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通用规范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2009年11月
目录
1范围 (3)
2术语和定义 (3)
3原则 (5)
4治理模式 (6)
5治理要素 (6)
5.1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和责任
8
5.2法律法规与安全治理制度
10
5.3培训教育和人员能力
13
5.4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操纵
15
5.5生产设备、设施与生产过程操纵
19
5.6作业安全
23
5.7职业健康与职业危害告知
24
5.8应急响应与事故救援、调查和处理
27
5.9安全检查与问题整改
30
5.10绩效考核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通用规范
(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规范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总体原则、治理模式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相关方的咨询、支持、服务和评审。
有关行业、专业差不多制定本行业、本专业的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优先适用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制定专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规范应满足本通用规范的要求。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
生产经营单位分析生产安全风险,建立预防机制,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并持续改进、完善和提高,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操纵生产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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