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XXXXXX糖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安全生产月”安全大检查小组的通知
XXXXXXXX糖业有限公司关于成立
2020年度“安全生产月”安全
大检查小组的通知
各车间、部门: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理念,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根据《XX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和“XXXXXXXX”活动的通知》(X安办发〔2020〕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公司决定成立XXXXXX糖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安全生产月”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二个检查小组。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X(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XXX、XXX(安全科科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做好2020年度“安全生产月”安全大检查
第一小组,组长:XXX(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员:XXX、XXX、XXX、XXX、XXX
检查范围:生产厂区、厂区内各糖库、物资库、厂区消防设施
第二小组,组长:XXX(安全科科长)
成员:XXX、XXX、XXX、XXX、XXX
检查范围:办公楼、XXX分公司、生活区
二、检查时间:
2020年5月28日(星期五)
三、检查重点:
1、各车间作业现场安全隐患、设备安全隐患及个人防护佩戴情况,检查各车间设备、环境卫生;
2、各车间、部门安全用电情况、电线电柜安全隐患;
3、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4、检查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无堵塞、封闭等情况,各标志牌是否规范整齐;
5、生活区域用电安全隐患及卫生情况。
四、考核
1、在公司专项安全大检查前未组织自检自查或排查不到位的车间、部门,企管办将进行通报考核。
2、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小组汇总到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涉及部门勒令限期整改,到期无故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由企管办根据公司考核机制进行考核。
3、发现“三违”现象、不按照规范佩戴好防护用品的,由企管办根据公司考核机制进行严肃考核。
特此通知
XXXXXX糖业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