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统计服务申请表

海关统计服务申请表

附件

海关统计服务申请表

注:

1. 公民提出申请的,请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电子扫描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请同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2. 上表内容全部为必填项目。其中所需统计数据描述须提供具体的统计代码。涉及商品的,还需要注明该商品编码有效的年份。

3. 本表仅用于申请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编制的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数据,此项服务的申请和提供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个人办理海员证

船员个人申办海员证操作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4]680号)》(以下简称680号文)要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研发的相关功能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使用,为船员个人申办海员证提供信息化支持。 本文将通过以下章节为船员个人申办海员证提供操作指导: (一)船员本人申办 (二)委托申办 (一)船员本人申办 1)必要条件 符合680号文办法要求的船员欲申办海员证,请首先确认: 1.已经到海事局完成信息采集。如果没有,请先到就近海事机构做信息采集,否则无法通过电子申报方式申办海员证。信息采集点请查阅附件一《中国海事局船员基础信息采集点》。 2.已经拥有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帐号。如果没有,敬请先通过系统首页的“个人用户注册”功能完成注册,注册后可随时查询个人的所有资格、资历、培训、考试等情况,并可向海事局递交电子申报信息。 14个直属海事局的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地址请从这个网址查找:https://www.360docs.net/doc/f02638547.html,/Notice/Cyksbm/00000000-0000-0000-0000-200000000002 注意:船员注册帐户全国通用。例如船员张三在江苏海事局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注册后,用户名和密码可登录上海海事局等另外十三个海事局,无需在每个局的申报平台分别注册。 2)申报步骤

成功登录系统后,请在左侧菜单栏查找“船员证书申请”菜单,点开如下图所示: 点击“海员证申办”按钮,打开海员证申请查看页面,船员个人的信息全部自动展示于当前界面, 如果船员持有原海员证,则将原证信息和船员本人的照片、身份信息自动展示出来,船员可直接在原证操作栏点击遗失补发、换发、其他补发按钮进行相应操作:

《船员服务簿》签发实施办法

《船员服务簿》签发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06-8-31 9:42:42 来源:办公室 《船员服务簿》签发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交通部颁布的海、河船员考试发证规则所适用的船舶。但100总吨或主机功率300千瓦(即408马力)以下的机动船暂不办理。 2、货船、客(货)船、科学考察、勘探、测量船,均以船舶总吨计算;拖轮、自航式工程船(包括自航式钻井平台),均以主机马力计算。 二、签发机关 签发《船员服务簿》的机关,应是县港航监督机构或科级以上的港务(港航)监督、航政机构。 三、申请手续 1、申请《船员服务簿》者,应填具“《船员服务簿》登记表”(此表按港监局(84)水监字82号文规定的格式,由各签发机关印制),并附年内2寸证件照片两张,由船员所在单位(包括国营、集体、私营或联营)审定盖章后统一向船籍港的签发机关办理。在个体或联户经营的船舶上工作的船员,由申请《船员服务簿》的船员填写登记表,经乡人民政府审定,盖章后统一向签发机关办理。 2、船员在登记表上应详细填写以往的海(河)上资历并提供以往任解职情况等证明。 对普通船员,要求提供: (1)担任一级水手(或水手长、小船舵工)、船舶一级机工、船舶电工、见习(或助理)报务员的起讫日期(年、月)的证明文件; (2)现任何职、任职日期(年、月、日) 对技术干部船员,要求提供 (1)开始上船工作的日期(年、月); (2)中途调离船舶工作的日期以及重新调回船舶工作的日期(年、月); (3)担任诸如船长、轮机长,大、二、三副,大、二、三管轮,各等报务

员,电机员,正副驾驶,正副司机等各级技术职务的起讫日期(年、月); (4)现任何职,任职日期(年、月、日) 上述海(河)上资历,由船员所在单位对其船员的“《船员服务簿》登记表”进行审定加盖公章,尤其应对其在任职期所发生的海损、机损责任事故等情况进行核实记载。 3、曾在军队舰艇、渔船从事工作的船员,其在军队舰艇或渔船的资历不载入《船员服务簿》,但可在“《船员服务簿》登记表”的资历栏内注明。 四、审核 1、签发机关接受申请后,应对“《船员服务簿》登记表”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或有疑问之处,应向申报单位核实后方予办理《船员服务簿》。 2、对技术干部船员,签发机关应核对其担任船舶各级技术职务的资历,必要时可请申报单位和申请者出示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验证。 五、填写《船员服务簿》 1、编号。一律用十位阿拉伯数字,其中第一二位数字代表地区编号,第三、四位数字代表其地区某一签发机关的编号,第五位数字代表船员在船上的工作部门编号,余下的五位数字,由签发机关根据其所签发《船员服务簿》的顺序先后统一编号。 地区编号如下: 02河北 03内蒙古 04山西 05辽宁 06吉林 07黑龙江 08上海 09江苏 10浙江 11安徽 12江西 13福建 14山东 15广东 16广西 17湖北 18湖南 19河南 20四川 21云南 22贵州 24陕西 25甘肃 26青海 27新疆 28宁夏 29天津船员在职工作部门编号: (1)驾驶,(2)轮机,(3)报务(或话务),(4)电机,(5)政工,

船员外派管理程序

船员外派管理程序 1 总则 本章阐述了本公司船员外派劳务服务过程的管理要求,以确保船员外派劳务服务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 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本公司船员外派劳务服务的过程控制。 3 参照文件 ISO 9001 : 2000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DNV船员配员规则– E Recruitment of Ship Personnel 4 职责 4.1 总经理负责船员外派劳务服务过程中重大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4.2 总经理亲自或授权管理者代表负责对船员外派劳务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3 业务部负责船员外派劳务服务过程中与船东和船上的联系及信息传递。 4.4 其他人员负责其职责范围内船员外派劳务服务过程的安全质量控制。 5 船员派遣操作程序 5.1 船员上下船的操作程序在公司的网络软件-船员管理信息系统CMIS上执行。 5.2 执行船员派遣网上操作前,业务部须将公司与船东概况及其经营船舶的规范登记在《船员管理信息系统》中,以便船员派遣时使用。概况中要至少包括下列信息:该船东所经营的船舶类型;船舶数量;运营航线;船舶吨位、船龄;运载货物情况;船舶配员数量;船员雇用合同期限及其对船员的特殊要求等。(参阅《合同评审》) 5.3 收到船东关于船员接船或船员到期更换的指令后,业务部在CMIS上建立船员上船计划。按照船员派遣的操作流程,各部门网上的操作程序如下。 5.3.1 业务部: 进入CMIS主界面,点击菜单栏“调配管理”按钮,点击“上船管理”按钮,出现“上船管理”界面。在“上船管理”界面,点击“新建”,出现“添加上船计划”界面。在此界面上,业务部将所需信息填入,包括计划描述,船东公司和船舶名称,预计上船时间和地点,以及上船人数。备注栏内填写船东的特殊要求等。填好后点击“保存”,并关闭此界面并返回“上船管理”界面。 在“上船管理”界面,选择之前做好的上船计划,点击菜单栏“需求”按钮,打开“上船计划需求管理”界面。在此界面,点击“添加”按钮,分别填入上船所需的职务、人数及要求等。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然后关闭此界面。业务部完成上述操作后,应以口头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程序的下一个部门-船员调配部。 5.3.2 船员调配部: 进入CMIS主界面,点击菜单栏“调配管理”按钮,点击“上船管理”按钮,出现“上船管理”界面。在“上船管理”界面,按照业务部通知,选择需完成的上船计划。在菜单栏上,点击“调配”按钮,进入“上船计划调配管理”界面。在此界面上,挑选适合的船员。选择界面右侧“需求计划”栏内列出的各职务船员,点击“添加”按钮,根据船东的“船员选择标准”,在CMIS数据库上挑选船员。船员全部选好后,点击此界面菜单栏上的“保存”按钮,然后关闭此界面。

船员基本安全考试测试题 附答案

黔西南州船员基本安全考试测试题1 姓名:准考证号码:考试期数: 阅卷人:分数: 一.判断题(在正确题后打“√”,错误题后打“×”。共50小题每题一分,小计50分) 1、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的培训目的是为了提高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增强船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水上环境。(√) 2、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的培训目的是为了提高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船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的安全。(×) 3、在火情不明时,不得盲目打开起火处的门、窗和舱盖。(√) 4、船体有较小的破洞时,应用木契进行堵漏。(√) 5、船舶油类作业结束收解输油软管时,必须事先用盲板将软管封好。(√) 6、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应立即向有关当局报告。(×) 7、利用内河船舶可以运输一切化学品。(×) 8、垃圾系指产生于船舶通常营运期间需要不断地或定期地予以有效处理的各种食物、日常生和用品和工作用品的废弃物等。(√) 9、总长12m以上船舶都应设置垃圾公告牌。(√) 10、手动火警按钮是全船性警报系统的设备。(√) 11、应变部署中各种警报信号一般用警铃或汽笛向全船发出。(×) 12、船员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通常做法是船舶安全作业方法的重要补充。(√) 13、船舶防火防爆主要应严防明火、烟火、点火、摩擦火、化学作用所引起的火灾或爆炸。(√) 14、航行中禁止锁门睡觉。(√) 15、船舶相遇,应当让路的船舶,必须主动避让被让路船舶,因此,让路船始终负主要责任。(×) 16、船舶在承运危险货物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等待救援。(×) 17、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渡口和渡运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18、应当报废的船舶继续经营,不仅是非常危险的,也是违法的。(√) 19、冷却法灭火是将燃烧物的温度降到自燃点以下。(√) 20、用砂土将燃烧物盖住灭火,属于隔离法灭火。(×) 21、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主要是窒息和冷却作用。(√) 22、固定压力水雾灭火系统水泵可以由独立的内燃机驱动,也可以由电力驱动。(√) 23、丁类火适合用金属型干粉7150或砂土扑救。(√) 24、电气火灾可以作为甲类火扑救。(√) 25、意志力量比身体更为重要。(√) 26、应变卡上应注明应变部署的信号,本人应登的艇号、应变时的责任、任务和必须携带上艇的设备或物品等。(√) 27、演习的情况,包括操作的细节,无需记入航行日志。(×) 28、演习时应检查救生设备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以及参加人员的工作质量,事后记入航行日志。(√) 29、在内河,落水者大都是由落水者附近船舶救起的。(√) 30、弃船后,如果船舶就地沉在航道内,会严重妨碍水运交通,所以弃船前应尽可能使船驶出航道之外。(√) 31、弃船命令只有船长才有权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布弃船命令,弃船令的发布要慎重。(√) 32、对于未穿救生衣的落水者来说,最适宜的漂浮姿势应属于仰浮状态。(√) 33、应每隔3个月抽测部分救生圈的浮力,进行投水试验以检查其强度。(√)

赢海船员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赢海船员管理系统 使用手册 Ver2.3.0 大连海大赢海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9月27日

目录 第一章船员库 (1) 1.1 功能介绍 (1) 1.2 登录系统 (1) 1.3 船员库 (4) 1.4 在船船员 (8) 第二章预警 (9) 2.1 功能介绍 (9) 2.2 证书预警 (9) 2.3 动态提醒 (10) 2.4 生日提醒 (10) 第三章船东船舶 (12) 3.1 功能介绍 (12) 3.2 船东船舶 (12) 第四章办证管理 (14) 4.1 功能介绍 (14) 4.2 办证管理 (14) 第五章后台管理 (17) 5.1 功能介绍 (17) 5.2 公司信息、权限设定及账号设定 (18) 5.3 备份设定及恢复 (21) 5.4 证件模板及私人定制 (26)

5.5 职务设定 (28) 5.6 预警及其它设定 (29) 5.7 录入统计和登录历史 (30) 第六章系统安装及升级操作 (31) 6.1 赢海船舶管理系统安装操作 (31) 6.2 赢海船员管理系统升级操作 (37) 第七章局域网多账号登陆 (41) 第八章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44)

第一章船员库 1.1 功能介绍 船员库按照职务和状态过滤船员,查找方便,提高工作效率;登记船员基本信息,证件信息,服务资历,管理方便快捷,在船船员一览,清晰可见。 1.2 登录系统 安装完毕之后,打开浏览器输入:http://localhost:8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默认用户名:admin,默认密码:111111

1、首先进入系统,然后点击菜单【填写资料】进入填写船员登记表。具体填写方法如图示所示: 2、证件信息:可以根据签发日期自动填写签满日期,可以根据签满日期提前预警证件到期。点击设定按钮,进入证件模板设定,进入下图,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

船员上船服务协议范本(1)

1.中国船员服务机构与中国船员就船员上船服务达成本协议。 2.中国船员服务机构与境内外船东/或船舶管理公司所签订的《船舶配员服务协议》并入本协议:境内外船东/或船舶管理公司是船员的用人单位,中国船员服务机构按照船员用人单位的委托向其提供船舶配员服务;中国船员的工资、休假金、遣返费用及社会保障责任均由船员用人单位承担;船员服务机构应如实向船员披露《船舶配员服务协议》中涉及船员权利、职责和责任等方面的所有内容。 3.中国船员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服务机构许可证编号: 4.中国船员(以下简称乙方)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传真: 护照号/有效期: 海员证号/有效期: 体检证书/有效期: 担任职务: 保险受益人姓名: 与乙方的关系: 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5. 境外船员用人单位(以下简称船东)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6.船舶概况 船旗: 登记港: 船型: 航区: 7.船员工资标准(USD/其他币种) 8.船员上船服务期限为__ 个月,根据船舶操作实际需求,该期限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各壹个月。 9.甲方责任 9.1 确保乙方在签字前应有机会对该合同进行征询意见和审查,

为乙方提供其他便利以确保其在充分理解其权利和义务后自由达成协议。 9.2了解船东的资信情况,向乙方解释船东的各项要求和管理规定,协助、协调船东对乙方在合同期间的管理。 9.3负责办理乙方的出境手续和乙方在外籍船舶上工作所需的船籍国要求的证件。 9.4按用人单位要求对乙方进行派前教育和培训。 9.5监督船东履行合同条款,敦促船东为乙方投保,维护乙方在船的合法权益。 9.6听取乙方对在船情况的反映,会同船东及船舶领导妥善解决乙方提出的问题。 9.7不得扣押乙方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乙方收取财物。 9.8协助船员按中国有关规定办理船员个人基本社会保障;协助船东处理涉及乙方社会保障的事项、确保乙方足额、及时得到船东支付的费用、补偿和赔偿。 9.9《船舶配员服务协议》中规定的其他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责任。 10.乙方责任 10.1如实、诚信向甲方披露个人服务资历、个人安全事故记录、个人基本信息和身体状况。如隐瞒事实由此造成后果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10.2应持有真实有效的海员证、护照、船员服务簿、海员专业训练合格证书、国际旅行健康证书、体检合格证书,高级船员还应持有适任证书,并及时按甲方要求提供办理证件及出境手续所需的各种资料、证明材料及照片等材料。 10.3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集中,接受派前培训教育(若必要),做好登船准备。 10.4 在船服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船东为船舶正常和安全航行而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船长的命令,听从上级船员的指挥,遵守相关国际公约、船舶到达国及船旗国的法律规定;并承担因违反上述事项,而依约定或依法应当承担的后果。 10.5 乙方服务期间应自觉遵守涉外纪律,不得擅自离船、走私、赌博、贩毒、嫖妓、酗酒、打架斗殴、盗窃、不参与任何政治活动,自觉维护甲方和中国海员的声誉;如发生上述行为,由此造成甲方和船方的经济损失及自身伤害等由乙方自负或负责赔偿。 10.6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船舶进行维修和保养,以确保船舶适航、适货等。如因乙方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停航、海损、机损、油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或船方有权依据情节对当事者进行

船员注册管理办法(2017最新)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f02638547.html, 船员注册管理办法(2017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2月27日经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2008年5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员注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

办法。 本办法所称船员注册,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对符合船员注册条件的予以登记,签发船员服务簿,准许申请人从事船员职业的行为。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员注册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实施全国船员注册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注册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员注册的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船员注册申请可以向任何海事管理机构提出。 船员注册申请可以由申请人本人提出,也可以由船员服务机构、船员用人单位代为提出。 第五条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三)经过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

专业外语考试。 第六条申请船员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船员注册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船员体格检查表; (四)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五)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申请注册国际航线船舶船员的,还应当提交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在提交居民身份证、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以及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 印件时,应当同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原件。 第七条船员注册的申请和受理工作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办理。 第八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船员注册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 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给予船员注册,并签发船员服务簿。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船员赋予唯一的注册编号。 业经注册的船员不得重复申请船员注册。 第三章船员注册的变更和注销

海船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海船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海船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1 船员注册管理 1.1 船员信息注册 .1.1.1功能描述 1.提供船员基本信息查询~添加~查询结果导出等功能。如下图: .1.1.2 船员基本信息查询 1.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点击查询按钮可以查询出所有船员的基本 信息~如下图: 2. 选择查询本申报单位船员信息复选框根据条件查询船员的基本信息~仅可以查询本申报单位船员信如下图。 第 1 页共 31 页 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1.1.3 添加,修改船员基本信息 1.在船员基本信息查询页面点击添加按钮进入添加船员基本信息页面~如下图: 填写完必填的船员基本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添加一条新的船员基本信息。 保存完基本信息之后才能进行照片上传,查看体检信息. 第 2 页共 31 页 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如果输入的身份证号码已经存在,将查询出该船员的基本信息 点击上传照片按钮进入船员照片上船页面如图: 第 3 页共 31 页 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3. 在船员基本信息查询页面点击身份证号码进入船员注册信息维护页面~如下图: 点击保存按钮可以保存修改后的船员基本信息。 ,注意:有一些信息项是不允许修改的~如身份证号码、姓名、出生地等~如发现本公司船员基本信息与实际有出入~请及时到船员管理处申请更正, 第 4 页共 31 页 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点击上传照片按钮进入船员照片上船页面修改船员的照片如下图: 点击浏览从本地获得要上传的船员照片~点击上传按钮上船照片。点击关闭按钮回到船员基本信息维护页面。

船员工作或休息时间记录表

船员工作或休息时间记录表 RECORDS OF HOURS OF WORK/REST OF CREW 编号:SH-4-15B 船名:Ship’s Name:IMO 编号(如有) IMO NO(If any) 船旗: Flag State: 船员姓名(全名)Crew’s Name(Full Name)职务: Rank: 第/页 ( ) of ( ) pages 日期Date 年月 Year Month 值班: Watch-keeping Yes No 请在背面工作时间记录表中做好工作记录标志,如适合用“X”标示 Please state the mark “X” for working hours at proper blank of the inverse page work/rest hour’s records form if applicable. 下列所规定工作小时或最少休息小时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或集体合约)适用于本船。 The following work or minimum rest hours are applicable in accordance with__________ _____(National law, regulation or 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 1、所有值班人员在任何24小时期间内,最少有10小时的休息。 All duty officers/engineers and ratings shall be provided a minimum of 10 hours of rest in every 24-hours period. 2、休息时间最多可分为不多于两个至少长度为6小时的时段。 The minimum of rest may be divided into no more than two periods, one of which shall be at least 6 hours in length. 3、最少10小时的休息可减至连续的6小时,但不应超过2天,每7天的休息时限不少于77小时。 The minimum period of 10 hours may be reduce to not less than 6 consecutive hours for no more than 2 days, provided 77 hours rest given each 7-days period. 我同意本记录真实地反应了有关海员工作或休息的小时。 I agree that the record in the inverse page form is an accurate reflection of hours of work or rest of the seafarer concerned. 船长或船长授权签署本记录的人员的名字 Name of Master or Authorized Recorder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长或船长授权签署本记录的人员的签名船员签名: Signature of Master or Authorized Record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ignature of crew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档位置:船长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机构管理规 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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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员服务机构管理,规范船员服务市场,维护和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推动航运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员服务,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船员服务,是指代理船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包括外国船员证书)、提供船员信息咨询等业务的船员技术服务和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船员事务、为中国籍或者外国籍船舶提供配员等业务的船舶配员服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船员服务机构,是指从事船员技术服务和船舶配员服务等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包括内河船员服务机构和海船船员服务机构。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全国船员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它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船员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成立船员服务行业协会组织,以加强行业管 1

理,建立行业章程,统一行业标准,提高船员服务机构自律能力。 第二章申请与批准 第六条从事为外国籍船舶提供配员服务以外的船员服务的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有2名以上具有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管理人员; (三) 建立公司章程、企业管理方针、船员服务承诺、业务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工作须知等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四)具有与所从事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前款第(四)项所称与所从事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是指: 1.有电话、电传、电脑等办公设备和固定的办公场所等设施设备; 2.配有船员管理相关法规; 3.从事内河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从事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第七条从事为外国籍船舶提供配员服务的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有5名以上具有相应高级船员任职资质的管理人员(其中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员注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船员注册,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对符合船员注册条件的予以登记,签发船员服务簿,准许申请人从事船员职业的行为。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员注册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实施全国船员注册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注册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员注册的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船员注册申请可以向任何海事管理机构提出。 船员注册申请可以由申请人本人提出,也可以由船员服务机构、船员用人单位代为提出。 第五条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

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三)经过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第六条申请船员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船员注册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船员体格检查表; (四)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五)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申请注册国际航线船舶船员的,还应当提交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在提交居民身份证、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以及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时,应当同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原件。 第七条船员注册的申请和受理工作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办理。 第八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船员注册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给予船员注册,并签发船员服务簿。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退回申请材

船员法知识点和法律法规(整理版)

《船员劳动法》 一、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2、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3、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二、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 2、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3、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 4、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5、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资格考试。 三、我国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范围是怎样划分的? 1、划分标准:按照船员的等级/职务划分 2、高级船员(干部船员):高级船员,是指依照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 的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通信人员 以及其他在船舶上任职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员。 3、普通船员(工人船员):普通船员,是指除船长、高级船员外的其他 船员。 四、船长的作用与职责有哪些? 1、指挥船舶驾驶和营运 2、准司法职责 3、公证职责 4、应变职责 5、救助职责 6、代理职责

五、作为劳动者的船员有哪些特征? 1、长时间的乘务劳动 2、劳动时间的非固定性 3、劳动及生活的危险性 4、工作和生活场所条件艰苦 5、水上劳动的国际性 六、为确保未成年人不得上船工作,《2006海事劳工公约》作了哪些规定? 1、设置了“最低年龄”的规定 2、目的:确保未成年人不得上船工作。 3、具体规定: (1)禁止雇佣、使用任何16岁以下的人员上船工作。 (2)禁止18岁以下海员夜间工作。 (3)禁止雇佣或使用18岁以下海员从事可能损害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 七、劳动法上的劳动及其特征?船员劳动有哪些特征? 1、劳动的一般含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和精神 生产过程中,通过使用劳动力,运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 使用价值以满足人们需要的有目的的活动。 2、劳动法上的劳动的特征 (1)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从属性——人格从属性,区别于民法中平等主体的劳务给付; (2)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契约性——区别于基于纯粹的身份关系而发生的劳动; (3)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职业性——长期性、持续性、稳定性; (4)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有偿性——交换 3、船员劳动特征 (1)长时间的乘务劳动

海员招聘简章

当前,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海运市场发展迅速。世界贸易往来主要靠海上运输,船舶已成 为主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海员也随之成为不可缺少的职业,并出现了船员供不应求的局面。 海员收入高、福利好、工作稳定,比陆地工作有明显的优势。根据国家海事局对货船船员培 训上岗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面向全国招聘船员,经培训合格后,为其办理船员证件,安排 到船上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疾病及精神病史。从事过海上工作(捕鱼、海军)或退伍军人可优先录取。 二、培训安排: 经面试合格后,安排到由交通部海事局批准的定点专业海员培训学校学习,水手、机工培训 时间为3个月左右,厨师、服务生、电工、焊工培训时间为26个工作日。培训期满,经考试合格,取得《专业培训合格证》,水手、机工还要取得白皮《适任证书》。由公司为船员办 理《服务簿》、《海员证》。 三、实习安排: 根据国家海事局规定,学习水手、机工的船员必须上船实习6个月。实习合格,由公司为船 员换出正本《适任证书》。学习厨师、服务生、电工、焊工的船员不用实习。 四、上船安排: 船员就业安置船舶主要是国家大型国企船舶、国内大中型民企船舶、科学考察船舶等,如中远、中海、华洋、海运、中海油等,管理规范,福利待遇好,工资按月发放有保障。 五、船员管理: 公司对派遣船员的登记、培训、办证、实习、外派、保险等一切事务实行一条龙服务,节约 船员的上船时间,确保船员的切身利益。 六、工资、福利待遇、人身保险: 船员正式上岗后,工资每月7000-22000元。以后根据自身能力及职务晋升,年收入约15-60 万元。船东为船员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船员享受较高的劳保福利待遇。 货船上吃穿住用都是统一配备、免费发放。食宿条件宾馆化,单人单间,洗澡间、空调、冰箱、健身房、棋牌室、卡拉OK室、录像室等一应俱全。 每个船期6-10个月左右,船期结束,船员可以回家休假。 七、报名材料:填写船员登记表、身份证扫描件、护照扫描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机构管理规定.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员服务机构管理,规范船员服务市场,维护和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推动航运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员服务,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船员服务,是指代理船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包括外国船员证书)、提供船员信息咨询等业务的船员技术服务和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船员事务、为中国籍或者外国籍船舶提供配员等业务的船舶配员服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船员服务机构,是指从事船员技术服务和船舶配员服务等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包括内河船员服务机构和海船船员服务机构。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全国船员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 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船员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成立船员服务行业协会组织,以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行业章程,统一行业标准,提高船员服务机构自律能力。 第二章申请与批准

第六条从事为外国籍船舶提供配员服务以外的船员服务的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有2名以上具有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管理人员; (三)建立公司章程、企业管理方针、船员服务承诺、业务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工作须知等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四)具有与所从事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前款第(四)项所称与所从事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是指:1.有电话、电传、电脑等办公设备和固定的办公场所等设施设备; 2.配有船员管理相关法规; 3.从事内河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从事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第七条从事为外国籍船舶提供配员服务的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有5名以上具有相应高级船员任职资质的管理人员(其中船长、轮机长2名); (三)建立国家规定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 (四)具有与所从事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前款第(四)项所称与所从事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是指: 1.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及电话、电传、电脑

船员配备、聘用管理程序(程序-001)

【安全管理程序】船员配备、聘用和管理程序版号:1 编写:人事主管批准:总经理 文件修改记录 版次生效日期修改页次修改标识审核批准1.02012-8-1新版 目录 1 目的8 船员调动 2 适用范围9 船员健康保障 3 职责10 船员综合素质考评 4 定义11 船员档案管理 5 船员配备12 附件 6 船员聘用要求13 附录 7 船长适任要求14 相关文件

[本文件共10页] 1 目的 本程序对船员配备、聘用和管理作出规定,以确保为船舶配备合格、健康的船员。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船员的配备、聘用和管理。 3 职责 3.1 总经理参与制定并批准《船舶配员表》。 3.2 人事主管负责制定船舶配员,负责普通船员的聘用评审,负 责船员调动、体检和订立劳动合同,负责船员档案管理,参与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3 海务主管参与制定船舶配员,负责船长、电子操作员和甲板 部高级船员的聘用评审,负责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4 机务主管参与制定船舶配员,负责轮机长和轮机部高级船员 的聘用评审,负责船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参与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5 体系主管参与制定船舶配员,协同海务主管对船长管理能力 的聘用评审,参与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6 船长负责船员值班安排,负责甲板部高级船员、电子操作员 和轮机长综合素质考评,负责本船船员适任证书和服务簿保管。 4 定义 船员:指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 船长:指取得船长任职资格,负责管理和指挥船舶的人员。 高级船员:指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通信人员以及其他在船舶上任职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员。分甲板部高级船员、轮机部高级船员、电子操作员。 普通船员:是指除船长、高级船员外的其他船员。 5 船员配备 5.1 公司在确定船舶配员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

上海海事局船员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办法

上海海事局船员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办法 沪海法规[2012]9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船员管理监管力度,鼓励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和航运公司向规范管理、诚实守信的方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关于加强海员证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海海事局辖区内负责为船员提供相关服务的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以及航运公司。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第四条对船员诚信单位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激励原则。对船员管理诚信优良的单位,予以表彰,并提供相应的便利;对船员管理诚信非优良的单位,加强对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其提高船员管理水平。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标准、评定程序、评定结果予以公开;各申办单位评定资格平等;评定依据、评定方法运用准确。 (三)统一原则。对船员管理诚信单位评审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评定。 第五条主管机关根据各单位贯彻执行船员管理有关法规、规定情况、管理的软、硬件以及考试、评估、换证申报质量,客观公正地评定各单位的船员诚信管理,对诚信优良的单位实行一定的鼓励性管理措施。 第二章评定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船员管理诚信单位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内部管理”,“船员管理”,“申办船员证书管理”和“奖励分”四部分,并按《船员管理诚信单位评定表》中评定内容进行评分。 第七条公司内部管理的诚信评定标准为: (一)公司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审核,取得质量体系证书,体系运行正常; (二)领导重视。船员考试、评估、发证申报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签名; (三)有专门船员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业务人员,并由专人负责船员证件申办工作; (四)配置齐全有效的船员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国际公约。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工作程序明确,专人专管,基础工作好; (五)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业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有独立的工作场所及船员管理必需的管理设备:计算机、电话、传真机、打印机等设备; (七)有相应的船员信息管理软件,按要求正确使用,并定期向海事局备案。 第八条船员管理的诚信评定标准为: (一)船员档案管理。公司有专门的船员技术档案保管场所并建立船员档案,确保对船员信息进行连续和有效管理,保持并随时可查到其船舶上服务的所有船员的信息。船员档案至少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船员条例(2019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2019年修正本) (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4号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5月31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公布,自2019年3月2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员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负责统一实施船员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员注册和任职资格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 本条例所称船长,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船长任职资格,负责管理和指挥船舶的人员。 本条例所称高级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大副、二副、三副、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申请登记表【模板】

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 审核员申请登记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 审核员证书再有效申请表

审核员工作登记与考核表 编号: 说明:1、表内各栏目均应如实填写,不能空格; 2、在□内适用的打√,不适用的划—; 3、此表由审核机构存档。

附录4 审核员培训纲要 一、内部审核员与普通审核员培训纲要(40学时) (一)ISO9000族标准概述 1. ISO9000族标准简介 2. 质量管理八项原则 3. ISO9000族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术语 4. ISO9001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二)船员管理相关的国际公约与国内法规 1. 有关国际公约介绍 (1)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与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 2. 国内法规介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水域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 (2)海船船员、内河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值班规则、配员规则及相关配套文件 (3)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及船员管理质量管理的相关文件 (4)有关船员管理的事故调查、行政处罚等相关规定 (三)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一般流程 2. 质量体系实施一般方法 3.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应关注的问题 (四)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及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理解

1. 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理解 (1)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与审核要点(2)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与审核要点2. 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理解 (1)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与审核要点 (2)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与审核要点(五)审核员管理 1. 审核员类别与等级 2. 审核员资格与职责 3. 审核员考核与处理 (六)审核实务 1.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基础 (1)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概述 (2)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类型与证书的签发 (3)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特点 (4)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常用术语 2. 审核的准备 (1)受理审核申请 (2)编制审核安排方案 3. 审核的实施 (1)制定审核计划 (2)文件审核 (3)现场审核 (4)审核文件制作 4. 不符合项的验证 (1)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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