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作业安全管理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规定焊接人员个人防护、作业环境及设备管理等的基本要求。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527-207-2004 记录控制程序

Q/527-240-2004 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3 职责

3.1 焊接培训管理中心负责对焊工操作资格的培训、考试、发证及证件管理。

3.2 施工技术人员负责制订相应的危险控制措施,将焊接可能引起的危险及后果以适当的方式(如安全技术交底)告知实施(操作)人员。

3.3 项目保卫部门(焊接培训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配置现场防火及灭火设备,并以适当的方式(文件、警告标志)标明允许进行焊接的区域,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措施。

3.4 项目安全部门通过适当的方式使有关人员了解施工区域进行焊接作业可能引发的危害,并使其了解相应的预防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3.5 汇能机械租赁公司负责提供经过检查认可合格的设备(诸如焊接机具、调节器、调压阀、焊机及焊钳),使用部门对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组织焊接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可靠性检查。

3.6 安全环境监察部负责组织焊接人员的定期健康检查。

3.7 焊接人员应了解实施操作时可能产生的危险和熟悉控制危险的相应措施。

4 程序

4.1 作业人员的管理

4.1.1 焊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1.2 从事焊接人员、新焊接人员职业性身体检查,由安全环境监察部按规定组织

进行。

4.1.3 凡患严重的呼吸系统器质性疾病,心血管疾病和明显的肝、肾疾病等人员不宜进行焊接作业。

4.2 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

4.2.1 焊接人员进行作业时,应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耐火防护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衣着不得敞领卷袖。

4.2.2 焊接工作时,应有防止触电、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物引起火灾的措施,并应防止灼伤。

4.2.3 焊接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其他合适的防护用品。辅助人员也应配戴类似的眼镜保护装置。

4.2.4 当身体前部需要对火花和辐射作附加保护时,应使用经久耐火或其他材质的围裙。

4.2.5 当需要对腿作附加保护时,应使用耐火的护腿或其他等效的用具。

4.2.6 在进行仰焊或其他作业过程中,必要时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质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头罩下佩带耐火质地的斗篷以防头部灼伤。

4.2.7 当利用通风手段无法将作业区域内的空气污染降到允许限值或这类控制手段无法实施时,应使用呼吸保护装置,如长管面具、防毒面具等。

4.2.8 焊工在打药皮、层间清理或返工焊缝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戴白光眼镜。4.3 焊接作业环境管理

4.3.1 焊接作业的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应采取措施排除有害气体、粉尘和烟雾等,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焊接工作时,应设挡光屏。

4.3.2 不应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周围10m范围内进行焊接工作。

4.3.3 在焊接地点5m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4.3.4 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焊接,如特殊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防止触电和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4.3.5 在带有压力的容器和管道、运行中的转动机械及带电设备上,不应进行焊接工作。

4.3.6 在已贮油的油区进行焊接工作,应严格执行油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4.3.7 在充氢设备运行区进行焊接工作,应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并须经项目总工

批准后方可进行。

4.3.8 焊接工作台(或区域)应可靠接地;在狭小或潮湿地点施焊时,应垫以木板或采取其它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4.3.9 进行埋弧焊工作时,应防止由于焊剂突然停止供应而引起弧光辐射对眼睛的伤害。

4.3.10 等离子切割若用手工操作,应有专门的防止触电及排烟尘等防护措施。

4.3.11 用氩弧焊有色金属及等离子切割时,宜戴静电防护口罩。

4.3.12 下列施工场所在进行焊接前应开具工作票。工作票的管理按《消防安全管理程序》执行。

a) 易燃易爆品存放区、制氢站;

b) 坑井、金属容器内;

c) 规定的禁火区,进入调试阶段的设备运行区等。

4.4 焊接设备的管理

4.4.1 焊接设备及相关设备应放置稳妥并保持良好的秩序,使之不会对附近的作业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

4.4.2 施工现场的焊接设备宜按区域集中布置。并在上方明显处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焊机及其外接点均宜有相应的标牌及编号,电焊机前后宜留有宽度为1m的安全通道。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固定牢靠。

4.4.3 露天布置的焊接设备应布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棚蔽。

4.4.4 焊接设备裸露的导电部位、转动部位必须装设防护罩。

4.4.5 焊接设备应有单独电源控制器装置。若采用高频引焊时,应对电源进行屏蔽。

4.4.6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符合要求,并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4.4.7 焊钳及电焊导线的绝缘应良好;导线截面应与工作参数相适应。焊钳应具有良好的隔热能力。二次导线的接头应连接好并用耐热绝缘胶布包上。

4.5 焊接特殊条件作业的管理

4.5.1 高处焊接作业

4.5.1.1 遵守有关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4.5.1.2 不得站在油桶、木箱等不稳固或易燃的物品上进行工作。

4.5.1.3 工作开始前应清除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4.5.1.4 不得随身带电焊导线或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焊接软线(管)应在

切断电源和气源后用绳索提吊。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乱扔焊条(丝)头。

4.5.1.5 在高处进行焊接工作时,宜设专人进行拉合闸和调节电流工作。

4.5.2 金属容器及坑井内焊接作业

4.5.2.1 在金属容器及坑井作业时,应采取防止触电的措施,如金属容器应可靠接地等措施,行灯变压器不应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内。

4.5.2.2 在金属容器内不得同时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4.5.2.3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应设通风装置。

4.5.2.4 不应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

4.5.2.5 焊工所穿衣服、鞋、帽等必须干燥,脚下应垫绝缘垫。

4.5.2.6 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入口处应设专人监护并设焊机二次回路的切断开关,监护人应与内部作业人员保持联系,电焊工作中断时应及时切断焊接电源。

4.5.2.7 在封闭式容器或坑井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安全绳,绳的一端交由容器外的监护人拉住。

4.5.2.8 不应将漏气的焊炬和橡胶软管带入容器内;焊炬不得在容器内点火。在作业间歇或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将气焊工具拉出容器。

4.5.2.9 下坑井、深沟、封闭容器内作业前,应先检查其内是否积聚有可燃、可爆、有毒等气体,如有异常,应认真排除,在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工作。

4.5.2.10 进入经水压试验后的金属容器前,应先检查空气门,确认无负压后方可打开人孔门。

4.5.2.11 下班时应清点人数。

4.6 焊接作业的安全检查

4.6.1 焊接人员在作业时,应经常注意作业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积极防护措施。

4.6.2 焊接人员在作业结束(或临时中断)后,应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作业场所周围及防护措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4.6.3 项目保卫部门应对重要区域或危险性较大的焊接作业项目,开工前进行消防检查,并经常性地进行作业过程消防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必要时,派专人进行全过程监护、检查。

4.6.4 项目安全部门应对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点焊接作业,进行经常性地检查、监督各相关单位有关安全措施落实。

4.6.5 资产管理部、汇能机械租赁公司、项目机械部门应经常性地组织焊接设备的安全性检查和安全使用性检查。

5 记录

下列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焊接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由焊接培训管理中心管理;

——身体检查记录,由安全环境监察部保存;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由项目保卫部门形成并保存;

——安全检查记录,由项目安全部门形成并保存;

——焊接设备安全检查记录,由检查部门形成并保存。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光泽县永鑫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九月

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 二、安全例会制度 (2)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 四、安全检查制度 (4) 五、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 (5)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七、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6) 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7) 九、民爆用品库房管理制度 (8) 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10)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 (11) 十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1) 十三、生产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3)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4) 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废品销毁制度 (15) 十六、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8) 十七、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9 十八、民爆物品库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0) 十九、民爆物品购买、爆破作业使用管理制度 (21) 二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21 二十一、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23)

二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4) 二十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4) 二十四、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制度 (25) 二十五、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制度.. 30 二十六、安全技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31) 二十七、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31)

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公司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焊接作业安全安全规定

焊接作业安全安全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本篇适用于电焊(包括电弧、自动和半自动电弧焊、碳弧气蚀、气体保护焊及氩弧焊等)气焊及气割工作。 第二条:凡是从事焊接及气割的工作人员,应熟知本手册及其安全知识,并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第三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时不擅离职守,进入岗位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电焊工应学习有关电工的基本知识,以及预防触电后的急救方法等。 第二章电焊、气焊和气割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在有焊接和气割工作的场所,必须设有消防设施。 第二条:严禁在带压容器或管道上进行焊割,对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容器及管道进行施焊、切割时,要将易燃体和有毒气体放尽,并敞口放置通风处不少于24小时,使内部残余气体进一步挥发,然后放水冲洗干净,打开通道、窗、孔,保持良好通风状态,才准焊接与切割,所用照明是低压防爆型,容器外应有专人监护,定时轮换休息。 第三条:禁止在油漆未干的结构和其它物体上进行焊接和切割。禁止在混凝土地面上直接进行切割。 第四条:严禁在储存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车辆、容器等库区从

事焊接工作。 第五条:对填有燃物的隔层,在未拆除前不准施焊。焊接大件须有人辅助时,动作必须协调一致,工作应放平垫稳,防止倾倒造成压伤。 第六条: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除防止触电外,要尽量保证容器内通风良好,并应设防尘设施。 第七条:在金属容器或箱型结构内,焊工应穿干燥的工作服和胶鞋,身体不得被焊接件接触,脚下应垫绝缘垫。 第八条:严禁将泄漏乙炔气的焊炬、割炬或乙炔管带进金属容器内,以防止混合气体遇明火而发生爆炸。 第九条: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及焊机调压器带入金属容器内。 第十条:焊接和气割的工作场所光线应充足。 第十一条: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或潮湿地点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第十二条: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风力5级以下,3级以上时必须搭设挡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第十三条:离地面1.5m以上进行工作必须设置脚手架,并应设有1m 高的栏杆,脚下所垫物要牢固可靠。 第十四条:工作结束后拉下焊机闸刀,切断电源,对于气焊作业则应解除乙炔发生器的工作状态。要仔细检查工作场地周围,确认无火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XX公司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XX公司 2006-11-01发布实施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前言 1.1为了保证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触电、爆炸等事故发生,加强对焊接作业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生产活动中电焊、气焊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3.1.6在规定的禁火区内或在已贮油的油区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1.7严禁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等进行焊接作业。 3.1.8在高处进行焊接作业时: 3.1.8.1严禁站在油桶、木桶等不稳固或易燃的物品上进行作业。

3.1.8.2作业开始前应对熔渣有可能落入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除,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3.1.8.3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体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应在切断电源后用绳索提吊。 3.1.8.4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宜设专人进行拉合闸和调节电流等作业。 3.1.9在金属容器及坑井内进行焊接作业时: 3.2.2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绝缘良好,长度一般不得大于3米,超长时,应架高布设。 3.2.3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严禁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 3.2.4 焊钳及二次线的绝缘必须良好,焊钳手柄应有良好的隔热性能。

3.2.5 严禁将电焊导线靠近热源、接触钢丝绳、转动机械或将其搭设在氧气瓶、乙炔瓶上。 3.2.6 电焊机二次线应布设整齐,固定牢固,并使用快速接头插座。 3.2.7 倒换电焊机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技能,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上岗教育的有关规定,安排从业人员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公司新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熟悉涉爆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四、每月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一至二次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的结构、性能及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剖析;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五、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六、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七、积极参加公安、安监等部门组织的其他教育培训活 动。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评估、监理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二)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三)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爆破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保管所领取的民用爆炸物品; (二)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装药、联网、起爆等爆破作业; (三)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五)爆破作业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 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纠正违章作业; (二)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报告安全隐患; (三)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清退情况;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62158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⑴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运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⑵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⑶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⑷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⑸乙炔发生器(或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⑹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器钢瓶。

电气焊安全作业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气焊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83-41 电气焊安全作业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弟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64499 编 号: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Weldi ng operati on safety man ageme 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一一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⑴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运用、 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⑵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 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⑶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⑷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⑸乙炔发生器(或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与明火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⑹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器钢瓶。 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⑴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⑵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 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⑶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⑷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 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 shi on Desig n Co., Ltd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编号:SM-ZD-96741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电焊 (1)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空气流通。 (6)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风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分钟。

(7)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地线。 (8)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消防设备。 (10)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2、气焊 (1)乙炔瓶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回火安全装置。 (2)乙炔瓶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瓶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明火检查是否漏气。 (3)氧气瓶、乙炔瓶受热不得高于35℃,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接触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点火的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电气焊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焊使用安全管理规 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电、气焊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各单位: 近期发现各单位在电气焊作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电、气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一、通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焊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使用电气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触电;带电的设备禁止进行焊割作业。 3、焊、割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进行焊、割。 4、在焊接储存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内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方能作业。 5、不准焊、割密闭的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

6、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场地附近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进行焊割作业。 7、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或设脚手架。 二、电焊安全管理规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2、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5、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前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能作业。 8、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要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孤光。在清除铁锈或熔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9、雷雨时,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1、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三、气焊、割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要求与方法 (1)、涉爆人员岗位培训教育: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和保管员,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专题培训教育,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项目部安全教育重点是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职业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劳动保护、项目生产情况、安全技术、职业危害知识、仓库危险部位、典型涉爆安全案列、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 2、项目部建立涉爆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用于记录涉爆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有效保存期限为二年; 3、企业利用各种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月、班前会、板报、标语、录像、网络等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4、涉爆人员必须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做好本职工作。 1.2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2.1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对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督促按期整改。 4、负责组织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5、协助领导制定有关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有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统计上报。 1.2.2爆破员岗位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焊接作业安全要求规程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焊接作业安全要求规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799焊接作业安全要求规程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welding oper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一般安全要求: (1)参加焊接作业的所有人员,要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 (2)要熟悉触电急救法和心肺复苏法。 (3)按作业性质的特殊要求。全套使用个体安全防护装备。 (4)执行防止触电、包扎、火灾、坠落及灼伤的安全措施。 (5)工作场所要保持适当通风,排除有害气体及烟尘。 (6)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电焊作业,要设置挡光屏。 (7)在工作开始前检查你的工作区域,要确认在5m范围内及其下方不会因火花飞溅接触到易燃物品。如不能保证时,必须设监护人。 (8)确保你的工作区域附近再紧急情况下能拿到适当的

灭火器。如不能保证时,要向你的主官和消防部门提出,并使问题得到解决。 (9)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或关闭气阀,收市完工具及焊线或软管,清理现场,检查工作场所周围,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0)在下列场所及设备上是严禁进行焊接作业的。 ●储存或加工依然、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10m范围内。 ●雨、雪及大风天气的露天坐也(无可靠遮蔽措施时)。 ●带有压力的容器和管道。 ●运行中的转动机械和带电的设备。 ●盛装过幼稚和可燃液体的容器(未按规定彻底冲洗干净前)。 ●充氢设备预先区和贮油区(必须作业时,要办理动火工作票,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2.电焊作业要求: (1)电焊软线通过国道要采取白虎措施。 (2)电焊软线不得靠近热源,严禁接触钢丝绳及转动机

焊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焊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9000焊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Model of Welder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要有专人监护。 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作导体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

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品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时,方可施焊。 1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12、焊接用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XXGS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焊接操作人员属特殊工种人员,须有操作证件;持证上岗作业。 未经培训考核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2、从事焊接(切割)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职业性身体检查,凡患严重 的呯吸系统性质疾病、 高血压、 心脏病、 精神病、 癫痫病和眩晕症等人员, 不宜从事该项工作。 3、从事焊接(切割)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帆布工作服、 使用护目镜和面罩,高处危险处作业,须掛安全带。 4、焊接(切割)作业办理“三级动火证”、设监火员、配灭火器,并 有防止触电、爆炸和防止电火焊火花飞溅引起火灾的隔离防护措施。 5、电焊机集中统一布置,通风良好,有防雨棚。 6、交流电焊机是结构特殊的降压变压器,空载电压为60-80V,工作电压为30V,功率为20-30KV,二次电流为50-450A,电源电压为380V和220V。 7、直流电焊机是一台三相电动机带动一台结构特殊的直流发电机或硅整流式直流电焊机。二次空载电压50V-80V,工作电压30V,电流为45-320A,功率为12-30KV,电源电压380V 和220V。 8、电焊机接入电网时注意电压相符,多台电机同时使用分别接在三相电网上,尽量使三相负戴平衡。 9、操作时电缆不宜成盘状,否则将影响电流。 10、所有焊机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保护接零。电阻小于4欧姆。焊机本身有接地、接零保护时、焊机二次绕组禁止设有接地或接零。若电源为三相三线或单相制系统时,电机外壳和二次绕组引出线应装保护接地线。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电焊机外壳和二次绕组引出线的一端应装保护接零线。 11、多台电焊机接地接零采用并联,接点用螺丝压紧,接地线不小于12mm。 12、电焊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并有过流保护装置。一次线不许用插头式连接,长度不许长于3-5m。 13、二次线接长不宜超过两处。 14、二次线接可利用地下水管线、金属结构、但不可用氧气、乙炔、液体管道、轨道作为地线使用。 15、严禁将电焊机导线靠近热源、电线、钢丝绳、转动机械或氧气、乙炔瓶上。 16、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m的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17、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的范围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 18、在充氢设备运行区和储氢区进行动火作业、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经过严格批准手续,同时含氢量小于0.4%方可进行。 19、进行氩弧焊等离子切割时,宜戴静电防护口罩。 20、储存或运输钨极时将其放在铅盒内。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最终)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不得少于3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20课时。 2、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罚款10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100元,未记录、未签字罚安全员款50元。 3、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2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20元。 第二条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1、服从安质部领导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药库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操作。不得脱岗、连勤、顶岗和无故旷班。 2、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爆破器材的各项规定,熟悉各种爆破器材的性能,做到交接班你不来、我不走。 3、负责炸药、雷管、导爆管的验收运输入库,保管、发放及统计工作,建立收、发台帐,做完整记录。 4、不得将炸药、雷管、导爆管发给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爆破物品。 5、负责对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炸药、雷管和退库不能使用的炸药、雷管的及时清理、造册登记,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6、每月底必须将领取发放的原始记录和台帐完整的上报安质部,并对当班负责人因记录不全和发放不实造成清库不属的承担责任。 7、积极搞好炸药库内的通风、防潮、防腐、防盗工作。炸药库钥匙要随交接班一起交接。 8、对进入炸药库领取物品的单位,人要进行洞前检身,禁止一切持有明火、充电矿灯、火材、打火机、熏烟等人员进入,并做好来人登记签字工作。 9、对所履行的职责因管理保护不力,制度执行不力,验收、检点不力及违章违纪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生产,安全事故和刑事事件负主要责任,承担追究。 第三条安全检查和安全办公制度 1、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2、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单一库房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贮量。 3、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4、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爆破器材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爆破器材时,严禁挤压、撞击、磨擦、抛扔及混装。 5、炸药、导火线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

电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电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煤仓及井下氧电焊工作,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作业范围。井下及井口房不得从事电氧焊等工作,如确需进行上述作业,施焊地点严格控制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下列地点或情况下不得进行井下电氧焊:采区以内的范围,采区可燃性支护的地点,井下运送火药的路线上和时间段内,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除全矿检修期间外,井下同时进行电氧焊作业的地点不得超过2处。 第二条、电氧焊安全技术措施。井下及井口房进行电氧焊作业前,必须现场跟工程,制定专项措施报矿长批准,且制定的专项措施必须提前三天完成审批工作。专项措施时效不得超过一星期,电氧焊工程必须连续作业,如出现中断则必须重新制定专项措施并履行审批程序,严禁同一措施多处使用或同一地点措施多次使用。专项措施内要明确的内容包括:施工及现场负责人,电氧焊具体地点及其部位,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有效期等。

第三条、措施的贯彻落实。施工单位领导要在开工和施工期间前一 天的矿碰头会上提出电氧焊申请,相关部门人员在联系单上签字确 认(联系单见附表),调度、安监、通风部门要安排到现场监督检查工程准备和落实专项措施的相关领导、安监员、瓦检员,并提前进 行措施宣贯。突出矿井井下电氧焊作业时,要有井口(工区)副科级以上领导作为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各项 安全保障措施,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区域内巷道风流、顶板、煤仓内、支护背板后的瓦斯浓度,确保没有瓦斯积存,安检员负责检查 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把安全关,措施不落实不得作业,现场施工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检员任一人不在场,不得开工作业。 第四条、井下、井口房及选煤厂煤仓实施电氧焊施工的人员必须是 矿在编正规队组,严禁多营、外建队、厂家等井下非矿正规在编队 组在上述地点进行电氧焊作业。如多营、外建队、厂家等因工程施 工需井下使用电氧焊时,需申请由矿在编正规队组进行电氧焊措施 的审批和实施电氧焊作业。 第五条、电氧焊安全保障措施。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19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电焊 (1)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空气流通。 (6)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风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分钟。 (7)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225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welding operation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二、电焊使用的工具必须安全绝缘,焊机的外壳和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三、焊接现场,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作业时应备有消防器材,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四、在易燃易爆工作区域内作业,需到工程室办理动火证方可进行作业。 五、在工作前必须穿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品。焊接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应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护目镜。 六、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气孔。在容器内工作,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照明电压采用12V安全电压。禁止在有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七、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液

体的工作进行操作前,必须先进行检查,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后,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如敞开口、打开盖)方可进行作业。 八、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不得站在不稳固的物品上进行,地面应有人监护。 九、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作业,如特殊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防触电和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十、在狭小或潮湿地点焊接时,应垫以木板或采取其它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十一、焊接设备及相关设备应放置稳妥,使之不会对附近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 十二、焊接人员在作业结束或临时中断后,应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作业场所周围及防护措施,确认无任何危险后方可离开。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物资储存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物资储存单位负责人及下属人员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用火用电、消防、储存、装卸、检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3、危险品应单独仓库存放,并按照危险品规定进行储存管理。仓管员必须熟知所管物品的名称、理化性能,仓储保管要求,防火、防爆、防毒害的处置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保管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置措施,保持动态巡检,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用火、用电管理 1、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单,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审批单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2、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3、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4、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装置周边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6、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7、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8、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9、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三、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指定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XX公司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XX公司 2006-11-01发布实施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前言 为了保证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触电、爆炸等事故发生,加强对焊接作业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生产活动中电焊、气焊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生[1994]227号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2 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焊接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对焊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专业工地负责焊接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 内容 焊接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3.1.1从事焊接、切割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取得专业资格证,并应熟悉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1.2进行焊接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专用护目镜、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等符合专用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3.1.3进行焊接作业时,应有防止触电、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 3.1.4在焊接地点周围5米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3.1.5严禁在带有压力的容器和管道、运行的转动机械及带电设备上焊接作业。 3.1.6在规定的禁火区内或在已贮油的油区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1.7严禁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等进行焊接作业。 3.1.8在高处进行焊接作业时: 3.1.8.1严禁站在油桶、木桶等不稳固或易燃的物品上进行作业。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 审核: *** 批准: *** 201x年6月8日发布 201x年6月8日实施 XXXX股份有限公司印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安全事故的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仓库管理适用于本只制度。 3、编写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4、职责 4.1供应部对其所属仓库进行管理,落实仓库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并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应知应会培训,生产安全部进行监督。 5、管理要求 5.1组织管理 5.1.1新建、改建、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应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储存易燃物品库房罐区地面,应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防雷需要装置避雷设施。 5.1.2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2 储存管理 5.2.1库房物品按种类、型号分类存放,不得混放。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极限。 5.2.2 应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2.3库房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

搭建隔层,在库房罐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5.2.4 库区要经常保持清洁。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5.2.5 库房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设置适当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布置在明显和便于使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寒冷季节应对消防设施采取防冻措施。 5.2.6定期点验库存产品,做到帐物相符。 5.2.7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5.2.8仓库内消防、通风、机械车辆,应由专人管理维修,无关人员不得操作。 5.2.9库存产品要码放整齐,做到离墙离地,防止受潮霉变。 5.2.10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品仓库。私人物品不得私自入库存放。 5.3 明火管理 5.3.1仓库内严禁吸烟、用火。特殊情况需动火时应办理动火证。 5.3.2仓库安装电气设施,应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焊接作业安全防护制度

焊接作业安全防护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焊接作业安全防护制度 第一节:电焊作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7、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8、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第 2 页共 2 页

11、钍钨极要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2、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4、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15、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二节:气焊作业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毫米,直径不小于浮筒断面积的60%-70%。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6、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保险。 第 2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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