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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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程序

1、固定资产标准

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基础上,结合本公司实际,对固定资产构成对象的范围、价值、使用年限、分类等标准确定并明确细化如下:

1.1固定资产构成条件:(1)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器具、工具等。(2)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3)单位使用价值在2000元以上。(4)能满足固定资产管理条件要求的,如:作业位置相对固定明显,标识清晰可见等。

1.2固定资产分类:厂房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它设备

1.3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计价,应以历史成本为准,原价包括:买价、加运费、安装费和使用前发生的其它相关费用。

1.4厂房及建筑物包括:(1)厂房包括:生产用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用房。(2)建筑物包括:池、槽、路、管道、围墙等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建筑物。(3)厂房及建筑物附属物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内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讯、输电线路、电梯、悬挂吊车等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附属设备。

1.5机器设备包括:生产用机器、机械设备(车床、磨床、装配包装清洗涂油设备、生产线等)以及为生产经营业务服务有关的计量检测用设备。

1.6运输设备包括:生产经营用各种机动车、搬运车、升降车。

1.7办公及其它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家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其它设备。

1.8采购部及项目负责部门在固定资产购建时,应按上述标准执行,但是,在确认采购、建造、改造、大修固定资产后,未实施前必须将相关合同或定单及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其它资料交于财务审核确认。

1.10采购部及项目负责部门在固定资产购建时,如有难以介定项目或经济业务时,应在该项业务发生前,与财务部及时地沟通,得以确认。

2、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2.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实施计划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2.2固定资产购建合同或定单由总经理批准。

2.3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的实施由采购部同其它相关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技术参数和标准应由技术部门提供支持和审定。

2.5固定资产购建相关手续由采购部负责办理。

2.6固定资产购建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应及纳税筹划由财务部审定。

2.7固定资产完工交付使用后,由项目负责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峻工验收手续。

2.8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财务部、维修部、IT信息管理员及使用部门共同负责。

3、固定资产购建

3.1根据已确定的购建计划,采购部(或采购部和项目责任部门)共同负责寻求固定资产购建商。

3.2固定资产购建原则上应采取招标方式来确定最终的购建商。

3.3采购部将负责合同、采购定单起草和相关的手续办理。

3.4购建合同在签定之前,采购部应将合同文本草稿交由财务部进行法律效应和纳税筹划的审核。

3.5财务部将在2-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反馈给采购部。

3.6合同或定单的最终文本由总经理批准。

3.7采购部应将签定的合同文本原件,在签定后2-3个工作日内,报送给财务部一份。

3.8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了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它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需终止或修改合同,首先,应由采购部报财务部审核,然后,报送总经理批准。

3.9采购部应在1-2个工作日内将修改或终止合同的批准文本文件原件,报送财务一份,以便财务部及时调整结算,并进行帐务处理。

3.10按照现行会计法律法规及税法等其它法律法规要求,合同文本以中文为主其它文字为次。

3.11根据已签定的合同或采购定单,采购部与项目负责部门将共同负责该项目跟进和实施。

3.12财务部将根据合同或定单付款条件,办理预付款事项。

4、固定资产完工交付

4.1固定资产购建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应由项目负责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竣工验收手续。

4.2项目负责人应在完工交付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将《固定资产竣工验收单》交给采购部。

4.3采购部在接到《固定资产竣工验收单》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定单或合同复印、发票原件、运费发票、保险单、固定资产竣工验收单原件一并交给财务部稽核,入帐。进口设备同时提供海运单(水单)、报关单、关税和增值税缴款单、运杂费发票、保险费等其它与进口设备相关的单证。

4.4采购部应认真核实供应或建造商提供的发票内容,发票内容必须与合同规定内容相一致。

4.5所有购建固定资产的发票必须单独开据,除建筑项目、进口设备外,都必须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4.6财务部根据审核无误的单证及合同付款条件,按期办理付款手续。

4.7按合同或定单规定,固定资产已完工,90天内未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的,采购部与项目责任部门必须共同提供原因分析报告,提交给总经理、财务经理。

4.8凡未按期办理完工交付事项,又没有提供原因分析报告的责任部门,致使财务无法入帐,影响纳税期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将承担全部责任。

4.9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相关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保单等其他一些后续服务维修资料,应建立固定资产技术资料档案,由主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加以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5、日常管理

5.1固定资产核算由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维修部、IT及使用部共同负责管理。

5.2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编号由财务部统一编制,固定资产发生增减变动时,将随时更新,并及时将增减变化编号送达相关的管理部门。

5.3公司办公用的计算机、打印机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相关的操作系统软件的实物管理、维护、变动手续办理由IT信息管理员负责。

5.4除5.3款以外的所有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维护、变动手续办理由维修部负责。

5.5所有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个人必须保证资产的完整,未经主管理部门批准或同意,不得随意调换、拆卸、丢弃和毁损等其它方式进行处置,经批准固定资产大修、更新和改造除外。

5.6财务部每月向实物管理部门提供《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明细表》。实物管理部门应根据财务部提供的明细表与实物核对,做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5.7固定资产内部发生变动时(不包括固定资产报废、出售、转让等),由维修部或计算机信息管理员开据《固定资产内部调动申请单》,一式两份,管理部门自存一份,呈报财务部一份。

5.8固定资产改造、大修理计划及合同(定单)在报请总经理批准前,必须报送财务部进行纳税筹划及法律效应的审核,财务部在接到相关文本后,1-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给责任部门。

5.9固定资产报废由使用部门向管理部门提出,主管部门应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报废明细进行账实核对,并将核实结果报请财务部确认。

5.10财务部确认资产报废明细准确无误后,主管部门应根据设备使用状况与使用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对该资产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报请总经理批准。

5.11总经理批准报废后,由财务部填制《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该审批表一式一份,原件由财务部存档,主管理部门留存复印件。

5.12总经理批准报废后,财务部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核算,并按税务部门要求,将固定资产报废相关资料报请税务部门批准,在税务部门未批准前,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出售、拆卸、丢弃等)。

5.13主管部门在接到《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时,方可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工作,将实物移出生产作业区或就地封存保管。

5.14所有报废固定资产实物由主管部门负责保管,并单独建帐管理。年度结帐时,向财务报送一份《待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

5.15固定资产出售或转让由总经理批准。出售固定资产采用竟标方式,按市场公允价值,确定其买方。

5.16所有固定资产出售价格由财务部审定,报请总经理批准。

5.17出售已作报废清理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要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提交财务部核实确认,并开据发票后,方可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5.18出售未作固定资产清理的,准备直接出售的固定资产,首先,按固定资产报废清理的程序和相关的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在完成固定资产清理,税务部门确认批准,财务部开据发票后,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5.19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根据财务部开据发票和公司物资搬出证,办理固定资产实物移交。

5.20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经常核查固定资产使用状况,随时更换已损坏的标识牌,及时地增加新增固定资产标识牌,使固定资产管理完整、准确。

5.21财务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稽核盘点和抽查盘点,并向管理层或总经理汇报盘点情况,对因责任和管理不到位,致使固定资产盘亏或毁损,将由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负全部责任。

6、其它

6.1本管理程序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原管理有关程序或规定同时废止。

6.2本管理程序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

6.3本管理程序将随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变化,而更新。

6.4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固定资产内部调动申请单》、《固定资产峻工验收单》、《待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明细表》。

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宁海县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含8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自制、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以上规定的都应统一计价,均属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四类: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属于单位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专业设备: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三)一般设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

与电器设备、文印电脑设备、家具用具等。 (四)其他固定资产: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包括临办机构、水政大队、咨询中心,下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局机关购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制度,各科室应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前填写《单位政府采购申请表》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审定汇总,计财科审核,报局领导同意列入部门支出预算后,方可购置。机关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按照《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登记、建帐。机关固定资产实行登记制度。经办人购置固定资产后应到办公室办理机关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入库、领用手续,凭发票和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签发的入库单办理财务报销手续。若手续不全,财务人员则不予报销。 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资产实物台帐。计财科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固定资产财务帐目,包括机关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 (三)固定资产的调配。对已办理领用手续的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内部调配,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按规定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领用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的保全。为保全机关固定资产,避免其流失、人为损毁,实行机关固定资产监护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即其监护责任人,即谁使用谁负责。属于科室公用的固定资产,由各科室指定监护责任人,承担固定资产保全责任。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日常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为企业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有形资产。具体包括: (一)房屋建筑物类:包括生产用、非生产用的厂房、办公楼、宿舍、道路、围墙等固定资产。 (二)生产设备、设施类:包括生产用的光伏电池板、逆变 器等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动力设备(及其管道)、通讯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计算机网络、电脑类:包括系统网络及设备、计算机及外

围设备、数码产品、通信设备等固定资产。 (四)办公设备、用具用品类:包括视频音像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移动电话等固定资产,及单位价值高于200元、低于3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单,单位购置和受赠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各类艺术品等资产。 (五)生活设施类:包括公务用车、辅助车辆、电视机、空调器、办公家具、福利设施、医疗器械等固定资产。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订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统一的固定资产目录,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对公司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 (二)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清点一次,保证卡、账、物相符。 (三)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等工作,会同财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四)督促固定资产直接责任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协调、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各子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 (四)人,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损失处理。固定资产应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清点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牵头、有关处室派人联合进行。清点内容包括账(实物台账)与实物的核对、账(资金财务)与账(实物台账)的核对。对因人为过失责任原因造成的流失、损毁,处室负责人和监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经局领导批准,需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处)严格按照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在完成相应的认定后应及时进行账面核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 五、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原则作如下分工:

精心整理 办公室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建卡、领用发出、借用调拨调配、报废处置等具体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和会计核算,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和报损报废等有关规定,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等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和监护责任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妥善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 , 并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 国资事发 [1 995]17 号)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 ( 国资事发[1995]10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及其所属事业单位 ( 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县以上工会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本级工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对下级工会资产管理实施监督。 第六条工会机关、基层工会和事业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 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 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单位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 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 8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 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 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 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 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 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等的图书、资料等;

固定资产管理的流程图及说明

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图说明 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流程图主要分三部分:一是原始数据的导入及新增资产业务,二是已经形成资产账户的部分资产的变动及处置业务,三是资产账务及有关账表。 下面分别予以说明: 一、原始数据导入及新增资产业务

(一)原始数据的导入业务 1.原始数据录入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录入。通过主菜单“资产管理”下的“原始数据录入”完成。资产信息项填写完毕后,通过系统提交给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提交之后的资产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如确需修改,先撤销提交,再修改,然后再提交。一旦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该资产的资料在本地机录入窗口中便不能再看到,因此,也不能再被修改。 2.为了保证本系统资料的可靠性与严肃性,“原始数据录入”工作只允许进行一次,之后不能再使用这一功能。 (二)新增资产业务 1.新增资产验收单数据录入:由学校使用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录入新增加的固定资产资料。具体操作为:“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增加”→“资产管理单位”→“资产类别”→“添加”→“完成”。 2.新增固定资产验收单的信息项包括:资产分类号(分类名称)、资产名称、现状、国别、单价、数量、计量单位、资产来源、资金来源、申购单位、采购(经手)人、购置日期、货到日期、验收日期。 (三)生成固定资产卡片 1.新增资产资料录入(录入验收单资料)完毕,确认无误后可通过菜单栏的“建卡”按钮生成卡片信息;已经导入的数据自动生成卡片,没有验收单。对生成的卡片分别填写使用单位、使用人、使用方向、存放地点等信息项;如果有图片可以在此时把资产的图片插入到卡片信息项中。当信息项填写不完整时不能生成卡片信息。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购置流程及操作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购置流程及操作办法 一、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建、保管、使用和核算,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固定资产的界定: 1.2.1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生产经营设备、器具与工具):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公司的一些特殊物品,价值在2000元以下但在1000元以上且具备固定资产特性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2.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1.2.3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3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1)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的组织评审; (2)生产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 (3)工程管理部门(临时项目部)负责基建工程的管理; (4)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车辆管理。 二、固定资产购建 2.1固定资产预算 每年末,各部门根据经营管理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编制下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经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后,列入年度投资预算报批。 2.2固定资产采购 2.2.1根据固定资产预算安排,采购部(或工程管理部)会同各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购建工作。 2.2.2所有的设备都应进行招标采购。 2.2.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经安装或改造结束并经验收后,应办理竣工验收单,交使用单位签收领用。 2.3固定资产验收

2.3.1固定资产购置后,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组织验收,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并办完财务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2.3.2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登记备案。 2.3.3大型仪器设备要组织专门技术小组负责验收,逐项清点主、附件和资料,逐项检验技术指标。验收的原始记录和图片资料应随验收报告一起存入资产档案。 三、固定资产计价 3.1固定资产应当按其历史成本入账,公司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针对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确定入账价值。 3.2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除下列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整: (1)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 (2)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3)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调整至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并确认损失;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 四、固定资产折旧 4.1除以下情况外,公司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4.2公司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预计净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 4.3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公司选择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 4.4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在实际计提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4.5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4.6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和年折旧率参见具体会计核算政策。 五、固定资产保管与维护 5.1固定资产保管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及相关流程--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细则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为方便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公司固定资产根据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可以分为: 一、房屋类:是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 生产经营用房(物流配送中心)。 二、一般设备类:是指办公和日常使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电脑设 备、办公家具等。 三、运输设备类:是指轿车、货车、电瓶车等 四、通讯类:是指电话、手机、卫星地面接收装置等设备; 五、办公类:空调、复印机、电脑设备、传真机、打印机、点钞机、 考勤机、保险箱等设备; 六、其他设备类:是指不包括上述各项的设施、设备。

固定资产新增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新增流程如下: 一、申请报批: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增置固定资产的申报流程为: 需求部门经领导批准由部门资产管理员上报至资产分管部门(核定资产类别、配置及是否有闲置利用),分管资产部门确认需购买后发起系统采购流程,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二、购置:对于确定需购买的固定资产,交采购部门根据申购信息的 要求统一购置。 三、入库:物品到货之后由申请部门、采购部门共同验收,对不需要 安装的设备、工器具随即交付使用,并完成系统入库验收流程; 对需要安装的设备经安装后,由购置部门会同使用部门、组织安装调试,并由资产分管部门现场监督,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系统入库流程。同时须将验收单及有关物品保修卡、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妥善保管。未经验收任何部门不得擅自使用。 四、固定资产编码建立:对于新购的固定资产,资产分管部门根据相 关实物登记台帐,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并根据资产编码原则进行编码,所编号码应贴在实物上(不宜贴的应作相应记录),资产分管部门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五、出库及领用:部门资管员于资产分管部门处验收物品无误之后 登记备案并签字确认,基于“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部门资管员分发至领用人时应登记备案由实际使用人签字后方可发放,同时进行部门台账及系统更新,自发放之日起一周内汇总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主要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条固定资产实行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 1、财务管理部和资产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 2、公司机关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部(车辆类)、物业管理公司(机电设备类、传输设备等)、公司各部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子产品等其它类)。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涉及各部门职责 1、财务管理部

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账核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形成清查结果处理意见。 2、资产管理部门 负责固定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审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建立公司的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负责固定资产的请购、验收、处理(不含对外投资)的审批;负责监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协助财务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 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管理,同时负有保管责任。 第二节固定资产预算与采购计划 第五条固定资产预算管理一般包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三部分。 第六条预算编制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每年年末前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固定资产预算方案,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资产管理部门。 2、物业管理公司或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办公室在每年年末前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备购置、新建、改扩建和维修类建设项目的投资预算,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交资产管理部。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部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日常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为企业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有形资产。具体包括: (一)房屋建筑物类:包括生产用、非生产用的厂房、办公楼、宿舍、道路、围墙等固定资产。 (二)生产设备、设施类:包括生产用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

(三)办公设备、用具用品类:包括电脑、网络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移动电话等固定资产,及单位价值高于200元、低于3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单,单位购置和受赠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各类艺术品等资产。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清点一次,保证账、物相符。 (二)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等工作,会同财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三)督促固定资产直接责任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协调、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各子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直接负责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设置专职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二)按照统一要求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出现变化时及时调整明细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年1 1月16日印发 **年7月3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固定资产管理,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维护**集团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任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产权明晰、帐实相符,整合资源、充分利用,规范管理、保全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固定资产的购建与验收、固定资产的调拨、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的统计。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集团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即在**集团统一领导下,各单位、总部各部门按照管理职责、权限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第七条**集团计划经营部为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固定资产年度购建计划; (三)负责制定各类固定资产配备标准; (四)负责组织固定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变动等工作,并对固定资产购建、调拨、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资产变动提出处理建议; (五)负责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统计和报表等工作; (六)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七)建立、保管重要固定资产档案; (八)对有关机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集团财务部的主要职责 (一)审核办理固定资产购建、调拨、处置的账务工作; (二)配合计划经营部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

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税务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税收事业的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国家税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国税系统固定资产是指各级国家税务局所有、使用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含800元),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 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低于500元,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也视同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保管、使用、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实施固定资产产权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实行电算化管理,统一使用《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软件》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软件》。 第六条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登记,编码原则见附件1。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各级国家税务局的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八条财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订本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对固定资产实行会计核算。 (四)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对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经审批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五)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的审批。 (六)编制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七)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第九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二)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片和台账。 (三)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领用、内部变动、处置手续。 (四)保管固定资产,维护固定资产的完好。 (五)年终前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的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及时查明原因,并办理报批手续。 (六)年终固定资产清理后,与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账,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十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对本部门在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二)维护本部门在用固定资产的完好。 (三)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四)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更好的开展临床医疗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医院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二条本办法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预算、购建、使用、转移、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中的机动车(运输设备)管理办法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医院的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总务科负责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的管理,电子设备和专用设备由信息设备科管理,管理内容包括固定资产计划、购置、验收入库、使用等日常管理,主要职责: (一)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档案,规范管理程序,完善实物资产的产权证办理、资产申购、招标采购、资产添置、资产调拨、资产维护以及资产处置等相关手续,负责组织设备、物资采购的论证、招标、验收等工作; (二)负责《固定资产明细账》(见附件2)登记,按《固定资产编码规则》(见附件1)编制固定资产编号标签,确保《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账》(见附件3)和实物的一致; (三)监督、检查各使用机构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统一规划实物资产的资源配置,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五)根据使用机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会同相关机构编报有关资产的变动情况; (六)对归属本机构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维护跟踪

固定资产转资管理控制程序

固定资产转资管理控制程序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固定资产转资(含预转资)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财政部财会〔2000〕25号《企业会计制度》 2.2 财政部财会[2001] 57号《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2.3 石油财字[2004] 63号《某股份有限公司油气资产及固定资产转资管理暂行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以下定义: 3.1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二)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 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三)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四)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3.2 固定资产转资: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需要转为固定资产的一种手续。 4 风险 4.1 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划分不准确。 4.2 转资的原始依据不完整、不充分、不合规。 4.3 转资的资产清单不完整。 4.4 固定资产转资不及时、不准确。 4.5 预转资决算调整不及时或不符合规定。 4.6 财务系统和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 5 职责 5.1 财务部门是固定资产转资(含预转资)的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单项工程资产明细表的内容是否正确、完整;根据单项工程资产明细表现场查物点数;正确划分资产类别;负责资产转资(含预转资)的会计处理。 5.2 网络建设部门、基建部门负责工程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达到的确认,编制《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书》、《单项工程资产明细表》及《建设项目(预)转资表》。 5.3 资产使用部门、实物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参与固定资产验收工作。6控制内容及要求(控制)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以上规定的都应统一计价,均属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二类: (一)一般设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与电器设备、文印电脑设备、家具用具等。 (二)其他固定资产:未能包括在上述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局机关购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制度,办公室(财务处)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前征询各处室(单位)意见,并经局分管领导同意,报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后,按程序集中或定点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登记、建账。固定资产实行登记制度。经办人购置固定资产后3日内应到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入库、领用手续,凭发票和办公室出具的入库单办理报销手续。若手续不全,则不予报销。

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资产实物台账。财务处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固定资产财务账目,包括机关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 (三)固定资产的调配。对已办理领用手续的固定资产进行内部调配,须经办公室同意,并按规定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领用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的保全。为保全机关固定资产,避免其流失、人为损毁,实行机关固定资产监护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即其监护责任人,即谁使用谁负责。属于处室公用的固定资产,由各处室负责人指定监护责任人,承担固定资产保全责任。监护责任人在调离工作单位(岗位)时或退休时,相关处室应及时调整监护责任人。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损失处理。固定资产应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清点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牵头、有关处室派人联合进行。清点内容包括账(实物台账)与实物的核对、账(资金财务)与账(实物台账)的核对。对因人为过失责任原因造成的流失、损毁,处室负责人和监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经局领导批准,需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处)严格按照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在完成相应的认定后应及时进行账面核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 五、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原则作如下分工: 办公室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建卡、领用发出、借用调拨调配、报废处置等具体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和会计核算,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和报损报废等有关规定,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等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和监护责任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妥善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事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导语: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有关部门制定了行政事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下面是收集的行政事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欢迎参考。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 * 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 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 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 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产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体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 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 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 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以下是有关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文,敬请参考阅读。 一、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 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设备以及房屋。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 一般设备包括: (1)办公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等。 (2)汽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设备。 房屋:办公用房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综合计划财务处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综合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市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处根据经费,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六、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 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综合计划财务处。 2、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门负责人是

固定资产内部审计控制程序(1)

固定资产内部审计 一、固定资产的内审目标 1、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存在; 2、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3、确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4、确定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恰当; 5、确定固定资产的期末余额是否正确; 6、确定固定资产在财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二、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和控制测试 1、固定资产的预算制度(对固定资产构建应有事先计划) 2、授权批准制度; 3、账簿记录制度; 4、职责分工制度; 5、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区分制度; 6、固定资产的处置制度; 7、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制度; 8、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制度; 三、固定资产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1、获取或编制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 具体检查方法:检查固定资产的分类是否正确,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帐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 应注意以下二种情况: (1)、在连续常年审计的情况下,应注意与上期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的期末余额审定数核对相符。 (2)初次审计,应对期初余额进行较全面的审计,彻底审计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账户中所有的重要的借贷记录。 2、分析性复核 (1)计算固定资产原值与本期产品产量的比率,并与以前期间比较,可能发现闲置固定资产或已减少固定资产未在账户上注销的问题。 (2)计算本期计提折旧额与固定资产总成本的比率,将此比率同上期比较,旨在发现本期折旧额计算上的错误。 (3)计算累计折旧与固定资产总成本的比率,将此比率同上期比较,旨在发现累计折旧核算上的错误。 (4)比较本期各月之间、本期与以前各期之间的修理及维护费用,旨在发现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区分上可能存在的错误。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流失,有效利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规定,并结合我委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第三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十一类:(一)土地类(二)房屋建筑类。(三)通用机械设备类。(四)专用机械设备类。(五)交通运输设备类。(六)电器设备类。(七)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类。(八)仪器仪表及量具衡器类。(九)文化体育设备类。(十)图书类。 (十一)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 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预算、核算和处置等项工作,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分类账、明细账,按固定资产的类别、部门进行核算。 单位后勤部门(行政、设备等有关部门下同)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清查盘点、保管、维修、处置等项工作。根据财务部门设置的固定资产分类账,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后勤部门设置的固定资产卡片,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负 责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是单位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年度固定资产购置 及处置预算应随单位财务收支预算一并编制。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的编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需求,经过财务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并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通过后,纳入单位预算。 第七条固定资产购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实施政府采购。 第三章固定资产增加的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置、自行建造、原有固定资产的扩建和改建、接受捐 赠、抵债、无偿调入等。 预算内的固定资产购置或自行建造、原有固定资产的扩建和改建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部门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审核,方可实施购置或建造。如因特殊需要添置计划外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执行。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优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

2017年最新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17年最新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17年最新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下面就随着我的脚步来看一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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