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程序及文件

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程序及文件
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程序及文件

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制)改制为有限公司

程序及应准备的文件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转换为公司制企业法人(含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指定(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转换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委托)书》应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3)、股东会决议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如原法定代表人为董事会选举产生则还应提交免职的董事会决议);

(4)、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表决过程进行公证或者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予以公告。采取公告形式的,企业应当在刊登公告30日后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公告期间有企业职工对决议提出异议的,企业应当在与职工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5)、涉及转让的应提交转让协议;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6)、转换时涉及投资人或注册资本变化的应提交初始投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验资报告(转换为有限责任公司时投资人和注册资本不变的,只需要提交验资报告;转换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投资人和注册资本不变的,需提交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7)、转换后公司股东会决议;(转换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提交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由发起人签署,同时提交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职

工(代表)大会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法人按《公司法》转换或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转换后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股东为工会的,应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10)、转换后的公司章程(转换后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全体股东签署;转换后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转换后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股东签署;转换后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11)、根据转换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或者由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决定文件、由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文件);

(12)、转换同时股东新增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转换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的证明文件;

(13)、如有银行贷款应提交金融资产保全证明和债权金融机构确认证明;

(14)、转换同时申请变更住所的还应提交住所使用证明【详见《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中《企业住所证明》说明】;

(15)、转换同时申请增加经营范围的,增加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

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6)、《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17)、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告书之集体企业改制公告

集体企业改制公告 【篇一:关于印发《集体企业改制程序》的通知】 关于印发《集体企业改制程序》的通知 东阳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东企改办[2004]11号 关于印发《集体企业改制程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集体企业改制程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企业改制政策 东阳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11月22日印发 集体企业改制程序 为保证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地进行,根据上级有关 规定和市委(1998) 16号文件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特对原企业改制程序作修订完 善如下: 一、调查摸底 (一)企业目前生产经营和资产负债状况; (二)企业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企业干部职工对企业改制的思想动态; (四)企业发展前景预测。 二、宣传发动 (一)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改制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 (二)分别召开企业党政班子,企业中层以上骨干和职工大会,进 一步统一思想,提高 认识。 三、制订改制方案 (一)改制方案由改制企业制订,要吸收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参加,充分听取职工的意 见。 (二)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 务状况,改制基本思

路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职工劳 动关系转换、社会保障等) 方案,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等。 (三)企业改制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也可 采取多数职工代表或 多数职工签字形式审议通过,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市企改办批准 后组织实施。 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相关事项的,应先报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国资) 局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报经市有关部门 审批。 四、清产核资 (一)成立由企业主管部门、改制指导组以及企业骨干、工会组织、职工代表等人员参 加的清产核资小组。 (二)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物相 符。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 准确性负责。企业经营班 子成员应对清产核资结果出具承诺书。 (三)清产核资督查由企业改制督查组(人员由市监察局牵头、市 人大财经工委、政协 经济科技工委、体改、财政、审计、国土、物价、总工会、房管等 机构派人参加,下同)对 企业资产清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面在10%以上,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查组向企改办提 交书面督查情况报告。 (四)由市企改办牵头召开清产核资汇报会,听取各部门对清产核 资情况的意见,如无 意见再进行公示。 (五)清产核资结果由市财政(国资)局、企业主管部门、企改办 联合公示。 1、公示方法

公司企业变更改制申请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 申请书 注册号: 企业名称(盖章) 敬告 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 2、在申办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一次性告知单》和本申请 书后附的《一次性告知记录》。如有疑问,请登录https://www.360docs.net/doc/f016845816.html, 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3、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 务。 4、申请人应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 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6、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7、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 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07年第一版)

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以下事项的变更(改制)登记或备案。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数额、资金数额)□实收资本(金)□认缴的出资额□认缴的出资时间□认缴的出资方式□实缴的出资额□实缴出资时间□实缴的出资方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投资人(股东、发起人、合伙人)□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章程□董事□经理□监事□公司增设分公司□分公司名称变更□分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隶属关系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 □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 □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全体合伙人、清算组负责人) 签字注 : 年月日 注:1、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的,由上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申请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营业登记单位变更登记的,由其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请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企业改制流程(全面)

企业改制流程 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工作程序 (一)尽职调查 对于改制项目,主要是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的合法性、企业业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本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从有限公司设立开始,需要关注设立时出资方式(系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除以现金出资外,实物资产出资的需要进行审计、评估等相关手续;无形资产出资的需要履行相关手续,如技术认定、评估,以土地出资的需要经过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并需要经国土管理部门的确认(现阶段拟上市公司已不允许以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出资) 在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每一次股权变动时的法律文件(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工商变更登记等)是否齐备,行为是否合法。 2、资产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主要的经营性资产的形成过程。 3、经营状况 1)经营业绩的真实性

2)关联交易情况 3)财务制度状况 4)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有限公司情况下,由于监管相对较弱、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财务人员的水平等原因,不可避免存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问题,如民营企业大部分或多或少存在漏税现象,对此只能从大的方面去把握,具体问题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审计后才能知道。 5)特定行业经营的合法性。如医药行业,是否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书、药品批准文号等;房地产行业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建筑企业是否具备工程建筑资质;通信设备制造企业是否具备入网许可证是否等等。 6)公司研究开发能力和核心技术情况 7)业务发展前景 需要调阅的资料须为原始资料 (二)进行企业规范工作 (三)企业聘请中介机构 企业需要聘请财务顾问,负责改制方案的拟定、法律法规咨询、上市前的辅导、中介机构关系的协调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的制作等等。同时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评估师和律师协助改制工作。 (四)确定改制方案

电力公司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方案

xx公司集体企业改革改制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体改〔2015〕100号),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集体企业改革改制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家电网体改〔2015〕101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企业现状(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一)户数情况 xx公司现有与主业无资本纽带关系的国有企业1户:xxX 开发总公司,下辖集体企业2户(不含xx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产情况 按汇总口径,集体企业(不含xx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X万元、权益总额X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X万元、实现利润总额X万元,净利润X万元。 (三)人员情况 集体企业共有在职人员321人,其中,主业支援集体企业全民职工49人、集体身份职工5人、直签外聘人员267人。 (四)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1 / 12

职工应参加社会保险321人,实参保321人。 二、工作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思路 根据《通知》要求,为提高劳动效率和企业效益,为集体企业提升管理、做实做优奠定坚实基础,从事电网辅助业务类集体企业中施工安装类企业县层面仅保留1家施工安装类企业的公司。 公司严格参照《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稳定的基础上,决定采取公司化改制方式,首先在省公司的指导下,将与主业无资本纽带关系的国有企业1户:xx 公司变更为集体企业,然后xx阳光电力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开发总公司被xxxx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xxxx有限责任公司存续经营。 根据国网公司“改革改制、重组整合、强化管理、健康发展”的要求,通过公司化改制重组,深度整合同类业务企业,强化集团化、集约化、专业化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效益,逐步发展为主营业务突出、治理结构规范、依法独立运作、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二)基本原则 1.从公司实际出发,抓住政策机遇,着力解决当前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2 / 12

集体企业改制操作步骤.doc

集体企业改制操作步骤- 集体企业改制首先应当明晰集体企业产权归属,按照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从资产的原始来源入手,界定产权。凡国家作为投资主体,在没有将资产所有权让渡之前,仍享有对集体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产权界定明晰后,制定企业总体改制方案,确定股权结构,职工持股方案等,履行相应的改制程序。 集体企业基本操作步骤: 一、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 产权界定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并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和管理权限。集体企业中界定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对其拥有法人财产权。除发生产权转让等法定情形外,集体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抽回国有资产。 对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通常由企业缴纳使用费继续使用、缴纳资产占用费、租赁经营、有偿转让、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处置。 二、确立企业的改制方案 企业改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种改制的类型,如改为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首先要确定企业的总体改组方案。总体改组方案可以企业自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咨询机构承担总体改组方案的设计。 改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改制企业名称; 2.负责人,拟成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

3.原企业资产及产权《资产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产权界定报告; 4.资产重组方案:国有股权的折股方案,外来投资股权、员工持股方案、总股权结构方案; 5.资产重组后分离部分的归属: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方案、员工安排方案; 6.其它需要明确的问题; 7.新设公司的必备要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纳税核定等; 8.新设公司的管理文件稿、公司经营生产发展计划、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说明及任免通知; 9.财务部门的设立情况、人员编制及人员任免通知; 10.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三、进行资产评估 四、订立章程 五、报有关部门审核 六、出资并验资 七、确立法人治理结构 八、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九、注册登记 以上所述只是一般的改制步骤,具体操作细节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和调整运作。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指引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指引 企业集团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产优化、整合,不可避免的需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重组。作为国有资产的整合,整合的法律依据及程序合法性应给予特别关注。 一、法律依据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人大常委会制定, 2009年5月1日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大常委会制定,2006年1月1日生效; (二)、国务院部门规章: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 96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3年11月30日生效;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令),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制定,2004年2月1日生效; 3、《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号文件),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5年4月1日生效; 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005年12月19日生效;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31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6年7月21日生效。 二、“改制”的内涵与外延 现有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内涵并无明确界定。就其外延而言,国办发[2003] 9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应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1、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据此,广义的国有企业改制应包括: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如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资产重组、增资、股权转让、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等等;其实质是企业组织形式及国有成份的变更。 凡在前述外延内的“改制”行为均应受本文第一部分所述法律依据之约束。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程序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最常见的是清产核资、资产剥离、优化重组后,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此过程中,可以不引入第三方,原股东不变,直接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引入民间或其他国有股东,改变原企业的股权结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资本效率。依据本

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建筑]

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建筑] 武汉新X建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根据新发[2016]X号、新办发[2016]X号文件精神,继续坚持企业改革,“横下一条心,消灭国字号,打倒集体牌”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建筑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筑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武汉新X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十建筑工程公司,于1985年由现法人代表XXX筹资1000元组建成立,2002年正式组建了武汉新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余年来,公司在XX区委、区政府和XX街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公司一班人艰苦创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经发展成为资质等级为总承包二级施工建筑企业,并具备一级建筑企业的标准,正在申报审批过程。新X建集团为邾城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1、人员情况:公司现有在册职工8人;项目经理31人。 2、资产情况:据武汉市XX区乡镇企业局资产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公司资产总额54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448,万元,负债总额万元,

所在者权益万元。 3、无形资产:公司拥有省建设厅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已于2016年9月被建设部公告为“一级建筑企业”。经XX街道办事处与原企业拟定,新X建筑集团公司资质品牌为500万元(人民币)。(含乡镇企业局评估数额)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制形式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发展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新发[2000]X号、新办发[2016]XX号文件为依据,以“两个卖断、两个解除”为主要形式,按照“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稳定”的要求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发展思路,推进公司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企业改变性质,职工转变身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新型公司机制,调动和激励投资者和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国家多创税收,为企业和投资者及员工多增收入,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将企业在原有基础上做大做强,使之更快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兴街富民”和社会发展服务。 2、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因企制宜,因企施策,一企一策”的原则,坚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此拉开了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序幕。作为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如何响应党中央的决定精神,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便成了一个应当积极思考的课题, 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完整的法律或者法规对企业改制的各种形为进行规范。有关企业改制的规定除了较多运用《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外,还有一些是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更多的则是在党中央的有关决定、精神、会议纪要、讲话中体现。而在实际操作中,从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方均是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境地。因此,笔者认为在企业改制的法律服务领域,不应当考虑依据某一法律的规定进行改制,而应当以“没有重大法律障碍”作为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的指导思想。 在此,笔者从律师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步骤作了简要评述。 改制方案是企业进行改造的前提和指导原则,企业首先应当制订改制方案,然后有步骤地进行实施。以下简单介绍几种可行的改制方案。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发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其中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只能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城乡集体企业和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小型企业改制时对公司形式的选择。这一方式既有人合又有资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在一起,股权可以是员工个人股、员工集体股和法人股等多种形式,比较灵活。经营方式与分配方式也较易于为员工等各方接受。但不利于规模化、现代化经营。 三、企业分立改造。主要适用于企业存在多种互不关联或者能够互相独立的经营项目,整体效益较差,分开经营竞争力较强而又为各方普遍接受的情况。此时可将一个企业分立成几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主要适用于企业负债严重,没有现实偿还能力但又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经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将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成股权,从而债权人变成股东的情况。这一改造方式,可以降低改制企业的负债率,降低改制企业的财务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

企业改制程序规范

企业改制程序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企业改制程序规范(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即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76条) 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 有公司住所。 (二)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23-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7-25条) 1.制订改制方案; 2.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 3.对企业原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部门确认、涉及集体资产的由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4.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5.制定公司章程,并由全体股东签署; 6. 必要的审批手续。(如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经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7. 缴纳出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及时缴纳出资); 8. 填写工商改制登记文件; 9. 报改制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10. 领取《》。 (三)企业改制登记提交材料 (法律依据: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来源: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文件。 4.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应当提交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决议。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应当提交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决议或批准文件。 5.企业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改制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可与第3项合并提交)。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按《公司法》改制或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 一、企业概况 沙溪公社建筑工程队,1963年7月成立,属集体所有制性质,主管单位:沙溪公社,经营范围:土、木建筑,固定资产3.3042万元,流动资金1.5万元,净资产3.2468万元。1984年12月14日,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变更为上饶县沙溪镇建筑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余宏录,公司注册资金30.2万元,其中固定资金19.6万元,流动资金10.3万元;公司主营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兼营土、石方及桥梁工程。1991年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为上饶县沙溪建筑工程公司,注册资金60.6万元。1993年因县改市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为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注册资金变更至160万,固定资金80万,流动资金80万,出资率100%。1994年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为余宏强,注册资金160万元。1996年10月沙溪建筑工程公司因原法定代表人余宏强同志调离,故需将原法定代表人余宏强更换为郑发琴;公司注册资金增加变更为517万元,并增加一个分支机构。2001年,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为李景河,公司注册资本由517万元增加到618万元,出资比例100%。企业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解放路42号,经营方式:承揽,经营范围主营:房屋建筑(三级)、水电安装,兼营:土石方工程、桥梁建筑等。 二、基本情况 沙溪公社建筑工程队至1963年7月成立以来,至1980年上半年

都在持续盈利,经营状况良好,固定资产3.3042万元,流动资金1.5万元,净资产3.2468万元,职工队伍人数为810人。1984年11月9日,上饶县沙溪建筑公司的工人情况是固定工人506人,平均年龄35岁,平均等级是 3.5级,固定资产中原值239,480万元,净值223,001万元,房屋建筑净值37,056.18万元,713平方米,施工机械设备净值15,3000万元,15000马力,流动资金42万元,效益良好。1984年12月14日,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变更为上饶县沙溪镇建筑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余宏录。1989年,上饶县沙溪镇建筑公司,公司实有人数750人;自有资金总额669,000元,固定资金21.2万元,流动资金45.7万元。1990年上饶县沙溪建筑公司从业人数506人,固定资产原值41.666983元,定额流动资金5.55万元。1991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沙溪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奀雅,,从业人数506人,经营场所面积合计791.72平方米,年产值310万元,利润0.45万元。1993年沙溪建筑公司因县转市企业名称变更为上饶市沙溪建筑公司,从业人数510人。1994年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资产总额274万元,负债114万元,净资产总额160万元。1994年12月止,该公司所有权益为5,176,684.31元,其中实收资本60万元,资本公积4,482,827.45元,盈余公积93,856.86元。1996年上饶市沙溪建筑工程公司,企业人数520人,固定资金270万元,流动资金247万元,经营场所面积600平方米,企业效益良好。2001年沙溪建筑工程公司资产总额8,450,782.46元,负债总额1,124,606.51元,净资产7,326,175.95元,从业人数246人,经营

《IPO项目改制上市程序及审核要点》

《IPO项目改制上市程序及审核要点》 第一部分IPO 项目改制上市程序 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就是将非股份制企业改造成为符合法律要求的股份XX并第一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企业IPO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保荐人(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自股份XX成立后,持续经营3年以上,方可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XX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XX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XX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企业从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改制到上市成功是一个较长的流程。

第一章IPO项目流程框架图 注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消了辅导期限一年的要求,但明确仍需履行辅导义务,一般不少于3个月。

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及工作内容如下: 前期准备阶段:定班子(确定内部协调机构、聘请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从财务经营业绩、规X运作、发展战略等方面就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初步解决思路);确定发行上市方案;改制前运作(股权结构调整、业务及组织架构整合、财务规X)。 设立股份公司阶段:进行审计、评估及验资;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创立大会及准备各项法律文件;办理工商登记。 规X运行及辅导阶段:与券商签订辅导协议并报当地证监局备案;完善改制时未彻底规X的事项;明确募集资金投向;证监局辅导验收。 申报与核准阶段:准备和制作申报材料;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发行方案;向证监会申报,证监会进行初审,根据初审反馈意见进行完善和补充申报材料;进行预披露、发审会审核、核准。 发行与上市阶段:刊登招股意向书等发行材料;路演、询价和定价;股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上市流通。 第二章企业的股份制改组 一、股份公司申报审批程序及申报材料目录(本文只列示了实务中出现较多的改制方式审批程序 及申报材料目录) (一)内资企业设立(改建)股份XX(以下简称:设立公司)申报审批程序及申报材料目录 1.申报审批程序 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取消了股份XX设立需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前置审批程序。若公司存在主管部门,则申报审批程序

企业改革方案(参考格式)

XXX企业改革方案 (参考格式) 根据《XX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肇政办发[2015]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制改革方案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XX企业成立于X年X月,现位于XX市(县)XX 区路(街)XX号,隶属XX公司(或集团、区、委、办局),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主办企业为XX,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XX。主导产品为XX。改革前三年的经营业绩如下表: 单位:万元 2、资产负债情况:以2015年X月X日为基准日,经资产评估备案(核准)后,企业资产总额为XX万元,负债

总额为XX万元,净资产为XX万元。资产中,房产XX万元,土地XX万元,设备XX万元。负债中,银行贷款XX 万元,欠金融资产经营公司债务XX万元,欠各种税费XX 万元,欠职工内债XX万元(其中欠工资XX万元、社会保险金XX万元、医疗保险金XX万元、集资款XX万元)。 3、人员情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前,企业在册职工XX人,其中:在岗职工XX人,下岗职工XX人,退休人员XX人。职工遗属XX人。1-4级工伤XX人,5-6级工伤XX人,7-10级工伤XX人。 4、有效资产及土地状况:企业现有地上建筑物面积XX 平方米,评估值XX万元;设备XX台套,评估值XX万元。企业现有划拨土地面积XX平方米,土地权属为XXX用地。 产权关系是否清楚,有无抵押或担保(如有抵押或担保请注明抵押或担保面积和金额)。 二、企业改革形式 1、改革途径:采取重组、产权出售、关闭、破产等形式。 2、改革后存续企业的组织形式及发展设想。 三、职工安置办法 职工安置时点。确定以2012年12月31日为本企业职工安置时点,即2012年12月31日前与本企业保持劳动关系的职工为本次企业改革职工安置对象;职工工龄、社会保

集体企业改制程序

集体企业基本操作步骤: 一、改制企业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资产评估。 法律依据:《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第三条:所有在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各类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包括各类联合经济组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有关事业单位,由集体企业改制为各类联营、国内合资、股份制的企业,以及以各种形式占用、代管集体资产的部门或企业、单位,在清产核资中须按照本暂行办法界定产权。 企业改制应以净资产出资。原企业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资产评估。 1、资产评估必须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企业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报告。 2、涉及到城镇集体资产的要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3、企业资产转让、出售必须办理资产交割、转让的协议书,并经公证部门或验资部门确认。企业以零资产或以低于其净资产的价格转让出售改制,必须经当地政府或有关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对于净资产为零或为负数的企业改制,收购方以及其他股东必须重新投入资本金,改制后企业的资本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4、原有企业产权主体暂时难以界定,根据原企业的经济性质,经政府授权,由其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部门代行股权。

5、清理债权债务,落实金融债权。整体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要经过原股东和新股东同意,由改制企业承继;分块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要经过原所属企业与改制后的企业共同商定,明确债务的继承人,上报工商部门。企业提交经中国人民银行在当地的分支机构确认的金融债权担保文件。 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同意改制方案的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九条集体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七条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第六条规定的职权外,还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裁员的实施方案,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报酬、廉洁从业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生活福利、奖惩与裁员、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方案; (三)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企业的改制方案。其中应明确企业净资产数额及清产核资情况即资产处置意见、改制后的企业股东投资情况。 根据电话咨询,栖霞区发改委体改科负责其辖区内集体企业改制的审批事项,

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及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分析

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及资产转让简析 1、集体所业制&国有企业 1.1、集体所有制企业是财产属于城镇居民或农村农民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市场主体组织形式的概念,其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1.2、国有企业,在法律上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另广义的国有企业是一种俗称,是指由国家出资的企业。 1.3、因此,集体企业法律原则不属于国有企业,但集体所有制企业内如有国有资产,改制后可能又属于有国有出资的公司,受国有资产管理法约束。两者关系简单图示为: 备注: 集体所有制企业财产一般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但可能存在“挂靠的个人”或“部分国有资产”等个别情况。 2、集体所有企业改制 国家未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制定专门法律,但根据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文件,结合相关地方政府出具的地方法规,其中江西省针对集体企业改制出具有“赣府发[2000]5号”文。如果通过“改制”进而收购目标公司股权路径,大致可采用流程如下: 2.1、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清理核算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的资产,明确产权、及相关债权债务关系、梳理债务,进而明确所有者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

和管理权限。 2.2、进行资产评估、订立改制方案:由企业制订改制方案提请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该方案应包括担不限于企业名称、资产剥离、债务处理、职工安置、拖欠税费处理等相关内容。 如果收购方直接参与集体企业改制过程,改制方案内应包含股权转让/合作协议,由原集体企业的出资人在产权界定的基础上与收购方签订,明确原集体企业出资人以该集体企业的经评估的净资产(房屋、土地、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拟收购方以现金出资,共同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3、申报批复:由集体企业上级主管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如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 有债权债务未处理完毕的,还应取得债权人同意,并通知债务人。 2.4、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土地使用权等证书变更:收购方与原出资人形成目标公司的股东。 3、集体所有制企业资产转让 经查阅相关地方集体所有制企业资产转让规定,基本都是经过主管部门批复、产权中心公开交易及交割的程序,但在批准机关上有所不同,比如在上海奉贤区批准机关是区国资委,而在南昌是企业的上级经济管理部门。现根据南昌市国资委、财政局及招标办印发的《南昌市属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规程》规定,对该市的集体所有企业资产转让梳理如下: 3.1、市属集体企业的物权(有形资产、房屋、土地使用权等)、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都应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 各县区、开发区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参照本规程执行。 3.2、交易程序为:内部决策、申请批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进场交易、产权变更。 集体所有制企业内部决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般是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产权人同意或按章程规定执行),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清产核资是指清理资产存量、结构及效益状况,理顺其产权关系。

企业改制流程及所需文件

总体方案一般包括以下事项: 1.发起人企业概况 (1)历史沿革(含控股、参股企业概况)。 (2)经营范围。 (3)资产规模。 (4)经营业绩。 (5)组织机构(附图) 2.资产重组方案 (1)重组目的及原则 (2)重组的具体方案(包括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的重组安排) (3)新的组织机构安排(附图) 3.改制后企业的管理与运作 (1)拟上市公司的管理与运作:a组织结构(附母公司结构图及股份公司结构图);b管理体制。 (2)非上市部分的管理与运作:a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范围、机构及归属);b剥离的经营性业务(范围、机构及归属);c剥离的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安置情况。 (3)改制后上市部分与非上市部分的关系:a同业竞争及处理;b关联交易及处理 4.拟上市公司的筹资计划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工商申报程序——注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程序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 第四步:准备材料,涉及国有股权设置的报财政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上市公司须报市政府和证监会审批); 第五步: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 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第六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 第七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 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申报文件要求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投资者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 2、董事会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 3、《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4

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实施方案++供电公司

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实施方案供电公司 供电公司 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电网体改〔2015〕100 号,,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集体企业改革改制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家电网体改〔2015〕101 号, 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 , 一, 户数情况 我单位主办集体企业共3 户,其中,集体企业资产平台公司1 户,集体全资公司1 户,集体控股公司 1 户。主营业务分别是, 1、集体企业资产平台公司——都江堰市嘉盛服务公司, 主营业务是后勤物业管理, 集体全资公司——四川嘉盛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是电力施工安装, 2、集体控股公司——四川嘉盛金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是电工电气设备制造。 , 二, 资产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我单位集体企业汇总口径资产总额18645.24 万元,权益总额3154.15 万元, 营业收入30376.06 万元, 净利润2418.24 万元。 — 1 — 其中,四川嘉盛金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截止2014年底资产总额3672.75 万元, 权益总额622.69 万元,营业收入4633.82 万元, 净利润516.94 万元。

, 三, 人员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集体企业全口径各类用工人数122人,其中全民支援集体职工67 人, 主业支援都江堰市嘉盛服务公司13 人,支援四川嘉盛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54 人,, 聘用职工38人,都江堰市嘉盛服务公司32人,四川嘉盛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6 人,, 劳务派遣用工17 人, 非全日制用工0 人,无集体职工、农电用工、非全日期制用工及退休集体职工。 , 四, 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集体企业社会保险应保人数122人,实保人数122人, 企业应保未保金额0 元, 企业应缴未缴金额0 元, 职工个人应缴未缴金额0 元。 二、工作思路和基本原则 , 一, 工作思路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严格依法合规,坚持公开透明, 3、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化解矛盾, 4、强化风险防控,确保安全稳定, 5、加强党建工作和团青工作, 6、加强作风建设, 强化纪律约束。 — 2 — , 二, 基本原则 1、从公司实际出发,抓住政策机遇, 着力解决当前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2、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多措并举,促进集体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3、严格执行政策,依法合规操作,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不流失,经得起历史检验。 4、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尊重职工意愿, 确保队伍稳定。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程序

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改制程序 1、成立改制工作组织并进行前期准备活动; 2、产权界定、核销和财务审计; 3、明确资产边界、剥离资产范围、三类人员计提费用并进行资产评估; 4、在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形成以改制方案(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或改制企业制订改制方案,但向改制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不得委托改制企业制订)为核心的改制文件并取得包括银行在内的主要债权人的支持和同意。 5、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职工安置方案的预先审核同意; 6、律师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7、向集团公司上报改制方案、职代会审议通过材料等并获得批准;控股公司依法决定或批准直接出资企业、各子集团所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及控股公司所属企业中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合并、分立、增减资本、股权重组、股份制改造、注销和破产等改革改制方案(其中,如国资委认定某子企业为重要子企业,应由控股公司报国资委批准);除应由控股公司决定或审核批准的改革改制事项外,控股公司各子集团依法决定或审核批准其所属企业(直接或间接出资)的其它改制事项,并报控股公司备案;改制中涉及财政、劳动保障事项的,须预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国资委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审批事项的,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8、进行新公司的名称变更登记或预核准,并开设临时银行账户(如需); 9、弥补注册资本缺口资金并验资; 10、批准新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聘任经理班子; 11、进行公司登记(变更登记或新设登记)和税务登记; 12、国有资产产权、土地和房产权属等相关权属登记,以及资质变更登记或转移; 13、完善职工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的接续、改制前后债权、债务承继、业务合同以及其他需要变更或处理的善后事宜

军工企业改制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军工企业改制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题要 1、产权界定 2、资产评估 3、产权登记 4、人员安置 5、财务处理 6、组建新实体通过准备阶段,选举、决定公司的组织机构,变更组织形式,重新拟定公司的章程,开始新实体的运作。 军工企业一般也属于国家直接管辖的国有企业,企业具体的工作任务主要是承担我国在国防科研方面的生产工作,国家各种先进的武器装备都有军工企业制造。国防力量的发展是需要依托于高科技以及先进的内部管理制度措施的,所以军工企业改制自然就和国防力量的发展是相得益彰的。小编下面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军工企业改制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军工企业改制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1、产权界定 产权界定即界定财产的归属关系,判定归某个民事主体所有或控制。产权界定的过程就是确定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处分权以及经营权等权利的归属,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与责任的过程。 ▲2、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由具有专门技术和法定资格的评估人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要求评估的一方提供的数据资料,

按照特定的投资目的,遵循评估原则、程序与计价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模拟市场对一定时间点时的企业资产的价格进行评估和判断,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表现出来。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资产评估结果需要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认可。 ▲3、产权登记 产权登记主要适用于国有资产。为了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有关法律规定,国有资产入股的,应当予以登记。主要包括开办产权登记、变更产权登记、注销产权登记和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等四项内容。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由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负责办理,并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企业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经营等的权利。产权登记由申请受理、填报审查、审核认定、核发证书等四个阶段组成。 ▲4、人员安置 经济体转型期的企业,具有社会保险、医疗、福利、教育、就业等综合功能,承担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许多职能,其企业经营管理职能反而隐而不彰。这也是国有企业作为政府附属机构的主要表现。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制,必然涉及原有的人员安置问题,其主要内容是裁减冗余人员。 ▲5、财务处理 企业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后,即进入财务处理阶段。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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