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鉴定-危险鉴别

固体废弃物鉴定-危险鉴别
固体废弃物鉴定-危险鉴别

危险废物鉴定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一、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情况

1.国内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情况

(1).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鉴别体系直接关系到摸清危险废物底数、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使用效能、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以及保障司法执行力等诸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核心问题,是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基础。

(2).我国于1996年和1998年分别颁布实施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并分布于2007年和2008年进行了修订,初步建立了我国危险废物鉴别技术体系。

2.国外危险废物属性鉴别体系的经验

(1)美国:美国采取“名录”与“特性鉴别标准”相结合的方法对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进行认定。具体管理原则包括:一是,纳入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即属于危险废物;但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其产生且在名录内的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则可以向联邦环保局(USEPA)申请该特定废物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二是,不在名录内的废物,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也应按危险废物管理;三是,名录内的危险废物与其他非危险废物的混合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2)欧盟:欧盟也是采取危险废物名录与危险特性鉴别标准相结合的方法,对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进行认定。列入名录(欧盟指令2000/532/EEC)的危险废物分成两类:不需进行特性鉴别的“绝对危险废物”和需要进行鉴别的“含有危险成分的废物”,其中“绝对危险废物”约为200种。

(3)日本:日本的危险废物名录根据废物来源分为“特别管理产业废弃物”和“特别管理一般废弃物”。日本危险废物的分类较为明确,并且与废物鉴别标准紧密结合。

二、国家及地方政策

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2015.1.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29修订,2005.4.1施行;

(3)、《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

(4)、《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11]115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1年09月16日;

(5)、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1.12.17;

(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1999年第5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1日实施;

(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1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1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1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1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1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1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

(16)、《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

2.地方法律法规

(1)、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鉴别办事指南:

(2)、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管理办公的通知;

(3)、关于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程序的通知浙环发〔2013〕3号;

(4)、福建省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办法(试行);

(5)、关于进一步明确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环办[2014]263号;

(6)、关于开展全区危险废物危险属性鉴别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函[2015]30号);

(7)、关于印发《青海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8)、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鉴定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9)、重庆市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程序(试行);

(10)、江西省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程序(试行);

三、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流程

委托方向市固管中心提

出危险废物鉴别申请

市固管中心受理申请并

确定鉴别机构

委托方与鉴别机构签订

委托鉴别工作合同

鉴别机构确定鉴别方案

并经市固管中心确认

鉴别机构赴现场采集样

鉴别机构对样品进行危

险特性检测并编写鉴别

报告

市固管中心依据鉴别技

术报告进行结果判定

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程序流程图(1)

(1)委托方(通常是指企业)咨询检测机构、检测机构要与委托方介绍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大致流程是怎样进行。

(2)检测机构需要协助企业完成资料的审核例如;检测机构的资质提交,以完成检测机构资料备案,(已经备案的除外,委托方自行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就行)

(3)检测机构需要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可能会产生以下情况:

①方案再未出来前,检测项目不能完全确定,只能与委托方协商达成相应的共识。

②收取委托方一定金额的方案费用,在根据固废中心最终确定的检测项目,在于客户达成协议。

(4)方案的编制

鉴别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危险废物鉴别的标准规范,结合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制鉴别方案,应当至少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固体废物属性判定。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的规定,对被鉴别物的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别。经判别,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被鉴别物亦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判别属于固体废物的,需作进一步鉴别。

②.危险废物属性初筛。被鉴别物属固体废物的,鉴别机构应确定被鉴别物是否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经对照《名录》,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无“*”号标注的,则属于危险废物;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有“*”号标注的,初步认为无危险特征可能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确认;被鉴别物虽未列入《名录》但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被鉴别物未列入《名录》的,且经综合分析产生环节和主要成分,不可能具

有危险特性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特性鉴别。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7(1-7)】的规定,确定被鉴别物危险特性检测的项目、检测方法和样品采集要求。通常情况下,检测项目应当根据被鉴别废物的性质,结合其产生源特性,在相应的《危险废物鉴别准》中筛选确定。根据被鉴别物的产生过程,可以确定不存在、不产生的有害物质,可不进行相应的项目检测。鉴别机构应当在鉴别方案中,逐项说明检测项目筛选和排除依据。

④危险废物鉴别方案编制

为确保危险废物鉴别方案编写质量,详情请参考(方案编制附件)。鉴别方案的编制中需要企业提供原辅材料、工艺流程、及其相关的样品进行检测对检测项目的确定提供依据。(有必要时需要在采样前对现在进行勘察)

⑤鉴别方案论证。鉴别方案编制完成后,需对其进行技术论证或者评估的,根据当地的管理情况不同检测机构或者企业或者市环保局应当邀请相关环境管理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参与论证的应包括行业工艺、环境工程、检测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和人员。在三方的论证结束后,企业及检测机构应按照专家组的建议进行修改或者按危险废物管理。企业及专家组双方对修改意见签字。(方案修改后不需要重新开鉴别方案论证会。只需企业重新提供给专家组成员或环保局审核就行。)

⑥采样检测。鉴别方案经评估论证通过后,鉴别机构应当严格

按照鉴别方案,对被鉴别物进行采样和检测,以确定其危险特性。鉴别机构不具备相应认证资质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采样和检测。被鉴别物的样品不得由委托方送样。样品检测应当使用《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的方法。检测机构应当出具书面检测报告。

采样数量确定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采用方法依据:《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

⑦鉴别报告编制。鉴别机构应当根据检测结果,判定被鉴别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并出具书面鉴别报告。鉴别报告应有鉴别机构名称、完成时间,以及编写、审核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鉴别机构应及时将鉴别报告送交委托方,并保留备份报告存档。

⑧鉴别报告备案。委托方应当将鉴别报告向所在地县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的鉴别报告可作为被鉴别物环境管理的依据。

四.危险废物鉴别属性标准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

(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9)、《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

(10)、《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

(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实施;

危险废物鉴别-土壤、底质、沉积物和固体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鉴别 土壤、底质、沉积物和固体废物鉴定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 土壤、底质、沉积物和固体废物土壤采样 土壤样品的采集《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 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1992)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土壤、底质、沉积物和固体废物固体废物采样制样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20-19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翻转法 GB/T5086.1-199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 HJ/T299-200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 法HJ/T300-2007 土壤、底质、沉积物和固体废物固体废物采样制样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 HJ557-2009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3-2007附录S~W pH值(腐蚀性)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15555.12-1995

土壤检测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NY/T1121.2-2006 土壤中pH值的测定 NY/T1377-2007 六价铬固体废物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15555.4-1995 铜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D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A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C

土壤、底质、沉积物和固体废物铜 等离子发射光谱法美国国家环保局方法 EPA6010C-2007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铝等24种金属 元素美国国家环保局方法EPA 7000B-2007 锌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 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 录D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危险废 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3-2007附录A 土壤、底质、沉积物和固体废物锌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危险废物鉴别标 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C

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

附件 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 1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进口物质、物品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及相关部门对鉴别机构的管理。 1.3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3)《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4)《进口废物管理目录》; (5)《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 (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 (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4术语和定义 (1)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是指判断进口物质、物品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以及判断其所属固

体废物类别的活动。 (2)鉴别机构 是指接受海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的委托,从事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机构。 (3)委托方 是指向鉴别机构提出鉴别申请的机构或单位。 (4)委托鉴别 是指由委托方向鉴别机构申请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行为。 (5)复检鉴别 是指对已经出具鉴别结论的同一批进口货物再次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活动。 (6)样品 是指从整批进口货物中抽取,并能完整、真实地展示和反映货物属性特征的少量实物。 2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程序 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程序主要包括鉴别委托和受理、鉴别、复检、分歧或异议处理等。 2.1鉴别委托与受理 (1)委托鉴别时,委托方应向鉴别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①委托鉴别申请函(需说明鉴别原因); ②鉴别货物产生来源信息; ③申请复检鉴别时应提交自我申明以及已进行的检验或鉴别材料; ④鉴别机构要求的其他必要信息。 (2)鉴别机构同意受理委托,应告知委托方所需鉴别工作费用

我国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现状调研报告

我国危废处理处置现状 调研报告 设计部:徐涛 二〇一七年九月

目录 1危废简介............................................................... 危废的定义....................................................... 典型危废处理种类及处理特点....................................... 2我国危废处理处置现状................................................... 危险固体废弃物产量及处理量....................................... 处理能力分布不均................................................. 处理处置方法..................................................... 安全填埋法 ............................................... 焚烧法 ................................................... 稳定化/固化技术 .......................................... 快速碳酸化技术 ........................................... 等离子气化技术 ........................................... 超临界水氧化技术 ......................................... 3我国危废处理行业前景分析............................................... 工业危废处理市场空间巨大......................................... 新司法解释+“土十条”延伸影响,危废管制走上正轨.................. 收购焚烧处置企业是快速扩张方式................................... 危废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关于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公告

关于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公告 发文单位:环保总局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监总局文号:环保总局、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监总局公告2006年第11号 发布日期:2006-3-9 执行日期:2006-4-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现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本鉴别导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环保总局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二○○六年三月九日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定义的固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确

定其海关商品编码。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的鉴别首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定义进行判断;其次可根据本导则所列的固体废物范围进行判断;根据上述定义和固体废物范围仍难以鉴别的,可根据本导则第三部分进行判断。 对物质、物品或材料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或非固体废物的判别结果存在争议的,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专家会议进行鉴别和裁定。在进口环节,进口者对海关将其所进口的货物纳入固体废物管理范围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固体废物的定义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 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二、固体废物的范围 列于二(一)中的物质或物品,如果没有包括在二(二)中,是固体废物。任何物质或物品如果包括在二(二)中,则不是固体废物。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为了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定义 危险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4职责 管理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管理危险废弃物暂存仓;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5管理细则 5.1固体废弃物分类 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含油棉纱手套抹布、废油漆罐、废油桶、生产废水沉淀的淤泥;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物流产生的废纸箱、废木托盘;生产产生的报废铝材及铝材边角料。 5.2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可回收废弃物,即废纸、费托盘、铝材及其他金属应设立单独的储藏地点,勿与不可回收废弃物混放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 生活垃圾或报废不能再用的产品。存放由垃圾箱内,由清洁人员按期收运存放到车间北面的垃圾站内。 5.3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 危险废物储存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危废暂存仓管理员必须熟悉库内所有危废的性质及其危害性,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及异常 应急措施,并在危废仓库适当位置上设置危险废弃物警示标识。 危险废弃物仓库开放时间为每周四下午14:00-16:00,各部门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 间封闭,以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固体废物鉴别方法标准

固体废物鉴别方法标准 三、固体废物鉴别方法标准 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发布时间实施时间固体废物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 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 77.3-2008 2008-12-312009-4-1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 酸法 HJ/T 299-2007 2007-4-132007-5-1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 冲溶液法 HJ/T 300-2007 2007-4-132007-5-1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翻转法GB 5086.1-1997 1997-12-221998-7-1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GB 5086.2-1997 1997-12-221998-7-1 固体废物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555.1-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555.2-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15555.3-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15555.4-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15555.5-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直接吸入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555.6-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六价铬的测定硫酸亚铁铵滴定法GB/T 15555.7-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硫酸亚铁铵滴定法GB/T 15555.8-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镍的测定直接吸入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555.9-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T 15555.10-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GB/T 15555.11-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15555.12-1995 1995-3-281996-1-1 具体内容请查询https://www.360docs.net/doc/ed13634452.html,/tech/hjbz/bzwb/gthw/gtfwwrkzbz/200412/t20041229_63465.htm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

附件: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 (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定义的固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确定其海关商品编码。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的鉴别首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定义进行判断;其次可根据本导则所列的固体废物范围进行判断;根据上述定义和固体废物范围仍难以鉴别的,可根据本导则第三部分进行判断。 对物质、物品或材料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或非固体废物的判别结果存在争议的,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专家会议进行鉴别和裁定。在进口环节,进口者对海关将其所进口的货物纳入固体废物管理范围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固体废物的定义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二、固体废物的范围 列于二(一)中的物质或物品,如果没有包括在二(二)中, — 3 —

是固体废物。任何物质或物品如果包括在二(二)中,则不是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物质、物品或材料: (1)从家庭收集的垃圾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 (3)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质 (4)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 (5)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生活垃圾处理厂产生的残渣 (6)其他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残余渣、污泥 (7)城市河道疏浚污泥 (8)不符合标准或规范的产品,继续用作原用途的除外 (9)假冒伪劣产品 (10)所有者或其代表声明是废物的物质或物品 (11)被污染的材料(如被多氯联苯PCBs污染的油) (12)被法律禁止使用的任何材料、物质或物品 (13)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声明是固体废物的物质或物品 (二)固体废物不包括下列物质或物品: (1)放射性废物 (2)不经过贮存而在现场直接返回到原生产过程或返回到其产生的过程的物质或物品 (3)任何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和物品 (4)实验室用样品 — 4 —

危险废物鉴定-工业污染物危险特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定-工业污染物危险特性鉴别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谢工---136-6236—5104 1危险废物属性初筛 1.1**********、鉴别物、危险废物属性初筛 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本),**********、有限公司鉴别物、固体废物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类危险废物,但企业生产过程原辅材料涉及到多种危险化学品,可能致使鉴别物、具有危险特性。 根据《关于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程序的通知》(浙环发【2013】3号),被鉴别物虽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本),但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根据浙环发【2013】3号文要求,本鉴别方案在对企业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定的基础上,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本)对企业危险废物属性进行初筛,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可能具有危险特性,所以确定鉴别物、拟进行危险废物鉴别。 1.2现有鉴别物、处理情况 在本鉴别方案编制过程中,经查阅《**********、有限公司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环评将鉴别物定性危险废物,要求按浙环发〔2013〕3号文件对其进行鉴别,在鉴别结果出来前参照危险固废要求进行管理及处理。 根据********环保局出具的批文内容,企业目前是将鉴别物、在鉴定前按危废管理要求进行妥善处置。 2 鉴别标准、规范文件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局、国家发改委第1 号,2008 年8 月1 日施行;(2)《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 年第11 号,2006年4 月1 号; (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范围》(HJ/T298-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与管理对策

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与管理对策 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整体社会经济水平的全面发展,我国工业化进程也有了 显著提升,当前我国更是跻身成为世界上的制造业大国。但是不得不承认,当前 社会制造业的发展使得危险固体废物大大增多,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威胁了生态环 境的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在今后的社会发展中,对危险固体废物进行有效处理,也是未来一段时间研究的主要方向。基于此,本文就将针对危险固体废处置展开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对策,希望对这项工 作的发展起到更有效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危险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对策 在当前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社会各行各业都也 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制造业的飞速发展,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危 险固体废物迅速堆积。并且当前固体废物产生的速度也在逐年呈现增长趋势,巨 量的危险固体废物存在不仅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将对 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威胁。所以,怎样对当前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和管理也逐渐成 为了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在现阶段更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1危险固废的负面影响 1.1对水质的影响 由于危险固体废物一般都会存放在地表,经过雨水的冲刷,会有一些危害物 质在水流的作用下渗透到地表水中,这也使得地表水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和污染。 并且地表水也是当前人们主要生活饮用水,如果人们生活用水受到了污染,必然 直接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并且,这类污染物也很可能对江河湖海造成影响, 威胁着其中的水生物,严重的甚至还将造成生态平衡受到影响。 1.2对土壤的破坏 在危险固体废物能渗透进水里,必然也会对土壤造成影响,甚至还将对土壤 中有机物结构产生影响,使得该区域土壤播种的作物携带有害物质,出现变异的 问题,如果人们长时间对此种作物进行食用,那么也将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十 分严重的负面影响,威胁人们的健康发展。 1.3对空气的污染 如果排放的大量固体废物不能进行科学的处置和管理,很容易在堆积环节中 产生相应的化学反应,甚至释放出威胁性更强的有毒物质,这类物质在空气中进 行释放,对空气也将产生直接影响。当空气出现污染后,不仅威胁着一定区域范 围的生物,甚至还将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建筑和结构产生腐蚀性作用。因此对空 气造成的污染也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问题。 2危险固体废物的主要处理方式 2.1压实方式 压实方式属于对危险固体废物一种预处理方式,此种方式将对运输费用进行 显著降低,有效降低固体废物容量,当前这一方式也被广泛应用在危险固体废物 的预处理工作中。 2.2破碎方式 危险固体废物还可以采用相应的破碎手段,比如冲击、剪切、摩擦破碎和剪 切等方式。此外,也有特殊的低温处理方式和混合破碎方式。当前在固体废物破 碎出路工作中应用最多的当属剪切式破碎机,但是对固废填埋和堆肥,主要采用 的则是螺旋式粉碎机对固废物进行粉碎。

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本企业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常有效的运行,以实现本企业的管理目标,防治危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以保障人体身心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有项目在生活、生产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办公区各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并与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签订危险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责任书,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 3.2公司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生产的危废物集中指定处置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并负责监督组织实施。 3.3公司对危险固体废弃物制定管理措施,并进行运行监控。 3.4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按所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危险固体废弃物。 4、程序 4.1对固体废弃物排放的控制 4.1.1 根据固体废弃物是否有毒有害,是否可回收等特性,办公室

安排专人负责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4.1.2固体放弃物是否有毒有害的分类: 无毒无害类:炉渣、建筑垃圾(废木材、废钢材、废玻璃、碎砖块、碎砼块、碎石材等)、生活垃圾。 有毒有害类:废化工材料及其包装容器、废塑料桶、废油漆桶、废油桶、废灭火器、废PVC管、废石棉类、废玻璃丝布、废工业棉纱、油手套、废化工涂料、废化学品类等。复印机废墨盒和废粉、打印机废硒鼓等。 4.1.3对其它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办公室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4.1.4炉渣可用于铺路或运往保部门指定的规划的固定场所集中堆置。 4.1.5对无毒无害的且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送到合法的废品回收站处理。 4.1.7在运输固体废弃物的过程中,不遗洒、不乱放。 4.2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由维修人员及时回收,禁止随处乱扔。 4.3固危险固体废弃物排放的监督与检查 公司每季组织对办公区、罐区环境管理监督检查时,同时检查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的运行情况。办公室每月对本项目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方案的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应予保存。

工业危险固体废弃物及其处理

工业危险固体废弃物及其处理 发表时间:2018-01-04T20:46:11.957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9期作者:刘秀英 [导读] 摘要: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是一个重要问题,文章简要介绍了我国危险固体废弃物现状,并对废物的处置技术及其处置过程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阐述,旨在提高危险固体废物管理的水平,以此来促进固体危险废物能够得到更好的处理。 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广东广州 510650 摘要: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是一个重要问题,文章简要介绍了我国危险固体废弃物现状,并对废物的处置技术及其处置过程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阐述,旨在提高危险固体废物管理的水平,以此来促进固体危险废物能够得到更好的处理。 关键词:工业企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科技水平的飞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上的制造大国,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也不断增多。其中,工业固体废弃物是重要的污染物之一,如果不能妥善处理,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然而,我国在对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危废的管理以及处理处置技术上仍然相对落后。目前,对危废的认识、处理处置技术以及管理策略成为今后我国危废环境治理工作的热点。 1 我国危险固体废弃物现状 危险废弃物主要来自工业企业排放的废弃物,化工企业生产后形成的危险废弃物占主导地位,《国家危险废弃物的名录》将废弃物归类,有医药废物、废矿物油、化工废弃物、其他废物等等,一共含有49类大约500多种危险废弃物的小类。危险废弃物在地球上的存在形式有很多种,像液体形态、气体形态、固体形态和半固形态。危险废弃物在国际惯例中属于固体形态废物的管理范畴,但是危险废弃物的存在形式不仅是固态形式,也有液体形态比如废有机、溶剂农药废物以及矿物油等等,此类还包括灌装密闭有害的气体比如罐装氯气等。将危险废弃物按照产生的来源,分为工业源危险废弃物和社会源危险废弃物,前者像工业生产中产生无其他用处的副产品,如锭铸的车间含油含酸的废物、没有经过处理的干电池、医药医疗产生的废物等。 危险固体废弃物含有很多有毒有害的物质,严重损害了原有的生态环境、危害人类的健康、阻碍了可持续的发展。1989年3月联合国的环境规划署通过《限制危险废弃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理的巴塞尔公约》,该公约在1992年生效,1990年3月我国在公约上签了字。危险固体废弃物有以下3方面的害处。 1.1影响大气的空气质量 大量的堆积危险固体废弃物会导致废物内的细小颗粒物质和粉尘等挥发到大气中去,与大气里的物质产生化学的反应,生成大量的有害有毒的物质并有恶臭气体产生,对人类的身体健康和周边环境的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研究表明产生的物质腐蚀钢铁和建筑物,影响建筑物的稳定。 1.2影响水环境的稳定 任意堆放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时候,产生的渗滤液内有毒物质经过自然降水和地表径流的循环进入到地表水体系统,有毒物质能迅速消灭水体中的生物并在水中富集,严重危害人类的身体健康。 1.3影响土壤内的物质含量 不科学的填埋和存放危险固体废弃物不仅严重破坏周边的植被还会大量占用土地;破坏了土壤内微生物的生态系统平衡,中断氮、碳的循环,严重减少了土壤内微生物降解有毒有害物质的能力,最后会降低土壤的净化能力。 2 危废处置技术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目标是资源化、减量化、存储和转移。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方法可以分为有减容作用的物理方法,针对某一方面的生物方法,更改物质性质的化学方法,有效安全的焚烧、固化和安全填埋等处置方法。危固废物的处理分前期和后期处置两部分。前期处理的方法有化学法、物理法、热解法、生物法和固化法等。前期处置方法的作用是把危固废物内的有毒有害物质经过物理、化学、生物的处理,成为无害的物质存在。前期处理处置可以回收有机溶剂、金属等的可利用的物质。 2.1物理处置 浓缩和对应的处置危险废弃物称之为物理处置,该处理或处置可以改变危险废弃物内的有害物质成分。物理处置包含的方法有。危险废物的预选、液一气平衡过程、破碎及磨碎工艺、吸附系统、溶剂萃取系统和液—固分离操作。具体的方法有电渗析、分离、吸附、离屯、电解、过滤、浮选、絮凝、冷却、沉淀和沉降、悬浮液冷冻、反渗透、结晶、超滤、高梯度磁分离和空气吹脱等。物理处置危险废弃物目的是减少体积,处置过程中生成的浓缩残渣等要进一步处理。 2.2化学处置 经过相关化学反应来更改危险废弃物的分子结构,有害物质变成无害的物质,或是把危险废弃物变成另一种适合下一步处理的物质。包含化学还原、化学氧化、液萃取、水解、光分解、中和等;化学处置将废弃物内的有毒物质转化成可以深度处理的状态或者转化成无害物质,最大程度上降低其危害性。化学反应是某种反应物在特定的条件下,反应过程中只有一种或几种物质参加反应。在一些条件下,反应中产生毒性非常强的废渣废料,必须对废渣进行封存或预处理。化学处置是常用的最终处理危险废弃物前的预处理的措施。 2.3生物处置 生物处置的原理是生物或者微生物参与的对固体废弃物内的有毒物质进行解毒的过程,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是化学过程。生物处置可以将固体废弃物内的有毒物质做无害分解。生物处置有好氧处理、兼性厌氧处理以及厌氧处理等方法,具体有活性污泥法、曝气塘、生物滤池、厌氧消化、稳定塘以及堆肥处理等。生物处置法通常运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和废水等。 2.4热解处置 热解处置是运用商温破坏的方法,改变固体废弃物分子的组成结构变成无害化,同时进行综合利用和减少容积,常用在高温分解危险的废弃物。方法有湿式氧化化、焚化、热解、巧烧、烧结等。焚烧处置法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固体废弃物量,常用在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实践中。现在流行能源回收加上限制了安全填埋的土地资源,危险废物的焚烧法是现在最常用处置危险废弃物的方法。 危险废物的后期处置包含安全焚烧、海洋处置和卫生填埋等。焚烧法是最有效的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技术。焚烧处置:焚烧工艺是通过过剩空气量与一定热值的危险废弃物在焚烧设备内进行充分的氧化燃烧反应。危险废弃物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可以在高温下得到充分的减容减量,燃烧氧化,热解性破坏。焚烧系统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包括固态、液态、气态,主要是热值较高以及毒性较强的有机树脂类废物、化

危险废物鉴定流程-危险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鉴别流程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一、鉴定相关机构与职责 (一)委托方。是指向鉴别机构提出委托鉴别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产废单位、处置单位、其他单位、个人。 (二)鉴别机构,是指通过计量认证的具有从事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检测能力和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鉴别机构采取名录制,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定期筛选并更新公布。承担鉴别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标准,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出具鉴别报告,判断物品固体废物属性或危险特性。 二、鉴定流程 (一)工作委托 委托方向鉴别机构提交危险废物鉴定所需要的书面材料,材料包括: 1.委托方(包括企业和个人)向有危险废物特性鉴别资质的单位委托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签订委托工作合同。 2.受托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确定该项目样品鉴别方案。 (二)鉴别方案编制 鉴别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危险废物鉴别的标准规范,结合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制鉴别方案,应当至少包括三方面内容: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的规定,对被鉴别物的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别。经判别,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被鉴别物亦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判别属于固体废物的,需作进一步鉴别。 2.危险废物属性初筛。被鉴别物属固体废物的,鉴别机构应确定被鉴别物是否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经对照《名录》,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无“*”号标注的,则属于危险废物;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有“*”号标注的,初步认为无危险特征可能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确认;被鉴别物虽未列入《名录》但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被鉴别物未列入《名录》的,且经综合分析产生环节和主要成分,不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3.危险特性鉴别。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的规定,确定被鉴别物危险特性检测的项目、检测方法和样品采集要求。通常情况下,检测项目应当根据被鉴别废物的性质,结合其产生源

固体废弃物处置规定

固体废弃物处置规定 1.目的 本规定以明确制定公司产生废弃物的分类、收集、保管及处置的方法,使公司固废物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产生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3.用语定义与分类 固体废弃物是指公司生产、办公或进行其他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环境的物质。公司根据固体废弃物的性质和实际情况,将废弃物分为危险废弃物、生产废弃物、一般废弃物三大类。 A.危险废弃物:可能对周边环境或人体安全健康有害的剧毒、易爆、放射、感染性的废弃物质。 B.生产废弃物:因公司生产活动而产生的非危险的废弃物质。生产废弃物根据性质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 C.一般废弃物:不属于危险废弃物和生产废弃物,因公司日常活动(办公、生活等)所产生的废弃物。 4.职责 4.1 管理中心负责行政后勤部门、办公、生活固废物、公司危废处置的监督和对外部各方的协调;签定回收协议,出售回收物资。制造中心负责车间及仓库产生固废物处置的监督。 4.2废弃物处理责任者 各职能部门、各班组负责人为本部门废弃物处理的责任人,担负以下职责: a)指导和监督本部门生产办公等活动所产生的固废物得到正确妥当处置。 b)把握本部门固废物种类,并调动本部门的全体力量,为固废物的再利用和减量化而不断努力和改善。 c)协助管理中心等顺利完成国家及地方对固废物的管理规定事项。 4.3废弃物处理担当者 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本部门固废物担当者,具体担负以下工作: a)按照规定方法对固废物进行分类处置; b)固废物放置场所的标识和整理; 5.《固体废弃物分类一览表》的作成与维持 5.1作成 管理中心作成《固体废弃物分类一览表》,其中,危险废弃物应指定处理担当者,其他废弃物不必指定。 5.2维持 (1)在有新的生产活动,如:生产线变更、新产品或新设备导入,产品参数和外部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等,应对《固体废弃物分类一览表》进行重新评审或修订(必要时)。 (2)正常情况下,每年重新确认一次,必要时进行修订。

危险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鉴别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1.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危险废物鉴别 危险废物的鉴别是指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但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进行危险特性检测鉴别的工作。 危险废物鉴别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判断待鉴别的物品、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2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感染性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按照第3条的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3依据GB5085.1~GB5085.6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4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以上资料由中科检测提供,中科检测多年来为环保部门指定第三方危险废物鉴别机构,出具的检测和鉴别报告得到全国各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认可,为社会各单位(企业、环保局、公安局、环保公益组织、环境研究院所等)提供专业的危险废物鉴别服务。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下设危险废物检测与鉴定中心,开展固体废物

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规章制度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员工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生产、收藏、存储、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单位承担责任的原则。 二具体管理要求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工作的重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产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每月5日前向厂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第八条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生产危险废物的单位,委托外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时,需提供处置单位相关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到厂主管部门备案。 三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辨识公司范围内的危害因素,对其进行风险评价,判定出不可承受的风险,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程序,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活动中的危害辨识、评价和控制活动。 3术语和定义 3.1危害因素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通常情况下,二者并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是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即人、物、环境、管理几方面的缺陷,危害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或状态”。 3.2危险源 指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3.3危害辨识 指识别危害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为什么能发生,怎样发生的过程。危害辨识的两个关键任务是辨识可能发生的特定的不期望的后果;辨识导致这些后果的材料、系统、过程和设备的特性。 3.4风险评价 利用系统工程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并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的大小,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工程、系统安全的过程。 3.5事故 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4职责 4.1总经理 负责公司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组织领导工作,并提供重大危险控制所需的资源。 4.2安全环保部

危险废物检测与鉴定

危险废物鉴定检测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及分类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却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废物的判定主要是看拥有方是否可利用,有用成分占比多少等来判别,即在一方是废物但到了另一方时则不一定就是废物,有可能转化为可再生资源。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分类】危险废物的通常特性主要指毒害性(含急性毒性、浸出毒性、生物蓄积性、刺激或过敏性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浸出毒性和传染疾病性等。因此,根据这些特性,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各自的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名录。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共分47类,同时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并规定“凡《名录》所列废物类别高于鉴别标准的属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范围;低于鉴别标准的,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主要来源】危险废物的来源主要有石油化学工业、化学工业、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冶金工业。各行业中危险废物的有害特性不尽相同,且成分也很复杂,适用于每种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不尽相同,如不分类,处置起来很不方便。另外,危险等级也不相同,如不分类会造成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我国于1981年1月颁布实施了第一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主要来源是工业企业和医院,包括各种有机溶剂,高浓度化工母液,热处理电镀废渣液,废电池,含多氯联苯,二恶英的卤代化合物,化工废渣,农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的异同

环保部于2006年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2017年发布第44号公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以下简称通则)。 一、在有导则作为鉴定依据的基础上,为什么环保部会制定通则呢? 2006年颁布的《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是固体废物鉴别不可或缺的依据,但随着鉴别工作的开展,所接触固体废物种类逐渐增多,现行导则应用逐渐显现出部分规则过于笼统,甚至含混不清等不足,出现各个鉴别机构对鉴别原则不同理解的问题,导致不同鉴别机构对同一物质得出不同结论。 目前我国固体废物鉴别体系上,还没有建立完整的技术体系,如缺乏系列鉴别标准,缺少细致完善的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名录,缺少固体废物豁免管理技术规范,缺少固体废物转化为材料的判断依据等。从完善固体废物鉴别管理体系和满足监督管理实际需求上,非常有必要制定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二、导则和通则又有哪些方面的雷同和差异呢? 小编细读导则和通则后发现,通则中的鉴别标准属于条款似逐条列举,而导则中所列的鉴别标准是涵盖似糅合在一起,过于笼统,且有好多模糊概念。不过小编在细读过程中也发现导则和通则中在广义方面的雷同和差别。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的相同点 1、本质和目的相同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的本质都是为了在国家鉴别机构对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提供理论支撑依据,以达到固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的明确区分。 2、固体废物的定义相同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的不同点 1、对物质的鉴别范围不同 导则中固体废物鉴别主要集中在物质应用过程 通则中固体废物鉴别是遵循“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管理,即从原材料到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从产品使用到废弃的过程,以及从固体废物再到加工成原材料及产品的整个闭合过程。相较

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废弃物 丢失(或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相关部 门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二、职责 1.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具有处置危险固体废 弃物资质单位,对危险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 2.由生产车间负责厂区内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 包装、运输。 3.由库管员负责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储存。 4.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平时的监督检查。

三、内容 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统一存放在回收车间北侧库房中,由质量安全环保部专人管理,并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安全环保部负责人与资质的单位签定处置协议。 2.生产车间产生的固体危险废弃物,由产生废弃物的岗位员工负责收集、包装、填写危险固体废弃物记录表。 3.生产车间值班课长,定期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数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字,运送到专门储存的库房。 4.库房管理员负责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接收,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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