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八项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八项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八项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财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产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1、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主要指其依法所有或者管理、使用的房屋、构筑物、各类设施、土地、文物、企业资产,门票收入,各类捐赠以及其他合法拥有的资产和收入。2、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毁坏或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3、宗教活动场所应成立财产管理组织,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内的各类财产。4、购置重大物品由场所管理组织集体讨论决定。5、财产管理要求帐、物分管,财产帐

册、实物分别有两人负责管理,定期核实。6、场所内购置的物品,应与财产管理人员核对后方能入库,并登记造册。7、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必须逐件编号、登记造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消防制度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火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制度:1、宗教活动场所应成立安全消防小组,小组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岗、到人。场所内要确定长期值班或轮流值班人员。2、宗教活动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安全消防小组人员要学习安全、消防知识,掌握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3、宗教活动场所严禁随意堆放

易燃物品,场所内因宗教活动使用明火时,必须指定地点,必须专人看管。4、经常或定期检查火险隐患、电器线路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鉴定、更换消防器材。要按照要求做好安全工作台账。5、自觉接受安全、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认真落实安全、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6、宗教活动场所内如有被盗、失火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警,并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人事管理制度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人员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1、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由本宗教团体认定,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可在其所在场所内

主持宗教活动,不得到场所以外传教或主持宗教活动。2、宗教教职人员应邀跨地区主持宗教活动,应得到相应宗教团体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3、非萧山区籍的宗教教职人员,无论是常住或临时居住的,都应在公安部门及时办理居住手续。场所内不得留宿无身份证明者。4、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因事外出离开萧山,应事前向本宗教团体请假,并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返回后及时销假。5、宗教活动场所聘用工作人员,应经场所管理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

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1、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执行国家财务、会计、税收等管理制度。2、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财务管理小组,管理组织负责人为场所财务主管,场所一切开支均须经办人、验收人签字、财务主管审批才能报销入帐。大宗开支,由管理组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3、宗教活动场所的出纳、会计分设。可委托或联合聘请会计人员代理其会计事务。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财务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4、各场所必须就近开设银行对公结算帐户。出纳现金要及时缴入银行结算帐户,银行预留

印鉴应分开妥善保管。5、财务票据(缘簿、收据等)由协会统一印制,严禁寺庙私自印制、购买缘簿、收据。规范写缘制度,写缘收入应日清日结,出纳收到缘款必须核对簿款一致后开具收款收据。功德箱要指定三人管理并定期开启,开启时三人应同时在场,当场清点数额,并由三人签字登记后,交出纳入账。6、接受区民宗局、协会的财务审查,按要求向协会书面报告当月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本场所信众公布财务收支状况。宗教活动场所卫生防疫制度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卫生防疫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1、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卫

生防疫小组,卫生防疫负责定期组织学习卫生防疫知识,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作业前要洗手,要勤剪指甲,保持个人清洁卫生。3、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大米、食用油和其他食品。不得使用变质、有毒、过期的食品原料,餐饮用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4、环境卫生落实地段包干,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厨房内做到清洁无油腻,物品堆放整洁,定期灭除蚊蝇、蟑螂。活动区域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畅通新鲜。5、发现传染病人时,做到一隔离、二上报、三消

毒。6、接受当地政府及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7、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制度为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1、宗教活动场所应制订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有序的学习。2、宗教活动场所应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进行有关宗教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爱国主义教育。3、宗教活动场所应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教义教规的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4、场所内应设学习记录本,记录学习时间、参加人员和学习内容。5、学习的形式可灵活多样,或专题辅

导培训,或组织参观、或座谈交流等,以提高学习效果。6、上级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学习内容,场所应及时作出安排,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管理制度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内宗教活动的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1、宗教活动场所举行集体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必须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认可的场合内进行。2、宗教活动场所内的宗教活动,必须按照本宗教的教义、教规和习惯进行。3、宗教活动不得影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不得影响公民的身心健

康。4、宗教活动场所内不得进行不同信仰和不同教派之间的宣传和争论,不得从事迷信活动。5、宗教活动场所举办非通常性的宗教活动,应当在举办日的三十日前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申请,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6、举办非通常性宗教活动必须制定活动方案(包括现场秩序、消防安全、卫生防疫)和应急预案,并将活动方案报当地镇,由当地镇帮助制定、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7、涉外宗教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宗教活动场所组织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1、宗教活动场所都应成

立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管理组织及负责人在宗教团体指导下经民主协商推选产生,由所在镇审核,经本团体批准并报区民宗局备案。2、管委会成员应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原则上在佛教的比丘、比丘尼和道教的乾道、坤道等教职人员和佛道教的皈依居士中产生。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办事能力,身体健康,廉洁奉公,深信因果,服务大众,群众基础好,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3、属寺院、道观的场所的管委会主任,原则上由教职人员担任,其它场所可由教职人员或皈依弟子担任。对不履行职责、不能胜任职务的,应及时进行调整。4、管委会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凡涉及重大宗教活动、大宗物品开支

和场所建设工程等重大问题,由管委会主任召集管委会成员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5、宗教活动场所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应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制度,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团体的指导、监督、检查。6、组织僧众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学习佛道教经典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僧众的爱国守法观念,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员工招录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用工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续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章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财物移交、结算 第九章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十章劳动合同档案管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防范和化解劳资矛盾,经民主协商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签订、续订、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争议处理等有关劳动合同管理事项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工作。 工会和公司行政、生产、财务、保卫等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配合人力资源部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录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员工流动,在本部门无法进行人员调配,无法进行内部挖潜弥补用工缺口的情况下,向人力资源部提出部门员工

增补申请。部门员工增补申请应说明增补原因,明确增补岗位、技能要求、增补人数、用工期限等。增补申请一般以月度为周期,在当月5日前提出。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对汇总的部门员工增补申请进行综合审查后认为确有增补必要,制订招工计划。 因公司重大生产经营项目需要批量招录人员时,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制订招工计划。 招工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招工计划应当包括招工方式、招工岗位、招录人数、录用条件、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招工广告和报名、考试、考核、面试、体检等内容。 日常零星招工可不制订招工计划,但应满足录用条件。 公司招录高层管理人员或特殊技能人员的方案、程序特别制订。 第七条招工计划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可通过政府劳动力资源平台、平面媒体、电视、网络、展板等合法方式发布招工广告。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委托非法中介机构招聘或发布招工广告。招工广告内容应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八条招录人员应当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并按照招工计划的要求进行考试、测试。 第九条招录人员年龄一般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至少5年以上,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报名人员应当提供个人简历,如实告知个人基本信息、学历、技能等级、就业单位和工种经历、有无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健康状况、社保种类及参保时间、家庭主要成员、联系地址、电话等内容,提供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通过的初审名单。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应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技能证明、社会保险记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残疾证明等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在个人简历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对已有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必要时可向其原从业单位了解诚信、技能、竞业限制等情况。

民宗局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成都市温江区 宗教活动场所 安全管理 制

_____ 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 职责: 副组长: 职责: 组员: 职责: 成都市温江区宗教活动场所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宗教活动场所正常教学秩序,保护信教群众健康,确保

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各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是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由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值日制度;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保证宗教活动场所秩序正常;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3、宗教活动场所每季度要对信教群众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对信教群众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区外侨民宗局和区安监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5、加强信教群众纪律教育,对重大集会活动,要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纪律。确保宗教活动秩序良好,严防挤压意外事故发生。 6、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立即上报。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停止使用,予以维修或拆除,确保宗教活动场所设

施安全又可靠。 7、加强信教群众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 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定期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宗教活动场所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9、防范敌对分子和外来闲杂人员进出宗教活动场所从事破坏活动。注意掌握宗教活动场所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扰乱正常秩序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拨打 “ 110”,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平安、稳定

县乡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工作精编版

县乡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和与宗教人士 谈话制度工作 建立健全并认真做好县、乡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对宗教人士的团结、教育工作;是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遏制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 一、主要任务 1、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中进行调研,了解情况,掌握动态,要切实按照“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的原则,与宗教人士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2、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关于宗教事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帮助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讲经内容,保护正常宗教活动,取缔非法宗教活动,严厉打击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利用宗教搞分裂破坏活动,使宗教活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3、对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坚决反对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一切言行,维护社会稳定。 4、切实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两个确保”(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制止零散朝觐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

零散朝觐人员滞留国外事件)和“五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对“蛇头”打击到位。基层工作到位,制度责任到位)的工作要求,加强宣传指导,防止和杜绝零散朝觐现象发生。 5、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宗教人士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联系场所发生利用宗教活动传播反动思想、煸动盅惑群众,破坏民族团结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6、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中,要督促宗教场所财务公开,指导宗教场所开展“双五好”和“平安场所”创建活动。 二、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讲政治、讲大局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宗教场所联系工作。 2、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和党的宗教政策,学习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做好宗教管理工作的理论和政策水平。 3、县级领导每季度联系一次;乡(科)级领导干部每月联系一次;村(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每月联系不少于两次。深入到自己的联系点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工作。

安全生产劳动合同

安全生产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社会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成岗位。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健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须按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经依法登记的、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第三条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研究处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及其他负有宗教活动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有关机构应当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协调并督促宗教活动场所整改火灾隐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履行消防监督职责,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及其负责人履行相关职责。 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文化、林业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是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法定负责人是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和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定期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佛道教)

宗教活动场所财产管理制度 一、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主要指其依法所有或者管理、使用的房屋、构筑物、各类设施、土地、文物,各类捐赠以及其他合法拥有的资产和收入。 二、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毁坏或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 三、宗教活动场所应成立财产管理组织,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内的各类财产。 四、购置重大物品由场所管理组织集体讨论决定。 五、财产管理要求帐、物分管,财产帐册、实物分别有两人负责管理,定期核实。 六、场所内购置的物品,应与财产管理人员核对后方能入库,并登记造册。 七、宗教活动场所的重要财产,必须逐件编号、登记造册,定期核查更新。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消防制度 一、宗教活动场所应成立安全消防小组,小组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岗、到人。场所内要确定长期值班或轮流值班人员。 二、大型宗教活动、非通常宗教活动按规定申报审批。开展宗教活动时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三、宗教活动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安全消防小组人员要学习安全、消防知识,掌握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定期鉴定、更换消防器材。 四、倡导文明敬香,宗教活动场所严禁随意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随意燃放鞭炮,场所内因宗教活动使用明火、燃放鞭炮时,必须指定地点、专人看管,并做好防患措施。、宗教活动场所内无危房, 五、经常或定期检查火险、电器线路及房屋安全等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自觉接受安全、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认真落实安全、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七、宗教活动场所内如有被盗、失火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警,并报有关部门。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新编版) 1、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各类劳动合同,应有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为: a、企业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依法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及相关的经济效益。 b、职工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熟知并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知并掌握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三违”,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2、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出现违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 3、企业应组建有职工代表参加的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委员会,劳

动合同安全监督委员会应开展工作。 4、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检查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签订、履行、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条款的执行情况;负责听取职工的相关意见和反映,接受咨询并解答和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5、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有关领导、单位或职工应给予支持,提供方便。需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时,应如实提供。需占用时间时,应准许,并予以安排。 6、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委员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或职工及相关单位或职工提出整改意见,对方应积极进行整改,如有异议,可书面提出,提请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委员会再议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上级工会或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裁决。 7、劳动安全监督委员会应支持企业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在安全文明生产和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表现突出的职工予以表彰奖励,支持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引言 (1) 第一部分消防安全职责 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3)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4)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5) 四、专(兼)职消防员岗位职责 (6) 五、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 (7)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8) 七、消防安全保卫部门职责 (9) 八、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10) 九、电气焊工、电工员职责 (11) 第二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 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4) 三、防火巡查制度 (15) 四、防火检查制度 (16) 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8) 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9) 七、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21)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23) 九、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24) 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25) 十一、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26) 十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度 (28) 十三、火灾事故处置制度 (31) 十四、香火管理制度 (32) 十五、电气设备使用和检查管理制度 (33) 十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34) 十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35) 十八、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36) 十九、物品仓库管理制度 (37) 二十、消防值班制度 (38) 第三部分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39) 二、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40) 三、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41) 四、燃油、燃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2) 第四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各类表格及记录 一、消防安全管理备案表 (47) 二、消防教育培训记录 (48) 三、消防安全例会会议记录 (49) 四、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 (50)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

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 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 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 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 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

宗教活动场所八项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产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主要指其依法所有或者管理、使用的房屋、构筑物、各类设施、土地、文物、企业资产,门票收入,各类捐赠以及其他合法拥有的资产和收入。 2、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毁坏或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 3、宗教活动场所应成立财产管理组织,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内的各类财产。 4、购置重大物品由场所管理组织集体讨论决定。 5、财产管理要求帐、物分管,财产帐册、实物分别有两人负责管理,定期核实。 6、场所内购置的物品,应与财产管理人员核对后方能入库,并登记造册。 7、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必须逐件编号、登记造册。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消防制度 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火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制度: 1、宗教活动场所应成立安全消防小组,小组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岗、到人。场所内要确定长期值班或轮流值班人员。 2、宗教活动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安全消防小组人员要学习安全、消防知识,掌握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 3、宗教活动场所严禁随意堆放易燃物品,场所内因宗教活动使用明火时,必须指定地点,必须专人看管。 4、经常或定期检查火险隐患、电器线路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鉴定、更换消防器材。要按照要求做好安全工作台账。 5、自觉接受安全、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认真落实安全、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6、宗教活动场所内如有被盗、失火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警,并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人事管理制度 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人员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Model of labor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 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68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与范围 1.1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2 职责 2.1总务人事科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2.2 安全环境科安全部门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 2.3 工会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 3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3.1 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在总务人事科签订劳动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 1、目的 1.1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3、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2 安全办公室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 3.3 山东九环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安委会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 4、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4.1 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在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各持一份。 4.2 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

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 2)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3)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4)其他要求。 4.3 人力资源部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 4.4 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山东九环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安委会等单位审核、确认。 4.5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5.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 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 2)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期满。 5.3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1)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山东九环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日

宗教活动场所七项制度

失;情节较重的,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报主管部门撤销场所登记。 莆田市佛教协会 二00五年五月

会计制度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佛教的实际情况,特订立宗教活动场所会计制度。 1、会计负责原始凭证的复核,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会计负责记账凭证的审核,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3、会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超标准和违反财经纪律的经济事项应予抵制,并提出处理意见。 4、按财务制度的要求,规范会计科目、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 5、及时处理会计事项,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初向主管部门上报会计报表。 6、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防止坏账发生。 7、按时和出纳对账,保证账金相符。 8、会计凭证账薄及时归档,妥善保管,按规定办理会计档案到期销毁报批,会计人离任时须按规定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等。 9、会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具有从业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莆田市佛教协会 二00五年五

月 治安管理制度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佛教的实际情况,特订立宗教活动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一、宗教活动场所应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保护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持宗教活动场所安定稳定。 二、全体信教公民要学法、知法、守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文化道德素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建立治安责任人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信教公民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四、严禁在场所内生产、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管制刀具等危险性物品。不准收留不明真相人员,确需留宿的应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 五、严禁在场所内进行打架斗殴、聚众玩牌赌博、参与“六合彩”、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观看淫秽书刊、录相等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宗教事务部门将予撤销登记,并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六、加强场所治安防范工作,实行登记、值班和巡逻制度。场所内的文物、贵重物品、现金、存折等都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重点部位应配备警报器材,防止偷盗、抢劫事件发生。 七、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犯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主团结、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时,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基督教堂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制度.doc

基督教堂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制度4 基督教堂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保障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宗教活动场所要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及工具(如灭火器、消防锨、消防桶等),并及时更新;严禁私拉乱扯电线,电器要按照规定使用,保持照明设备和电门开关的清洁。 第四条、宗教活动场所至少要设置两条安全通道,通道上不得堆放杂物及安装栅栏等障碍物,进行宗教活动期间通道不得上锁,确保畅通,并制作标志牌悬挂于明显处,便于及时疏散人群。 第五条、至少每半年要组织一次信教群众学习《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有条件的要组织演练,以增强消防意识。 第六条、制定活动场所突发消防安全事件预案,确保组织有力、措施有效。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火警119求救,报告宗教事务部门,并积极组织扑救。 第七条、要积极配合宗教事务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八条、场所消防工作小组要坚持每日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第九条、要建立防火安全检查记录簿,每次检查后应及时填写,并由检查人员和场所负责人共同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第十条、对未按规定履行本制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改正、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撤销场所登记。 基督教堂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卫生防疫管理工作,减少疾病发生,保障信教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切断病源传播途径。 第三条、配备一定的卫生防疫器材及工具(如喷雾器、卫生口罩等)。制定卫生值日表,保持地面、墙壁清洁,不留死角,场所内定期进行药物消毒(特别是举行宗教活动前后,场所应消毒,消除隐患)。 第四条、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信教群众学习《卫生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增强个人、公共卫生防疫意识。 第五条、为信教群众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设置比较卫生的厕所和洗手设施。有寄宿的要有洗漱、洗澡等卫生基础设施。

公司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对劳动合同实行监督管理的内容,目的是使劳动合同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保护等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劳动合同监督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劳动合同中有关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监督管理的领导工作。 2.2管理部负责制订用工劳动合同,合同中必须有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及职业病危害与防治等安全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内容。 2.3公司工会和管理部负责对劳动合同中有关安全和职业健康内容的合法性、全面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管理内容 3.1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内容。 3.2合同中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3.3合同中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4若劳动者从事的工种为有害作业,应在合同中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3.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在合同中明确其它安全事项,劳动合同中也应予以明确。

3.6对合同中缺少本管理制度所要求的内容的,公司工会和管理部有权要求合同制订部门按本制度的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合同制订部门应无条件予以执行。 4相关文件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xxx(xxx)科技有限公司 编号: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2018年5月2日发布 2018年5月4日实施xxx(xxx)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发布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 前言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及签订,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公司及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劳动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的样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当地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公司有关劳动合同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 3 劳动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需要包括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它事项。

4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4.1 新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公司新录用的员工,提供离职证明或失业/待业证明后,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生效日按照员工上班当日日期进行约定,合同开始日期到结束日期必须满相应年限(如某员工合同期限约定为两年,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8日,则合同结束日期2017年1月7日)。 4.2 续签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一个月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业务部门及员工本人征求是否续签意见,业务部门及员工本人在合同到期前做出意见反馈和确认,人力资源部门依据业务部门最终确认结果组织签订与否的工作。逾期未收到业务部门确认结果的,人力资源部门可以直接与员工确认签署劳动合同事宜,逾期未收到员工确认结果的或未按照公司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视为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应书面下发《劳动合同终止告知书》,原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将即行终止。 5 劳动合同签订地点 在每年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公司指定的地点与员工签订合同。 6 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编版]

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编版] 目录 引言 (1) 第一部分消防安全职责 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3)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4)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5) 四、专(兼)职消防员岗位职责 (6) 五、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 (7)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8) 七、消防安全保卫部门职责 (9) 八、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10) 九、电气焊工、电工员职责 (11) 第二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 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4) 三、防火巡查制度 (15) 四、防火检查制度 (16) 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8) 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9) 七、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21)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23) 九、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24) 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25) 十一、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26) 十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度 (28) 十三、火灾事故处置制度 (31) 十四、香火管理制度 (32)

十五、电气设备使用和检查管理制度 (33) 十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34) 十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35) 十八、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36) 十九、物品仓库管理制度 (37) 二十、消防值班制度 (38) 第三部分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39) 二、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40) 三、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41) 四、燃油、燃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2) 第四部分消防安全管理各类表格及记录 一、消防安全管理备案表 (47) 二、消防教育培训记录 (48) 三、消防安全例会会议记录 (49) 四、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 (50) 五、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 (52) 六、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 (54) 七、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58)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59) 九、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60) 十、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 (64) 十一、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 (65)

宗教活动场所各项规章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责任制度 一、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属地管理,成立由宗教人士、信教群众代表和财务人员等5-7人组成的民主管理组织。 二、民主管理组织成员有本活动场所信教群众民主评选,上报高新区(新市区)统战民宗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市民族宗教局备案。任职时间3-5年,可以连选连任,也可以另选他人。共产党员、团员、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和非当地常住户不能参与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 三、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爱国爱教,要有一定的宗教知识和文化水平,办事公道,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在信教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望。 四、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的工作职责: 1、对信教群众进行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和睦相处,发展经济。 2、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民族团结。 3、根据绝大多数信教群众的意见,协商推荐场所教职人员的适当候选人,及时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发现的问题和矛盾,如果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教职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务时,按有关规定程序上报宗教管理部门。

4、民主管理组织积极支持和配合宗教管理部门和镇政府的工作,协助宗教教职人员开展经常性工作,做好本宗教活动场所房屋管理,植树造林、种草绿化等工作。 5、坚持自治、自养、自办原则办教。 6、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管理财务,接受群众监督,活动场所收支情况每年至少张榜公布2次,严禁贪污、挪用、铺张浪费。 7、配合镇政府和主管部门向信教群众大力提倡婚丧事简办,婚事新办,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移风易俗,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8、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不允许利用宗教干涉国家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

民宗局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成都市温江区宗教活动场所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职责: 副组长: 职责: 组员: 职责:

成都市温江区宗教活动场所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宗教活动场所正常教学秩序,保护信教群众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各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是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由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值日制度;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保证宗教活动场所秩序正常;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3、宗教活动场所每季度要对信教群众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对信教群众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区外侨民宗局和区安监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5、加强信教群众纪律教育,对重大集会活动,要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纪律。确保宗教活动秩序良好,严防挤压意外事故发生。 6、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立即上报。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停止使用,予以维修或拆除,确保宗教活动场所设施安全又可靠。 7、加强信教群众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定期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宗教活动场所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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