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7 – 1999

2008-10-19 00:57:50 作者:来源:化工部浏览次数:77 文字大小:【大】【中】【小】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7 – 1999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

关键字: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23017–999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7 – 199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HG 23016 – 1999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 4.1 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4.2 4.2 4.2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3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4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6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4.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4.8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4.8.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4.8.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4.8.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4.8.4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4.8.5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4.8.6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4.8.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4.9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编制说明

化工生产是连续化过程,地下隐蔽工程密集,对动土作业安全要求严格,需要制定动土作业安全规程,保证动土作业安全。

一、课题来源

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并授权上海太平洋化工(集团)公司吴泾化工总厂起草。

二、编制原则和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各种作业的安全要求,参照化工行业有关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有利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安全。

三、主题内容

1.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参照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化工企业多年生产实际编写。

2.化工生产大多是连续化生产过程,地下隐蔽工程设施越来越密集,企业由于各种现场作业的需要,要进行动土作业,因此动土作业的安全性就越来越重要,动土作业安全规程是解决动土作业安全和安全管理基本问题。

四、编制过程

本标准起草后,书面征求部分企业意见。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及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规划发展司、政策法规司先后两次组织大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干部进行讨论修改而成。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定-最新范文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动土作业范围: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以上;利用推土机、铲车、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 2、因生产、建设等需要进行动土作业时,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经安全保障部和安全总监批准后方可施工,严禁无证作业。对于擅自施工者,坚决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因擅自施工而造成地下设施、电缆、管道或其它重要设施破坏,甚至影响生产、酿成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3、《动土安全作业证》办理必须按以下程序: 3.1 动土申请单位、施工单位一起到设备工程部详细说明动土地点、范围、深度等内容,然后同设备工程部共同到现场核对图纸、资料,查明地下情况,由设备工程部出具动土证明,提出安全要求和动土方式(人工动土或机械动土)及施工日期。 3.2 动土申请单位同施工单位持动土证明到安全保障部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动土申清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在作业证上准确填写与其相关的内容,不得隐瞒实情。 3.3 安全保障部审批后.送给分管安全总监签字批准。 4、《动土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安全保障部、设备工程部、施工单位各一份。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转借本证,也不能

随意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动土前动土申请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 6、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作业前必须对施工工具、现场支护进行检查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如施工现场需要,必须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要悬挂红灯警示,如需要夜间作业,照明光线必须充足。 8、在埋有电缆、管道等隐蔽设施附近动土,一定要谨慎施工,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当动土中暴露出电缆、管道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加以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动土所在单位,设备工程部进行现场查看、处理,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9、上下交叉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作业相互之间距离必须在2米以上,以防工具伤人。 10、动土申请单位必须派人现场检查监督,如发现动土作业没按《动土安全作业证》上面的内容进行、审批手续不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停止其作业。作业人员在动土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1、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的动土作业安全要求和《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职责 2.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动土所在单位办理。 2.2经公司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会签,由公司工程管理 部审批。 3、规定内容 3.1 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3.2基本要求 3.2.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2.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3.2.2.1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3.2.2.2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3.2.2.3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3.2.2.4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呼救等知识。 3.2.2.5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3.2.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进行如下工作: 3.2.3.1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3.2.3.2 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3.2.3.3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现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3.2.3.4 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3.2.3.5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3.2.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3.2. 4.1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3.2. 4.2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3.2. 4.3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3.2. 4.4 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3.2. 4.5 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3.2.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3.2.6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3 .3作业安全要求 3.3.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3.2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要悬挂红灯示警。 3.3.3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 – 199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 4.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

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4.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4.5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1 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须执行HG 23012、HG 23014的规定。 5.1.2 5.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 5.1.4凡在处于GBJ 16 - 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 5.1.5 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 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 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8 5.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标准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标准版)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标准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大、中修与抢修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3-1999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5-1999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6-1999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设备: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4检修前的准备 4.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4.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 安全措施。 4.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4.5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HG23011、HG23012、HG23013、HG23014、HG23015、HG23016、HG23017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示范文本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了预防动土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 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土作业。 3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 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 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GB 2811 安全帽 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职责 4.1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5管理程序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否则不准动土作业。《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5.2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示范文本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厂区断路作业的定义、安全要求和《断 路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2 定义 厂区断路作业 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 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3 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3.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 证》。《断路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表。 3.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在断 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3.3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应通过生产科、武保科、机动科等有关部门。 3.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3.5断路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红灯。 3.6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经有关单位检查核实后方可恢复交通。 3.7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3.8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厂区动土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及《生产区域动土作业安全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厂区的动土作业管理。 3 、定义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坑探、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4、《动土作业证》办理流程 4.1 施工作业单位到申请单位处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4.2 作业申请单位安全员认真填写《作业证》。会同施工作业人员、维修科室、安全科室、工艺技术人员、消防科室、电气人员到现场进行危害识别,对安全措施逐条确认,进行会签。 4.3《作业证》经水、电、气、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科室会签后,由申请单位负责人、安全科科长、公司经理审核审批。 4.4 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 4.5 动土申请单位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留存后,分别送安全科、现场作业人员、监护人各一份。 4.6 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4.7 《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 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5.2 动土作业前,公司安全科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5.3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5.4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6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5.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5.8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4)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5)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标准版) 一、动土作业 1总则 化工生产是连续化过程,地下隐蔽工程密集,对动土作业安全要求严格,需要制定动土作业安全规程,保证动土作业安全。 本规范依据HG23017-1999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目的 化工生产大多是连续化生产过程,地下隐蔽工程设施越来越密集,企业由于各种现场作业的需要,要进行动土作业,因此动土作业的安全性就越来越重要,动土作业安全规程是解决动土作业安全和安全管理基本问题。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各种作

业的安全要求,参照化工行业有关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有利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安全。 3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4.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4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正式版)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化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产区域和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焦化厂其他生产区域的动火作业。 2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Jl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公司级动火作业、厂级动火作业。 3.1公司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3.2厂级动火作业 公司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其他作业。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厂级动火作业 4.1.1厂级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 还应执行设备内作业和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4.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厂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公司级动火作业管理。 4.1.3凡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 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 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1.4凡在化产区域、焦炉炉底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 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 并进行清洗置换, 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 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 应检查分析, 并采取措施, 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 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 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 周围有可燃物, 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 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1 基本要求 1.1动土作业是指工程工程的各种动土作业活动,包括人工与机械形式的土石方开挖、钻孔、打桩以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动土作业应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的范围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涉及用火、用电、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的还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3 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 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经过培训,持有相应资质证件。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 1.5地下或周围施工情况复杂的动土作业期间应视频监控。 2 引用文件 GB 50201-20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GB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1号) 3 管控方式与职责 3.1 工程部负责动土作业的管理与实施。工程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动土作业的实施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管理。组织作业前的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地质条件、地下设施、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安全措施,组织落实作业监护,检查日常施工作业情况。 3.1.2 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施工方案、方法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监督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质量情况。 3.1.3 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所涉及的施工设备、器材的采购管理。组织制定或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管理情况。 3.1.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作业许可批准人和监护人实施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检查作业过程的安全状况。 3.1.5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动土作业。作业前组织JSA及其交底,组织协调、确认外部作业环境(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组织落实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措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编号:SM-ZD-89844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了预防动土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土作业。 3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GB 2811 安全帽 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职责 4.1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5管理程序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否则不准动土作业。《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5.2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5.3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5.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doc 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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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 – 199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3.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 4.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4.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4.5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1 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须执行HG 23012、HG 23014的规定。 5.1.2 5.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 5.1.4凡在处于GBJ 16 - 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5.1.5 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 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 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

动土作业施工方案

迎宾路穿越金鸡河中压改线天然气工程 动 土 施 工 方 案 编制: 审核: 复核: 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一、动土目的及内容 迎宾路穿越金鸡河中压改线天然气工程开挖碰口坑 二、施工动土时间、施工动土工具 迎宾路穿越金鸡河中压改线天然气工程开挖碰口坑从2016年月日开始,于2016年月日结束,为一般保护性动土,拟使用人工与挖掘机配合开挖沟槽,然后人工修整成型。 三、施工动土地点 动土地点在昆山市迎宾路 四、施工单位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目标的实现,公司设立工程指挥部和项目管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及其它问题的处理和安排,其项目组织机构如下图: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材料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 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 杨小伟技术负责人: 王立昌 (2)质量负责人: 王社教施工员: 杨树兴 (3)质检员: 王护昌安全员: 王增加 (4)材料员: 王攀

五、现场动土施工方案 1.开工前必须向建设单位办理《动土作业安全许可证》,并组织申请部门及相关部门结合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对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动土设备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 2.开工前与建设方进行现场交底,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动土作业事故现场处理方案,明确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现场应急措施、可靠地联络方式、作业人员紧急情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 3.进入施工现场前,备齐劳保用品、保护安全器材及符合现场要求的安全环保实施,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现场原有绿化环境。 4.施工人员应接受昆山利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现场代表的检查和监督。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好劳保用品、安全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5.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施工人员清楚逃生路线及急救设施和应急器材的位置。 6.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有管线、电缆等应该逐级上报,以及时与建设方协调处理。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警告标志 2.对于施工地点埋有电力及通讯电缆、工艺、给排水及消防管线的动土作业严谨采用机械设施动土,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地下设施完好。 3.明确岗位职能,合理搭配操作人员,明确指挥联系方式。 4.操作场地保持畅通,疏散无关人员、车辆,建立防火防灾区域。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The Safety Code for Works at Height in Workplace (出版稿) 1999 - 09 - 29 发布 2000 - 03 - 01 实施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发布 HG 23014 - 1999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在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巨化集团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稳山、张乃。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 - 1999 The Safety Code for Works at Height in Workplace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高处作业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2 坠落高度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2.3 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2.4 带电高处作业 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电压等级(KV) 10以下 20-35 44 60-110 154 220 距离(M) 1.7 2 2.2 2.5 3 4 3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3.1 高处作业的分级 3.1.1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3.1.2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1.3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3.1.4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3.2.1 特殊高处作业 3.2.1.1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

动土作业施工方案

动土作业施工方案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兵希派出所天然气工程 动 土 施 工 方 案 编制:王雷雷 审核:宋海荣 复核:杨小伟 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一、动土目的及内容 兵希派出所天然气工程开挖碰口坑 二、施工动土时间、施工动土工具 兵希派出所天然气工程开挖碰口坑,为一般保护性动土,拟使用人工与挖掘机配合开挖沟槽,然后人工修整成型。 三、施工动土地点 动土地点在昆山市淀山湖镇新乐路 四、施工单位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目标的实现,公司设立工程指挥部和项目管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及其它问题的处理和安排,其项目组织机构如下图: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材料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 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 杨小伟技术负责人: 杨小清(2)质量负责人: 王社教施工员: 王立昌(3)质检员: 王护昌安全员: 王增加(4)材料员: 王攀

五、现场动土施工方案 1.开工前必须向建设单位办理《动土作业安全许可证》,并组织申请部门及相关部门结合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对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动土设备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 2.开工前与建设方进行现场交底,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动土作业事故现场处理方案,明确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现场应急措施、可靠地联络方式、作业人员紧急情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 3.进入施工现场前,备齐劳保用品、保护安全器材及符合现场要求的安全环保实施,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现场原有绿化环境。 4.施工人员应接受昆山利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现场代表的检查和监督。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好劳保用品、安全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5.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施工人员清楚逃生路线及急救设施和应急器材的位置。 6.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有管线、电缆等应该逐级上报,以及时与建设方协调处理。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警告标志 2.对于施工地点埋有电力及通讯电缆、工艺、给排水及消防管线的动土作业严谨采用机械设施动土,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地下设施完好。 3.明确岗位职能,合理搭配操作人员,明确指挥联系方式。 4.操作场地保持畅通,疏散无关人员、车辆,建立防火防灾区域。 5.现场人员配备烧伤、创伤为主的急救药品。 6.车辆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雨天慢行,反违章驾驶。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管理。 3、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 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5.2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5.3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5.4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6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5.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5.8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5.8.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5.8.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5.8.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5.8.4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5.8.5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5.8.6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5.8.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5.9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5.10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厂区道路作业安全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厂区道路作业安全规程正 式版

厂区道路作业安全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厂区道路作业的定义、安全要求和《道路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道路作业。 2.定义 本规程采用下列定义: 厂区道路作业 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3.道路作业安全要求 3.1凡在厂区内进行道路作业必须办理《道路安全作业证》。《道路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3.2道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企业要在道路路口设立道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3.3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审批《道路安全作业证》后,要立即书面通知生产、HSE等有关部门。 3.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道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道路作业。 3.5道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道路标识。 3.6道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

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 3.7道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道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申请道路单位检查核实后,负责报告厂区交通管理部门,然后由厂区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各有关单位道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3.8道路作业应按《道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道路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3.9对《道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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