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免政策

增值税减免政策
增值税减免政策

一、免税

1.法定项目免税。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条例第16条)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4)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不征税货物或劳务。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

(1)施工现场制造预制构件。基建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加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国税发[1993]154号)

(2)销售母带、软件。因转让著作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以及因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业务,不征收增值税。(国税发[1993]154号)

(3)供应或开采天然水。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的,不征收增值税。(国税发[1993]154号)(4)销售进口免税商品。经批准从事免税品销售业务的专业公司,对其所属免税商店批发、调拨进口免税的货物,暂不征收增值税。(国税发[1994]62号)(5)销售集邮商品。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或调拨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国税函发[1995]288号)

(6)执照、牌照工本费。对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的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国税函发[1995]288号)(7)罚没物品。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的罚没收入,如数上

缴财政的,不征收增值税。(财税字[1995]69号)

(8)体育彩票收入。对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财税字[1996]77号)

(9)供电工程贴费。对供电企业向用户收取的用于建设110千伏及以下各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建设和改造等费用,包括供电和配电贴费,不征收增值税。(财税字[1997]107号)

(10)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汽车运输公司、汽车出租公司将本单位的运输车辆作价后给本单位司机或其他人员,分期向司机收取车辆的价款和管理费,不征收增值税。(国税函发[1995]578号)

(11)免费防疫苗。对卫生防疫站调拨或发放的由财政负担的免费防疫苗,不征收增值税。(国税函[1999]191号)

(12)销售电话号簿。对电信部门及其下属的电话号簿公司销售电话号簿业务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国税函[2000]698号)

3.军队、军工单位和军警用品免税。军队武警、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包括军需工厂、军事工厂、军马场、军队院校、医院、科研、文化单位等生产、销售、供应的下列货物或提供的劳务,免征增值税:([94]财税字第11号)

(1)军队系统各单位为部队生产的武器及其零配件、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免征增值税。

(2)军需工厂、物资供销单位生产、销售、调拨给公安系统和国家安全系统的民警服装,免征增值税。

(3)军需工厂之间为生产军品而互相协作的产品,免征增值税。

(4)军队系统各单位从事加工、修理修配武器及其零配件、弹药、军训器材、

部队装备的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5)军工系统所属军事工厂和科研单位生产销售给军队、武警和军事工厂的军品,免征增值税。

(6)军事工厂生产销售给公安、司法和国家安全系统的武器装备,免征增值税。

(7)军事工厂之间为了生产军品而相互提供货物以及为了制造军品相互提供的专用非标准设备、模具、工具、量具等,免征增值税。

(8)军工、军队系统以外的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只对枪、炮、雷、弹、军用舰艇、飞机、坦克、雷达、电台、舰艇用柴油机、各种炮用瞄准具和瞄准镜,一律在总装企业就总装成品免征增值税。

4.残疾人用品免税。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免征增值税。((94)财税字第60号)

5.残疾人劳务免税。个体残疾劳动者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94)财税字第4号)

6.废渣利用免税。符合国家规定利用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6]20号)

7.电影拷贝收入免税。在2005年底前,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收入,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6]78号、国发[2000]41号、财税[2001]88号)

8.基层民贸企业和供销社免税。在2005年底前,对民族贸易县境内设定的县以下(不含县)国有民贸企业和基层供销社,以及改制后所有制性质发生变化的上述企业销售货物,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7]124号、国发[2000]41号、财税[2001]88号)

9.科研教学书刊免税。对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销售给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

进口科研、教学书刊,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7]66号)

10.军队系统内部销售货物免税。军队、武警系统所属企业生产并按军品作价原则在军队系统内部调拨或销售的钢材、木材、水泥、煤炭、营具、锅炉、缝纫机械,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7]135号)

11.农村电网维护费免税。农村电管站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8]47号)

12.销售柴油免税。对炼油企业销售给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的柴油,免征增值税。(国经贸贸易[1998]653号)

13.购进柴油免税。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从核定的炼厂购进的柴油,免征增值税。(国经贸贸易[1998]882号)

14.边销茶免税。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销售的边销茶,2005年底前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8]33号、财税[2001]71号)

15.拍卖免税货物免税。拍卖免税货物,免征增值税。(国税发[1999]40号)

16.钢材免税。对列名钢铁企业以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加工企业用于加工生产出口产品的钢材,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9]144号)

17.撤销企业欠税豁免。对经批准撤销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办企业和中央政法机关所办企业和武警水电、交通、黄金、森林4个专业警种所办企业以及中央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经批准撤销的,其变卖资产的收入支付有关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的余额,不足缴纳欠税的,或者撤销企业的资产不良确实无法变卖,而不能缴纳的所欠税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豁免。(国税发[1999]161号)

18.粮食和植物油免税。对承担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粮食,以及其他粮食企业销售军用粮、救灾粮、水库移民用粮和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免征增值税。

(财税字[1999]198号)

19.临床用血免税。从1999年1月1日起,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9]264号)

20.计算机软件免税。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财税[1999]273号)

21.配售黄金免税。对各级人民银行按国际市场价格配售的黄金,免征增值税。银行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00]3号)

22.高校后勤服务免税。从2000年1月1日起,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财税[2000]25号)

23.高校外销收入免税。从2000年1月1日起,对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财税[2000]25号)

24.医疗制剂免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3年。(财税[2000]42号)

25.科研产品免税。校办企业生产的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应税产品(不包括消费税应税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00]92号)

26.国产棉免税。对经营国产棉的公司向国内加工出口企业销售的以出顶进国产棉(包括新疆棉和内地棉),免征其销售环节增值税。(计经贸[2000]161号)

27.处置不良资产免税。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和票据等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资产公司销售转让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以及利用该货物、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

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财税[2001]10号)

28.铁路货车修理免税。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财税[2001]54号)

29.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免税。从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财税[2001]78号)

30.污水处理费免税。从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财税[2001]97号)

31.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免税。199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承接国外飞机修理修配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国税函[2001]104号)

32.粕类饲料免税。从2000年6月1日起,进口或国内生产除豆粕以外的花生粕、菜籽粕等其他粕类饲料,免征增值税。(财税[2001]30号)

33.农业生产资料免税。从2001年8月1日起,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财税[2001]113号)

(1)农膜;

(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

(3)生产销售的阿维菌素、草除灵、敌百灵等48种列名农业生产资料;(按财税[2003]186号文件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国产农药免税政策停止执行。)

(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34.部分饲料产品免税。从2001年8月1日起,下列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财

税[2001]121号)

(1)单一大宗饲料。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籽粕、棉籽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2)混合饲料。限于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掺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3)配合饲料;

(4)复合预混饲料;

(5)浓缩饲料。

35.钻石免税。从2002年2月1日起,对在上海交易所内交易的钻石,免征增值税。对销往国内市场的钻石,按规定征收增值税。(财税[2001]176号)

36.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免税。对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比照“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国税发[2001]131号)

37.外援项目在国内采购货物免税。从2001年8月1日起,对外国政府和38个列名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在国内采购的货物,免征增值税。(财税[2002]2号)

38.调配成品油不征税。从2002年5月1日起,对采取统一配送成品油方式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加油站,经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其销售跨县、市调配的成品油,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第2号)

39.销售旧机动车减免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2]29号)

40.转让企业产权免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

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国税函[2002]420号)

41.农村电网维护费免税。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国税函[2002]421号)

42.黄金交易免税。黄金生产和销售单位销售黄金(不含成色为AU9999、

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财税[2002]142号)

43.黄金交易未发生实物交割免税。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返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财税[2002]142号)

44.轮船修理业务免税。从2002年1月1日起,中远集团的轮船修理业务,免征增值税。(国税函[2002]366号)

45.农机车辆征免税。从2002年6月1日起,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属于“农机”,应按有关“农机”的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财税[2002]89号)

46.大连证券破产及财产处置免税。自破产清算之日起,大连证券破产财产被清算组用来清偿债务时,免征其销售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财税[2003]88号)

47.银行资产过户免税。对国有商业银行按财政部核定的数额,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免征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财税[2003]

21号)

48.奥委会取得的收入免税。对国际奥委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与第29届奥运会有关的收入以及中国奥委会按有关协议、合同规定,由组委会支付的补偿收入及分成收入,免征相关税收。(财税[2003]10号)

49.第29届奥运会销售捐赠物品和出让资产收入免税。对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再销售所获捐赠物品和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财税[2003]10号)

50.青藏铁路建设免税。对中标的加工生产企业为青藏铁路建设加工生产的轨枕和水泥预制构件,免征增值税。(财税[2003]128号)

51.国产重型燃气轮机免税。从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底前,对国内企业生产型号为PG9351FA、PG9351FA+E、M701F的重型燃气轮机,免征增值税。并允许为生产该重型燃气机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其他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如“十五”期间国家税收制度没有重大调整,则上述税收政策继续执行至2007年底。(财税[2003]132号)

52.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税。从《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生效之日起,对依法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包括所属企业)财产用来清偿债务时,免征其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应缴纳的增值税。(财税[2003]141号)

53.国产抗艾滋病药品免税。从2003年7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对国内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财税[2003]181号)

54.资产处置免税。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

资产,免征其销售转让该资产以及利用该资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对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内地公司和香港公司在中国境内的资产,在清理和被处置时,免征其销售转让该资产应缴纳的增值税。(财税[2003]212号)

55.销售“非典”捐赠物资免税。对由政府组织拍卖或指定机构销售“非典”捐赠物资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财税[2003]231号)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无法准确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不允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方法。

(一)征收率的一般规定

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和商业个体经营者的征收率为4%,商业企业和商业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的征收率为6%。对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和药械,可按照小规模商业企业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征收率的特殊规定

现行增值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特定货物的销售行为,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按简易方法计算纳税。

1.纳税人销售下列特定货物,按4%征收率计算纳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

(4)销售旧货。

根据财税[2002]29号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5)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格和价外费用,按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销售下列特定货物,按6%征收率计算纳税:

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由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含)以下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4)原料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液(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5)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索、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从2002年6月1日起,对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对其购进独立核算的自来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按6%征收率开具)予以抵扣。

(7)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按规定征收增值税的,自2000年1月1

日起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生产第(1)至(5)项货物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不按简易办法而按有关对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上列货物所选择的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办法至少3年内不得变更。仅限于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不包括在内。

(三)征收率的调整

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

税负率低情况说明

税负率低情况说明 税负率低情况说明400字 国税局: 我公司4月增值税税负率是19.1%,是因为4月进项税转出缴税196286.94元。剔除该因素,4月增值税税负率为3.57%,本月税负率为3.94%,在预警值内。1-5月累计增值税税负率为7.14%,剔除进项税转出缴税196286.94元,累计增值税税负率为4.03%,上年同期累计税负率为3.61%,不超过预警值。 我公司近几年来税负率一直平稳,均在4%左右,不存在利用税收优惠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 特此说明 20XX年7月5日 致: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 我公司东莞市大朗荣钲五金加工厂,于20XX年1—7月份共申报的销售收入为663780.55元,已缴税款8482.00元,税负率1.28%,税负率偏低的原因如下:因为最近五金材料市场价格浮动较大的'关系,我司在价格较低时预购了一部份五金材料存放备用,导致出现在1—7月份所申报的税负率会偏低的情况。因材料是预购的,在后续几个月内不会再采购太多,税负率会续步上升,确保在2个月内会达到税局的要求。 特此说明! 东莞市大朗荣钲五金加工厂 20XX年9月15日 我单位XXX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XX,注册地址:XXX,于20XX年5月26日成立,属于新办一般纳税人商贸批发企业,单位

联系电话:会计XXX;财务主管XXX,主要经营项目:日用百货、服装、小饰品、家电、日用品批发。财务核算健全,按照规定设置基 本账户及库存商品明细帐,按有关增值税核算规定准确核算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20XX年7月份我单位小规模阶段共实现销售收入32796.60元, 应纳增值税983.90元;8月-10月份我单位一般纳税阶段共实现销售 收入1188669.13元,应纳增值税2655.10元,一般纳税税负为1%。 影响本单位税负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我单位属于新办一般纳税人商贸批发企业,直接代理XXX等日用品XX区域批发,根据XX集团要求,直接承接了XX集团原XX商 贸留底库存金额512820.51元,取得XX开票进项税额87179.49元。 2.受市场经济变化(金融危机)影响,导致产品销售下降,库存商品增加我单位20XX年9月初库存商品金额为63608.75元,到20XX年10月底库存商品金额为460160.28元。由于库存的增加396551.53元,致使增值税抵扣增多6741.76元,相应减少了销项税。 3.受市场竞争影响,产品销售价格降低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为了更好的实现销售产品,打开销售渠道,我单位不得不降低产品销售 价格,减少销售毛利,这就使得企业实现的增值额降低,相应减少 了销项税。 4.20XX年8月份纸品进货价格上涨,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加,销 项税减进项税的差额相应就少,间接导致税负率降低。 5.20XX年10月份进货726024.92元,销售29371 6.90元,购进 远大于销售,增加库存金额432308.02元,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多73492.36元,销项税额54273.78元,进项抵扣123424.23元,直 接导致降低了这个时段的税负率。 单位:XXX商贸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一)填写顺序 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 1.销售情况的填写 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 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2.进项税额的填写 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 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4.主表的填写

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 (二)一般业务的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进项结构明细表和主表中的部分项目。其他表格不需要填写。 1.销售情况的填写 (1)一般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的税率确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简易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征收率确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进项税额的填写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填写 纳税人当期认证相符(或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写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

发票情况说明范文

情况说明 xx国税局: 我局所属xx公司年月日开具的购货方为xx公司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元,税额元,货物名称:),已经向我局正常申报纳税。特此证明。 Xxx国税局(公章) 年月日 备注:此证明由你的主管国税局出具,应加盖其公章。你可以打印好,让他们审 核后盖章。

证明 南明区国家税务局: 兹有向我单位供应商品(提供劳务),单价数量,总计金额元(清单附后),我单位已付款。 特此证明 付款方:(盖章) 年月日 开错情况说明

我公司开具给XXXXX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XX份,发票代码:XXXX,发票号码:XXXX,开票日期:XX年XX月XX日。金额XXX元,税额XXXX元,合计:XXXX元。该专用发票(单价、货物名称、型号、数量、规格、企业名称、地址、金额)开具错误,具体错误项目如下: 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 此发票原开具的是样衣数量和金额的预开数,购货方要求此样衣合并在下次大货发票中一起开具。 正确应该如下: 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 原发票数量金额合并在下次大货结算中一起开具。 该专用发票我公司未交予购货方。 特此说明 销货方: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附:发票联、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

拒收证明 我公司收到XXXXXX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XX份,发票代码:XXXXX,发票号码:XXXXXX,开票日期:XXX年X月X日。金额XXXXX元,税额XXXXX元,合计:XXXXX元。该专用发票(单价、货物名称、型号、数量、规格、企业名称、地址、金额)开具错误,具体错误项目如下: 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 正确应该如下: 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 因此我公司拒收该专用发票。该专用发票我公司未认证。 特此说明 购货方: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的情况说明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的情况说明 韶关市浈江区国际税务局: 韶关市永誉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7日成立,主要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等相关事项,梁泳是我公司业务经理。我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网上招聘渠道招聘一业务员陈添福,主要负责与我公司客户办理涉税事宜。该业务员于2011年7月3日到我公司报到上班,试用期三十天。陈添福于2011年7月20日向我公司业务经理梁泳同志请假一星期,但截止到7月27日该业务员并未按时上班,手机一直关机,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我公司以为陈添福因工作不适自动离职,也就未对其旷工进行深究。于7月30日我公司一员工卢向东向业务经理梁泳汇报如下情况:韶关市新意恒生贸易有限公司于7月13日至7月15日期间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0份,发票发票为:06113673-06113674,01134840-01134877.不含税金额:3935210.15元,税额:668985.73元,价税合计:4604195.88元。韶关市鑫茂贸易有限公司于7月14日至15日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1份,发票号码为:05724614-05724616、01135035-01135061、01135063.该31份发票的不含税额为:307084617元,税额为:522043。83元,价税合计金额为:3592890.00元。因业务经理梁泳是韶关市新意恒生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对该公司较为了解,2011年7月份该公司从未有发生过这种业务,也没有安排财务人员开具增值税发票。梁泳接着马上联系韶关市鑫茂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郑乐,问其是否与发票购货单位发生业务往来,郑乐表示从未与该3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货单位发生过任何业务,也没有发生过资金往来.并要求我公司立即查明此事。我公司第一时间要求卢向东在两间公司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对相应发票进行了作废处理,并立即向发票管理相关人员卢向东等人调查该批发票为谁人开具。据张锦胜反映,在7月20日离职前这段时间陈添福经常趁业务经理不在办公室的时候单独动用上述两个公司的电脑,因我公司将发票放在业务经理办公室的书柜,并未上锁,但在当时由于其是新人对业务不熟悉,事情不多,对其单独闲坐于业务经理办公室,张锦胜并未在意,也未将此事及时汇报给业务经理梁泳,在陈添福离职之后,结合发票开具时间,认为陈添福是在趁闲坐的时候利用职务之便取得这两间公司的IC卡,并开具了该批发票。我公司即刻通过电话联系该71份发票的购货单位,要求退回该批发票的抵扣联以及发票联,但是部分企业无法联系上,能够取得联系的购货单位,我公司均已告知该发票是违法取得,是我公司员工陈添福恶意所为,未获得我公司任何管理人员的许可私自开具的,要求对方按照相关税法规定不得扫描和抵扣该笔税款并立即将发票寄回我公司。然后我公司业务经理梁泳派遣张锦胜于8月8日去韶关日报社对上述71发票做了登报申明作废处理,见报日期为8月11日。。 事情发生之后,我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努力挽回损失,但我公司业务经理梁泳对此事认识不足,未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汇报此事,直至9月2日专管员实地核查才告知事情石墨。我公司对此次事件负有一定责任:首先对员工管理不严,对员工入职及离职手续不规范,其次发票管理不严,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最后没有认识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在事发之后及时告知主管税务机关。我公司现已认识到此次事件的严重性及危害性,今后将加强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引以为戒,恳请贵局给予我公司改过自新的机会,谢谢。 2011-9-2

增值税缴纳说明

附件2 增值税缴纳及税负说明 一、增值税规模主要分两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只需要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每月按销售收入征收应纳税额,征收率为3%至6%。 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就其销售货物的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每月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月销项税额—当月进项税额—上月留抵进项税额 注:1、当月销项税额,即当月销售货物而产生的收入,无论开具销售发票已否,都按17%或13%来计算销项税。 2、当月进项税额,即当月采购材料及设备、电费等以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来计算进项税额,税率为17%或13%。 3、上月留抵进项税额,即上月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4、按上述公式计算出数据为正数,则需缴纳当月应纳税额,如计算数据为负数,则本月不缴纳税额,出现的负数留下月进行抵扣。 举例: 1、当月销售100吨M15来计算,单价为7元/升,销售额为933100元。 销项税额为933100元*17%=158627元 2、材料采购、电费、运输费(暂不考虑)发生如下进项税 汽油,83吨,单价9500元/吨(不含税),金额为788500元 添加剂,3吨,单价13600元/吨(不含税),金额为40800元 甲醇,14吨,单价2900元/吨(不含税),金额为40600元 以上合计869900元。 进项税额为869900元*17%=147883元 3、如上月没有留抵进项税额,则本次应纳增值税额为 158627—147883=10744元 4、如上月留抵进项税额15000元,则本次应纳增值税额为 158627—147883—15000 = —4256元(本月无需缴纳税额,该负数金额留下月继续抵扣) 二、增值税的税负率 实际税负率=当期应缴增值税+(期末存货—期初存货)*(1+10%)*17%(或13%)/ 当期应税收入+(期末存货—期初存货)*(1+10%) 实际上,税负率是指税务局根据企业当年已销售的收入和已缴纳的税额,进行配比,如发现税负率过低,企业则要被重新评估当年税额及收入,如超过税负率,则无需评估。 举例: 2012年度销售收入为150万元,已纳增值税税额为15000元。而税务局评定的税负率应该在2.5%,则用15000元/150万元=1%,1%的税负率低于税务局评定的税负率,要对2012年度重新评定收入及税收,如已纳增值税税额为60000元,税负率为4%,则超过评定的税负率,不需要重新评定。 以上税负率的说明只是一个参考意见,操作过程中,还是以实际情况为主。 缪少云 2013年1月23日

发票增量情况说明

发票增量情况说明 1发票增量情况说明?济南****区国税局:?由于我公司经营日益扩大,原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月用量已无法满足现在使用要求,向贵局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现将公司具体情况说明如下:?济南***科技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号370***********,20XX年7月经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注册经营,注册资金伍拾壹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地址:济南市*********。20XX年4月被济南市****国家税务局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支行,0000007100000000000.?20XX年01月至20XX 年12月销售收入元,销项税额元,进项税额元,进项税额转出元,交纳增值税元,税负率%。?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销售收入为元,销项税额元,进项税额元,交纳增值税元,税负率%。我公司预计今年销售收入能达到500万元,交纳增值税大约6万元,税负率约%,在本次申请提交以前,我公司每月领购千元版专用发票50份,由于公司经营多年,客户逐渐增多,每笔业务多在20XX元—200000元不等。原每月增值税专用发票月用量50份已无法满足现在使用要求,近来我公司又与多家单位签订销售合同,其中“济南*******有限公司”万元、“济南******有限公司”万元、“济南*******有限公司”万元、“山东*******有限公司”万元。?我公司的货源主要采购于“*********有限公司”及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企业,现货物及发票均已到我公司并进行了发票认证。以上所有申请资料、数据、证件内容真实,如有虚假,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现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由每月50份(最高开票限额壹万元)增加到100份,长期有效。敬请贵局考察核实,诚盼批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20XX 年11月19日?2发票增量情况说明?XXXXX:?我公司名称*****,公司正式成立于**年*月*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归属XX国税所管辖,国税登记证号为xxxxxxxxxx,经营地址是******。**年*月*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为17%。?目前,我公司主要从事****业务。**年**月—**月已累计销售额为**,累计实际缴纳增值税税款**。仅**月份就开具了**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发票数量的需求在迅速大幅增加。我公司现在每月只供应**版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份,已不能满足日常销售需求。现申请每月增加到**版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份。?希贵局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办理为盼!谢谢!?XXXX?年月日?3发票增量情况说明?**县国税局:?由于我公司经营日益扩大,原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月用量已无法满足现在使用要求,向贵局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现将公司具体情况说明如下:江西**信息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号360*****3,20XX年9月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经营,注册资金贰佰零一万元整,法定代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