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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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

(1)怎样认识国际私法中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的关系?(2)怎样认识适用外国法与国家主权的关系

(3)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其构成有何特点?

(4)国际私法的立法体系大致有那几种?

(5)简述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模式。

第二章

(1)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及特点?

(2)你对冲突规范的优劣有何评价?

(3)国际私法中为什么存在不同类型的冲突规范?

(4))简述连接点的不同分类。

国际私法期末测试题---名词解释

国际私法期末测试题---名词解释

法则区别说

胡伯三原则

法律关系本座说

既得权说

政府利益分析说

住所

法律冲突

冲突规范

连结点

系属公式

属人法

物之所在地法

准据法

识别

反致

先决问题

法律规避

外国法内容的查明

公共秩序保留

禁治产制度

特征性履行方法

合同自体法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国际私法期末测试题1

1.国际私法期末测试题1

第二章

(1)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及特点?

(2)你对冲突规范的优劣有何评价?

(3)国际私法中为什么存在不同类型的冲突规范?

(4)简述连接点的不同分类。

国际私法测试题-2

第三章

(1)用联系的方法论述识别的含义和意义。

(2)试述二级反致与双重反致的区别。

(3)论我国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和实践。

(4)关于法律规避在性质上到底是不是一个独立问题,你的观点如何?为什么?(5)试述我国法院对外国法的查明的具体规定。

(6)简述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极其准据法的确定。

国际私法测试题-3

第四章

(1)试述我国对自然人的国籍、住所、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的具体规定。(2)简述确定法人国籍、住所的不同主张。

(3)简述有关外国法人认可的方式和程序。

(4)论国家作为国际私法主体的特殊性的具体表现。

国际私法测试题-4

第五章

(1)简述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

(2)代理的法律冲突表现在那几个方面?

(3)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就代理内部关系的法律适用是怎样规定的?

国际私法测试题-5

第六章

(1)论物权法则的适用范围和例外。

(2)试比较资本主义国有化与社会主义国有化有什么不同。

(3)论我国关于涉外物权法律适用的立法和实践。

(4)简述国有化法令的效力和补偿问题。

国际私法测试题-6

第七章

(1)合同准据法的确定和适用

(2)简述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法律实践

(3)论侵权行为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第八章

(1)涉外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应适用法律的几种主要学说和其优劣。

(2)国际私法中对涉外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的几种不同实践。

(3)国际私法对涉外夫妻人身关系应适用的法律的几种主要学说。

(4)简述收养的法律适用及我国有关涉外收养的规定。

第九章

(1)何谓涉外法定继承的"同一制"和"区别制"?两者的优劣是什么?并述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2)对涉外无人继承财产国家应以何种身份来取得,国际上有哪些主张?

(3)我国关于继承准据法的理论与实践。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1上课课件文字内容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1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与国际经济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调整自然人、法人、国家以及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主体多元性: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主权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

?调整对象特定性:国际经济关系;

?法律规范构成的多重性:各种法律部门、各种法律形式的综合体;

w国际经济法主体:

w是指在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能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又称国际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2

狭义国际经济组织基本特征:

w1.是国家之间的组织,不是凌驾于国家之上的组织。

w2. 成员一般是国家,特殊情况包含非主权实体(成员、准成员)

w3.调整成员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w4.调整成员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国际经济组织法。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3

1. 统一制

w是指东道国主要采取内外一致的做法,相关立法兼适用于国内和涉外经济关系。

2. 分流制

w是指东道国采取内外有别的做法,分别制订不同的法律来调整国内经济关系和涉外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4

第五节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w一、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w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指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最基本的法律原则。二、基本原则

(一)经济主权和国家对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

1. 概念:指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并得自由行使该项权利。它是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原则。w

2. 国家的经济主权和对自然资源之永久主权原则的具体内容:

w1.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w2.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w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征用或收归国有(国有化)

(二)公平互利原则

w公平互利原则的基本含义:

w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有效地参与国际经济问题的决策过程并公平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互利是核心。公平互利原则强调实质上的平等。

w发达国家应承担义务,通过采取各种措施,让发展中国家单方面享有非对等的、非互惠的特惠待遇,以实现实质上的平等,达到真正的公平。

w公平互利原则体现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上,是要实行非互惠的待遇。(三)发展权原则

w发展权原则

w(1)自主决策权:根据发展权原则,各国有制定适当的本国发展政策的权利和义务,以达到不断改善全体居民和所有个人的福利的目的。

w(2)获得援助权:根据发展权原则,发展中国家对自身的发展负有主要责任,但是限于自身条件,发展中国家有权获得发展援助。

w(3)分享科学技术进步和发展权:根据发展权原则,每个国家有权分享科学技术进步和发展的利益,以加速其经济和社会发展。

(四)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w指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互相在经济、社会、文化、科学和技术等领域中进行合作,以促进整个世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进步和社会进步。

全球合作原则的中心环节是南北合作,即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合作。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5

n(一)国际经济组织概念

n国际经济组织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民间团体为了实现共同的经济目标,通过缔结国际条约或协议建立的具有常设组织机构和经济职能的国家或组织联合。

n广义的国际经济组织

n狭义的国际经济组织

国际经济组织的特征:

n 1、具有明确的目标或宗旨。

n 2、它是国家之间的组织,而不是凌驾于国家之上的组织。

n3、国际经济组织的成员一般是国家,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非主权实体也取得了一些国际经济组织的正式成员或准成员资格。

n 4、调整国际经济组织成员间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5、调整国际经济组织成员间关系的法律规范是国际经济组织法。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6

(二)国际经济组织法

n 一般地说,国际经济组织法是调整国际经济组织成员国相互之间、国际经济组织与各成员国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n调整的对象:

n主要是同处于一个国际经济组织的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包括非主权的政治实体)在有关该组织的建立、成员资格、内部机构以及决策等方面的关系。其渊源主要是国际经济组织的基本文件等成文法,也包括有关的国际习惯法。

n法律性质:属国际条约,对各当事国具有法律拘束力。

二、国际经济组织的种类

n根据国际经济组织的宗旨、职能、成员构成等因素,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类型:

n(一)世界性国际经济组织

n主要指成员资格向世界各国开放的、调整国际经济重要事务的国际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世界贸易组织以及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等。

n(二)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

n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指由经济发展水平相近、政治制度相似的同一区域内的若干国家组成的国际经济组织,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主要目的:以期依靠集体力量实现各国单独难以实现的经济和政治目标,这是战后国际经济组织的一种新形式。

n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是一种有限的或较小型的国际组织。其主要特征有:

n(1)成员国疆域相邻,具有明显的地理性质;

(2)成员国之间往往在民族、历史、语言、文化或精神上具有密切联系,培育了某种共同意识;或者在现实国际生活中具有共同关心的经济、政治等问题,形成了某种相互依赖的关系。

(三)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

n主要指初级产品出口国组织和国际商品组织。

初级产品出口国组织又可称为原料生产国和输出国组织,是指发展中国家为反对国际垄断资本的掠夺和剥削,维护本国民族经济利益而设立的国际经济组织。此类组织主要有:石油输出国组织、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铜矿出口国政府联合委员会、天然橡胶生产国联盟。n国际商品组织:

n根据国际商品协定建立的国际经济组织,国际商品协定是某种国际商品的出口国与消费国就该商品的购销与稳定价格等问题缔结的政府间多边贸易协定。战前这类协定只有小麦和糖两种。战后,各有关国家先后签订了小麦、糖、锡、咖啡、橄榄油、纺织品、可可和天然胶等协定

国际私法案例分析

1963年美国纽约州法院审理了巴蓓科诉杰克逊案(Babcock v. Jackson)。

请评论该案的法律适用。

2. “Law Governing in Absence of Effective Choice by the Parties

(1)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the parties with respect to an issue in contract

are determined by the local law of the state which, with respect to that issue, has the most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 to the transaction and the parties under the principles stated in article 6.

(2) In the absence of an effective choice of law by the parties, the contacts

to be taken into account in applying the principles of $6 to determine the law applicable to an issue include:

(a) the place of contracting,

(b) the place of negotiation of the contract,

(c) the place of performance,

(d) the location of the subject matter of the contract, and

(e) the domicile, residence, nationality, place of incorporation and place

of business of the parties.

These contacts are to be evaluated according to their relative importance with respect to the particular issue.”

The above is extracted from Restatement of the Law, Second, Conflict of Laws, Chapter 8, Contracts.

请根据以上材料,阐述并评论“Proper Law of the Contract”。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8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8

n2、集团表决制

n基本特征:

n将表决权平均分配给各个按一定利益关系结成的集团,决议的通过要求分别获得各集团成员的多数赞成票即所谓的“并行多数”。

n表决实际上分解为集团内部的表决,以此来维持关系各方的利益均衡。

n3、加权表决制

根据特定国际组织成员国责任、贡献、利害关系等标准赋予成员国不同表决权。制度侧重于从成员国际经济法测试题9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

n稳定国际汇率,促进国际货币合作;

n促进国际贸易、提高就业和实际收入;

n协助建立成员国间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外汇限制;

n通过提供短期贷款,平衡成员国际收支

w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享有的豁免和特权:

w(1)财产和资产享有司法豁免,除非为起诉或因履行契约而自动声明放弃此项权利;

w(2)财产和资产免受搜查、征用、没收以及其他行政或立法行为的任何形式的扣押;

w(3)财产和资产免受各种限制、管制、统制以及任何性质的延期付款;

w(4)档案不受侵犯。此外,基金协定还规定了基金组织的通讯特权。基金组织官员和雇员的豁免事项与特权以及捐税豁免等。

国的利害大小与经济实力着眼,给予占优势的国家以较大的决定权。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10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10

一、世界贸易组织概述

1.《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WTO协议)于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部长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与其他各附件协议和部长宣言及决定共同构成了乌拉圭多边贸易谈判的一揽子成果,并采取“单一整体”义务和无保留义务接受的形式,被104个参加方政府代表所签署。

一、WTO协议内容框架

n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

n附件1:分为A、B、C三类,包括:

n 附件1A:货物贸易的多边协定

n 附件1B: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n 附件1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n 附件2:

n 关于解决争端的规则与程序的谅解

n 附件3:

n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n 附件4:

n 复边贸易协定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11

五、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n (一)非歧视原则(Non-discrimination)

在无歧视的基础上进行贸易,通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等条款体现出来。

n(二)互惠原则(Reciprocity)(对等原则),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n (三)最惠国待遇原则(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在进出口货物及其有关的关税、规费、征收办法、规章手续、销售和运输以及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内地税和费用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条例方面.是WTO的基石

(六)市场准入原则(Market Access)

n市场准入,是指一成员方允许另一成员方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本国市场的程度.

n是国家通过实施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对本国市场向外开放程度的一种宏观掌握和控制. 是渐进的过程。

nWTO允许采取数量限制措施的情况:

n1、保护粮食、农渔产品市场。

n2、保护本国国际收支平衡

n3、促进不发达国家成员经济发展

n4、实施保障措施协议规定

n困境不存在时,立即消除限制。

(八)透明度原则

n指成员方所实施的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法令、条例、国际判例、行政决定,都必须公布,以使各国政府及贸易商熟悉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12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12

(二)跨国公司定义:

n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

n业务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n各实体由所有权或其他因素相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可相互分享知识、资源、分担责任。

n2、确定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责任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n1)在子公司具有足够或必要的自主权,能独立作出决定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时,应适用有限责任的原则,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负责任。

n2)当子公司在某些具体事项上由于母公司的干涉和支配而被剥夺,并对子公司或其债权人造成损害时,母公司应对由此造成的特定的损害承担责任。

n3)当子公司由于母公司的控制而基本甚至完全丧失其自主权时,可以“单一企业说”、有限责任原则的例外或国内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责任。

n4)与子公司进行重大交易的第三人,在必要的情况下,可要求前者的母公司提供担保。国际经济法测试题13

w2、浮动汇率制

w指汇率不受限制,而由外汇供求关系自行决定涨落。以政府是否干预,浮动汇率分为:

w(1)自由浮动汇率,是指一国对汇率上下浮动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汇率完全听凭外汇市场供求变化自由涨落,自行调整;

w(2)管理浮动汇率,是指一国为促使汇率向对本国有利的方向浮动,直接或间接地干预外汇市场。

(三)外汇管理制度

w外汇管理亦称外汇管制或控制,是指国家基于一定目的对外汇的收支、存兑、交易、出入境等实施的限制性和保护性措施。

w一、巴塞尔协议

w指国际清算银行主要成员国为控制国际银行业风险,保障国际银行业系统健全稳定与平等竞争,在巴塞尔达成的有关金融监管的若干重要协议的总称。

w协议就国际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本构成、风险权重、银行资本对加权风险资产的目标标准比率、持续性银行监管原则、监管部门的权利以及监管当局的最低监管标准、建立银行综合性的利率风险管理机制等问题做了详尽规定。

w协议对国际银行业的有效监管产生了深远影响。尽管《巴塞尔协议》只对成员国有法律约束力,但大多数国家接受了该协议标准和巴塞尔委员会的监管。

w跨国银行的概念

是同时在一些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经营银行业务(经营存放款、投资及其他业务)的超级商业银行。由设在母国的总行和设在东道国的诸多分支机构组成。

二、国际融资法律文件的共同条款

w主要有五个条款:

w(一)陈述和保证

w陈述和保证是指在融资协议签订时或之前,借款人向贷款人说明与融资协议有关的事实,并保证所作说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w(二)先决条件

w先决条件可分为涉及融资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先决条件和涉及提供每一笔款项的先决条件。

w(三)约定事项

w约定事项是应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允诺在融资期间承担的一系列作为和不作为的义务。

w(四)违约事件

w违约事件包括实际违约事件与预期违约事件两种。

w(五)法律适用条款

w主要掌握以明示方式选择法律和在无明示法律选择条款时准据法的确定、国际借贷协议的实际做法、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和法院的管辖权。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14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14

?国际证券

?是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发行并流通的,以某种国际货币为面值的,能够代表、证明或设立对财产的所有权的书面凭证。如国际股票和国际债券。

二、国际贷款的基本特征

?基本特征

?(1)借款人与贷款人分属不同国家或地区,其贷款协议、履行行为和争议解决受到国际惯例、意思自治原则或相关国家法律的支配

?(2) 期限性特征

?(3) 属于合同性融资。借贷的成立与债权人的变更均受到合同法规则的限制

?(4) 融资迅速、便利、灵活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贷款的主要法律规定:

1.只对成员国的政府或政府机构发放贷款;

2.主要解决成员国的国际收支的暂时困难;

3.一般为短期或中期贷款 5-10年

4.贷款额度必须根据成员国向基金组织交纳的份额来决定,贷款额度与份额成正比; 5.基金组织的贷款按提款权来计值、计息。

?世界银行对贷款的规定:

?(1)贷款对象:成员国政府及其机构、受担保的公私企业

?(2)必须经世界银行专家确认有偿还能力

(3)借款国已无法按合理条件从其它渠道获得资金

(4)项目贷款必须用于规定的项目,并要接受基金组织专家的监督。

?(5)贷款的审批程序严格

?(6)贷款的资金占项目所需资金比例:50-70%

?(7)期限一般较长(平均10年)

(8)贷款均以美元计值,偿还贷款的货币必须和原借入货币一致,同时借款国还要承担汇率风险;

(9)贷款利率参照资本市场的利率,一般低于市场利率。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15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15

二、政府贷款

?是指一国政府利用其财政资金,向另一国政府及其机构或公私企业提供的优惠贷款。?1.主要特点

(1)以双边关系为前提,贷款规模相对较小

?(2)一般以政府名义进行,有国际经济援助的性质。利息低甚至不计利息;

(3)通常有附加条件;

(4)贷款的期限比较长,多为中长期贷款。

?二、国际税法的概念:

?是调整国际税收关系,即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国家与跨国纳税人间征纳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收入来源地税管辖权

是指征税国对跨国纳税人在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的权力

?(一)国际重复征税概念

?国际重复(双重)征税:

?指两个国家各自依据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的同时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特点

?1. 征税主体的双重性,即对同一所得两个国家同时行使征税权;

?2. 纳税主体与课税客体的同一性,即两个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同一时期的同一纳税对象征税;

?3. 课征税种的同类性,即两个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征税,往往课征相同的税种或类似的税种;

?4. 纳税人承担税负的国际性,即跨国纳税人同一时期内的同一收入,同时在两个国家负有纳税义务。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16

国际经济法测试题16

二、国际重复征税解决方法

?(一)居住国单方面采取的方法

?1.免税法

?亦称豁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来源国的、已向来源地区纳税的跨国所得,在一定条件下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允许不计入该居民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内免予征税的方法。

?2.抵免法。

?指居住国按本国的居民纳税人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汇总计算其应纳税款,但允许其将境外所得而已向来源国缴纳的税款在本国税法规定的限度内从本国应纳税额中予以扣除。即以纳税人在来源国已缴纳的税额来抵免其应汇总计算缴纳居住国相应税额的一部分,从而达到避免对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所得的重复征税。

?3.扣除法。

?扣除法是指居住国对本国居民纳税人已向来源国缴纳的税款作为一项特殊费用,允许其从应税所得额或应税财产价款额中予以扣除,就其余额适用相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 4.国际税收饶让制度。

?税收饶让(tax sparing),又称为税收饶让抵免,是指采用抵免法来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国家,对本国居民纳税人在来源国享受税收优惠而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其已经缴纳,不再补征税款。

4.国际税收饶让制度

?税收饶让:

?指采用抵免法来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国家,对本国居民纳税人在来源国享受税收优惠而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其已经缴纳,不再补征税款。

?国际税收饶让的特点:

?第一,税收饶让的目的不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而是为了来源国对外资的税收减免优惠收到实际效果;

?第二,税收饶让是一项国家间的措施,必须通过双边安排才能实现;

?第三,税收饶让是正在行使和发展中的特殊抵免制度,还没有取得所有资本输出国的承认;即使在承认税收饶让的国家之间,其范围和程度也是一致的。

(二)国际重复征税防范措施

?最有效、最方便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是通过国家间的国际税收条约予以解决

?国际条约就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通过有关国家的协作,签订双边或多边的国际税收条约,明确划分税收管辖权、适用的税种、所得的范围、抵免的方法等,以解决立法差异,并谋求统一行动

三、国际重叠征税

?国际重叠征税:

?指由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各自依据其税收管辖权对同一所得按本国税法对公司和股东分别征税,形成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所得征收两次以上税收的行为。

国际重叠征税与国际重复征税的区别

?1.国际重复征税是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所得重复征税,国际重叠征税则是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所得两次或两次征税。

?2.国际重复征税只存在于国际间,不存在一国内。而国际重叠征税,除发生在国际间外,还存在着国内重叠征税。

?3.无论国际或国内重叠征税,至少有一个被征税人是公司,而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发生在单个的公司和单个的个人的税收征纳关系上。

国际重叠征税的解决:

?国际经济争端:

?指国家、国际经济组织、自然人、法人之间因从事国际经济贸易活动而产生的法律争端。?争端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不同国家的国民间

?2.国家与本国或外国国民间

?3.国家间

n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与分类

n首先,法院具有法定的强制管辖权,而仲裁机构不具有强制管辖权,只能受理双方当事人根据其订立的仲裁协议提交解决的争议。

n其次,法院的法官是由国家任命而产生的,当事人没有任何选择或指定审理争议的法官的权利,而审理争议的仲裁员是可以由当事人指定的。

n再次,从适用的法律依据看,仲裁员在处理争议时,可较法官更多地考虑商业惯例。在有些国家,允许仲裁裁决争议可完全基于公平考虑作出决定。

n另外,法院受案范围是由法律规定的,法院可以审理法定范围内任何事项,而仲裁的事项和范围是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仲裁庭不可对当事人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进行仲裁。

n高度的自治性、一定的强制性、一裁终局性、专业性和保密性等特点。

国际私法法条汇总

中国国际私法法条汇总 1.《民法通则》: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79.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180.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 181.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184.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

国际私法

法律本科 《国际私法》复习资料 (复习资料,仅供参考,请大家认真做报名时发的十套练习题) 第一套:单项选择题 1.在国际私法规范中,产生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的前提条件的规范是【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2.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为【巴托鲁斯】 3.对于知识产权的转让,在法律适用上,除了要受到有关国家强行性法律的制约外,一般采用【意思自治原则或最密切联系原则】 4.当今许多国家的立法规定涉外失踪或死亡宣告的管辖权,原则上属于【失踪者本国法院】5.我国对于涉外成套设备供应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一般应适用【设备安装运转地的法律】 6.最早提出意思自治原则的是【杜摩兰】 7.在我国,财于涉外科技咨询或设计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的,一般应适用【委托人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8.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的问题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9.根据1961年《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第1条的规定,不动产遗嘱的有效方式必须符合【财产所在地法】 10.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错误的说法【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11.根据1929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规定精神,在一个单一的航空运输过程中,如果一个旅客受到三次损害,则他得到的赔偿的最高限额为【125000法郎】 12.韩国人金某与美籍华人伍某于2000年在美国结婚后定居中国北京,金某申请放弃韩国国籍,于2001年5月获得批准,其加人中国国籍的申请至今未获批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自2001年5月之后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 13.某国民法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在本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规定赋予外国人何种待遇【国民待遇】 14.在解决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时,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匈牙利】15.在国际私法范围问题上,英美普通法国家的学者大多主张国际私法就是【冲突法】16.丈夫为美国人,妻子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妻子对丈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识别】

2018年国际私法形考1

2018国际私法形考1 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1法律的域内效力也称为()。 选择一项: A. 属人效力 B. 属地效力 C. 境外效力 D. 域外效力 题目2 题干 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选择一项: A. 冲突法调整 B. 实体法调整 C. 国际公约调整 D. 程序法调整 题目3 题干 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 选择一项: A. 公共秩序保留 B. 反致 C. 法律规避 D. 直接适用的法 题目4

题干 ()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选择一项: A. 国际条约 B. 国内立法 C. 国内判例 D. 国际惯例 题目5 题干 我国是多法域国家,存在()个法域。 选择一项: A. 4 B. 1 C. 3 D. 2 题目6 题干 识别的对象是()。 选择一项: A. 连接点 B. 客观事实 C. 冲突规范 D. 系属 题目7 题干 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A. 特鲁弗特继承案 B. 福果继承案 C. 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D. 鲍富莱蒙离婚案 题目8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题干 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选择一项: A. 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B.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 C. 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D. 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题目9 题干 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1893年在法学家()的倡导下由()政府发起召开的。 选择一项: A. 戴西英国 B. 库克美国 C. 阿塞尔荷兰 D. 萨维尼德国 题目10 题干 国际私法产生时是以()的形式出现的。

国际私法测试试题(五)

国际私法试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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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试题(五) 系科班级学号姓名 成绩 题号一二三四五合计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 (1分/题,共30分) 得分 评分人 1.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法律是指()。 A.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 B.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C.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D.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以何者对受害人更为有利而定 2.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却应适用法院地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结果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法律审判该涉外民事案件,这种情况称为()。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二重反致 3.采用了“侵权行为自体法”说的一个最有名的案例为()。 A.鲍富莱蒙案 B.福果案 C.特鲁弗特案 D.巴蓓科克诉杰克逊案 4.我国在台湾省回归祖国和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后,不可避免地会发生()。A.法律的国际冲突 B.法律的区际冲突 C.法律的人际冲突 D.法律的时际冲突 5.信用证是银行根据()的请求而开出的。 A.出口商 B.托收人 C.进口商

D.中介行 6.最有成效、最富有影响的统一国际私法的国际组织,当首推()。 A.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B.泛美会议 C.国际统一私法学会 D.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7.国际私法规范中的最基本规范是()。 A.冲突规范 B.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C.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 8.甲国法院在审理某涉外民事案件时,其法律适用表现为“甲国法→乙国法→丙国实体法”。这一过程实际上是()。 A.转致 B.识别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9.当一个自然人同时既有内国国籍又具有外国国籍时,对其国籍的解决,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 A.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 B.当事人的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地国国籍优先 C.不问多国籍是同时还是异时取得,以内国国籍优先 D.与当事人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优先 10.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 A.WIPO B.TRIPS C.WTO D.TRIMS 11.一般认为,侵权行为适用法院地法的理论最早来自()。 A.德国 B.法国 C.英国 D.意大利 12.在国际私法上解决国籍冲突的目的在于()。 A.消除多国籍现象 B.消除无国籍现象 4

全国自考国际私法历年真题

2015 年1O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私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49) 本试卷共6 页,满分l00 分,考试时间l50 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l 分。共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关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的性质,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关于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B.冲突规范 C.统一实体规范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2.德国学者萨维尼提出的国际私法学说是 A.既得权说B.法律关系本座说 C. 法则区别说D.本地法说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经常住所地法律,自然人有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何种法律? A.其现在居所地B.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 C. 其原始住所D.其国籍国的住所 4.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A.认可外国法人为内国法人 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 C.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财产豁免权 D.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权从事反对其政府的活动 5.“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的“住所地”在国际私法上称作A.范围B.准据法C.指定原因D.连结点 6.“亲子间的法德关系,依父之本国法;如元父时,依母之本国法”这一冲突规范是 A. 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 C.无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D.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 7.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何种方式确定? A.原告住所地法 B.被告住所地法 C. 法院地法 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8.对于识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识别是解决援用哪一个冲突规范的前提 国际私法试卷第2 页共9页 B.识别主要是一种限制外国法适用的手段 C.识别主要在确定法院管辖权时进行 D.如果两国制订相同的冲突规则,就不会产生识别冲突

经典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国际私法》(303020013)期末考试试题(A卷) 考试对象:法学专业2005级 本期末试卷满分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100%。 答题要求: 1.请将所有答案统一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答题的,责任考生自负。 2.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面哪一学说的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学的诞生。( B) A.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B.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C.荷兰的国际礼让说 D.既得权说 2、国际私法最早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 A. 国内立法 B. 国际惯例 C. 国际公约 D. 国内判例 3、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 A. 巴托鲁斯 B. 杜摩兰 C. 戴西 D. 库克 4、(A)是《第二次美国冲突法重述》的指导原则。 A. 最密切联系原则 B.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C. 自体法原则 D. 场所支配行为原则 5、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A) 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在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6、在中国古代的(C)中,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A.秦律 B.汉律 C.唐律 D.大明律 7、“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结婚各方的属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亦属有效”是一条(D)。 A.有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无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8、下面有关冲突规范说法正确的是:(D) A.冲突规范是一种直接规范 B.冲突规范是一种程序性的法律规范 C.冲突规范由假定、指引(或命令)和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D.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 9、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澳大利亚法处理该争议,但澳大利亚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应以澳大利亚首都墨尔本的所在地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B.应以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国法 C.应直接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D.应先依据澳大利亚的区际冲突规则加以确定;如澳大利亚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10、各国法律一般规定反致适用于(C) 。 A. 合同领域 B. 物权领域 C. 继承关系 D. 侵权行为 11、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A) A.美国法 B.俄罗斯国法

国际私法四

复核总分复核人 题 号一二三四五六总 分题 分20 5 20 25 10 20 合分人 得 分 得分评卷人复查人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1.在国际私法包括的各类规范中,占主导地位的是 ( ) A .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B .冲突规范 C .统一实体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2.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第182条之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 )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 .其住所 B .其居所 C .其有最密切联系 D .其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 3.对英国国际私法做出最大贡献,并且以自己的既得权说标志着国际私法里程碑的英国著名学者为 ( ) A .戴西 B .戚希尔 C .萨维尼 D .柯里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这是一条 ( )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选择性冲突规范 D .重叠性冲突规范 5.自1878年福果案后,下列哪一种制度在法国判例中确定下来 ( ) A .识别 B .反致 C .先决问题 D .公共秩序 6.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 ( ) A .法院地法 B .合同准据法 C .不动产所在地法 D .不动产所有人住所地法 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定的原则是 ( ) A .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B .优先权原则 C .强制许可原则 D .保护独立原则 8.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法律是指 ( ) A .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 B .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C .侵权行为实施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以何者对受害人更为有利而定。 D .侵权行为实施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 2011年1 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495401国际私法 002495401

国际私法练习题--多项选择题

国际私法练习题--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1.作为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 A我国A公司和美国B公司订立半导体元件买卖合同,规定有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问题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B一个中国人继承其外国籍亲戚死亡后遗留在中国境内的财产 C甲国船舶C和乙国船舶D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后停泊于我国上海港,并在上海海事法院进行诉讼 D中国公司E和F之间订立一项房地产买卖合同,标的位于加拿大境内 2.下列哪些方法是国际私法特有的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 A直接调整方法 B间接调整方法 C实体规范调整方法 D冲突规范调整方法 3.涉外民事关系的认定依据是()

A民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 B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 C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 D所适用的法律涉及到外国实体法的 4.民商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各国民商事法律制度不同 B各国人民之间存在着正常的民商事交往关系C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D各国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外国民商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5.国际私法的国际性表现在() A国际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B国际私法的适用范围跨越了国界,具有国际性C国际私法的渊源中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D国际私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从根本上是一种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6.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说法正确的有()A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 B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法规范,同时也包括冲突法规范 C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 D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仲裁程序规范 7.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 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 C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 D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 8.国际私法在其发展历史上,曾有以下学说()

国际私法 学说

萌芽阶段的国际私法 1、罗马法时代 2、种族法时代 3、属地法时代 传统国家私法:——法则区别说时代 1.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背景:国际私法理论的最早形态 ?代表人物:巴托鲁斯国际私法之父 ?内容:物的法则、人的法则和混合法则 ?意义:纠正了绝对属地主义的弊端,确定了法律的域外效力。 2 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背景:商品经济发展和行政地方割据 ?代表人物:杜摩兰和达让特莱 ?内容:杜摩兰的意思自治原则达让特莱的属地原则 ?意义:意思自治原则摆脱了本地习惯法的束缚,冲破了属地原则的禁锢 ?后期发展:法国民法典 3.荷兰的法则区别说 ?背景:荷兰资产阶级革命 ?主要代表:巴根多斯、保罗·伏特和优利克·胡伯 ?荷兰法则区别说又称国际礼让学说 ?内容:胡伯三原则 ?意义:把国家主权思想引入法则区别说,把适用外国法的问题放在国家关系和国家利益的基础上来考察,这是适用外国法理论的进步 ? ?近代国际私法——百花齐放的时代 1、美国的国际私法:斯拖雷的国际私法三原则 ?背景:继承了荷兰的法则区别说 ?内容(1)一国在其领土范围内享有专属的主权和司法管辖权,其法律管辖该国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财产和行为。(2)一国法律不能直接地影响和约束该国领土范围之外的人和财产。 (3)一国法律要在他国取得效力,必须取得他国法律和制度明示或暗示的同意。 ?意义:斯托雷的学说受到不少大陆学者的批评和嘲讽,甚至认为只是对胡伯理论的译述,但开创了真正的英美国际私法理论,统治美国国际私法领域100多年。 2、德国学派:法律关系本座说 ?背景:1849年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创立了法律关系本座说 ?主要代表:萨维尼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近代国际私法之父 ?内容:(1)法律关系依其性质总是与一定地域的法律相联系,该地域即为该法律关系的“本座”。 (2)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也应是各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本座”所在的地方的法律。 (3)涉外关系分为“人”、“物”、“债”、“行为”、“程序”等几大类,分别适用不同的本座。 ?意义: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在方法论上实现了根本的变革,开创了一条解决法律冲突、进行法律选择的新路子。在荷兰国际礼让说之后,它在新的基础上回复到国际私法的普遍主义。法律关系本座说大大推动了欧洲国际私法成文立法的发展。 3、意大利学派:孟西尼的三原则 ?背景:1851年发表《国籍乃国际法的基础》的著名演说,主张每个人都适用其本民族的法律。 ?主要代表:孟西尼 ?内容:(1)民族主义原则,即国籍原则。(2)意思自治原则,即自由原则。(3)公共秩序原则,即主权原则。 ?意义:孟西尼的学说在19世纪的意大利占据统治地位,欧洲国家的立法以及国际公约大都采用了孟西尼的国籍原则。 4、英国学派:戴赛的既得权说 ?背景:1896年出版的《冲突法》中提出了既得权说。 ?主要代表:戴赛(西) ?内容:坚持法律属地性的前提下,为了保障合法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对于依据本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应该坚决加以保护。 ?意义:在国际私法理论的发展史上,既得权说产生过很大影响。

国际私法(多项选择题)(同名10024)

国际私法(多项选择题)(同名10024)

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6题,计12分) 1、国际私法的渊源表现为(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国内立法D、国内判例)。 2、赞成反致制度的理论依据主要有(A、反致会扩大本国法适用范围,但否定了国际私法基本原则B、采用反致制度,可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C、采用反致制度,可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D、采用反致使同一案件在不同国家审理会得到相同结果)。 3、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都是外国国籍时,各国通常采用(A、以最后取得国籍为准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为其国籍国C、由法院确定)方法确定国籍。 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定的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有(A、国民待遇原则B、优先权原则C、强制许可原则D、独立性原则)。 5、婚姻实质要件发生冲突,可依(A、婚姻举行地B、属人法C、婚姻举行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法律)解决。 6.指出下列冲突规则中哪些是单边冲突规范(A. 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B.在中国境内履行的合资企业合同,适用中国法D.在日本境内履行的合资企业合同,适用日本法)。7.当事人规避我国(A. 强制性C. 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8.现今世界各国通常采用(B.特别认许制C.一般认许制D.相互认许制)承认外国法人在本国活动。9.《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了(A. 国民待遇B.自动保护C.独立保护D. 最低限度保护)原则。 10.对离婚法律冲突,各国通常适用(A. 法院地法B.属人法C.选择或重叠适用属人法和法院地法D. 有利于离婚的法律)解决冲突。 11.我国加入1965年海牙《送达公约》时声明,反对在我国境内采用(A.邮寄B. 司法官员直接D.案件关系人直接)方式送达司法文书。 1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 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D.财产继承方面的)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13.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D. 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14.广义的反致包括(B. 间接反致C.狭义反致D.转致)。 15.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现在,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A. 外国自然人B. 外国法人C. 外国船舶D,外国物品) 16,下列物权关系中哪些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B.物权的保护方法E. 物权客体范围的决定)。17.提单的法律职能表现为(A.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凭证B.托运人交付货物的收据C. 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18.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各国一般主张适用(B,碰撞发生地法C. 法院地法D.船旗国法)。19.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 意思自治原则B. 属人法C. 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国际私法概述题库2-1-8

国际私法概述题库2- 1-8

问题: [多选]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 B.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 C.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法规范 D.国际私活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

问题: [多选]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 B.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 C.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法规范 D.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

问题: [多选]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是 A.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因离婚而产生的有关法律关系 B.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某国海运公司约定由海运公司在指定港口装货运至指定港口而发生的有关法律关系 C.某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我国某一大型国有企业就购销合同产生争议的法律关系 D.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为完成股份制的改造,通过政府接受某国际组织的大额贷款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出处:辽宁11选5 https://www.360docs.net/doc/ef13186200.html,;

问题: [单选]国际私法的间接调整方法是通过借助() A.A、国际统一冲突规范来实现的 B.B、冲突规范来实现的 C.C、程序规范来实现的 D.D、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来实现的

问题: [单选]国际私法的直接调整方法是通过借助() A.A、国际统一实体规范来实现的 B.B、冲突规范来实现的 C.C、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实现的 D.D、国际商事仲裁规范来实现的

国际私法简答题

国际私法简答题及答案 1、简述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答: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一般地说,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构成涉外民事关系:(1)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无国籍人,有时也可以是国家或国际组织;(2)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3)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外国。它包括涉外物权关系、涉外债权关系、涉外知识产权关系、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和涉外遗产继承关系等。 2、简述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答:法律冲突在国际私法上是指涉及两个甚至两个以上国家的民事关系,因它们的民事法律规定各不相同,却都要求对该民事关系进行管辖或适用,从而造成的在法律适用上的冲突或抵触。一般主伙,在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之所以会产生法律适用的冲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二是所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三是司法权的独立;四是国家为了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关系,必须承认内法律法律的平等,即有必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承认所涉国法的域外效力。 3、法律冲突的实质是什么? 答:法律适用的冲突,实质上就是“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内效力或内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外国法的域内效力”之间的冲突。法律的域内效力,主要体现国家的属地优越权,法律的域外效力体现国家的属人优越权。因而,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内效力的冲突,也就是外国的属人优越权与内国的属地优越权的冲突;而内国法的域外效力与外国法的域内效力之间的冲突,也就是内国的属人优越权与外国的属地优越权的冲突。 5、简述国际私法解决法律冲突问题所经历的历史发展阶段。 答:法律冲突解决的历史发展阶段包括:(1)依本国的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自中世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时代起的几百年历史中,国际私法基本上是依靠国内法中的冲突规范来解决法律冲突。但由于各国冲突规范存在的差异,完全通过各自国家的冲突法来指引应适用的法律,往往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实体法,从而不能取得判决的一致,而判决的一致本是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安全所需要的,因而在19世纪末以后,出现了国际冲突法条约。(2)依统一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18世纪中叶,由于孟西尼的倡导,开始出现了统一各国冲突法的尝试。追求冲突规范的国际统一是想通过彼此适用同一冲突规范指定同一国家的实体法作为同一国际民事关系的准据法,这样不论案件在哪一国提起,均能得到同一的判决结果。(3)依统一实体法解决法律冲突。这种新的解决法律冲突的途径,即是有关国家通过制定一些统一的实体规范,以消除彼此在民、商法上的歧异,并供缔约国的当事人直接适用于有关民事关系,从而也就可避免再从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做出选择。 10、简述当代国际私法的新发展。 答: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国际民商事流转关系的规模不断扩大,以国际民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际私法在世界范围内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发展。(1)国际私法范围的扩大与内容的不断丰富。(2)国际私法各个分支学科的形成。(3)国际私法趋同化倾向不断加强,比较国际私法迅速发展。(4)对传统冲突法及其学说改造的深化。(5)国际私法的国内法典日渐增多。 11、简述各国改进冲突法的主要方法。 答:各国改进冲突法的方法主要有:(1)用灵活的开放性的冲突规范代替僵硬的封闭性冲突规范,即逐渐把过去只在合同关系中适用的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扩大适用于其他领域的法律选择;(2)增加连结点的数量从而大量增加选择性冲突规范的数量,或采用多

国际私法案列分析(可以)

(一)案例某中国公民的遗产涉外继承案 ————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 一中国上海女子在美国纽约嫁给一印度孟买男子,婚后定居孟买并生儿育女。该女子不幸英年早逝,未留下任何遗嘱,但在上海和孟买均留下了价值可观的动产和不动产。其丈夫、子女及父母因析产不均发生争议,其父母诉诸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分析:上述案件所涉法律关系是否为涉外民事关系?

(二)案例李伯康房产继承案 ————先决问题 李伯康于1938年在家乡广东台山与范素贤结婚,婚后一直无子女。1943年李伯康前往美国定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1967年李伯康与周乐蒂女士在美国内华达州结婚。1981年李伯康在美国洛杉矶去世。在李伯康的遗产中,有一处位于广州的四层楼房。1986年5月,已离开台山到香港定居多年的范素贤得知李伯康去世的消息后,到广州办理了继承上述房产的证明,同年7月领取房产证。周乐蒂女士得知后,委托代理人在广州某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其夫李伯康的上述房产。法院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判决李伯康与周乐蒂在美国的结婚属于重婚,无效,因此驳回原告周乐蒂的继承请求。 问题 1、本案的主要问题(本问题)是什么? 2、本案中存在先决问题吗? 3、假设李伯康的遗产中有一笔存款位于广州,此案是否存在先决问题? 解题思路及基础知识 先决问题是指在法院在解决一个法律问题时,要以首先解决另外一个法律问题为前提。前一个待解决的问题是主要问题,后一个问题是先决问题。构成国际私法上的先决问题应满足三个条件: (1)先决问题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作为一个单独问题提出,并有自己独立的冲突规范可以引用; (2)主要问题依照法院地国冲突规范的指引应当适用外国法律。如果主要问题适用法院地法,先决问题虽然也存在,但关于先决问题的法律适用就不会存在争议了,只能按照法院地冲突规范指引; (3)法院地国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与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的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都不相同,从而会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如果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结果都一样,先法律//教育网决问题也就失去了意义。 参考答案 1、主要问题是对李伯康位于广州的不动产的继承。 2、本案并不存在先决问题,因为主要问题——不动产的继承问题,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而本案主要问题应适用的准据法为法院地法,不符合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即主要问题依照法院地国冲突规范的指引应当适用外国法律。 3、此时本案存在先决问题,因为主要问题——动产继承问题,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此时为美国法,符合先决问题构成的三个要件。

国际私法-学习指南

国际私法-学习指南 一、单项选择 1、“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类型是()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2、下列关系中,不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是() A、两名中国公民在国外居留期间协议离婚 B、一外国公民因不满中国某行政机关的处罚,提起了行政复议 C、中国某公司在泰国投资设厂 D、某中国公民继承他在国外的亲属在中国国内的遗产 3、下列连结点中,不属于属人法系属公式的是() A、法人住所 B、法人营业所 C、国籍 D、最密切联系地 4、若甲国法院审理案件时,其冲突规范援引了乙国法,乙国的冲突规范援引了丙国法,而丙国冲突规范又援引了乙国法,最终,甲国法院适用乙国法处理了此案。这一过程叫做() A、间接反致 B、二次反致 C、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 D、完全反致 5、中国公民张某与王某是在美国定居的华侨,二人在美国结婚后共同回国定居,后二人因感情问题在中国离婚,双方在离婚诉讼中的主要争议是财产分割问题,对于这起离婚案,应适用的法律是() A、美国法 B、中国法 C、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 D、最密切联系地法律 6、两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属于香港船东所有的船舶,在中国渤海湾内发生碰撞,后在天津海事法院就碰撞纠纷进行了诉讼,对于此案,应适用的法律是() A、香港法 B、中国法 C、巴拿马法 D、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

7、依照我国票据发的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 A、追索地法 B、付款地法 C、出票地法 D、法院地法 8、住所在A国的B国公民死于A国,在C国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在C国法院涉讼。C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即B国法;B国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A国法;A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C国法。结果法院适用了C国法,这种制度称为:() A、直接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完全反致 9、A公司在澳大利亚注册,股东主要为日本人,其主要办事机构设在新加坡。该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依照我国法律,A公司的国籍是:() A、澳大利亚 B、日本 C、新加坡 D、中国 10、张某(中国籍)与麦克(美国籍)在中国结婚,2004年麦克在美国因病去世,他生前的住所在美国。在中国有一处别墅,在美国有一部分动产,一名叫比尔的美国国男子自称是麦克的私生子,要求继承麦克的遗产,遂与张某产生纠纷,比尔向中国法院起诉。本案中,对麦克遗产的继承,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动产和不动产适用中国法 B、动产和不动产适用适用中国法 C、动产适用中国法,不动产适用美国法 D、动产适用美国法,不动产适用中国法 11、一个住所在甲国的19岁甲国人,未取得父母同意,在乙国与一位住所在乙国的妇女结婚。后来,丈夫以未取得父母同意为由认为他没有结婚能力并经甲国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因此,妻又在乙国与一在乙国有住所的乙国人结婚。在本案中,原告(乙国男子)以他与该妇女结婚时,该妇女尚有合法婚姻存在而请求乙国法院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解决本案的前提是要确定该妇女前一婚姻的有效性;而这又取决于对该甲国男子未满25岁且未获得其父母同意就结婚这一事实作出定性。那么,关于判断父母同意是甲国男子婚姻有效性的形式要件还是婚姻能力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 ) A、法律冲突

国际私法笔记整理

第一编总论 国际私法的概念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一、国际私法的产生 1、各国人民之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是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 2、各国民商事立法存在差异; 3、各国在一定范围内要适用外国法。 二、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或:含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附】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以及同财产有联系的人身关系,包 括物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债权关系、婚姻家庭关系和继承关系等。 国际私法所指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既包括涉外物权关系、涉外债权关系、涉外知识 产权关系、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和涉外继承关系,也包括涉外公司法关系、涉外票据法关 系、涉外海商法关系、涉外保险法关系和涉外破产法关系等。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特点:1、国际民商事关系具有国际性或涉外性。2、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司法关系。3、是广义上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私法的实用价值: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发展;保护本国公民和国家利益;实现国家对外政策。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调整方法 间接调整方法:通过冲突规范来进行调整。即指出适用哪国法律,而并不直接规定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直接调整方法:通过实体法的方式来进行调整。即通过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 权利和义务。(明确,具有可预见性)(公约、国际惯例) 【两种方法并列,目前主要用间接方式,但以后会慢慢由直接占主流】 【思考】如何评价两种调整方法? 国际私法的范围和定义 一、国际私法的范围(即:法律规范的范畴) 1、小国际私法(德、日) 主张国际私法仅仅包括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 2、中国际私法(英、美) 主张国际私法应以冲突规范为主,但同时还应该包括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规范和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规范。(法国学者多认为国际私法包括国籍法规范、外国人法律地位规范、管辖权规范、法律适用规范。详见巴蒂福尔、拉加德合著《国际私法》。) 3、大国际私法(前苏联、中国、台湾地区)主张国际私法应该由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统一实体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组成。 【韩德培教授“一机两翼”理论】 国际私法如同一架飞机,其内涵是飞机机身,其外延是飞机的两翼。 机身:冲突法、统一实体法、国家直接应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机翼2:解决纠纷的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管辖权、司法协助、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重点】如何看待国际私法的范围: 1、冲突规范应该属于国际私法的最基本的范围。 2、国籍规范与外国人法律地位规范与法律冲突的解决密不可分,故也是国际私法规范的构成部分。 3、对于国际私法的范围,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对于统一实体法规范是否是国际私法的范围,我们

国际私法复习题2

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A.区际法律冲突; 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2、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是一条()。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 D.选择性冲突规范。 3、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 A.一般认许制; B.特别认许制; C.相互认许制; D.分别认许证。 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 A.当事人属人法; B.婚姻缔结地法; C.兼采A、B的混合制; D.法院地法。 5、一个住所在日本的美国人,未留遗嘱死亡,遗有动产在纽约州。为此动产的继承而在日本诉讼,依日本法律规定,继承本应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纽约州的法律),而纽约州的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于是,日本法院依照日本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这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法律规避。 6、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 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 A.无民事行为能力; B.有民事行为能力;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D.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的案件,适用()。 A.当事人的国籍国法; B.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 D.选择或重点适用当事人属人法或法院地法。 8、科恩是甲国人,1991年科恩16岁时随学校代表团来我国旅游,并在文物店购买了唐三彩瓷器。甲国法律规定16岁即为成年,我国法律规定18 岁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那么,我国法院在判断科恩行为的有效性时,下列说法哪项正确?( ) 自己 A、科恩的行为无效,可以解除合同,买卖不成立; B、科恩的行为有效,不可以解除合同,买卖成立; C、科恩的学校应负责; D、科恩的父母应负责。 9、日本女子幸子为美国人,是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武汉市男子钱列在东京结婚,感情失合,钱列遂在武汉起诉离婚。该案适用()。 A、中国法律; B、日本法律; C、美国法律; D、菲律宾法律。 10、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 A.日本法律; B.韩国法律;

国际私法(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6题,计12分) 1、国际私法的渊源表现为( 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国内立法D、国内判例)。 2、赞成反致制度的理论依据主要有( A、反致会扩大本国法适用范围,但否定了国际私法基本原则 B、 采用反致制度,可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 C、采用反致制度,可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 D、采用反致使 同一案件在不同国家审理会得到相同结果)。 3、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都是外国国籍时,各国通常采用(A、以最后取得国籍为准B、以 当事人住所地国家为其国籍国 C、由法院确定)方法确定国籍。 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定的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有(A、国民待遇原则B、优先权原则 C、强制 许可原则D、独立性原则)。 5、婚姻实质要件发生冲突,可依(A、婚姻举行地B、属人法C、婚姻举行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 关国家法律)解决。 6.指出下列冲突规则中哪些是单边冲突规范(A. 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B.在中 国境内履行的合资企业合同,适用中国法D.在日本境内履行的合资企业合同,适用日本法 )。 7.当事人规避我国(A. 强制性C. 禁止性 )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8.现今世界各国通常采用(B.特别认许制 C.一般认许制D.相互认许制 )承认外国法人在本国活动。9.《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了(A. 国民待遇 B.自动保护C.独立保护D. 最低限度保护 ) 原则。 10.对离婚法律冲突,各国通常适用(A. 法院地法B.属人法C.选择或重叠适用属人法和法院地法D. 有 利于离婚的法律 )解决冲突。 11.我国加入1965年海牙《送达公约》时声明,反对在我国境内采用(A.邮寄B. 司法官员直接D.案 件关系人直接)方式送达司法文书。 1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 人的能力、身份、家庭 财产方面的D.财产继承方面的 )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13.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 突。各国一般采取(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 法D. 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方法确 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14.广义的反致包括(B. 间接反致C.狭义反致D.转致 )。 15.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现在,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A. 外国自然人B. 外国法人 C. 外国船舶D,外国物品 ) 16,下列物权关系中哪些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B.物权的保护方法 E. 物权客体范围的决定 )。 17.提单的法律职能表现为(A.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凭证B.托运人交付货物的收据C. 货物所有权的 凭证 )。 18.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各国一般主张适用(B,碰撞发生地法C. 法院地法D.船旗国法 )。 19.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 意思自治原则B. 属人法C. 最密切联 系的法律 )。 20.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A. 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B.调查取证 C. 承认与执行 外国法院判决 )。 21.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C.决 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 22.识别可以基于以下原因产生:(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B.有关国家 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 律上所没有的 )。 23.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 法 B.法院强制性要求当事人之间和解 D.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 24.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各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A.特别认许制 B.一般 认许制 C.相互认许制D.分别认许制 ) 25.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各国作了不同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可以(A.适用知识产权原始国法 律 B.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 C.适用行为地法律 D.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上述A、B、C ) 26.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主要有(A.意思自治说 B.客观标志说D.最密切联系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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