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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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金管理规定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风险金管理办法

一、设立收购销风险金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收购、销售活动过程中的资金安全,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风险金管理办法。

二、风险金筹集对象及来源

1、筹集对象为收购、销售人员;

2、风险金每月从购销人员的工资中提取,规定如下:

个人风险金

a、当购销人员的应发工资<1500元时,按应发工资的10%提取个人风险金;

b、当购销人员的应发工资在1500元~2500元之间时,按应发工资的15%提取个人风险金;

c、当购销人员的应发工资>2500元时,按应发工资的20%提取个人风险金。

风险互助基金

风险互助基金是从当月提取的个人风险金中划拨10%,风险互助基金不退还个人。

3、当提取的个人风险金结存额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额度时,不再提取个人风险金和风险互助基金。

个人风险金标准额度表

岗位个人风险金标准额度(元)

业务员5000

驻点内勤5000

驻点主管8000

4、购销人员职务发生了变动,个人风险金额度标准随之变动。若个人风险金结存额已超过变动后岗位的标准额度,其超额部分暂不退还,做挂帐处理。

三、风险金日常管理由财务部负责。由财务部分类、分部门及个人单独建帐。

四、风险金的使用范围

个人风险金主要用于因购销人员自身的过失导致货款损失,或形成呆帐、坏帐时,用以弥补损失。

风险互助基金主要用于非购销人员过失而产生的以及购销人员自身无法解决的呆帐、坏帐及货款损失。

五、风险金使用的程序

当出现属于个人风险金使用范围的事由时,当事人(购销人员)可以提出用其风险金冲帐的书面申请交公司、公司也可以直接提出风险金冲帐的报告,在报经公司经理审批,由财务部门予以冲帐。

当出现属于风险互助基金使用范围的事由时,需经公司办公会专题讨论决定后,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六、个人风险金的退还

1、在公司范围内工作正常调动而不再从事购销工作的,在离开购销岗位3个月后退还其个人风险金。由申请人填写《风险金退还申请表》,经原料科对其业务方面、经营管理科科对应承担的费用方面、财务部对其欠款方面审核并签署意见。如均无问题,报经公司经理批准后退还。

2、进行了业务工作移交,交接清楚后而被批准辞职或被辞退离开公司的,在离开公司后3个月后参照上述程序退还其个人风险金的50%,6个月后退还其剩余的个人风险金。

3、对于未进行工作移交或移交不清而自动离职、辞职的,其个人风险金不予退还,将转入风险互助基金中作为坏帐处理费用。

七、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

附:《风险金退还申请表》

风险金退还申请表

原属部门申请人

退还原因申请日期

原部门意见:

签字:年月日

经营管理科审核意见:

签字:年月日

财务部审核意见:

签字:年月日公司经理意见:

签字:年月日

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2

山西潞宝集团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激励机制、重奖重惩机制引入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促进安全全员参与,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体现安全工作的风险同担、全员共管。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安全责任不同,生产系统实行带班长以上人员安全责任风险金管理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二、安全风险金试行时间 2013年01月01日—2013年12月31日 三、基本原则 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选择与安全生产有直接关联的生产系统和生产关联度较高的部室(安环部、机动部、调度、质检部技术部、企划部)参与,目的是先遏制重大事故频发的势头。然后运行一段时间(一年)后,进行总结和利弊分析,再向公司其他单位推广。 四、年度安全目标 重大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人身伤害)为0; 死亡事故为0; 千人负伤率≤3.0 五、试行范围 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环能焦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宝集团天地洗煤有限公司、山西潞宝集团晋钢兆丰煤化工有限公司、山西建滔潞宝化工有限公司。 六、安全风险抵押金缴费标准

七、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1、缴费流程:按标准金额由安全环保部出具缴费通知单,缴费人以现金的形式将安全风险金交公司财务。财务部建立安全风险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2、安全风险金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未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奖励本单位每人风险金的100%。 3、本季度凡出现安全事故的缴费人按标准从风险金中扣除。 4、各单位以车间为单位,每月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内容形成考核报告,于下一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报。不提交自行考核报告的,不兑现风险抵押金。 5、风险抵押金兑现条件:在安全考核的基础上,按出勤比例兑现,出勤率低于50%本季度不兑换风险抵押金,本季度被公司查出3次违章的,风险抵押金扣除50%,发现5次违章的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6、兑取流程:按照安全环保部提供的抵押标准,由安全环保部造表,主管领导审核-经主管副总审定-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奖金分配。 7、一人多岗的,按高标准岗交纳抵押金。岗位变动时,人力资源部要及时提供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岗位变动人员下季度开始按新岗标准办理抵押金手续。人员调动时,根据调出前单位的安全状况,计退风险抵押金。 8、本办法未包含的岗位或人员需缴纳风险抵押金的,需书面报总经理同意后,到安全环保部备案,备案后的下一个月开始执行。 八、事故等级划分 1、一般事故:发生轻伤(1-105个工作日)或造成公司及周边影响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采购合同有履约保证金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采购合同有履约保证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有履约保证金 篇一: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何正确处理履约保证金 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何正确处理履约保证金 20XX-09-0510:12 作者:李平来源:enet硅谷动力[收 藏到e起摘] 【编者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后,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原来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变成履约保证金的作法不再符合规定了 ... 【正文】 【enet硅谷动力专稿】《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后,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原来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变成履约保证金的作法不再符合规定了。笔者认为,《管理办法》 只是对招标采购单位退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和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应负的经济责任作了规定,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将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变成履约保证金”。为了更 好地说明这一问题,并着重解决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正确处理履约保证金的认识和操作问题,现根据自己对《管理办法》

的理解,并结合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就如何处理好履约保证金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看法,以与各地政府采购同仁们商榷。 《管理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问题的规定 《管理办法》适用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 采购货物或者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应该对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和退付作出规定。 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疝的利率 支付资金占用费。从这条规定来看,它并没有规定不能收取或者不能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在政府采购采购活动中,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供应商能按规定履行合同,以监督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这应该是合同履行期间的问题,而不属于招标投标活动的问题。因为投标和履约本来就是整个采购活动中的两个不同阶段,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是整个采购活动中两个不同阶段为了确保采购活动顺利进行所采取的措施而已。因此 上可以说,《管理办法》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作出决定是合适的,但如果再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作出规定就显得不合适了,甚至可以说成法律法规的“越位”;而履 约保证金既然是约束供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行为,理所当然应该是《合同法》调

风险金管理办法

风险金管理办法 风险金管理办法 一、设立收购销风险金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收购、销售活动过程中的资金安全,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风险金管理办法。 二、风险金筹集对象及来源 1、筹集对象为收购、销售人员; 2、风险金每月从购销人员的工资中提取,规定如下: 2.1 个人风险金 A、当购销人员的应发工资<1500元时,按应发工资的10%提取个人风险金; B、当购销人员的应发工资在1500元~2500元之间时,按应发工资的15%提取个人风险金; C、当购销人员的应发工资>2500元时,按应发工资的20%提取个人风险金。 2.2风险互助基金 风险互助基金是从当月提取的个人风险金中划拨10%,风险互助基金不退还个人。 3、当提取的个人风险金结存额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额度时,不再提取个人风险金和风险互助基金。 个人风险金标准额度表 岗位个人风险金标准额度(元) 业务员5000 驻点内勤5000 驻点主管8000 4、购销人员职务发生了变动,个人风险金额度标准随之变动。若个人风险金结存额已超过变动后岗位的标准额度,其超额部分暂不退还,做挂帐处理。 三、风险金日常管理由财务部负责。由财务部分类、分部门及个人单独建帐。 四、风险金的使用范围个人风险金主要用于因购销人员自身的过失导致货款损失,或形成呆帐、坏帐时,用以弥补损失。 风险互助基金主要用于非购销人员过失而产生的以及购销人员自身无法解决的呆帐、坏帐及货款损失。 五、风险金使用的程序 当出现属于个人风险金使用范围的事由时,当事人(购销人员)可以提出用其风险金冲帐的书面申请交公司、公司也可以直接提出风险金冲帐的报告,在报经公司经理审批,由财务部门予以冲帐。 当出现属于风险互助基金使用范围的事由时,需经公司办公会专题讨论决定后,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六、个人风险金的退还 1、在公司范围内工作正常调动而不再从事购销工作的,在离开购销岗位3个月后退还其个人风险金。由申请人填写《风险金退还申请表》,经原料科对其业务方面、经营管理科科对其应承担的费用方面、财务部对其欠款方面审核并签署意见。如均无问题,报经公司经理批准后退还。 2、进行了业务工作移交,交接清楚后而被批准辞职或被辞退离开公司的,在离开公司后3个月后参照上述程序退还其个人风险金的50%,6个月后退还其剩余的个人风险金。 3、对于未进行工作移交或移交不清而自动离职、辞职的,其个人风险金不予退还,将转入风险互助基金中作为坏帐处理费用。 七、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 附:《风险金退还申请表》 风险金退还申请表 原属部门申请人 退还原因申请日期

施工履约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

施工履约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同履约行为,避免承包方因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并保证发包方的损失能够得到及时补偿,特制定《施工履约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条承包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包括现金转账、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承包方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时可以提供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第二条承包方范围:集团入围库中的签约施工单位、中标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约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公司,与劳务分包公司签约的承包队伍。第三条履约保证金收缴主体为工程项目发包方,工程项目包括以年度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和以单位工程发包的建设项目。承包方与项目公司签约时,可不用缴纳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按以下方式进行: 1、承包方直接与项目公司签约时,以合同为单位,由项目公司进行收取。 2、承包方以专业分包形式与签约时,以授权委托书为单位,由收取。一份授权委托书只能对应一个区域管理中心的地域范围,跨区域的要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 3、承包方以劳务分包形式与签约时,以劳务分包公司为单位,由中燃宏远取。与劳务分包公司签约的承包队伍,由劳务分包公司收取,并与共管。 4、履约保证金在签约后15日内交给发包方。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的收取额度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以年度发包形式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每份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 2、以专业分包形式与签约的工程建设合同,专业分包队伍每份授权委托书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

3、以劳务分包形式与签约的工程建设合同,劳务分包公司每份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 4、与劳务分包公司签约的承包队伍,要求每支承包队伍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低于20万元。 5、以单项工程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每个单项工程收取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根据成本变化、管控要求、项目类型等因素,集团总部有权对履约保证金的额度进行调整。 第七条保证金的管理 1、履约保证金由发包方专项管理。发包方收到保证金后,按集团制度要求将相关款项存入大额账户。 2、履约保证金在以下情况时,可由发包方扣除。 (1)发生工期延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包方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时,保证金可用于违约赔偿、事故的处理或事故补偿; (2)承包方因虚报工程量、虚假签证、故意使用不合格材料,保证金可用于抵偿发包方的损失; (3)因承包方拖欠、克扣承包班组费用,导致班组或工人擅自停工、围堵闹事、聚众上访等事件,保证金可用于进行发包方损失的补偿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4)承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发包方可扣除部分保证金用于资料的完善; (5)按照合同约定,承包方出现违约时,用于违约补偿。 (6)除上述情况以外,承包方发生其他违规行为,经发现并核实后,由发包方进行处罚,必要时可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由承包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经发包方审核且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退还承包方,如续签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安全风险金管理制度.doc

安全风险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健全部门的“安全风险,安全制约,安全激励”机制,实施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同时,激励部门及项目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努力争创安全先进,全面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使公司在安全方面取得优异的成绩,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生产副总、行政副总、行政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组长、车间员工。 三、实施依据 1、公司对部门的安全检查、考核情况;部门对各班组的安全检查、考核情况。 2、各车间、班组安全文件、制度的传达落实及报表完成情况。 3、各车间安全管理目标实现情况。 四、安全风险金实施及标准 1、安全风险金 1.1公司建立单独安全风险金账户,由公司统筹支付,不足部分由公司补贴。 1.2 财务部在发放上月工资时按本制度奖罚本月安全风险金。

2、安全风险金标准(见附表一) 3、安全风险金奖罚 3.1员工的安全风险金奖罚均以车间为单位,每月作为安全风险金奖罚的一个周期。 3.2安全风险金奖励时,行政部(安全管理员)提交被奖励人员名单及标准,交行政副总和生产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实施。 3.3各岗位对应的所辖范围内,每月全面实现安全管理目标,不出一起工伤事故,安全考核成绩符合奖励标准的,依据安全风险金标准予以0.5倍奖励。 3.4各岗位对应的所辖范围内,没有完成安全管理目标或发生安全事故,安全风险金将按比例从工资中扣除。所辖范围内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或以上的安全事故,安全风险金按累计比例扣除,安全风险金扣除100%封顶。死亡事故在安全风险金扣除比例之外另行计算,不纳入累计范畴。(见附表二) 3.5一般性事故、轻伤、重伤事故按照以下标准划分:治疗费用:重伤≥15000元,2000元≤轻伤<15000元,0元<一般性事故<2000元。 3.6公司设立年度安全风险金: 3.6.1安全管控费: (1)一年内公司0死亡事故,给予发放安全管控费:总经理5000元、副总2000元、经理1000元、副经理800元,安全管理员800元。

廉洁风险保证金制度

**公司 廉洁风险保证金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控股二级各子公司负责人廉政目标责任意识,促进集团领导班子和下属各子公司负责人廉洁自律,树立廉洁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实职)、总经理或公司实际负责人,以下简称责任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廉洁风险保证金,是指为了在廉洁自律上管理好相关责任人,约束其个人及所带班子、团队的从业行为,防止其因利用职权在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为自己或他人非法谋取利益,而由该责任人为其所承担的责任应付出的风险性支出。 本制度所约束的责任人从业行为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履行领导责任。每年主持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不含研究案件)。与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持召开高标准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年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工作不少于1次,并对其他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签字背书。年内讲廉政党课、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各不少于1次。

(二)亲自组织推动。亲自组织并带头参加检查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当好廉政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业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每年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不少于1次。听取班子成员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 (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所领导的班子成员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不发生重大违反《准则》、《条例》的行为,不发生瞒报、压报现象,不发生纵容、包庇等问题。 (六)自觉预防腐败。不发生招待、电话、差旅、用车等费用违纪超标的问题;不发生违反规定滥发工资、奖金和社会福利费的问题;不发生利用职权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其他贵重物品的问题;不发生弄虚作假,以各种名义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的问题。 第四条廉洁风险保证金的缴纳标准为每人1万元/年。每年年初集团与相关责任人在每年年初与集团签订《**公司廉洁自律责任书》之后的7日内,由责任人本人向集团财务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为真正树立人人关注安全、事事先抓安全、处处确保安全、与企业共发展的理念,就有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办法。下文是全文,仅供参考! 一、目的: 为真正树立人人关注安全、事事先抓安全、处处确保安全、与企业共发展的理念。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奖惩分明、全员管 理的原则。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思,强化安全 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发展,实现安全目标。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安全责任大小、缴纳数额的不同。特制定本安 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与发放。 2、行政人事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每人每年缴纳5000元。其他公司高层领导每人每年缴纳4000元。 2、公司部门经理和副经理每人每年缴纳3000元。 3、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000元。 4、公司各部门生产、后勤班组正、副组长每人每年缴纳200元,生产、后勤员工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五、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生 产风险抵押金”专用帐户。 2、每年一月之前由综管部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 安全风险抵押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交到部门办事人员统一交到 综合管理部后交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六、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1、公司全年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爆炸事故、无人员死亡事故。各类轻伤事故(评级)控制在10人次。 2、微伤事故控制在60起。 七、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管理规定: 1、目标考核: (1)公司全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爆炸事故、人员死亡事故,扣发全体员工缴纳的风险金。 (2)公司全年各类评残工伤事故超过10起的,扣除个人缴纳的风险金5—10%。超过微伤指标的部门扣除30%风险金。 (3)因为安全原因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 行政处分的员工分别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5%、10%、20%、25%。 (4)因职务调整或其它原因应退、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由行 政人事部提供资料,综合管理部在分段计算范围内按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给予调整。调整人员必须在接到通 知后5日内补齐安全风险抵押金,否则,按未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处理不享受奖励,同时,按相应交纳本金承担风险。应退回风险抵 押金而未退回的,按新在岗责任对待。 当职务发生变动时,行政人离资源部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按规定调整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最新)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2711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Model of Security Risk Mortgag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08安全年奋斗目标,根据《20xx年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泰矿政字[2008]1号)规定,经泰丰集团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时间 20xx年1月1日—20xxa年12月31日 二、年度考核目标 1、泰丰集团(不包括双丰公司、赛特公司)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杜绝一级非人身伤亡事故,轻伤控制在4人次以内,实现安全生产(莲花山煤矿、翟镇煤矿可参照执行)。 2、煤矿全年轻伤控制在3人次以内。 3、泰丰集团各部室、煤矿生产工区、辅助工区、职能科

室、地面单位及其他各分(子)公司轻伤率为0。 三、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由安监站考核,集团公司及其他单位由经营管理办公室考核。 四、奖罚办法 1、安全风险抵押金奖金分季度兑现和年度兑现,季度奖励分别为交纳本金额的10%、15%、20%、20%,年度奖励为交纳本金额的35%。 2、扣罚标准:见附表。 五、管理规定 1、实现季(年)度安全目标,享受季(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奖金,完不成季(年)度安全目标,不享受或部分享受季(年)度风险抵押金奖金。 2、职务调整人员需补交风险抵押金本金而未补交的,按原交纳金额享受奖励,按新调整职务应交纳的风险抵押金本金承担风险;应退回风险抵押金而未退回的,按新在岗责任对待。 3、季(年)度结束前,停薪留职人员、放长假人员、开除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 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约保证金操作实例 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 1、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 2、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5%以内,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施工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规定为中标价的20%。 3、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做法也有所不同,基本上不计利息退还。如采购的是货物,有些地方是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也有20个工作日内返还的。有些地方规定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之日后不计利息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的第2天,在此期间中标人出现按施工合同应对业主给付经济赔偿的情况时,业主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金额;余额由业主在有效期届满后5天内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后本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人。 4、不少采购机构在标书中注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旦投标保证金金额偏少时,转入履约保证金阶段还要补交。有些采购机构对询价采购方式规定,经采购人特别要求,可以在询价标段中明确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交不高于成交额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未作特别要求的,一般将询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额度为成交额的1%,如不足可以要求补缴。 5、对政府采购的定点企业,有些地方规定通过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制裁措施。有违规行为的,一经调查属实,第一次通报批评,并扣履约保证金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第三次扣全部履约保证金;第四次通报取消其定点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的招标活动。 6、有些地方规定把履约保证金等同于定金。有些地方规定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政府采购中的履约保证金不属于定金。不论供应商是否同意和自愿,采购主体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发生争议时援引定金罚则缺乏法律根据。 四、建议与对策

企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企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企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369号)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含矿山施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第四条? 风险抵押金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省、市、县(市、区)分级管理。 (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负责中央驻鲁企业和省属企业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二)设区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条(一)项之外企业的风险抵押金管理。 第二章? 风险抵押金的存储 第五条? 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 (一)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30万元; (三)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90万元; (四)特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执行。 第六条? 风险抵押金按照以下规定存储: (一)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原则上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权限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其中,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同级交通、海事部门核定;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商建设部门核定;民用爆破器材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商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核定。 经考核认定为一级、二级或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风险抵押金可按规定存储标准分别下浮20%、15%或10%核定。 (二)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核定后,按以下方式分别向企业送达《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核定通知书》(以下简称核定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并监督其存储: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送达; 2、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别会交通、海事部门送达; 3、建筑施工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建设部门送达; 4、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民爆行业主管部门送达。

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

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约保证金操作实例 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 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 1、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编号:SM-ZD-92284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项目部)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岗位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将安全工作业绩于经济挂钩,增强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根据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书》精神,结合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站站项目部在册合同制员工。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2项目安质部负责员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3财务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金额

4.1.1项目经理、书记按12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2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按10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3项目副总、五部一室部长、主任、施工员按8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4五部一室中测量、试验、材料、人事负责人和安全员按6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5五部一室其他人员按4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2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2.1年内新开\完工的项目,风险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缴纳。即:安全风险抵押金=K×岗位安全风险抵押金\4,K为系数:一季度项目开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项目开工K 取3(完工取2),三季度项目开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项目开工K取1(完工取4). 4.2.2 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要监理“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

6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本规定。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职责 2.1生产部负责修订全员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交纳情况的审核工作;事故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工作;对各单位考核情况的汇总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台帐。 2.2企管部负责全体员工岗位的审核工作;参与安全生产风险奖励金的兑现工作。负责审核员工实际在岗月份等相关情况。 2.3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收缴、兑付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3一般规定 3.1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实行全员参与,公司员工必须交纳200元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3.2根据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程度大小,确定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系数,并根据全年考核结果,予以专项奖励,具体按《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标准》执行。 3.3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以年为周期考核兑现。 3.4年度内员工个人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系数不随岗位变动而调整,岗位变化的在次年进行调整。 3.5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实行全年按月分段计算,因病假(工伤除外)、休假(法定产假除外)、外出长期学习、外借工作等原因全月不在企业上班的员工,当月不实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 3.6因退休、辞职、终止劳动合同或工作调动离开公司的员工,离岗时即兑付其考核后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和奖励金。 3.7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的人员,离岗时即兑付其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但取消全年安全生产风险奖励金。 4考核与兑现 4.1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实行考核基准分为100分。 4.2对事故责任人和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的考核按《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标准》执行。 4.3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按情节严重程度,扣有关责任

履约保证金详细规定及编制办法大全

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建设项目履约保证管理,保障履约保证金的资金安全,规范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保管、使用及退还程序,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及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所实施的建设项目,按规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包括项目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1、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有效期、银行等级等应严格按招标文件,银行保函应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内的银行开具的保函,是不可撤销银行保函。 2、现金保证金(或支票):现金保证金(或支票)按规定存入财政部门 指定的专用账户,并受财政部门管理。 四、履约保证金额及有效期限 1、各类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人民币)的10%。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从合同签订直至项目完成结算财政评审,取得财政投资评审处理意见通知书之日止。 3、银行保函格式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管理规定,如无特别要求,则应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 4、服务类项目无法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的,承包人须事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在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可出具固定期限保函,同时承包人须按发包人

的要求对保函作无条件延期的书面承诺(附件1);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不低于5年。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所承保的项目,当保函的有效期已满达3年但项目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应主动办理新保函续保,且新保函有效期不低于5年;以此类推,每当固定期限保函有效期满达3年而项目却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均应及时办理新保函续保。 5、施工类项目无法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的,承包人须事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在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可出具固定期限保函,同时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保函作无条件延期的书面承诺(附件1)。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有效期原则上应不低于6年。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所承保的项目,当保函的有效期已满达4年但项目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应主动办理新保函续保,且新保函有效期不低于6年;以此类推,每当固定期限保函有效期满达5年而项目却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均应及时办理新保函续保。 6、对于现场具备良好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的施工类项目,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有效期经办务会另行研究决定。 7、若在银行保函到期前6个月,承包人仍未办妥新保函续保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拨付合同款,同时将承包人的不良行为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人记录不良行为和诚信动态扣分。 五、办理程序 (一)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1、从2018年起,对所管辖建设项目中公开招标的服务类、施工类项目执行如下要求: 服务类、施工类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苏州新锐精工 关于在公司内推行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及考核办法的方案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搞好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指标的全面完成,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岗位不同、责任大小,缴纳风险金数额的不同,建议公司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安全生产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责任金交纳制度的实行办法。由公司瑜部门第一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各级主管、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级主管、班长、兼职安全员分别与组长、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自安全工作内容,并分别交纳安全风险责任金。

2、公司领导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安全生产。 4、安管办要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有待细化)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3.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 4. 离职人员返还本人安全风险抵押金(除扣罚金额外的剩余部分)。 5.新增员工上半年入公司的,转正后参加风险抵押; 1

XX银行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

XX银行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保证金账户的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根据《支付结算办法》、《XX银行存贷款计、结息手册》、《XX银行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保证金存款是指客户为在我行办理商业汇票业务、保函业务以及其他保证类相关业务而缴存的具有担保性质的款项。 金;担保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发放担保贷款业务转入的担保资金;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办理信用证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信用卡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办理信用卡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我行办理的保函业务转入的保证资金;房地产按揭保证金用于核算房屋按揭贷款业务房地产开发商转入的担保资金;商户联保贷款保证金主要用于核算商户联保贷款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代理合作业务保证金主要核算代理合作业务转入的保证金;其他保证金用于核算我行其他保证类业务转入的保证金。

不同种类的保证金业务应生成相应的保证金账户进行核算。 第四章保证金账户的开立及使用第九条在开立保证金账户时,支行前台业务人员应根据信贷部门提供的资料,按业务种类及科目归属为客户开立相应的保证金存款账户。该账户只能用于与其结算账户之间的相关转账,不能对外办理结算业务。 第十条保证金账户录入后形成的保证金编号与所办理业务的协议编号是唯一对应的关系,系统可根据保证金编号查询,以确保在补充保证金时按编号及时、 200202 251021 担保保证金 200203 251031 信用证保证金 200204 251041 信用卡保证金 200205 251051 保函保证金 200206 251061 房地产按揭保证金 200207 251071 代理合作业务保证金 200208 251081 商户联保贷款保证金 200209 251091 保管箱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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