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质控(建)表4.1.10-2 共页第页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目的: 分析事故原因,落实处理措施,消除质量缺陷和隐患,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3、定义和术语: 一般质量事故——通常是指经济损失在5000-10万元额度内的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凡是有下列情况之者,可列为重大事故: ●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主要结构倒塌者 ●超过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的基础严重不均匀沉降、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 强度严重不足,影响结构物的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或事故。 4、程序概要:

5、程序细节: 监理工程师/A、B 施工单位/C 施工单位 监理工程师 设计单位/D

5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E 总监 总监 /F 、G 施工单位 6、 注解: 注1 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 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 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诸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 发展变化情况等。 ● 事故调查中有关的数据、资料 ● 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 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 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和措施 ● 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6、注解(续): 注2制定的事故处理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如果一以一致认为不需要处理,必须经过充分的 分析和论证。 注3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的内容包括 ●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 ●质量事故的调查与检查情况,包括调查的有关数据、资料 ●质量事故原因分析 ●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实施质量处理中的有关原始数据、记录、资料 ●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结论意见 7、相关文件及表单 A、质量通知单 B、停工令 C、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D、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E、质量事故处理验收申请 F、复工令 G、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篇一: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质量事故(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内容)调查报告 篇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 A.质量事故发生的地点B.质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

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三: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NPR 仪征工厂工程 基础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NPR仪征工程项目部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一、质量问题发生时间: XX年3月19日、23日 二、质量问题发生部位及情况: NPR仪征工厂主厂房Ⅰ区XX年3月16日第一次浇筑的1-B1-C、1-D/1-2~1-7轴、XX年3月20日第二次浇筑的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导读: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的特点。因此,应加强质量风险分析,及早制定对策和措施,重视工程质量事故的防范和处理,避免已发生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进一步恶化和扩大。 1、工程质量问题 由于建筑工程工期较长,所用材料品种复杂;在施工过程中,受社会环境和自然条件方面异常因素的影响;使生产的工程质量问题表现形式千差万别,类型多种多样。这使得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的成因也错综复杂,往往一项质量问题是由于多种原因引起。虽然每次发生质量问题的类型各不相同,但是通过对大量质量问题调查与分析发现,其发生的原因有不少相同之处,归纳其最基本的因素主要有 以下几方面: (1)违背建设程序;(2)违反法规行为;(3)地质勘察失真;(4)设计差错;(5)施工与管理不到位;(6)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7)自然环境因素(8)使用不当。 1.2成因分析方法 由于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众多,一个工程质量问题的实际发生,既可能因设计计算和施工图纸中存在错误,也可能因施工中出现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也可能因使用不当,或者由于设计、施工甚至使用、管理、社会体制等多种原因的复合作用。要分析究竟是哪种原因所引起,必须对质量问题的特征表现,以及其在施工中和使用中所处的实际情况和条件进行具体分析。分析方法很多,但其基本步骤和要领可概括如下。 (1)基本步骤。 ①进行细致的现场研究,观察记录全部实况,充分了解与掌握引发质量问题的现象和特征。 ②收集调查与问题有关的全部设计和施工资料,分析摸清工程在施工或使用过程中所处的环境及面临的各种条件和情况。 ③找出可能生产质量问题的所有因素。分析、比较和判断,找出最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与分析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与分析 班级:建工1302 姓名:郑建 学号:201330257 组员:郑建蒋磊

第一章绪论 1.1 概述 1.1.1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 1.1.2事故的定性 (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成为质量缺陷。 (2)质量问题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 1.1.3特点 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 1.1.4事故分类 分类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 说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 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同时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建设部颁布第 161号部长令,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1989年9月30日发布);.《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及方法要点

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后,一般可以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如图31-62所示。 图31-62 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程序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后,应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2.进行质量问题调研,主要目的是要明确问题的范围、问题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调查力求全面、准确、客观。 3.在问题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问题原因分析,正确判断问题原因。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问题原因的正确判断。只有对调查提供的充分的调查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 4.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利制订方案。 制定的事故处理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如果一致认为质量缺陷不需专门的处理,必须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

5.按确定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发生的质量事故不论是否由于施工承包单位方面的责任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的处理通常都是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实施。如果不是施工单位方面的责任原因,则处理通常都是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实施。如果不是施工单位方面的责任原因,则处理质量事故所需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应给予施工单位补偿。 6.在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总结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为加强深圳地铁5号线5305标工程建设施工质量事故的管理、控制和处理力度,结合5305标实际情况在5305标项目经理部成立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深圳进行深圳地铁5号线5305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配合上级单位和地方有关部门参加本标段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王太平 副组长:黄龙平 成员:何太吉施建川曾宪龙邓胜利任联旭王勇 耿华何泽刚贾科肖志云杨国林质量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3、组织技术鉴定; 4、明确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和次要责任单位,承担经济损失的划分原则; 5、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 6、提出对事故责任工区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7、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一、工程质量事故特点及分类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

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工程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㈠、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 ①复杂性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繁多,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错综复杂,即使是同一类质量事故,而原因却可能多种多样截然不同。使得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其性质、原因及发展,确定处理方案与措施等都增加了复杂性及困难。 ②严重性 工程项目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其影响较大。轻者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则会留下隐患成为危险的建筑,影响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更严重的还会引起建筑物的失稳、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 ③可变性 许多工程的质量问题出现后,其质量状态并非稳定于发现的初始状态,而是有可能随着时间而不断地发展、变化。因此,有些在初始阶段并不严重的质量问题,如不能及时处理和纠正,有可能发展成一般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有可能发展成为严重或重大质量事故。所以,在分析、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时,一定要注意质量问题的可变性,应及时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其进一步恶化而发生质量事故;或加强观测与试验,取得数据,预测未来发展的趋势。 ④多发性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 分析 质量事故 项目经理 质量调查小组 事故调查报告 纠正预防措施 质量处罚单 一般质量事故 现场监理 安质部

1 目的 严肃质量事故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质量事故的处理。 3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事故划分标准如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 (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4 职责 4.1 项目部经理为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4.2 工程部负责事故处理的具体实施。 5 制度内容 (一)、发生轻微不合格事件时,由工地技术或质检人员进行评定和确定处理方案并实施。由质检人员验证,并在施工日记中做好记录。 (二)、故发生后,岗位人员必须及时口头或电话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或工程部、安质部。由安质部门组织,进行评定和确定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由安质部填写《质量台帐》,工程部负责整改措施。 (三)、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用电话或电传以最快的速度(不得超过12小时)上报局及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同时项目经理部应立即报业主及哈大质量安全监督分站等,通知设计、咨询、监理。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到集团公司安质部、工程部,并按以下处置: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安质部组织评审,经理分部领导主持,提出处置方案,上报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

制度信息表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分公司”)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建部《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参考《京沪高速铁路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及时、客观、不留隐患、有章可循,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向建设分公司、集团公司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三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凡因测量错误、不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筑安装位置偏离等不符合设计文件或达不到该工程所采用的国家、省市及轨道交通质量标准,需做返工、加固补强或报废等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第二章划分等级 第四条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质量问题共五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或直接导致轨道交通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对运营生产、安全以及工程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直接导致轨道交通较大事故、或对运营生产、安全以及工程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很大影响。 (三)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或直接导致

轨道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营生产、安全以及工程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较大影响。 (四)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或直接导致轨道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营生产、安全以及工程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一般影响。其中5000元(含)至5万元(含)为一般事故Ⅱ类、5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为一般事故Ⅰ类。 (五)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且对轨道交通、运营生产、安全以及工程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未产生影响。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单位工程一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为达到质量要求需要整修、返工、报废、加固补强等产生的材料费、机械费及人工费的总和(不包括停工、窝工或影响其他施工工序等间接损失费用)。 第三章事故报告程序 第五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时停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必须按程序采用电话(或短信)和纸质文件形式进行逐级上报: (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同时向建设分公司工程主管部门报告,工程主管部门在1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送安全质量部和各级领导,并按照建设工程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二)建设分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安全质量部在接到施工单位报告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掌握质量事故基本情况,同时逐级向领导报告,随即编制《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见附件二)并进行上报; (三)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名称、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

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处理方法

试论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原因分析及处理方法 【摘要】由于建筑工程具有结构类型多、露天作业多、施工环境条件多变、交叉施工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稍有疏忽,极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因此,当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先查找原因,然后通过分析、论证,制订出科学的处理方案尽快予以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使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质量问题。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原因分析;处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由于具有产品固定、产品结构类型多样、露天作业多、环境条件多变、材料品种多、交叉施工等特点,因此,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因素多,在施工过程中稍有疏忽,极易引起某一分部(分项)出现质量变异,进而发生质量问题或严重的质量事故。因此,当发生大小质量问题时,首先必须进行认真查找和分析原因,然后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进行及时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使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如:建筑构件错位、变形,部分构件开裂、渗漏水,某些构件断面尺寸不准、强度不足,整个建筑物发生倾斜甚至突然倒塌,等等,究其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原因分析 1.1违背建设程序 有些建设项目未经可行性研究、论证,不作调研就拍板定案,未作地质勘察就仓促设计、盲目开工;或无证设计、无图施工;施工中任意修改设计图纸,竣工验收前不作预验或未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致使工程项目从一开始就埋下质量隐患。 1.2工程地质勘察方面的原因 有些建设项目未进行认真的地质勘察,所提供的地质资料有误;未能查清地下软弱土层、滑坡、墓穴、孔洞等地层构造等,均会导致设计人员采取错误的地基处理和基础设计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等,使上部主体结构和墙体开裂、倾斜、破坏甚至倒塌。 1.3设计计算问题 某些建设单位未经公开招投标,擅自请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甚至私人稿设计,致使因设计考虑不周,计算简图错误,计算荷载取值过小,结构构造不合理,变形缝设置不当,或悬挑结构未进行抗倾覆验算等等,导致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接二连三出现,使工程项目变成烂尾楼、豆腐渣工程。 1.4建筑材料和构配件不合格 有些工程项目由于施工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唯利是图,采购工程所需建筑材料和构配件时,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正规厂家所生产的合格产品,而是采购质次价廉、以次充好甚至假冒伪劣产品,比如,物理力学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钢材、小窑小厂生产的廉价水泥,受潮、过期、结块和安定性不合格的处理水泥、砂石级配不合理且含土量超标、外加剂和掺合料性能不良、掺量不符合要求,等等,均会严重影响混凝土拌和物的和易性、密实性、抗渗性和强度,最终导致混凝土结构构件出现裂缝、蜂窝麻面、露筋等等质量通病;预制构件断面尺寸不足、支承或锚固长度不够、钢筋少放或错放、板面开裂等质量问题。 1.5施工质量和施工管理问题 很多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往往是由于施工质量不达标或施工管理不善以及交付使用后建筑物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比如: 1.5.1施工前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 施工员和班组长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施工企业为方便施工,未经监理单位和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图纸等。 1.5.2不按图施工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及原则方法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及原则 林秀英(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51111) 提 要 结合多年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质量事故的处理经验,提出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及原则。 关键词 事故调查、处理原则、处理程序 Dealing Procedure and Principle of Engineering Quality Accidents 前言 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问题,而工程质量事故是其中最为严重又较为常见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建筑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而且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近几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重视,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投诉有增加的趋势,群体上访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有时较为复杂,其涉及的专业和部门较多,因此如何正确处理显得尤为重要,事故的正确处理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以达到科学准确、经济合理,为各方所接受。本文结合笔者多年来工作经验,提出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原则及基本程序,以供参考。

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如图 所示。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包括事故情况与性质;涉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各部门;并与使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各个方面有关。一般可分为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补充调查。 初步调查主要针对工程事故情况、设计文件、施工内业资料、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判别事故的危害程度,确定是否需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对事故处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详细调查是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认为有必要时,进一步对设计文件进行计算复核与审查,对施工进行检测确定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以及对建筑物进行专项观测与测量。 补充调查是在已有调查资料还不能满足工程事故分析处理时,需增加的项目,一般需做某些结构试验与补充测试,如工程地质补充勘察,结构、材料的性能补充检测,载荷试验等。 原因分析 在完成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以及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为事故处理提供必须的依据。原因分析时,往往会存 图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从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处理到责任追究的管理程序,明确了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人员的构成原则、事故调查的基本内容和事故处理的原则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所有参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493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2000年第81号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基建管理标准汇编》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 管理职责 3.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根据合同条款及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负责对监理、勘测设计、施工、设备供应等有关单位进行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 3.2 监理单位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3.3 施工单位协助调查组进行事故处理,并负责进行质量事故处理的施工。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 4.1.1 任何单位、个人均有权利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 4.1.2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初步判定事故类别并立即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事故发生地点对事故进行初步核实并报建设单位。初步核实为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浙能集团工程部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初步核实为一般质量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报浙能集团工程部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质量监督机构。事故调查成果出来后3天内,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 4.1.3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a)工程项目名称、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市政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处理及处罚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处理及处罚措施 各劳务公司及班组: 为规范各各劳务公司、班组在市政道路施工中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措施。 一、路床土过湿或有“弹簧”现象的处理 1、现象:路床土层含水量超过压实最佳含水量,以致大部或局部发生弹软现象。 2、治理方法: (1)雨季施工土路床,要采取雨季施工措施,挖方地段,当日挖至路槽高程,应当日碾压成活,同时还要挖好排水沟;填方路段,应随摊铺随碾压,当日成活。遇雨浸湿的土,要经晾晒或换土; (2)路床土层避免填筑粘性较大的土; (3)路床上碾后如出现软弹现象,要彻底挖除,换填含水量合适的土。 3、处罚:出现以上情况对劳务班组处以现金罚款50-100元/处/次。 二、铺砌道板与路沿石顶面衔接不平顺 1、现象:铺砌道板与路沿石顶面出现相对高差,有的局部高于路沿石,有的局部低于路沿石,一般在0、5~1、0cm之间。 2、治理方法: (1)如果先安路沿石,要严格控制路沿石顶面高程与平顺度,当砌道板时,步道低点高程即以路沿石顶高为准向上推坡;

(2)如果先铺砌道板,也应先将路沿石轴线位置与高程控制准确,道板低点仍以这个位置的路沿石顶高程为准,在安路沿石时,路沿石顶高程即与已铺砌道板接顺。 3、处罚:对劳务班组处以现金罚款50-100元/处/次。 三、铺砌道板塌边 1、现象:靠近路沿石背处的道板下沉,特别就是步道端头,在路口八字道立沿石背后下沉现象较多。 2、治理方法:凡后安路沿石部分,路沿石前路沿石背均应用小型夯具在接近最佳含水量下进行分层夯实。 3、处罚:出现以上情况对劳务班组处以现金罚款50-100元/处/次。 四、人行道纵横缝不顺直,砖缝过大 1、现象: (1)在纵横缝上出现10mm以上的错缝与明显弯曲; (2)在弯道部分,也依曲线铺砌,形成外侧过宽的放射形横缝。 2、治理方法: (1)水泥混凝土道板,要根据路的线型与设计宽度,应事先作出铺砌方案,作好技术交底,做好测量放线;为了纵横缝的直顺,应用经纬仪做好纵向基线的测设,依据基线冲筋,筋与筋之间尺寸要准确,对角线要相等; (2)单位工程的全段铺砌要按统一方案施作,不应“各自为政”; (3)弯道部分也应该直砌,再补边。

11质量事故(缺陷)报告及调查处理管理办法

日照(岚山)至菏泽公路枣庄至菏泽段工程项目 质量事故(缺陷)报告及调查处理管理办法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枣菏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部 2017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 第二章事故等级分类............................... - 1 - 第三章事故报告.................................. - 2 -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 4 - 第五章附则....................................... - 7 -

质量事故(缺陷)报告及调查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质量事故(缺陷)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国家质量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程质量事故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的通 知?(交办安监…2016?146号)释义。 质量缺陷指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承包项目部及各分部。 第二章事故等级分类 第四条质量事故(缺陷)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责论处、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各分部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总承包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有关规定及其母体单位有关规定。 第六条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的定义及分类 质量事故按等级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总结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工程名称:凤凰城A组团三期(卡路屯周边地块 棚户区改造)项目10#楼 建设单位: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黑龙江牡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 年 6 月15 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编制目的 (4) 四、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缺陷及处理方法 (4) 4.1 模板工程 (4) 4.2 钢筋工程 (7) 4.3 混凝土工程 (14) 4.4 砌体工程 (22)

一、工程概况 1、该工程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新安街以北、牡丹街以南、卡路屯棚户区西南侧,凤凰城A组团三期(卡路屯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10#楼。工程主体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主体部位为15层。总建筑面积约为9503.05m2。基础工程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梁、剪力墙、基础承台C30,一层梁、板砼为C30,二至十五层梁、板砼为C25,外墙为200mm厚非粘土烧结空心砖,加100mm厚苯板,内墙为200mm(100mm)厚非粘土烧结空心砖;门窗工程采用单框三玻塑钢窗。 2、主体部分:本工程采用剪力墙结构。高层部分外墙墙壁为钢筋混凝土承重外墙+100mm厚EPS聚苯板(燃烧等级为B1级),其余填充部分外墙墙壁为空心砖+100mm厚EPS聚苯板。 3、屋面部分:本工程屋面为上人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作法为两道1.2厚聚乙烯丙纶高分子卷材防水层,一道1.2厚聚乙烯丙纶高分子卷材隔汽层,保温层为150mm厚聚苯板分两层错缝敷设,屋面排水采用有组织内排水系统。 4、装饰工程:本工程高层部分外墙为浅黄色真石漆外墙涂料,窗口为深咖啡色真石漆外墙涂料;内墙:住宅卫生间、厨房为水泥砂浆墙面,其余内墙部分为混合 砂浆内墙面,刮大白;天棚部分:本工程天棚均为刮大白。 二、编制依据 1、凤凰城A组团三期(卡路屯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10#楼施工图纸 2、《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操作技术规程》DB23/T(1621.1-1621.19)-2015 3、《牡丹江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长临高速主体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规范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方法,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及其它工程质量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三条长临高速各参建单位均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建设工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第二章事故的划分 第四条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及设计使用年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或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五条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具体分类及分级标准按《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交通部1999年2月24日发布)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事故的报告 第六条质量事件(事故)的发生及报告 (一)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

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事发单位质量责任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 (二)监理单位认为发生了质量事故时,应书面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指令,施工单位应按指令要求执行。 (三)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以书面形式报告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和产生原因,上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立即通知长临公司,按照《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的规定,一般质量事故需在3天内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局,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及质量监督局,并在12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 第七条《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内容 (一)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二)质量事故状况的描述,包括分布状态及范围、发生事故的类型、缺陷程度及直接经济损失,是否造成人身伤亡及伤亡人员数量; (三)质量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事故现场证物照片、录像、质量事故的证据资料、质量事故的调查笔录; (四)质量事故的发展变化情况(是否已经稳定,是否需要采取临时应急防护措施等); (五)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六)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第四章事故的处理 第八条质量问题的处理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凡因测量错误、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偏差等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需作返工 加固处理、或造成人员死亡、财产损失,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为: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 故和特大事故。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①直接济损失 100万元以下; ②导致公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 公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一般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工程质量较大事故:2( ①直接经济损失 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 ②导致公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 公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较大影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 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②导致公路交通较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 公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很大影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及以上; ②导致公路交通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 全以及公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重大影响。 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各施工小组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在半小时内如实向项 目部报告,项目部必须在1小时内如实向项目经理部报告。 (1)事故单位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原因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事故报告单位等。 (2)发生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虽然上报但有意缩小事故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视为隐瞒事故。对隐瞒事故者,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二条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1)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由交通部调查处理。 (2)工程质量重大重大事故由建设管理司调查,提出处理 意见报交通部批准。

工程项目质量事故调查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项目质量事故调查制度(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项目质量事故调查制度(标准版) 凡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的允许范围,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施工(包括装卸、搬运、试运)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调整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1质量事故的分类如下: 1、重大质量事故: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1)消弱主要部件、构件强度,缩减使用年限及造成其它不能补救的缺陷者; (2)严重影响设备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3)严重影响下一步主要工程施工者; (4)返工损失金额一次达3000元及以上者。 2、普通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质量事故条件,其返工损失金额在1000元及以上者。

3、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及普通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损失金额应按因质量事故进行返工而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和一定数额的管理费,扣除可以回收利用的器材残值。 3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记录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向队、班长报告,队、班长应当日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报告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专职质检员对事故作出记录,每月二十五日前汇总报工程管理部一份。 2、普通事故发生后,施工队、班长应在当日向项目经理部报告。项目经理部应尽快进行调查分析,并于五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送工程管理部。 3、重大事故发生后,施工队(班)、项目经理部应立即向处主管生产的负责人、总工程师和工程管理部报告。性质严重的重大事故,处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部门,并抄报上级领导。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处主管生产负责人、总工程师应在发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解决方案.docx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 1、概况及说明 工程施工中可能经常发生各种质量缺陷,对于质量缺陷要提倡预防为主,从“人、材、机、法、环”五个方面严格管理,做好事前控制,尽可能避免质量缺陷发生,确实发生质量缺陷后,对于小的缺陷,不影响到建筑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可以按本方案所述方法进行处理,对于重大质量缺陷,影响到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应请设计单位对结构安全重新进行核算,评定,降级使用或拆除重做。 2、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缺陷及处理方法 2.1 模板工程 2.1.1 轴线偏位 (1)、现象 拆模后,发现混凝土柱、墙实际位置与建筑物轴线偏移。 (2)、原因分析 轴线放线错误 墙、柱模板根部和顶部无限位措施,发生偏位后不及时纠正,造成累积误差。 支模时,不拉水平、竖向通线,且无竖向总垂直度控制措施。 模板刚度差,水平拉杆不设或间距过大。 混凝土浇捣时,不均匀对称下料,或一次浇捣高度过高挤偏模板。 螺栓、顶撑、木楔使用不当或松动造成偏位。 (3)、预防措施 模板轴线放线后,要有专人进行技术复核,无误后才能支模。 墙、柱模板根部和顶部必须设限位措施,如采用焊接钢件限位,以保证底部和顶部位置准确。 支模时要拉水平、竖向通线,并设竖向总垂直度控制线,以保证模板水平、竖向位置准确。 根据混凝土结构特点,对模板进行专门设计,以保证模板及其支架具有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混凝土浇捣前,对模板轴线、支架、顶撑、螺栓进行认真检查、复核、发现 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混凝土浇捣时,要均匀、对称下料,浇灌高度要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2.1.2 变形 (1)、现象 拆模后发现混凝土柱、梁、墙出现凸肚、缩颈或翘曲现象。 (2)、原因分析 支撑及围檩间距过大,模板截面小,刚度差。 墙模板无对销螺栓或螺栓间距过大,螺栓规格过小。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777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Engineering quality accident handling method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质量事故的确定: 1、凡发生经济损失费满8000元的质量问题,均为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的特征: A、经技术鉴定,确认其质量影响工程主要构件强度及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历史性的缺陷。 B、影响下一道工序在一个月内不能继续进行施工。 C、凡发生坍落、倒塌或轴线、标高、级配错误、基础严重下沉现象,均为重大质量事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须在事发时间起24小时内报告公司总工和业主代表。重大质量事故要附专题报告。 D、凡是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全部或部分拆除,重做修补或加固工作。

E、凡分部分项同一操作过程的建筑工程,在同一次进行施工时所发生的质量事故,作为一次事故。 F、工程的结构质量发生问题如系操作和管理原因造成,由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解决。 3、凡质量事故都不准隐瞒不报,项目经理必须遵循合同和有关法规及时书面上报质量事故并在事故处理后予以总结。 二、质量事故处理: 1、凡发生质量事故,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重大质量事故,项目经理应配合公司质量部认真调查妥善处理,::做到事故处理不留隐患。 A、工程的结构质量发生问题,如因设计原因造成,则由设计单位负责解决; B、工程的装饰、水电安装、设备安装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项目经理统一组织有关分包单位协调解决; C、各种采购物资的质量问题应分清责任加以处理。如果该项物资为项目采购,则由项目总工会同供应商到现场共同研究解决。如果物资为业主提供,则应由项目经理及时通知

项目部-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办法(模板)

中国交建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交建)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提高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国交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及所属各企业、各事业部、分公司、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的委托,由中国交建代管的存续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质量事故是指建设工程或者产品由于质量原因,不能满足标准和使用要求,而造成返工、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质量事故的事件。 质量问题是指在工程建设、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由于质量原因,不能满足标准和使用要求,而造成修补、返工、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未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质量事故的事件。 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来访等形式反映质量问题的活动。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必须按规定明确主管领导,指定负责部门,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和责任。 第二章质量事故分类 第五条质量事故的分类、分级标准应当分别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定执行(见附件1)。 - 124 -

第六条质量问题按照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问题。 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定性为质量事故的一般质量问题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内,不影响到建设工程或产品安全、耐久性和使用的质量问题。 符合以下三项的,属于重大质量问题: (一)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的; (二)对建设工程或产品安全、耐久性和使用等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通报,对公司各单位的信誉和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 第三章质量事故报告 第七条中国交建质量事故实行报告责任制。质量事故报告分为快报和正式报告。 质量事故报告应当及时、真实、客观、准确。 第八条质量事故发生后,发生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上报相关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发生重大以下质量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书面快报(见附件2)中国交建安监部和相关事业部,48小时内提交书面正式报告。 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书面快报(见附件2)中国交建安监部、相关事业部和区域总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正式报告。 发生一般质量问题,中国交建各二级企业按照季度报表报安监部。 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书面快报 - 125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