绕道办私事、超速行驶等违章驾驶; 7.使用超期动火票,指挥施工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8.动火前不进行安全教育,不落实、确认安全措施; 9.为生产需要,强令员工违反操作规程,使管道超压运行; 10.指挥员工进行运行设备、带压管线的维修保养; 11.进入有限空间、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不办理作业票; 12.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危害运行的隐患未整改的情况下,强令员工继续进行作业; 13.不按上级部门的规定、制度、特殊天气、特殊时段下的安全要求,组织生产;

14.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15.指派无操作证的员工到特殊岗位顶岗; 16.指派不具备上岗条件或技能差的员工单独顶岗; 17.不按规定组织安全阀的校验、维护、保养; 18.不请示、不汇报,私自改变工艺运行模式; 19.签发的工作票工作内容与实际不符; 20.油气场所对使用不防爆电器、工具熟视无睹; 21.强令女工从事禁忌作业; 22.锅炉安全附件超期未检,强令继续使用; 23.不定期组织员工生产会议及安全、技术培训; 24.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严重违章 1.对作业场所危险源辨识不清指令人员操作; 2.在未办理动火手续或间隔动火未办动火票的情况下,指挥施工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3.安排工人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4.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安排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的员工顶岗操作; 6.安排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反违章主要表现全解

违章主要表现 一、三票三制类 1. 设备检修前,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以正确地执行。 2. 办理工作票代签名,不按要求定点办票。 3. 无操作票操作,无工作票工作。 4.填写操作票涂改,不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 5.现场工作时,工作票、风险作业票对存在的风险因素分析不全面,措施落实不到位。 6.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变更手续。 7.转动设备检修结束后,工作票未收回就送电试。 8.检修工作超过期限,不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9.检修工作结束,不及时进行工作票终结。 10.几个电气操作项目写在一张操作票上,不分别填写。 11.擅自扩大工作票内的工作内容。 12.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前,工作负责人不向工作组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不进行录音。 13.工作人员工作前不了解、不检查安全措施。 14.操作前不认真查看操作票是否都审查签名而进行操作。

15.操作中不按操作票逐项操作、打“√”。 16.同时持两份操作票,交叉操作。 17.工作班人员与工作票有关人员不符合要求,工作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 18.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短时间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代理人。 19.未查明工作票是否交回和是否具备送电条件即送电。 20.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不办理工作票。 21.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复诵不严肃,声音微弱,双方听不清,不进行录音。 22.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不共同到检修现场检查。 23.操作监护人不到位,操作人擅自操作。 24.操作监护人不监护,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去从事其它活动。 25.操作前不核对操作位置,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不核对模拟图。 26.运行值班人员对许可进行夜间抢修工作的有关事项,不进行详细记录。 27.岗位交接班制度不严,不在岗位进行交接,或交接时不认真,不清楚。

发电厂各种典型违章行为

各种典型违章行为 一、严重违章(一次考核200元,记12分) 1.工作中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2.工作人员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3.检修人员在机器尚未完全停止以前就进行修理工作; 4.工作人员对运行设备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进行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或把手伸入栅栏内; 5.工作人员擅自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 6.安全措施未执行就擅自开工或安全措施不符合工作票或施工方案要求即下令开工; 7.工作票没有终结就投运所检修的设备; 8.无票作业或擅自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 9.无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10.无动火工作票在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11.擅自变更作业现场主要安全措施; 12.不按规定办理停送电联系单而约时停送电; 13.装设接地线时不进行验电,装、拆地线不按规定顺序进行; 14.为赶工期而强行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15.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16.大型脚手架(炉膛吊架)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或超荷

载使用; 17.非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8.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 19.酒后作业或酒后、无证驾车; 20.在运煤设备运行中不停设备就去上链条,钢丝绳或皮带; 21.未严把质量关、将不合格产品引入本部门投入使用; 22.将资质不合格或无资质的施工队伍引入本部门进行工作; 23.有意隐瞒事故或隐瞒事故真相; 24.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睡岗、醉岗; 25.机车尚在运行时擅自上下车辆或跳车; 26.在一个煤车内同时进行机械卸煤和人工卸煤; 27.非司机的其他人员擅自开动运煤机; 28.使用吊斗、抓斗载运人员或工具; 29.在扒煤机、卷扬机等设备运行时,工作人员随意跨越钢丝绳; 30.工作人员在制粉设备内部有煤粉空气混合物流动时擅自打开检查门; 31.工作人员进入煤斗站在煤层上捅堵煤; 32.工作人员在给煤机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直接用手去拨堵塞的煤; 33.运行人员在排污系统有人正在检修时进行排污; 34.在禁止烟火区吸烟;

生产现场常见违规现象

生产现场常见违规现象 一、常见违章现象: 1、酒后作业或工作时间喝酒; 2、擅自在禁火区动火作业; 3、开动情况不明的开关、闸、阀或任意启动不该由本人启动(含封存)的 设备; 4、擅自拆卸安全防护装置、防护罩(网); 5、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拭地面或洗工衣; 6、用高压气体给轮胎充气; 7、擦拭照明灯具未切断电源; 8、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 (1)操作旋转机床戴手套、系围裙、领带、穿高跟鞋、敞开衣襟。 (2)员工长发(齐颈)未塞入工作帽内。 (3)电焊工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不使用防护面具或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 (4)值班电工当班时,不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高压作业时,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不使用绝缘工具。 (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 (6)配置酸、碱溶液及有毒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搬运酸坛不使用专用工具。 (7)机械加工过程中有丝、刺、颗粒物等飞溅场合不戴防护眼镜。 9、操作冲床脚下垫支撑物;

10、冲剪、拉伸作业不使用工具,将手进入危险区取、送工件; 11、两人以上操作冲床、压力机、剪板机、折弯机等,指挥不明、动作不协 调; 12、在旋转机械上作业,手拿棉纱或纱布抛光零件; 13、机床加工过程中擅自离岗、睡岗; 14、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设备运转部分,不设监护人,不断开动电力电源; 15、使用塑料、搪瓷等未能及时导出静电的容器盛装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 清洗零件; 16、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擦拭、保养、接触设备的传动部位; 17、堵塞消防通道或在配电柜、配电箱门前堆放杂物; 18、强令工人违章作业; 19、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危险作业; 20、危险点操作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检查、不按规定填写记录; 二、电工作业及安全用电违章现象: 1、不按规定填写工作票、操作票; 2、电工检修作业不按规定停电、验电、挂接地线、装设围栏和标志牌; 3、使用中的开关、闸刀、插座、保险、配电柜、配电盘、电动机、导线等 存在裸露可触及带电部分; 4、设备外壳不接地(接零)或不正确接地(接零); 5、用其他导体代替保险丝或用导线短接保险盒; 6、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线路不防暴; 7、行灯不使用安全电压、无绝缘把、无防护网;

违章的类型及主要表现

违章行为:指违反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违反原电力工业部和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有关规程、南方电网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违反各单位为确保电网、人身、设备安全和保证生产正常进行而制订颁发的各种规章制度的行为。固守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工作行为和状况称习惯性违章。按违章等级分类,分为恶性违章、严重违章、一般违章;按违章类别分类,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违章等级 恶性违章:指违章性质恶劣,违章行为可能导致人身、电力安全、设备事故的行为。恶性违章的主要表现详见附录A。 严重违章:指违章行为比较严重,主观违章的意识比较明显,违章行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严重违章的主要表现详见附录B。 一般违章:指恶性、严重违章以外的违章行为。 违章类别 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电力建设现场作业中,生产者个人不遵守安全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安全工作规程、设计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等各项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指挥性违章: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管理性违章:指从事电力生产、电力建设的各级领导者和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认真执行规程制度或借故不执行规程制度和某些规定,不结合本企业、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恶性违章的主要表现 A1.在未按要求办理工作票或配电抢修工单许可、延期手续的停电设备上工作。 A2.擅自扩大工作票或配电抢修工单许可范围内的停电设备上工作。 A3.擅自合上隔离开关或拉开接地刀闸(拆除接地线)进行设备检修、试验工作。 A4.无绝缘防护网或跨越架等可靠措施带电跨越电力线路或无限高及防导、地线跳跃的可靠措施带电穿越电力线路。 A5.耐张段内的杆塔上有人时,调整杆塔拉线。 A6.约时停送电或约时办理工作许可、终结手续。

典型违章行为100条

典型违章行为100条 1、进入作业区域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作业中未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服装; 3、劳动保护服装不合体; 4、工作服发生破绽后没及时缝补、沾上油污后没及时清洗干净; 5、作业现场穿拖鞋作业; 6、指定区域、类型作业时不穿安全鞋; 7、气候炎热时赤膊作业; 8、热工作业中领口、袖口及裤脚、鞋带未扎好; 9、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10、装配作业中不戴手套; 11、磨削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2、操作旋转机械时戴手套; 13、打大锤时戴手套; 14、气焊气割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5、焊接作业不使用保健口罩; 16、对有害光线、射线及噪音未采取防护; 17、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 18、意外事态发生时,于事发地点聚集; 19、厂内骑车载人; 20、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上岗作业; 21、随地吐痰; 22、吸游烟或未在指定处吸烟; 23、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 24、铁路道口与火车抢行; 25、站在道路中间交谈; 26、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 27、操作机械设备时精力不集中; 28、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或培训; 29、不对施工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30、交接工作不明确; 31、单手上下直爬梯; 32、在没有防坠措施的高处边缘逗留; 33、不妥善放置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工件; 34、在吊车负重下方通行;

35、吊运物件时未避开地面施工人员; 36、不听他人劝阻进入危险区域; 37、无视危险标识进入危险区域; 38、随便进入其它作业场所; 39、随意触摸不熟悉的机械、器具及控制开关; 40、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识; 41、擅自拆除或增设吊板; 42、高处切割余料及施工附件时不采取防坠措施; 43、开设临时人孔、物料孔后未采取防坠措施; 44、无许可证件从事特种作业; 45、作业前不对所用器具进行安全检查; 46、使用不属于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 47、不按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作业; 48、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装置; 49、密闭场所采用明火照明; 50、随便摆放施工辅料和生产成品; 51、不顾施工工序野蛮施工; 52、施工条件不成熟时勉强施工; 53、作业姿势勉强; 54、作业用力过猛或动作不协调; 55、以投掷方式接送工具、工件; 56、撞击带压工业气瓶; 57、乙炔气瓶放倒使用; 58、装配或调整大型工件时固定不牢; 59、收工后不及时清理干净作业现场; 60、高处作业收工后,在吊板上存放物件; 61、交叉作业时,不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沟通; 62、单人搬抬50公斤以上的重物; 63、两人以上搬抬重物时,口号不一致; 64、跨越负重钢缆; 65、压力容器内部作业时采用高于12伏的照明电压; 66、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进入狭小、密闭舱室作业; 67、下雨时露天进行电焊、气刨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8、密闭容器内焊接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9、潮湿场所进行电焊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70、行使监护职责时擅自离岗;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一、管理性习惯性违章表现 1、一般违章: (1)无固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导致生产、办公区域内垃圾乱倒。 (2)生产区域定置管理不规范,现场物品堆放较乱。 (3)盘柜门锁损坏,盘柜不能正常关闭。 (4)工作现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未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资格证到期,没有及时审验。 (6)施工人员进入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的起重设备旋转半径内,监护人未及时制止。 2、较严重违章: (1)现场规章制度、规程图册存放混乱,版本不一,保管不善。 (2)库房用途不明,物品堆放混乱,物品未分类摆放。 (3)现场规程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修订,没有按年度下发有效规程清单。 (4)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5)施工、检修工作不召开班前、班后会。 3、严重违章: (1)不按规程和工作程序指挥工作人员作业。 (2)设备台帐及操作规程不全。 (3)新设备(或技改设备)投运前,没有编制完成相关的规程和规定,致使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 (4)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就安排上岗。 (5)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持过期证件上岗、以技术等级证书代替特种作业证上岗。 (6)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7)设备缺陷、装置类违章未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措施。 (8)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9)使用中的一、二次、机械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 (10)对已发生的事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导致事故重复发生。 (11)管理人员对有章不循的情况或现象不闻不问,视而不见。 (12)特种设备未经过检验未取得合格证即投入使用。 (13)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14)管理人员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15)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扩大工作范围。 (16)不按规定给员工配发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17)临时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学习和工作,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二、作业性违章表现分类 (一)执行“两票三制”: 1、一般违章: (1)填写操作票涂改,不按规定使用设备双重名称与编号。 (2)现场工作时,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3)几项操作任务合写在一张操作票上,或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不正确。(4)实施的检修安全措施中,悬挂的标示牌不规范,或使用的标示牌残缺、字迹不清。 (5)工作票票外人员参与该项工作。 (6)操作中,操作人、监护人站位不规范;唱票、复诵不规范。 (7)操作结束后,未及时登记相关记录,未按规定加盖图章。 (8)操作票填写不规范,编号不正确、填写的操作票操作路线不合理。 (9)工作结束后,不及时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 (10)巡回检查不及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设备。 2、较严重违章: (1)工作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时,不及时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2)工作票填写存在错误。 (3)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4)操作前不认真查看操作票是否已发令及各级人员是否都已审核签名,未按规

化工行业生产中常见违章的表现(标准版)

化工行业生产中常见违章的表 现(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化工行业生产中常见违章的表现(标准版) 关于化工生产违章的表现和行为,很多职工和部分领导不是非常熟悉,所以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特编此稿以供学习借鉴。 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不系帽带; 1、用安全帽当座位,女职工未将头发盘入帽内等。 2、工作期间工作服和袖口未系扣。 3、穿高跟鞋、凉鞋、背心、短裤或裙子进入生产场所。 4、在班中嬉戏、干私活、打瞌睡、离岗、串岗、脱岗、玩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

6、在禁烟禁火区域、化工设备检修现场抽烟。 7、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架上,未做到高挂低用 8、高空作业上、下投掷,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 9、登高作业时不穿胶底鞋,不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 10、使用裂损竹、板搭设不牢固脚手架或搭设脚手架时绑扎不牢固,把脚手架摆放在不牢固的现场结构或栏杆、管道上。 11、在无栏杆的构架、管廊、管道等上直立行走。 12、在运行的设备、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行走或站立。 13、倚坐高处平台栏杆。 14、移开煤仓格栅或盖板后,不及时盖好。 15、从事浓酸、强碱工作,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16、使用砂轮、磨光机等高速旋转工具时不戴防护眼镜。 17、使用车床时不戴防护眼镜,戴手套操作车床。 18、机床工戴手套、戴围巾作业,女工不戴工作帽使用机床。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 行为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37-37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监察人员示佩戴指定安全帽(红色)。 2. 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鞋)。 3. 任何情况或场合下坐安全帽的行为。 4. 从事机床、砂轮、焊接等有飞溅物作业时,不带防护镜或防护面罩。操作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5. 使用无齿锯时没紧固或未戴防护用品。 6. 在转动的无齿剧片上直接研磨物件。(如焊工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研磨钨棒) 7. 使用大锤、手锤等工具时戴手套。手锤或大锤的锤头直接焊接铁手柄使用。 8. 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不使用口哨、指挥旗或对

讲机。 9. 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备(机具)、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等就离开现场。 10. 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源保安器规定不牢固或手柄损坏。 11. 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 12. 乙炔表无防回火装置。 13. 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8米以上的距离。气瓶与火源之间未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14. 用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设施专用绳索当传递绳或绑扎绳使用。 15. 在超过2米标高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在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吊挂物体上作业、休息;或不将安全带挂在水平防护绳或安全绳上,任意在单梁、平台、孔洞边缘处行走或作业。 16. 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标高)不系安全带或身系安全带未拴在牢固可靠处。

常见的20种管理性违章表现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常见的20种管理性违章 表现简易版

常见的20种管理性违章表现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检查施工时,不同时检查安全。 2发现工人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 3组织施工时,没有先把安全工作考虑进去。 4对安全专业人员和安全工作支持不够。 5当施工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不能坚持安全第一。 6安全设施与施工进度不同步。 7安全交底不认真。 8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不认真或没有针对性。 9安全投入不及时或不充分,安全奖励基金

不到位或不兑现。 10对安全工作没有长期打算。 11不重视安全技术、安全设施在安全防护上的作用。 1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缺乏针对性和严密性不准确。 13危险意识淡薄。 14对自身安全职责不清或不落实,不到位。 15对安全工作不能持之以恒。不是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而是施工不忙讲一阵、出了事故抓一阵、来了检查忙一阵。 16处罚力度不够,或处罚不认真。 17对隐患的排除不认真,不及时。 18管理上有随意性。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监察人员示佩戴指定安全帽(红色)。 2.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鞋)。 3.任何情况或场合下坐安全帽的行为。 4.从事机床、砂轮、焊接等有飞溅物作业时,不带防护镜或防护面罩。操作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5.使用无齿锯时没紧固或未戴防护用品。 6.在转动的无齿剧片上直接研磨物件。(如焊工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研磨钨棒) 7.使用大锤、手锤等工具时戴手套。手锤或大锤的锤头直接焊接铁手柄使用。 8.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不使用口哨、指挥旗或对讲机。

9.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备(机具)、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等就离开现场。 10.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源保安器规定不牢固或手柄损坏。 11.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 12.乙炔表无防回火装置。 13.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8米以上的距离。气瓶与火源之间未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14.用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设施专用绳索当传递绳或绑扎绳使用。 15.在超过2米标高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在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吊挂物体上作业、休息;或不将安全带挂在水平防护绳或安全绳上,任意在单梁、平台、孔洞边缘处行走或作业。 16.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标高)不系安全带或身系安全带未拴在牢固可靠处。

17.高处作业使用的手工具未系保险绳,或所用保险绳过短,在使用过程中保险绳不能能够和周围的构筑物拴挂牢固。 18.高处作业格栅板上不允许放置比格栅板的网格小的物件,必须使用工具袋; 19.在无防护栏杆的脚手板上或单板、浮板上作业。 20.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布道或梯子,而沿脚手架、绳索、栏杆、吊车臂或上料提升架的结构及墙体、支柱等上下攀登。 21.3m以上的垂直爬梯或在高处的任何垂直爬梯无垂直拉索,或上下未使用自锁器。 22.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3.起重机械、施工电梯、上料提升架等机械的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不齐全或失灵继续操作。 24.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未持证上岗。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示例21页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示例 1 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一般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2 名词解释 2.1 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而进行的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 2.2 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2.3 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2.4 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 违章的归类划分 3.1 作业违章的归类 3.1.1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3.1.2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3.1.3 着装不符合规定。 3.1.4 攀、坐、站、倚、行的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3 .1.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消防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3.1.6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3.1.7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3.1.8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3.1.9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3.1.10 其它不符合“四不伤害”的作业行为。 3.1.11不按动火工作票细则规定进行动火作业。 3.2 装置性违章的归类 3.2.1 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3.2.2 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3.2.3 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3.2.4 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3.2.5 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3.2.6 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3.2.7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 3.2.8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3.2.9动火作业现场防火安全措施不到位、易燃物未清除或有效隔离

习惯性违章的具体表现

习惯性违章的涵义、危害及主要表现形式 习惯性违章是造成人身伤害的主要原因,据统计,电力生产人身事故中,70-80%是习惯性违章造成的,可见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因此反习惯性违章工作将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使广大员工明白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及危害,现将习惯性违章的内涵、表现及危害汇总如下,以便大家很好的学习及预防。 一、习惯性违章的涵义和种类: 所谓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有多种,按照违章的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1、习惯性违章操作,即那些在操作中,沿袭不良的传统习惯做法,违反安全规程规定的操作技术或操作程序的行为。 2、习惯性违章作业,即违反安全规程,按照不良的传统习惯,随心所欲地进行生产或施工活动。 3、习惯性违章指挥,即负责人(或各级领导)在指挥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按照不良的传统习惯进行指挥的行为。 二、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 违章分为习惯性违章和偶然性违章。习惯性违章与偶然性违章相比,习惯性违章造成事故的机会更多,概率更高,因此危害性更大。 1、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顽固性。 习惯性违章是有一定的心里定势支配的,并且是一种习惯性的动作方式,因而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特点,往往不容易纠正。只有支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心里定势不改变,习惯性动作方式不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就会反复发生,直到行为人受到事故的惩罚。

2、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潜在性。 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往往不是行为者有意所为,而是习惯成自然的结果。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由于人们看的多了,习以为常,所以,根本没把它当回事。“身在险中不知险”,容易使人对违章现象丧失警惕性。 3、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它会危害几代人。 对现有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分析,他们身上的一些“不良习惯性为的方式”,不是他们自己“发明的”,而是从老职工身上“学来的”。看到老职工违章操作“既省力,又没出事”,自己也盲目地仿效,而且又用自己的习惯性行为方式,去影响新一代职工。这些不良的习惯性行为方式如不彻底根治,必然导致一脉相承,代代相传。 4、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排他性。 有些习惯性违章的工人,对安全规程根本学不进,不遵守,总以为自己的习惯性方式“管用”,而安全规程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结果,必然严重地妨碍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 三、习惯性违章的认定标准: 3.1通用部分 3.1.1见他人违章不纠。 3.1.2检修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3.1.3安全帽下颚带不系好。 3.1.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3.1.5高空作业不使用工具袋。 3.1.6高空作业将材料工具上下投掷。 3.1.7上下层同时工作中间不搭设临时防护隔板。 3.1.8脚手架不经检验合格即使用。 3.1.9 检修后的设备试运时,不认真检查,就在工作票上签字。 3.1.10工作时不穿工作服,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穿化纤衣服。 3.1.11女同志上班穿高跟鞋,穿裙子。

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各类违章现象(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871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各类 违章现象(正式版)

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各类违章现象(正 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使用工具 (1)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拖鞋或趿着 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2)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 松衫、戴头巾、围巾、领带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 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 (3)超过颈根的长发,披发或发辫,而未戴工 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现场的; (4)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或未扣袖口的; (5)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

罩的; (6)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的; (7)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的; (8)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 (9)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的; (10)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的; (11)用I类手持式电功工具未配用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时,未使用II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 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现场发现未经三级教育上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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