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管理 储存 标识的规定

有关药品管理 储存 标识的规定
有关药品管理 储存 标识的规定

有关药品管理、储存、标识的规定

为了保证患者安全,提醒药学人员在药品管理、储存、标识方面做到准确统一规范,根据《药品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制度,制订本规定:

一、毒性药品

管理:毒性药品必须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并建立毒性药品消耗登记簿。处方保留2年。

储存:专柜加锁保管,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

标识:

二、易混淆药品

管理:对于听似、看似、多规、多剂型的易混淆药品应放置不同的警示标识,标识放置位置必须与摆放的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

储存:易混淆药品应分开放置,避免同一排放置。

标识:

1、听似药品:贴在药品标签左侧

2、看似药品:贴在药品标签左侧

3、多规格药品:贴在药品标签左侧

三、高危药品

管理: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警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储存:高危药品应专柜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标识:贴在药品标签左上角

四、易制毒及有毒危险化学品

管理:易制毒、有毒危险化学品实行专人负责、专用帐册、专册登记管理。

储存:专库(柜)加锁储存。

五、精神药品

管理: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人管理,建立收支帐目,季度盘点。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留3年。

储存: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调剂部门、病区必须配备保险柜。第二类精神药品专柜存放。

标识:贴在药品标签左侧

六、麻醉药品

管理: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

储存:药品库房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调剂部门、病区必须配备保险柜。

标识:贴在药品标签左侧

七、外用药

管理:外用药和注射剂、口服药不能混放。

标识:

管理:调剂部门分柜承包到个人,每季度检查;病区专人负责,护理部、药剂科定期抽查。对于红色标识药品,调剂人员在调剂时必须查看效期,组长和责任人每周检查。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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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药品储存的原则是:安全储存,降低耗损,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差错事故。 2.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1)按照药品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预防差错、混淆、变质。 (2)做到数量准确,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3.按照规定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1)药品应按贮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低温库、阴凉库或常温库内。①阴凉库:温度保持在0~20℃;②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③低温库:温度保持在2~10℃;④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 (2)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①药品与试剂等应分库存放;②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应分库存放;③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存放或分区存放;④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区,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⑤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待验区,待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区,确认为不合格的入部不合格区;⑥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⑦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3)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不能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4)药品的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①药品货位与货位的间距不小于100cm;②药品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电线的间距不小于30cm;③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④库房间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⑤照明灯具须采用防爆灯,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前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5)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其中:①黄色:为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②绿色:为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代发货药品库(区);③红色:为不合格品库(区)。 (6)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7)保管人员依据验收人员签字的“药品验收通知单“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保管台账。 (8)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标签不牢、保证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请药学部门及质量部门处理。 (9)保管人员应接受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与养护员共同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10)严格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未经复核人员复核并签字的药品不得出库发货。 (11)保管人员每月进行库存盘点工作,做到账物相符。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规定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规定 必须严格实行专库(专柜)保管;二者可存放在同一专用库(柜)房内。专库(柜)必须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仓库内须有安全措施,如报警器、监控器。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专用账目,专人登记,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麻醉药品入库前,应坚持双人开箱验收、清点,双人签字入库制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出库时要有专人对品名、数量、质量进行核查,并有第二人复核,发货人、复核人共同在单据上盖章签字。 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品种,应清点登记,单独妥善保管,并列表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听候处理意见。如销毁必须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监督销毁,并由监督销毁人员签字,存档备查,不能随便处理。 麻醉药品的大部分品种,特别是针剂遇光变质,库(柜)应注意避光,采取遮光措施。 二类精神药品,可储存于普通的药品库内。 2.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储存保管方法 毒性药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库内需有安全措施,如警报器、监控器,并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毒性药品的验收、收货、发货均应坚持双人开箱、双人收货、发货制度,并共同在单据上签名盖章。 毒性药品在建立收支账目、定期盘点,以及对不可供药用的毒性药品的销毁等规定与要求与麻醉药品相同。 3.放射性药品的储存保管方法 放射性药品应严格实行专库(柜)、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录。出库验发时要有专人对品种、数量进行复查。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药品,不得随便处理。 放射性药品的储存应有与放射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放射性药品置放的铅容器应避免拖拉或撞击。 4.退货药品的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药品库(区),由专人保管并做好退货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方可存入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库(区)。退货记录应保存3年。

化学试剂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化学试剂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如酸碱试剂必须分开 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 二、实验室试剂在阴凉通风的试剂室保存,试剂室温度控制在20-35摄氏度之间,湿度控制在80%以下。在实验室内保存的少量易燃易爆试剂要严格管理。三、易制毒试剂应由专人保管,使用时,至少有两人共同称量,登记用量。四、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从瓶内倒出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 原瓶,以免沾污。 四、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 意避免阴火,决不可用明火加热。 五、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提纯后使用。 六、配制各种试剂和标准溶液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完后立即贴上标签, 以免拿错用错,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七、所有存放化学试剂或化学品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标明化学品的名称、 浓度、配制日期及配制人。实验室内的化学药品用后必需盖好,并应及时放回 适当的位置。放置时要注意将标签向外,以方便识别。使用试剂柜后应锁好试 剂柜并归还钥匙。 八、实验室内的贮存柜及冷藏柜必须定时检查,并将不适用的化学品安全弃置。食物及饮料不可贮存于冷藏柜内或放置化学品的地方。实验室内的贮存柜及冷 藏柜仅供存放实验室内仪器分析涉及的公用药品和试剂,禁止其他教师或学生 存放非公用药品与试剂。贮存在冰箱内的化学品须以密封容器盛载,再置于防 漏托盘上。致癌及剧毒物质须存放于装有双重防漏装置的容器内。易反应的化 学药品、试剂严禁放在一起,至少使用遮挡材料隔离。 九、使用化学品时请采用必要的安全设备,个人基本安全设备至少应包括实验服、护目镜以及安全手套。搬移化学品时,必须使用托盘或手推车辅助,以免 容器爆裂引致化学品泄漏。 十、根据危险品条例,大量的危险品应贮存在危险品仓库内。只有少量实验用 的化学品可以存放在实验室内。化学品贮存容器必须清楚卷标并标明化学品的 名称、危险类别、特别预防措施及紧急应变资料。 十一、易燃溶剂应存放在化学品安全贮存柜或通风位置远离燃烧器、加热板及 电源。切勿将易燃物品贮存在冰箱内,应将其置于“防爆炸”或标明可储存易燃 品的电冰箱或冷藏柜。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编号:SM-ZD-95584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顶的距离不小于30厘米,多余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5厘米,以利于空气流通。 3.做好药品的分类储存工作,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处、阴凉处、冷柜: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应分开存放。 4.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合格品分开存放,并建立不合格品台账,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的严重后果。 5.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明确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

化学药品储存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8600 化学药品储存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化学药品储存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化学药品应根据其性质(剧毒、爆炸、易爆、怕潮、怕光)进行分别储存,液体与固体要分开贮存。 2、易燃、易爆的药品要远离药源,分别储存于低温、干燥处。 3、从大瓶内取出药品,用后剩余部分,不得倒回原瓶内,必须另装小瓶储存。以免影响原瓶药品的纯度,小瓶上要加标签,以备再用。 4、对于易燃及易发生泡沫的药品,严禁在密闭的情况下剧烈摇荡,以免发生爆炸危险。 5、所储存的药品,必须有明显标签,对有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

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

化学药品存放管理制度

化学药品存放管理制度 化学药品的管理: 化验室所需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很多,化学药品大多都据有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化学药品存放时要分类,无机物可按 酸碱盐分类,盐类中可按周期表金属元素的顺序排列。如钾盐,钠盐等,有机 物可按管能团分类,如;烃、醇、酚、醛、酮、酸等,另外也可按应用分类, 如基准物、指示剂、色谱固定液等。 1、属于危险品的化学药品; A、易爆和不稳定物质,如浓过氧化氢,有机过氧化物等。 B、氧化性物质,如氧化性酸、过氧化氢也属此类。 C、可燃性物质,除易燃的气体、液体,固体外,还包括在潮气中, 会产生可燃物的物质,如碱金属的氢化物,碳化钙及接触空气自 燃的物质如白磷等。 D、有毒物质。 E、腐蚀性物质,如酸碱。 2、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A、易燃易爆试剂应贮存铁柜中,柜的顶部有通风口,严禁在化验室 内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 B、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 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 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C、腐蚀性试剂易放在塑料或糖瓷的盘或桶中,以防瓶子破裂造成事 故。 D、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 甚至形成危害物,醚类、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烯烃液体石蜡等在

见光条件下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愈久愈危险,乙醚、异 丙醚、丁醚,存放期限不得超上年。 E、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 避光的试刘,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低或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 F、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帖好标签,无标签或 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 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G、剧毒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建立双人登记签字领用制度。 3、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化 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也应遵守我国环境保 护法的有关规定。 A、汞蒸气及其它废气 长期吸入汞蒸气会造成慢性中毒,为了减少汞液面的蒸发,可在 汞液面上覆盖化学液体,甘油效果最好。对于溅落的汞,应尽量 拣拾起来,颗料直径大子1mm的汞,可用以吸气球或其空泵抽 吸的拣汞器拣起来,拣过汞的地点可以洒上多硫化钙、硫黄或漂 白粉或喷洒药品使汞生成不挥发的难溶盐,干后扫除。 B、废液 实验室废液可以分别收集进行处理: (1)、无机酸类: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钙的 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中和,中和后用大量冲洗。 (2)、氢氧化钠、氨水、用6moL/L盐酸水溶液中和,用大量水 冲洗。 (3)、含汞、砷、锑、铋等离子的废液,控制酸度0.3moL/L[H+] 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温度在0—30 C之间,阴凉库温度w 20 C,冷库温度在2一10 C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 %一75 %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人 用药与兽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 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 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

不合格品区——红色 (9)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帐管理。 (10)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X 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药房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售,报质量管理部处理。 (13)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月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14)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 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有关药品管理储存标识的规定

有关药品管理、储存、标识的规定 为了保证患者安全,提醒药学人员在药品管理、储存、标识方面做到准确统一规范, 根据《药品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制度,制订本规定: 一、毒性药品 管理:毒性药品必须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并建立毒性药品消耗登记簿。处方保留2年。储存:专柜加锁保管,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 标识: 二、易混淆药品 管理:对于听似、看似、多规、多剂型的易混淆药品应放置不同的警示标识,标识放置位置必须与摆放的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 储存:易混淆药品应分开放置,避免同一排放置。 标识: 1、听似药品:贴在药品标签左侧 2、看似药品:贴在药品标签左侧 3、多规格药品:贴在药品标签左侧

三、高危药品 管理: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警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储存:高危药品应专柜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标识:贴在药品标签左上角 四、易制毒及有毒危险化学品 管理:易制毒、有毒危险化学品实行专人负责、专用帐册、专册登记管理。 储存:专库(柜)加锁储存。 五、精神药品 管理: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人管理,建立收支帐目,季度盘点。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留3年。 储存: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调剂部门、病区必须配备保险柜。第二类精神药品专柜存放。 标识:贴在药品标签左侧 六、麻醉药品 管理: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 储存:药品库房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调剂部门、病区必

化学品存储管理规定

化学品存储管理规定 1、危险化学品批发企业储存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0),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 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下称“ 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1)专用仓库经营者需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是指经规划部门规划、安监部门审批、消防部门验收、具有 特别资质证书的仓库。具体而言,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有两种: 一种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者/经营者自有的仓库,另一种为专门提供危险化学品仓储服 务的仓库。但无论哪种情形,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所有人均需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自用仓库,仅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额外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危险化学品按照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分类入库 就普通物品的一般储存规则而言,按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我国将仓库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甲类最高)。而根据仓库构筑件(墙、柱、梁、楼板、屋顶承重构件、疏散楼梯、吊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我国又将仓库分为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一级最高)。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分类两者间存在一定相关关系,能抵御火灾危险 性越高的仓库耐火等级也要求越高,故实践中通常只存在 15 种细分仓库。 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其理化性质的火灾危险性特征储存于不低于其火灾危险性的相应等 级的仓库中。 此外,视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不同,专用仓库还需满足特殊耐火等级的要求。比如,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18265-2000)规定,毒害性、腐蚀性危 险化学品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易燃易爆性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 三级。爆炸品应储存于一级轻顶耐火建筑内,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应储存于一级耐火建筑的仓库内。 (3) 专用仓库选址要求 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18265-2000),根据实 际需要(诸如大小类型、面积规模),来确定专用仓库的选址所在。 尽管如此,我们理解,如果经营者租用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 带储存)的专用仓库,便可以合理信赖该仓库的选址已符合要求。 (4)由专业资质人员负责

药品储存管理规定

药品储存管理规定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文件编码:XX-XX-014-04 为规范本公司经营药品的保管工作,保证经营药品的质量,降低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1、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仓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收货,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的药品,仓管员有权拒收。 2、药品保管员应按照药品的对温湿度的要求,将药品储存在相应的库区;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按照药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储存。 特别注意: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分库存放;含特殊管理药品的复方制剂专区贮存;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当集中存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 避光:系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棕、黑,无色透明、半透明 密闭:系指将容器密闭 密封: 系指将容器密封

阴凉处:系指不超过20° 凉暗处:系指避光并不超过20° 冷处:系指2-10° 常温:系指10-30° 3、药品按批号及效期远近集中码放,不同批号不得混垛。 4、应对在库药品实行定位管理,“五距”适当,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堆码规范、合理,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5、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及时调节温湿度,配备24小时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和自动报警的设备。自动记录的温湿度数据应每月从自动记录设备导出并备份存档。 6、药品在库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7、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 8、采用计算机系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措施,防止过期药品销售。 9、药品因破损而导致液体、气体、粉末泄漏时,应当迅速采取稀释、通风、掩盖等安全处理措施,防止对储存环境和其他药品造成污染。 9、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售,报质管员处理。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 1 养护员应对各种药品的理化性质、剂型特点、包装材料以及影响药品质量的各种因素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2 药品储存实行色标管理: 2.1 黄色区域为待验药品、退货药品存放库(区); 2.2 绿色区域为合格药品、待发药品存放库(区); 2.3 红色区域为不合格药品存放库(区)。 3 药品要按生产批号的顺序分垛堆放以防混批。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规格不能混垛,以免错发。药品堆垛层数应符合药品外包装上标识的要求。药品堆垛应按照规定的距离。 3.1 垛与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厘米。 3.2 药品与墙的距离不小于30厘米。 3.3 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 3.4 药品离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 3.5 库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100厘米。 4 整件药品在垫板(架)上码放,码放时要做到妥善堆垫,垛脚稳固,堆垛整齐有序,层次分明,横竖成行、成列。搬运和堆垛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贮存时间较长的药品,每季度应翻垛一次。零头药品在货架上码放。 5 药品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不同温度的库房内,库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冷库 2—10?;阴凉库 0—20?; 0—30? 6 药品应按分类和贮存要求的规定分库分区存放。 6.1 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2 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 6.3 内服与外用药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4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5 品名或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要分区或隔垛存放。 6.6 有温度要求的生物制品需冷蔵的存放于冷柜中。 7 每一批号的药品都应有《药品货位卡》,记录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单位、进库数量、 共3页第1页 日期、来源等。 8 保管员要做好库存药品的台帐管理,按批号登记台帐。帐物管理要做到日 清、月结,帐、卡、物相符。每月进行盘存,清理一次过期药品,合格品货位上不得有过期药品。盘存填写《库存药品统计表》。 10 保管员要在养护员的指导下做好在库药品的养护,严格控制仓库的温、湿度,防止药品霉坏变质。仓库配置温湿度计,每天都应在规定时间里(上午10:00— 11:00,下午15:00—16:00)观察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温湿度记录》应妥善保存。 11 药品应注意防潮。晴天应通风散潮,雨天或雨后初晴应密闭门窗。梅雨季节或连续的阴雨天气,当库内相对湿度大于80%时,应用空调或除湿机除湿。 保管员应经常对在库药品进行检查,特别注意易变质损坏的品种。每月结合盘 点全面巡回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质量部。在风期、雨季、霉季、高温、严寒或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并做好质量检查登记处理纪录。检查内容包括:库房的温湿度、药品的外观性状和质量变化情况,包装的变异、堆垛的安全及贮存动态等。发现问题时,应挂黄牌停止发货。

化学药品及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化学药品及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化学药品及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环保事件,确保生产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为体现奖罚分明,公司将按照本管理规定,对所有涉及危化品管理工作不到位、相关缺陷处理不及时、工艺和质量未达到要求等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化学药品、危化品的管理、检查与考核。 第四条本规定如与公司其它相关管理制度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五条化学药品是指在发电生产、环保设施运行、停炉保养等过程中需要加入的各种药品或进行化验分析所需使用的各种分析药品等。 第六条化学危险品是指属于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中公布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安全监察部 (一)是化学药品及危化品管理的监督管理部门。 (二)负责公司化学药品及危化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检查工作。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 (一)是化学药品及危化品的技术管理部门。 (一)负责化学药品及危化品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大宗化学药品存储、输送、使用等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及可靠性管理。 (三)负责牵头处置废弃的化学药品及危化品。 第九条物资部 (一)负责化学药品及危险品的采购、数量验收及库存管理工作。 (二)配合处置废弃的化学药品及危化品。 第十条发电运行部 (一)负责化学药品及危化品采购计划的制定、现场设备设施的运行操作和相关台账的建立工作。 (二)负责化学药品及危险品储存及使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质量验收工作、负责化验室化学药品及危化品的保管和使用。 (四)负责化水生产现场大宗化学药品的卸货监督工作、负责制氢系统、净水站二氧化氯系统、补给水处理酸碱系统、炉内加药系统、精处理再生系统、循环水加药系统、工业废水酸碱系统等生产现场化学药品及危化品的保管和使用。

GSP-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编号 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 起草日期批准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订部门修订日期 分发部门保管部门质管部 1、目的:确保所储存药品数量准确和储存过程中质量稳定,避免药品出库发生差错。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8、79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0条, 3、适用范围:企业药品的储存管理 4、责任:保管员、养护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药品储存的原则是:安全储存,收发迅速准确。 5.2 在库药品必须质量完好,数量准确,帐、货相符。 5.3 药品保管人员应依据验收员的验收结论将药品移入相应的区。 5.4 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中,其中常温库0-30℃、阴凉库不高于20℃、 冷库2-10℃,各库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 品与一般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品名和外包装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处 方药与非处方药也应分开摆放。 5.5 按单轨制管理的药品应设专柜并加锁储存。 5.6 在库药品实行分区管理和色标管理,统一标准: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 5.7 库存药品应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放,并与墙、柱、屋顶保持30CM的距离,与 地面保持10CM的距离。 5.8 库房应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5.9 搬运和堆放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保持库房、货架和在库药品的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潮、防鸟、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 5.10 药品上柜台前应做好质量检查。对储存中发现有下列质量问题的药品不得上柜台销售, 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查: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1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我公司化学危险品的储存管理。 职责:我公司内储存、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内容: 一、化学危险品定义 本标准所指化学危险物品是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分类,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仓库设置 1危险化学品仓库按其使用性质和经营规模分为三种类型:大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大于9000m2);中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m2~9000m2之间);小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m2); 2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当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 3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

4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应设库区和生活区,两区之间应有2m以上的实体围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围墙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 5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向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消防部门申领消防安全储存许可证。 三、建筑结构 1 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建筑应符合GBJ 16-1987第4章的要求; 2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筑屋架应根据所存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和危险等级采用木结构、钢结构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砌砖墙、石墙、混凝土墙及钢筋混凝土墙; 3库房门应为钛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设置高侧窗(剧毒物品仓库的窗房应加高铁护栏); 4毒害性、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易燃易爆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爆炸品应储存于一级轻顶耐火建筑内,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应储存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四、储存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 2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要有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要定量、定性储存,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存放在冰箱内。 3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4化学危险物品要分类、分项存放,标签完整清晰,封口严密。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要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5 遇水、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

危险化学试剂存放点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试剂存放点安 全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化学试剂存放点安全管理制度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城投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公司下属企业无危险化学品仓库,化验用试剂保管点仅作为危险化学试剂存放点,参考危险化学品仓库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3化学试剂品存放点必须通风良好,库顶隔热,物品堆放整洁。 4化学试剂品存放点周围15米内严禁火种,并设有明显的禁火标志,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材。 5禁止把火种及其它易燃物品带入存放点。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6配备危险化学试剂存放点收发人员,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对危险品的数量重量、生产日期、安全标签、外包装等进行认真核查,确保质量,合格进库,做好进库记录并签名,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先进先用的原则。同时对其进行跟踪,直到出库、出厂,认真记录好使用、出库等有关数据的记录。

7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8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9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10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11库房离人时,要切断电源,关好门,上好锁。 12库房门前不准堆物,禁止机动车辆停放,杜绝火种接近。 13剧毒品保管必须做到双人双锁;领用时,记录清楚,严禁少用多领,使用多余时应立即退回仓库。 14喷淋装置每月定期检测,确保完好。

药品贮存管理制度

药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药品贮存的原则是:安全贮存、降低耗损、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差错事故。 (二)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1. 按照药品分类进行科学贮存,预防差错、混淆、变质。 2. 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三)按照规定做好在库药品的贮存保管。 1. 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贮存于阴凉库、常温库、低温库内。①阴凉库:温度保持在0℃一20℃;②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③低温库:温度保持在2℃~1 0℃;④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2. 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贮存保管,其中:①药品与试剂等应分库存放;②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应分库存放;③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④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区内,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⑤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待验区,待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区;⑥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⑦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一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3. 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4. 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①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②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③药品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电线的间距不小于30cm;④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⑤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⑥照明灯具须采用防爆灯,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5. 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①黄色:为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②绿色:为合格药品区。③红色:为不合格药品区。 6.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7. 保管员依据验收员签字的“药品验收通知单”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保管台账。 8.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差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请上级部门及质量部门处理。 9.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做好仓库温、湿度等管理,正确贮存药品。 10. 严格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未经复核人员复核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1.1危化品储存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仓库。 1.2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与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1.3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且熟悉各存储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紧急处理办法的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4应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化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存,储存的危化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化品时,按最高等级危化品的性能标志。 1.5危化品储存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危险化学品储存的要求 2.1危化品仓库不得有地下室,其防火等级、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设置警示标志,规定警戒区,无管人员严禁入内。 2.2仓库内的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存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针设备。 2.3危化品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通排风系统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使用蒸汽和机械采暖。 2.4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及时调整。 2.5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 2.6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接近酸类物 第 2 页共 5 页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措施及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严格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正 常医疗工作需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 定本制度。 一、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 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 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医院年度目 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 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 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五、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六、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七、根据医院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采取

药品储存管理办法

药品储存管理办法 (一)药品储存 1.药品储存的原则是:安全储存,收发迅速、准确。 2.在库药品必须质量完好,数量准确,账、货相符。 3.药品保管人员应依据验收员的验收结论将药品移入相应的库(区)。 4.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中,其中常温库0~30℃、阴凉库不高于20℃、冷库2~10℃,各库(区)的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 5.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 6.在库药品实行分区管理和色标管理、统一标准: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区)、发货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7.库存药品应按批号及有效期的远近依次或分开堆放,并与墙、柱、屋顶保持30cm的距离,与地面保持10cm的距离。 8.库房应每日上、下午各做一次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9.保持库房、货架和在库药品的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 10.药品的搬运和堆放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

(二)药品盘点 1.库存的药品应做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财务部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制《成品盘点表》会同储运部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2.财务部核对《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账面数量。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储运部查明原因,拟出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定。 3.盘点盈亏数量经核定后,由储运部开具《库存调整单》,第一联由储运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存档。 (三)库房抽查考核制度 1.为了了解仓库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进展,公司将不定期地对仓库的生产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2.抽查内容包括仓库的货品陈列、人员考勤、温湿度和场地卫生等。 3.抽查人员的安排由公司指定或派遣。 4.抽查时间将不提前通知,每月抽查次数为2~3次。 (四)仓库管理的注意事项 1.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2.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储运部应随时注意。 3.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人专责允许后方可进行。 4.储运部对药品库及储运设备应负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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