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六大系统验收总结报告

煤矿六大系统验收总结报告
煤矿六大系统验收总结报告

XX煤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初验报告

一、监测监控系统

1.系统概述:

井下选用一套KJ83N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生产环境以及各主要生产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数据监测,使有关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全面了解井下环境状况,达到对各类灾害的早期预测,并进行24h值班。该系统实现了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进行了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能充分发挥其避险预警作用。

现矿井共安设了18台监控分站,32个瓦斯传感器、16个温度传感器,18个一氧化碳传感器、4个风速传感器,2个负压传感器、12个设备开停传感器,6个烟雾传感器、11对风门开关传感器、2个水位传感器。每7天对井下所有瓦斯传感器进行一次全面调校。按规定要求在采掘工作面安设了瓦斯电闭锁装置,每7天进行一次瓦斯电闭锁试验。

2.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1)安全监控2台主机不能双机热备,需厂家进一步完善。

(2)风门开关传感器出现常开状态与现场风门状态不符,需联系厂家查明线路接线问题。

(3)没有监控设备设计图纸,需进一步根据设计完善现场监控设备。

(4)监控系统没有专业技术负责人,管理上存在漏洞,对日常出现的故障不能及时处理。

(5)监控维护人员缺少且技术水平有限,需增加维护人员加强技术培训学习。

(6)监控系统线路有待进一步优化调整梳理。

二、人员定位系统

系统概述:矿井选用一套KJ236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对下井人员进行监测,实现考勤管理,并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分布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可随时查询下井人员的身份,下井次数、下井时间或任一指定时间段的活动踪迹,在人员管理和应急救援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现矿井共安设了11台人员分站,35个人员读卡器,下发439张人员设别卡,覆盖了全矿井,确保了对下井人员进行安全监控。

目前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三、压风自救系统

1.系统概述:地面设空气压缩机房,采用集中供风方式,空气压缩机选用SRC-150SA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三台(空压机额定排气量19.5m3/min,额定排气压力0.85MPa,配套380V,110kW电动机),两台工作,一台备用。

井下压风管路主管路选用φ159×4.5无缝钢管,沿新副斜井井筒管敷设,旧副井和主井选用φ108×4.5无缝管钢沿井筒管敷设。西轨道选用φ159×4.5无缝钢管敷设,西皮带、西回风选用φ57×4无缝钢管敷设,各个顺槽统一采用φ89×4无缝钢管敷设。地面段主干管直埋敷设,大巷内沿侧帮悬臂梁安装,安装于人行道则。大巷及顺槽压风管道安装高度1.8m,整个井下安装高度一致,便于使用、观察、检修;管路安装要牢固,防止煤岩垮落或人为损坏。

压风自救装置采用ZYJ(A)型隔离式自救器(单个装置耗气量

0.15—0.2m3/min)和6个防护袋,可供6人使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按0.3m3 /min计。井下压风管路距离采掘工作面25~40m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巷道有人作业处,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隔50m设置一组阀门三通,每隔10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大巷中每隔20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2.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压风自救装置采用快速接头连接,快速接头经常丢失或快速接头上的U型销丢失。球阀经常是关闭状态,不能正常使用;须加强压风自救装置的管理和处罚力度。

四、供水施救系统

1.系统概述:永久避难硐室有两种供水水源,水源一是罐装纯净水,预先存放在避难硐室内;水源二引自工业场地生活供水系统,水源取自奥灰水。该管路供救生舱生活间用水及饮用水。在灾变期间,生活供水管道在地面主、副斜井处

相连,饮用水由洒水管道进入避难硐室。生活管道与井下洒水管在井口处由常闭阀控制。生活供水管道上加装止回阀,防止生活供水系统被污染。

在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了供水阀门,并按要求50米设置了三通和阀门,每隔100米安装一组供水施救系统装置,大巷中每隔200m 设置一组供水施救装置,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得到应急供水。

井下供水管路主管路选用φ133×4.5无缝钢管,沿新副斜井井筒管敷设,旧副井选用φ57×4.5无缝管钢沿井筒管敷设,主井选用φ108×4.5无缝管钢沿井筒管敷设。西轨道选用φ133×4.5无缝钢管敷设,西皮带、西回风选用φ108×4无缝钢管敷设,各个顺槽统一采用φ108×4无缝钢管敷设。

2.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供水自救装置采用快速接头连接,快速接头经常丢失或快速接头上的U型销丢失。球阀经常是关闭状态,不能正常使用;加强压风自救装置的管理和处罚力度。

五、通信系统

(一)调度通信系统

金庄煤矿通信系统采用JSY--2000型调度通讯系统,于2012年5月份安装并投入使用,全矿现有内线电话110部,其中地面有69部,井下41部,其中9201采区4部,9104采区4部,9202掘进运输2部,回风2部,集中运输皮带机头机尾各安装电话一部,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中央水泵房,采区水泵房,避难硐室等要害场所各安装了一部直拨电话和一部直通电话,井下值班室,梭车硐室,移变硐室,溜煤眼上下,各掘进迎头等分别装有一部电话。

本通讯系统井下主电缆采用矿用MHYAV50*2*0.8通讯电缆,从机房到井下,铺设2根,合计总长950米,北轨道巷北运输巷铺设MHYAV20*2*0.8通讯电缆1500米,西轨道巷西运输巷铺设MHYAV10*2*0.8通讯电缆1150米,接线盒采用矿用防爆通讯接线盒,

井下采用HBZ矿用本安型(按键)电话机,地面为普通电话机,地面64部电话机分别安装在矿领导办公室,各科室,各区队办公室以及地面各个场所,可满足本矿生产要求。

(二)无线通讯系统

1.系统简介:井下采用KT169矿用无线通讯系统,该系统以Wi-Fi无线网络技术和TPC/TP协议为基础,以工业以太环网为主干传输平台,在煤矿井下设立若干基站,通过无线通信手段,实现了人员的语音通讯、人员监测、数字化视频监控及环境监测等;并通过该系统方便了生产调度、应急救援与安全监控。

KT169矿用无线通讯系统包括井上和井下两个部分。井上包括服务器,语音网关IPPBX,Howay6100无线控制器,井上交换机四个部分。井下包括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KT169-F, 矿用本安型天线KT169-T,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稳压电源KDW660-12B(B), 矿用本安型网络交换机KJJ12, 矿用本安型手机KT169-S五个部分。

该系统在2013年1月2日—1月11日进入试运行阶段,运行基本正常,系统功能及设计符合要求。经2013年1月12日,矿方领导进行两套系统的初步验收,基本符合合同相关要求及产品功能。

2.存在的问题

1、手机在经过盲点后,当再次接受到信号来源时需从新启动手机才能进行正常使用,手机短信功能暂不能够正常使用。

2、两条皮带巷信号覆盖存在问题盲点较多,需要增加设备将其盲点覆盖,部分基站任存在问题,需要进行调试。

3、井下信号源覆盖任然存在盲点,例如北轨道绕道口、北皮带机尾部等,需增加设备解决此问题。

4、井下设备电源接地,存在问题。

3.解决方案

1、手机需要在此重新启动问题,已上报正在进行实验改良,手机短信功能软件正在升级中,待软件升级完成后,手机短信功能正常使用。该功能在节后能够保持正常的使用

2、以上第2、3点,各盲点位置需要移动天线位置的进行移动位置,部分地点需要增加无线通讯系统基站。具体时间根据本公司业务与矿方交涉后确定后续设备到货后完成整改。

3、对于设备电源接地问题,已向专家组成员进行咨询,待提出整改意见后,根据专家组成员建议进行整改。

(三)无线广播系统

选用1套ZB12D井下数字广播系统。系统正常情况下为工人提供音乐与安全知识教育,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意识,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可以根据事先设定程序,调动相关应急预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也可以人工调用应急预案语音,播放给指定区域;还可以通过麦克风,直接指挥有关人员撤离。

无线广播系统于2012年11月安装至2012年12月安装完成,2013年1月进入试运行。广播通讯系统是一套由服务器、网络广播对讲音箱、IP网络寻呼话筒、网络交换机和电源组成,集广播、对讲、实时采播于一体的大型数字化系统。

该系统目前已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

六、永久避难硐室

1.工程概述

保利金庄煤业永久避难硐室设计人数为85人,建设在二轨道大巷与回风大巷之间,长度64米。两个出口分别设置在主进风巷和回风巷,在回风巷测硐室出口以外设置一个风门。

硐室从结构上分为三个部分:过渡硐室、生存硐室以及辅助硐室;生存室位于中间,两端各有一个过渡室,辅助硐室位于两侧,一个在进风巷过渡室内作为厕所,一个在生存室回风巷侧作为气瓶硐室,并安装密闭门。硐室采用向外开启的钢制防护密闭门,密闭可靠,开关灵活,配置有观察窗。硐室的建设中留有紧急压风接口、供水接口、单向排气管、单向排水管、电力供应、有无线通信接口、视频接口和环境检测数据传输接口等。硐室的各种管路敷设于硐室侧面的沟槽内。

过渡室配置防爆密闭门,避险人员进入过渡室内时,压缩空气幕和喷淋系统同时打开,最大限度的防止外部有毒有害气体随人员进入,同时通过喷淋系统完成对过渡室的洗气,排出随人员进入过渡室的部分有害气体。

过渡室内提供紧急压风系统接口,保证在矿井压风系统未受损害的情况下,由外部提供硐室内的供气,以延长避险救援时间,也为气幕和喷淋系统提供备用气源。

过渡室内配有多个压缩空气瓶,用于风幕、喷淋、正压系统等,另外还配有单向排气口、单向排水口和电气设备等设施,进风巷过渡室内配备有厕所。

生存室主要为灾害发生期间的避险人员提供生活空间,配置有供氧系统、空气净化系统、温湿度调节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照明、通讯以及生活等系统。

避难硐室配备有三级供氧系统:紧急压风供氧、医用高压氧气瓶供氧、矿用隔绝式自救器(逃生时使用)等。

生存室内的空气净化装置可以去除生存室空间内人体产生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同时配有高效吸湿剂,用于吸附水份,以保证硐室内的空气环境安全干净。

生存室内配置有矿用蓄冰空调系统,可有效降温和除湿,在井下正常时,使用电力将蓄冰箱中的水制成冰储存,发生矿难后,利用储存的冰作为冷源,为硐室内降温。在防护期间内,可根据硐室内人员生存需要进行温度调节和空气除湿,保证硐室内温度最高不超过35℃,湿度小于85%。

空气净化装置和温湿度调节系统通过风道连接,采用风机带动硐室内的空气流过空气净化和空调装置,配合CO

吸附剂、CO吸附剂或氯化钙干燥剂,使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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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道出来的空气干净、清凉。空气净化系统和温湿度调节系统的串联可以大大降低动力的消耗。

硐室内配有环境监控系统,主要用于监测过渡室内氧气、一氧化碳浓度;生存室内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浓度等数据;硐室外监测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参数。系统将采集到的各种数据处理后,完成本地的数据显示、报警功能,硐室内人员可以直观的观察到硐室内、外的全部环境参数,同时可以通过传输接口,实现数据的上传。

硐室内配有矿用巷道灯用于内部照明,外部配有红色信号灯,矿难发生时用于指示避难硐室方位,引导避险人员快速进入硐室内。

生存室内配有本质安全型按键电话机和人员定位基站,实现通讯和人员定位。另外硐室内也可以配备无线小灵通基站,与矿井已有的系统相连通,实现灾变期间的通讯可靠。

硐室内还配有生存所需的食品、水、医疗设备、灭火工具以及维修工具等生活必需品。

2.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1)硐室内双回供电,现在只有一回供电;

解决方案:合同签署时为单回供电,设计院设计方案增加一回,施工前经协商增加部分为矿方提供,现在第二回供电线路已经铺设。

(2)缺少温湿度传感器和矿用压差传感器;

解决方案:煤炭设计总院没有温湿度传感器,只有温度传感器,现有检测传输基站的传输口已经全部用完,要增加传感器需要怎加传输基站一台,合同约定为两台传输基站。增加的基站无法解决。现在硐室内配有机械式温湿度计和U

型压差计,不影响验收。缺少传感器问题暂时没法解决;

煤矿“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安监总局发布煤矿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中新网3月24日电)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是《规范》全文: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 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9.煤矿企业应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10.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能迅速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11.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在矿井调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确保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2.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内外的甲烷和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三、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 1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优先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定位精度高的产品,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矿井六大系统标准

矿井六大系统标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规范和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11年底前, 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都要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井下六大系统及其作用

煤矿六大系统组成 煤矿六大系统包括: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监测监控系统概述和图片 监测监控系统包括: 环网交换机 后备电源 KJ19-L通讯线路避雷器 监控分站 防爆摄像仪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多路电源 声光报警器 本系统是针对矿山地面、矿山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参数、通风设施及机电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监测监控的综合性监测监控系统,包括通风系统监测、视频监控和地压监测。是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项目之一。 本系统可大可小,组合灵活,适用于我国大、中、小型矿井,是符合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监测监控系统。系统具有防雷击保护装置,能有效将沿线进入设备的感应雷击电压箝位在安全电压范围内,可承受架空线、地缆、横向、纵向、正极性、负极性等雷击及过压冲击,以保护地面计算机等外围设备,以及地面、井下各分站等免遭雷击损坏。 人员定位系统概述和图片 人员定位系统包括: 环网平台系统 读卡分站 人员定位分站 识别卡 电源箱

人员定位系统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读卡器)、识别卡、传输线缆等设备及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具有对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重点区域出/入时刻、工作时间、井下和重点区域人员数量、井下人员活动路线等信息进行监测、显示、打印、储存、查询、报警、管理等功能。 该系统是集计算机技术、无线传感网络技术、现场总线技术等多学科技术综合应用为一体的高科技产品。该系统采用基于ZigBee的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实现井下人员的精确定位。ZigBee技术是一种新兴的无线网络技术,它具有近距离、低复杂度、低功耗、低数据速率、低成本等优点,是一种介于无线标记技术和蓝牙技术之间的技术提案,它依据802.15.4标准,在数千个微小的传感器之间相互协调实现通信。这些传感器以接力的方式通过无线电波将数据从一个传感器传到另一个传感器,所以采用ZigBee技术开发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具有安装方便、组网灵活、通讯效率高等特点。 紧急避险系统概述和图片 紧急避险系统包括 密闭门 避难硐室防护密闭门 压风供氧系统 空气净化装置 ZYX45型压缩氧自救器 矿业救生舱 紧急避险系统是由过渡舱、辅助舱、主舱、过滤降温除湿集成装置、供氧装置、环境气体监测与报警系统、不间断电源装置、无线通讯装置等部分组成。 过渡舱:系统配备的过渡舱可以容纳4人,舱内配有医用氧气供应系统、压风供给系统、洗气系统及流量、压力等控制显示仪表。洗气系统采用一键控制,操作十分简单方便; 主舱:主舱内部两侧均配置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的座位,座位下方有宽敞的储物空间,内外舱之间采用特殊的隔热材料,使之隔绝舱外产生的高温。舱内安装有过滤降温除湿集成装置,舱壁安装CO、CO2、O2、CH4 传感器和数据采集监视器,对舱内环境气体实施监测;

档案专项验收工作报告

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档案专项验收 汇 报 材 料 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首先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各位领导、专家出席今天的档案验收会议! 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工程于2011年2月28日正式开工。在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建设档案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公司位于大同煤田南东部,大同市左云县东南26km,小京庄乡李家窑村南,行政隶属左云县小京庄乡。公司由原左云县小京庄乡李家窑煤矿和南部空白区整合而成。整合后公司井田面积14.0586km2,井田批准开采17、18、19、22、25-1号煤层,井田内保有资源储量201.03Mt,设计可采储量121.26Mt,设计生产能力1.2Mt/a,设计服务年限72.2年。整合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控股占70%的股份,自然人靳卫国占30%的股份。矿井投资总额102543.52万元。矿井改扩建项目共84个单位工程,其中矿建24个单位工程、土建28个单位工程、设备安装32个单位工程。2012年11月,公司全面完成了矿井改扩建任务。 二、工程建设与参建单位 我公司120万吨/年矿井整合项目通过招标,矿井工程设计由北京圆之翰煤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井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分别由河南煤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矿山建设工程总公司和中十冶集团有

限公司承担;土建工程由山西宏图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大同安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工程监理由山西省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担。 三、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一)建立管理网络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开工建设以来,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煤炭工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把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纳入了公司各项管理和发展规划,与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组织、同考核。实行了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各负其责、同步进行的管理模式,建立了公司及各参建单位档案管理网络。 (二)健全组织机构 几年来,各级档案部门对我公司档案工作给予了大力帮助与支持,针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业务指导,规范了工程资料的管理和归档要求。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从工程立项开始就派专人收集与积累项目前期的文件资料。2011年成立了由总工程师分管的资料档案组,负责工程档案工作的统一组织和管理。并配备了2名专职资料人员,负责图纸、文字资料的接收和发放;负责前期文件的收集和整理;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竣工资料的形成和组卷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同时在各部门配备了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部门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序。2012年2月,公司又成立了由总经理任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和评分标准

河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全省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规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标准,确保建设质量,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AQ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境内各类合法生产经营的煤矿。 第三条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检查验收以子系统为基本验收单位,各子系统建设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在本办法下发前已完成验收的矿井,需对照本办法对已验收的系统重新进行自检,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应在本办法下发1个月内完成整改和完善工作。国家出台相关验收标准后,本办法相关内容废止,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四条各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验收工作。 矿井申请验收需提交的资料:验收申请书、自检报告、系统设计(或补充设计)及批复文件、系统布置图。 第五条检查验收程序:矿井完成“六大系统”1个子系统→煤矿自检(合格后)→向所在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同时报送相关资料)→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会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和煤矿隶属二级公司,在受理申请2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表)→验收合格的,由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文件形式(附验收表复印件)报省煤炭安管局和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六条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1.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验收评分以每个单项系统为基准,满分为100分。 2.每个单项系统验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在验收中对每个验收 分项进行计分,与分项要求不符的对照评分办法扣除相应分值,各分项分数扣完为止, 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煤矿六大系统验收办法及评分标准

农六师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全师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规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标准,确保建设质量,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AQ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六师管辖的各类合法生产经营煤矿。 第三条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检查验收以子系统为基本验收单位,各子系统建设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在本办法下发前已完成验收的矿井,需对照本办法对已验收的系统重新进行自检,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应在本办法下发1个月内完成整改和完善工作。国家出台相关验收标准后,本办法相关内容废止,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四条农六师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验收工作。 矿井申请验收需提交的资料:验收申请书、自检报告、系统设计(或补充设计)及批复文件、系统布置图。 第五条检查验收程序:矿井完成“六大系统”1个子系统→煤矿自检(合格后)→向所在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同时报送相关资料)→师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会同专家组,在申请受理2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表)→验收合格的,由师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文件 - 1 -

形式(附验收表复印件)报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备案。 第六条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1.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验收评分以每个单项系统为基准,满分为100分。 2.每个单项系统验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在验收中对每个验收分项进行计分,与分项要求不符的对照评分办法扣除相应分值,各分项分数扣完为止,各分项得分之和,为该系统实际得分。 3.矿井单项系统验收得分在80分及以上、否决项中全部符合规定要求的,该系统为合格;总分小于80分或否决项中有1项达不到要求,该系统即为不合格。 4.检查标准及验收评分表详见附表1—附表6。 - 2 -

瓦斯抽放竣工验收报告

山西汾西曙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抽放 系统竣工验收报告 前言 ⅰ、概况 曙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曙光矿)隶属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曙光矿位于山西省中部,行政区划属吕梁地区孝义市管辖,隶属于山西省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兼并,2011年12月27日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11121220121763,批准开采2、3号煤层,井田面积58.7293km2。根据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曙光煤矿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资料,设计矿井四班作业,其中,一班检修。当开采2号煤且生产能力为0.90mt/a时。根据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矿函【2008】81号批复同意对汾西矿业集团已取得采矿权的水峪煤矿宜兴区、曙光煤矿、两渡煤矿河溪沟扩区资源进行重新划分,使曙光煤矿面积由2.5平方公里增至58.7293平方公里,上组煤资源储量约1.6亿吨,并由山西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批复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因该井田内上组2号、3号煤层赋存条件差,为实施企业长远发展,取得更大效益,该矿现在申请在原矿区范围内,增加开采3号、9号、10号、11号煤层,资源储量约6.7亿吨,煤种属肥煤、1/3焦煤,规划生产能力5.0mt/a。 ⅱ、瓦斯抽放系统竣工验收报告编制依据 1)、《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471-2008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2)、《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3)、《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4)、《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年; 5)、《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抽放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文件,晋煤安发[2008]871号; 6)、《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aq1076-200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年7月1日实施; 7)、现场地质资料和生产实测资料; 8)、关于下发《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编制提纲》的通知,晋煤安发[2008]313号; 9)、《汾西矿业集团曙光煤矿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煤科总院沈阳研究院,2010年5月。 iii交通位置图、地形及地貌 本区地处黄土高原,属低山丘陵及梁状黄土台塬地貌,海拔高度856~1174m之间,相对高差318m。总的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最低处在师家河村东沟内。井田内沟谷十分发达,,沟坡陡峭,除沟底有基岩出露外,大部分为黄土覆盖,地表植被较少,水土流失严重属侵蚀剥蚀区。曙光 第一章建立抽放系统的必要性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0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放瓦斯系统:(一)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1.大于或等于40m3/min; 2.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 3.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 4.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 5.年产量小于或等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

煤矿六大系统基本规范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1、 总 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9.煤矿企业应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10.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能迅速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11.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在矿井调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确保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煤矿六大系统简介

提升系统简介:山西中强福山煤业有限公司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主斜井井口标高+894.6。斜长472m。倾角24°34′,三心拱断面,净宽 3.6m,净高2.65m,净断面积9.54m2 。担负矿井运输原煤提升任务,兼做进风井。辅助提升采用 JK-3.5×2.65型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煤炭提升采用STJ1000钢绳芯胶带机。副斜井井口标高+902.3m。斜长408m,倾角29°56,半圆拱断面,净宽4m,净高3.6m。担负全矿井进风及运送人员的任务。现开采煤层为9#+10#号煤层。设计能力为90万t/a。本矿井主井采用斜井开拓,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t/a,工作制度为330d/a,提升时间16h/d,安装带式输送机,担负原煤的提升。 根据矿井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采区及工作面布置等条件,主斜井原煤提升采用钢绳芯深槽角强力胶带输送机。井底煤仓的原煤通过大型给煤机、经主斜井胶带输送机输送至主斜井井口房,再转载至地面生产系统。 运输系统简介:山西中强福山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现南回风大巷、中央→南北总皮带大巷→南翼第一联行皮带→南翼主运皮带→东巷主运输皮带。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水仓→南翼第三联巷皮带→南北总轨道大巷一部皮带→南北总轨道大巷二部皮带→东巷主运输皮带。主运输皮带(DSJ100/63/2×160)经溜煤口,落到主斜井皮带,通过主斜井皮带输送到地面溜煤口,然后经两部转载皮带运往地面运输皮带到煤场。 1、施工期间主斜井皮带:型号:STJ-800/250S,带宽800mm,

带速2m/s。超出井口长度20米,超出井口部分坡度12.1度。总长度560米。 2、第一部转载皮带:带宽650mm,带速,1.3—1.6m/s 。长度176米,坡度约为2度. 本皮带尾装有给煤机,使本部皮带运输煤量均匀。 3、第二部转载皮带:带宽650mm,带速,1.3—1.6m/s 。长度65米,坡度约为3度。 通风系统简介: 主扇选用两台防爆对旋轴流风机FBCDZNO27/2×355,主扇风量为:82-165m3/s,n=740r/min, 配套电机功率Nf=2×355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设计掘进工作面均采用压入式独立通风,选用FBD —№5.6/15×2型局部通风机供风。 风流方向为:新鲜风流→副斜井(主斜井)→东轨道巷(东运输巷、东行人巷)→南北皮带大巷(南北轨道大巷)→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采工作面→工作面回风顺槽→集中回风巷→总回风巷→回风立 井→地面。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通风,主、副斜井进风,回风立井为专用回风井。 排水系统简介:该矿井涌水量为:30—50m3/天,分两级排水。一级排水:工作面涌水经各迎头潜水泵、多级泵(D46-50*6,75KW)用4寸管(DN100)直排到井底中央泵房。 二级排水:中央水泵房安装3台多级泵(D46-50*6,75KW),经4寸管排到地面静压水池。 采掘系统简介:设计采用单水平多煤层联合开拓,全井田共划分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目录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 (2) 第二章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7)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1) 第四章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劳动定员情况 (12) 第五章项目招投标以及合同履约情况 (13) 第六章工程质量情况 (13) 第七章主要设备检测检验情况 (14) 第八章专项验收情况 (15) 第九章联合试运转情况 (16) 第十章项目竣工决算情况 (26) 第十一章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分析 (27) 第十二章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 (30) 附录: (31) 1、项目核准文件 (32) 2 、采矿许可证 (38) 3 、土地使用证 (39) 4、初步设计批复 (40) 5、安全设施设计批复 (50) 6、环保设施验收结论 (36) 7、水保设施验收结论 (36) 8 、联合试运报告 (36)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云南123 矿业有限公司富源县123 煤矿机械化改造 2、建设规模 10 扩30 万t/a 3、建设单位 云南123 矿业有限公司富源县123 煤矿 4、设计单位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 5、施工单位 山东华新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6、监理单位 攀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开工时间 2018 年11 月 8、竣工时间 2019 年12 月 二、项目建设依据 1、准入、核准单位及文号 2018 年6 月29 日123 煤矿取得了《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关于云南123 矿业有限公司富源县123 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曲煤复〔2018 〕262 号)。 2、初步设计设计单位、审批单位及文号设计单位: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初步设计审批 单位:曲靖市煤炭工业局 审批文号:曲煤复[2017]61 号批复时间: 2017 年8 月14 日 3、安全设施设计单位、审批单位及文号设计单位: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设计审批单 位: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批文号:云煤安技装[2018]32 号批复时间:2018 年 7 月17 日

煤矿综合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

内蒙古蒙西矿业有限公司 库里火沙兔煤矿 综合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 内蒙古蒙西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 (2) 第二章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3) 第三章各安全生产系统及能力评价 (4)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8) 第五章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劳动定员情况 (9) 第六章、工程质量认证情况 (10) 第七章、主要设备检测检验情况 (11) 第八章专项验收情况 (12) 第九章联合试运转情况 (13) 第十章试生产范围 (18) 第十一章项目建设单位预验收情况 (20) 第十二章、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 (21)

前言 内蒙古蒙西矿业有限公司库里火沙兔煤矿属于新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MT/a。该新建工程于2009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于2014年12月竣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于2014年9月12日以内煤局字【2014】276号文件对我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进行了批复,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于2015年3月19日以内煤局字【2015】57号文件对我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进行了延期批复。联合试运转期间,煤矿委托煤炭工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煤矿建设工程单项工程进行了质量认证,认证等级合格,安全设施、水土保持等专项验收结论均为合格。联合试运转达到了预期效果,试运转期中出现的问题已妥善解决,联合试运转报告已编制完成。 内蒙古蒙西矿业有限公司库里火沙兔煤矿组织进行了建设工程综合竣工预验收,建设工程预验收合格,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特申请建设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按照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编制《内蒙古蒙西矿业有限公司库里火沙兔煤矿建设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

大系统规范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 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9.煤矿企业应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10.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能迅速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11.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在矿井调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确保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2.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内外的甲烷和一氧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二、单位工程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单位工程基本情况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4、煤炭工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5、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6、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书三、联合试运转1、煤矿联合试运转的准入条件2、煤矿联合试运转申请3、煤矿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4、煤矿联合试运转审批5、联合试运转报告主要内容6、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范文)7、煤矿联合试运转报告(范文)四、消防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消防验收程序2、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4、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5、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五、职业病防护(劳动卫生)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程序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提供的主要资料明细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程序2、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3、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明细4、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查资料明细七、环境保护设施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八、档案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程序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3、煤矿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求九、单项工程质量认证1、煤矿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程序2、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则3、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4、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十、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2、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流程图3、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申请验收表4、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预)验收报告书(范文)5、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6、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所需资料明细7、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应提供的基础资料明细8、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现场备查资料目录十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与颁证1、煤矿建设项目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2、煤矿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流程图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十二、项目竣工综合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程序2、煤矿建设项目申请竣工综合验收报告主要附件明细十三、《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现场复核1、《煤炭生产许可证》颁证验收现场复核程序2、《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井工矿)3、《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露天矿)4、《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表5、《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6、《煤炭生产许可证》现场复核专家咨询报告7、煤矿井巷工程设计与实际对照表8、煤矿土建工程设计与实际对照表9、煤矿安装工程设计与实际对照表10、煤矿主要设备仪器设计与实际对照表附件一:关于加强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附件二: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附件三:煤矿项目准予建设程序性支持文件 资料明细附件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附件五: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一、煤矿建设项目主要验收工作程序框图二、单位工程验收二、单位工程验收1、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一、定义1、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

六大系统验收标准

中平…2011?234号 关于印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煤矿井下监测监控、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完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原煤生产单位、建工集团,安监局,机关各业务保安处室:《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矿井下监测监控、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完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集团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煤矿井下监测监控、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完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集团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煤矿井下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以下简称“四系统”,“六大系统”中另外两系统实施办法已行文下发)的建设完善、检查验收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四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煤矿单位职责划分 集团煤矿单位是建设完善“四系统”的责任主体。 各原煤生产和基建矿井行政正职负责解决“四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中的人、财、物等问题,是建设完善“四系统”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牵头组织制定本单位建设完善“四系统”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对“四系统”建设完善工程负

安全监管责任;分管技术负责人对“四系统”的建设完善负技术管理责任;分管开掘、机电负责人对相关井巷工程的施工、设备和设施的安装等工程负责。 第五条集团职责划分 集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业务保安部门负责“四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平煤股份、许平煤业通风处负责监测监控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井下)系统的规划审批、设计、建设标准、验收、考核工作;平煤股份、许平煤业机电处负责压风自救(地面)系统、通讯联络(地面)系统的规划审批、设计、建设标准、验收、考核工作;平煤股份总调度室、机电处和许平煤业机电处负责矿井通讯联络(井下)系统的规划审批、设计、建设标准、验收、考核工作;安监局负责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的规划审批、设计、建设标准、验收、考核工作;平煤股份总办室、许平煤业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审查“六大系统”的相关工程设计;平煤股份开拓处、许平煤业工程计划处负责组织施工“六大系统”的相关设施及井巷工程;平煤股份计财处、许平煤业财务处负责根据各单位“六大系统”建设总体规划,落实安排资金,分年度下达资金计划。 第二章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第六条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

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基本规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于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印发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要求2011年底前,所有煤矿都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都要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

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文件

煤矿“六大系统”治理制度汇编 一、安全监测系统 1、安全监测系统治理制度 2、监测系统调试治理制度 3、安全监控治理制度 4、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5、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治理制度 6、通风、瓦斯、监控档案治理制度 7、监测监控网络运行治理制度 8、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9、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0、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 1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2、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13、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14、瓦斯日报表审查治理制度 15、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方法 16、矿井瓦斯治理制度 17、瓦斯检测填报制度 18、安全检查制度 19、矿井通风治理制度 20、要紧通风机治理制度 21、局部通风机治理制度 22、通风设施治理制度 二、压风自救系统 23、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24、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 25、压风自救实施细则

三、通讯联络系统 26、通讯联络系统治理制度 四、供水施救系统 27、供水自救系统治理制度 28、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29、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30、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 3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治理制度 32、系统技术资料治理制度 33、供水施救值班轮流班制度 34、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35、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治理制度 36、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37、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

38、供水施救系统治理制度 五、人员定位系统 39、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40、KJ69N 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治理制度 4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 42、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43、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 44、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治理制度 45、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46、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治理制度 47、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 48、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 49、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国家局六大系统建设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1.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并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依据。 3.煤矿企业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的日常监管。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驻辖区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察。 二、紧急避险系统 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

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5.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 可移动式救生舱是指可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实现移动,适应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变化要求的避险设施。 6.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 7.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方案应综合考虑所服务区域的特征和巷道布置、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及特点、人员分布等因素。优先建设避难硐室。 8.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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