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礼逊带来的启示和争议

马礼逊带来的启示和争议
马礼逊带来的启示和争议

往普天下去(2006年7-9月)

馬禮遜帶來的啟示和爭議

林俊

我們無法推測倘若馬禮遜沒有在中國百般堅持他的宣教心志,今天的中國基督教會會是怎樣?我深信上帝必然會再差遣其他人完成這艱巨的使命。

忠於使命

在看過馬禮遜生平資料及對其宣教工作之評估,我看到這位宣教士是盡了責任,回應他當時在神面前所得的召命。他來到中國,然後鍥而不捨地尋找機會,又充分利用當時僅有的機會和他擁有的客觀與主觀的條件,竭力完成使命。他在審時度勢中知道當前在中國宣教最需要做的是甚麼,就不顧一切,義無反顧地去完成它。這是堅毅及忠心的精神的具體表現。

今天後人(無論是基督徒與否)如何評價他的工作,都會為他奮力堅持學好中文,做好文化宣教及辦好教育這些貢獻表示欽佩。作宣教事工,就意味著要拼死而幹,這種堅毅精神是歷來宣教工作的基礎。

尊重文化

馬禮遜來華前已透過在英國的華僑學習中文,來到中國,更冒殺身之險,高薪聘人給他教授中文,也緊隨中國文化,例如:用筷子、束辮子、吃中菜、穿長袍等。苦學兩年,就能很純熟地用中文來過日常生活,再以十多年功夫,就能完成《華英字典》(一八二四年)及《新舊約聖經》(一八二二年)。雖然他以宣教為目標,但他無疑是很愛中國人及中國文化,沒有這種愛,豈能離鄉別井數十年活在別國文化中?沒有這種愛,在百般禁制的處境下,豈能歷盡艱辛地等候任務的完成?他以文字宣教做得十分徹底,除了出版《勸世良言》,甚至開辦中文報館,在一八一五年出版的《察世俗每月統紀傳》,是中國第一份民間辦的報刊。

作跨文化宣教,若不能精通當地語言,便無法產生長遠的宣教效果。其實除了精通,還要投入當地的生活文化,能在各階層中認識不同的文化,使人覺得宣教士比本土人更愛當地文化,那種全情投入的精神,會給當地人感受到其具體的愛和尊重。

宣教倫理

馬禮遜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加入當時走私鴉片入中國的東印度公司,擔任翻譯員的工作,他是要利用這身分得以留在廣州學中文及宣教。所以在馬禮遜的墓碑,第一句是說他是第一位來華的更正教傳教士,而末了一句則說他是在東印度公司任職二十五年之僱員。他得到立足中國的機會,也得到豐厚的薪金來支付他龐大的譯經及印刷的費用。他對公司販賣鴉片的行動一直很沉默,這與比他稍後來華(一八三五年)的宣教士如麥都思(W.H. Medhurst)的立場很不同,麥氏明顯地反對鴉片貿易。馬禮遜難以捉摸之立場及其參與鴉片貿易之身分,確使他的宣教工作蒙上污點,雖然西方史學家有寬宏之量,但內地學者卻指責宣教士不反對鴉片走私或貿易。

也許我們可用同情的角度來看馬禮遜,理解到若不如此,宣教士們便無法在中國按其使命活動,而他也沒有前輩的經驗可循。他若持反對立場,就會受到英國政府、所屬教會及差會(他們也對鴉片貿易緘默)、東印度公司的商人及中國地方貪官的抵制,使自己陷於孤立無援。情感需要,以及宣教神學觀念帶來之使命感催迫著他,可能使他放棄了關注這方面的倫理。但發展至一八四二年中英的鴉片戰爭,一八五八年的天津條約鴉片入口合法化的條款,往後煙民激增的遺害,馬氏豈能在道德關口上徘徊?華人教會的宣教工作,須吸取前人的教訓,在宣教倫理的課題上多番考究,免重蹈覆轍。

宣教不單是向人傳講得救之道,也是向某社會和文化或國家傳講得救之道。所以,在尊重某地文化國情之

餘,也應以聖經的福音要道批判其現況處境,使其符合道德真理,宣教士更不應參與在不道德的處境中,否則可能招致無窮遺害。

結語

馬禮遜確仍是偉大的宣教士,他偉大的犧牲精神是難能可貴的,尤其他承受兒子一出世即夭折,甚至死無葬身之所的哀痛。幸在幾經交涉下,才得以在澳門埋葬,及後又要忍痛長期放下妻兒在澳門(因滿清政府不准外國人攜眷入華)。後來妻子忽染病離世,葬於澳門,而他本人在五十二歲時安息,也葬於澳門。

馬禮遜無疑是盡心竭力地服侍了他那一代的華人,他未見其利,先見其弊,一家有三人葬身於異鄉,一生大半時間在中國,卻沒有帶領許多人信主。宣教之即時果效或許是差劣,但他確盡心的回應了主的召命,也回應了宣教上文化的需要,只是忽略了回應鴉片毒害中國社會之處境需要,這是其美中不足之處。

(作者為西灣河生命堂主任牧師、信義宗神學院差傳科客座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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