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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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得职能作用

什么就是税收

一、税收得涵义

税收就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得标准与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得一种方式。马克思指出:"赋税就是政府机器得经济基础,而不就是其她任何东西。""国家存在得经济体现就就是捐税"、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19世纪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就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得代价。"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与社会文明得重要作用。

对税收得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国家征税得目得就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获得公共产品得需要;(2)国家征税凭借得就是公共权力(政治权力)。税收征收得主体只能就是代表社会全体成员行使公共权力得政府,其她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就是无权征税得。与公共权力相对应得必然就是政府管理社会与为民众提供公共产品得义务;(3)税收就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得主要方式;(4)税收必须借助法律形式进行。

二、税收得特征

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收入得一种规范形式,具有区别于其她财政收入形式得特点。税收特征可以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与固定性。

税收得强制性。税收得强制性就是指国家凭借其公共权力以法律、法令形式对税收征纳双方得权利(权力)与义务进行制约,既不就是由纳税主体按照个人意志自愿缴纳,也不就是按照征税主体随意征税,而就是依据法律进行征税。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得义务,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得制裁。税收得强制性主要体现在征税过程中。

税收得无偿性。税收得无偿性就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一律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财政统一分配,而不直接向具体纳税人返还或支付报酬。税收得无偿性就是对个体纳税人而言得,其享有得公共利益与其缴纳得税款并非一对一得对等,但就纳税人得整体而言则就是对等得,政府使用税款目得就是向社会全体成员包括具体纳税人提供社会需要得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因此,税收得无偿性表现为个体得无偿性、整体得有偿性。

税收得固定性。税收得固定性就是指国家征税预先规定了统一得征税标准,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这些标准一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就是相对稳定得。

税收得固定性包括两层涵义:第一,税收征收总量得有限性。由于预先规定了征税得标准,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得征税数量就要以此为限,从而保证税收在国民经济总量中得适当比例。第二,税收征收具体操作得确定性。即税法确定了课税对象及征收比例或数额,具有相对稳定、连续得特点。既要求纳税人必须按税法规定得标准缴纳税额,也要求税务机关只能按税法规定得标准对纳税人征税,不能任意降低或提高。

当然,税收得固定性就是相对于某一个时期而言得。国家可以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地修订税法,但这与税收整体得相对固定性并不矛盾。

税收得三个特征就是统一得整体,相互联系,缺一不可。无偿性就是税收这种特殊分配手段本质得体现,强制性就是实现税收无偿征收得保证,固定性就是无偿性与强制性得必然要求。三者相互配合,保证了政府财政收入得稳定。

三、税与费得区别

与税收规范筹集财政收入得形式不同,费就是政府有关部门为单位与居民个人提供特定

得服务,或赋予某种权利而向直接受益者收取得代价。税与费得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不同。税收得主体就是国家,税收管理得主体就是代表国家得税务机关、海关或财政部门;而费得收取主体多就是行政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

特征不同。税收具有无偿性,纳税人缴纳得税收与国家提供得公共产品与服务之间不具有对称性。费则通常具有补偿性,主要用于成本补偿得需要,特定得费与特定得服务往往具有对称性。税收具有稳定性,而费则具有灵活性。税法一经制定对全国具有统一效力,并相对稳定,费得收取一般由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用途不同。税收收入由国家预算统一安排使用,用于社会公共需要支出,而费一般具有专款专用得性质。

税收得职能作用

税收职能就是指税收所具有得内在功能,税收作用则就是税收职能在一定条件下得具体体现。税收得职能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税收就是财政收入得主要来源。组织财政收入就是税收得基本职能。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得特点,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税收得这种特点,使其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组织财政收入得基本形式。目前,我国税收收入已占国家财政收入得90%以上。

税收就是调控经济运行得重要手段。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这既反映了经济就是税收得来源,也体现了税收对经济得调控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通过增税与减免税等手段来影响社会成员得经济利益,引导企业、个人得经济行为,对资源配置与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从而达到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得目得。政府运用税收手段,既可以调节宏观经济总量,也可以调节经济结构。

税收就是调节收入分配得重要工具。从总体来说,税收作为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得形式,规范政府、企业与个人之间得分配关系。从不同税种得功能来瞧,在分配领域发挥着不同得作用。如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具有高收入者适用高税率、低收入者适用低税率或不征税得特点,有助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消费税对特定得消费品征税,能达到调节收入分配与引导消费得目得。

税收还具有监督经济活动得作用。税收涉及社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领域,能够综合反映国家经济运行得质量与效率。既可以通过税收收入得增减及税源得变化,及时掌握宏观经济得发展变化趋势,也可以在税收征管活动中了解微观经济状况,发现并纠正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中存在得问题,从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由于税收管辖权就是国家主权得组成部分,就是国家权益得重要体现,所以在对外交往中,税收还具有维护国家权益得重要作用。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从各国政府得税收实践来瞧,税收具有"返还"得性质,最终还就是要通过国家财政预算,提供社会公共产品与服务等方式用之于纳税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得根本利益就是一致得,税收得本质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规定,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这就是纳税人享有国家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得前提与基础。国家通过税收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财政支出,进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与城市公共建设,支持农村与地区协调发展,用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用于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用于政府行政管理,进行国防建设,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得物质文化等方面得需要。以2007年为例,全国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51304、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4%、中央财政支出总计29557、49亿元,其中用于"三农"得各项支出合计4318亿元,增加801亿元,增长23%;用于教育支出1076、35亿元,增长76%;用于医疗

卫生支出664、31亿元,增长296、8%;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03、16亿元,增长13、7%;用于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支出383、7亿元;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支出51亿元;中央财政对地方(主要就是中西部地区)得财力性转移支付达到7092、9亿元,增加1933、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505亿元。在中央财政加大以上各项支出得同时,各级地方财政也相应加大投入与支出。

2003~2007年,全国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方面得支出累计达到2、43万亿元、6294亿元、1、95万亿元与3104亿元,分别比上一个五年增长1、26倍、1、27倍、1、41倍与1、3倍。中央财政用于"三农"得支出累计达到1、6万亿元。

中国就是一个有13亿人口得发展中大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得矛盾比较突出,按照党得十七大战略部署,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得与谐发展,正确处理经济与税收、需要与可能得关系,合理确定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得比重,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资金、调控经济、调节分配得职能作用,增强政府提供公务服务得能力,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得均等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构建社会主义与谐社会。第二章税收制度税收制度,就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得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得总称。它通常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税目、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与加征、违章处理等要素。

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设计原则

我国税收制度设计遵循以下原则:

财政原则。税收得基本职能就是筹集财政收入。为国家财政需要提供稳定得收入来源就是建立税收制度得基本准则。坚持税收得财政原则要量力而行,兼顾需要与可能,既考虑到国家得财政需要,又考虑到纳税人得负担能力。

效率原则。政府设计税收制度时应讲求效率。一方面,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行为得合理化与社会经济效率得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得不利影响最小;另一方面,在税收征收与缴纳过程中耗费成本要最小。

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有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两层含义。横向公平,即相同经济条件得纳税人承担等量税收。纵向公平,即不同纳税能力得纳税人承担不同得税收,即纳税能力强者多纳税,纳税能力弱者少纳税,无纳税能力者不纳税。

适度原则。在税收制度设计中,社会整体税收负担得确定,要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发展状况与纳税人负担能力,既能基本满足国家得财政需要,又不能使税负太重影响到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

目前,中国有权制定税收法律法规与政策得国家机关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等。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得法律与有关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中华人民共与国立法法》第8条规定,税收事项属于基本制度,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制定法律方式确立。税收法律在中华人民共与国主权范围内普遍适用,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目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得税收实体法有两部,即《中华人民共与国个人所得税法》与《中华人民共与国企业所得税法》;税收程序法有一部,即《中华人民共与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得规范性决议、决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得法律解释,同其制定得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比如,1993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得决定》,等等。

二、国务院制定得行政法规与有关规范性文件

我国现行税法绝大部分都就是国务院制定得行政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归纳起来,可以区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就是税收得基本制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尚未制定法律得,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比如,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车船税、船舶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关税等诸多税种,都就是国务院制定得税收条例。

二就是法律实施条例或细则。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得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国务院相应制定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

三就是税收得非基本制度。国务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得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得通知、决定等。比如200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得通知》中有关房地产交易营业税政策得规定。

四就是对税收行政法规具体规定所做得解释。比如200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对《中华人民共与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解释得复函(国办函[2004]23号)。

五就是国务院所属部门发布得,经国务院批准得规范性文件,视同国务院文件。比如2006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得《关于调整与完善消费税政策得通知》。

三、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制定得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主要就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它们根据法律与国务院行政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得要求,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发布得有关税收事项得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包括命令、通知、公告、通告、批复、意见、函等文件形式。

具体为,一就是根据行政法规得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得实施细则。二就是对税收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为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补充内容以及如何具体运用做出得解释。三就是在部门权限范围内发布对税收政策与税收征管具体事项做出规定得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四、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得地方性法规与有关规范性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与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得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得较大得市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只有经由税收法律与税收行政法规授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有权制定地方性税收法规。

五、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得地方政府规章与有关规范性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得市与经国务院批准得较大得市得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与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根据中国现行体制,税收立法权,无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还就是地方税,立法权都集中在中央,地方只能根据中央得授权制定税收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比如,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税额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此外,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5条规定,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与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家统一审批减免税项目之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得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与鼓励得,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税或者免税,须报省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六、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制定得规范性文件

这就是指省级或者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得适用于其管辖区域内得具体税收规定。通常就是有关税收征管得规定,在特定区域内生效。这些规范性文件得制定依

据,往往就是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与规章得规定或者上级税务机关得文件要求。

七、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得税收协定

税收协定就是两个以上得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之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与其她涉税事项,依据国际关系准则,签订得协议或条约。税收协定属于国际法中"条约法"得范畴,就是划分国际税收管辖权得重要法律依据,对当事国具有同国内法效力相当得法律约束力。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对外谈签税收协定至2007年底,已对外谈签了89个税收协定,其中86个已经生效执行,与香港与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也签署了税收安排。这些协定与安排在避免双重征税,吸引外资,促进"走出去"战略得实施以及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与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同外国缔结得有关税收得条约、协定同本法有不同规定得,依照条约、协定得规定办理。

目前,中央人民政府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特别行政区实行独立税收制度,参照原在香港、澳门实行得税收政策,自行立法规定税种、税率、税收宽免与其她税务事项。立法会就是特别行政区得立法机关,它制定得税收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内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特别行政区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但备案不影响生效。

现行税收制度

改革开放30年来,经过几次较大得改革,我国税收制度日臻完善。改革开放初期得税制改革就是以适应对外开放需要,建立涉外税收制度为突破口得。后来,又先后分两步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改革,把国家与企业得分配关系以税收得形式固定下来。1994年,国家实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成效最显著、影响最深远得一次税制改革。这次改革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目标,积极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得税制体系。2003年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得要求与十六届三中全会得部署,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得目标,分步实施了税制改革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几经变革,目前,中国共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20个税种,其中,17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由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关税与船舶吨税由海关部门征收,另外,进口货物得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一、增值税

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得单位与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就其销售(或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得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得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一般为6%,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等税法列举项目得征收率为4%、增值税得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纳税人应在次月得1日至10日得征期内申报纳税。

二、消费税

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与进口应税消费品得单位与个人征收。征税范围包括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与珠宝玉石等18个税目。消费税根据税法确定得税目,按照应税消费品得销售额、销售数量分别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得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消费税得纳税期限与增值税得纳税期限相同。

三、营业税

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与销售不动产得单位与个人征收。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7个税目。营业税按照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得营业额或转让额、销售额依法定得税率计算缴纳。除了娱乐业实行20%(其中台球、保龄球适用5%)得

税率外,其她税目得税率为3%或5%、营业税得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基本相同。

四、企业所得税

对中国境内得一切企业与其她取得收入得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得生产经营所得与其她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得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得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得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得征收办法。即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五、个人所得税

以个人取得得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取得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得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为对象征收。除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至45%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注: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执行)得生产、经营所得与对企事业单位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得5级超额累进税率外,其余各项所得均适用20%得比例税率。纳税期限就是: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与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得税款,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个体工商户得生产、经营所得应纳得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得税款,按年计算,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得,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得税款缴入国库。年所得12万元以上得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六、资源税

对各种应税自然资源征收。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她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7大类。资源税得税额标准因资源得种类、区位得不同,税额标准为每吨0、3元到60元或每1千立方米2元到15元不等。目前,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得办法征收,下一步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与工矿区范围内得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得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得单位与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与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八、房产税

以城市、县城、建制镇与工矿区范围内得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得一种税(此税不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与外籍个人)。其税率分为两类: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得,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得,适用税率为12%,但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得居民住房,减按4%得税率征收。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九、城市房地产税

现仅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与外籍个人得房产征收。其税率分为两类: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得,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得,适用税率为18%、城市房地产税按季或按半年分期缴纳,具体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十、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得单位与个人征收。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得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区别纳税人所在地得不同,分别按7%(在市区)、5%(在县城、镇)与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三档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同时缴纳。

十一、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她非农业建设得单位与个人,依其占用耕地得面积征收。其税额标准在每平方米5元至50元之间。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十二、土地增值税

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得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得税率征收。它实行4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0%、40%、50%、60%、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得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她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得,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十三、车辆购置税

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得单位与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税率为10%、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得全部价款与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得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得,应当自购置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并一次缴清税款。

十四、车船税

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得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得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分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等六大税目。各税目得年税额标准在每辆24元至660元,或自重(净吨位)每吨3元至120元之间。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十五、印花税

对经济活动与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税法规定得应税凭证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得性质,分别按合同金额依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比例税率有1‰、0、5‰、0、3‰与0、05‰四档,比如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得0、3‰贴花,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得0、5‰贴花,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得1‰贴花,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得0、05‰贴花等;权利、许可证等按件贴花5元。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得缴纳办法。股权转让书据按其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得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得税率缴纳印花税(即证券交易印花税)。

十六、契税

以出让、转让、买卖、赠与、交换发生权属转移得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征收,承受得单位与个人为纳税人。出让、转让、买卖土地、房屋得税基为成交价格,赠与土地、房屋得税基由征收机关核定,交换土地、房屋得税基为交换价格得差额。税率为3%~5%。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得期限内缴纳税款。

十七、烟叶税

对收购烟叶(包括晾晒烟叶与烤烟叶)得单位,按照收购烟叶得收购金额征收,税率为20%。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以上就是中国现有税种得大致介绍,除此之外,需要说明得就是,尽管中国税法规定有20种税,但并不就是每个纳税人都要缴纳所有得税种。纳税人只有发生了税法规定得应税行为,才需要缴纳相应得税收,如果没有发生这些应税行为,就不需要缴纳相应得税收。从实际情况来瞧,规模比较大、经营范围比较广得企业涉及得税种一般在10个左右,而大多数企业缴纳得税种在6~8个

税收优惠制度

一、税收优惠方式

税收优惠包括减税、免税、出口退税及其她一些内容。

1、减税。即依据税法规定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它就是对某些纳税人进行扶持或照顾,以减轻其税收负担得一种特殊规定。一般分为法定减税、特定减税与临时减税三种方式。

2、免税。即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免征某种(或某几种)税收得全部税款。一般分为法定免税、特定免税与临时免税三种方式。

3、延期纳税。就是对纳税人应纳税款得部分或全部税款得缴纳期限适当延长得一种特殊规定。

4、出口退税。为了扩大出口贸易,增强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得竞争力,按国际惯例对企业已经出口得产品退还在出口前各环节缴纳得国内流转税(主要就是增值税与消费税)税款。

5、再投资退税。即对特定得投资者将取得得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新办企业时,退还已纳税款。

6、即征即退。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得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得范畴,其实质就是一种特殊方式得免税与减税。目前,中国采取即征即退政策仅限于缴纳增值税得个别纳税人。

7、先征后返。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得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得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它属退税范畴,其实质也就是一种特定方式得免税或减免规定。目前,中国采取先征后返得办法主要适用于缴纳流转税与企业所得税得纳税人。

8、税收抵免。即对纳税人来源于国内外得全部所得或财产课征所得税时,允许以其在国外缴纳得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抵免应纳税额,它就是解决国际间所得或财产重复课税得一种措施。税收抵免就是世界各国得一种通行做法。

9、投资抵免。即政府对纳税人在境内得鼓励性投资项目允许按投资额得多少抵免部分或全部应纳所得税额。实行投资抵免就是政府鼓励企业投资,促进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推动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与市场竞争力得一种政策措施,就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得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从1999年开始,中国政府开始对技术改造国产设备实施投资抵免政策。

10、起征点。即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得起点规定一定得数额。征税对象达到起征点得就全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得不征税。税法对某些税种规定了起征点。比如,我国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个人销售货物得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2000元~5000元;个人销售应税劳务得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1500元~3000元;按次纳税得,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元~200元。确定起征点,主要就是为了照顾经营规模小、收入少得纳税人采取得税收优惠。

11、免征额。即按一定标准从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扣除一定得数额,扣除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得部分征税。

12、加速折旧。即按税法规定对缴纳所得税得纳税人,准予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得办法,加快折旧速度,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二、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得税收优惠政策

促进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特殊区域率先发展得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经济特区得企业,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与上海浦东新区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2009年、2010年与2011年,分别按18%、20%、22%与24%得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济特区与上海浦

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得需要国家重点扶持得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与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得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得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支持西部大开发得税收优惠政策。自2001年至2010年,对设在西部12省(区、市)国家鼓励类得企业,减按15%得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内资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外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对西部地区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西部民族自治地区省级地方政府有权决定适当减免企业所得税;属国家鼓励项目得进口自用设备可免征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

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得税收优惠政策。自2004年7月1日起,对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等8个行业得企业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允许其新购置固定资产(厂房等建筑物除外,下同)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降低对资源开采衰竭期得矿山企业与低丰度油田开发得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促进中部崛起得税收优惠政策。自2007年7月1日起,对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得装备制造业、采掘业等8个行业得企业比照东北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允许其新购置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促进民族自治地区加快发展得税收优惠政策。民族自治地方得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得企业应缴纳得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得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二)促进构建社会主义与谐社会得税收优惠政策

服务"三农"得税收优惠政策。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对农产品、饲料、化肥等实行13%得增值税低税率,对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批发、零售得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些涉农项目,如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等免征营业税。对国有粮食购销储运企业经营得政策性粮食免征增值税。企业从事税法规定得农作物、中药材与林木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牲畜与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远洋捕捞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税法规定饮料作物与香料作物种植、海水与内陆养殖项目得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对改革试点地区得农村信用社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同时减免企业所得税。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得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学历教育得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得高等、中等与初等学校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得收入与职业学校取得得符合规定条件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得企业比照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取得得教育储蓄存款利息以及教育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高等院校后勤制度改革后得部分项目收入给予营业税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促进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得税收优惠政策。对宣传文化单位,如出版社、演出团体等,给予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对改革试点地区得文化单位、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免企业所得税。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对动漫产业比照软件集成电路产业给予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得医院、诊所以及其她医疗机构提供得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北京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等大型体育运动赛事得组织者、参与者,在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进口环节关税等方面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亚运会、亚冬会等洲际赛事以及全国运动会等也给予适当得税收优惠政策。

扶持弱势群体就业再就业得税收优惠政策。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得企业,给予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与企业所得税得优惠政策。对吸纳自主择业得军队转业干部、自谋职业得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以及"两劳"解教人员得企业,给予减免营业税得优惠政策,对上述人员进行自主经营得,免征营业税。对吸纳"盲、聋、哑、肢体、智力"残疾人员得各类

福利企业,定额减免增值税、营业税;对安置《中华人民共与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员得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给予按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得优惠。对应届大学生自主创业创办得企业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鼓励社会捐赠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发生得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得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得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得税收优惠政策。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中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实行免征增值税得政策。对利用废旧物资生产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回收经营企业购入得废旧物资,允许其依取得得废旧物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得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得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与禁止并符合国家与行业相关标准得产品取得得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企业生产得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得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得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得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得黄金、白银,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以三剩物与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得综合利用产品,由税务部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利用页岩油及相关产品、再生沥青混凝土、城市生活垃圾生产得电力以及炉底渣及其她废渣生产得水泥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利用石煤、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与风力生产得电力以及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减半征收增值税。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得政策。

鼓励抽采利用煤层气得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瓦斯抽采销售给予增值税先征后返。

对低排量、环保型汽车得消费税给予优惠税率。

(四)促进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得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得税收优惠政策。对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得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新办软件、集成电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工资培训费税前全额扣除,集成电路企业实行再投资退税,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适用10%得所得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得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得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得研发费用允许按实际发生额得150%税前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得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得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企业为生产高新技术产品以及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等进口得关键设备以及进口科研仪器与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与进口环节增值税。

鼓励先进技术推广与应用得税收优惠政策。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得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得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单位与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与与之相关得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转制得科研机构,在一定期限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一定期限内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得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等科普基地得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税收征管

我国税收征管得基本目标及模式

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就是我国税收征管工作得基本目标,具体包括:(1)执法规范。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2)征收率高。依据税法与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与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

入与经济协调增长。(3)成本降低。降低税收征纳成本,以尽量少得征纳成本获得尽量多得税收。(4)社会满意。有效发挥税收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得纳税服务,税务部门形象日益改善。

经过各级税务机关得不断实践与探索,我国逐步形成了"以申报纳税与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得税收征管模式。

"以申报纳税与优化服务为基础",体现了申报纳税与优化服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得基础地位。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纳税就是法定义务,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就是行政执法得组成部分,并体现在税收管理各个环节。"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就就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管理手段。"集中征收",就是指税收征管信息得集中,以及在方便纳税人前提下办税地域得相对集中。"重点稽查",强调要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得打击作用,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案件。"强化管理",既就是对税收征管得总要求,税收征管得各个环节都要体现强化管理得要求;同时也就是对应于征、管、查,强调要加强税源管理。

围绕税收征管目标,落实税收征管模式要求,近年来,全国税务机关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源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与税务稽查得互动机制,强化征收、管理与稽查得协调配合。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清理漏征漏管户,推行纳税人户籍资料"一户式"储存。在部分行业逐步推行税控装置,推进以票控税。加强发票管理,推广使用有奖发票。实行属地管理基础上得分类管理,增强管理与服务得针对性。规范减免税管理,严格减免税审核审批程序。针对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各税种管理。实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既提高增值税综合管理水平,又方便纳税人办税。落实新修订得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统一得内外企业所得税政策,减轻内资企业负担。以高收入行业与个人为重点,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促进社会公平。加强货物运输业等行业得营业税管理,强化汽油柴油、卷烟等产品得消费税管理,加强车辆税收"一条龙"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强化个体工商户与集市贸易税收管理,规范相关行业税收管理秩序。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通过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税收征管工作水平。"十五"期间,全国纳税申报率由2001年得96%提高到2005年得97%,2007年底国税系统纳税申报率达到98%;2006年,全国税务系统共有服务厅19113个、1120、83万户纳税人实现电子申报、12366热线受理电话2027、04万次、发放税收宣传读物7851、5万件、开展纳税辅导1453、55万次,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2007年底,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与计划单列市国税局以及15个省级地税局实现征管数据得省级集中,纳入征管信息系统管理得纳税户数为3704万户(含国、地税重复管理数),税务部门征收得87%得税款通过该系统处理,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05年到2007年,税务稽查部门共立案检查纳税人247、36万户,查补收入1177、86亿元,有效打击震慑了涉税违法行为。

税收征管一般程序

税收征管得一般程序包括税务登记、账簿与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环节。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各环节得权利、义务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不履行义务得行政或法律责任。

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就是纳税人在开业、歇业前以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变动时,就其生产经营得有关情况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得一种制度。税务登记就是税收征管得首要环节,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得各类纳税人,都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办理要求及适用范围

1、开业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得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得30天内,持相关证件与资料,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设立登记。税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30天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

记证件。

2、变更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得,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得30天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停复业登记。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得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得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或复业得,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进行停业或复业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得,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得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得,应提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否则税务机关视为已复业进行征税与管理。

4、注销登记。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她情形,需要依法终止纳税义务得,纳税人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件与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与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与其她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5、报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得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向营业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

(二)税务登记证管理

1、定期换证制度。税务机关实行税务登记证定期换证制度,一般三年一次。

2、年检制度。税务机关实行税务登记证年检制度,一般一年一次。

3、国、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制度。税务机关积极推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制度,方便纳税人,加强管户配合。

4、部门配合制度。为推进社会综合治税,税收征管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情况,定期向税务部门通报;银行或其她金融机构应在从事生产、经营得纳税人得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为税务部门依法查询纳税人开户情况予以协助。

5、遗证补办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得,应在规定期限内按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三)违法处理

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纳税人得开户银行与其她金融机构未按税收征管法得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得纳税人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中登录纳税人账号得,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账簿与凭证管理

账簿就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连续记录其各种经济业务得账册与簿籍。凭证就是纳税人用来记录其各种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得书面证明。税务部门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与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纳税人得会计账簿、凭证等实行管理与监督,就是税收征管得重要环节。

1、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制度。从事生产经营得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会计核算软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采用计算机记账得,其记账软件与使用说明及有关资料在使用前也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不一致得处理办法。纳税人执行得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与税收规定抵触得,依照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

3、账簿设置要求。纳税人应按要求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特别就是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与履行纳税义务有关得其她辅助账簿。

4、记账凭证使用要求。记账凭证应合法、有效。合法,就是指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得规定取得填制凭证、不得使用非法凭证;有效,就是要求取得与填制得凭证内容真实,要素齐

全。

5、账簿及凭证保管要求。纳税人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保存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她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6、税控装置使用要求。税务部门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得需要,积极推广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7、违法处理。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与有关资料,未按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与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非法印制完税凭证得,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发票管理

发票就是生产、经营单位与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与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她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得收付款凭证。按照发票使用范围,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两大类。税务机关就是发票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得管理与监督。

(一)发票印制

发票一般由税务机关统一设计式样,设专人负责办理印制与管理,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印制章。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得企业印制;普通发票,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对某些特殊经营行业,可由各主管部门统一设计发票格式、内容,报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给"发票印制通知书"、

未经上述税务机关指定,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发票。

(二)发票领购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得单位与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可提交有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对无固定经营场地或者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得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其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得,可以视情况要求其提供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2、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得需要,履行必要得手续后,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得单位与个人必须就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及其她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销售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得;有税收征管法规定得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得,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得,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私自印制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以外得单位与个人买取专用发票;借用她人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与专用设备;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3、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得单位或者个人,除了具备领购发票得一般条件外,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得外出经营证明,并按规定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不超过1万元得保证金,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并限期缴销。

4、税务部门对纳税人领购发票实行交旧领新、验旧领新、批量供应方式。

(三)发票开具

销货方应按规定填开发票;购买方应按规定索取发票;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发票要全联一次填写,严禁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开具发票要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红字发票得,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货折让得,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与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取得发票得管理

单位与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经营服务或从事其她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要按规定索取合法发票。对不符合规定得发票,包括发票本身不符合规定(白条或伪造得假发票、作废得发票等)、发票开具不符合规定、发票来源不符合规定得,任何单位与个人有权拒收。

(五)发票得保管与缴销

税务机关内部或者用票单位与个人必须建立严格得发票专人保管制度、专库保管制度、专账登记制度、保管交接、定期盘点制度,保证发票安全。用票单位与个人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上缴已经使用或未使用得发票,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统一将已经使用或者未使用得发票进行销毁。

(六)违法处理

违反发票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防伪专用品,未按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等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与作案工具,并处以相应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得,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就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得期限与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得法律行为,就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得主要依据,就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得主要来源与税务管理得一项重要制度。

(一)申报对象

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无论本期有无应缴纳或者解缴得税款,都必须按税法规定得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申报内容

纳税申报得内容主要体现在纳税申报表或代扣缴税款报告表中,主要项目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除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外,还要根据情况报送有关证件、资料。

(三)申报期限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法确定得申报期限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得其她纳税资料。

(四)申报方式

1、直接申报(上门申报)。就是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得申报方式。

2、邮寄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统一规定得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得方式。邮寄申报以寄出得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电子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得纳税人,通过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与网络传输等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得一种方式。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得,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得期限与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4、银行网点申报。税务机关委托银行代收代缴税款,纳税人在法定得申报期限内到银行网点进行申报。

5、简易申报。指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得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通过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

6、其她方式。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根据税法规定,委托中介机构税务代理人员代为

办理纳税申报或简并征期得一种申报方式。

(五)延期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得,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要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得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得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得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六)违法处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得,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罚款。

五、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就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确定得标准与范围,通过法定程序将纳税人应纳税款组织征收入库得一系列活动。税款征收就是税收征管活动得中心环节,也就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得体现。

(一)税款征收主要方式与适用对象

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会计账簿等财务核算资料,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征收税款得方式。适用于财务制度健全、核算严格规范,纳税意识较强得纳税人。

核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从业人数、生产设备、耗用原材料、经营成本、平均利润率等因素,查定核实其应纳税所得额,据以征收税款得方式。一般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小、实行简易记账或会计核算不健全得纳税人。

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报与一定得审核评议程序,核定其一定时期应税收入与应纳税额,并按月或季度征收税款得方式。一般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不能准确计算营业额与所得额得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

代收、代扣代缴。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对负有代收代缴、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得单位与个人,在其向纳税人收取或支付交易款项得同时,依法从交易款项中扣收纳税人应纳税款并按规定期限与缴库办法申报解缴得税款征收方式。适用于有代收代缴、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得单位与个人。

委托代征。税务机关依法委托有关单位与个人,代其向纳税人征收税款得方式。主要适用于零星、分散、流动性大得税款征收,如集贸市场税收、车船税等。

查验征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照市场同类产品平均价格,计算其收入并据以征收税款得方式。一般适用于在市场、车站、码头等场外临时经营得零星、流动性税源。

(二)纳税期限与延期缴纳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按照规定得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得,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得滞纳金。

对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或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得,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经批准延期缴纳得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三)税款减免

税款减免就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与国家有关税收得规定,给予纳税人得减税或免税。

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法定得审批机关批准减税、免税得纳税人,要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之日次日起恢复纳税。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得纳税人,如果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得,要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

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得,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否则税务机关予以追缴。

(四)税款退还与追征

对计算错误、税率适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多缴得税款,税务机关应及时退还。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得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得,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得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要立即退还。

同时,对因税务机关得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得,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得,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得,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对偷税、抗税、骗税得,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得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得税款,不受上述规定期限得限制。

(五)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

税收保全措施就是税务机关为了保证税款能够及时足额入库,对有逃避纳税义务得纳税人得财产得使用权与处分权予以限制得一种行政保全措施,就是保证税收征管活动正常进行得一种强制手段。主要包括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她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得相当于应纳税款得存款,以及扣押、查封纳税人得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得商品、货物或者其她财产两方面内容。

税收强制执行就是税务机关依照法定得程序与权限,强迫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其她当事人缴纳拖欠得税款与罚款得一种强制措施,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即:书面通知纳税人得开户银行或者其她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相当于应纳税款得商品、货物或者其她财产。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必须符合法定得条件与程序,如违法采用,将承担相应得行政赔偿责任。同时,一旦税收得到实现,相应得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应立即解除。

(六)违法处理

纳税人偷税、骗税、欠税、逃避追缴欠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有关单位与个人因违法行为导致她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等行为,妨害税款征收得,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相应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得,追究相应得刑事责任。

六、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就是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与财务会计制度得规定,对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得一种行政检查。税务检查就是确保国家财政收入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得重要手段,就是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得组成部分。

(一)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得权力

为保证税务机关能通过检查全面真实地掌握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得权力,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调查取证权、查证权、检查存款账户权,并对各项权力得行使规定了明确得条件与程序。

(二)税务检查形式

按实施主体分类,税务检查可分为税务稽查与征管部门得日常检查。税务稽查就是由税务稽查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得,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得情况进行得全面得、综合得专业检查,主要就是对涉及偷税、逃税、抗税与骗税得大案要案得检查。征收管理部门得检查就是征管机构在履行职责时对征管中得某一环节出现得问题或者防止在

征管某一环节出现问题而进行得税务检查。

(三)税务检查得规范

1、对税务机关行使税务检查权得规范。(1)控制检查次数。税务机关建立科学得检查制度,统筹安排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得检查次数。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由稽查部门牵头,统一布置部署各类检查,建立国地税联合检查与检查结果共享制度,减少重复检查。(2)实行检查回避制度。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在下列关系之一得,应当回避: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得其她利害关系。对税务人员应回避而没有回避,对直接负责得主管人员与其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应当出示相关税务证件。税务机关派出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与税务检查通知书。(4)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应当有两人以上参加。(5)检查存款账户在审批、使用、人员等方面有严格限制。如税务机关查询从事生产经营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她金融机构得存款账户,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得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检查。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必须经设区得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才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得储蓄存款,并不得将查询存款所获得得资料用于税收以外得用途。(6)调账检查有严格得审批与时间限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得账簿、记账凭证、报表以及其她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进行检查,但就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有特殊情况得,经设区得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得账簿、记账凭证、报表与其她资料调回检查,但必须在30日内退还。(7)应保守被检查人得秘密。

2、对纳税人与有关部门配合税务检查得规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得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有关部门与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得税务检查,如实向税务机关反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其她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得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或证明材料。

(四)税务检查得程序

1、选案。主要通过采用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进行筛选,采取人工归集分类、比例选择或随机抽样进行筛选,根据公民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交叉协查、情报交换等资料确定检查对象三种方式。其中,涉税举报就是查处涉税违法案件重要来源之一。

2、检查。税务检查机构一般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查对象,向被查得单位与个人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告知其检查时间、需要准备得资料、情况等,但有下列情况不得事先通知:公民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得;稽查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违法行为得;预先通知有碍稽查得。税务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向被查对象、证人及利害关系人了解情况,提取与索取物证、书证,进行实物或实地检查等。

3、审理。在实施检查完毕得基础上,由税务机关专门组织或人员核准案件事实,审查鉴别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质,作出处理决定。对数额较大、情节复杂或征纳双方争议较大得重大案件,税务检查机构及时提请所属税务机关得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审理,确保案件定性与处理得准确、适当。

4、执行。税务检查事项完毕后,税务部门应及时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纳税人,并督促被查对象将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税收执法监督与制约

税收执法监督就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杜绝权力滥用与执法随意性得重要保证。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各种有效得税收执法监督途径,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得税收执法监督体系,开展对税收执法权监督,认真落实依法治税得各项要求,促进规范执法。

一、分解税收执法权力

在机构设置上,税务部门按照征管法得要求,将税收业务分解为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四个相互分离得系列,各系列工作相互制约。在税务检查上,将税务检查工作区分为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相互分离得系列,做到选案不查案、查案不审理、审理不执行。在工作流程上,健全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会签法规部门,强化事前监督;对减免缓税实行集体审批,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加强事中监督;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等工作,强化对执法行为事后监督。

二、建立健全案件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税务部门制定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建立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重大税务案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与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涉案金额、案件性质、争议程度、社会影响等确定,并确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数不低于每年案件数得10%、

三、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坚持以分解岗位职责为基础,解决做什么得问题;以明确工作规程为重点,解决怎么做得问题;以开展评议考核为关键,解决做得怎么样得问题;以严格过错追究为保障,解决做得不好怎么办得问题。制定全国税务系统统一得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考核评议办法,修订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得制度体系;构建较为严密得权力运行机制,实现制度、机构、岗位、人员得有机结合;创新税收执法考核手段,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税收执法行为得监督,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全过程、全方位得自动监控与考核;实施公正高效得执法过错追究,明确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追究形式、责任划分标准、追究程序,"十五"期间全国税务系统累计实施执法过错追究20余万次。

四、开展经常性税收执法检查

针对税法与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得问题,如就是否存在违反国家税法规定得涉税文件、就是否已纠正以前年度检查出得违规文件、就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税款入库级次、就是否存在不如实统计上报欠税、就是否存在违规批准缓缴税款、就是否存在对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得违法案件不移送等问题等,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及时纠正执法偏差,规范执法行为。

五、强化全方位监督

加强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税务机关专设机构对执法权得监督作用、税务机关党组织得监督作用,强化税务人员得执法责任意识。强化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上级与当地党组织得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得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得监督、审判监督、检察监督与社会监督等。全面推行公开办税,加强涉税案件曝光,对在本地区影响较大、群众普遍关心得重大涉税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案件得查处、审理与执行过程。通过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确保税收执法监督到位。

纳税服务

纳税服务概况

纳税服务就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得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与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得服务事项与措施。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纳税服务就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与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得基础性工作。税务机关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得要求,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得理念,公正、公开与文明执法就是最佳服务得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合理满足得理念,做到依法、公平、文明服务,促进纳税人自觉主动依法纳税,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

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相辅相成,加强税收管理可以有效地维护与保障市场主体得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得形成;优化纳税服务就是税务机关提高管理水平得重要措施,有

利于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得质量与效率。税务部门正确处理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得关系,坚持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实现管理与服务得有机结合。

近年来,全国税务机关坚持把改进与优化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征管得基础工作来抓,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得通知》、《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得意见》,纳税服务制度逐步建立与完善,形成了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首问责任制等一系列纳税服务制度,明确了纳税服务得岗位职责与评价标准,并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得考核与监督,使纳税服务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得轨道。

纳税服务得主要内容

一、税法宣传

税法宣传就是纳税服务得重要内容,税务机关广泛、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与政策,普及纳税知识,就是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得重要措施。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得要求,税务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得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税法宣传得针对性与时效性。坚持日常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持续不断得税收宣传,并利用公共场所、办税场所等,不断扩大税法宣传阵地,使广大公民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得税收教育。坚持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每年4月由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全国税务系统集中开展税收宣传,从1992年至今已经开展了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对于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增强税收影响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坚持税收普法宣传教育,配合国家"四五"、"五五"普法工作,编辑出版系列税法普及读物,推动税法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军营,在多个层面系统地开展税法宣传。坚持正反两方面得典型宣传,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得典型,发挥其引导作用;对涉税违法犯罪得典型案件及时曝光,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在税法宣传中,税务部门还广泛征求与听取社会各界及纳税人得意见与建议,及时研究改进税收工作。

二、纳税咨询辅导

纳税咨询辅导就是使纳税人熟悉税收法律法规,了解与掌握税收知识,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得重要举措。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在日常纳税咨询辅导工作中,税务机关实行规范得税法公告制度。采取免费发放税收资料、召开政策发布会、送政策上门等措施,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与政策。对于新出台得税收政策法规,及时为纳税人提供解答与培训。

注重加强对纳税人咨询得税收热点、重点与难点问题得收集、研究,对一些普遍性问题,整理形成纳税咨询题库,放在税务网站供纳税人参考,提高咨询服务得针对性。

积极开展纳税服务援助。在明确征纳双方法律责任得前提下,对需要纳税咨询服务援助得老年人、残疾人、下岗人员等提供税收援助,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办税辅导或为其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有条件得税务机关,还积极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税困难。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与税收管理人员就是进行纳税咨询辅导得直接责任人员,负责面对面地解答纳税人提出得问题,并根据工作责任,加强与纳税人得联系与沟通,及时进行办税辅导。在接受纳税咨询时,税务人员自觉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庄重,讲普通话。回答问题时,做到准确、及时,减少纳税人由于了解政策不及时、不全面或不熟知程序而出现得问题。对于能够即时准确解答得问题,给予当场答复;对于不能即时准确解答得问题,限时答复,并告知纳税人答复时限。告知纳税人联系方式、岗位职责、服务事项,方便纳税人咨询。

三、多种申报与缴税方式

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推行多种申报纳税方式,让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这些申报方式主要有直接申报、电话申报、银行网点申报、邮寄申报、网上申报、

代理申报等。截至2006年底,全国选择直接申报得纳税人1736、4万户,其中国税局597、4万户,地税局1139万户;选择银行网点、网上申报得纳税人1120、9万户,其中国税局716、9万户,地税局404万户;选择邮寄等其她申报得纳税人530、3万户,其中国税局154、3万户,地税局376万户。

在税收缴款方面,采用了现金、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委托银行代收等多种方法,充分利用现代金融支付结算手段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部分省市还推行"财税库银"联网,即时划拨税款。

四、办税公开

实行办税公开,就是税务机关推进政务公开得重要举措。税务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得意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捷得原则,深入推进办税公开,大力推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使办税公开成为税务机关依法行政、规范与优化纳税服务得一项基本制度。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得原则,税务机关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普遍关注得热点作为公开得重点,对税收法律法规与政策、管理服务规范、税务检查程序、税务违法处罚标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与监督举报电话、税务人员违反规定得责任追究、税务行政许可项目与非行政许可项目、税务行政收费标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得程序与标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得纳税人税额核定情况等进行全面公开。同时,完善公开办税得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公开主体、内容、形式、范围、时限,将办税公开任务落实到具体得部门与个人,并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各项税收执法权力得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得状态。

五、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减轻纳税人不必要得办税负担,既就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客观要求,也就是各级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得有效措施。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要求全国税务系统在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得同时,切实减轻纳税人不必要得办税负担。

简化办税程序。税务机关在制定政策及征管办法时,既考虑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又考虑简化程序、方便纳税人;在税收执法时,既监督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又充分尊重与保护纳税人得合法权益;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既坚持按规程办事,又以便利纳税人为出发点,在减少环节、提高办税效率上取得实质性进展,防止增加纳税人得额外负担。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完善税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确保正确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严格非许可审批项目得管理,依法简化审批手续。清理审批项目,尽可能减少审批。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取消与下放审批项目得后续管理。

清理简并报表资料。各级税务机关清理、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得各种报表资料,切实解决要求纳税人报送资料过多得问题。同一种报表纳税人原则上只报送一次,由税务机关统一采集、录入信息系统,按照"一户式"储存得要求进行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凡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得,一律不能再要求纳税人重新报送;凡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有部分重复得,修改报表内容并重新发布,以避免重复报送。税务机关受理与审核纳税人申报、购买发票、减免税等涉税事项时,注重运用税务机关已有得电子档案资料,避免不加区分地要纳税人重复报送税务登记证、身份证、企业财务报表等基础资料,以减轻纳税人得办税负担。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通过清理,取消了31项需要纳税人办理得涉税事项,减少报表18张、195份,附列资料375项。

六、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制定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全面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纳税信用等级得评定内容涉及纳税人遵从税法情况与接受税务机关管理情况,具体包括税务登记情况、纳税申报情况、账簿凭证管理情况、税

自考中国税制重点简答汇总

简单说明我国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划分依据。 标准答案:中央税:属于税源集中,收入较大的税; 地方税:税源分散,与地方经济联系密切的税;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兼顾各方利益,调动中央与地方两方积极性。 简述税务机关的权利。 标准答案:执法的相对独立权;征税权(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利);税法解释权;估税权;委托代征权;责令提供纳税担保权;税收保全权;强制执行权;行政处罚权;税收检查权;税款追征权。 简述“三性”特征的关系。 标准答案:(1)“三性”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征,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的体现,是“三性”的核心,是由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决定的。 (3)强制性是无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无偿性、固定性的保证。 (4)固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5)税收的“三性”特征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是区别于非税的重要依据。 简述全额(率)累进税率与超额(率)累进税率的区别。 标准答案:(1)在名义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实际税率不同。全累负担重,超累负担轻。 (2)全累的最大缺点是在累进级距的临界点附近,全累负担不合理,而超累则不存在这一问题。 (3)在各个级距上,全累税负变化急剧,而超累变化缓和,也就是随着征税对象数额的增长,税款的增加,全累较快,超累较缓和。 (4)在计算上,全累计算简单,超累计算复杂。

税负转嫁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标准答案:(1)前转(由卖方向买方转嫁);(2)后转(由买方向卖方转嫁,厂商让利); (3)消转(提高效益,消化掉税负)。 试比较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的优缺点。 标准答案:——比例税率:优点:(1)计算简便。(2)不论征税对象的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税率,不影响流转额的扩大,适合于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 缺点:对收入调节的效果不理想。就高,低收入者难以承受。就低,对高收入者缺乏调节作用。 ——累进税率: 优点:(1)最能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多得多交,少得少交,无得不交,最适合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水平。(2)据以征税,将缩小纳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 缺点:计算和征收都比较复杂。 ——定额税率: 优点:(1)计算简便,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2)征税对象应该是价格固定,质量和规格标准统一的产品。(3)有利于企业改进包装。(4)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缺点:客观上会减少税收收入。 论述现代国家税收的经济职能。 标准答案:(1)调节总供求平衡。一般而言,当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出现总需求膨胀时,,应采取增税政策;当社会总需求严重低于社会总供给,出现总供给过剩时,应采取减税政策。 (2)调节资源配置。直接税,主要是各种所得税,直接影响投资报酬率,进而影响投资倾向;间接税直接影响的是消费水平,进而影响投资规模的变化,同

财政学笔记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政学》是财税专业的专业基础理论课,也是其他财经类专业的经济基础理论课。在学科属性上,是社会科学中经济学的二级学科。 由于财政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以国家政治权利为依据的分配活动,是政府为维持其存在和实现其职能的直接经济基础。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分配成为政府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主要手段,是国家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因而财政分配直接、间接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财政税收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关系到广大企业、家庭、个人的切身利益,财政问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通过财政理论学习,对财税专业的学员而言,可为学习《税收学》、《中国税制》、《国家预算》等专业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政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其他财经类专业而言,是学员经济学知识结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没有充足财税专者,是不合格的经济管理者。学好《财政学》,对自考学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课程结构看,《财政学》包括财政的共性、社会财政与国民经济发展、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财政管理和管理体制等内容。 第三章财政的职能和效益 重点:财政的职能。资源合理配置含义及针对市场失灵财政配置资源的领域;国民收入初次及再分配贯彻的不同分配原则;稳定经济含义及财政调节作用的体现;监督职能特点。 难点:财政的效益。理解公共选择对财政效益的影响,如免费搭车及财政挤出效应;如何评价财政效益问题。 此外,把握作为分配范畴的财政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其他环节如生产、交换的关系,财政的收支矛盾实质、表现及解决;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过程及其主导作用。 第四章税收概述 本章重点内容较多,如税制基本结构中所含各项要素及其涵义;从不同角度对税收进行的分类;税收的财政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的具体内涵;税收负担的转嫁问题;1994年中国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上述重点中同时包含了一些难点问题。如在税制基本结构中累进税率的掌握仅靠文字表述的概念是不够的,税负减轻措施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异同区分,涉及运算的加重税负手段税收附加与加成,二者均是加在正税税额基础上的;又如在税收转嫁原理中,作为转嫁程度约束条件的商品供求弹性的理解及把握,商品供给或需求的价格弹性大小的意义何在?主要针对哪类商品?进而又是如何影响税收负担在买卖双方之间的分摊情况?只有弄清了这些问题,才能超越被动的记忆,真正牢固地把握这一内容。 另外,应掌握税收基本概念及三大特征;了解建国以来,我国税制发展的重要阶段以及税制沿革的主线。 第五章我国的主要税种 本章介绍了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行为财产税类的11个税种,其中,增值税、关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为重点税种,对其特点、作用及税制结构状况应有详细确切的把握。对于其他非重点的税种主要把握其税制结构所含内容,特别是那些独特的税制要素。 同时,多数税种均介绍了相应的税额计算公式,其中尤对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关税的计税公式要重点把握。对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的增值税,首先应清楚地理解其设计原理和征管机制,否则难以真正掌握其理论内容及计算方法。关税进、出口的完税价格分别为到岸价格和离岸价格,在税额计算方法上亦有所差别,仍应以理解助记忆,将二者分辨清楚。在所介绍的税种中,计算公式最多的当属个人所得税,我国采用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区分不同所得给与不同的计税方法,因此记忆起来有一定难度,应多做练习。当然,除此之外,也不排除对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的计税方式的考查。 第六章国际税收 本章重点:首先应把握造成国际避税或重复征税的原因即: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差别及税率(税负)的差别。关于国际避税,把握其含义、基本方法及避税地的利用。关于国际税收协定,重点把握其作用及基本准则,一般把握其分类及内容概要。 本章难点主要在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对免税法、扣除法和抵免法一方面以其文字表达的含义去理解,一方面能实际进行运用计算,二者应相辅相成。其中,相对复杂的抵免法,区分为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二者适用对象不同,计算思路也不尽相同,但都有抵免限额的设定。此处可联系前一章我国税种之中的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内容来学习。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f06780407.html, 关于国际税收概念、产生原因、发展线索应有基本把握。 第七章财政支出及其效果 重点:关于财政支出的原则。在借鉴西方财政支出原则的发展和现状的情况下,主要关注我国财政支出的三大原则。搞清在量

00146自考中国税制考前复习重点

001461110中国税制 1.税收“三性”中的核心特征是什么? 税收的“三性”是个完整的整体,其中其 核心特征是无偿性。 2.简述税收的含义? 税收作为一种财政收入,在社会再生产的 总过程中,是一个分配过程. 3.征税权利主体是什么? 征税权利主体是指征税方。 4.简述我国税法的分类? 我国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和规章。5.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 言是否对等?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言 是对等的。 6.什么是偷税?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 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 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 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是偷税。 7.什么是抗税?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 8.国家征税行使的是一种什么权利? 国家征税行使的是一种政治权力。 9.委托代征权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权利? 委托代征权不属于纳税人的权利. 10.税收征缴采取方式的是什么? 税收征缴采取方式的是强制征收。 11.税收财政职能的特点有哪些? 税收财政职能的特点有:适应范围广泛性 ;取得收入的及时性;征收数额的稳定性12.税收对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实行什么措施 ,体现的是经济职能? 税收对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实行低税或补助 ,体现的是一种经济职能. 13简述税收的三个形式特征? ⒈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依据国家的政治权力,具体表现 在税收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的,税法 作为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 人都必须遵守。⒉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在具体征税过程中,国家征税后 税款即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从财政活动 的整体来看,税收最终通过政府提供公共 产品等方式用之于纳税人,体现了税收取 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就某一具体的 纳税人来说,其所缴纳的税款与其消费的 公共产品中的价格并不一定是相等的。⒊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国家按照法律 规定的标准向纳税人征收的,具有事前规 定的特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 变。 14简述税收“三性”的关系? ⑴三性”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征 ,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⑵偿性是税收的本质和体现,是“三性” 的核心,是由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决定的。 ⑶制性是无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无 偿性、固定性的保证。 ⑷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⑸收的“三性”特征相互依存,缺一不 可,是区别于非税的重要依据。 15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 言是对等的,但其权利义务是否对等?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言是 对等的,但其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 16税收职能中,最首要的、基本的职能是 什么? 税收职能中,财政职能是最首要的、基本 的职能。 17简述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 税制要素是指构成一国税制的基本要素, 尤其是构成税种的基本元素,也是进行税收 理论分析和税收设计的基本工具。它包括 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 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 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为税收制度 的基本因素。任何税种如果缺少这三个要 素中的某一个,均不能成立。税收分类是 按一定标准对各种税收进行的分类,一个 国家的税收体系通常是由许多不同的税种 构成的。每个税种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功 能。 18什么是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指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 标准。 19从价计征的税收,计税依据也称为什么 ? 计税金额 20在税法构成要素中,衡量税负轻重与否 的重要标志是什么? 税率 21最能体现公平税负原则的税率是什么? 超额累进税率 22简述税收要素的构成? 税收要素的构成: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 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等。 23什么是超额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 高的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 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 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 额之和为应纳税额。 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等于按 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 24简述税负转嫁的概念及其形式? 税负转嫁是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 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 将税负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者的一种经济 现象。一般包括前转和后转两种基本形式 25什么是间接税? 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 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 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 26对收益额课税,税负不能转嫁,属于哪 类税? 直接税 27用于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什么? 征税对象 28根据税负是否可以转嫁,我国现行税收 可分为什么? 直接税和间接税 29简述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和联系? 起征点不等于免税,起征点是对征税对象应 当征税的数量界限。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 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按全部数额 征税。免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纳的税 额不予征收。两者的区别是:起征点是不需 要纳税,即没纳税义务;免税是应该纳税而 国家减免,有纳税义务而不需要实际交纳, 其法律性质是不同的。两者的法律地位也不 同,由于起征点是决定是否具有纳税义务, 所以一般只有国务院才能设立起征点,而免 税则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税务总局也可以免税。 起征点是不到不征,达到或者超过全额征收; 免征额是不到不征,达到的就其超过部分征收。 30什么是税收实体法?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 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内容 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目 、税率、减免税等,是国家向纳税人行使征 税权和纳税人负担纳税义务的要件,只有具 备这些要件时,纳税人才负有纳税义务,国 家才能向纳税人征税。 31简述税制原则? 税制原则即税制建立原则,是一个国家在设 计税收制度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判断税

论中国古代专卖制度和商品经济的关系

20世纪中国古代财政史研究评述 陈明光 (厦门大学历史系 福建厦门 361005) 财政问题在中国传统史学中一贯受到重视,先秦诸子关于富国强兵、节用、薄赋敛等议论就是针对财政问题而发的。自《史记?平准书》、《汉书?食货志》以来,有关古代财政活动的记载更是史不绝书,从而构成传统史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并为20世纪中国学者研究财政史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20世纪中国古代财政史的学术史大体可划分为三大阶段加以评述。 第一阶段是20年代至40年代末即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 从20世纪20年代起,中国传统史学开始向近代史学转变,这种学术演变的时代特征在财政史领域同样有鲜明反映,即不少学者在继承发扬传统史学方法,注重传世文献的考据,辨析制度条文内容的同时,有意识地借助近代西方的经济学和财政学的理论,对中国财政史(包括古代财政史)做出一些不同于《汉书?食货志》、《通典》、《文献通考》等传统典志的编纂、阐释和 评论,撰写了一些通史体裁或断代体裁的财政史论著,如胡钧《中国财政史讲义》 (商务印书馆,1920年)、徐式庄《中国财政史略》(商务印书馆,1926年)、常乃德《中国财政制度史》 (上海世界书局,1930年)、刘秉麟《中国财政小史》(商务印书馆,1933年)、杨志濂《中国财政史辑要》十册 (无锡大公图书馆,1936年)、鞠清远《唐代财政史》(商务印书馆,1940年)、刘不同《中国财政 史》 (大东书局,1948年)等。同时,专题研究和理财人物研究也取得不少成果,特别是田赋史。抗日战争爆发前后,国民政府出于财政体制改革以及战时经济的需要,进行田赋整理、田赋征实和其他财政制度的变革,因此有些学者本着为现实提供历史借鉴的意图,对长期成为古代财 政收入支柱的田赋制度予以较多关注,如万国鼎《中国田赋史》(正中书局,1933年)、刘道元 《两宋田赋制度》(上海大学文学院,1933年)、徐士圭《中国田赋史略》 (商务印书馆,1935年)、陈登原《中国田赋史》(商务印书馆,1936年)、吴兆莘《中国税制史》 (商务印书馆,1937年)等,尽管内容有详略,识见有深浅,均属有一定影响的专著。程滨遗等编纂的《田赋会要》第二篇《田赋史》上册和马大英等编纂的《田赋会要》第三篇《田赋史》下册(正中书局,1934年),是一套按编纂者的观点“铺叙史实,推究因果”的资料性著作,上自夏商周,下及清末民国初,“就历代田赋沿革,为系统叙述,并作史料整理为主。其诸赋役设施,凡与田赋有关者亦触类引及,以 求明备”(《 弁言》)。层面较多,视角亦广,观点平实,在当时堪称详悉。不过,此期从事财政史研究的学者尚少,专题研究以汉、唐、宋、明等朝代为主,选题较狭小,征引资料多据习见的传世文献。特别是由于缺乏断代史研究和专题研究的厚实基础,刊行的中国财政通史著作大多还谈不上能对古代财政史作整体性研究和规律性探讨。 不过,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此期有些论著无论选题或是阐述都颇具开拓性。例如,胡钧9 20世纪中国古代财政史研究评述

自考申请专科毕业证的条件

申请专科毕业证的条件 特别提示:办理了专科毕业的同学继续考完剩下的课程还可以申请本科毕业证 1、电子商务专业(通过以下科目可以办理专科毕业证)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三个代表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 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电子商务英语经济学(二) 市场营销(三)国际贸易实务(三)商务交流(二) 市场信息学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电子商务概论 互联网软件应用开发网页设计与制造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综合作业 备注: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这三门课的可以免考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和三个代表。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这两门的须参加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03706)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的须参加三个代表(03707)课程的考试。 2、会计专业(通过以下科目可以办理专科毕业证)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三个代表大学语文政治经济学(财)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国民经济统计概论财务管理学中国税制成本会计(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企业管理概论二者任选一) 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一)

备注: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这三门课的可以免考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和三个代表。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这两门的须参加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03706)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的须参加三个代表(03707)课程的考试。 3、国际金融专业(通过以下科目可以办理专科毕业证)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三个代表大学语文政治经济学(财)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企业会计学财政学国民经济统计概论货币银行学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银行信贷管理学中央银行概论证券投资与管理 备注: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这三门课的可以免考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和三个代表。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这两门的须参加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03706)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的须参加三个代表(03707)课程的考试。 4、外贸英语专业(通过以下科目可以办理专科毕业证)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三个代表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商法外贸函电英语国家概况听力口语英语阅读(一)英语阅读(二)英语写作基础

我国税制结构分析及选择

我国税制结构分析及选择

我国税制结构分析及选择 摘要:我国税制结构经过建国以来的历次改革,在适应国情、遵循国际惯例方面有了很大改善,但仍有许多需要改进。本文从税制结构类型比较入手,分析一国税制结构构成的因素,提出我国目前应适合的税制结构及税制改革。 关键词:税制结构税制改革结构现状税收征管 税制结构是指税收制度中税种的构成及各税种在其中所占的地位。税制结构是否合理,是税收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税收作用能否充分发挥的前提。 一、税制结构的类型及其比较 主体税种是一个国家税制结构中占据主要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税种。根据主体税种的不同,当今世界各国主要存在两大税制结构模式,一个是以所得税为主体,另一个是以商品税为主体。 精品资料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06780407.html,)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

(一)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在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普遍征收并占据主导地位,企业所得税也是重要税种,同时辅之以选择性商品税、关税和财产税等,以起到弥补所得税功能欠缺的作用。 所得税作为对人税,属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并且可采用累进税率,实现对高收入者多课税、对低收入者少课税原则,体现纵向和横向公平。其次,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累进制的所得税制度富有弹性,对宏观经济具有自动稳定的功能。再次,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获得财政收入方面是稳定可靠的。辅之以其他的选择性商品税,如特种消费税,可进一步增强这一结构的聚财功能。 (二)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在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一般营业税、销售税、货物税、消费税、关税等税种作为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筹 精品资料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06780407.html,)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

中国税制习题及答案

《中国税制》 第一章税收制度基本原理 一、术语解释 1.税收制度:税收制度的概念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理解。广义的税收制度是指税收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称,包括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狭义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的税收规定等。 2.纳税人: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的规定解决了对谁征税,或者谁应该交税的问题。纳税人是交纳税款的主体。 3.课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指根据什么征税,是征税的标的物,也就是缴纳税款的客体。 4.税率:税率是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反映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5.税制结构:税制结构指的是一国在进行税制设置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将不同功能的税种进行组合配置,形成主体税种明确,辅助税种各具特色和作用.功能互补的税种体系。 二、单项选择题 1.B. 2.A. 3.C. 4.A. 5.D. 三、多项选择题 1.B.C.D. 2.A.B.D. 3.A.B.C.D. 4.A.B.C. 5.A.B.C.D.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对。 2.错。 3.对。 4.对。 5.错。 五、简述题 1.税收制度的概念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理解。广义的税收制度是指税收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称,包括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可分为:(1)税收法律制度,即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办法和协定等。(2)税收管理体制,即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税收立法.税收执法和税收管理权限的制度。(3)税收征收管理制度。(4)税务机构和人员制度,即有关税务机构的设置.分工.隶属关系以及税务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的制度。(5)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制度。狭义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的税收规定等。

中国税制第一次习题

《中国税制》第一次习题 第一章税收制度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B)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税标准。 A.税率 B.计税依据 C.税目 D.纳税期限 2.()是指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免)税或减免税款的行为。 A.骗税 B.抗税 C.偷税 D.欠税 3.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 A.单位 B.法人 C.单位和个人 D.个人 4.比例税率的表现形式是()。 A.行业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全率累进税率 D.地区差别税额 5.起征点是()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A.计税依据 B.税目 C.税源 D.征税对象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制度组成要素中的基本要素有()。 A.纳税环节 B.纳税人 C.税率 D.课税对象 2.税率的三个基本形式是()。 A.比例税率 B.累进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依照累进依据和累进方法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形式。 A.全率累进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4.减免税的基本形式有()。 A. 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纳税人减免 5.违反税收法令的行为包括()。 A.抗税 B.偷税 C.欠税 D.骗税 第六章企业所得税 一、术语解释 1.非居民企业: 2.应纳税所得额:

3.抵免限额: 4.实际管理机构: 5.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单选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5% B.10% C.15% D.20% 2.某服装厂2008年度的销售收入为16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为80万元,该服装厂应按照()万元予以税前扣除。 A.80万元 B.48万元 C.8万元 D.64万元 3.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加计扣除。 A.20% B.30% C.50% D.100% 4.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 A.15% B.20% C.25% D.10% 5.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为纳税地点。 A.企业实际经营地 B.企业登记注册地 C.企业会计核算地 D.企业管理机构所在地 三、多选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有() A.企业违反销售协议被采购方索取的罚款 B.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滞纳金 C.直接向某山区小学捐赠的支出 D.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企业申报的广告费支出应具备以下条件() A.已支付费用 B.通过一定媒体传播 C.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

中国税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此,在中国这个古老的文明国度里,一场令世界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在这30年改革中,税收制度先后经历了几次大的调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 30年中国税制改革历程回顾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税制改革进程可以划分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2000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制改革2001年至今)三个阶段。 (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 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可分为涉外税制的建立、两步“利改税”方案的实施和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 1.1978-1982年的涉外税制改革。1978-1982年,成为我国税制建设的恢复时期和税制改革的起步时期,从思想上、理论上为税制改革的推进做了大量突破性工作,打下理论基础。从1980年9月到1981年12月,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初期引进外资、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需要,第五届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继续征收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初步形成了一套大体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 2.1983年第一步“利改税”方案。作为国营企业改革和城市经济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第一步“利改税”,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改革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突破了国营企业只能向国家缴纳利润、国家不能向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的禁区,成为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个历史性转折。 3.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方案和工商税制改革。为了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经第六届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决定从1984年10月起在全国实施第二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发布了关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的一系列行政法规,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此后,国务院又陆续发布了关于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奖金税(包括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和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特别消费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筵席税等税收的法规。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至此,我国工商税制共有37个税种,按照经济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涉外税、农业税等七大类。 总之,这一时期全面改革了工商税制,建立了涉外税制,彻底摒弃了“非税论”和“税收无用论”的观点,恢复和开征了一些新税种,从而使我国税制逐步转化为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日益加强。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内涵要求,1994年我国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力度最强的工商税制改革。 1.全面改革流转税。以实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为核心,相应设置消费税、营业税,建立新的流转税课税体系,对外资企业停止征收原工商统一税,实行新的流转税制。 2.对内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取消原来分别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

《中国税制》课程学习指南

课程导学 当您开始进入本课程时,表明您已经成为了我们的学习伙伴。相信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我们之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无论是对您,还是对于我们,都是一种全新的体验,这种体验将伴随着我们一起成长。 为了确保学习质量,达到培训效果,建议您在学习前能够先仔细阅读本学习向导,了解课程特点和使用注意事项,这样对您后面的学习能够有所帮助。 一、教学内容逻辑框架图

二、课程纲目与学习目标 (一)税制导论 1、学习目的 掌握税收的概念,熟悉税法的作用和立法的原则,熟悉税制的结构体系和现行税收管理体制。 2、基本内容 (1)税收的概念 (2)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3)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4)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5)我国现行税制体系 (6)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3、重点、难点 重点是税法的基本要素和基本分类,难点是税制的结构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 (二)增值税 1、学习目的 熟悉增值税的定义、特点,增值税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掌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熟悉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2、基本内容 (1)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3)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4)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5)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6)电力产品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及管理 (7)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8)进口货物征税 (9)出口货物退(免)税 (10)征收管理 (1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3、重点、难点 重点是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出口货物退税额的计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难点是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出口货物退税额的计算。 (三)消费税 1、学习目的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

浅析关于我国税收制度的缺陷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并不完全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现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正在不断完善,论文从税制结构、立宪、环保3方面分析了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税收制度经历了数次改革,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仍存在着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税制结构的缺陷 (-)税种结构不科学 经过多次税制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以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为辅助税种的多层次、多环节的复合税制体系,且现行税制已经实现了与世界接轨。 但是,从主体税种的收入上看,所得税收入近儿年仅维持在20%的低水平;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近儿年一直维持在近70% 的高水平。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在充分发挥收入功能、保障税收大幅增长的同时,也弱化了所得课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此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薪阶层,而来源高收入者的比例还很低。2002-2004年,来自工资、薪金所得项LI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 35%、52.32%、54.13%, 3年平均为50.93%。据统计,2001年中国7万亿元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比例,其所交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10%。如今,这一情况并未得到改变。 (二)主要税种存在的问题 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例: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优化中应该格外注意的一个税种。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人、分所得项目分别征收方法,不同项目之间的税率不同,税负轻重不一,存在问题很多。在整个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是纳税人偷逃税范围最大、各方面干扰最重、征收难度最大的一个税种。而增值税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增值税的设计与征管环境不配套,致使偷税、避税、逃税现象大量存

中国税制练习题3、4

第三次作业 一、术语解释 1.非居民企业 2.应纳税所得额 3.抵免限额 4.实际管理机构 5.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单选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5% B.10% C.15% D.20% 2.某服装厂2008年度的销售收入为16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为80万元,该服装厂应按照()万元予以税前扣除。 A.80万元B.48万元C.8万元D.64万元 3.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加计扣除。 A.20% B.30% C.50% D.100% 4.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 A.15% B.20% C.25% D.10% 5.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为纳税地点。 A.企业实际经营地C.企业会计核算地 三、多选B.企业登记注册地D.企业管理机构所在地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有( A.企业违反销售协议被采购方索取的罚款 B.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滞纳金 C.直接向某山区小学捐赠的支出 D.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BCD)2.企业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A.中药材的种植C.香料作物的种植B.林木的培育和种植D.海水养殖

) 3.企业申报的广告费支出应具备以下条件( A.已支付费用 B.通过一定媒体传播 C.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 D.取得相应的发票 )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支出范围的有( A.为在建工程人员支付的工资 B.为雇员年终加薪的支出 C.为雇员交纳社会保险的支出 D.为雇员职务津贴的支出 5.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扣扣除的是() A.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B.以经营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以融资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D.以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判断 1.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可以扣除。() 4.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规定比例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五、简述 1.简述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来源地是如何确定的。

中国税制习题及答案

《中国税制》第一章税收制度概述 一、术语解释 1.税收制度 2.纳税人 3.课税对象 4.税率 5.税制结构 二、单项选择题 1.()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税标准。 A.税率 B.计税依据 C.税目 D.纳税期限 2.()是指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免)税或减免税款的行为。 A.骗税 B.抗税 C.偷税 D.欠税 3.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 A.单位 B.法人 C.单位和个人 D.个人 4.比例税率的表现形式是()。 A.行业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全率累进税率 D.地区差别税额 5.起征点是()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A.计税依据 B.税目 C.税源 D.征税对象 三、多项选择题 1.税收制度组成要素中的基本要素有()。 A.纳税环节 B.纳税人 C.税率 D.课税对象 2.税率的三个基本形式是()。 A.比例税率 B.累进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依照累进依据和累进方法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形式。 A.全率累进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4.减免税的基本形式有()。 A.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纳税人减免 5.违反税收法令的行为包括()。 A.抗税 B.偷税 C.欠税 D.骗税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税收制度是税收分配关系的体现方式。 2.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具有收入不稳定、征管难度大的特点。 3.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体现征税的广度。 4.税率是指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反映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我国税制结构分析及选择 .

摘要:我国税制结构经过建国以来的历次改革,在适应国情、遵循国际惯例方面有了很大改善,但仍有许多需要改进。本文从税制结构类型比较入手,分析一国税制结构构成的因素,提出我国目前应适合的税制结构及税制改革。 关键词:税制结构税制改革结构现状税收征管 税制结构是指税收制度中税种的构成及各税种在其中所占的地位。税制结构是否合理,是税收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税收作用能否充分发挥的前提。 一、税制结构的类型及其比较 主体税种是一个国家税制结构中占据主要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税种。根据主体税种的不同,当今世界各国主要存在两大税制结构模式,一个是以所得税为主体,另一个是以商品税为主体。 (一)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在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普遍征收并占据主导地位,企业所得税也是重要税种,同时辅之以选择性商品税、关税和财产税等,以起到弥补所得税功能欠缺的作用。 所得税作为对人税,属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并且可采用累进税率,实现对高收入者多课税、对低收入者少课税原则,体现纵向和横向公平。其次,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累进制的所得税制度富有弹性,对宏观经济具有自动稳定的功能。再次,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获得财政收入方面是稳定可靠的。辅之以其他的选择性商品税,如特种消费税,可进一步增强这一结构的聚财功能。 (二)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在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一般营业税、销售税、货物税、消费税、关税等税种作为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筹集方式,其税额占税收收入总额比重大,并对社会经济生活起主要调节作用。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作为辅助税起到弥补商品税功能欠缺的作用。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的突出优点首先体现在筹集财政收入上。在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上,商品税也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商品税是转嫁税,但只有其产品被社会所承认,税负才能转嫁出去。因此商品课税对商品经营者具有一种激励机制。从税收本身效率来看,商品税征管容易,征收费用低。 二、影响税制结构选择的因素分析 当今,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明显地表现为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即所得税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最大;而发展中国家的现行税制结构明显地表现为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一)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一个国家主体税种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发达国家生产力水平高,人均国民收人居世界领先地位,具备个人所得税普遍征收的物质基础。同时由于城市化水平高,能够有效地进行个人收入水平的查核和各项费用的扣除,也便于采用源泉扣缴的简便征税方法。 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较低,人均国民收入水平不高,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税源极其有限。由于处于商品经济发展初期,商品流转额迅速膨胀,商品税的税源远远大于所得税的税源,必然形成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如在中国,大部分人口从事农业、个体或小规模经营,所得难以核实,使得个人所得税普遍征收的可行性不具备管理上的条件。 (二)对税收政策目标侧重点的差异也是税制结构选择因素之一 税收政策目标包括收人效率和公平。不同的国家对这些政策目标的侧重不同,从而会影响到它们对税制结构的选择。 发达国家着重考虑的,是如何更有效地配置资源或公平调节收入分配。在前文提到所得税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而注重税收公平目标的实现,个人所得税无疑是一个重要手段。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贫富悬殊、分配不公问题十分突出

中国税制习题集含答案

《中国税制》课程习题集 一、单选题 1. 国家以各种形式规定的税收法规的总称是()。 A、税法 B、税收 C、税制 D、税收法律关系 2. 从物质形态来看,税收缴纳的形式是()。 A、实物 B、货币 C、实物或者货币 D、二者皆非 3. 税收作为一种特殊的分配手段,其本质体现在于其()。 A、无偿性 B、强制性 C特殊性 D、固定性 4. 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是()。 A、政治职能 B、财政职能 C、经济职能 D、文化职能

5. 税收作为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手段,能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由社会成员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形成国家的财政收入,这项职能是税收的()。 A、财政职能 B、政治职能 C、经济职能 D、文化职能 6. 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地方政府根据其职权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是()。 A、税收法律 B、税收法规 C、税收规章 D、税收制度 7. 我国税收法律的立法主体是()。 A、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B、地方政府 C、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D、地方立法机关 8. 征税的目的物是()。 A、征税对象 B、纳税人 C、税率 D、税收要素

9. 税法最基本的要素是()。 A、纳税期限 B、纳税人 C、征税对象 D、税率 10. 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 A、税目 B、税源 C、税率 D、纳税环节 11. 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的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是()。 A、纳税人 B、负税人 C、自然人和法人 D、消费者 12. 考虑到调节收入的目的,最好采用的税率形式为()。 A、比例税率 B、名义税率 C、定额税率 D、累进税率

13. 纳税人依靠自己的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使由于承担税负而造成的损失在新增利润中得到抵补,这种税负转嫁的方式是()。 A、消转 B、后转 C、前转 D、减免 14.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分类依据是()。 A、征税对象 B、计税依据 C、税收收入的归属 D、税负是否转嫁 15. 税源集中、收入较大的税种应该划为()。 A、中央税 B、地方税 C、从价税 D、中央地方共享税 16. 流转税制中各税种的征税对象是()。 A、流转率 B、流转额 C、流转费 D、流转量 17. 目前,我国流转税制改革的核心是规范()。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关税

2018年4月湖南自考考试计划安排

2014年4月湖南自考考试计划安排 时间 课程 考试专业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2014年4月19日星期六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 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 代码课程名称代码课程名称代码课程名称代码课程名称代码课程名称代码课程名称 公共课 03707 03708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0009 03706 03709 04184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0012 00015 00020 04729英语(一) 英语(二) 高等数学(一) 大学语文 A020105 金融 00073

00075银行信贷管理学 证劵投资与管理00018 00065 00072计算机应用基础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00041 00055 00066 00074基础会计学 企业会计学 货币银行学 中央银行概论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A020118 餐饮管理 00984 酒水知识00018 00054 00977计算机应用基础 管理学原理 餐饮业法规00177消费心理学00978 00980烹饪工艺学(二) 烹饪原料学(二) A020203 会计 00067 00157财务管理学

管理会计(一)00018 00065 00146计算机应用基础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中国税制00041 00155 00156基础会计学 中级财务会计 成本会计00043 00144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企业管理概论 A020206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00171房地产投资分析00172房地产经营管理00168房地产经济学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174建筑工程概论00169房地产法 A020207 市场营销 00058 00179 00180市场营销学 谈判与推销技巧 企业定价00018 00065 00178计算机应用基础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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