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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概论

一、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是指人们在从事行业和工作活动中,保持符合保护健康、防止疾病所必须的情况、状况以及达到这种状态所实施的行为和过程。

2、什么是职业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几类?

职业危害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受不良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影响,给劳动者带来危险和伤害,其中包括事故和疾病等多种危害因素对人体的伤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3、什么叫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什么叫法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规定并正式公布的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2002年国家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重新颁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有10类115种

5、职业病的特点:

⑴病因明确:由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 这些人为因素被控制消除, 即可防止疾病发生;

⑵病因可测: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可以检测, 过量接触才得病;

⑶群体性:接触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常集体发病;

⑷多无特效药:早发现,易恢复,晚发现,疗效差。

6、如何发现职业病

最有效是做职业性体检

就业前体检 : 发现职业禁忌症

在岗体检: 早发现可疑职业病、禁忌症

离岗体检: 证明在职期间有无得职业病或损害

7、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

呼吸道(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

皮肤(有些毒物只要与皮肤接触,就能被吸收)

消化道(职业中毒的机会极少)

二、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物理性危害因素:噪音、振动、高温、光线过强、电离辐射等。

化学性危害因素:强酸强碱、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

生物性危害因素:病源微生物等。

心理性危害因素:工作压力大等。

三、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须承担的义务:

认真接受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努力学习和掌握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

遵守职业卫生法规、制度、操作规程等;

正确使用与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

及时报告事故隐患;

积极配合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有关资料等。

常见的职业病及预防

一、生产性噪声

1、职业性听力损伤:系由于听觉长期遭受噪声影响而发生缓慢的进行性的感音性耳聋;早期表现为听觉疲劳,离开噪声环境后可以

逐渐恢复,最终导致感音性耳聋。

2、噪声的危害:听力疲劳、听力减退、噪声性耳聋引起语言障碍、生活、工作不便、社交受限等。还可引起头痛、头昏、失眠、烦躁不安、高血压、心电图改变、影响胃的蠕动和分泌等。

3、生产性噪声的预防:

改造声源、降低噪声。

对噪声传播途径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强度。

加强个人防护,佩戴耳塞、耳罩、防护帽。

定期进行健康监护体检。

二、高温与中暑

1、高温作业:是指工作地点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温度达到本地区夏季通风设计计算温度时,工作地点的气温高于室外2度或2度以上的作业。

高温作业使人体产生一系列的生理改变。当机体获热与产热大于散热时体温升高,因大量出汗造成机体严重缺水和缺盐,心脏负荷加重,心率增加、血压下降,食欲减退,消化不良,严重时还可导致中暑发生。

2、中暑

定义:是受热作用而发生的一种急性疾病的统称。

临床表现: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重症中暑。

3、中暑预防

防暑降温措施为:合理设计工艺流程,隔热及通风,加强个人防

护及医疗预防。

急救:迅速把病人移至阴凉处,平卧休息。

用冷水擦洗全身,并逐步降低水的温度。在头部、腋窝、股窝处可用井水或冰袋敷之,以加快散热。

与此同时,用扇子或电扇吹风,帮助散热。

针刺人中、曲池、百会穴位。

口服人丹、藿香正气水等。

鼓励病人喝含盐的清凉饮料。

严重中暑者,经降温处理后,及早送往医院。

三、粉尘与尘肺病

1、生产性粉尘:指在生产中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长期吸入主要引起肺部病变。

2、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取决于其化学成分和浓度

空气中粉尘浓度:同一种粉尘,浓度愈高,对人体危害愈严重。

接触时间:接触时间越长,对人体危害越大。

3、粉尘的危害:根据不同特性,粉尘可对机体引起各种损害:

粉尘可通过呼吸器官,可刺激呼吸道,造成支气管敏感。

可溶性有毒粉尘进入呼吸道后,能很快被吸收进入血流,引起中毒;

放射性粉尘,则可造成放射性损伤;

某些硬质粉尘可损伤角膜及结膜,引起角膜混浊和结膜炎等;

粉尘堵塞皮脂腺和机械性刺激皮肤时,可引起粉刺、毛囊炎及皮

肤皲裂等;

粉尘进入外耳道混在皮脂中,可形成耳垢等。

4、尘肺:是因长期吸入生产性有害粉尘引起的肺部弥漫性纤维化改变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5、粉尘与尘肺病预防

防尘的主要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使防尘工作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

(2)工艺改革和技术改造,这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

(3)湿式作业,可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

(4)加强通风及抽风措施,将工作面的含尘空气抽出,并将新鲜空气送入工作面;

(5)加装防尘罩,把生产性粉尘的发生源密闭起来;

(6)个人防护,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和增强体质;

(7)维修管理,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必要的防尘制度;

(8)定期检测环境空气中粉尘浓度,对接触者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

四、职业中毒

1、职业中毒:在生产环境中,毒物常以粉尘、烟尘(比粉尘更细的颗粒)、气体、蒸汽或者雾滴的状态出现,在防护不严或意外事故等异常情况下,在生产、使用、运输等过程中,可通过呼吸道、皮肤或者消化道等途径进入人体,损害全身各个系统,如神经系统、肝脏等,引起职业中毒。

2、影响职业中毒的因素:毒物的毒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量;人的精神状态与健康状况。

3、职业中毒的表现:

神经系统:神经衰弱症;多发性神经炎;中毒性脑病。

血液系统:血细胞减少症;血红蛋白变性;溶血性贫血。

呼吸系统:窒息状态;中毒性肺水肿;中毒性支气管炎和肺炎。

消化系统:铅中毒时有较明显的便秘、腹绞痛等消化道症状。

4、职业中毒的预防措施

生产场所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检查制度,生产流程应做到密闭化,以避免或减少直接接触。

生产车间要有有效的通风系统,增加通风排气设备,将有毒气体局限化并及时排出。

建立空气中毒物浓度测定制度。定期测定,以提供改进预防措施的依据。

建立工作前体检、定期体检制度。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预防职业中毒的一种辅助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口罩、面具、袖套、眼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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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措施和注意事项

1、烧伤急救

常见烧伤源有:热液、热蒸汽、火焰、炽热金属、化学烧伤等。

热力烧伤急救:一灭:迅速灭火,除去热源,特别注意着火的棉衣;二查:除烧伤外,检查全身有无其他伤害,如骨折、内脏损伤、每煤气中毒等。

三防:防休克、防窒息、防创面感染。

四包:用干净的布类毛巾或纱布三角巾包裹伤面。

五送:初救后,速送医院进一步处理。

化学烧伤急救:应迅速解脱衣服,清除皮肤上的化学药品,并用大量的水冲洗,再用消除这种有害药品的特种溶剂、溶液或药剂仔细处理,严重的应送医院治疗。

强酸强碱类:用大量清水冲洗10分钟以上,然后用中和剂,即强酸烧伤用弱碱,如苏打水、碱性肥皂中和;强碱烧伤用弱酸,如食醋、硼酸水中和。

2、眼睛受伤急救

若眼睛受到污染,应立即用水冲洗,不得稍有延迟,且连续冲洗至少15分钟。

冲洗时,用手将眼睛翻开,并让眼球动,确保眼睑遮盖下的每一部分均冲洗到。也可以用无任何刺激性的水溶液。如果是碱灼伤,再用20%硼酸溶液淋洗,如果是酸灼伤,再用3%碳酸氢钠溶液淋洗。

在此基础上,送医疗单位进行进一步的急救。

3、固体化学品处理注意事项

不要随便用手接触任何化学品,因其特性可能是有毒或是腐蚀性,接触后会令人中毒或腐蚀皮肤。

如意外被危险化学固体粉末或碎粒溅着身体,要立即扫除并立即用水冲洗。

不要尝试固体化学品的味道或气味,因为此化学品可能含有毒性。不兼容的固体化学品要分开存放,加上标签并将器皿锁好,由专人保管。

如危险固体化学品被倒泻或漏出,在安全情况下立即进行清除程序。如有危险,立即撤离现场。

如不清楚某种化学品的特性,要作危险化学物处理。

处理化学品时,必须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设备。

4、液体化学品的处理注意事项

不要随便接触任何化学液体,因其可能滚烫、有毒或腐蚀性。

如意外地被危险液体化学品溅泼或烧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要再又液体化学品的范围内吸烟,因此等液体可能是易燃物品。不要嗅液体化学品的气味,因此等液体可能会发出有毒气体。

不要饮用或尝试液体化学品的味道,因此等液体可能含有毒性。

在倾倒液体化学品后,立即将瓶盖旋上或将瓶塞塞紧。

如危险液体化学品被泼泻或漏出,在安全情况下,立即用清水冲洗,如有危险,立即撤离现场。

如存放危险液体化学品的器皿没有标签,确认该化学品立即加上标识,才可使用。

如不清楚某种液体的特性,要当危险化学液体处理。处理化学品时,必须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设备。

5、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

正确的选择:首先了解危害的性质和程度,选择正确的防护用品。其次是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设备,最后考虑使用者的舒服程度。

正确的使用:要充分明白和依照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前和使用后要检查和清洁,如发现个人防护设备有任何损坏,应报告主管,并立即更换。

正确的保养:个人防护用品,用后要清洁吹干,妥善存放,按照制造商的建议进行保养。

加强监督:单位主管要监督员工是否在工作期间有依照指示正确的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员工须按指示佩戴防护器具,妥善保管,如有损坏要向主管报告,不可误用。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1、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 2、燃烧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答: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 3、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答: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4、用火期间,距用火点多少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多少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答:30米和15米。 5、公司主要使用哪类型灭火器? 答: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 6、三违指什么? 答: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7、三不动火指什么? 答:三不动火:无合格的火票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什么时候实施? 答:1998年9月1。 9、三级安全教育指什么? 答:公司级、部门级、岗位级安全教育。

10、关键设备若有必要申请拆除必须履行哪些程序? 答:关键设备若有必要申请拆除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同意或总工程师批准。 11、化学危险品的堆垛高度不得超过多少米?垛与垛之间、垛与墙之间应留出不小于多少米通道? 答:1.5米和0.7米。 12、乙块气瓶和氧气瓶相互之间距离不得少于多少米。 答:5米。 13、灭火的三种基本方法指什么? 答:冷却灭火法,隔离灭火法,抑制灭火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15、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多少? 答:85(A)。 16、聚酯装置切粒机系统噪声高达99.5 (A), 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应超过多少时间?超过应佩戴护耳器。 答:1/4h。 17.高层建筑中能否使用侧拉门、吊门、转门作为疏散门?? 答:不能。 18.在火场上燃烧物质所放出的热能传播方式是什么? 答:传导、对流、辐射。 19.什么是消防工作的方针? 答: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培训 职业病概论 一、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是指人们在从事行业和工作活动中,保持符合保护健康、防止疾病所必须的情况、状况以及达到这种状态所实施的行为和过程。 2、什么是职业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几类? 职业危害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受不良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影响,给劳动者带来危险和伤害,其中包括事故和疾病等多种危害因素对人体的伤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3、什么叫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什么叫法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规定并正式公布的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2002年国家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重新颁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有10类115种

5、职业病的特点: ⑴病因明确:由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 这些人为因素被控制消除, 即可防止疾病发生; ⑵病因可测: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可以检测, 过量接触才得病; ⑶群体性:接触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常集体发病; ⑷多无特效药:早发现,易恢复,晚发现,疗效差。 6、如何发现职业病 最有效是做职业性体检 就业前体检 : 发现职业禁忌症 在岗体检: 早发现可疑职业病、禁忌症 离岗体检: 证明在职期间有无得职业病或损害 7、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 呼吸道(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 皮肤(有些毒物只要与皮肤接触,就能被吸收) 消化道(职业中毒的机会极少) 二、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物理性危害因素:噪音、振动、高温、光线过强、电离辐射等。 化学性危害因素:强酸强碱、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

目录 一.概念及名词解释 (2) 二.我国法定职业病的类别 (3) 三.粉尘的危害及防护措施 (4) 四.噪声的分类、危害及防护措施 (5) 五.职业禁忌症 (7) 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8) 七.怎样识别压力、如何调节压力 (17) 附:职业健康试题及答案 (18)

一、概念及名词解释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构成《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要件: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营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其中放射性物质是指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发出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电离辐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上述四个要件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属于本法所称的职业病。 (二)、什么是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那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四)、职业病是如何发生的 劳动者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并不一定就会发生职业病。造成职业病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作用条件,同时受一定的个体危险因素的影响。其中作用条件包括:接触机会、接触方式、接触时间和接触的强度;个体危险因素包括:遗传因素、年龄和性别的差异、营养缺乏、其他疾病和精神因素、文化水平和生活方式或个人习惯。 (五)、职业有害因素的来源 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条件或要素,统称为职业有害因素。职业有害因素是导致职业性损害的致病原,其对健康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有害因素的性质和接触强度等。职业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性有害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粉尘; (2)物理性有害因素:包括异常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高低气压等),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等)、电离辐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 (3)生物性有害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真菌、寄生虫及某些植物性花粉等。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职业心理紧张、体内个别器官或系统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3.工作环境中有害因素

职业健康教育内容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治法总结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期以来所做规定执行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从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的源头实施管理。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项目盲目上马,再走先危害后治理的老路,从源头管起,从根本上控制或消除职业危害。 (一)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 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是关键。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作了以下具体规定: (1)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等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需要对特殊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实行有别于一般职业危害工作场所的管理。 (2)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及时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状况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病防治法规定①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③发现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

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开工。 (3)针对一些中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某些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而没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没有说明书或者中文说明书,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缺乏防范意识,造成健康损害的情况,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生产、经营、进口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中应当载明与职业危害相关的事项和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治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针对在经济活动中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现象,职业病防治法对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双方作了限制性规定,即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 (5)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存在隐瞒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事实,不告知劳动者的真相,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不提供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条件,导致职业危害发生的情况,职业病防治法规定:①产生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事项;②用人单位应当在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范围 我国卫生部规定的职业病共分为九大类: 1.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钒及其化合物中毒;(8)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9)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砷化氢);(10)砷化氢中毒;(11)氯气中毒;(12)硫化氢中毒;(13)光气中毒;(14)氨中毒;(15)氮氧化合物中毒;(16)一氧化碳中毒;(17)二硫化碳中毒;(18)硫化氢中毒(19)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铅中毒;(20)工业性氟病;(21)氰及腈类化合中毒;(22)四乙基铅中毒;(23)有机锡中毒;(24)羰基镍中毒;(25)苯中毒;(26)甲苯中毒;(27)二甲苯中毒;(28)正乙烷中毒;(29)汽油中毒;(30)有机氯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1)二氯乙烷中毒;(32)四氯化碳中毒;(33)氯乙烯中毒;(34)三氯乙烯中毒;(35)氯丙烯中毒;(36)氯丁二烯中毒;(37)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38)三硝基甲苯中毒;(39)甲醇中毒;(40)酚中毒;(41)五氯酚中毒;(42)甲醛中毒;(43)硫酸二甲酯中毒;(44)丙稀

酰胺中毒;(45)有机磷农药中毒;(46)溴甲烷中毒;(49)拟除虫菊脂类农药中毒;(50)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中毒性肝病;(51)根据《职业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自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急性中毒。 2.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炭黑尘肺;(5)石棉肺;(6)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毒尘肺;(9)陶工尘肺;(10)铅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 3.物理因素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局部振动病;(6)放射性疾病(急性外照射放射病、慢性外照射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烧伤)。4.职业性传染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 5.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皮病;(5)痤疮;(6)溃疡;(7)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皮肤病。 6.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烧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 7.职业性耳鼻喉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 8.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导致的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试题 随着大工业生产及自然科学发展,职业性疾病越来越多,职业健康安全越来越重要。下文是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试题,欢迎阅读! 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简述题 认真观察下述事例,有无不合格项。请指出不符合GB/T24001-2004 或GB/T28001-2001标准中的哪一个具体条款号。 1)审核员在车间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问车间主任是否对工人健康有影响,车间主任说:时间长了可能会致病,但我们给员工都发了口罩,这些年来也没有出现过职业病。审核员发现车间里的工人都没有戴口罩,就问工人是否知道会致病和为什么不戴口罩。工人回答说:我们不知道会致病,在车间工作了三年,也没得病,没必要戴口罩。 4.4.2 2)某组织按标准要求建立了用来确定并获取适合本组织的法律和其它要求的程序。审核员按适当的查阅途径却没有查到相应的法律法规记录。 4.4.5文件

3)生产车间看到某一岗位的员工仅有0版的运行控制程序,而审核员在文件管理员处看到了1版的该程序。 4.4.5文件和资料控制 4)组织经过一段时间的环境管理体系良好运作之后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在节能耗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员工对组织的环境状况的改进情况并不了解。 4.4.3信息交流 5)审核员在化学品库看到消防、防爆设施齐全,墙上管理制度也健全,按照应急预案中的报警电话拔打了三遍却无人接。 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判定题 1) 管理体系建立不需要文件化。( W ) 2) 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收集不需要下发到相关部门。( W ) 3) 制订管理方案为控制、降低风险,保证目标实现,不需要规定完成时间、责任部门。( W ) 4) 4.5.1监测不包括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 W ) 5) 协商沟通不包括内部职工向本矿提出的关于OHSAS实施过程的意见和建议。(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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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培训 职业病概论 一、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是指人们在从事行业和工作活动中,保持符合保护健康、防止疾病所必须的情况、状况以及达到这种状态所实施的行为和过程。 2、什么是职业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几类? 职业危害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受不良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影响,给劳动者带来危险和伤害,其中包括事故和疾病等多种危害因素对人体的伤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3、什么叫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什么叫法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规定并正式公布的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2002年国家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重新颁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有10类115种

5、职业病的特点: ⑴病因明确:由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 这些人为因素被控制消除, 即可防止疾病发生; ⑵病因可测: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可以检测, 过量接触才得病; ⑶群体性:接触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常集体发病; ⑷多无特效药:早发现,易恢复,晚发现,疗效差。 6、如何发现职业病 最有效是做职业性体检 就业前体检 : 发现职业禁忌症 在岗体检: 早发现可疑职业病、禁忌症 离岗体检: 证明在职期间有无得职业病或损害 7、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 呼吸道(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 皮肤(有些毒物只要与皮肤接触,就能被吸收) 消化道(职业中毒的机会极少) 二、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物理性危害因素:噪音、振动、高温、光线过强、电离辐射 等。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讲义 第一部分职业卫生知识的基本概念 (1)职业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因素。 (4)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事件。 (5)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职业人群实行的预防职业病危害,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为目的的健康监护。 第二部分职业卫生知识 一、职业卫生知识概述 1.职业卫生工作方针与工作内容 职业卫生工作是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质量,依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2.职业有害因素与职业病 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多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因素,可以分为五大类: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生理因素和环境因素,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 目前我国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2002年4月18日新公布的职业病目录范围共有十类、115种。 尘肺有13种:如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水泥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11种:如外照射急性、亚急性、慢性放射病,放射性

皮肤病等; 职业中毒56种:如铅、苯、汞、锰、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如中暑、高原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如布氏杆菌病、森林脑炎等; 职业性皮肤病8种:如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等; 职业性眼病3种:如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等;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如噪声聋、铬鼻病等; 职业性肿瘤8种:如苯所致的白血病、石棉所致的肺癌、间皮瘤等; 其他职业病5种:如职业性哮喘、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等。 法定职业病的诊断权由国家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行使。 3.职业病预防原则与基本措施 职业病的预防遵循三级预防原则,即:①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②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③三级预防,对乙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三级预防的关系是: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 落实三级预防的基本措施有:①实施劳动卫生监督,包括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以及事故性处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是其重要的内容;②降低有害因素浓(强)度。常见的卫生技术措施有从工艺上改进、防止有害因素逸散,推广运用低毒,无毒的材料或技术,配置个人防护用品、通风防尘等;③职业性健康体检。已成为常规的措施有就业职业性体检,定期职业性体检和离退休职业性定检。 4.职业禁忌证 劳动者原有的疾病或潜在的病症,容易因接触职业性因素而加重,或发生职业病或“工作相关疾病”,因而不宜从事某种作业,这些机体异常功能状态或疾病称为职业禁忌证。如神经精神疾病患者不宜从事锰作业,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者不能从事钒作业。 职工在参加工作(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以确定有无该工种的职业禁忌症,是否适合该工种工作。在工作岗位变动或长期病假复工前,也应进行健康筛检。 对有职业禁忌证的职工,应按规定不得上岗工作。对在岗职工,一旦发现职业禁忌证,应及时调离,改作其他工作。对已经治愈的职业禁忌证职工,则可从事原工作。 5.女工职业卫生

欢迎阅读 职业健康教育内容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治法总结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期以来所做规定执行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从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的源头实施管理。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不符((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开工。 (3)针对一些中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某些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而没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没有说明书或者中文说明书,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缺乏防范意识,造成健康损害

的情况,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生产、经营、进口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中应当载明与职业危害相关的事项和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治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针对在经济活动中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现象,职业病防治法对转移产 ( ( 案,明确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为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指导劳动者选择职业、解决纠纷提供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①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禁忌的作业;对在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

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不得接触或终止与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管。 此外,职业病防治法还对劳动者应当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履行的义务以及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了相应的规定。 ( ( ( (4)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 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发生患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必须及时诊断、治疗,妥善安置。职业病防治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了规定: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培训大纲 本大纲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一、培训对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有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掌握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熟悉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专业知识,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达到要求。 三、培训内容 (一)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1.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2.职业卫生工作方针和工作原则; 3.职业卫生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职业卫生法规体系 1.职业卫生法规框架; 2.职业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3.职业卫生标准; 4.职业卫生法制化管理。 (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责任 1.基本要求; 2.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的要求; 3.对供应商的要求;

4.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与义务。 (四)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申报 1.申报的目的; 2.申报的方法; 3.申报的内容; 4.申报的要求。 (五)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1.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原则; 2.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条件; 3.申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六)职业病危害识别 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 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3.职业病相关知识。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 1.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的检测方法; 2.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性有毒物质检测方法;(八)粉尘的职业危害与防控 1.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粉尘来源; 生产性粉尘的分类; 生产性粉尘的理化特性及其卫生学意义; 生产性粉尘进入机体的途径。 2.生产性粉尘对健康的影响 对呼吸系统的影响;

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2016) 培训日期2016-05-21 培训时间21:00-23:00 培训课 时 2 培训地点四楼会议室培训方式内配 培训人 数 30组织部门安委会授课人彭志权评估人熊寿庆 培训课目/教材1、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讲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培训内容 摘要——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讲座 一、有关术语和定义 1.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3.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4.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耿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情加

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害的特殊生理或病态状态。 二、职业病防治措施与对策 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1.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 2.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谙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 3.进一步充分认识依靠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发展的大环境。 4.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

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基本常识 一、职业卫生基本常识 1、什么是职业病? 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什么叫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3、职业危害因素的来源 (1)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2)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3)生产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4)职业危害因素的作用条件 (5)毒物的化学结构和理化性质 (6)个体危险因素 4、职业病发生的条件有哪些? 有害因素的性质、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量和人体的健康状况。 5、何谓法定职业病?我国规定了几类几种? 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 我国共规定了10大类115种职业病,其中职业中毒56种,尘肺13种,职业性物理因素疾病5种,职业性传染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6、法定职业病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3)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4)与劳动用工行为相关联。 7、职业性有害因素分哪几类?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如粉尘、各种毒物;物理因素,如高温、低温、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高频、微波、红外线、紫外线、激光、放射线等;某些生物性致病因素;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如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时间过长,精神或视力过度紧张等;(3)与一般卫生条件和卫生技术措施不良有关的有害因素,如厂房矮小狭窄,采光照明不足,通风不良,烈日下室外作业,有毒作业与无毒作业安排在一个车间内等。 8、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3)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4)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9、职业病病人享受什么待遇? 凡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此外,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或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职业病病人除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层次:□公司(厂、处)、□分公司(车间) 主题职业病防治 主持人朱金佩 地点办公室时间参与人员 培训内容1、职业病的概念; 2、职业危害来源; 3、职业危害后果; 4、防护方法; 培训效果 根据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可能的职业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职业病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γ射线,细菌接触粉尘,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 二、职业危害因素来源 1、粉尘:采掘、运输及提升等各生产过程中均能产生粉尘。根据不同性质的矿山,粉尘性质不一样。 2、噪声:采掘、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气、破碎等生产过程中均可能存在。? 3、振动:产生振动的常用工具有凿岩机、气锤等、砂轮机、抛光机、电锯等、风钻、手摇钻、钻孔机等。 4、高温、高湿:潮湿的深矿井内气温在30℃以上,相对湿度达85%以上,通风又不畅,就形在成湿热环境。 5、化学毒物:井下存在的硫化氢和放炮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以及根据矿山的性质存在的化学毒物如铅、锌、锰及其化合物等。 6、生物因素:包括结核分枝杆菌,各种细菌、霉菌和真菌,人体寄生虫等。 三、职业危害后果 可导致的法定职业病,如矽肺、手臂振动病、噪声聋、硫化氢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二硫化碳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 四、防护方法 1、工程防护: 1)防尘 通风防尘、湿式作业、喷雾洒水、水封爆破、除尘设备等。

职业病危害培训内容 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一、有关术语和定义 1. 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3.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4.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耿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害的特殊生理或病态状态 二、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 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1.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2.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 3.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 %,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

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4.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 2000 亿元。 5.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急性职业中毒明显多发,恶性事件有增无减,社会影响大。 6.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7.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防治检测不到位。近十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每年保持在 70 万个点次,但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了近40%,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率则增加到 75 %。检测企业数的减少和达标率的升高这一相互背离的结果,反映随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疾病信息监测系统不健全。 2.企业不重视。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特别是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多为职业危害严重的职业,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职业危害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加,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 3.在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一些具有风险性的产品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迅速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非常严重。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案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至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的开展也在积极的推动中,最近几年,从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到施秉恒盛公司发生的建国以来最大的职业病群发事件,凸显出职业卫生工作仍存在较多的问题,明显没有跟上国家发展的步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此时接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应该说也是临危受命。如何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效的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监督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企业业主均肩负着国家的期望和人民的期待。 第一部分:我国职业病现状 2010年4月28日,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了《2009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2009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8128例。职业病病例数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冶金,分别占总病例数的%、%和%。 2009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万例,死亡病例748例。在尘肺病新病例中,煤工尘肺和矽肺占%。目前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2009年报告尘肺病例数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尘肺病发病工龄缩短,群发性尘肺病时有发生;中、小型企业尘肺病发病形势严峻,超过半数的尘肺病分布在中、小型企业。 职业中毒方面,2009年共报告各类急性中毒272起,中毒552例,死亡21例。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近50种,引起中毒例数最多的物质为一氧化碳,主要分布在冶金、煤炭、建设和建材行业。%的急性职业中毒病例发生在小型企业。 2009年全国共报告慢性职业中毒1912例。引起慢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排在前3位的分别是铅及其化合物、苯、砷及其化合物,只要分布在冶金、有色金属和机械行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9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例。 有专家指出,由于现在发布的职业病新发病例数是从覆盖率仅达10%左右的职业健康监护中发现的,因此实际病例远远高于有关报告数字。 一、职业性有害因素来源及其分类 职业性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下列三类: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有毒物质:如铅、汞、锰、苯、一氧化碳、硫化氢、有机磷农药等;

职业病危害培训内容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职业病危害培训内容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一、有关术语和定义 1.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3.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4.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耿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害的特殊生理或病态状态 二、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

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1.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2.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着回升。 3.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4.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00亿元。

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培训考试试卷 单项选择题(请从三个备选答案中选择唯一一个正确选项,填写在括号中) 1.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 A 以人为本,标本兼治 B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C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职业病防治法》所指的职业病是:() A 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B 劳动者因接触粉尘及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C 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 3.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各种危害。 A 职业病 B 伤亡事故 C 不利健康 4.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A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B 管理制度 C 应急预案 5.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档案。 A 健康监护 B 工伤保险 C 培训教育 6.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A 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B 上岗前和在岗期间 C 在岗期间 ~ 7.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 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 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C 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8. 粉尘作业时必须佩戴()。 A 棉纱口罩 B 防尘口罩 C 防毒面具 9. 噪声聋是生产性噪声引起的职业病,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 A 75dB(A) B 85dB(A) C 88dB(A) 10. 中暑是高温作业环境下作业人员发生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疾病的总称,当作业地点气温()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应减少接触时间。 A ≥36℃ B ≥37℃ C ≥40℃ ( {

职业健康培训记录 培训对象: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20日 培训内容:职业病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的基本概念 主讲人:xxxx 所需时间:1课时 安全教育记录作业场所常见职业危害及其防护 一、作业场所职业有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职业性有害因素通常是指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因素。一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1)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①化学因素:有毒物质,如铅、苯、汞、有机磷农药等;生产性粉尘,如煤尘、有机粉尘等。②物理因素: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等;噪声、振动;紫外线、X射线等。③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肤上的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①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轮班制度不合理等。②劳动中精神过度紧张。 ③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的生理状况不相适应、超负荷加班加点等。 ④机体过度疲劳,如光线不足引起的视力疲劳等。⑤长时间处

于某种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①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如厂房布局不合理、有毒和无毒工序安排在一起等。 ②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没有通风换气、防尘、防毒、防噪声等设备。 ③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装备不全。 在实际的生产场所中,危害因素往往不是单一存在的,而是多种因素同时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作用,此时危害更大。 二、生产性粉尘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是什么? 1.生产性粉对人体的危害生产性粉尘进入人体后,根据其性质、沉积的部位和数量的不同可引起不同的病变。 (1)尘肺长期吸入一定量的某些粉尘可引起尘肺,这是生产性粉尘引起的最严重的危害。 (2)粉尘沉着症吸人某些金属粉尘,如铁、钡、锡等,达到一定量时,对人体会造成危害。 (3)有机粉尘可引起变态性病变某些有机粉尘,如发霉的稻草、羽毛等可引起间质肺炎或外源性过敏性肺泡炎以及过敏性鼻炎、皮炎、湿疹或支气管哮喘。 (4)呼吸系统肿瘤有些粉尘已被确定为致癌物,如放射性粉尘、石棉、镍、铬、砷等。

本:1.0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职业健康教育内容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治法总结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期以来所做规定执行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从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的源头实施管理。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项目盲目上马,再走先危害后治理的老路,从源头管起,从根本上控制或消除职业危害。 (一)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 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是关键。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作了以下具体规定: (1)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等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需要对特殊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实行有别于一般职业危害工作场所的管理。

本:1.0 (2)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及时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状况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病防治法规定①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③发现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开工。 (3)针对一些中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某些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而没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没有说明书或者中文说明书,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缺乏防范意识,造成健康损害的情况,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生产、经营、进口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中应当载明与职业危害相关的事项和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治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针对在经济活动中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现象,职业病防治法对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双方作了限制性规定,即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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