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安全管理办

法(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46

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一.目的:

为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46号令《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压缩气体的管理。

2.2本规定所指的压缩气体是指工程施工中常用的氧气、乙炔气、氮气、氩气。

三.相关文件: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6月1日实施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5日施行版

《记录管理程序》CNF/MSMP-08

《装卸、贮存和运输管理程序》CNF/MSMP-10

《物项验收、储存和发放管理办法》CNF/MSRM

QCS-004

《供方资格和评价管理办法》CNF/MSRMQCS-002

《压缩气体安全管理规定》CNF/MSRMAQB-016

四.职责

4.1器材分公司负责本规定的制定,安全环保部负责指导、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和作业人员的培训。

4.2器材分公司负责气瓶运输(包括装卸)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

4.3项目部和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本办法做好临时存放的安全

管理工作。

黑体华文中宋4.4储存、使用单位的领导职责

4.4.1凡储存、使用压缩气瓶的单位主管领导应对单位储存、使用的压缩气瓶妥善保管和防护工件负责,并指定专人保管,按规定

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性能合格的使用工具;

4.4.2压缩气瓶储存、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要抓好外部培训,使负责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安全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4.4.3要对本单位设备、工具的安全可靠性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具和设备进行封存或上交,严禁让职工操作和使用带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和工具,必要时应进行更新;4.4.4在工作中尽全力支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对安全管理人员查出的不符合项,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发生事故时不推脱责任,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黑体华文中宋4.5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4.5.1储存、使用压缩气瓶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气瓶的储存、使用负监督管理责任,应每周对气瓶的存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见附录1);

4.5.2工程项目部安全员应每天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并纠正违章现象,严重者要给予处罚;

4.5.3在租用气体供应单位的钢瓶时,安全管理人员应验证所提供的钢瓶是否经过年检。

黑体华文中宋4.6作业人员职责

4.6.1操作时应按要求对易燃易爆压缩气瓶进行分开摆放,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两者距离应保持在5米以上,二者距焊割点10米以上,若遇大风天气时两气瓶应放在上风头进行焊割作业,并远离易燃物品和热源;

4.6.2易燃易爆压缩气瓶内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完,最后要留

0.3-0.5(Mpa)的余压,以防止其它物质或空气窜入;

4.6.3不在水泥地上滚动无护圈的氧气瓶或乙炔气瓶,装卸车时应避免摔、砸等剧烈碰撞;

4.6.4气瓶在使用时应避开热源,可燃物品和强氧化剂,冬天当气瓶口发生冻结时,应用热水或用不含油脂的蒸气暖化,严禁用火烤或用其它工具敲击瓶体的任何部位。

黑体华文中宋五.易燃易爆压缩气体的运输、储存、使用和托管一般安全管理

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认真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相关的法规、规范和标准,确保气瓶的安全营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30MPa (表压,下同),公称容积为~3000L,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无缝、焊接和特种气瓶(“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度充装气瓶等其中低温绝热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的下限为),充装站及经销点、运输、储存、使用等单位。 第三条气瓶充装站及经销点、运输、储存、使用等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集团公司安监部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办法执行情况。 第四条本办法引用了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法规、规定、标准和技术要求,如本办法的内容与我国现行条例、规程、标准、技术条件等相抵触之处,应以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条例、规程、标准、技术条件为准。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五条气瓶充装站要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要符合《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要执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第八条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要执行《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要符合《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溶解乙炔充装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充装站的基本条件 第十条气瓶充装站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1月26日发布)《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同意,会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获准后方可建站。 第十一条充装站应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气瓶充装许可手续,省安全生产监督局办理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气体充装工作。

压缩气体安全管理

编号:SY-AQ-0642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压缩气体安全管理 Safety management of compressed gas

压缩气体安全管理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钢瓶(氧气、液化气、氩气、乙炔气) 1、内装压缩气体的钢瓶,瓶身应竖立倚靠坚固的支撑物。 2、使用前后钢瓶应旋紧置。 3、空钢瓶应置之不置放于空瓶存放处,并加以空瓶的标识。 4、勿将油类放置于氧气瓶的控制阀附近。 5、钢瓶应储放于通风防火、远离火种或热发生源的指定处所。储存于室外时,应注意有适当的排水和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的措施。 6、空瓶应于装备气体的钢瓶分开放置。 7、钢瓶不应存放于潮湿接近腐蚀性化学物质和气体的处所。 8、应防止尖锐物品切刮或磨擦钢瓶。 9、避免拖动或滚动钢瓶,应利用手推车或其他可将钢瓶直立运送的车辆。 10、不可令钢瓶掉落,也不可令钢瓶相互撞击。

11、勿将钢瓶置于可能成为电器回路的路径上。 12、各钢瓶均应标示其所装的气体种类。 13、若发现钢瓶的泄漏,且无法靠锁紧螺帽来中止泄漏时,应立即通知供应商派人来抢修。 14、应以肥皂溶液和仪器做泄漏实验,不可用火焰来测试。 15、在钢瓶存放处应备有适当型式的灭火器。 二、储气罐(空气) 1、储气罐安全阀需经过当地计检部门检测、校正,每年一次。 2、储气罐压力不能超出设计压力的10%。 3、罐内压力如果超出安全设定还未排气时,必须立即停用,并及时排出罐内之空气,更换安全阀后方可使用。 4、切勿使用压缩气体来吹喷衣服及身体或机械设备上的铁屑。 三、使用风压工作场所 1、进入利用风压工作场所作业前,必须关闭风压总阀并排除余压。 2、用气枪吹砂及杂物时,必须告知周围人员离开,作业员戴好

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安全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798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安全管理办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安全管理办法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目的: 为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身和国家 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号 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46号令《气瓶安全监察规 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压缩气体 的管理。

2.2 本规定所指的压缩气体是指工程施工中常用的氧气、乙炔气、氮气、氩气。 三.相关文件: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20xx年6月1日实施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xx年3月15日施行版 《记录管理程序》 CNF/MS MP-08 《装卸、贮存和运输管理程序》 CNF/MS MP-10 《物项验收、储存和发放管理办法》 CNF/MS RM QCS-004 《供方资格和评价管理办法》 CNF/MS RM QCS-002

工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2021)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2021)

工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2021)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目的:明确压缩气瓶/罐的采办/租赁、运输、储存、使用及定期技术检验的管理,消除气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范围:适用于工用工业压缩气瓶/罐的安全管理。 定义:工业压缩气瓶是指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规定内容 1.0气瓶/罐的安全要求 1.1气瓶/罐体必须是具备压力容器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1.2气瓶/罐体外观不允许有锈蚀,撞击、电弧损伤等缺陷,有出厂合格证和定期检验的合格标志。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是一种特殊的压力容器,主要是指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气瓶。从安全角度看,气瓶与其他压力容器相比具有它的特殊性。一是,气瓶内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压力受温度的影响大,因此,设计要求以60℃时的瓶内压力作为设计压力;二是,由于气瓶直径小,无法进行内部检查,因此,对耐压试验要求高,即要求的试验压力比一般压力容器的要高,试验压力要求为设计压力的1.5 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运输和贮存均应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有关的技术标准。气瓶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有检验标志,是否超过检验周期。气瓶检验周期的规定是:对于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对于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对于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气瓶的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气瓶外观漆色是否良好,色标与盛装的气体是否相符,外壁有否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情况。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上应有符合规定的色标,如制造钢印、检验钢印、气体名称、色环和整体漆色等。凡是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的,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体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超过检验期限的;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以及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严禁充装气体。 气瓶虽然结构简单,但是瓶内承受压力高,应力状况复杂,瓶内介质种类多且性质各异;再加上气瓶流动范围广,使用条件恶劣等危险因素较多,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因 (1)气瓶的产权单位应建立气瓶管理档案,包括:制造单位、气瓶编号、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改装记录、充装使用记录、定期检验证与记录、气瓶判废通知书及管 (2)气瓶使用单位必须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 (3 (4 (5 (6 (7)气瓶应储存于气瓶专用库内,库房应符合有关规定,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 (8)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应通风良好,保

化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化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化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化工部及经贸办《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和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 精神,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易燃易爆物品是指: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 燃固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 有机过氧化物各种爆炸品等。 第三条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领导具体 分工管理安全工作,落安全岗位责任制。必须根据易燃易 爆化学物品的性质,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废弃化学危险物品,

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征得公安、环保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装置与设施。 第六条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贮罐,必须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器设备,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私自乱接电源和违章、违规使用电器。 第七条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品种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不可超量储存。库房集中保管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持道路畅通。 (二)化学试剂危险物品保存时要避免混存。不同灭火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地点存放。即: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厂内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三、易燃易爆物品分类: (一)化学危险品的种类: 1.爆炸品:易于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受到高温、摩擦、冲击或其它物质接触发生作用后剧烈反应而引起爆炸,如雷管、炸药等。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经过压缩后的气体具有因受热、撞击或气体膨胀而发生爆炸的危险,如压缩空气、液化气。 3.易燃液体:易欲燃烧和挥发,其闪点(引火点)在摄氏四十五以下,或稍高于摄氏四十五度的液体物质,如汽油、乙醚、酒精等。 4、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对人身和其它物品能因腐蚀作用而发生破坏现象,甚至引起燃烧和死亡,如硫酸、烧碱等。 (二)易爆物品 储气罐、压力管道 四、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符合安全防火条件好的地点,使用时应在无任何火种的排风良好处进行。 (2)使用汽油、醚类等易燃液体时,禁止明火,严禁在灼热物上放置。 (3)禁止将易燃物质用明火蒸馏和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如汽油、乙醇、甲醇)在水浴或蒸汽浴上加热,其沸点高于100℃者可用油浴或沙浴等加热蒸馏,水浴、油浴也不准采用明火。 (4)绝对禁止在杯皿中沸和蒸发可燃物质,蒸发可燃物质之液体必须利用能避免其蒸汽逸入空气中的装置,其加热器安排及方法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 (5)饱和蒸汽压力较大的液体、二硫化碳以及丙酮,不允许放在烧瓶中,应放在坚固的容器中。 (6)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有电气设备和照明都应采用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 (7)化学易燃品的容器,包装应该牢固、密封、材质适应化学易燃易爆品的性能,容器包装外部须印贴明显的警告标志,说明物质名称、化学性能和注意事项。 (8)储存室内温度保持在10~25℃范围之内。 (9)压力容器、管道管理:见: (三)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的安全要求: 1. 为了确保化学危险品堆放区的安全,严格出入制度,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对破损渗漏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灰火。 2.化学危险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有标识,有专用容器、通道和通风口。 3.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化学危险品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配备相应的放火、防爆、防毒的安全设施。 (四)化学危险物品的装卸搬运规定: 1.必须轻拿轻放,严防振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 2.严禁性质相抵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物品混合装载。

易燃易爆品防火防爆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易燃易爆品防火防爆管理 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111-32 易燃易爆品防火防爆管理办法(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使本公司在施工、生活中的易燃易爆品得到有效控制,保护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减少易燃易爆品为公司所带来的损失。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施工、生活中的易燃易爆品(包括外借的易燃易爆品)的控制、管理。 3.术语和定义 易燃易爆品:压缩空气、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水燃烧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养活物等。 4.职责 4.1质量安全部对易燃易爆品的监控负总责。

4.2分公司对所属项目的易燃易爆品的监控负责。 4.3综合处负责对公司机关办公和生活区域的易燃易爆品的控制。 4.4采购负责人对易燃易爆品的监控和管理负直接的监督检查。 4.5项目部对生产、施工现在易燃易爆品的监控和管理负直接责任。 5.程序 5.1加强对人员的管理。 5.1.1做好全员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5.1.2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5.1.3落实防火、灭火准备。 5.1.4做好防火、灭火准备 5.2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存储 5.2.1易燃、易爆品的储存 a)易燃、易爆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场地、并设专人管理; b)仓库内应当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严禁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 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易燃物品的危害,保 障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 置。 三、危险化学品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 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我们医院的易燃品为医用酒精、氧气等) 四、职责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实施监督 管理的有关部门和个人,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1、库房职责 (1)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注册登记,建立档案; (3)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卸管理; (4)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出入库管理; (5)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查看。 (6)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装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废弃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 2、采购部职责所采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后勤保障部门职责负责本区域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日常管 理(由专人管理) 五、储存和使用管理 1、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 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2、储存、使用人员,必须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根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doc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化学危险物品分为爆炸物品、自然物品、氧化剂、遇水燃烧物品等类,每类物品各有其不同的化学物理特征,有的会因受热、磨擦、撞击引起火灾,有的不须接触明火也会自行燃烧,为了减少事故或不出事故,规定如下。 一、爆炸物品必须放在专用仓库中,爆炸物品仓库禁止设在城镇和居民聚居的地方,并应当和周围建筑交通要道输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仓库管理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并熟悉爆炸物品知识的人担任。 三、贮存物要符合消防要求,要有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设施,进行存储。 四、储存物品要分类贮存,化学性能相互抵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品及使用不同灭火剂的物品不准同库贮存。 五、爆炸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及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玩耍、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六、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物品登记制度。 七、进入库房物品要检查验收登记,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

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或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 八、使用爆炸物品的工地、临时存放爆炸物品时不得超过规定限量,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放置在工棚和施工现场。 九、要加强贮存过程的管理,保管人员应对所保管物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十、各单位使用氧气瓶、乙炔罐等易燃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使用时两罐相距不得少于10米。 十一、气瓶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并要设置两道防震胶圈。 十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办理;做到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倾倒和重压,以免容器破损泄漏而发生危险;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十三、仓库区、贮罐区严禁一切烟火并配足灭火器。 十四、控制领用数量,对领用物品数量、领用人、领用时间进行登记,使用剩余物品要及时收回保管。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 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365-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的安全使用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可搬运的钢质压缩气瓶(一下简称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用空气呼吸气瓶、灭火器瓶、民用液化气瓶、车载燃料气瓶、医用和家庭用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 GB 16804-1997 气瓶警示标志 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 ]552号 3 职责 3.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3.2 专业分公司组织推进、实施本标准。

3.3 企业根据本标准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3.4 企业HSE部门对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3.5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对实施程序提出改进建议。 3.6 员工接受培训,执行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 管理要求 4.1气瓶检查 4.1.1企业应从具备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受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4.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它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4.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1997的要求。常见气瓶颜色标识见附录A,瓶装气体危险特性警示标签见附录B。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0099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定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定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压缩机组应由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的人员固定操作。操作人员应通读并理解说明书内容,遵循说明书工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 2.引到空压机的供电线需安装空气开关,确保电器设备安全可靠,接地线接地良好。 3.第一次开机或电源线变动必须注意机组转向是否正确,以防机头反转烧毁。 4.压缩机不能再高于名牌规定的排气压力下工作。 5.压缩的空气和电都有危险性,检修或维护保养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气瓶检查 1.1 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 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 16804-1997的要求。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1.4 企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每两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1.5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2 气瓶运输与搬运 2.1 运输气瓶的要求 2.1.1 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2.1.2 气瓶必须佩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2.1.3 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2.1.4 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2.1.5 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2.1.6 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2.1.7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2.1.8 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2.2 搬运气瓶的要求 2.2.1 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出提升气瓶 2.2.2 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2.2.3 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

易燃易爆气体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93 易燃易爆气体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易燃易爆气体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氢气、乙炔、一氧化碳等气瓶在存放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的完好情况。 2 氢气、乙炔、一氧化碳等气瓶在存放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2.1 不得敲击,碰撞。 2.2 不得和易燃物,易爆物放在一起。 2.3 不得靠近热源,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 2.4 夏季防止日光爆晒。 2.5 互相混合后可能引起燃烧,爆炸气体的气瓶,严禁一起存放。 3 装有易燃、易爆气体的气瓶不得与带电的物体相接触。 4 乙炔气瓶应直立使用,不得卧放。 二、氢气、乙炔、一氧化碳等气瓶的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2 气瓶阀及接头处不得漏气,应经常检查丝堵和角阀,丝扣的磨损及锈蚀情况,发现损坏应立即更换。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目录 一、库房管理 (1) 二、储存管理 (1) 三、运输管理 (2) 四、附则 (3)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项目部对易燃易爆物品仓储的管理,保证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 一、库房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放在专用仓库中,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库房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 2、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 3、爆炸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及其他明火照明,严禁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超过一百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物品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4、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玩耍、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5、库房、贮罐区应当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6、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二、储存管理 1、储存原则。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规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根据不同

特性专库专储,不同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相互接触会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不得混存在一起。且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2、仓管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并熟悉爆炸物品知识的人担任。 3、要加强贮存过程的管理,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仓库管理员应对所保管物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4、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物品登记制度。进入库房物品要检查验收登记,仓管员要详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遇有包装不良、质量异变、标号不符合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禁出入库。 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6、忌水、忌沫、忌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 7、使用爆炸物品的厂队,临时存放爆炸物品时不得超过规定限量,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放置在工棚和施工现场。 8、气瓶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并要设置两道防震胶圈。氧气、乙炔的摆放距离不小5米。 三、运输管理 1、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办理。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压缩气体(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目的 为了加强各种瓶装压力气体的存放和领用、使用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消除隐患,特制定此规范。 2.范围 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各种钢制压缩气体气瓶。 3.引用标准 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 GB/T9251-1997 气瓶水压实验方法 GB17075-1999 钢制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T16804-2011 气瓶警示标签 4.管理要求 气瓶检查 气瓶或气瓶充装应是具有气瓶生产或充装许可证的厂家;气瓶检验应委托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按 GB/T775-1999的要求; 接收气瓶时接收人员应对气瓶的外观状态进行检查,并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拒收。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气瓶标识 气瓶钢印标记 下图为打在瓶肩和护罩上的两种钢印标记 气瓶钢印标志 下图为制造钢印标志 图中标记含义 1—气瓶制造单位代号; 2—气瓶代号; 3—水压实验压力,MPa; 4—公称工作压力,MPa; 5—实际重量,Kg; 6—实际容积,L; 7—瓶体设计壁厚;

8—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年月;9—监督检验标记; 9—检验监督标记; 10—寒冷地区用气瓶标记; 气瓶钢印标记 下图为气瓶检验钢印标记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2011的要求。常见气瓶颜色标志见附录A,瓶装气体危险特性警示标签参见附录B; 气瓶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应对气瓶的公称压力或气体重量进行抽查; 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

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安全管理办法

易燃易爆气体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46号令《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压缩气体的管理。 2.2 本规定所指的压缩气体是指工程施工中常用的氧气、乙炔气、氮气、氩气。 三.相关文件: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职责 4.1 机械物资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安全环保部负责指导、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和作业人员的培训。 4.2 机械物资部负责气瓶运输(包括装卸)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 4.3 项目部和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本办法做好临时存放的安全管理工作。 4.4 储存、使用单位的领导职责 4.4.1 凡储存、使用压缩气瓶的单位主管领导应对单位储存、使用

的压缩气瓶妥善保管和防护工件负责,并指定专人保管,按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性能合格的使用工具; 4.4.2 压缩气瓶储存、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要抓好外部培训,使负责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安全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4.4.3 要对本单位设备、工具的安全可靠性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具和设备进行封存或上交,严禁让职工操作和使用带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和工具,必要时应进行更新; 4.4.4 在工作中尽全力支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对安全管理人员查出的不符合项,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发生事故时不推脱责任,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4.5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4.5.1 储存、使用压缩气瓶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气瓶的储存、使用负监督管理责任,应每周对气瓶的存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 4.5.2 项目部安全员应每天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并纠正违章现象,严重者要给予处罚; 4.5.3 在租用气体供应单位的钢瓶时,安全管理人员应验证所提供的钢瓶是否经过年检。 4.6 作业人员职责 4.6.1 操作时应按要求对易燃易爆压缩气瓶进行分开摆放,氧气瓶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标准版) 1、公司各部门涉及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作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有关的作业。 2、公司各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管理原则上应做到“五定”: 1、定人:凡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并报安全办备案;对使用人员应由车间主任或班组长指定专人负责; 2、定点: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应建立固定存放地点并贴上标识,严禁随意乱放; 3、定量:应根据生产作业需要购进,每次购进不得超量;各使用点的使用人员应根据每日实际用量领用; 4、定容器:在采购、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使用固定容器,其中柴油等应使用金属容器;

5、定措施:各部门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各使用点的防火措施。 3、安全部对各部门的“五定”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 16、奖励与责任处罚 16.1、公司设立综合安全奖,对认真执行国家和深圳市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或扑灭初起火灾,使公司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和伤害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16.2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应认真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或渎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应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直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6.3、严重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中的条款,或对防火安全责任制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按照下列原则给予经济处罚: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类高压气瓶、易燃易爆气瓶的管理,防止储存、使用中发生以外事故,对原《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后,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各类有爆炸危险的气体瓶,液体、液化气、氧气、乙炔气、氢气、氮气等气体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库房,氢气不能和氧气存放在一起,氧气不能和乙炔气、液化气存放在一起。 2、库房电器设施、照明、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型,电器线路应穿管固定,库内不许搭接临时照明,库内照明灯不得大于60W。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取暖器及明火。 3、气瓶与气瓶库房应远离高温、明火、熔化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燃物10米以外。 4、各类冲装好的气体瓶,运到公司时要尽快搬入库内储存。入库前库管员要仔细辨认气瓶外观有无裂纹、变形、校验的钢印日期是否在使用周

期内,发现瓶体变形、有裂纹的气瓶、无校验钢印日期和已超出使用日期的气瓶,拒绝收货,并将整批气瓶退回厂家更换,不准强行入库。 5、库房气瓶、瓶帽、阀、防震圈应完好齐全,采购部要建立气瓶的分类台帐,包括(防震圈、瓶帽)等附件。领用部门或个人拒绝领用无防震圈、无瓶帽或阀损坏的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它应有防震圈的气瓶。 6、采购部送到现场的各类气瓶,必须保证在使用周期内,并有检验的钢印日期。不准将过期或附件不齐全的气瓶、有裂纹的气瓶、变形的气瓶送到生产现场。执法人员或使用部门发现有异常的气瓶流入现场,重罚发放部门。 7、用于作业现场的氮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20瓶,如超过20瓶的必须设二级瓶库。氧气瓶、乙炔气瓶和其他气瓶,在同一维修点一次各存放1瓶,临时存放点和固定存放点一次各存放2瓶。用于生产的氧气瓶,在固定点一次可存放4瓶。理化计量室、光谱室用气一次存放1瓶。采购部送往熔铸车间的氮气瓶一次只能送20瓶,超过20瓶未设二级库房,按违章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由送料部门负全部责任。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2总则 2.1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有油罐、天然气站、喷油漆场所、燃气管线等。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2.2进入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施工、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施工、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其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3凡在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3职责 3.1综合部保卫科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单位,对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 3.2综合部保卫科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

器材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组织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 3.3各工厂(部门)负责本单位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4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划定及安全要求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及安全要求序号作业场所危险性安全管理要求 4.1油泵房油罐柴油闪点50-90℃,沸点200-360℃遇明火、雷击、静电燃烧。防止罐体腐蚀油品渗漏,限量储存油料,经常消除地面油污、库内保持良好通风、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立禁烟禁火标志。 4.2天然气站燃气罐遇明火、磨擦、撞击、静电易发生爆炸事故。站内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电器防爆、静电接地安全可靠、定期对管路、阀门进行检测、保持站外消防通道畅 4.3工厂成品调漆、喷漆场所油漆、溶剂是易燃易爆物品,作业中产生大量爆炸性混合物,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作业区严禁烟火,所有设备电气必须是防爆型,加强排风减少爆炸气体,定期清理地面的油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时防止金属碰撞产生火花。 4.4工厂修坯机台工厂内修坯机台、地面有油污等易燃品,有易燃危险。作业区严禁烟火,严格控制油存放量,及时清除各类可燃、易燃物。 4.5配变电站有因雷击、控制失灵、小动物进入开关箱,绝缘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