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室工作制度
调解室工作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调解室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坚持日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
纷进行登记,并及时解决。
二、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矛盾纠纷,要
在第一时间迅速以专报形式,报告上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①影响社会稳定,为社会舆论所关注的据点矛盾纠纷;②可
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纠纷;③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上访闹事的重大纠纷;④严重干扰师生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
三、矛盾纠纷办结报告制度。每周向调解室报告一次本单位矛
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对不能办结的矛盾纠纷要报告原因并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四、回访制度。对办结的矛盾纠纷,自办结之日起半月内,对
当事人进行一次回访,巩固调解成果。
五、档案管理制度。①上级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
会议纪要、照片、音像资料等等应妥善保管,及时整理归档;②调解工作相关资料,比如当事人原始证据材料、调查、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应及时装订归档,做到一案一卷;③对各类档案必须编制检索目录,按照分类装订规范,保持档案资料整洁完好;④矛盾纠纷案卷由专人负责保管,并遵守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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