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一)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一)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一)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一)

1999年以来,我国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增加:2000年投入800亿元,2001年多于1000亿元,2002年的投入超过4025亿,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财政转移支付补助7330亿元,加上税收返还和一些体制性补助,用于推进地区均衡发展的资金超过10000亿元(吴睿鸫,2007)。然而,我国实施了多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现均等化目标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财权、事权划分不对称

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灶吃饭”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对财权的划分还比较明确,而对事权的划分界定不清晰。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各级政府之间对事权和财权支出范围的随意和盲目划分,拨付出去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运用随意性很大,产生上下级政府对同一项公共服务重复提供或对某些地区急需的公共服务因上下级政府推诿责任而无人提供的现象,而且事权划分的模糊和财政支出范围划分的混乱导致许多政府机关人浮于事,也很难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和考核,很难快速和明确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配,由此导致财政支出整体效益的低下。

(二)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尚小

西方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一级的财政收入有将近30%—40%来源于联邦和州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有的基层组织如美国的学区有近60%来源

于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现阶段,我国的中央财政仍十分困难,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充足的财力支持。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2%,到2003年已上升为54.6%。如果计入预算外收入部分,这一比例约45%。税收返还是中央政府的法定义务,其目的不是为了扶危济困,更不是为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把税收返还看作是地方对共享税收入的分享。如果把税收返还约4000亿元计入地方收入,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真实比重应该在30%左右。和国际水平相比这一比例是明显偏低的。

(三)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

在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构成中,用于税收返还及补助的数额偏大,而用于缩小地区差距的数额又偏小。如2003年中央财政总支出预算为15138亿元,中央本级支出7201亿元,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7937亿元。其中,税收返还3404亿元,体制性补助326亿元,对地方的其他财政转移支付4207亿元。税收返还占中央对地方全部财政转移支付的43%。而税收返还是以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为依据的,实际上是对收入能力强的地区倾斜,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毫无联系,致使西部许多地区由于财政均等能力不足长期无法实现财政平衡。税收返还延续和固化了原有的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逐步拉大了地区差距。财政补助由于缺乏科学依据,透明度不高,随意性很大,常常出现上下级政府讨价还价的问题,明显有失公平。专项拨款也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据和有效监督,运作不规范,经常成为地方政府平衡地方财政

的工具。

(四)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缺乏监督

长期以来人们对财政部门只管拨款。不问资金使用方向的现象已是见怪不怪了。我国较大比例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在拨付到各部门之后就进入失控状态。目前屡有项目重复设置、多头审批、利用职权对本系统资金安排予以“照顾”的案例。这些违规做法使财政资金难以统筹安排、合理配置,甚至还滋长了政府中狭隘小团体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毒瘤,严重违背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的目标和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

(五)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随意性大

在分税制国家里,有条件拨款(专项补助)的范围一般都限定在具有明显的外溢性、需要两级或多级政府共同分摊其成本费用的某些基础性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内,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一般都有基础设施建设法规或单项事业发展法规作依据。与之相比,我国目前的专项拨款范围太宽,几乎覆盖了所有的预算支出科目,并且补助对象涉及到各行各业,到处“撤胡椒粉”:同时,不少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缺乏事权依据,亦无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法规和单项事业法规可依,费用分摊标准和专项资金在各地区之间的分配方法都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随意性大,客观性差,难免出现资金使用的分散、浪费和低效率。

(六)财政转移支付标准不规范

在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形式中,并没有建立一套科学而完

善的计算公式和测算方法,资金的分配缺乏科学的依据。目前,仍然坚持“存量不动。增量调节”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基数法”计算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额。另外还有一些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干脆就根据拨付者的主观判断,而不是根据一套规范的计算程序和公式来分配,这样势必造成财政转移支付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财政转移支付演变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行为,影响公正性,降低了转移支付的效率。这样的财政转移支付标准不仅不能适当的解决我国严重的地区间财政收入上的差异,而且加剧了这些地区间的公共服务水平上的差异。(七)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不完善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的支撑和保障,法律约束和监督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如下四方面: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滞后,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依据的主要是政府规章,还没有专门的或者相关的规定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缺乏法律权威性和统一性,客观上降低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决策和运作的民主性和规范性。二是没有专门机构对财政转移支付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使来自于不同口径不同名目的财政转移支付之间目标不统一,标准不合理,政策功能相互冲突,政策目标实现难以保证。三是财政转移支付的决定与支付缺乏明确的程序规范。使支付对象、资金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方面都带有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四是对财政转移支付违规违法行为责任的认定和处罚缺少全面、明确的规定,很多违法行为都以“内部处理”了事,造成了一些单位和个人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有关规定

视而不见。影响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权威性。另外,审计部门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也监督不够。

二、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对策

(一)进一步提高两个比重,扩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

纵观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无一不是以中央拥有较大财力为基础的。如美国联邦政府掌握了全国财力的60%,日本中央政府集中了63%: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掌握了70%,加拿大和德国中央政府也集中了约50%的财力。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名义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上升到50%以上,但由于大量的税收返还,中央财政实际可支配财力增量打了折扣。如果把税收返还约计人地方收入,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真实比重应该在30%左右。和国际水平相比这一比例是明显偏低的。另外,我国财政收入总额占GDP的比重虽有所上升,但总体上还是偏低。所以,提高“两个比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另外。我国国土辽阔,地区差异大,并且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由二元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变、快速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快速城市化的社会变迁过程之中,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政府更需要拥有较为雄厚的财力。惟有如此,才能有效控制社会秩序,有序解决社会矛盾,平稳推进社会转型。当前。许多问题(如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医疗和养老保障等)的有效解决,也都有政府财力不足的制约。

财政转移支付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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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和各区域之间的横向不平衡而 产生和发展的, 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 它 是最主要的区域补偿政策, 也是世界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实践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政策工 具。 它在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上能够转移和调节区域收入, 从而直接调整区域间经济发 展的不协调、 不平衡状况。 转移支付是政府把以税收形式筹集上来的一部分财政资金转移到 社会福利和财政补贴等费用的支付上,以便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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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分类
①政府的转移支付。大都具有福利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 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政府的转移支付。由于政府的转移 支付实际上是把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给个人,所以有的西方经济学家称之为负税收。 ②企业的转移支付。 通常是指企业对非赢利组织的赠款或捐款, 以及非企业雇员的人身 伤害赔偿等等。转移支付在客观上缩小了收入差距,对保持总需求水平稳定,减轻总需求摆 动的幅度和强度, 稳定社会经济有积极的作用。 通常在萧条来临时, 总收入下降, 失业增加, 政府拨付的社会福利支出也必然增加。这样,可以增强购买力,提高有效需求水平,从而可 以抑制或缓解萧条。当经济中出现过度需求时,政府减少转移支付量,可以抑制总需求水平 的升高。当然,对于过度膨胀的需求而言,这种抑制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③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一般是上一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一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

根据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和公共财政建设的基本要求,针对中国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运行中遇到的外部障碍,借鉴国际经验,在“十五”期间乃至2010年较长的一段时期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公共财政原理,明确界定政府的事权范围,为建立科学、规范、稳定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提供基础性条件 1.按效率原则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职责关系。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干什么、能干好什么以及如何干?由私人机构来执行政府的一些任务,能否做得更好?这一直是世界各地的选民和决策者不断思考、探索实践的重要问题。中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责尤为紧迫和重要。根据世界银行对转轨国家经验教训的研究结论(世界银行:《从计划到市场: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117页),首先政府在生产和产品分配及服务方面的作用应大幅度地削减。由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这一做法必须是一种例外,而非惯例。只有在市场失败的方面,如国防、初等教育、农村道路和一些社会保障项目等,而且在政府干预能够改善市场的情况下,政府干预才被视为合情合理。其次,政府必须停止对微观经济活动的限制和直接控制,政府应致力于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为私营部门的发展和竞争提供一种法律上的保证。最后,提供社会保障是所有国家政府的主要功能,但在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应该主要针对最需要保护的那些脆弱的群体,政府不应为了使所有的人获得足够的生活标准而提供慷慨的保障,而是有必要强化个人在收入和福利方面的更大的责任心。 2.按分职治事、受益范围和法制原则依法明确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分职治事是指在政府事务与民间事务按效率原则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对政府有充足理由承担的事务,在政府内部按照凡是低一级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上一级政府、凡是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中央政府的原则进行合理划分。受益范围原则是指政府行使政治经济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与劳务时,若受益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则应划为中央政府事权,若受益范围仅限于特定区域的居民和企业则应划归某一级地方政府。法制原则是指各级政府事权的确认、划分、行使及调整等应具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并保持相对稳定性。根据上述原则和中国国情,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及主导作用应主要包括:(1)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对经济发展的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GDP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调节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宏观经济结构偏差,促进并保持总供求和部门结构的大体均衡,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运行;(3)在市场失效的领域,有效承担起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等;(4)调节GDP分配结构和组织社会保障,从全国着眼把收入差距控制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范围内,协调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5)调控各地区之间的财政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6)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7)自觉组织和推动市场化进程,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8)维护国有财产的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9)维护全国的生态平衡,搞好环境保护和人口控制等。 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应主要包括:(1)制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收入分配关系等具有区域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根据本地区居民(包括居民企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数量和质

转移支付的形式模式及现状

转移支付的形式模式及现状 转移支付,又称无偿支出,它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是用以补充公共物品而提供的一种无偿支出,是政府财政资金的单方面的无偿转移,体现的是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是二级分配的一种手段。 transfer payment美[tr?ns?f??pem?nt]转拨款项,转移[让]支付,转让性付款,<美>用于失业救济等公共事业方面的开支;转付款项;汇划支付transfer美[tr?ns?f?]vt.使转移;使调动;转让(权利等);让与vi.转让;转学;转乘;转会(尤指职业足球队)n.转移;调动;换乘;(运动员)转会过去式:transferred过去分词:transferred现在分词:transferring第三人称单数:transfers Payment美[?pem?nt]n.付款,支付;报酬,报答;偿还;惩罚,报应体现是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 一、主要形式 转移支付是一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和解决贫富差距的财务方法,包括政府的转移支付、企业的转移支付和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1、政府的转移支付 大都具有福利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政府的转移支付。由于政府的转移支付实际上是把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给个人,所以有的经济学家称之为负税收。 2、企业的转移支付 通常是指企业对非盈利组织的赠款或捐款,以及非企业雇员的人身伤害赔偿等等。转移支付在客观上缩小了收入差距,对保持总需求水平稳定,减轻总需求摆动的幅度和强度,稳定社会经济有积极的作

用。通常在萧条来临时,总收入下降,失业增加,政府拨付的社会福利支出也必然增加。这样,可以增强购买力,提高有效需求水平,从而可以抑制或缓解萧条。当经济中出现过度需求时,政府减少转移支付量,可以抑制总需求水平的升高。当然,对于过度膨胀的需求而言,这种抑制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3、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一般是上一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一般是根据一些社会经济指标,如人口、面积等,以及一些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经济活动,如教育、治安等的统一单位开支标准计算的。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主要是为了平衡各地区由于地理环境不同或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产生的政府收入的差距,以保证各地区的政府能够有效地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为社会提供服务。 二、转移支付的模式与原则 转移支付的模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自上而下的纵向转移,二是横向转移,三是纵向与横向转移的混合。 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法治原则。 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前,中国做了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工作,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后才从西方引进了转移支付的概念。中国中央财政是从1995年开始正式实施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政府财政统计手册》中的支出分析框架,政府转移支付有两个层次,一是国际间的转移支付,包括对外捐赠、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 题与完善的对策 1999年以来,我国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增加:2000年投入800亿元,2001年多于1000亿元,2002年的投入超过4025亿,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财政转 移支付补助7330亿元,加上税收返还和一 些体制性补助,用于推进地区均衡发展的资金超过10000亿元(吴睿鸫,2007)。然而,我国实施了多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 现均等化目标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财权、事权划分不对称 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灶吃饭”的分税 制财政体制以来,对财权的划分还比较明确,而对事权的划分界定不清晰。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各级政府之间对事权和 财权支出范围的随意和盲目划分,拨付出去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运用随意性很大,产生上下级政府对同一项公共服务重复提供

或对某些地区急需的公共服务因上下级政 府推诿责任而无人提供的现象,而且事权划分的模糊和财政支出范围划分的混乱导致 许多政府机关人浮于事,也很难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和考核,很难快速和明确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配,由此导致财政支出整体效益的低下。 (二)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尚小 西方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一级的财政收 入有将近30%—40%来源于联邦和州政府的 财政转移支付,有的基层组织如美国的学区有近60%来源于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现阶段,我国的中央财政仍十分困难,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充足的财力支持。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2%,到2003年已上升为%。如果计入预算外收入部分,这一比例约45%。税收返还是中央政府的法定义务,其目的不是为了扶危济困,更不是为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把税收返还看作是地方对共享税收入的分享。如果把税收返还约4000亿元计入地方收入,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真实比重应该在30%左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就是为了实现各级政府间财政支付能力的均等化和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而其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我国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立法和实践已经进行了十多年了,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笔者认为,在中国构建科学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事情,必须结合我国现实的国情同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来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立法转移支付形式 一财政转移支付的一般理论 (一)财政转移支付的概念 财政转移支付概念最早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在1928年出版的《财政学研究》中提出,①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府机制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渐趋规范,其作用也为各国理论学界所承认。 财政转移支付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一切单方面的价值转移支付行为,政府、企业和私人这三类主体之间的一切非购买性的无偿支出构成了广义转移支付的范畴。而狭义的财政转移支付,仅指政府之间的财政转移,包括上下级政府之间和同级政府之间财政资金的转移,其目的在于解决政府间的财政不平衡,以实现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如无特别说明,本文所讨论的仅限于狭义的财政转移支付,即政府问的财政转移支付。 所谓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在既定的事权和财权框架下,为实现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而进行的财政资金转移行为,包括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转移、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上解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转移等。财政转移支付实质上是财政收入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的再分配,其含义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转移。其具体方式主要包括税收返还和补助金两种方式,其中补助金又被分为四种具体方式:一是无条件的不配套拨款,指上级政府给下级政府的不规定专门用途且无须地方配套的资金;二是有条件的不配套拨款,指上级政府拨付给下级政府的规定其用途但无须地方配套的资金;三是有条件的不封顶配套拨款,指上级政府拨给下级政府的规定专门用途但并不限制该专项支出总额的资金;四是有条件的封顶配套拨款,指上级政府拨给下级政府的规定专门用途且限制该专项支出总额的资金。 第二个方面是由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转移资金,即传统的财政资金“上解”。 ①庇古著:《财政学研究》将财政转移支付分为真实的经费(或消费的经费)和转移的经费两种。前者主要用于邮政、煤气、教育、陆海军等财货及劳务,即我们所称的购买性支出;后者主要用于支付本国人民利息、抚恤金、养老金等,即我们所称的转移性支出。

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关于税收返还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关于税收返还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呼伦贝尔市财政局预下达2020年结算通知情况,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情况如下: 一、税收返还情况:我市 2020年税收返还收入2,914万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1,210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65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04万元、营改增基数返还收入1,324万。 二、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根据现行财政体制,一般转移性支付收入94,059万元。现将2020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1、可用财力中包括转移支付补助65,216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1,629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9,90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907万元,资源型城市补助2,476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10,239万元,其他各项结算补助收入17,058万元。 主要用于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乡镇公用经费、补助近几年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助、年终一次性奖金补助等支出、企业剥离办社会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1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方面支出。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2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4,56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及困难群众救助。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40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7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80万元,主是要社会保障支出。 根河市财政局 二O二O年六月一日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分析 [摘要]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为协调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手段,其最终目标是实现各地区间社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新的中央与地方间财政分配关系得以建立,中央政府在集中较大份额的财政收入的同时,通过政府间转移支付保证了地方政府的支出需要。总体上看,转移支付制度日益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专项过多,渠道紊乱,难成合力;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导致部分“吃饭钱”变成“干事钱”,专项配套影响基层正常运转;转移支付因素法中,人为因素相对较多而客观因素相对较少;转移支付效率低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从完善指导思想,选择适当的转移支付形式,以“因数法”代替“基数法”,完善我国财政转移制度的法制建设等方面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关键词] 财政转移支付;基数法;因素法 一、引言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基本模式,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与影响着一个国家经济改革与制度创新中的公平与效率。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与健全过程中,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为宏观财政政策的基本中介参数,对宏观调控体系的优化与经济发展的区域协调均起到了明显的调节与推动作用。但大量的事实充分表明,我国目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与运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与缺陷,严重抑制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内在潜能的有效释放。因此,我们需要认真分析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客观对待现存问题,深入研究,以期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对策,促进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目前国内许多学者已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作出了大量研究,并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措施。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刘恩华和夏建华(2007)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二是规范省级以下的转移支付制度。三是科学运用因素法,以“因素法”取代传统的“基数法”,统一和

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公共经济学解析(一)

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公共经济学解析(一) 摘要: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是解决政府间社会保障财政纵向和横向失衡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保障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产品理论和财政分权理论是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理论支点。社会保障的产品属性需要依据公共产品的特征,针对不同的保障项目进行具体分析。公共产品层次性理论是分析政府间社会保障权责划分问题的依据,也是实施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前提条件。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体现了分权的关键性特征,即从效率与政府职能的角度出发,实现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政府级次的匹配。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说提出了地区之间公共产品供给的公平性问题,中央政府只有通过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来调节各地区之间的福利差距,才能保证各地区福利水平的大致均等,从而避免居民频繁流动出现的不良后果。 关键词: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公共产品;公共经济学;财政联邦主义;“以足投票”假说一、引言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仍然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好,其中之一是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以及相关资金的分担和转移支付问题。林治芬(2002)运用财政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全部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以及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等指标分析我国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许晓茵、韩丽妙(2006)运用1996-2004年我国31个省份离退休退职人员保险和福利费用支出的相关数据,分析了社会保障水平的地区差异。彭海艳(2007)运用GE指数分解法,分析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区域差异及贡献率,并运用GINI系数分解法,分析社会保障各项支出对总体差异的贡献率。柯卉兵(2007,2009)分析了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地区差异的现状以及1995-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地区差异的演变轨迹。社会保障地区差异过大的主要成因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主要由地方政府来承担责任,而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发展直接决定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强弱,从而引发地区间社会保障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的差异。同时,柯卉兵(2008)认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内财政关系的纵向失衡会导致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没有积极性,也无财力提供充足的社会保障公共产品。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过大的现实,是导致中央政府对地方进行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直接原因。所以,要理顺这些问题,必须研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基本理论问题。 目前,国内关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周顺明(2000)首次提出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概念和原则。李珍(2001)从资金分配量、分配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指出,转移支付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得以实现的经济支持制度。杨良初(2003)界定了政府间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内涵与范围。刘志英(2006)对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进行了分类。柯卉兵(2010)研究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理论依据、国际经验和道路选择。 国外相关文献研究主要集中在关于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和转移支付理论与实践方面,较为著名的理论有Musgrave的财政分权理论、Oates的分权定理、Buchannan关于分权的“俱乐部”理论、Fisher的州和地方财政理论、Tiebout的“以足投票”理论以及McGuire对其的补充和完善。其中,公共产品理论和财政分权理论是20世纪财政学的重大发现,它们较好地解决了政府间公共事务的分类以及地方政府公共产品的提供问题,因而是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理论支点。公共产品的特性与层次性理论、奥茨和马斯格雷夫的财政联邦主义以及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说,均对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启示意义。 二、公共产品的特性与社会保障的产品属性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1954年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中首次提出公共产品的概念。他将纯粹的公共产品定义为“是指这样的物品,即每个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萨缪尔森从产品在消费中的非竞争性角度定义了公共产品,并进一步揭示了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判断公共产品的主要标准。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是指公共产品在

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方法

我国具体情况:县级政府,尤其是不发达地区的县级政府财政收入能力很低 省与县共同参与配套,以省为主 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方法 (一)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 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目的是将各级政府的义务教育财政责任落实到预算当中,是保证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教育经费预算单列已经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5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只要在单列的教育经费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和非义务教育经费分开,就形成了单独的义务教育预算。中央及省政府基本不直接举办义务教育,在其本级预算中,单列的义务教育经费主要是对下级的转移支付金额。县级政府承担统筹和直接支付义务教育经费的责任,应做出全面的义务教育收支预算。 (二)建立县级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模型,确定转移支付需求 以县为单位建立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模型,测定转移支付额。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额由义务教育标准支出、义务教育标准收入及激励系数计算确定。凡标准支出小于标准收入的县,可以得到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标准支出、标准收入应根据客观因素按数学公式计算,它们由多个项目构成。 (三)中央和省承担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最终责任 对县级义务教育的收支缺口,应根据所在省的财政状况,确定中央和省的弥补责任。弥补采取总额比例弥补法。各级转移资金直接划拨到县,不经过中间环节。 四、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模型:总额比例补助 (一)县级转移支付模型 县级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模型为: 县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额=(县义务教育标准支出 -县义务教育标准收入)X激励系数 其中: 激励系数=[1+B(县政府义务教育财政努力程度-全国县级政府平均义务教育财政努力程度)] 它表明,某县义务教育财政努力程度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所获得的补助将增加B% (二)义务教育标准支出模型 县义务教育标准支出=该县小学标准支出+该县初中标准支出 小学标准支出=小学人员标准支出+小学公用经费标准支出+小学贫困生补助标准支出+小学基建标准支出 其中: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析

1.引言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一个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或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在既定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框架下财政资金的无偿转移。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是自分税制改革以来,伴随一系列财政税收领域改革的实施逐步形成的。转移支付制度目标不清晰,结构不合理,发挥财力均等化功能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小,加剧地区间财力不平衡的税收返还等比重则仍然很大,转移支付功能不健全,因此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对于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2.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税收返还的设计合理与否决定了整个制度的合理程度。但是,我国的税收返还仍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数法进行分配,体现了对收入能力较强地区的倾斜原则,维护了较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与缩小地区间差距的主旨背道而驰。并且,税收返还虽然在名义上是中央财政收入,但实际上,地方财政对这部分资金具有最终决定权。 2.2财力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是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是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重要手段,应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尽管2006年中央对地方财力性转移支付提高了,但实际比重仍然较低。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专项用途,易与专项转移支付混淆,也与其本身的均等化作用相悖。 2.3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各类事关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在三种转移支付中,专项转移支付的问题是最多的。首先最突出的问题是其分配方式的不规范。现行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方法没有按照因素和公式来计算拨款额和配套率,而是凭主观臆断或地方配套资金的高低来确定补助地区和拨款额,直接造成款项的分配过程不透明、项目设置交叉重复、资金投入零星分散,多头申请、重复要钱的状况时有发生。其次是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除了扶贫款、救灾款等少数几项之外,拖延、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现象非常普遍。产生上述问题的最根本原因在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保障和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法制化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基础,健全的法规是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有力保证。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以法律形式、甚至通过宪法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出明确规定。相较之下,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立法层次较低。从1995年财政部制订了《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直到2002年改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办法》以来,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依据的主要是政府规章,并没有专门的或者相关的法律,不仅如此,我国没有专门机构对转移支付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人大和审计部门对转移支付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审计、绩效评价机制,影响了制度的权威性。

财政学综合练习题

《财政学》综合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1、财政补贴: 2、邀请招标采购: 3、债务预算支出: 4、税收的无偿性: 5、货币政策: 6、购买性支出: 7、社会保障支出: 8、债务率: 9、税收制度: 10、一般预算支出: 11、分税制: 12、经常性预算收入: 二、单项选择 1、下列有关财政的特征,说法错误的有()。 A 分配的集中性 B 分配的广泛性 C 分配的公共性 D 分配的分散性 2、下列不属于公开招标这种采购方式特点的有()。 A 程序复杂 B 规模大 C 规模小 D 效率高 3、中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始建于()年。 A 1986 B 1987 C 1988 D 1984 4、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 成员总数的()。 A 2/3 B 1/3 C 3/4 D 3/5 5、短期公债,期限一般在()以内。 A 3个月 B 6个月 C 9个月 D 1年 6、人口因素和文化背景等因素,属于制约财政支出规模的是()。

A 经济性因素 B 政治性因素 C 社会性因素 D 技术性因素 7、()的核心内容是兼顾需要与可能。 A 财政原则 B 经济原则 C 分配原则 D 管理原则 8、在政府间转移支付模式的选择上,许多国家选择的是()为主的模式。 A 横向转移支付 B 纵向转移与横向转移相结合 C 纵向转移支付 D 平行转移支付 9、()原则要求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中应尽量地节省支出,控制成本。 A 效率 B 经济 C 公平 D 充足 10、按()分类,政府预算可以分为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 A 编制方法 B 投入项目能否直接反映其经济效果 C 编制时间 D 编制方法 11、()是国家财政用于扩大再生产、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建立社会后备等方面的支出。 A 积累性支出 B 购买性支出 C 补偿性支出 D 消费性支出 12、财政赤字的弥补方式不包括()。 A 动用财政结余 B 发行货币 C 增加税收 D 发行公债 13、外债还本付息额属于()体系。 A 债务增长指标 B 外债使用效益的指标 C 债务清偿率指标 D 债务负担指标 14、按()划分,决算可以分为总决算和单位决算。 A 决算报送单位 B 预算级次 C 预算组织 D 预算体制 15、()负责审查和批准预决算。 A 各级人民政府 B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C 各级财政部门 D 各级职能部门 16.我国财政补贴包括的内容不包括()。 A 财政补贴规模过小 B 财政补贴规模过大 C 财政补贴范围过宽、渠道过多 D 财政补贴福利化、刚性化 17.根据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与可能,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应维持在()之间较为合理。 A 15%-20% B 20%-25% C 25%-30% D 30%-35% 18、我国现行增值稅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的适用税率是()。 A 零税率 B 17% C 13% D 4% 19、按()分类,可将税收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A 课税环节 B 税收缴纳的形式 C 计税依据 D 税收与价格的关系 20、下列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的是()。 A 关税 B 营业税 C 个人所得税 D 增值稅 21.()是政府到证券市场上按照公债行市购进公债,债权人愿意卖,政府则购买。

财政学A卷

一、单选题(每小题 1 分,共 35 分) 1.下列选项不属于商品课税的是()。 A.营业税 B.关税 C.消费税 D.资源税 2.税收成本与税收收入之比与税收的行政效率的关系是()。 A.正比 B.反比 C.不相关 D.以上都不对 3.根据税收的支付能力原则()可解释为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缴纳同等的税 A.横向公平 B.纵向公平 C.垂直公平 D.水平公平 4.按照编制的形式分类,政府预算可以分为()和()。 A基数预算、零基预算B单式预算、复式预算 C投入预算、产出预算D平衡预算、差额预算 5.以下哪项不属于中央财政支出?() A国防、武警经费B外交支出C民兵事业费D中央安排的农业支出 6.下列哪项属于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 A累进所得税制B转移支出C养老金制度D调整加速折旧政策 7. 以下哪项不是国外预算监督模式?() A立法型预算监督模式B司法性预算监督模式 C行政型预算监督模式D以上答案均不对 8.我国现行的税种中属于从量税的是() A.增值税 B.营业税 C.房产税 D.车船税 9.价外税是指税金()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税种。 A.构成 B.不构成 C.无关 D.以上都不对 10.当“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国债价格时,全场()中标价格为当期国债发行价 格,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标位,按发行价格承销。 A.加权平均 B.最高价格 C.中间价格 D.最低价格 11.按照预算编制方法分类,可以将公共预算分为()和()。 A基数预算、零基预算 B单式预算、复式预算 C投入预算、产出预算 D平衡预算、差额预算 12.以下哪项不属于财政政策目标的特点?() A约束性 B多元性 C时效性 D滞后性 13.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批程序按照()的原则。 A一上一下 B两上两下 C一上两下 D三上三下 14.税权划分的依据不包括以下哪项:() A地方政府更加了解当地居民的偏好 B事权的对称性 C政府增收的需要 D风险的不确定性 15.纵向公平可解释为受益多的人应承担较多的税负,每一社会成员所承担的税负应()与他从政府活动中获得的利益() A.等于 B.大于 C.小于 D.不等 16.宏观税负是衡量税负规模的尺度,其计算方法为税收总收入与()的比值 A.GDP B.GNP C.NI D.财政收入 17.纳税人通过()商品价格等方式将其税负向后转移给商品销售者。 A.前转 B.后转 C.混转 D.税收资本化 18.国债的直接发行法下()直接承担组织发行工作,直接承担发行风险。 A.银行承销团 B.投资人 C.政府 D.证券市场 19.按照财政政策目标的性质不同,可以将财政政策划分为()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缺陷及改革思路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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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缺陷及改革思路 作者:李小春, 朱有国 作者单位:李小春(新宁县财政局,湖南,新宁,422700), 朱有国(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10015) 刊名: 湖湘论坛 英文刊名:HUXIANG FORUM 年,卷(期):2010,23(5) 被引用次数:0次 参考文献(6条) 1.李萍.许宏才中国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图解 2006 2.胡怡建中国税制 2006 3.许生经济增长、贫富分化与财税改革 2008 4.张晋武中国税式支出制度构建研究 2008 5.庞凤喜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 2008 6.郝春虹税收经济学 2007 相似文献(10条) 1.期刊论文杨芹.刘小勇分税制以来财政转移支付实证分析-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8,10(1) 本文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中国分税制以来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结构和区域分布进行了全面分析,发现分税制以来财政转移支付规模扩张很快,地方财政支出对中央政府转移支付依赖程度增强;财力性转移支付占财政转移支付比重依然偏低,尤其是最具有均等化作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仍严重偏低;虽然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得到了更多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但是占据重要地位的税收返还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这也使得财政转移支付在调节地区财力差距方面的作用有限. 2.学位论文汪立坤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研究2006 1994年,我国对财税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全面改革税制的基础上,建立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并于1995年实行了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但由于当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作为分税制财政体制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没有加以科学规范。随着当前改革的不断深入进行,尽快建立和完善规范化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对于中央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缩小我国地区发展差距非常重要和迫切。因此,本文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入手,提出尽快制定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并就财政转移支付法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和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和探讨。鉴于财政转移支付源于分税制财政理论,因此,本文在研究中坚持以分税制财政理论为指导,并考虑到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各地区之间自然条件差异很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极不平衡,公共服务水平也存在着巨大差异,本文在研究建立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时坚持立足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另外,财政转移支付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普遍作法和基本方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文借鉴了部分国家转移支付制度,力求使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更加科学、更加规范。 论文共分四部分: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理论、国外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评介、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思考与设计。第—部分,本文通过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概念、特征、类型、功能、目标、效应的分析和探讨,阐述了财政转移支付的内含和外延,提出了财政转移支付的定义。它是指财政资源在政府间的无偿流动,是与政府的购买性支出相对应的—种公共支出,是政府单方面的、无偿的资金让渡,不相应地取得商品和劳务。本文重点从狭义上研究财政转移支付,即仅限于政府公共支出,并不包括政府以无偿方式取得的公共收入。并进而介绍了相关的基本理论,从受益范围、规模经济、偏好差异、比较优势四个角度阐述了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政府职责、财政转移支付的关系,为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本文对国外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进行了的评介。重点选择了有代表性的美国、德国、和印度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和制度内容进行研究和分析,总结了值得借鉴的四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相统一。二是转移支付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三是转移支付制度公式化。四是转移支付制度法律化。特别指出的是,印度的人口最接近于我国,了解印度的经验能够更好地理解在一个大国,如何解决复杂的财政问题,而且印度的经验表明了类似经济发展计划与财权下放这样明显矛盾的事务也是可以结合起来的,对于完善财政体制调节不同地区和民族利益等方面,对我国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第三部分,本文简要地回顾了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立法现状和实践结果,着重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转移支付的立法层次低。财政转移支付主要规定在行政规章的层次,法律的权威性不足、制度的稳定性较差,严重制约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完善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二是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清。现行的分税制主要是划分了中央和省一级的财政,但对事权界定不够明晰,财权和事权不统一。三是资金的分配缺乏合理的标准。没有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各地区间的财力不均,反而在新体制下以税收返还的形势固定下来。四是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不规范。补助形式过多,且没有形成合力。五是转移支付的监督机制不健全。通过对这五个方面问题的分析,使本文对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更有针对性和有的放矢。 第四部分,本文结合财政体制改革和完善财政法律体系的实际需要,根据财政法的财政民主、财政法定、财政公平等基本原则,提出了尽快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并进一步就该法的基本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设计。首先,提出了财政转移支付法的基本框架,包括立法需要解决的9个方面的基本问题和6个章节的主要内容。然后,针对财政转移支付法的基本框架,一是立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立法与财政改革相适应、可行性与前瞻性相兼顾、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规范化和均衡化相统一、公正透明和绩效相协调五项原则。二是用法律界定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三是科学规范转移支付的法定方式。即科学地设置支付方式、调整不同项目和测算支付额度。四是成立财政转移支付专门机构。主要提出了专门机构的构成及其法定权利和职责。特别是提出专门机构应该隶属于同级政府,由财政部门牵头的设想。这与建立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监督体系,设置的监督部门应该隶属于同级人大相互照应。财政转移支付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分别隶属于不同国家机关,是符合相互配合与制衡的宪法原则的,有利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有效运行。 3.期刊论文郭家虎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进一步改革的基本思路-经济师2008(1)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应构建中央、省、市(县)三级政府和三级财政体制,以法律形式明确合理地界定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职责,在各级政府间合理划分税种,构建完善的地方税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加快支出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大力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

转移支付制度_1

转移支付制度 一、建国后前三十年转移支付变更轨迹 1950—1979年的三十年间,我国财政体制曾经多次调整,但总的格局是以中央集权为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从转移支付的情况看,是一个逐渐摸索和改进的演变过程。总的财力调剂由中央统一进行,凡收大于支的地方上解收入,凡支大于收的地方由中央补助,始终是一种形式单一的补助模式。 二、改革以来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调整背景与内容 1980年以来的转移支付制度,经过十几年的摸索,逐步形成了以地方分权为主体制的做法。然而缺点也很明显,突出表现为转移支付方式复杂、制度不规范、政策缺乏透明度、主观因素影响过多、各类补助和上解相互交叉、混合运转,由于补助项目过多过散,使本来就规模较小、缺乏调控力度的转移支付形成不了合力,宏观调控的政策意图不明显,使用效率相当低,不能很好地体现

效率为主,兼顾公平的原则,容易造成地区间苦乐不均,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均衡发展。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确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1994—1995年,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可以分为特殊性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前者主要包括专项拨款补助、专项结算补助和解决临时问题补助等方式;后者主要包括体制补助、体制结算补助和税收返还等方式。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确立的财政转移 支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未能发挥其 应有的作用。为了保护各地的既得利益,分税制仍然保留了原包干体制中央对地方的 补助和地方向中央的上缴部分,中央对地方实行税收返还,在确定体制补助和税收返还的数量时,仍然采用“基数法”。只要地方政府存在收支差异,就给补助,既不考虑各地区收入能力与支出需要之间存在的客观 差异,也缺少比较合理的客观标准,形成了一种“收益地区长期收益,吃亏地区长期吃亏”的内在运行机制,对长期形成的地区之间财力不均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触动,依然保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转移支付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转移支付 执行情况的说明 一、上级转移支付收入项目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29153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5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317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6776万元。具体项目情况是: 1、返还性收入11587万元。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588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174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2792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7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6862万元。 2、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203174万元。主要项目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99302万元,结算补助收入6947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2504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9403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1345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3289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550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4284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183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252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00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8100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6776万元。主要项目是教育1103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9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1451万元,农林水25896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1029万元,住房保障5270万元。 二、上级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上级转移支付用于基数性上解10256万元,安排支出281281万元。 其中用于统筹安排基本支出部分1404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 用于指定用途的转移支付资金14081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2043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9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1451万元,农林水2589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1029万元,住房保障5270万元。基层公检法司2504万元,基本养老金1345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289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2550万元。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摘要:财政转移支付,也称之为财政转移支出,在一般情况下,指的是上下级之间根据相关的标准所展开的财政资金转移。本文简单的探讨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的措施。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问题;制度;措施 就目前的形式来看,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正在日益的得到改善、完善。首先是数量上的持续的增长,自从1994年分税制实施改革了以后,财政收入基本上就集中在中央,而事权则更多的集中在地方,这是一种纵向不平衡的现象,而为了处理、解决好这一现象,中央就不断的向地方进行财政资金的转移,且数目也是日益增长;其次就是结构更加的合理化。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而在我国加入到了WTO以后,体制性的转移支付比重也相应的有所下降,并且正在逐渐的被其他支付方式取代,比如说一般性的转移支付以及专项转移支付等等。虽然是这样,但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必须及时的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进而才能够及时的得到解决、得到完善。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转移支付监督机制缺失 关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监督机制的缺失,主要体现在三个点上,分别是:第一点,缺乏规范中央转移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每年几乎有上千亿元的资金进行转移支付,但是这上千亿元的资金流动却仅仅只是用财政部门所制定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来进行相关的约束以及规范,由此可以看出极度缺乏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第二点,有相当一部分的资金,在实施转移支付的过程中不在人大监督范围之内,比如说在2006年的时候,国家审计署对我国大约二十个省左右进行抽查工作,而这二十个省所返还的收入仅仅只有3000多亿元,由此可以看出有一部分资金并没有切实的纳入地方的财政预算当中;第三点,审计、监督的过程中存在问题,在一般情况下,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督工作主要是当地政府通过高层监督、审计来得到完成的,但是审计机关却缺乏相对的独立性,而中央转移支付对预算以及决算又保持不公开、不透明的状况,正是因为这样,大大的增加了相关部门展开监督工作的难度。 (二)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 虽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自从开始实施以来,转移支付结构就不断的在得到改进以及得到完善,但是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来说,从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来进行衡量,其结构比例还是不够合理,因为承担均等化职能的转移支付力度仍然不够大,而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仍然过于偏高,相反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仍然偏低。 二、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措施 (一)明确目标,坚持原则 要想完善、健全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必须要先明确好实施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目标,在这个基础上再秉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及支付适度的原则。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总要求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方针来执行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那就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除此之外,在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财政转移支付必须能够以提高效率为首要目标并且有利于培养市场机制,正是因为这样,财政转移支付政策还必须坚持一个原则——以效率为先。但是如果只是单方面的去关注效率这个问题,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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