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应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新时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应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新时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应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新时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应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新时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应解决好的几个问题党管干部,即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工作,对干部工作实行统一决策,对各级各类干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干部管理的根本原则。几十年来,这一原则在保证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领导,促进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发展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遇到了许多需要研究的新情况和需要解决的新问题。

一、坚持党管干部与群众公认相结合群众公认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重要原则。贯彻群众公认的原则,是干部工作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邓小平同志曾反复强调,选人要坚持人民公认,注意社会公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成份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生活方式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方式多样化,干部的衡量、识别、考察和管理监督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情况,只有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发挥群众广泛参与的作用,才能选准用好干部。从根本上说,坚持党管干部与坚持群众公认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的基础在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党作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为人民谋利益没有自己的私利。党组织选干部也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挑选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人。正因为如此,让群众参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只会有利于各级党组织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德才兼备、党和群众都满意和放心的干部选拔上来。选拔出来的干部也只有得到群众的公认和接受,才

能真正成为群众实践的组织者、领导者。理论上的一致性并不等于现实中没有矛盾。从干部工作的实践和现状看,两者的矛盾有时还比较突出。一方面,干部工作存在着发扬民主不够的现象,由少数人选人、从少数人中选人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freekan.一些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有顾虑和担忧,担心群众参与面大了,驾驭不了局面,怕出乱子;担心群众意愿与组织意图相冲突,怕贯彻不了领导意图;担心削弱党的领导,降低组织威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把群众公认原则片面化、简单化的现象,只以票取人,不考察,不把关,不做工作,回避矛盾,放弃干部工作的领导权。现实中的这些矛盾,大多是由于思想认识和工作上的偏差造成的。组织和群众在评价干部中的分歧,有的是因为双方考虑问题和选人的角度不一致造成的,有的是组织考察不准确、了解情况不全面,干部任用没有严格执行规定而出了问题,有的是群众的选择因自身局限而出现了偏差等等。正因为如此,才需要这两个原则的相互补充。组织上需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依靠群众全面了解干部的社交圈、工作圈、生活圈,以弥补组织考察的不足;群众也离不开组织的教育引导,需要党组织集中正确的意见。因此,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并不排除群众公认的原则;而发扬民主,坚持群众公认原则也不能否定党管干部的原则。处理好党管干部原则和群众公认原则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坚决扩大民主,在思想认识和工作机制上真正解决依靠群众选人用人的问题,在干部工作中实行广泛的民主参与,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充分体现群众意愿,把干部工作置于最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扩大群众的知情权,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了解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程序。要扩大群众的知人权,通过适当的方式让

群众了解干部的情况,发挥群众识别、评价和监督干部的作用。要保证群众的选择权,对干部的考察评价要以多数群众的意见为依据,选拔上来的干部要得到大多数群众的认可,真正让群众的意见在干部的进退流转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扩大群众的参与,强化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权力来自人民的观念。另一方面,党组织要切实掌握好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积极引导并创造群众参与干部选拔工作条件的同时,做好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向群众讲清楚干部政策,把人事安排的形成过程和推荐程序讲清楚,把班子结构、职位要求、选任条件讲清楚。对于有争议的干部要实事求是,辨别良莠,公正地对待干部;对于出于一己私利而违背原则的现象,敢于批评抵制,克服无原则的民主,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合理性。

二、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管理干部相统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治国的基本方略。实行干部管理的法制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干部制度改革的方向。干部管理法制化,就是把干部管理的原则、方法、程序等变成法律和法规,使之成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家意志,滤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任免、管理、监督干部。干部工作法制化是党管干部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两者本质上是一致的。为干部管理立法,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是对党管干部工作的法律认定和确认;依法选举任免和管理干部的法律法规,是对党管干部工作的优良传统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干部制度改革成果的法制化;依法选举的干部,绝大多数是经过党组织的审核同意后才被推荐参加选举的;依法选举任免过程,是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自己挑选自己实践的组织者、领导者的过程。因此,干部工作法制化,本质上是党管干部工作更具普遍性、约束力和规范化的实现

方式。决不能把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依法选举任免对立起来,否定各级党委对各类重要干部推荐的主导权,对依法选举任免工作的领导权,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不能照搬西方多党制下的选举,照搬西方的公务员制度,反对任何借口“立法常规”而抵制党管干部原则的倾向。干部选举任免和管理监督的法律法规一旦确立,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约束力,按法律法规办事也就成为干部管理的一条基本原则。要把体现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党委意图与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不能认为党管干部就是党委说了算,由党委直接决定任免所有的干部,把依法选举任免看作多余的形式和麻烦。要尊重群众及其代表的民主权利,应该选举的干部,尽量选举而不要用委任方式代替,选举产生的干部如无特殊的理由,任届期满前尽量避免频繁调动和调整。对依法选举的干部,必要时党组织可以指派和调动,这是对选举制的一个补充,但不可滥用。要建立制约机制,规定指派和调动的最高限额,超过调整比例的应提前换届选举。党委推荐和提名的候选人与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选谁与不选谁,由代表来决定,代表把更优秀的人选举出来了,是对党委提名的一个补充,把相形见绌的人选下去了,是把了一关。

三、积极探索党管干部与董事会、经营者依法用人相结合的实现形式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进行公司制改制。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组织形式和领导体制改变以后,如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企业经营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是新形势下干部工作中的一个新课题。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社会主义制度和执政党的经济基础。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党对国有企业的领

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作为干部管理主体的作用,切实加强党组织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是坚持党对国有资产管理和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的组织保证,压滤机滤布也是坚持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发展壮大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基本保证。因此,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以后,不能放弃和动摇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出资者有权选择管理者,管资产与管人应当相结合。原有的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原来根据行政隶属关系和套用行政级别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合对改制后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应该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理顺管理关系,建立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现代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对于各级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包括国家投资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资产的企业集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原则上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下属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国家控股和参股企业)的领导班子和成员,由投资主体的党组织进行管理。对多方参股的公司制企业,由各个参股方委派产权代表,以一个主要参股方的党组织为主管理其领导班子。其中关系到国计民生或地区经济发展全局的骨干、大型、特大型企业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任免前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这样划分管理权限,既坚持了党委管理重要干部的原则,又体现了管资产与管人相结合的精神。公司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免,应当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上级党委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向企业委派国有资产股权代表,推荐领导人选。但是推荐不等于直接任

命,企业领导人员要依法产生,但要注意发挥党委在依法管理干部中的主导作用,派人指导公司领导人员的选举工作,做好被推荐人选的介绍,充分发挥党员董事的作用,保证党委用人意图的实现。党组织要善于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企业的用人制度结合起来,探索建立起有利于现代企业家成长和施展才干的培养、选拔、管理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经营者队伍。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党管干部方法,需要注意克服两种倾向。

一是把党管干部的原则与党管干部的具体方法等同起来,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名义,一味固守干部管理中落后的、本文来

自.gongwen123.不合时宜的体制,抵制改进党管干部方法的僵化保守倾向。如果不注意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消除干部管理中的种种弊端,增强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党管干部的原则最终也难以实现。

二是在改进党管干部方法的名义下,削弱、淡化、转换党管干部的原则。这种倾向把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弊端统统归结为党管干部所致,把对干部管理方式方法的改进,理解为对党管干部原则的否定,认为干部由谁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把干部管好。这种观点恰恰忘记了干部怎样管,取决于由谁管,干部的管理方法是由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决定的,否定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党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管好干部的前提就无从谈起。干部工作归结起来,一是培养选拔什么样的人来行使党和国家的各级权力,

二是运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和规范约束机制来用好管好各级各类干部。目前,干部工作中无论在选拔任用还是管理监督方面,都还存在种种缺陷和弊端。在用人问题上还存在论资排辈、求全责备、任人

唯亲、搞这样那样的小圈圈小摊摊的现象,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在管理监督问题上,职责不清,奖惩不明,干好干坏一个样,管理监督不严等问题比较突出。改进党管干部的办法,要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来进行。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进和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和渠道,改“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让人才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在竞争中优胜劣汰,在竞争中健康成长。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逐步建立符合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分类管理制度,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法制完备、纪律严明、群众参与的监督体系,努力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在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方面重点突破,尤其要在干部能下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改善党管干部的方法,还要改进干部人事部门的工作。党管干部要通过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来实现,这有可能使得干部任用管理环节上某些素质不高的人把党管干部置换为我管干部,只凭个人好恶、个人利益选用干部,甚至任人唯亲。必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用人失察追究制度,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反复证明,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错误,固然与思想作风有关,但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要加强组织人事部门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组织人事部门工作要到位,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不因个别领导的意见而改变对干部的考察意见,更不能根据个别人的好恶去选用干部。《新时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应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附送:

新时期如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

新时期如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为我国宪法确认的法律制度,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多年以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矛盾的层出不穷,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我们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对当前主要社会矛盾纠纷的简要分析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冲突和磨擦不断出现,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涉法信访问题越来越突出,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影响了正常的

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民事纠纷导致治安刑事案件上升,对社会稳定形成较大的压力。总的来讲,人民调解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表现在:

一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发生新变化,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已经不再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freekan.而以资源权属、环境及生态、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等经济内容的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其中,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职工下岗、军转干部待遇、复员军人就业和党群干群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参与者的构成复杂化,不仅有工人、农民、离退休干部、个体户,退伍军人等。一些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纠纷不断增多,解决起来难度很大。

二是各类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中的热点、难点主要有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问题,企业改制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集资款到期不能兑付问题,以及涉法涉诉问题,司法不公、执法不当问题等。

三是相当部分纠纷当事人言行发生重大变化,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的特点明显。有的利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假日或政治敏感期,集体到京、到区上访。甚至出现殴打执行公务干警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过激行为,以及自杀、自残的极端行为。所有这些矛盾纠纷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对人民调解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目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健全,队伍素质明显

提高,工作范围不断拓宽,制度体系基本成型,人民调解功能作用日益突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人民调解工作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建立但不健全建立并健全调解组织是做好调解工作前提与基础,调解组织网络化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人民调解组织有四种形式:

一是农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是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是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是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调解主任有其名但无其实《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调委会设主任一名,必要时可设副主任。《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人以上组成。法律规定表明调解主任是一个由三人以上组成的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专司人民调解工作,而实际中大相径庭。且看对某村支部书记的一段调查:请问你们村(社区)是否设立了调解委员会?答:

“调解就是我一个”。对话中折射出这样一个问题,不知道村(社区)委员会下面还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更不知道自己是一个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与其说是一个调解委员会主任,还不如说是一名兼职调解员,准确地讲,他的主责是村支部书记,这是其一。其二,调解主任专职的太少,绝大部分都是兼任。表面上看,调解主任的力量很强,而实际工作中恰恰相反。村(社区)干部担任的职务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无法把主要精力用在调解工作上。大部分村支两委

干部兼任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同时兼任了治保主任、村支秘书、会计、民政、计生、村办企业法人等职务,可谓一肩挑数担。不堪重负的调解主任要切实履行职责,其效果可想而知。因此,形式意义上的调解主任,已非改不可。(三)调解经费法律有规定但执行很尴尬《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

“调解主任享受村(居)委副职待遇,调解员享受误工补贴”。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的经费都受制本村(社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好的村,村干部年收入3000元,差的村只有1600元,月平均100多元,村上办公经费只能是有一点用一点。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因经费紧缺,工作举步艰难。我们了解到一个调委员会一年的正常开支需一万元。支出项目有调解员的工资、调解小组长和调解信息员的误工补贴、调解人员的培训费、调委会的办公费以及调解工作的调查、取证等项经费开支。如果要加强调委会内务规范化建设,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纵横交织的立体化网络格局只能是一厢情愿,纸上谈兵。 (四)业务工作有继承但乏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积累与经验,但形势的变化、时代的变迁,人民调解的性质、地位、作用、方式等等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走访调查中的调解委员会中,没有一个能全面、准确表述人民调解性质、作用、任务与要求,绝大部分调解员仍然沿袭旧的模式,纠纷发生后,劝说双方当事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和为贵,折中处理,对于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没有与时俱进,缺乏开拓创新,对于现阶段新的人民调解制度知之甚少。且不说村调委会,就是乡镇负责指导与管理人民调解的司法所与司法员对新的人民调解制度也感到茫然,认识上不清,概念上混杂,导致指导上不到位,出现了跟不上形势、适应不

了新要求的情况。从改革人民调解制度势在必行,但同时要求广大人民调解员从理念、认识与行动上与时俱进。

三、创新发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

(一)深化认识,滤布摆正人民调解工作的位置人民调解组织多处在最基层,分布面广,队伍庞大,遇到的人、财、物等实际困难比较突出。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了解、重视与支持,切实克服“重打轻防”的思想,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要大力加强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要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考评范围,使人民调解工作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健全机构,落实调解组织网络格局要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在村、乡镇全部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在不同行业和系统建立各类专门调解组织,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当前重点是抓好集贸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和企业与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工作联系制度;要规范人民调委会建设,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要按照“五有”(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印章、有调解文书、有统计台帐)和“四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

使矛盾纠纷发生时先有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要认真抓好调解协议质量调研评查工作。

(三)公开选任,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人民调解队伍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纠纷增多,难度增大,对从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的法律与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更新要求,特别是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后,调解对象范围的扩大、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趋势,文化程度、尤其是法律与调解业务素质已成为人民调解员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立一支与工作相适应的能调善调、坚强有力的调解队伍迫在眉切。要引入竞争机制,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创新举措,在乡镇、社区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乡镇人民调解员由驻乡(镇)的司法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实行公开选聘、招考,每个社区将本辖区内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本文来自.gongwen123.热爱调解工作的干部、教师等人员选聘担任人民调解员,原来担任社区调解主任或调解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人民调解员的工资福利、组织人事关系等方面实行区、县(市)司法局为主、社区协助管理。人民调解员由市司法局发给“人民调解员资格证”,实行持证上岗。公开选任的具体方案由市司法局制定并统一部署实施。

(四)强化指导,加快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与改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摆在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加快发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历史赋予的使命,是实践“三个代表”要求,也是推进基层民主法制进程的必然结果。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加强指导,切实提高指导管理水平。我们自己认为调解工作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工作,但是上面没有要求,没有安排,我们只能是自我看重。可见人民调解工作与经济建设未能同步发展。有的调解主任反映,他们不知道怎样抓调委会建设,不知道怎样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这些问题应引起深思。各级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要负重加压,集中精力,抓住社区建设与人民调解改革的机遇,科学制定人民调解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指导与管理。

二是加强司法所建设,增强指导管理力量。当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着重抓住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国家对司法所建设投入国债资金的良好契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努力完成收编建所工作,并按照司法部提出的每个司法所不少于3人的人员配备要求,适当增加地方编制,不断壮大司法所队伍。同时按照《民事诉讼法》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赋予司法助理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指导管理职能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改变给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下创收指标、下达收税费、联村办点等额外任务的现象,真正给司法员减负松压,还司法助理员“专职专用”。压滤机滤布

三是加强培训,为适应人民调解改革做好素质上的储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队伍的培训工作,逐步实现在培训的基础上实行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用两年的时间做到全部持证上岗。要做好人民调解员聘任考核、颁证工作,保证“人民调解员”的质量。

四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使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有机衔接。要规范调解工作制度,建立学习、例会、纠纷管理登记、回访与档案管理五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杜绝调解纠纷的随意性。要规范文书格式。使用司法部统一制订的各类人民调解工作文书,严格按要求填写,杜绝文书制作的随意性。要规范工作纪律与工作方法,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严格遵守不收费的规定,防止搭车收费,变相增加农民负担。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要求,与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建立起联系制度,形成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合作,使人民调解工作向法制化、正规化方向健康发展。五是落实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正常开展。为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积极性,稳定基层调解队伍,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健康、稳定开展,必须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议市、县、乡三级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经费按一定数额列入财政预算,对于公开选任的社区调解员(专职)实行月工资报酬制,每月500元,由市、县(区)二级财政各按50%比例分担,并由区、县(市)司法局每月统一发放。乡镇首席调解员实行工作补贴,每月100元。要不断创新思路,拓展渠道,市、县(区)设立防纠纷激化奖励基金和人民调解抚恤金。要创造条件,解决调解人员的人生安全、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以利于调解人员全身心投入工作。《新时期如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

关于“五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的认识

[键入公司名称] [键入文档标题] [键入文档副标题] [键入作者姓名] 2012/11/15 胡锦涛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十八大大会作报告

关于“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的认识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是保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之举。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人才是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富裕幸福、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推动力量。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加快人才发展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重大战略选择。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在继续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的同时,加快形成我国人才竞争比较优势,逐步实现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才强国的转变。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提出了一系列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培养造就了各个领域的大批人才。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决策,人才强国战略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战略,人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科学人才观逐步确立,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初步发挥,人才效能明显提高,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要解放思想、去除偏见,不拘一格用人才。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大局,本着敢为事业用人才的积极态度,牢固树立人才宝贵、人才难得、人才至上的理念,贯彻实践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要方针。从服务保障、人文关怀、事业激励等多个方面入手,为各类人才发挥才干创造良好的环境。 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是保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之举。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开创人人皆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好雨知时节。中央适时提出"党管人才",作为一项新的人才工作原则,是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审时度势地对领导方式的创新。这一战略指导原则与时俱进地总结了我们党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经验,深化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明确了我们党不断巩固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工作着力点,反映了我们党对自身历史方位变化和领导方式转变的高度自觉,以及对资源--人才资源的重要价值的深刻理解与清醒把握,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党管人才,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关键所在;是党巩固和扩大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作为新时期的领导干部,必须全面掌握并认真坚持这一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必须树立科学的人才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是新时期我国人才工作的宣言书,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动员令。它为我们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建设宏大的人才队伍指明了光辉的方向。 把握科学的人才观,必须首先深刻了解其丰富的内涵。

科学的人才观主要包括以下观点:人才资源是资源,人才优势是最大的优势的观点;人才存在于群众之中,人人都能成才的观点;以人为本的观点;实践检验人才的观点;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的观点。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决定》确立的科学的人才观,是辩证的人才观,实践的人才观,发展的人才观,是一个闪耀着与时俱进理论光芒的全新的人才观。准确把握这一科学人才观,对于我们做好新世纪新阶段人才工作意义重大。 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必须确立科学的人才标准。人才标准是人才观的基石,不同的人才标准构成不同的人才观。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们按学历、职称、身份来界定人才,把一些并不一定是人才的人囊括进来,而对一些有真才实学却不符合"硬杠杠"规定的人却拒之于人才"花名册"之外。这种机械的、狭隘的人才标准显然是不科学的。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开发的潮水日益冲击着不合时宜的人才标准。《决定》把人才从学历、职称、身份的"迷团"中解放了出来,突出知识、技能和贡献,使我们对人才认识的视野大大开阔。它明确指出:"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

联系实际说明党管干部的问题

联系实际说明党管干部的问题 一、国家干部制度 国家干部制度是有关国家干部人事管理体制、原则、机构,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等法律规范和实际运行规则的总称。现行的国家干部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中国共产党的事业和国家的发展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二、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即只有中央及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才拥有处理干部管理及其相关事务的权力。这是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根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党管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干部人事制度的根本原则。向各级国家政权机关和社会各界推荐或安排中国共产党的干部担任重要领导职务,从而通过这些干部形成对国家政权和社会生活的领导是党管干部的实质。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中国共产党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党管干部模式,主要包括: 1.中共中央统一制定和贯彻执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干部管理上的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2.中共各级党委按照管理权限和范围直接管理一定层次的领导干部,并按规定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 3.中共党委负责监督和控制整个干部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 4.干部管理的基本体制是分部分级管理。“分部管理“就是中共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门统一管理下的中央和中共党委的各部分管干部制度。“分级管理”就是在中央和各级党委之间建立分工管理各级干部的制度。 5.中国共产党任免干部的基本形式。中国共产党管理全国干部的核心是干部任免权。中国共产党任免干部的形式有四种:一是中国共产党直接任免。二是中国共产党推荐,人大任免。三是中国共产党推荐,政府任免。四是在实行经理(厂长)负责制的企业,实行党委推荐或厂长提名,经企业党政领导集体决策后,由厂长任免制度。 6.任免干部的主要程序。首先是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考察,党委讨论决定。其次是上级党委审批。再次是正式任命。 7.干部调配。干部调配是中国共产党党管干部的一个重要方面。干部调配是指干部管理部门通过改变干部的隶属关系或工作关系,重新确定其工作岗位和职务的过程。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干部管理办法 党管干部,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也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党的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组织保证。党管干部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包括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和推荐重要干部,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等。作为一个执政党,如果不直接管理选人用人,党的事业就失去了保证,党的领导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党管干部的原则,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动摇。 同时,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赋予党管干部原则以新的时代内容。最重要的,就是要由党来领导、组织和支持人民群众按照党的干部标准和干部政策,参与选拔、管理、监督干部。具体说来,就是要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使群众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5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好雨知时节。中央适时提出"党管人才",作为一项新的人才工作原则,是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审时度势地对领导方式的创新。这一战略指导原则与时俱进地总结了我们党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经验,深化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明确了我们党不断巩固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工作着力点,反映了我们党对自身历史方位变化和领导方式转变的高度自觉,以及对第一资源--人才资源的重要价值的深刻理解与清醒把握,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党管人才,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关键所在;是党巩固和扩大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作为新时期的领导干部,必须全面掌握并认真坚持这一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必须树立科学的人才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是

新时期我国人才工作的宣言书,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动员令。它为我们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建设宏大的人才队伍指明了光辉的方向。 (一)把握科学的人才观,必须首先深刻了解其丰富的内涵。科学的人才观主要包括以下观点: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最大的优势的观点;人才存在于群众之中,人人都能成才的观点;以人为本的观点;实践检验人才的观点;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的观点。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决定》确立的科学的人才观,是辩证的人才观,实践的人才观,发展的人才观,是一个闪耀着与时俱进理论光芒的全新的人才观。准确把握这一科学人才观,对于我们做好新世纪新阶段人才工作意义重大。 (二)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必须确立科学的人才标准。人才标准是人才观的基石,不同的人才标准构成不同的人才观。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们按学历、职称、身份来界定人才,把一些并不一定是人才的人囊括进来,而对一些有真才实学却不符合"硬杠杠"规定的人却拒之于人才"花名册"之外。这种机械的、狭隘的人才标准显然是不科学的。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开发的潮水日益冲击着不合时宜的人才标准。《决定》把人才从学历、职称、身份的"迷团"中解放了出来,

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几个问题

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几个 问题 国家权力机关的任免权,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选举、任命、罢免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及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力。行使任免的具体形式有选举、决定人选、决定代理人选、决定任免、任免、推选、通过人选、补选、补充任命、批准任命、接受辞职、罢免、撤销职务13种。正确行使任免权,最重要的是要正确理党管干部同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 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管干部是一条重要原则。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推荐领导干部,是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维护和巩固执政党地位的组织保证。从实际情况看,多年来党组织推荐的干部,经过认真考察,广泛征求意见,绝大多数人选符合德才兼备的条件,落选的干部只占2%左右。这应当是正常现象,是人大为党委选择干部把了一道关,这正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即使选的都对,也有一个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为代表或委员所了解和接受的问题,不能简单从事。在做好过细工作的基础上,还得依照法律程序办事。 党组织要切实做好推荐国家工作人员人选的工作。党组织要按照宪法、党章和中央有关文件的规定做好推荐人选的工作。1984年中央曾发出《关于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由各级人大选举产生或由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人选,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对这些意见,有关党委应该认真加以考虑。1990年中央印发了《关于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通知重申,地方党委在推荐领导干部时,要重视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1995年中央印发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并公布了这个条例。条例在“依法推荐、提名与民主协商”一章中规定,由党委推荐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人大常委会决定前,如果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所推荐人选提出不同意见,党委应认真加以分析。如果发现有事实依据、足以影响选举或者任命的问题,党委可建议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按照有关程序暂缓选举、决定,也可重新推荐人选。如果党委认为人选不宜改变,或者认为所提意见不全面或事实不符,应当作出解释或者说明。 上述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党组织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行使任免权的精神。

如何加强党管武装制度

如何加强党管武装制度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加强党管武装制度,推进民兵组织阵地建设 党管武装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根本原则,是推进民兵组织建设的根本保证。加强党管武装制度落实,也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尤其是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扎实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管武装工作,不断提高党管武装工作质量,对于推进民兵组织阵地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就乡镇如何加强党管武装制度,推进民兵组织建设,我认为应当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不断加强党管武装的领导。 对涉及武装工作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开展民兵整组、征兵、组织民兵参加急难险重任务、实施国防动员等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组织指挥。 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坚持党管武装原则,是民兵组织建设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是赢得建设社会主义和巩固执政党地位的必然选择,也是党中央、中央军委赋予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

要坚持管大政方针,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武装工作的方针原则和指示要求,每年对武装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要坚持管组织实施,对涉及武装工作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开展民兵整组、征兵、组织民兵参加急难险重任务、实施国防动员、群众参战支前等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组织指挥,对武装工作建设中所需人力、时间、场地、经费等重大问题,要坚持特事特办,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各项任务完成。 (二)要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努力提高党管武装工作的能力。 要把党管武装工作的能力素质作为基层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具体内容,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评比。要利用各种会议的时机,请党管武装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谈体会、谈经验、教方法。同时,要把党管武装工作的能力素质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具体内容,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评比,通过各种形式的考核和考评,不断提高党政领导抓武装、建武装、用武装的能力水平。 (三)要夯实党的执政的组织基础,推动党管武装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六项原则 搞好干部选拔任用

坚持六项原则搞好干部选拔任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六项原则,即: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这六项原则,贯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始末,至关重要。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新形势下干部工作规律性认识。党管干部,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根本。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能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能使选拔任用的干部,既是思想解放、锐意进取,理论知识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高素质领导人才,又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带头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必须改进党管干部方法,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机制和管理监督干部的科学机制。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是党的干部路线的集中体现和核心内容,也是党的用人标准的高度概括。《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为干部的德才标准赋予了时代内涵。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就是要把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把那些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始终做到以德量人,用干事的干部,坚持德才并重、以德为先;以能用人,用开拓型的干部,坚持用有能力、有魄力的干部;以勤识人,用发展型的干部,坚持用事业心强、勤奋敬业的干部;以绩取人,用干练明白的干部,坚持重政绩、重实践、重公论;以廉择人,用勤政廉洁的干部,坚持既考察政绩,又考察廉政情况,用那些既干事又廉洁的干部。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是党的群众路线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干部工作中的体现和运用,是考核和评价干部的重要原则。把党的干部政策、标准交给群众,把选拔的职位、条件公布给群众,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已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把干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对多数群众不拥护、不赞成、不满意的干部,绝不提拔重用。政绩是干部德才素质的集中体现和综合反映,也是考察和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坚持凭政绩用干部,就会激励大家一心一意干事业;凭关系用干部,就会有人到处钻营拉关系;凭票数用干部,就会有人不择手段拉“选票”;凭资历用干部,就会有人不思进取熬资历。所以,坚持重政绩、重实践、重公论的干部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一看群众是否公认,二看工作是否

如何在党管干部原则下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权

如何在党管干部原则下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权 摘要:现如今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模式愈发完善,健全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制度成 为工作的核心之一。如何在党管干部原则下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权,处理好党管 干部原则和董事会聘用人员的关系,是目前需要深入研究的一大课题。基于此, 本文基于国有企业董事会选人用人基本流程,并根据实际情况,总结董事会行使 选人用人权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党管干部原则;董事会;选人用人权 现如今随着我国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关键领域及步骤的改革进展趋于缓慢,例如 国企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权问题方面。党管干部原则对国企来说至关重要,但是根据公司法 相关规定,公司的经理层需要通过董事会选择及聘用,那么基于党管干部原则,国有独资、 全资公司董事会选人用人权落实成为一大问题。并且这项问题的改革进展缓慢,具有相关配 套政策不明确、外部经理人市场不完善以及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因此需要从政策角 度出发,明确改革思路,推动改革发展。 一、主体政策明确落实和维护董事会选人用人权目标 国务院于2015年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其 中改革的一大目标便是有效落实和确保董事会依法行使相关重要决策、选人用人以及薪酬分 配等一系列权利。要求一党管干部原则为基础,有消极和董事会,依法产生、选择经营管理者,深入创新实现方式。其中明确规定董事会需要遵循市场化方式对职业经理人进行选择、 聘用和管理,有效提高市场化选聘的比例,促进退出机制的建立[1]。有效实施企业经理层成 员任期制管理及契约化管理,深化其责任、权利和异物,保证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的规范化。对于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需要有效建立市场化酬薪分配机制,可以使用多种形式持续 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 同时国务院于2015年颁发了《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自残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在“一企一策”的原则下明确公司章程、使董事会运作规范化,严格选派和管 理股东代表及董事监事,能够通过公司治理结构有效体现国有出资人意志。 二、配套政策摄入落实董事会行使选人用人权 2015年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痔经济的意见》,明确了混合所 有制企业对董事会经理层选人用人问题的落实,建立有效的任期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 促进退出机制的建立。 并于2015年年底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有效 结合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认识到党组织对于公司治理的重要法定作用,在公司章程中纳入 党建工作相关要求。 《国有企业工资总和预算管理办法》中通过国资委审核认证为确立市场化选聘、契约化 管理的特殊人才引进方式,对人员工进行市场化薪酬管理,按照岗位市场工资水平及业绩目 标明确人员工资,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单列。 《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需要设置有效的职能 部门和相应管理岗位,进一步减少企业层级,对管理人员的数量进行严格把控,优化和完善

党管武装有关规定

党管武装有关规定 一、党管武装的主要任务 1、管思想,把方向。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头脑,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指示,坚定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对党的领导的信赖;坚持党对武装工作的绝对领导,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指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民兵预备役建设的重点任务、重大行动和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正确决策,确保政令、军令畅通;坚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掌握民兵政治条件,确保民兵组织纯洁可靠。 2、管组织,强队伍。按照双重领导的原则,“第一书记”、“第一政委”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人武系统党委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使之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抓好基层武装部建设和民兵组织落实,认真落实编制员额,保持组织机构稳定,保证党管武装在基层的落实。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抓好专武干部、预任干部和民兵干部的调整配备,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思想稳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后备力量骨干队

伍。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密切军政军民关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良好氛围。 3、管训练,谋打赢。要把落实军事斗争准备的各项任务作为新形势下党管武装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与军事部门一道,紧紧围绕提高战斗力和生产力,研究解决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充分利用地方的科技、信息优势,深入开展科技练兵活动,提高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的层次和质量。加强对民兵重点分队成建制训练和预备役部队战斗力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入进行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扎实做好人才、物资储备、人民防空、交通通信保障等项准备工作。努力提高后备力量快速动员和遂行任务能力,提高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提高战时交通持续保障和重要目标综合保护能力,圆满完成党中央、中央军委赋予的各项训练、应急和作战任务。 4、管建设,解难题。坚持把为后备力量办实事、解难题作为重要职责,定期分析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形势,及时研究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做到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在经济上给予保障,在解除后顾之忧上给予支持。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妥善解决好全民国防教育、民兵军事训练、基础设施建设、遂行重大任务等所需经费、物资和场地,保证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党管武装的主要制度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努力营造全区人才工作良好氛围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努力开创全区人才工作新局面 ——南通市港闸区人才工作情况简要汇报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加大对人才工作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力度,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狠抓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三个环节,把人才工作摆在战略高度,作为“富民强区”的关键举措,精心谋划,狠抓落实,人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全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持续的人才支撑。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才工作宏观管理力度 我们坚持把人才工作作为推进全区“三个文明”协调持续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关键举措,切实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 1、健全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及时将区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充实了小组成员,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实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总结部署全区人才工作,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全区涉及人才工作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力求科学决策。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力量不削弱,各项工作能到位。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科技意识、人才意识,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加速力”的战略思想,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统筹规划、协调有效的运行机制,出台了《港闸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责任制》,强化各成员单位职能。为了进

一步提高全区人才工作的组织程度,我们还先后出台了《港闸区委人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区委领导与专家联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有效保证了全区人才工作的整体推进。为了适应新时期人才工作的需要,我们及时出台了区人才工作信息员工作细则,聘请了各街道、各乡组织委员或人事助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事干部等20余名同志作为全区人才工作信息员,进一步加强了网络建设。组织领导的加强和网络的进一步健全强化了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良好格局。 2、结合区情,制定加强人才工作的有关文件。在深入调研,摸清现状,找出差距的基础上,详征博纳,借鉴兄弟县市的做法和经验,几易其稿,起草下发了我区《关于切实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意见》着力体现为港闸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的宗旨,充分将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与港闸实际相结合,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才工作的新理念,同时在具体措施上求创新,求突破。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出发点,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十一五”规划,“十一五”规划将全面指导我区今后五年的人才工作。紧抓“人才特区”建设的机遇,及时出台了《“人才特区”试点工作意见》和《港闸区人才小高地建设实施办法》,对我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制定了《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乡村社区优秀科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等人才工作的配套文件,这一系列制度文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区人才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全面提升我区人才工作整体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3、顺应形势,适时召开全区人才工作会议。近年来,港闸区的经济社会的发展迎来了难得的机遇期,但是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匮乏

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下探索建立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市场化选聘机制

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下探索建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市场化选聘机制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下探索建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市场化选聘机制 摘要:企业的发展取决于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国有企业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通过转变观念、制定完善国有企业高管的市场化准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和考核体系、完善激励机制、优化监督管理等,真正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保证国有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选人用人机制,为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关键词:党管干部市场化选聘机制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公开选拔的探索和推行,把党管干部的原则、民主选择的机制和公平竞争的方法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实现了从“关门选拔”到“开门竞选”、从“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到“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从“伯乐相马”到“赛场选马”的重大转变。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国际国内市场环境的变化、竞争的加剧,使国有企业经历了严峻的考验。走向市场、参与竞争,已成为企业实现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必然之路。所以,建立在党管干部原则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要求。 一、探索与实践 深圳早在20XX年就在市场化选拔高级管理人才方面作了探索。因内地城市与深圳抢夺人才的竞争日渐激烈,深圳一些优秀国企的经理被高薪挖走,流向上海、苏州等长三角城市。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深圳市政府提出:国企领导的产生也要走市场化的路子,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将企业总经理聘任权交还给董事会,对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的,上级产权单位将不再直接委派总经理,总经理要采取市场选聘的方式,由董事长提名、董

党管干部案例

党管干部案例: 安徽22岁官员事件的背后 常骏生在安庆市“三支一扶”录用服务期间,擅自离岗进入池州学院专升本学习,其父常德为县编办主任,知晓其子工作期间擅自脱岗参加池州学院专升本学习,没向组织部如实汇报,隐瞒事实,违反档案管理规定,擅自取走其子专升本档案资料,造成人事部门在后面的招录、公选中认定失误。 使常骏生在2011年“三支一扶”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2012年8月两年期满,确定为合格等次。2012年4月,县事业单位招考要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以笔试、总分第一的成绩被聘用。10月又以笔试、面试、综合均为第一名的成绩,经公示、考核、县委常委差额票决,正式录用为副科级干部,又因是党员,再次提名当选为团县委副书记。 这事件反映望江县党的组织人事对公选领导考察不严,在人事管理档案管理上混乱,监管制度不严。导致望江县委在选拔党的干部时失误。小组觉得这个案例可以从党的领导干部任免的基本形式和主要程序来进行党管干部原则讨论。 案例概述: 常骏生在安庆市“三支一扶”录用服务期间,擅自离岗进入池州学院专升本学习,其父常德为县编办主任,知晓其子工作期间擅自脱岗参加池州学院专升本学习,没向组织部如实汇报,隐瞒事实,违反档案管理规定,擅自取走其子专升本档案资料,造成人事部门在后面的招录、公选中认定失误。 使常骏生在2011年“三支一扶”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2012年8月两年期满,确定为合格等次。2012年4月,县事业单位招考要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以笔试、总分第一的成绩被聘用。10月又以笔试、面试、综合均为第一名的成绩,经公示、考核、县委常委差额票决,正式录用为副科级干部,又因是党员,再次提名当选为团县委副书记。 这事件反映望江县党的组织人事对公选领导考察不严,在人事管理档案管理上混乱,监管制度不严。导致望江县委在选拔党的干部时失误。小组觉得这个案例可以从党的领导干部任免的基本形式和主要程序来进行党管干部原则讨论。 原理概述: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党管干部方法。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坚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要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党管干部要通过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来实现,这有可能使得干部任用管理环节上某些素质不高的人把党管干部置换为我管干部,只凭个人好恶、个人利益选用干部,甚至任人唯亲。必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用人失察追究制度,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反复证明,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错误,固然与思想作风有关,但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要加强组织人事部门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组织人事部门工作要到位,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不因个别领导的意见而改变对干部的考察意见,更不能根据个别人的好恶去选用干部。 用原理分析案例: 常骏生2010年6月毕业于池州学院,专科,当年专升本考入池州学院历史系,不过只在学校读了3个月的书。2010年,安庆市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常骏生

关于“五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的认识

交通与工程系党支部 关于“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的认识 班级:10土木 姓名:赵小建 2012/11/15 胡锦涛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十八大大会作报告

关于“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的认识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是保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之举。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人才是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富裕幸福、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推动力量。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加快人才发展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重大战略选择。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在继续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的同时,加快形成我国人才竞争比较优势,逐步实现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才强国的转变。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提出了一系列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培养造就了各个领域的大批人才。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决策,人才强国战略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战略,人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科学人才观逐步确立,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初步发挥,人才效能明显提高,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要解放思想、去除偏见,不拘一格用人才。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大局,本着敢为事业用人才的积极态度,牢固树立人才宝贵、人才难得、人才至上的理念,贯彻实践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要方针。从服务保障、人文关怀、事业激励等多个方面入手,为各类人才发挥才干创造良好的环境。 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是保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之举。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开创人人皆

关于联系实际说明党管干部问题

联系实际说明党管干部问题 党管干部,即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工作,对干部工作实行统一决策,对各级各类干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干部管理的根本原则。几十年来,这一原则在保证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领导,促进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发展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遇到了许多需要研究的新情况和需要解决的新问题。 一、坚持党管干部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群众公认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重要原则。贯彻群众公认的原则,是干部工作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邓小平同志曾反复强调,选人要坚持人民公认,注意社会公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成份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生活方式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方式多样化,干部的衡量、识别、考察和管理监督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情况,只有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发挥群众广泛参与的作用,才能选准用好干部。 从根本上说,坚持党管干部与坚持群众公认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的基础在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党作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为人民谋利益没有自己的私利。党组织选干部也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挑选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人。正因为如此,让群众参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只会有利于各级党组织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德才兼备、党和群众都满意和放心的干部选拔上来。选拔出来的干部也只有得到群众的公认和接受,才能真正成为群众实践的组

织者、领导者。 处理好党管干部原则和群众公认原则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坚决扩大民主,在思想认识和工作机制上真正解决依靠群众选人用人的问题,在干部工作中实行广泛的民主参与,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充分体现群众意愿,把干部工作置于最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扩大群众的知情权,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了解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程序。要扩大群众的知人权,通过适当的方式让群众了解干部的情况,发挥群众识别、评价和监督干部的作用。要保证群众的选择权,对干部的考察评价要以多数群众的意见为依据,选拔上来的干部要得到大多数群众的认可,真正让群众的意见在干部的进退流转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扩大群众的参与,强化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权力来自人民的观念。另一方面,党组织要切实掌握好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积极引导并创造群众参与干部选拔工作条件的同时,做好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向群众讲清楚干部政策,把人事安排的形成过程和推荐程序讲清楚,把班子结构、职位要求、选任条件讲清楚。对于有争议的干部要实事求是,辨别良莠,公正地对待干部;对于出于一己私利而违背原则的现象,敢于批评抵制,克服无原则的民主,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合理性。 二、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管理干部相统一。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治国的基本方略。实行干部管理的法制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干部制度改革的方向。干部管理法制化,就是把干部管理的原则、方法、程序等变成法律和法规,使之成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家意志,按照有关法律

联系实际说明党管干部问题

究竟什么叫“党管干部”?在“党管干部”这个提法中,问题的关键不是“干部”,而是“管”。对这个概念,实践中至少存在三种理解。第一,所谓“管”,就是管理。所谓“党管干部”,就是由党的组织部门来实施干部的选择、使用、调动和日常监督。第二,所谓“管”,就是决定。即由党来决定干部的使用。第三,所谓“管”,就是控制,或者说领导。即把干部看作权力运作的主体,从执政党运用权力推动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角度,对干部的使用、干部用权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保证执政党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得到执行,保证党的执政目标得以实现。在这个意义上,“党管干部”就是党领导干部工作。我赞成第三种解释。对“管”字应该理解得更宽泛些,既不能简单地理解成“管理”,也不能简单地理解成“决定”,而是强调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这种控制和领导,是所有执政党都必然履行的职能。“党管干部”的“管”,也应该从这个科学的意义上来理解。 “党管干部”是党的一个重要组织原则。现在一些改制国企党组织出的问题,比如建行党委书记张恩照的问题,并不能说明“党管干部”的原则有问题。因为“党管干部”不等于党委书记个人管干部。的确事实上一些企业确实存在着党委书记把持管干部的绝对权利的问题。张恩照就是如此。但这并不等于“党管干部”原则是错误的。出现张恩照现象,根源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党的组织机制和制度不建全,没有及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科学的党内竞争机制和竞选制度,加之中国浓厚的封建主义思想和利己主义思想。 “党管干部”原则,主要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集中程序管干部。根本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科学的党内竞争机制和竞选制度,现在我们的各级干部不是至下而上的通过民主集中程序竞争产生,而是至上而下经过考核产生的,实践表明这种方法具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出了不少问题。企业党的组织机制和制度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我们共产党不仅要改造客观世界,更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我们只有善于改造自己,才能有效的改造客观世界。我们要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我们要有自信,相信通过全体党员民主选举一定能产生的最优秀的党员。如果我们没有这样的自信,那恰恰说明我们的群众基础有问题。我们要让群众自觉的选择我们,只有我们做的更好。如果我们企业党组织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我们只有建立科学的党内竞争机制和竞选制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选拔出最优秀的党员,只有由最优秀的党员组织的群体,企业党组织才能保持先进性和代表性。

党管人才工作汇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党管人才工作汇报 篇一:当前党管人才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当前党管人才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中央提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把党的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建立起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按照这一部署,各级党组织均成立了人才工作机构,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实施人才引进、人才选育、人才培训等工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衡量,党管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方面仍存在需要改进或继续完善的方面。主要体现在: 一是职能部门对人才工作的认识不够,机构设置与应该担负的职责还不相称。当前,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虽然均已成立,但其规格、编制、投入等还不够完善。从人员组成上看,大多是一些相关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相当一部分领导还是没有真正将人才工作放到应有的位置,对

这项工作的关注也大多体现在与所在单位相关利益的活动,这对组织部门抓好日常工作协调,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在客观上带来了诸多不便,影响了人才工作的健康协调开展。 二是各类人才界定标准不够明确,工作推进与党管人才的要求还不相符。按照“四个尊重”和“四个不唯”的人才选育理念,人才的概念基本可以理解为: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这一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了中央“人人都可以成才”的理念,但同时也对具体的人才统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对于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可以进行准确统计,但对于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乡土人才如何进行界定相对较难,这就造成这几类人才数量及结构统计上的不准确性,从而影响到人才工作职能部门作用的正常发挥。 三是原有的人才管理模式未能得到根本改变,机制运行与管好用活的目标还有差距。以前人才工作一直由各级政府牵头抓总,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都是政府有关部门在具体操作,人事、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多年的人才工作实践中已形成了自己固定的工作模式。现在中央提出人才工作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虽然明确指出组织部门管人 才就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但作为基层党委组织部门,人才工作该怎么抓,抓哪些方面,抓到什么

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是指由党来管理干部的原则。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党管干部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党的干部建设的一条重要原则,更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必须适应党所处的环境和政治任务的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变化。 革命战争年代,党的主要任务是夺取政权,发动和组织人民群众进行革命战争。根据战争环境和任务的特点,党的干部除军队系统是单独管理外,全部由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来统一管理。这种由党委和组织部门统一任命、统一调配干部的方法,与当时革命斗争任务是适应的,它有利于党委和组织部门根据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来统一使用干部力量,并有利于保守干部工作机密,防止敌人破坏。建国以后,党的主要任务由领导革命战争转变为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干部种类趋于复杂化,干部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战争年代“一揽子”管理干部的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与环境的需要了。根据这种变化了的情况,党改变了过去由党委和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干部的制度,实行分级分部管理干部的制度,使干部管理工作同检查业务的工作结合起来。这种分级分部管理干部的方法,对当时稳定干部队伍和促进干部专业化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在1960年以后,干部管理工作又重新收归党委,在组织部内部设立对各类干部分别管理的部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党原有的管理干部的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与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1989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指出党管干部原则的主要内容为:“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党管干部工作不断得到改进。如在干部管理权限方面,实行了下管一级的体制;在干部分类方面,将“国家干部”分为党政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三大类,探索各自特色的管理方式;在管理方法上,探索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推荐、考核、决定、选举等多层次多角度的做法;在理论上,提出了“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这一命题,等等。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继续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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