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14-3)

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14-3)
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14-3)

关于《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处室、学院:

按照《山东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工作要点》(鲁电大政发…2014?14号)的精神和要求,为激励我校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促进青年教师多出高水平研究成果,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科研素养,我校决定设立“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我处起草了《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吸纳我校教职工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提高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现将《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请各处室、学院积极组织教职工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14年3月14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dddkyc@https://www.360docs.net/doc/ef10701635.html,。我处将认真汇总各项类意见和建议,并据此进一步完善本办法,使本办法更加合理、更加可行。

科研处

2014年3月4日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我校人才发展规划,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我校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研,提高科研能力,提升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并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设立青年教师科研项目旨在资助青年教师在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前期探索性研究,提高青年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申报高水平科研项目奠定基础,不断促进科研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是在党委行政领导下实施的科研活动。由学校科研处负责项目的具体启动、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四条我校学术委员会或项目评审(鉴定)委员会负责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的立项评审和结题鉴定工作。

第五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管理由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科研管理部门、纪委(审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应严格按照项目预算使用经费,自觉接受项目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要积极为青年教师科研项目顺利开展研究提供支持,同时负责对项目申请、开题、中期检查以及结题鉴定的真实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核,对项目负责人报销单据进行初审。

第八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的申请受理、评审组织、项目管理、项目鉴定等工作。

第九条纪委(审计)部门负责收取青年教师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异议材料,负责科研经费使用审计工作。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核算、报销,审查核算、报销单据的合法性,指导、监督项目负责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科学、合理的使用科研经费。

第三章项目申请与评审

第十一条申请条件

一、项目组成员需在校工作一年以上,具有中级(含)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的青年教师。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学术造诣,在申报项目的相关领域积累一定的研究成果,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有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的时间和条件,具有良好的学术信誉,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青年教师科研项目,且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研究不得超过两项。

四、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研二项(含)以上其他科研项目的申报人不得担任我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负责人。

第十二条申请程序

一、青年教师科研项目每两年开展一次,由我校科研处发布申请通知。青年教师科研项目不设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

二、按照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自愿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匿名评审活页》(附件2)。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条件的保证等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四、各单位统一将申请书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三份,匿名评审活页一式九份)、电子版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集中报送至我校科研处,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第十三条评审、公示和立项程序

一、我校科研处对照申请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二、我校学术委员会或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匿名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选题、研究内容、研究保证等。学术委员会或项目评审委员会

根据评审情况,填写评审意见,给出评审结果:同意立项、不予立项。

三、我校科研处将对评审结果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我校科研处、纪委提出书面异议材料,我校科研处将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然后上报分管校长审定。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即批准立项,并由我校科研处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第四章项目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经批准立项的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由我校科研管理部门印发《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研究,同时在一个月内组织项目开题,并提交《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书》(附件4)。

第十五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不得超过两年。立项一年后由我校科研处组织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科研项目是否按项目申请书预定的计划进行;是否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的阶段性成果;科研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有无变动;科研经费使用是否符合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要求填写《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5),以便我校科研管理部门掌握项目进度。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对《山

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进行审核,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集中送我校科研处。

第十六条中期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项目批准后未开展研究工作;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或研究内容;拒不接受项目检查,拒交检查报告和成果;违反其他科研有关规定的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科研处有权给予撤项。

第十七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立项后,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变更时,须填写《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变更表》(附件6),报我校科研处批准。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变更的科研项目,将不予结题。

第十八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继续承担工作时,由项目组第一参与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在项目组内推选新的项目负责人。如不能确定合适的项目负责人,我校科研处将终止课题研究。独立项目负责人不能继续承担工作时,项目自动终止。

第五章经费使用与管理

第十九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由我校科研专项经费支出。获准立项的青年教师科研项目每项资助4000元。

第二十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经费资助采取经费报销方式,课题负责人可持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有关的发票按要求进行报销,报销金额不得超过资助金额。

第二十一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限于:资料费;调研差旅费;会议费;成果印刷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在项

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论文版面费、成果出版费、专利申请费等。差旅费、会议费每项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20%;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每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5%。

第二十二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劳务费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劳务费支出申请表》(附件7),经科研处审核后提取。

第二十三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经费实行建卡管理。由科研处填写经费总额后交项目负责人保管,项目负责人必须逐项填写项目经费的开支用途。青年教师科研项目通过结题鉴定后,由我校科研处统一组织经费报销。项目经费报销时项目负责人需持课题研究项目经费卡、经费使用单据及单据复印件经所在部门审核、科研处审核、纪委(审计处)审核后方能交财务处报销。课题结题后,由项目负责人将课题研究项目经费卡交学校科研处存档。

第二十四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并入学校科研专项经费,用于其他项目的资助、配套;科研设备维护等。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科研处有权停止项目经费的使用:

一、违反科研管理与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者;

二、未按进度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者;

三、无故更改项目名称、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者;

四、项目负责人因故无法继续开展研究工作者;

五、未能如期填报有关材料的项目;

第二十六条科研、纪委(审计)、财务等管理部门,定期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了解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财务部门按照我校财务制度规定规范核算,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纪检(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编造虚假项目、使用虚假票据、截留或挪用经费、套取经费、依法严肃查处。

第六章项目结题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结题验收采取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的方式,结题鉴定费从我校科研专项经费中支出。我校科研处负责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结题鉴定组织工作。

第二十八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结题由我校学术委员会或项目结题鉴定委员会进行结题鉴定,结题鉴定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项目组成员不能参与项目鉴定。我校学术委员会或项目结题鉴定委员会本着“客观、细致、严谨”态度,对结题材料进行鉴定,同时填写结题鉴定意见,给出结题鉴定结果:同意结题、终结课题。通过结题鉴定的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由我校颁发项目结题证书。

第二十九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结题必须提交一万字以上项目研究报告一篇。同时还须报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或在一般学术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或立项后获得的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顺利结题,或项目阶段性成果获厅级以上三等奖,或获得与课题研究相关国家专利,或开发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软件系统,软件系统必须在我校教学、管理工作

中得到应用,并由应用部门、两位相同专业高级职称专家填写《软件成果应用效果证明》(附件8)。

第三十条项目鉴定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研究成果主件(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必要的附件(研究成果获奖证书、成果使用部门对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成果的评价证明等)、结题鉴定申请书(附件9)等。

三十一条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结题鉴定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将结题鉴定材料(一式十一份)、电子版及结题鉴定汇总表(附件10)集中报送至我校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第三十二条项目结题验收以申请书所列的成果形式为准。所有成果均应注明“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字样和项目编号,否则不予承认。对结题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结题验收:

一、未完成申请书规定任务的;

二、提供的结题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修改申请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的。

第三十三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应按时完成,不得延期,如期未能完成的项目按终结课题处理。

第三十四条凡是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再次申报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将视情况核减所在单位申报我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的数量。

第七章成果管理

第三十五条我校将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对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应用价值和参考价值的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其在我校教育决策和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的作用。

第三十六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所有权属于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我校科研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支付清算行为,提高清算效率,防范清算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向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包括: (一)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票据和结算凭证等纸质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二)为银行卡等卡类支付业务的机构提供支付指令的交换和计算以及提供专用系统的法人组织; (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及个人之间提供电子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四)其他为参与者提供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为: (一)支付清算是指支付指令的交换和计算; (二)支付指令是指参与者以纸质、磁介质或电子形式发出的,办理确定金额的资金转账命令; (三)支付指令的交换是指提供专用的支付指令传输路径,用于支付指令的接收、清分和发送; (四)支付指令的计算是指对支付指令进行汇总和轧差; (五)参与者是指接受支付清算组织章程制约,可以发送、接收支付指令的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 第四条支付清算组织按照为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范围不同,分为全国性、区域性和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 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为毗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同)的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为省内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第五条支付清算组织提供支付清算服务应当遵循安全、效率和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支付清算组织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支付清算组织不得吸收存款,不得为参与者办理清算结果的资金转账。 第八条支付清算组织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中国人民银行是支付清算组织的监督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全国性和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批地方性清算组织;中国人民银行也可授权分支机构审批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 第十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清算业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设立与变更 第十一条支付清算组织的设立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设立全国性和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由申请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或省会(首府)中心支行审核后,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设立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由申请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审核后,报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或省会(首府)中心支行审批,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二条设立支付清算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具有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 (三)具有熟悉支付清算及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境外投资者可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支付清算组织,投资比例不得超

征求意见建议的汇总报告

征求意见建议的汇总报告 按照督导工作要求,第十督导组坚持把民意作为整改"四风"问题的风向标,通过发放意见表"征"、召开座谈会"听"、一线走访"问"、干群谈心"提"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近期督导工作中收集的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如下: 一、针对旗四大班子在"四风"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一)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 1、学用脱节、创新不强。反应在领导干部对党的理论知识了解不够,思想观念不能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仍然停留在一些惯性思维上。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思路上和转变发展方式方面还需要持续改进,在推进工作创新方面还缺乏有力抓手。比如此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一些抄笔记、作党课等硬性规定与征求意见建议中发放的民主评议和调查问卷,载体陈旧,流于形式,缺乏创新,实际效果一般。建议:一要提高理论学**平,增强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二要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增强总揽全局的能力。集中精力解决一些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牢牢把握社会经济会发展的主动权。 2、文山会海、活动过多。尽管诸多会议、文件、讲话都涉及到了会风文风的精简,也谈了很多年,但是文山会海的问题还是在所有督导单位中引起共鸣(这点也是仅有的共性问题之一),会议多,文章长,讲话也长;文件多,活动多,档案也多,内容重复,新的语言不是很多几乎成了机关部门的共识和群众私下调侃的话题,尤其是苏木镇领导频繁回旗开会浪费更多的财力和精力,苏木镇每年都要接待几十余次调研、视察、座谈、检查、考核等活动,严重影响业务工作的开展。建议:一是在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上,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实行统筹分

类管理、分级审批。二是严格控制与会人员,杜绝层层陪会现象。改进会议形式,充分利用文件传输等现代通信手段,可在苏木镇安装视频会议设备,切实解决苏木镇领导频繁参会的问题。三是控制文件规格,提高文件质量,加强文件管理,杜绝内容不清、附件不全、滥发文件等问题。四是合理管控各类调研、座谈、考核等活动,对一些内容相同或类似的活动,各相关部门尽可能联合开展,真正给基层减负。 3、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充分的基层调研是实现领导科学决策的基础和前提,是工作实践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习惯"被调研",走的路线、看的点、见的人、听的话都是事先安排的;有的调研身下心不下,群众形容"调查研究隔层纸,政策执行隔座山";有的调研先入为主、主观臆想,只听自己想听的,只看自己想看的等等。建议:一是要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才能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二是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要虚怀若谷、求真务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真正了解基层群众想什么、盼什么、要什么,让各项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加富有效率,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思路在一线形成、矛盾在一线化解、业绩在一线创造、形象在一线树立。 4、不切实际,不求实效。一些决策、工作、活动不了解基层实际,不研究情况,不解决问题。例如卫生系统中普遍反映每年需参加数十次各部门组织的宣传活动,业务相关的必须参加,有点联系的也要陪衬,毫无关系的还要助阵,都存在作标语、黏展板、印发传单、备车用人等费时费力的工作。嘎查村年底考核中需要准备大量的文件、档案以应付检查,其中甚至还要求电子版的存档,对于文化程度低、电

关于印发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1 关于印发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制度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监理部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施工生产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江委监理中心夹岩监理部及其所监理的水源工程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目标 3.1、项目安全生产总目标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应策划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总目标,总目标应满足建设单位和公司的有关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公布实施。总目标应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包括轻伤、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指标。

灾事故和影响较大的其他事故(事件)的损失指标。 3、职业危害控制指标:包括作业环境粉尘、噪声、毒物等控制指标。 4、环境保护控制指标: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废气、噪声(居民居住区域)、粉尘、毒物排放;突发环境事件、固体废弃物处置;植被保护,水土流失防治,环境美化,节能减排等。 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目标的制定 项目应根据建设单位和公司当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结合本项目安全管理总目标,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公布实施。并将年度管理目标层层分解以文件形式下达至监理部门。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操作技能培训率100%;事故隐患整改(控制)率100%;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率100%;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2、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要求(含负主要监管责任的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 故、设备(含火灾、爆炸)事故、群体性健康事故等。 3、施工生产伤亡责任事故控制指标:包括亿元产值事故死亡率、重伤率、轻伤率等。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一、工作机构 工程建设管理由国土规划建设科、总工程师室、工程建设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各科室(部、中心,以下简称各科室)要严格遵循“各司其职,无缝对接,规范管理”的原则和“日事日毕,一线监管,民主决策”的方法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国土规划建设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开发区土地规划、征用、出让、回收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部、总工程师室进行业务领导,统筹管理开发区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开发区“一区九园”规划建设事宜。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年度计划、月计划的制定及具体规划建设项目的启动,准确掌握规划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解决开发区规划、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企业用地的落图定点及放样验线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及各类台帐、数据库的建设、管理;负责制定建设资金支付计划,做好建设资金上报审批,审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及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总工程师室: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和督促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

细规划、专项规划,参与立面改造、开发区配套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核工作;负责入区企业厂房图纸审批;负责勘察设计及施工图纸审查工作,负责自建工程的技术指导、把关;负责技术交底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参与工程类合同的拟定和自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核工程款预结(算)价款。 (三)工程建设部:负责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包括市政道路、挡土墙、排洪沟、土石方、给排水管道等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监管,负责工程类档案及相应数据库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供;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预(结)算进行把关,做好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档案管理。五里园配套用地项目建设工作组负责五里园配套设施(包括安臵房、廉租房、幼儿园、学校、卫生中心等)建设各项工作。 (四)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开发区工程招投标及零星工程邀标工作,负责五里园工程类合同的签订管理及建设工程的预(结)算、上报财政评审工作,并对所负责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会议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便于及时发现及解决当前存在问题,提高各项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保障科室高效有序、无缝对接,加强科室人员的交流与学习。 (一)每日早会:各科室实行每日早会制度。科室人员简要汇报前一日所负责工作完成情况及今日工作安排,科长、副科长布臵当日工作任务;工程部人员还应汇报本人所监管工程的进度、

关于印发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教工委〔2012〕35号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黔江区教育系统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中小学、实验幼儿园,考试中心,电大(师范、进修校)、职教中心,特教学校: 现将《重庆市黔江区教育系统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校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明确我系统人员流动的基本条件、办理程序等要求,自觉按规定办理,确保人员有序、规范流动。 特此通知 2012年4月13日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系统人员流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健全我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学校编制,合理配置各校师资,优化学科及人员结构,建立科学的教师流动机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进教师招聘办法 (一)定向考核招聘 按区政府审定的招聘方案,由区教委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区纪委及相关学校直接到指定的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且按招聘方案对应考核招聘到所应聘学校。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由区教委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区纪委,根据各学校教师数量及学科结构需求,统筹设置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且按招考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岗位内选择学校。 二、区内在职教师系统内流动办法 (一)乡(镇)学校调动到城区学校 由区教委根据需要,按当年区政府审定的遴选办法,根据需求计划,实行公开考试,并分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遴选,其师德、业绩、年限等基本条件与本办法同类别学校教师调动的基本条件相同。 (二)同一类别学校之间的教师调动

1.范围。老城区学校:即人民小学、实验小学、民族小学、新华小学、育才小学、城东中心校、城西中心校、城南中心校;新城区学校:即舟白中心小学校、正阳中心小学校、万涛中心小学校、冯家初级中学校、舟白初级中学校;乡(镇)学校之间;城区中学之间原则上不调动;中学教师一律不能调动到小学任教;符合条件的小学教师可调动到中学任教。 2.调动办法。人事科根据学校岗位需要,经考核对符合调动条件的教师提出方案交教育工委会研究审定。 3.基本条件 (1)师德。近三年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85分及以上,年度考核结论为称职及以上。 (2)业绩。近三年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初中同年级同学科在区内2/3(含2/3)名次前;在乡(镇)中心校任教的教师在本乡(镇)同年级同学科1/2(含1/2)名次前;完小教师在本乡(镇)2/3(含2/3)名次前;村小教师在本乡(镇)3/4(含3/4)名次前,本乡(镇)只有3个班级及以下者,中心校教师必须是第一名,村小教师必须不是最后一名)。同时任多个学科者(或多班者),以最好的一门学科名次(或班次)为准。艺体类教师由学区提供1/2(含1/2)名次前的证明;3年内有新接任班级的教师,若接任当年名次达不到规定标准,但在原基础上上升两个名次及以上者,视为达到规定名次标准(区统考学科成绩排全区前1/2(含1/2)者可视为合格)。

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塔****开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塔****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塔**公司或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企业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然**股份有限公司档案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科研、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对企业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它们是公司的无形资产,是公司科学技术资源储备的一种形式,是提升企业价值、宣传企业形象的必要条件和依据。 第三条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公司所有档案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档案部门应当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和每一位员工,都有按规定利用档案的权利和依法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二章档案工作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党委)办公室是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贯彻《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审定公司档案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档案工作的整体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3、组织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审批档案鉴定销毁报告。 第六条公司档案资料中心具体负责档案业务工作的落实,是公司档案保管、利用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工作规定,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2、根据档案工作现状,提出和解决档案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逐步达到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3、组织和指导档案工作业务交流、档案干部专业培训和档案学术研究。 4、负责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 5、负责公司**开发、炼**化工、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公文、会计等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工作。 6、负责保管公司所属单位移交进馆的档案,并及时编制有参考价值的档案信息,为科研、生产提供利用和咨询服务。 7、负责收集整理史志性资料,完成年鉴、党史等编写工作。 8、负责组织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及应用工作。 9、负责公司重点工程、重要设备仪器、重大科研项目归档文件的验收。 第七条公司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档案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持证上岗。专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率要达到100%。

通知书之关于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意见的通知 【篇一:关于对《(讨论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施办法(讨论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教育指导中心、区教育发展中心、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现将《白云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发给你们征求意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对讨论稿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散发,不得上网。 二、各单位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讨论,广泛收集意见,形成反馈意见的书面报告。 三、各单位反馈意见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教育局人保科(高职中与区教育发展中心直接报人保科,其它公办学校幼儿园由各教育指导中心统一收集后报人保科)。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龙飞电话:86371576 (讨论稿)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白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全区公办中小学(含职中)、公办幼儿园、区教育发展中心、区少年宫正式工作人员。 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定 (一)2009年1-10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按2009年11月实际聘用岗位对应数额总和核定。2009年11-12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聘用岗位对应数额总和,结合学校教职员配备超缺情况核定。(二)2010年1月1日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实行每季度一核,以上一季度最后一个月学校实际聘用岗位对应数额总和,结合学校教职员配备超缺情况核定。 (三)区教育局对学校进行考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办学绩效等),根据考核情况对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予以调整。(四)区教育局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设立专项奖,奖励在某些专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 (五)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片区和镇划拨。 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关于印发总经理办公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有限公司文件 **电力综字〔**〕1号 关于印发总经理办公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保障公司决策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现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有限公司 **年8月21日

**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维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管理,保证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务实、高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维公司公司章程、执行董事批准的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运维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运维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以下简称总经理办公会)管理。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是在执行董事授权范围内,经营班子讨论重要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性会议,是经营班子交流工作、统一思想、集智决策的重要平台。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 第五条“上航电力”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参照航天机电《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规定》要求。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经授权上航电力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采取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组织形式。

第七条经营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总支沟通,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进入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营班子的党总支成员,应当贯彻党组织的意见或决定。 第八条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由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决策应遵守以下要求:(一)太阳能联合党总支会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但参与决策人员三分之一以上不同意的,应慎重决定,待进一步听取意见和论证后再讨论决定。 (二)上航电力总经理办公会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表决时,参与决策人员三分之一以上不同意的,应慎重决定;二分之一以上不同意的,应暂缓决定,待酝酿改进后再上会讨论决定。 上航电力公司章程、董事会批准的总经理工作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业务部门应在会前提供立项和论证方案材料的说明,会议中汇报决策事项及有关情况,回答参会人员的询问。 (四)“三重一大”决策议题的分管领导重点阐述意见,并提出决策建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可书面表达决策意见。 (五)出席会议的其他决策人员进行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6)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6)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并参照全国律协制定颁布的有关行业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辅助人员是指受聘于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或辅助律师执业等的工作人员,不包括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实习律师的管理办法由省厅另行制定)。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聘用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依法保障所聘用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辅助人员的聘请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时,应当严格审查应聘者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资料的原件。 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必须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聘请助理人员从事辅助性法律业务。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统筹社会保险。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不得聘用下列人员从事律师事务所辅助工作:(一)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三)品德不良的; (四)其他因生理、精神等方面的原因不适合在律师行业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其所聘请的辅助人员建立人事档案,档案内容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 (四)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原件 (五)其他相关的从业资质证明材料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的聘用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福利待遇; (三)非因法定事由或者合同约定不被辞退; (四)以合同约定提出辞职; (五)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关于对《(讨论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施办法(讨论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教育指导中心、区教育发展中心、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现将《白云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发给你们征求意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对讨论稿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散发,不得上网。 二、各单位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讨论,广泛收集意见,形成反馈意见的书面报告。 三、各单位反馈意见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教育局人保科(高职中与区教育发展中心直接报人保科,其它公办学校幼儿园由各教育指导中心统一收集后报人保科)。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龙飞电话:86371576

(讨论稿)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白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全区公办中小学(含职中)、公办幼儿园、区教育发展中心、区少年宫正式工作人员。 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定 (一)2009年1-10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按2009年11月实际聘用岗位对应数额总和核定。2009年11-12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聘用岗位对应数额总和,结合学校教职员配备超缺情况核定。 (二)2010年1月1日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实行每季度一核,以上一季度最后一个月学校实际聘用岗位对应数额总和,结合学校教职员配备超缺情况核定。 (三)区教育局对学校进行考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办学绩效等),根据考核情况对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予以调整。 (四)区教育局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设立专项奖,奖励在某些专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 (五)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片区和镇划拨。

最新-县委常委会班子及成员征求意见建议情况说明 精品

县委常委会班子及成员征求意见建议情况说明 县委常委会班子及成员征求意见建议情况说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工作全面铺开以来,县委常委会把广泛征求意见作为重要环节,高度重视,扎实安排,制定了《关于县委常委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泛征求意见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保证了征求意见工作的广泛、深入进行。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具体实际,县委常委会班子及成员通过五种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共征求对县委常委会班子的意见建议252条,梳理为155条;对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23条,梳理为23条。 一是召开座谈会。 4月6日至11日,由李怀生、王隆庆、杨乾坤、姜发贵同志分别主持,路彦平、牟晓非、演晓刚、苏烨同志分别参加,先后召开了部分乡镇领导、部分县直机关负责人政府系统、部分县直机关负责人党委系统、部分双管单位负责人、离退休老领导暨在职非中国共产党党员县级领导、办事处党委书记和部分村支书、各民主党派和县工商联主要负责人、部分企事业和驻勉单位负责人等8个座谈会,共征求对县委常委会班子意见建议199条,梳理为106条,征求对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意见9条,梳理为9条。 二是发放征求意见表。 向各乡镇、县上部门、单位和部分党员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110份,收回63份。 征求对县委常委会班子的意见建议19条,梳理为19条,对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9条,梳理为9条。 三是设立意见箱。 在县委机关大楼一楼大厅设立县委常委会及成员开展先进性教育征求意见箱,确定专人管理,坚持每天开箱整理意见。 自4月1日设立意见箱至17日,共征求对县委常委班子的意见建议5条,梳理为5条,对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意见建议2条,梳理为2条。 四是开通征求意见热线电话。 在县委办公室设立县委常委会及成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求意见电话,将热线电话号码在勉县电视台和县政府网站对社会公布,确定专人负责接听记录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4月1日开通热线电话至4月17日,共征求对县委常委会班子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及公司管理规定的通知 司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司字〔2014〕6号 公司车辆使用及司机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做到规范用车、及时安全、降低消耗、提高效能,充分发挥车辆在业务接待和业务联系中的服务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行政职能中心是公司公务车使用管理的职能部门,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合理使用”的原则,对公司公务车辆的安排、保险、使用、保养、维修、年审、安检进行管理。公司车辆必须送至公司制定地点进行维修、保养,洗车等。 第三条 公司用车由行政职能中心指定车辆管理员根据本管理规定原则负责统一调度,主要用于: 1、公司领导固定用车; 2、公司级副总经理级别每天上下班及平时回家探亲接送机; 3、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含部门经理)平时回家探亲接送机; 4、业务部门业务需要用车; 5、接待客户及有关政府部门领导; 6、运送公司活动所需物资; 7、其他用车; 8、所有用车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除特殊情况如:该车超出限载人员时由董事

长特准,可以不用专职司机驾驶。 第四条、车辆安排原则 1、车辆申请必需提前1-3天申请,临时突发情况除外。当天申请无法保证车辆 及时调配,行政部将积极协调解决。 2、不同时段(以半个工作日为一个时段计),按“先申请先安排”原则安排。 3、同一时段多人申请用车时,考虑路程远近、用车人数、事件轻重缓急等要素, 按以下原则安排用车: 4、业务需要优先,业务包括:销售,财务,接待,四大事业部等; 5、重要访客(客户及政府人员)优先; 6、董事长亲自交办事件优先; 7、合并办事优先(联合用车的情况); 8、有预约车辆的优先。 第五条、申请用车流程: 1、为便于查询用车情况,行政运营中心每周五发布下周用车安排给各相关用车 部门文员及负责人; 2、各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时应提前1-3天在行政部填写《商务用车申 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填写《申请单》时,应详细填写用车人、用车事由、目的地及出车时间和使用周期; 3、车辆管理员按照上述第四条车辆安排原则审批用车申请,签批申请单; 4、用车申请人联系被派出车辆的司机确认用车,司机凭签批申请单到行政部取 钥匙出车; 5、若用车取消,用车申请人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及相关司机; 6、如遇特殊情况或节假日临时用车,用车人员可将用车人、用车时间、用车事 由等信息编辑短信发给车辆管理员,经口头确认后由管理员安排司机出车。 用车申请人最迟必须在用完车的首个工作日,补交用车《申请单》;

OA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OA系统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集团办公自动化系统(本办法简称OA系统)顺利实施,保证其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发挥OA系统的作用,结合集团办公自动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OA系统,主要运用于集团总部各中心、部门、各子公司之间的公文流转。 第三条OA系统内容包括协同办公、公文管理、车辆管理、工作报表、用品管理、任务管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日志、文档管理、公共信息、个人设置、综合办公、常用工具等功能。 第四条OA系统自动对协同工作进行跟踪,对每位公司员工工作事项的处理周期、处理件数、延误情况进行记录,员工使用OA系统进行协同工作的情况将纳入该单位年度考核范围。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各中心、部门、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分工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OA系统的管理、规划、实施、培训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对系统实行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其主要职责: 1.根据总裁办的指令,办理系统使用单位的注册、名称变更、撤销等相关手续的审核工作; 2.根据公司的发展,将新的管理规定实施到OA系统中; 3.根据实际情况对OA系统各类表单和流程进行修改及修订工作; 4.征询各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各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5.培训各使用单位的员工; 6.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集团行政管理中心网络信息管理员(以下称系统管理员)负责OA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OA系统的软、硬件配置、升级。 2.负责日常的OA系统运行维护,网络设备故障处理。

3.负责OA系统的安全技术防范,定期就系统运行进行严格检查。 4.负责集团总部各部门办公终端系统的安装。 第八条各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负责人分管OA系统的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员工使用OA的情况; 第九条集团各管理中心、各子公司应指定文档管理员一名,负责对本部门文档进行管理(新建、归档、整理、授权等)。 第十条使用单位需变更系统中的相关资料,应向行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1.使用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办理名称变更手续,并由该单位来函确定新的使用人员名单; 2.使用单位撤销的,应办理注销手续。即在系统中删除该单位名称,注销该单位使用人员,并将系统中的相关文件按撤销单位提出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使用单位合并的,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名称如果沿用合并前其中一个使用单位名称的,则该名称作为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名称在系统中保留,被合并的使用单位按本条第二项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如果使用新的单位名称的,则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手续,合并前在系统中使用的单位名称按本条第二项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4.使用单位协同审批表单或流程需要修改,必须经过集团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主管部门通知系统管理员进行操作。 5.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申请新员工系统账号,需通过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向系统管理员提交新员工资料:姓名、部门、职位及其上级主管。系统管理员添加员工编号及相关权限后,通过消息方式通知人力资源部及其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转达给新员工,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安排新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使用要求 第十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OA系统运行的规章制度,按照工作权限,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生产一线员工及辅助后勤员工(没有使用电脑的员工)用纸质先提起审批,然后由本部门文员或人事行政文员输入电脑进行审批和备案。 第十二条系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管理和认证。员工应自己定期更换密码,防止他人非法使用。由于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每位员工都要熟练掌握OA系统的使用方法,使用OA 系统进行单位内部的各项日常办公。 第十三条员工的密码丢失,应向系统管理员提出申请,恢复初始密码。 第十四条员工在OA系统的设置中心里面,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添加,如联

征求意见情况分析报告

企业管理部征求意见情况分析报告 公司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企业管理部按照公司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认真拟定部门征求意见内容,以表格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分别对公司近几年的发展战略思路,公司领导班子,部门管理工作,对内向职工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就部门与有工作联系的上级和有关对口单位进行了意见和建议征求。现就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报告如下: 一、部门发放征求意见表情况 1、部门征求工作职能及创建活动主题,认真拟定了两大项,53个小项,涵盖部门各项工作内容的内部问卷调查表,并拟出了9方面内容的对外问卷调查表,向上级对口单位进行诚恳征求意见。 2、对内共发放50份问卷调查表,分送给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外共发放问卷调查表6份,向省局公司烟叶管理处,综合计划处和省烟叶质量监督检测站分别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内部发放的问卷调查表收回48份,对外发放的问卷调查表收回4份。 二、对公司近几年发展战略思路及领导班子的意见 1、公司在行业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为使公司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决策层积极应对发展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统一思想,沉着冷静分析形势,准确把握上级政策,结

合公司时间,积极争取发展环境,把脉公司现实状况,提出了一系列战略发展思路,从文化建设着手,通过不断调整,形成了公司12341发展战略思路,保证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后劲。 2、在省局公司的关心下,一批年轻并有丰富实干工作经验的领导,充实到公司领导班子当中,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且领导班子成员各有特长,充分利用他们的领导力,带领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引入了文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绩效管理等先进管理理念,很抓内部基础建设,开拓创新,找准了公司发展的着力点,使公司的发展展现出生机和活力,员工的竞争意识、忧患意识、创新意识逐渐得到加强,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拥戴。 三、对部门征求意见分析 1、意见: 企业管理部认真担负起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要角色,积极履行职能,在一个相对年轻而不失充满活力的团队的共同努力下,秉承“求实创新,规范高效”的部门管理理念,坚决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较好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管理的高效运行。职工普遍感到,部门领导年轻有为,部门班子团结一心,充满活力,富有激情,充分发挥各自工作特长,积极开展配方打叶技术研发,加强生产有效控制,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主动协调公司能源环保工作,保障生产物资供应,

关于印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山桥采购〔2015〕104号 关于印发《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设备备件需求计划表 2.三类物资需求计划表 3.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 4.自采申请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和成本控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采购管理体系,保护集团公司权益,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充分利用ERP系统、集采招标平台为手段,以保证质量适用为前提,以降本增效为目的,以价格合理、交货及时、服务良好、防止积压为重点,做到阳光采购、保证供应、降低成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采购管理部门和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归口管理采购单位的第一管理者担任,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统筹推进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二)研究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策略,指导战略采购的推进实施。 (四)审定集团公司年度采购管理指标及考核结果。 (五)定期听取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重大事项。 第五条集团公司采取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采购。采购管理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负责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并负责向上对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业务。 第六条集中采购业务范围包括:物资、设备及其备件、道岔配件与外购件、生产用工业气体、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需要集中采购的物品等。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中采购招标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运用,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采购需求对接,编制采购计划,按计划实施采购。 (三)负责在保障生产经营正常的基础上,组织做好物资均衡供应工作,保证采购物品及时保质保量到货,并负责提供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四)负责对相关供应商的动态管理,负责相关供应商档案库的建立、准入和考核评价。 (五)负责采购环节应付账款的对账,会同财务部与供方协商使用赊购、商业票据、付款周期等,编制采购资金支付计划。 (六)对于应急采购、工地现场采购。按第八条规定视具体情况可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采购,并负责监督把关。 (七)负责牵头组织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定期对各单位采购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八条集团公司其他相关单位采购职责 (一)全资子公司 1.全资子公司自揽合同。主材(钢材、焊材、油漆)以外的物资全部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 2.承揽集团公司的合同。主材以外的一次性采购金额30万元及以下的由全资子公司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主材以外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30万元的,由

职务职级晋升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000000 青岛广业锦江大酒店 职务职级晋升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务职级晋升管理暂行办法是酒店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为加强酒店干部队伍建设,规范职务职级晋升管理,拓宽各级干部职工职业发展空间和职业晋升通道,完善和优化人力资源激励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锦江(北方)管理有限公司政策要求,结合酒店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完善职务职级晋升管理办法对于人员选聘、薪酬管理、梯队建设、职工职业发展等方面有着指导意义,是酒店加强自身管理的制度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为各级干部职工职务职级晋升提供了标准和依据,保障了职工职业发展的阳光、公平和公正性,进而鼓励和引导职工辛勤劳动、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实现职业发展规划与酒店发展愿景相统一、

相适应。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务职级体系构成 第五条职务的设臵。 酒店设臵12个职务,由低到高依次为员工、领班、主管、管区经理、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主管及以上称为管理干部,经理及以上称为高级管理干部,总经理是酒店最高领导职务。 第六条职级的设臵。 酒店设臵6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5级、4级、3级、2级、1级、店级。店级是酒店最高职级。 第七条职务与职级的关系。 员工、领班为5级,主管为4级,管区经理为3级,经理助理、副经理为2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为1级,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为店级。 第三章选拔晋升的条件 第八条选拔晋升的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注重实绩,职工认可原则;

(四)严格程序,依规办事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九条选拔晋升的基本条件。 (一)职工本人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产生劳动关系,是编制内的在岗职工; (二)拥护北方公司和酒店的各项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出色的表现; (三)有胜任工作岗位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有工作业绩,有群众基础,受到职工的普遍认可。 第十条选拔晋升的具体资格。 1. 服务本酒店满一年。担任主管及以上职务的,服务本酒店至少两年以上。计算工作年限以签订劳动合同日期为准; 2. 提任经理助理级以上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职位任职的经历; 3. 提任职务职级应当在现任职务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4. 工作表现、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任职条件; 5. 个别少数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按照议事规则决定。 第十一条酒店注重为职工提供发展机遇,鼓励内部

征求意见建议情况汇报

小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征求意见和建议情况报告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为了广泛听取家长和师生的意见建议,找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校党支部广开言路,开门纳谏,通过向家长和全体教职工发放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查问卷、向中层领导干部和教师代表发放关于对学校副校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征求意见的函、设置征求意见箱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征求群众对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和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收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7个;收集汇总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11条;收集汇总对学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6条。现将有关意见和建议整理汇总如下: 一、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1、校园周边坏境综合治理亟待加强; 2、学校办学条件亟待改善; 3、教师与家长沟通联系不够; 4、个别教师存在软、懒、散、庸等问题,工作处于“无错、不作为”状态; 5、个别教师缺乏对学生足够的爱心、耐心、信心,教育方法单 一、甚至不得当;

6、个别教师违背教育规律、违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片面追求高考升学率,只教书不育人,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及综合素质提升; 7、高效课堂教学打造力度不够,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还不够强; 二、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 1,存在会议多现象,有时冲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建议尽量少开会、开短会,提高会议质量,减少会议数量,不要搞形式主义; 2,领导干部深入年级和教学一线不够; 3,学校领导干部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班子凝聚力,加强学校内部大团结建设,工作中有分歧时要有大局意识; 4,对师生关注的焦点问题解决力度不够,如冬季取暖、校门口交通隐患等,办学条件亟待改善,建议切实为教师、学生服务,办些实实在在的事; 5,调查研究不够、不能及早发现问题,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建议要多渠道、多角度加强与家长沟通,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动态; 6,密切联系群众有欠缺,希望领导能多和一线教师沟通交流,多倾听普通教师的意见,了解教职工所想、所盼,利用各种机会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为群众办些实事;对退休老教师、老同志关注不够,建议要进一步尊重关怀照顾老教师、老同志; 7,对教师专业培训方面投入不够,教师专业成长机制还未根本建立,建议继续加大对教职工的培训力度,拓宽视野,提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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