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规范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购买、运输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指定本

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易制爆化学品交易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严禁

无证经营。

第三条从事易制爆化学品经营人员必须接受政府规定的教育、培训并取得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公司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购买、运输实行分类管理。公司经营的易制爆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见附表。

第五条公司经营的易制爆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时,有公司主要负责人提出方案,报国家有关部门申报审批。公司负责人

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公司内的易制爆化学品有关管

理工作,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问题。

第六条公司在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购买、运输过程中,除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易制爆

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经营、购买、运输易制爆化学品。

第二章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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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公司经营的易制爆化学品的产品包装上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化学分子式和成分、生产商、生产日期、危险性概述、急

救措施等内容。主动向客户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安全技

术说明书。

第二条从事易制毒化学品前,必须严格验证购买单位《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对

其信用进行审核,缉拿里供销单位档案。凡未通过本公司审核

的单位不得与其从事业务活动。

第三条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合同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安全主观审核并登记备案。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应当保存2年备查。

第五条公司原则上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的运输,危险物品运输有供货方直接发送至客户单位,遇特殊情况必须由本公司负责送货

时,必须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从事危险货物的运输,

任何人不得随意委托普通车辆运送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交易人员不按规定从事易制爆化学品经营、违反规定交易,将承担经济责任和刑事后果。审核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的审核

每笔易制爆化学品交易,确保每笔交易符合《条例》规定。如

因审核人员不按规定审核造成交易违规,审核人员将承担经济

刑事的责任。

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1.对照签约要求在经营过程中认真核对,保证所有订购与发运的

危险化学品完全符合规定要求。

2.对在订购、发运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

措施,保证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的安全。

3.物品出入库时,应对照货单认真核查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

质量、外观及包装等,凡有不符合项,一律不许出入库,保证出入库物品的准确性。

4.出入库过程中要做好各种安全工作,具体有

①装运过程中要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要求,不得抛、掷、

碰撞、摩擦、拖拉等,防止装运过程中以外事故的发生。

②出入库过程中特别注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检查,发现有渗漏、

鼓桶等异常现象不得出入库,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③对零售小包装或用其它包装的危险化学品要进行一定数量开

箱检查,保证质量及出入库安全,防止以外事故发生。

④禁配物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储混运,对客户的湖符合安全的要

求,不得执行且应劝阻,杜绝事故的发生。

⑤对一次出入库量很大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按政府

有关规定采取积极的安全预防对策。

易制爆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为提高本公司全体员工在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时的法制、安

全经营意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 公司主要负责人、经营销售人员必须参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取得上岗证。并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方面的培训工作。

2. 在与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客户前月时必须慎重,一定要选者有危险化学品和

易制爆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对象。如没有相关许可证资质的对象不得与此签约,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销售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在与销售客户签订合同时,要正确无误地查阅销售客户的相关证书,应正确无误的了解客户所需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

的品名、数量及质量要求,还应注名该化学品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要将相应的产品的MSDS,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提供给客户。

4. 将公司销售和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的MSDS、安全标签收集拿齐,整理归档,以便日后查寻。

5. 认真做好公司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经营的进、销、村台账,保存完整存档,以便日常查寻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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