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服务管理办法

工程服务管理办法
工程服务管理办法

工程服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现场设计代表工作任务与职责

第三章施工配合服务小组工作任务与职责

第四章设计后期服务工作准则

第五章安全质量事故汇报制度

第六章设计后期服务监督与考核

第七章奖惩措施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树立公司对外良好的设计服务信誉,全面兑现设计项目的各项服务承诺,同时规范设计后期服务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有效规避建设市场潜在风险,特制定本办法。体现公司:深入现场及时周到精心配合优质高效的设计服务宗旨。

第二条本办法所提的设计项目指施工在建项目,工程服务即设计后期服务指从施工图会审、完成设计交底开始,到设计内容全部竣工。

第三条每个项目设计后期服务开始前,要求各院组建施工配合服务小组,成员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员、现场设计代表及助理,负责设计后期施工配合服务事宜及其它和服务有关的联络、协调工作。各院可根据合同或与业主的约定确定是否需要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第四条项目开工后,项目负责人在公司协同设计系统内将项目标记为在建状态,指定施工配合人员和现场设计代表,编写项目监控计划并由责任院副院长

或总工审批,填写顾客信息,并每月更新项目施工进展情况。

第五条施工配合人员在公司协同设计系统内填写施工配合记录和变更台账。

第六条施工配合记录填写内容:施工现场巡视、检查、验收情况;项目各方提出的需要设计答复的问题及答复内容;会议纪要、洽商单、工程联系单、各方来文及本公司文件等的签收、转发、处理及归档情况;主要节点及关键工序施工进展情况;重要电话记录;重大变更实时进展情况;现场施工与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的

符合性检查情况等。变更台账及收发文登记按表格要求填写。

第七条施工配合记录的填写要求:施工配合人员处理的施工问题和相关事项根据职责分别及时填写。

第八条设计代表收发有关设计项目与外部的往来文件;要求按规定登记经手的与公司本部、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的各种文件、变更、图纸、报告等,外部往来文件由项目组保存,需要向公司归档的留复印件,并在当天的施工配合

记录中记录,项目结束后各院负责保管项目的相关记录。

第九条现场设计代表及助理的出勤、办公、住宿等日常事物由各院负责管理。

第二章现场设计代表工作任务与职责

第十条现场设计代表应由工程师以上人员担任,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设现场设计代表助理,由具备相应业务经验的助理工程师以上人员担任,负责现场

联络协调,在现场设计代表和项目服务组的指导下,处理现场相关事务;

第十一条参加项目建设管理活动,主要工作有:

(一)应业主要求参加项目有关管理工作会议,参加业主、监理召开的工程例会,并对施工中存在的有关设计问题提出建议;

(二)应业主邀请参加项目组织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检查活动;

(三)与施工配合服务小组一起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施工中间交工验收、交工验收、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信息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

(一)经手的收发文登记;

(二)处理业主的晒图要求;

(三)解答业主监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问题;

(四)及时填写施工配合记录;

(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质量中心报告项目施工中出现的重大质

量问题。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踏勘和检查工作

(一)对设计图纸与现状地形地物不符合等问题,进行踏勘并提出处理

意见;

(二)根据制定的关键工序及节点的检查计划,与监理工程师或业主联系,及时参加,完成各项检查工作,留下记录;

(三)通知并参与施工配合服务小组参加相应关键工序及节点的检查验收;

(四)配合监理单位检查现场施工方法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五)按业主对项目的管理程序规定,与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现场确认

设计图中不能明确计算的工程数量;

(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及时掌握施工进展及存在的问题,通过适

宜渠道反馈至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

(七)配合业主和监理单位处理工程施工中存在的施工质量问题;

(八)结合工程进度,提前对各专业设计图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各专业设

计之间的协调(符合)性问题;

(九)检查设计变更图纸发出后施工现场执行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工作

(一)及时提出设计本身错误导致的设计修改。发现属于设计方面的缺陷、失误、漏项、不合理设计的,可收集施工、监理方面的书面意见,经业主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由施工配合服务小组进行修改设计;

(二)核查施工中地质条件变化导致的设计变更。发现属于原始地质资

料(包括测量数据)不准确造成现有设计不合理的,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报告,经监理、业主审查确认,并由业主提出书面设计变更委托单。现场设计代表应及时将委托单送达相关设计部门;

(三)核查地下结构物障碍导致的设计变更。由于原始地下结构物情况

不明,拆迁困难造成变更设计的,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报告,经监理、业主审查确认,并由业主提出书面设计变更委托单。现场设计代表应及时将委托单送达相关设计部门;

(四)配合业主完成项目功能增加或减少导致设计变更和优化设计。由

于业主为特殊需要要求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变更,由业主直接提出书面设计变更

委托单。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优化设计的,应按项目管理规定程序报业主批准后,由业主提出书面设计变更委托单。现场设计代表应及时将委托单送达相关设计部门;

(五)负责协调、跟踪施工过程中进行的设计变更工作。

第三章设计人员工作任务与职责

第十五条设计项目技术交底,主要内容有:

(一)工程项目概况;

(二)地质情况的特点及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三)项目设计的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

(四)工程项目的关键工程施工的控制要求,复杂工程施工的工序建议;

(五)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重点和难点控制;

(六)需要说明的特殊工程材料和设备来源情况介绍;

(七)告知参会各方施工中需要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的事项,并强调需

要设计人员签署意见或参与验收的,须事前及时通知设计人员到场确认,否则事

后一律不予补签。

设计交底要形成书面记录,与施工图会审记录同时归档。

第十六条回答和处理监理、施工单位对施工设计图纸复核中提出的问题。

第十七条参加工程项目关键节点及工序检查。

第十八条及时配合完成设计变更。

第十九条施工配合服务小组应由项目负责人带队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施工重点、难点项目以及施工与设计图纸的符合性,发现并指出现场施工存在的问题。要求Ⅰ级项目每月不少于一次、Ⅰ级项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Ⅰ级项目由项目组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频次,由项目负责人记录巡视情况。

第二十条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第四章工程服务工作准则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施工在节、假日进行的,施工配合相关人员手机应保持畅通;

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施工中出现有关设计问题需要到达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在接到项目总监或业主主管人员通知后,应及时赶往施工现场;

第二十三条不受理未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确认的各类报告或变更申请;

第二十四条不参加没有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在场的关键节点或工序的检查;

第二十五条现场设计代表应业主要求在签署工程现场施工问题处理意见前,应征求施工配合服务小组的意见。未经同意,不应签字表态;签署和施工配合相关的专业技术文件、报告和相关验收记录等应取得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

的认可和授权。

第二十六条A类设计变更的必要条件是:有业主方主持、参加、认可的会议纪要或各方代表签字及盖章的工程联系单、洽商单等;业主提出的书面委托单

或文件;变更设计需要的地形、地质、环境等基础资料齐备;

第二十七条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由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现场研究处理意见,形成各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

第二十八条工作中要保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施工单位和其他工程建设

利益相关方人员的礼品、礼金;不得单独接受施工单位和其他工程建设相关利益方人员的宴请。

第五章安全质量问题汇报制度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施工配合人员应立即了解具体情况,并在3个小时内汇报相关领导和技术质量中心,并积极配合相关方进行事故处理。对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也应及时汇报技术质量中心。

第六章设计后期服务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条设计后期服务的顾客满意度调查。

(一)技术质量中心在公司协同设计系统内对正在施工的项目列清单汇总。

(二)技术质量中心选择有施工配合内容的项目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

向甲方必要时向监理、施工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发送“顾客满意度调查表”,收集顾客意见信息。

(三)技术质量中心根据具体项目复杂程度、施工进度、顾客满意度等方面信息,必要时加密调查频率。

(四)技术质量中心分析顾客信息,并及时将收集的顾客信息传递给责

任部门。

(五)技术质量中心对收集不满意信息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记录表”,下

发责任部门。

(六)责任部门收到“纠正/预防措施记录表”后,应进行调查研究,原因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责任部门负责人对纠正/预防措施跟踪实施确认后,技术质量中心验证关闭。

第三十一条技术质量中心负责对设计代表施工配合记录的填写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二条技术质量中心负责对项目的各项台账、保存记录等进行检查。第七章奖惩措施

第三十三条项目技术质量监察报告评定为优秀以及顾客满意度很满意的项目将进行全院通报表扬,并要求各院给予相关人员奖励。

第三十四条未填写施工配合记录,未进行收发文登记,未建立变更台账的,未编写项目监控计划的扣相关个人质量管理分:0.1分/每天或每条。

第三十五条业主投诉现场设计代表不到岗的,经核实为有效投诉的,扣责任院质量管理分:0.5分/每次。

第三十六条业主投诉设计代表和设计人员到会、现场验收等不及时的,经核实为有效投诉的,扣责任院质量管理分:0.5分/每次。

第三十七条业主投诉设计变更不能及时完成的,经核实为有效投诉的,扣责任院质量管理分:0.5分/每次。

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及各地方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我部制定本办法,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各类分包工程的分包商的确定、各类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工程项目所需各类咨询服务的提供方的确定等相关事宜作出如下规定。 第二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保证按项目的进度、质量、预算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的价格获得所需的工程承包或分包以及货物和服务的承包商。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我公司所有工程总承包项目以及工程管理项目涉及的建设工程承包或分包、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所有涉及建设工程承包或分包、货物和服务的承包商、供应商的选定均需进行议价谈判、内部招标或公开招标。 第五条采用议价谈判、内部招标、公开招标的具体条件划分如下:(划分依据) 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10万元以下的货物项目、5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三方(含)以上询价比较后直接发包,简称为“直接议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预算金额虽然在100万元以下,但工程较复杂,清单项目较多的情形也应该进行“内部招标”而不是采取“议价谈判”。 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200万元范围内的工程项目、10万元(含)—100万元范围内的货物项目、5万元(含)—50万元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在公司内部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内部招标”,从而确定分包商。 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项目、5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项目:根据项目的可研批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项目部管理规定大全

工程项目部管理规定大 全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项目简介 北京中铁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十八项目经理部,成立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先后承建了建设部乙改2#楼工程(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草桥二期工程(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草桥三期工程(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 项目本着公司“周密策划、精心建造、优质高效、实现承诺”的质量方针和公司“关爱环保、绿色活动、持续改善、造福人类”的环境方针,从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所承建工程分别获得“北京市区、县优质样板工程”、“北京市优质工程”奖,以及“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等称号。 项目现有成员人,平均年龄岁,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 在项目管理方面,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项目管理制度,使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认真完成业主交给的任务,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将齐心协力,以更加崭新的面貌,迎接更严峻的挑战,质量更上新台阶,为首都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项目人员分工一览表

项目各科室管理职责 一、技术室职责: 1.负责工程技术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范、验收标准及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措施. 2.负责项目经理部范围内技术性文件和资料的统一管理. 3.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负责每月进度计划的编制. 4.负责对图纸进行会审,对工程中各工序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参加隐预检和工程验收,对工程的每一分项分部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并记录. 5.负责工程中测量标识,对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的范围负重 点标识. 6.负责重要物资、工程设备、构配件、新型材料的检验、试验或运行. 7.负责按照《进货检验和试验工作程序》、《过程检验和试验工作程序》和《最终检验和试验工作程序》组织施工全过程的检验、试验并记录。做好见证试验工作。 8.负责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并制定和组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9对业主提供的产品进行技术性能确认,对业主提供的不合格品组织评审,提出处置方案. 10.负责编制材料计划,协助材料室做好材料、设备的选型、定货工作. 11.负责施工过程的工序、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工作,工程的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工作.

客户服务及信息管理办法

为了对客户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文件、信息进行系统、全面、有效的管理,确保文件和信息资料便于查询、易于识别,从而保证客户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供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规范性引用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员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客户服务过程中对涉及的相关文件、信息的管理措施和要求。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客户服务人员的所有环节以及从事客户服务工作的所有人员。 四.术语及定义 客户:接受产品的组织或个人 文件:信息及其承载的媒体。 受控文件:需要对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分发、更改、回收等进行控制的文件。 信息:以物质介质为载体,传递和反映世界各种事务存在方式运动作态的表征。 五.管理职责 5.1、质量部 5.1.1、负责客户服务信息和市场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馈; 5.1.2、负责客户服务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存档、归类、整理、签发、销毁; 5.2.生产部 5.2.1、协助质量部对市场产品质量信息进行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确保其有效性; 5.3、销售部 5.3.1、协助质量部进行市场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 5.4、技术部 5.4.1、协助质量部编制客户服务相关技术文件‘ 5.4.2、协助质量部编制产品维修手册; 六.管理内容 6.1、客户服务文件的分类 6.1.1、客户服务过程中的文件包括客户服务管理文件,客户服务技术文件、维修作业指导书; 6.2、客户服务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6.2.1、质量部售后服务组负责编制客户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管理文件,经部门主管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2.2、生产部和质量部协助技术部负责编制客户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技术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核、相关部门会签后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6.2.3、售后服务组负责编制客户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维修作业指导书,经主管审核后由部门领导批准执行。 6.3、客户服务文件的发放、借阅、更改和作废 6.3.1、属受控的客户服务文件,由质量部资料管理员按其分号登记、发放,每份文件上应盖

房地产公司支付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支付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支付管理办法作者:佚名 时间:2009-1-3 浏览量: 第一章支付管理办法 .一般规定 .1.管理范围 .支付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建设款支付、资本性支出、日常费用支付、税费支付、代收代付款项支付以及其他款项支付。 .2.按用途分类 .开发建设款的支付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各种用款,包括:征地、前期工程、建筑安装、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等建设用款。、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费等开发建设用款。 .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公司经营性资产的采购以及公司的对

外投资、利润分配等。如公司采购自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办公室装修、对外投资、利润分配等用款。 .日常费用:日常业务经营、行政管理发生的费用款项,如营销推广活动费用、广告设计费、销售佣金、员工工资、业务招待费、差旅费、通讯费、车辆使用费、贷款利息等。 .税费:企业经营业务所应承担的各种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防洪费等。 .代收代付款项:为配合主营业务、其他业务的运作而发生代收代付款、暂收款、如代收代缴税费、初装费等。 .其他款项:除上述款项以外的各种款项,如往来款、借支、投标押金。 .3.按支付进度分类 .按合同实施的不同时期分类,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4.结算期数与支付次数的的规定

.预付款可以不必由预算部出具《结算报告》,但结算的期数从预付款开始计算为第1期,到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应连续编号。不得断号。结算的期数与支付的次数可能不一致,某一结算期数下可能支付几次,在支付证书中应表注为第×期第第×次支付。 2.土地款支付的规定 土地款支付程序 由分管土地主办部门根据土地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中约定的支付时间、支付金额向财务部门提交支付申请表。 财务部门核对土地合同中的支付条件,向土地收款部门指定的账号办理交款手续。 3.设计费的支付规定 预付款的支付

技术服务部现场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技术服务部现场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鉴于目前项目现场、技服现场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公司对现场的项目进度不能准确掌握、项目进度无计划、无目标,现场真实情况反馈不准确等问题,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管理提出如下要求,所有技服人员和参与项目实施人员严格执行,此规定是后续将开展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现场施工管理的人员主体: 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包括以下人员:公司指派的大包工程、EPC工程的现场项目经理,技术服务部指派的现场经理、现场负责人,独立完成现场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的技服工程师。 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项目的前期资料准备:电子版图纸、纸质版图纸、程序、供货清单、项目任务书、产品安装调试说明书、材料、工器具、仪器等。(此项由技服调度配合完成) 2、项目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表、劳务用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设备分批发货计划等。 3、项目的施工过程管理:分包合同管理、节点工期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各阶段签证文件管理、费用控制、调试验收管理、工程款、进度款回款管理、完整的施工过程资料归档管理。。 4、项目后期管理:验收移交项目的回款管理、质保金管理、遗留问题完善、售后服务跟踪。 三、现场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1、技服经理对指派的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的工作能力、管理能力,人员配备和工程按照进度计划完成负有管理责任 2、技服调度对项目前期资料准备、施工过程的技术支持、备件补充、发货进度、现场问题反馈负有管理责任。 3、技服内勤对项目的合同、传真、会议纪要、计划、总结、费用控制收集、整理负有管理责任。 4、现场项目经理和现场负责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表、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有管理责任,对项目按期完工、办理验收手续、回款手续负有管理责任,

工程服务商管理办法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工程服务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工程服务商的管理,规范通信建设行为,确保通信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信建设工程服务商管理是指工程服务商入围管理、工程服务承发包管理、工程服务商注册及使用管理、工程服务商考核评价的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的工程服务商管理。 第二章工程服务商入围管理 第四条工程服务商是指从事通信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系统集成等单位。 第五条对工程服务商采取入围管理方式,对于已入围的工程服务商,可以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选择使用;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所使用的工程服务商必须进行招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不招标的除外):

(一)施工发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第六条省分公司定期对省级工程服务商进行入围招标;各市州分公司定期对地市级工程服务商进行入围招标。未通过入围招标的工程服务商不得使用。 第七条工程服务商入围招标时要组织对工程服务商的资格确认,确认合格的工程服务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具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揽相应工程的资质; (二)具有相应的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系统集成经验,并有最近两年通信工程业绩的证明文件; (三)有完整且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 (四)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健全; (五)必须在当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 第八条工程服务商入围招标过程中应备案合格工程服务商的下列材料: (一)通信工程工程服务商资格确认信息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情况、企业技术装备概况、代表工程业绩等)(附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预登记证书; (三)企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安全保证等方面资质的复

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制度

豪斯建工 工 程 管 理 制 度 实 施 细 则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安全文明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制度,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一、各工种及施工人员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彼此应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对于出现打架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给予处罚,原则上处以100元内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500元内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二、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变相的进行赌博活动,如有违反的,一经查实,将给以500元以内的处罚,并对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三、本工地内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批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5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四、施工现场内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五、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 六、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

防护设施者,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 八、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 九、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十、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十一、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纠正。。 十二、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值班电工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 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二、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三、穿拖鞋,赤脚操作者。 四、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 五、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 六、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范例3

范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第七条从事经济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征)。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 第九条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名单。 第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许可或

财务付款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财务付款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一)付款审批时间 (3) (二)付款时间及报销时限 (4) 第二章付款审批程序............... ........... ........... .5 第三章付款审批依据........................... (9) 第四章审核要点........................... . (11) 第五章付款金额............................ . (11) 第六章付款资料要求............................ ........ (13) (一)工程付款资料要求................... .. ....... .. .. (13) (二)其他合同付款资料要求...................... ........... .13 (三)费用报销付款资料要求.......................... ....... .14 1、发票要求............................ ..... . ......... .13 1.1不合格发票图解...................... ..... .. ........ .15 2、费用报销单填写要求......................... .. (17) 3、票据粘贴要求................................ .. (19) 3.1发票票据粘贴步骤图解 (20) 3.2票据错误粘贴范例 (24) 第七章付款方式............................ (28) 目录

设计人施工服务管理规定

设计人员施工服务管理办法规定 本公司依据国家及住建部对工程设计人员责任与义务相关规定的精神,制定本工程的设计施工服务管理规定。 1. 公司负责指定负责项目施工服务的负责人(一般由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专业负责人担任),并负责对在建工程进行包括所有设计人在内的施工服务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 2. 项目施工服务负责人负责根据在建工程现场的实际需要,提前24小时(紧急事件时应在建设方要求到达时间前)通知相关设计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相关设计施工服务工作。此外项目施工服务的负责人应保持与相关设计人24小时联系畅通。 3.项目施工服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建设单位协助解决相关设计人员到达 现场设计施工服务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和提供其他必要的设施、设备。4. 项目施工服务负责人在相关设计人因故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开展设计施工服务工作时,有权另外安排其他技术人员到场代替相关设计人进行施工服务并及时与相关设计人协调现场相关工作。代替相关设计人到场工作的技术人员的产值核定或劳动报酬从相关设计人相应所得费用中支付。 5. 项目施工服务负责人对相关设计人无故不到场或故意拖延到场时间或对设计施工服务工作敷衍塞责的行为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对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公司造成名誉与经济损失者追究相关责任。 6. 项目施工服务负责人负责统一对外签发所有设计文件,并对所签发得文件承担签发责任。 7.项目施工服务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设计人员按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

收工作,并负责组织相关设计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整理和归档事宜,同时负责核定相关设计人施工服务阶段的应得产值或费用等。 8.所有相关设计人员均有义务按项目施工服务负责人的安排到达在建工程工地现场进行设计施工服务工作。 9.所有相关设计人员应保持与项目施工服务负责人、相关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联系,并应在接到项目施工服务负责人通知后24小时内(紧急事件应按建设方要求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和解决与设计相关的施工问题。 10.相关设计人员人如因故不能按时到达工地现场时间超过3天时,应预先向项目施工服务负责人请假或预先告知项目施工服务负责人,同时应向项目施工服务负责人或其指定其他技术人员交接在此期间可能遇到的施工现场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并在事后补签或整理好相关技术文件。 11.相关设计人员人因故离职(辞职、劝退、解聘等)仍有义务负责相关的施工服务工作,并按上述规定直至完成相关工作。如有其他约定除外。 12相关设计人员人不得无故不到场或拖延时间到场或对设计施工服务工作敷衍塞责,并应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关责任。 13.因相关设计人员人失误造成的施工问题,应积极有效地采用各种补救措施及时解决问题,如因拖延造成损失,应由相关设计人承担相应责任。14.相关设计人员所需发给建设方或施工方的设计修改、洽商等文件均统一交由项目施工服务负责人统一签发。未经项目施工服务负责人确认签发的设计文件一律无效,由此引发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15.相关设计人员应按项目施工服务负责人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和

工程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部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为贯彻执行公司的管理战略和经营思路,加强工程部日常工作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工程部员工热爱公司事业,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更好的完成各项任务,更好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计划和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完成,协调好工程部内部运行及与衔接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统一、规范管理,持续提高技术积累,特制定本细则: 适用范围凡经本公司录用的所有工程人员(包括试用期员工)。第一章总则 1、建立并执行工程项目、出差、施工机会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2、建立并实现所有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的责任管理机制,在责、权、利明确的基础上实行绩效与奖惩相结合、工程质量及工程效率(工程进度)与项目奖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3、实行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与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与工作效率(工作进度)、工作效率(工作进度)与工作过程跟踪三位一体的过程管跟踪理模式; 4、不断通过经验积累及发展壮大,丰富和拓展工程部人才建设、技术建设、资料建设。

注:本细则中各类工作申请表,相关管理人员应提前打印备用,按本则要求填写并报办公室;如因公差在外的,可以提交电子报表,电话沟通后留作备案,返司后应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不予核销。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员工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公司的上下班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准私自外出(无工程任务时),特殊情况须有分管领导的批准方可外出(半天内口头请假、半天以上须书面请假)。 3、严格遵守公司请假制度,请假人使用公司统一的请假条,请病假应出示医院有效证明。 4、严禁向外单位或个人泄露公司的各项技术、安装工艺、器材和客户资料。 5、要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 6、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努力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7、严格公司电脑使用管理规定,上班时不得使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所有员工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遇到困难,所有员工应及时帮助解决。工程部管理细则 9、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以外的事情议论他人。 10、接听、拨打电话要文明礼貌,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 第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麟 2017年5月2日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第三条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二章许可 第五条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前款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第六条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主要负责人、总编辑是中国公民; (三)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 (四)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五)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六)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应当是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 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另行制定。 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还应当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手续。 第七条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境内外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企业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当报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八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第九条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主体为中

【物资价款支付管理办法】 物资管理办法

【物资价款支付管理办法】物资管理办法 物资价款支付管理办法 1 目的为加强本厂物资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物资管理职能,归口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资价款支付管理. 3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T15498-1995 企业标准化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B/800-xx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GB/T600-xx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4 术语和定义本制度所称物资包括工程物资、固定资产、一般材料、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等所有物资. 5 职责 5.1 物资部的职责 5.1.1 负责物资的招标、开标及评标工作,签订物资供应合同。 5.1.2 负责物资方面的催交、提运、装卸、保管工作。 5.1.3 会同工程部、计划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主要设备的验收工作。5.1.4 负责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建立领、退料制度。

5.1.5 负责物资的收料、发料、登账、建卡工作,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5.1.6 根据公司物资付款通知单以及合同会签单,按照费用审批程序,申请支付预付款项。 5.1.7 根据物资入库单、相关发票等,按照费用审批程序,申请办理物资价款结算。 5.1.8 负责物资的领用,填制物资出库单以及固定资产领用单。 5.2 计划部的职责 5.2.1 负责审核物资部提供的所有物资合同的概算数额。 5.2.2 参与特殊或重要的物资验收、签定和试验工作. 5.3 财务部的职责 5.3.1 根据物资合同,落实采购资金. 5.3.2 参与重要物资合同谈判。 5.3.3 负责物资的稽核,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物资库存. 5.3.4 参加并监督物资盘库工作,参加报废、毁损、盘盈(盘亏)物资的处理. 5.3.5 监督、分析物资资金使用情况,提出改进管理建议. 5.3.6 负责物资的预付款、价款结算以及质保金的支付。

业扩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业扩工程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756 更新时间:2007年12月20日我要评论(0) 内容预览 第一章用电业扩管理的工作范围 1.1 受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申请; 1.2 确定供电方案及批复; 1.3 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规费; 1.4 组织供、受电工程的设计、设计审核; 1.5安排供、受电工程的施工、施工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 1.6签订供用电合同; 1.7 组织装表送电; 1.8 建立客户档案; 1.9 建立、健全各种用电业扩管理相关制度。 第二章客户用电申请的办理 2.1客户的新装、增容,用电迁移、改变供电方式、双电源的用电业务,均在所辖各供电分局用电营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窗口)办理。 2.2 客户办理用电手续时,应按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资料。 2.3 我局各分县(区)局“窗口”实行“一条龙”服务,用电办理流程执行我局规定的用电报装流程。 2.4 各分县(区)局在受理客户申请后,要进行编号、登记建帐、发给客户联系凭证,按期答复客户供电审批情况,对有合理理由暂不具备供电条件的应向客户书面详细说明原因。 第三章供电方案的确定及审批 3.1 供电方案的确定应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和现时供电条件等综合考虑。 3.2 315KVA以下的客户用电申请,在不涉及变电站扩建或增加出线间隔及双电源供电的方案,由分县(区)局自行进行初勘,制定供电方案,低压方案在7日内、高压方案在20日内答复客户。

3.3 315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申请双电源供电,分县(区)局“窗口”在受理登记后次日内将有关的客户资料报市场营销部,由市场营销部组织运检部、计划项目部及所在分县(区)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初勘,并制定供电方案。申请容量在10000kVA及以上或涉及变电站扩建或增加出线间隔等,由计划项目部或运检部按规划要求拟定用电批复文件,市场营销部按批文要求答复客户。 第四章工程设计与审查 4.1 对客户供(受)电工程的设计必须由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电力行业安全及管理规范。 4.2 设计资质必须经过供电部门的审查,只有经过供电部门审查合格的设计才能作为工程施工依据,凡未经过供电部门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设计不能作为施工图使用。否则供电部门不予进行工程验收。 4.3 315kVA及以上工程设计由市场营销部组织审查并作好记录,双电源工程、专线工程(专线间隔)由市场营销部组织局运检部、调度所、安监部、计量所及所在分县(区)局等部门进行设计审查。 第五章工程施工 5.1 为保证安全、可靠用电和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工程施工必须按国标和电力行业标准进行。 5.2 施工中如需更改设计(更改内容不能影响已经确定的审查方案),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报市场营销部备案。 第六章工程验收 6.1 各类电气安装工程,在施工期间分县(区)局对客户受送电装置隐蔽工程、非隐蔽工程的施工进行中间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315kVA及以上工程市场营销部可委托分县(区)局进行中间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将检查记录报市场营销部备案)。 6.2 工程竣工后客户(或委托施工方)向我局提出报验申请,并按规定收集提供与工程实际相符的完整竣工图纸、资料、整定计算、调试报告等提前五个工作日(最少三个工作日)交分县(区)局或市场营销部组织资料验收。 6.3 分县(区)局或市场营销部在收到竣工资料按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书面审查合格后,再组织现场验收。 6.4 对供、受电工程的验收,各分县(区)局作为运行管理单位,应对所验收工程全面负责(315kVA及以上双电源、专线及专线间隔工程由局市场营销部组织有运检部、安监部、调度所、计量所及所在分县区局组成的验收小组对所验收工程负责),对完全按照所批复供电方案施工的工程,验收时不得提出与所批复供电方案不同的意见,同时负责验收合格工程的组织送电工作。 第七章供用电合同、调度协议的签订 7.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确定具备送电条件时,由各分县(区)局

工程维修管理办法

目录 1.总则................................................... 2.适用范围...............................................

.上游流程 .......................................... .下游流程 .......................................... .适用范围 .......................................... 3.流程图................................................. 4.流程有关部门及工作职责................................. .物业公司(流程主责部门) .......................... .项目部/项目公司(流程主责部门) ................... .集团客户服务部(流程主责部门) .................... .集团营销管理部(流程参与部门) .................... .集团工程管理部(流程参与部门) .................... .集团规划设计部(流程参与部门) .................... .集团成本管理部(流程参与部门) .................... .集团领导 .......................................... 5.保修期内维保工作组织及程序............................. .报修(投诉)登记 .................................. .现场踏勘及维修责任的判定 .......................... .保修指令的发出 .................................... .保修方案 .......................................... .保修的实施 ........................................ .保修的验收 ........................................ .客户满意度调查 ....................................

甲方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为了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按质完成公司对本项目部各项工作的部署目标,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部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 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 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工程项目部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报请公司批复后 并实施。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项目部组织制度 ○1工程项目部实行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2工程项目部根据项目需要,设工程经理1名,土建专业工程 师1-2名,安装工程师1名,造价工程师2名,资料管理1名。 ○3工程项目专业人员向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经理向公 司负责制 2、工程项目部会议制度(包括办公室、值班会议制度) ○1工程项目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制度(周一至周五早上9:00-

下午5:00点) ○2值班制度:周六、周末,施工方夜间浇筑混凝土时,安排专人值班,原则上采取调休,不能调休的经工程项目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普通加班补贴处理(具体方式办法可由工程经理报总经理审定) ○3工程项目定期例会制度(暂定周一下午3:00点):监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包括项目人员)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不定期会议: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需要及时解决落实的专题会议,紧急会议。 ○5协调组织并参与监理方组织的监理例会,(暂定周二下午3:00点)和不定期的各项专题会议。 ○6监督、参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进度会议,提出合理的施工方法及工艺。 3、检查制度 ○1工程项目部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施工方相关专业人员,每天进行一至二次的现场作业点的安全、质量、进度巡查(周一至周五),重点部位100%检查。及时对过程控制,发现问题应口头和书面通知并用,限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后必须进行复查,直至合格为止。 ○2周小查:由工程项目部经理或项目专业工程师组织进行一周一查(暂定周二上午9:30分)监理、施工各主要负责人、相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文档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文档Full text document of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ice mana gement measures 编订:JinTai College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下面小泰 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 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 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 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 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 息服务。 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 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 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 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公司投资项目工程款拨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工程预结算管理、工程款拨付或抵扣程序,严格控制投资部资金的安排与使用避免超付工程款现象发生,确保公司利益,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针对工程款拨付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2、凡属工程项目建设、安装、维修、装修等需要进行工程预算、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借款、转帐、抵扣等工作均应遵守本办法。 3、本办法所称工程款,是指酱性投入的工程项目中应支付给承包企业或个人的工程承包款、甲供材料款、装修款、维修款及设备采购款等。 第二章工程款拨付的规定 1、办理工程项目建设、安装、维修、装修甲供材料和设备采购等业务,必须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在进场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即时结清的零星采购维修事项除外)。特殊情况不能在进场前签订合同的,必须在进场施工后10个工作日内补签合同。 2、签订工程合同要做到项目合同、主体一一对应,即:一项目一合同,一合同一主体。 3、工程合同签订时必须要有工程价款,签订的工程价款要有预算(采购设备只有一口价的除外),预算应遵循“准确、谨慎、智谋从严”的原则。

4、施工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变更合同内容,及时办理经济签证手续或签订补充合同,新增的工程内容按合同约定是否进入进度款拨付范围。 5、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主体进行工程款预算、结算及工程款的拨付。如承包人属企(事)业法人单位,只能与合同主体单位办理前述相关业务;如承包人为自然人,只能由合同约定主体个人持法定有效身份证件及合同原件与工程项目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合同约定主体个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须事先到工程项目单位办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本人亲笔签名且摁手印,被授权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相关业务。 6、未签订合同前一律不得拨付工程款,特殊情况下需要支付的,必须按借款性质进行审批,在签订合同后,按照规定审批程序转入工程拨付款中。 7、办理工程借款,以实物资产或其他非货币资产抵付工程款,必须坚持以下几项管理原则: (1)有明确的合法主体; (2)事先核实(工程、预算、财务部门均已核实,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3)及时抵扣;(4)明确抵扣时间。 8、各施工单位或个人及甲供材料供应商应当按合同约定申报的工程进度或材料供应预付款,且预付款额不得超过合同签订的比例或额度。 9、投资部应随时了解掌握工程进度,一般情况下(特别是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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