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审计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审计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审计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审计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文即在让读者了解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审计的基础上,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进一步探讨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技术认定问题。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审计的程序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的审计具有共性,都应在实施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项目审计的基础上进行,同时应主要增加以下审计程序:获取被审计单位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资产的相关技术鉴定、近期使用状态及其运转情况以及该项资产的技术发展、技术产业化信息、技术市场价格信息情况等详细资料,并分析判断其来源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通过实施“观察”、“检查”和“查询”等程序,了解和确认被审计单位计提减值准备理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以及其存在的真实性。

获取被审计单位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算和会计处理资料,复核和验算数额及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和合理性,同时还应充分考虑无形资产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合理性,结合无形资产项目审验其是否存在一定的回收可能,依据谨慎性原则确认其计提减值准备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审计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不符合计提减值准备条件或计算确认有误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应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进行沟通,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考虑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予以适当方式在审计报告中加以披露说明。

案例分析

注册会计师王成在审计万达公司会计报表时,了解到该公司XXXX年度有关无形资产的状况及会计处理情况如下:

1.专利权A:账面余额15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为零,该专利权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但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万达公司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专有技术B:账面余额5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为零,该专有技术已被其他新的技术所代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万达公司经分析,认定该专有技术虽然价值受到重大影响,但仍有25万元左右的剩余价值,并计提了25万元的减值准备。

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六十、六十二条的规定及认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条件,注册会计师对万达公司上述无形资产会计事项提出以下审计意见:

1.对于专利权A,因为只有在无形资产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才能计提全额减值准备,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当期损益。而专利权A虽然已超过了法律保护期限,但仍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万达公司对专利权A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将会使企业多计费用、少计利润,虚增了无形资产价值。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建议万达公司首先冲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并客观地分析其剩余价值,聘请有关专家确认其价值,相应计提合理的减值准备。同时考虑该项调整对当期利润及所得税的影响。

2.对于专有技术B,由于只有在企业的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才可以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如果仅仅是其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影响而仍有一定价值时,则应当分析其剩余价值,认定其本期应计提的减值准备。所以,注册会计师应认可万达公司对专有技术B的的分析及会计处理。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用范围 公司在进行财务决算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检查公司的存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各项相关资产,遵循本制度规定,提取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第二章提取减值准备的程序 公司按以下程序规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项目公司、负责相关资产的部门期末终了,应调查了解公司 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并书面报告计划财务部。 2、计划财务部依据该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 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计划财务部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计提方法,对应 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单项计提减值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的,按照本章第6 条程 序执行。 3、对须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书面报管理层 审批。 4、管理层对批准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书面报告董事会并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 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及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5、董事会根据管理层报告作出专门决议。 幼儿园里面有很多教育技术设备,那么对于这些设备该如何管理呢。下面为大家搜集 的一篇“幼儿园教育技术设备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 友! 6、单次单项核销和提取减值准备金额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的事项,须由董事 会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信息披露原则

应交税费审计程序

应交税金审计程序 应交税费的审计程序(一) 1.取得或编制应交税金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帐、总帐和报表有关项目进行核对。 2.检查企业税务登记证,如有税金减免政策,检查其批准文件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3.实施分析性复核。 4.检查增值税的核算是否正确、合法,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5.结合损益表项目审计,检查应交消费税核算是否正确、合法,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6.结合损益表项目审计,检查应交营业税核算是否正确、合法,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7.检查应交资源税 (1)检查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单位税额的正确。将销售收入或基本生产等帐户资料与企业纳税申报表相核对 ①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以销售为目的的,检查课税数量与销售数量是否一致。 ②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以自用为目的的,检查课税数量与自用数量是否一致。 (2)检查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否履行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职责。 (3)检查收购矿产品的成本是否包括按收购未税矿产品实际支付的收购款以及代扣代缴的资源税。 (4)检查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业务交纳的资源税抵扣及差额交纳情况。 (5)检查应交资源税计算是否正确。 (6)检查应交资源税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8.检查应交土地增值税 (1)检查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是否正确。 (2)检查土地增值额的主要扣除项目是否正确。与下列无关的不能列为扣除项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②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③新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3)检查应交土地增值税计算是否正确。 (4)检查应交土地增值税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9.检查应交房产税 (1)检查纳税基数是否正确。对自用房产,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各地自行规定)后的余额计算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2)核对房屋出租合同和银行存款等相关帐户,检查房产租金收人有无错、漏。 (3)检查应交房产税计算是否正确。 (4)检查应交房产税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10.检查应交土地使用税 (1)检查纳税基数是否正确。将有关部门发放的土地面积证明和纳税申报表项目核对(无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2)检查土地使用税计算是否正确。 (3)检查土地使用税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11.检查应交车船使用税 (1)检查纳税基数是否正确。将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账(台帐)上记载的车船数按照适用税额计算应交纳车船使车船,应检查是否具有免征文件或符合免征标准。 (2)检查车船使用税计算是否正确。 (3)检查车船使用税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12.检查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无形资产审计分析论文

无形资产审计分析论文 摘要:关于无形资产的规定,新旧会计准则具有较大不同。本文首先对新旧准则下无形资产不同的处理进行了对比,进而从定义、确认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报表披露等方面的变化着手,对新企业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处理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无形资产审计应注意的问题,以为审计实务提供指导。 关键词: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审计;研发费用 一、引言 2007年起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很大方面发生了变化,在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方面,强化了决策的有用性要求;在会计处理方面,确立了资产负债表观的中心地位;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方面,注重客观性和相关性并重。这贯穿整个准则始终,体现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以下就新准则下无形资产的处理和审计进行分析。 二、新准则下无形资产处理的利弊分析 1.从无形资产定义角度看 而新准则明确规定无形资产是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国际惯例,明确规定自创商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相关会计准则。 2.从无形资产确认和初始计量角度看 旧准则13条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但是,关于无形资产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在我国一直存在争论。新准则将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并给出了定义,允许符合条件的开发支出资本化,这将给企业带来一系列有利影响。但在实际业务中,无形资产研发周期长、风险大、业务复杂,对于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与界定有时并不明确,而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决定着研发支出的费用化和资本化,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和资产。同时,根据新会计准则,开发费用资本化是非强制性的,是允许项目而非强制性的,很大程度上依赖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和客观需要,具体会计处理将受到不同利益驱动的影响。因此,这两项因素有可能导致自行开发无形资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规定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 规定 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执行的《企业准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用范围 公司在进行财务决算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检查公司的存货、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各项相关资产,遵循本制度规定,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第二章提取减值准备的程序 公司按以下程序规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项目公司、负责相关资产的部门期末终了,应了解公司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并书面报告计划财务部。 2、计划财务部依据该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计划财务

部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计提方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单项计提减值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的,按照本章第6 条程序执行。 3、对须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书面报管理层审批。 4、管理层对批准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书面报告董事会并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及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5、董事会根据管理层报告作出专门决议。 6、单次单项核销和提取减值准备金额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的事项,须由董事会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信息披露原则 1、根据本制度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账龄计提的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除外),均须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则应作出专门决议予以披露。 2、监事会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专门意见,形成决议予以披露;

无形资产审计案例手册范本

一、无形资产审计案例 (一)案例线索及分析 案例一:注册会计师刚审计新兴公司2001年度会计报表时,了解到该公司2001年3月1日购买某项专有技术,支付价款240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项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为10年。2001年12月31日,公司与转让该技术的单位发生合同纠纷,专有技术的使用围也因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可能造成减值。审计中未发现新兴公司进行账务处理。 案例一分析:《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六条、《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十五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二者之中较短者。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九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据此,注册会计师刚应进行如下审计处理: 1.提请新兴公司在规定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该项无形资产: 当年应摊销额=(240÷10)÷12×10=20(万元) 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200000 贷:无形资产 200000

2.提请新兴公司对该专有技术发生减值准备后可能收回的金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经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估计,预计可收回金额为50万元,为此,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500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00000 3.应将审验情况及被审计单位的调整情况详细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 4.如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审计人员应考虑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案例二:注册会计师文审计大华公司2001年度会计报表时,了解到大华公司从当年初开始研究开发一项新技术,至2001年9月10日研究成功,共发生开发费用150万元及律师费50万元。为使该项新技术运用到生产中,大华公司发生相关费用30万元。 2001年11月,大华公司与可可公司签订协议,将开发的该项新技术出售给可可公司,双方协议价格400万元,可可公司于12月5日预付了300万元价款。协议中规定,该项新技术出售给可可公司后,大华公司需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以保证可可公司使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必须达到大华公司规定的质量标准,如果1年未能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可可公司有权原价返回大华公司。 案例二分析:《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十三条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第十四条规定: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斯费用。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时,所取得租金应按《企业会计准则——收

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

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注册会计师受托实施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往往会遇到两种偏向:一是被审计单位为了粉饰经营业绩、夸大当年利润或少报当年亏损,不提或者少提按规定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二是被审计单位为了调节年度利润和均衡股利分配,计提的减值准备高于预计损失数,也就是所谓计提秘密准备。这两种偏向的结果都使报表不实、会计信息虚假。为了保证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注册会计师必须对企业年终计提或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以下简称减值准备)实施重点检查;同时,审计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的正确性。 一、减值准备计提的审计 减值准备通常是被审计单位经营者依据有关因素做出的估计,发生错报的风险较大,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实施审计工作。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专家工作,比如请专家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和重要建筑物的销售净价或使用价值进行鉴定等。以下就审计

中几个关键概念的把握阐述笔者的观点。 1.关于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对减值准备计提数进行审计认定的前提,只要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的帐面价值,其差额就是减值准备的应提金额。可收回金额,《企业会计制度》解释为:“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称为“使用价值”,本文为叙述方便,也将其简称为“使用价值”。 对于如何处理可收回金额中销售净价与使用价值的关系,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提出的一些主张,可以作为注册会计师审计可收回金额时的参考:(l)“如果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中的任何一项超过其帐面金额,资产没有减值,因而没有必要估计其他金额”。(2)“如果没有理由相信资产的使用价值远远超过其销售净价,则资产的销售净价可视为其可收回金额”。(3)“有时候不可能确定资产的销售净价,……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的使用价值可视为其可收回金额”。 同时,除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外,“可收回现金净流量现值”也是可收回金额的一种表现形式。比如应收款项、委托贷款、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一般不宜用销售净价或使用价值表述,而以“可收回现金净

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应注意的问题

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应注意的问题 由于会计实务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加之现行制度不规范性,导致企业中高估资产、虚增利润的现象较为普遍,资产负债表上所列示的资产价值与实际相背离。为此,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为使企业避免承担更多的经营风险,全面贯彻谨慎性原则,不仅将可以计提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难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实施范围由股份制企业扩大到了所有企业,而且还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扩大到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本文拟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应注意的问题作粗浅探讨,并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量、提取、会计处理等作一比较,以便理解和运用。 一、资产减值的一般规定和职业判断问题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保证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事实的必然要求,也是这次会计制度改革中比较重大的改进措施之一。新制度第5l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是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则性规定。同时,新制度中还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做了具体的规定,强调企业应根据以往的经验、企业的实

际情况及各种迹象,合理地判断某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市价或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其账面价值或成本,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或成本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而收回的价值,则该项资产就是按超过其可收回价值计量的,此时就应视为已经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对企业会计职业判断提出的具体要求。因为新的企业会计制度除了在会计政策、会计处理方法(如折旧政策、投资核算方法等)的选择以外,在资产减值的提取上也给了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检查情况和各项减值条件进行具体的判断,尤其是随着企业的不断创新,新的会计业务不断出现,使得会计处理方法变得更加灵活和多变,加大了会计处理的风险和对风险控制的要求,使得会计职业判断与企业经营成败直接关联。如果企业的会计人员不能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及各种不确定性的风险进行合理的判断,就会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并可能由此不能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地控制。所以,企业会计人员要加强对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加强对会计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会计相关的经济、财政、管理、贸易、金融、计算机、网络等知识的学习,不断积累、不断锻炼、不断提高,成为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职业修养的高素质管理人员。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量问题 新制度关于资产减值的范围较为广泛,而且还规定了多种计量标准,

无形资产内控流程

无形资产内控流程 第一节风险识别 一、是否无形资产未做到分类管理,可能导致无形资产不能被有效利用和按规定年限摊销。 二、是否无形资产保密制度执行不严,造成企业商业秘密对外泄露。 第二节控制目标 一、规范无形资产投资、管理行为。 二、保证公司无形资产的真实准确。 第三节控制措施 一、授权批准 (一)授权方式 董事会的权限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定; 经理层人员的权限由董事会进行授权; 其他人员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制度明确。 (二)权限划分 项目审批人审批权限 1、无形资产摊销政策董事会(1)制定和修订; (2)以董事会决议形式发布。 2、无形资产购置董事长(1)根据授权和文件规定进行审批。 3、无形资产的处置、清理公司授权 审批人 (1)董事长授权相关审批人; (2)授权审批人对正常到期无形资产清理进行审批; (3)董事长对非到期无形资产处置进行审批。 (三)批准方式 重大无形资产投资、处置,经董事会决议后,由董事长审批; 无形资产摊销政策,经董事会决议后,由董事长审批; 其他事项审批,总经理或授权签批人在业务单或公司设定的审批单上签批。(四)授权批准管理 审批人根据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

超越权限审批;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权限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无形资产事项;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二、存货记录与报告 (一)无形资产的登记 对于特定部门使用的无形资产,由使用部门登记购资金额、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等,每年或到期日同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对于无特定部门(企业整体)使用的无形资产,由财务部门登记相关信息。 (二)无形资产会计记录 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无形资产及时核算,正确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 财务部门定期与使用部门核对无形资产状况。 (三)无形资产的报告 财务部门每年对无形资产的项目、价值状况进行报告; 财务部门对到期或处置的无形资产作出清理请示,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岗位制衡 (一)无形资产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应分离; (二)无形资产的采购与验收、付款分离; (三)无形资产的处置与收款分离; (四)无形资产的清理申请、审批与会计记录分离; (五)公司内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无形资产的全过程业务。 四、素质控制措施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任职要求。 (三)熟悉无形资产的价值评定等基本知识。 五、内控责任控制措施 (一)无形资产的购置由计划部门办理; (二)无形资产的购置、使用协议由法律部门办理; (三)付款和会计记录由财务部门办理;

资产损失核销专项审计报告

资产损失财务核销专项审计报告 Xx专审字【2014】第号 Xx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向朝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核销的资产损失进行了专项审计。按照《XX市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损失财务核销,保证会计资料和资产损失财务核销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审核贵公司提供的以XX年XX 月XX日为基准日的资产损失财务核销资料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的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XX市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支持各项资产损失核销的证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资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审计工资业已完成,现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参照会计报表附注中基本情况内容表述。 二、资产损失财务核销概况 (一)资产损失财务核销范围及内容 按照贵公司提供的申报核销的申请,本次贵公司申报核销的金额为XXXXX元,分类明细如下:

(二)资产损失财务核销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问题解答》;(2)国资发评价【2005】67号《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 (3)XX市国资委XX国资委统【200*】***《**市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实施意见》 (7)**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事项操作规程》。 2、其他依据 (1)业务约定书; (2)XX公司XX号《关于申报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的请示》。三、资产损失财务核销专项审计情况 (一)主要审计程序 1、培训参加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协助贵公司做好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基础工作; 2、对贵公司基准日的会计报表的相关科目进行审计,以确认申报核销的资产损失的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 3、按照国家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的有关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贵公司申报核销的资产损失进行审核。 (二)审核结果 经审核确认,贵公司符合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申报条件的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

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注册会计师受托实施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往往会遇到两种偏向:一是被审计单位为了粉饰经营业绩、夸大当年利润或少报当年亏损,不提或者少提按规定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二是被审计单位为了调节年度利润和均衡股利分配,计提的减值准备高于预计损失数,也就是所谓计提秘密准备。这两种偏向的结果都使报表不实、会计信息虚假。为了保证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注册会计师必须对企业年终计提或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以下简称减值准备)实施重点检查;同时,审计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的正确性。一、减值准备计提的审计减值准备通常是被审计单位经营者依据有关因素做出的估计,发生错报的风险较大,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实施审计工作。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专家工作,比如请专家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和重要建筑物的销售净价或使用价值进行鉴定等。以下就审计中几个关键概念的把握阐述笔者的观点。1.关于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对减值准备计提数进行审计认定的前提,只要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的帐面价值,其差额就是减值准备的应提金额。可收回金

额,《企业会计制度》解释为:“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称为“使用价值”,本文为叙述方便,也将其简称为“使用价值”。对于如何处理可收回金额中销售净价与使用价值的关系,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提出的一些主张,可以作为注册会计师审计可收回金额时的参考:(l)“如果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中的任何一项超过其帐面金额,资产没有减值,因而没有必要估计其他金额”。(2)“如果没有理由相信资产的使用价值远远超过其销售净价,则资产的销售净价可视为其可收回金额”。(3)“有时候不可能确定资产的销售净价,……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的使用价值可视为其可收回金额”。同时,除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外,“可收回现金净流量现值”也是可收回金额的一种表现形式。比如应收款项、委托贷款、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一般不宜用销售净价或使用价值表述,而以“可收回现金净流量现值”表述为宜。对于可收回金额与应计提减值准备的认定,根据《制度》规定和会计惯例,可按下列原则处理:(1)短期投资以市价作为可收回金额计提跌价准备;(2)存货以可变现净值为可收回金额计提跌价准备;(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使用价值为可收回金额计提

无形资产常见错弊审计札记

一般说来,无形资产的审计目标主要有,①确定无形资产是否存在;②确定无形资产所有权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③确定无形资产增减变动及其摊销的记录是否完整;④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方法是否恰当,是否与上期一致;若摊销政策改变,确定其依据是否充分;⑤确定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正确;⑥确定无形资产的期末余额是否正确; ⑦确定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在确定工作的前进方向之后,接下来就是如何干,下面着重谈谈实现上述审计目标的方法。 ㈠.方法锁定: 1 、进入审计现场,获取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书原件、有关协议和董事会纪要、“无形资产”账户及所属明细账等文件、资料,综合采用审阅法、核对法、复核法、分析比较法、评估法、观察法、鉴定法、调查法等方法,对各项无形资产的性质、构成内容、计价依据、受益期限、持有使用和保密状况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无形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 2 、获取或编制无形资产明细表,复核计算无形资产的本期摊销额、减值准备计提及其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以确定账务处理的是否正确, ㈡ . 细节技巧及筛查的常见错弊: 1 、审查无形资产基础工作是否到位 (1)、审查无形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关注无形资产开发、购置和转让的计划审批制度、职责分工制度、保护制度、评估制度等是否健全、严密、有效,验证①科研项目从立项申请至获取专利权之前这个期间,其人员、经手人变动时,是否严格履行有关项目合同、项目技术进展、项目设备、仪器、技术资料、项目资金应收款、应付款等情况的交接手续,②针对技术骨干调动时,用来专门防止正在研究项目的技术和财产流失的措施是否有效,如否,则评价无形资产流失的风险程度。 (2)、审查无形资产确认的准确性:关注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成本是否能可靠计量,验证①每一项无形资产增加业务是否有授权批准文件,取得无形资产的法律程序是否完备,②不同来源取得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需注意的是,对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要验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经过适当的授权审批,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否分别与验资报告及资产评估结果确认书或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一致;对自行取得或购入的无形资产,要验证其原始凭证确认的计价是否正确;如否,则分别认定记录企业是否存在①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虚列各种费用,扩大开发成本;②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不按评估确认价值入账;③接受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不按捐赠方提供的发票账单金额入账;④外购的无形资产,不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⑤在没有发生企业合并的情况下,虚列商誉;⑥将企业一般性商标、非专利技术、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列为无形资产;⑦将企业已经过期的专利权、特许权等仍然保留在无形资产账户中等等一系列有意抬高无形资产价值的做法,虚列或多列无形资产价值,增加无形资产成本,从而提高所有者权益的虚增数额。 (3)、审查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真实性:关注企业注册资本文件中无形资产和账面记录,验证①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在注册资金中的份额,是否超过现行财务制度规定,②无形资产作价依据,是否经过有关机构审批和评估,如否,则认定记录企业是否存在以虚设无形资产价值抵充注册资本这种错弊行为,骗取“公司注册”的现象。 (4)、审查无形资产研发情况的客观性:关注被审计单位对“研究”与“开发”阶段的划分依据是否正确,验证研究、开发两个不同阶段的特点是否符合新准则规定,如否,则须警惕企业根据自己需要来尽情地划分这两个阶段,以实现当自己需要增加费用支出、偷逃税款时,就任意延长研究阶段;当自己需要提高业绩、改善资本结构时,就任意缩短研究阶段的目的。 (5)审查研究、开发两个阶段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关注每个阶段详细的开支是否与进展情况相匹配,两阶段支出性质是否故意被混淆,有无将费用化的支出资本化或将资本化的支出费用化的行为,验证①研究阶段支出是否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②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是否资本化,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是否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③无法区分两阶段支出的是否将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④支出金额是否正确,如否,

第六章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中级会计实务 第六章 无形资产 知识点: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 详细描述: 根据可获得的情况判断,无法合理估计其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按照准则规定,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但应当在每一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例6-3】20×9年1月1日,甲公司自行研发的某项非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研究支出为800 000元,累计开发支出为2 500 000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2 000 000元)。有关调查表明,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情况综合判断、该非专利技术将在不确定的期间内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由此,该非专利技术可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进行摊销。 20×10年年底,甲公司对该项非专利技术按照资产减值的原则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表明其已发生减值。2×10年年底,该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1 800 000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1)20×9年1月1日,非专利技术达到预定用途。。 借: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2 000 00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2 000 000 (2)2×10年12月31日,非专利技术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非专利技术 200 000(2 000 000-1 800 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非专利技术 200 000 例题:

1.甲公司2010年10月10日以一批库存商品换入一项无形资产,并收到对方支付的银行存款35.5万元。该批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120万元,公允价值为15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换入无形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为160万元,公允价值为140万元。假设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则甲公司因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影响损益的金额为()万元。 A.140 B.150 C.120 D.30 正确答案:D 解析: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影响损益的金额=150-120=30(万元)。 2.关于《资产减值》准则中规范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人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B.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C.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D.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在以后会计期间可以转回 正确答案:D 解析:《资产减值》准则中规范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下列有关资产减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各类资产减值损失除特别规定外,均应在利润表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中予以反映 B.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进行减值测试 C.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D.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

清算审计重点、策略与工作流程图

7.12清算审计 7.12.1对清算审计项目的认识 根据《公司法》、《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期 初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及清算期间的清算财务状况、清算损 益和清算财产分配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清算审计除检查会计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会计报表是否存在 重大错报,评价管理当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的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与披露外;还要对资产的清算价格是 否适宜,负债的减免及偿付原因,有无对债权的放弃行为,有无未 人账的清算收入,清算资产的分配是否合规等进行审计。 7.12.2清算审计服务方案 7.12.2.1清算审计重点及实施策略 7.12.2.1.1清算审计项目重点 7.12.2.1.1.1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期初审计的重点为:核实 资产、负债及净资产,主要重点项目: ①库存现金: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现场盘点。 ②银行存款:取得全部银行对账单,并对银行存款和贷款进行函证。 ③短期投资:对证券进行盘点,并进行函证,对非证券的其他投资,应当取得投资合同,并进行函证。

④应收款项:应当进行函证,应当对所有的应收款项进行核实。 ⑤存货:对存货盘点进行监盘。 ⑥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益:全部调整记入未 分配利润。 ⑦长期投资:对债券进行盘点,并进行函证。 ⑧固定资产:取得固定资产相关权证、购置合同或建造合同及工 程审计报告、工程财务决算书等资料,并对固定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⑨无形资产:取得无形资产相关权证、购置合同或批准文件等资料,对无形资产的权属进行核实。 ⑩银行借款:取得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进行函证。 ?应付职工薪酬:取得企业劳资部门的未发放工资的花名册。 ?应交税费:取得企业的纳税申报表、汇算表、税务部门的税收检查文件等资料。 ?其他债务:对其他债务进行核实。 ?实收资本:取得最近一次的章程(加盖登记机关的备案专用章)和验资报告。 ?资本公积: 核实资本公积形成过程和余额。 ?留存收益: 结合资产负债的审计,以及清算日前会计期间的损益的审计进行调整。

方案-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

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 '《企业 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注册会计师受托实施年度会计报表 时,往往会遇到两种偏向:一是被审计单位为了粉饰经营业绩、夸大当年利润或少报当年亏损,不提或者少提按规定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二是被审计单位为了调节年度利润和均衡股利分配,计提的减值准备高于预计损失数,也就是所谓计提秘密准备。这两种偏向的结果都使报表不实、会计信息虚假。为了保证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注册会计师必须对企业年终计提或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以下简称减值准备)实施重点检查;同时,审计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和 处理的正确性。 一、减值准备计提的审计 减值准备通常是被审计单位经营者依据有关因素做出的估计,发生错报的风险较大,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 谨慎态度实施审计 。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专家工作,比如请专家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和重要物的销售净价或使用价值进行鉴定等。以下就审计中几个关键概念的把握阐述笔者的观点。 1.关于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对减值准备计提数进行审计认定的前提,只要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的帐面价值,其差额就是减值准备的应提金额。可收回金额,《企业会计制度》解释为:“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称为“使用价值”,本文为叙述方便,也将其简称为“使用价值”。 对于如何处理可收回金额中销售净价与使用价值的关系,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提出的一些主张,可以作为注册会计师审计可收回金额时的参考:(l)“如果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中的任何一项超过其帐面金额,资产没有减值,因而没有必要估计其他金额”。(2)“如果没有理由相信资产的使用价值远远超过其销售净价,则资产的销售净价可视为其可收回金额”。(3)“有时候不可能确定资产的销售净价,……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的使用价值可视为其可收回金额”。 同时,除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外,“可收回现金净流量现值”也是可收回金额的一种表现形式。比如应收款项、委托贷款、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一般不宜用销售净价或使用价值表述,而以“可收回现金净流量现值”表述为宜。 对于可收回金额与应计提减值准备的认定,根据《制度》规定和会计惯例,可按下列原则处理:(1)短期投资以市价作为可收回金额计提跌价准备;(2)存货以可变现净值为可收回金额计提跌价准备;(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使用价值为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条件许可,也可以销售净价为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4)应收款项、委托贷款以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5)长期投资以可收回现金净流量现值,或销售净价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6)在建工程以已经发生的减值计提减值准备。 2.关于销售净价。销售净价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的相关原则进行审计认定:(l)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成交销售 价的平均值扣除预计的直接销售费用后的金额,作为计提减值准备时的销售净价;(2)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几个操作难点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几个操作难点 摘要:《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属于会计估计的范畴,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资产状况自行确定,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并有利于提高管理者对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要较多的职业判断和会计估计,因而实际操作时会出现一定的难度,企业的利润操纵行为也难以遏制。通过本文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几个操作难点问题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关键词:关联方欠款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转回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计提秘密准备。目前,我国有许多企业存在不良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市场的瞬息变化,使得短期投资、无形资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以及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因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企业管理者对企业的资产有充分的了解,有利于防止企业资产流失、加强对资产的管理。依据谨慎性原则,企业的某些资产有必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制度中的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属于会计估计的范畴,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资产状况自行确定。如亏损企业为了摆脱连续亏损的状况,可以在当期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到下期时再予以冲回,使企业增加利润。由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要较多的职业判断,因而实际操作时会出现一定的难度,企业的利润操纵行为也难以遏制。企业会计人员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难点一: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应收账款账龄划分的问题鉴于制度中没有统一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有关部门对企业就难以监管。制度仅规定了哪些应收款项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哪些不能全额计提,而计提比例却由企业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这种估计方法有较大人为选择的浮动空间,不同的企业可以采取不同的计提比例。照理说,各公司管理层对本单位的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或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是比较了解的,由他们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可以做到较为合理。但问题是,企业由于其他原因,根据自己的需要过高或过低地估计坏账损失,通过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人为操纵利润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应收款项账龄划分的问题。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财会[2002]18号)中明确了划分的基本方法,但严格按照规定划分账龄的工作量非常巨大。我认为,对这两个问题最好是结合进来的处理,比如对不同账龄类别和风险程度的应收款项明确规定坏账准备计提的基本比例标准,对未过期的按2——4%;逾期一年以内的按其余额的6%计提;逾期1——2年的按其余额的15%计提;逾期2——3年的按其余额的40%计提,逾期3年以上的或有确凿证据无法收回的可全额提取坏账准备。另外,制度规定按超过信用期限时间长短确认账龄,但一些企业应收款项的基础管理比较薄弱,没有建立客户信用管理体系,会计人员没有恰当的操作依据,所以强化应收款项的基础管理工作是准确估计坏账准备的前提。难点二: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大额欠款是否计提坏账准备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财会[2002]18号)规定,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以外,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从上述规定可知,对关联方欠款是否计提坏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制度

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指导公司会计核算的依据,凡涉及本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这些资产发生损失时有关会计处理事项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 第三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共八项。 第三章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第四条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期末余额是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基数,统称应收款项(下同)。 第五条公司的应收款项按下列账龄分析的比例采用期末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第六条公司与合并报表子公司之间以及合并报表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新纳入合并范围和退出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母公司以及其他合并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七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的,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和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特别是母子公司交易或事项产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八条公司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具体确认坏账损失的条件如下: 1、因债务人单位破产、撤消,依照《破产法》或《民事诉讼法》进行法律裁决后被确认为无法追偿的部分。 2、债务人为自然人,因死亡后本人或继承人已无法资产清偿债务并取得法律证明后被确认为无法追偿的部分。 3、因债务人不按签定的经济合同(协议)的规定偿还债务,经资产保全责任部门和经办人员尽力催讨无效而未收回的债权逾期三年以上不能收回的部分。 对公司的坏账损失,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 第九条公司的预付帐款,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应收账款,并按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公司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帐面余额转入应收帐款,并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 第十条上列年限中规定的“以上”不含本数。计算年限时按债权发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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