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12-3005-2017 《建筑类材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

DB 12-3005-2017 《建筑类材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
DB 12-3005-2017 《建筑类材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

ICS13.040.40

Z 6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 3005—2017

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含量限值标准

Limit standard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of architectural coatings

and adhesives

2017-04-12发布2017-09-01实施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限值要求 (2)

5 检验方法 (3)

6 检验规则 (4)

7 包装标志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补充包装标志内容示例 (5)

前言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组)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大学。

(天津组)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河北组)河北海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安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环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北润峰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新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油漆厂、河北省粘接与涂料协会、北京惠盟创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北京组)聂磊、高美平、袁勋、高喜超、檀春丽、闫磊、张澜夕、杜晓丽、申前进、邢可欣(天津组)邓小文、关玉春、吴宇峰、聂磊、崔连喜、张肇元、王效国、杨虹、王琳、刘琨

(河北组)李占广、马贵宝、于海、程娜、聂磊、耿耀宗、耿树行、于欣沛、胡中源、田海宁、凌芹、吴唐健、马瑞兰、贾小芳、刘芳萍、柳坤然

本标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18日批准。

引言

为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降低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使用过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类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86-200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 6750-2007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比重瓶法(ISO 2811-1:1997, Panits and

varnishes-Determination of density-Part 1:Pyknometer method,IDT)

GB/T 9754-2007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ISO 2813:1994,IDT)

GB 24408-2009 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2-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2374-2008 地坪涂装材料

GB/T 23986-2009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30981-2014 建筑钢结构防腐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JC 1066-2008 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在101.3kPa标准大气压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

3.2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含量)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content

按规定的测试方法测试产品所得到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

注1:外墙涂料、内墙涂料、挥发固化型防水涂料、水性地坪涂料、水性建筑防腐涂料、水基型胶粘剂为产品扣除

水分后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以克每升(g/L)表示。

注2:反应固化型防水涂料、溶剂型地坪涂料、无溶剂型地坪涂料、溶剂型建筑防腐涂料、溶剂型胶粘剂为产品不扣除水分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以克每升(g/L)表示。

注3:外墙与内墙腻子为产品不扣除水分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以克每千克(g/kg)表示。

3.3

建筑类涂料 architectural coatings

用于建筑行业及相关领域,起保护、装饰作用的涂料。本标准包括外墙涂料、内墙涂料、防水涂料、地坪涂料与建筑防腐涂料。

3.4

建筑类胶粘剂 architectural adhesives

用于建筑行业及相关领域,通过粘和作用,使被粘物结合在一起的胶粘剂。本标准包括溶剂型胶粘剂、水基型胶粘剂与本体型胶粘剂。

3.5

重防腐涂料 heavy-duty coatings

能在严酷的腐蚀环境下应用,并具有长效使用寿命的涂料。

4 限值要求

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要求

5 检验方法

5.1 取样

产品取样按照 GB/T 3186-2006 的规定进行。

5.2 试验方法

5.2.1 外墙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检测按照GB 24408-2009附录A的规定进行,其中水分含量的检测按照GB 24408-2009附录B进行,密度的检测按照GB/T 6750-2007进行。底漆和面漆产品测试结果的计算按照GB 24408-2009附录A中A.7.2进行,腻子产品测试结果的计算按照GB 24408-2009附录A中A.7.1进行。

注:所有腻子样品不做水分含量和密度的测试。

5.2.2 内墙涂料与挥发固化型防水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检测按照GB 18582-2008附录A 的规定进行,其中水分含量的检测按照GB 18582-2008附录B进行,密度的检测按照GB/T 6750-2007进行。底漆和面漆产品测试结果的计算按照GB 18582-2008附录A中A.7.2进行,腻子产品测试结果的计算按照GB 18582-2008附录A中A.7.1进行。

注:所有腻子样品不做水分含量和密度的测试。

5.2.3 内墙涂料涂膜光泽的检测按照GB/T 9754-2007进行,测试条件为(105±2)℃,烘干2小时。

5.2.4 反应固化型防水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检测按照JC 1066-2008附录A的规定进行。

5.2.5 地坪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检测按照GB/T 22374-2008的规定进行。

5.2.6 水性建筑防腐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检测按照GB/T 23986-2009的规定进行,其中水分含量的检测按照GB 18582-2008附录B进行,密度的检测按照GB/T 6750-2007进行。涂料产品测试结果的计算按照GB/T 23986-2009中10.4进行。

5.2.7 溶剂型建筑防腐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检测按照GB 30981-2014附录A的规定进行。

5.2.8 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检测按照GB 18583-2008附录F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项目

6.1.1 本标准所列的全部要求均为型式检验项目。

6.1.2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6.1.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生产配方、工艺、关键原材料来源及产品施工配比有较大改变时;

——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6.1.4 销售单位在京津冀区域内销售本标准规定的产品,销售单位应能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6.2 检验结果

6.2.1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照GB/T 8170-2008 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6.2.2 粉状腻子、反应固化型防水涂料、溶剂型地坪涂料、溶剂型建筑防腐涂料、溶剂型胶粘剂产品报出检验结果时应同时注明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

6.2.3 检验结果达到本标准表1的要求时,产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7 包装标志

7.1 2017年9月1日起,在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本标准规定的产品,除原有产品说明外,需要在包装标志上补充标明以下内容(示例参照附录A):

a)本标准规定的产品类型和用途。

b)产品所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可以选用以下两种形式之一表述:

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值;

2)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不超过表1规定的限值。

c)对于施工时需要稀释的产品,则须显示推荐的稀释溶剂和稀释量(对于用水稀释的胶粘剂或建

筑类涂料无需说明)。对于由双组分或多组分配套组成的产品,则须显示各组分的施工配比。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补充包装标志内容示例

A.1 在京津冀区域生产、销售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需补充的包装标志内容示例见表A.1

表A.1 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需补充包装标志内容示例

挥发性有机物voc列表

挥发性有机物(voc)列表 Gas English Name 气体英文名称Chinese Name 对应中文名称 Acetaldehyde 氧化乙烯 Acetic Acid醋酸Acetic Anhydride醋的醋酐 Acetone丙酮 Acetonitrile氰代甲烷 Acetylene乙炔 Acrolein丙烯荃 Acrylic Acid压克力的酸 Acrylonitrile丙烯腈 Allyl alcohol丙醛﹑乙烯甲醇 Allyl chloride烯丙基氯﹑3-氯丙烯Ammonia氨 Amyl acetate, n戊完基醋酸盐,n Amyl alcohol戊完基酒精 Aniline苯胺 Anisole苯甲醚=茴香醚 Arsine三氢砷化﹑胂Asphalt, petroleum fumes柏油, 石油臭气Benzaldehyde苯甲醛 Benzene苯

Benzenethiol硫醇 Benzonitrile氰苯﹑苯甲精 Benzyl alcohol苯甲基酒精 Benzyl chloride苯甲酰氯 Benzyl formate苯甲基蚁酸盐Biphenyl联苯基Bis(2,3-epoxypropyl) ether醚 Bromine嗅 Bromobenzene溴苯 Bromoethane溴乙烷Bromoethyl methyl ether, 2甲基醚,2 Bromoform氯仿Bromopropane, 1丙烷,1 Butadiene丁二烯Butadiene diepoxide, 1,3丁二烯二聚物Butane, n正丁烷,n Butanol, 1正丁醇 Butene, 1保松泰 Butene, 1丁烯Butoxyethanol, 22-丁氧基乙醇 Butyl acetate, n乙酸正丁酯 Butyl acrylate, n丙烯酸正丁酯

建筑材料明细表

建筑材料分类明细表 ◆基础建筑材料 水泥/石膏/石灰| 钢材| 商品混凝土/砂浆| 混凝土外加剂| 砂石/骨料| 木材/木料| 石材/石料| 铝及铝合金| 有色金属| 塑料/橡胶| 沥青及制品 ◆建筑围护与分隔 墙体材料| 屋面材料| 门窗/隔断| 建筑幕墙| 建筑用玻璃材料 ◆建筑部品 排气道| 变形缝| 楼梯 ◆建筑结构 混凝土结构| 钢结构| 砌体结构| 木结构| 铝合金结构| 膜结构| 结构加固| 锚固连接| 建筑隔震减振| 桩与桩技术| 建筑基础专用材料 ◆建筑防护 防水材料| 防潮/防锈/防腐材料| 防火材料| 建筑保温材料| 绝热/保温/防结露| 其它防护材料| 防空地下室防护| 隔音/吸声/减振 ◆给排水系统 给水设备| 中水/废水/污水设备| 给排水管材/管件| 给排水阀门/仪表| 专用给排水设备| 消防设备与器材| 给排水消声/隔振设备| 循环水设备| 防空地下室专用给排水设备 ◆暖通空调制冷 通风/防排烟设备| 冷热源设备| 供暖设备| 空调设备| 空气净化/处理设备| 暖通管材/管件| 暖通阀门/仪表/压力容器| 防空地下室专用通风空调设备 ◆电气系统 电源系统与变压器| 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器| 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器| 输配电器材| 电气仪表| 开关/插座/转换器| 照明装置及调光设备| 电气消防及报警系统| 防雷及接地装置| 安全防范系统| 建筑智能化系统| 电气信号与显示设备| 通讯网络系统| 建筑广播/电

视系统 ◆建筑燃气系统 燃气调压设备| 室内燃气设备| 燃气安全装置| 燃气阀门/仪表| 燃气管道/管件◆景观园林 景观小品| 园林设施| 园林植物 ◆室外场地 大门/围栏/围网| 道路/地坪| 挡土墙 ◆室外照明/景观灯饰

焦化厂挥发性有机物(VOC)治理改造工程设计方案.签字版

1 总论 1.1概述 目前,中国的工业发展进入到一个新阶段,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影响到了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针对当前严峻环保形势,为了更进一步治理环境,根据《河北省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的相关规定,现对邯钢焦化厂煤气净化区域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控制工业等生产领域有害气体的排放,减少其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邯钢焦化厂煤气净化区域,由于没有采取尾气处理措施,不能满足当前的环保要求,需要进行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在两个新油库区域、两个冷凝区域(其中二冷凝区域需要考虑蒸氨)、两个粗苯区域各建设一套处理装置,涉及到的硫铵工艺一并考虑。 1.1.1设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焦化厂安全规程》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13)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1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2009)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化》(GB / T 50344-2004)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化》(GBJ 107-20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化》(JGJ 59-2011)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化》(GB / T 50315-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10)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1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化》(JGJ 14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建筑设计消防规范》(GB50016-2006)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 1.1.2设计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的设计范围为: 一系统冷凝区域、二系统冷凝区域、一系统粗苯区域、二系统粗苯区域、南油库区域、北油库区域的尾气治理。 (1)与系统配套的电气设施;

危险废物鉴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危险废物鉴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附录O固体废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1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固体废物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的测定方法。本方法几乎可以应用于所有种类的样品测试中,无需考虑水份含量,包括各种气体捕集基质,地中及地表水,软泥,腐蚀性液体,酸性液体,废弃溶剂,油性废弃物,奶油制品,焦油,纤维废弃物,聚合乳状液,过滤性物质,废弃碳化合物,废弃催化剂,土壤及沉积物。下列物质可由该方法进行测定:丙酮、乙腈、丙烯醛、丙烯腈、丙烯醇、烯丙基氯、苯、氯苯、双(2-氯乙基)硫醚(芥子气)、溴丙酮、溴氯甲烷、二氯溴甲烷、4-溴氟苯、溴仿、溴化甲烷、正丁醇、2-丁酮、叔-丁醇、二硫化碳、四氯化碳、水合氯醛、二溴氯代甲烷、氯代乙烷、2-氯乙醇、2-氯乙基-乙烯基醚、氯仿、氯甲烷、氯丁二烯、3-氯丙腈、巴豆醛、1.2-二溴-3-氯丙烷、1.2-二溴乙烷、二溴乙烷、1.2-二氯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氘代1.4-二氯苯、顺式-1.4-二氯-2-丁烯、反式-1.4-二氯-2-丁烯、二氯二氟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氘代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反式-1.2-二氯乙烯、1.2-二氯丙烷、1.3-二氯-2-丙醇、顺式-1.3-二氯丙烯、反式-1.3-二氯丙烯、1.2.3.4-二环氧丁烷、二乙醚、1.4-二氟苯、1.4-二氧杂环乙烷、表氯醇、乙醇、乙酸乙酯、乙基苯、乙撑氧、甲基丙烯酸乙酯、氟苯、六氯丁二烯、六氯乙烷、2-已酮、2-羟基丙腈、碘代甲烷、异丁醇、异丙基苯、丙二腈、甲基丙烯腈、甲醇、二氯甲烷、甲基丙烯酸甲酯、4-甲基-2-戊酮、萘、硝基苯、2-硝基丙烷、N-亚硝基-二-正丁基胺、三聚乙醛、五氯乙烷、2-戊酮、2-甲基吡啶、1-丙醇、2-丙醇、炔丙醇、β-丙基丙酮、丙基腈、正丙基胺、吡啶、苯乙烯、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甲苯、氘代甲苯、邻甲苯胺、1.2.4-三氯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三氯氟代甲烷、1.2.3-三氯丙烷、乙酸乙酯、氯乙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许多技术可以将这些物质转入到GC/MS系统中进行分析。分析固体样品和液体样品时,应用静态顶空技术。 本方法应用于定量分析大多数沸点低于200℃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应用静态顶空技术可分析挥发性及水溶性的化合物。这类化合物主要包括一些低分子量卤代碳氢化合物,芳香化合物,酮类,腈类醋酸盐类,丙烯酸盐类,酯类及硫化物。 下列物质同样可以应用此方法进行分析:溴苯1,3-二氯丙烷、正丁基苯2,2-二氯丙烷、sec丁基苯、1,1-二氯丙烷、t-丁基苯、p-异丙醇甲苯、氯代乙腈、甲基丙烯酸酯、1-氯丁烷、甲基t丁基醚、1-氯己烷、五氟苯、2-氯甲苯、正丙基苯、4-氯甲苯、1,2,3-三氯苯、二溴氟代甲烷、1,2,4-三甲基苯、顺式-1,2-二氯乙烯、1,3,5-三甲基苯。 本方法对于某一特定物质的定量检出限(EQL)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仪器及样品预处理/样品导入方法的选择。对于标准的四极杆仪器及自动静态顶空技术,土壤/沉积物样品的检出限应该为约5μg/kg(净重),废弃物的为0.5mg/kg(净重),地下水为5μg/L。如果应用离子阱质谱仪或其他改良的仪器, 检出限可能更低。但是不管使用何种仪器,对于样品提取物和那些需要稀释的样品或为避免检测器的信号饱和而不得不减少样品体积,EQL都会成比例的增加。 2引用标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关于油漆环保性要求和应对措施 voc含量限制 1.1什么是voc,各国定义不同。 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的英文缩写。其定义有好几种,例如,美国astmd3960-98标准将voc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美国联邦环保署(epa)的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世界卫生组织(who,1989)对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有关色漆和清漆通用术语的国际标准iso4618/1-1998和德国din55649-2000标准对voc的定义是,原则上,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同时,德国din55649-2000标准在测定voc含量时,又做了一个限定,即在通常压力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的任何有机化合物。巴斯夫公司则认为,最方便和最常见的方法是根据沸点来界定哪些物质属于voc,而最普遍的共识认为voc是指那些沸点等于或低于250℃的化学物质。所以沸点超过250℃的那些物质不归入voc的范畴,往往被称为增塑剂。 这些定义有相同之处,但也各有侧重。如美国的定义,对沸点初馏点不作限定,强调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不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就叫作豁免溶剂,如丙酮、四氯乙烷等。而世界卫生组织和巴斯夫则对沸点或初馏点作限定,不管其是否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国际标准iso4618/1-1998和德国din55649-2000标准对沸点初馏点不作限定,也不管是否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只强调在常温常压下能自发挥发 可将这些voc的定义分为二类,一类是普通意义上的voc定义,只说明什么是挥发性有机物,或者是在什么条件下是挥发性有机物;另一类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也就是说,是活泼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非常明显,从环保意义上说,挥发和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这两点是十分重要的。不挥发或不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就不构成危害。这也就是欧洲将溶剂按光化臭氧产生潜力来分类的原因。 1.2对工业防护涂料的voc限制有哪些 中国目前尚没有对工业漆的限制,但对室内装修用涂料有这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如下: 1.2.1.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常见挥发性有机物(VOCs)

常见的物质 表B.1 常见的A类物质 序号名称CAS号序号名称CAS号序号名称CAS号 苯71-43-27环氧氯丙烷106-89-813三氯乙烯79-01-6 1 苄基氯100-44-78环氧乙烷75-21-814双氯甲醚542-88-1 2 丙烯酰胺79-06-19甲醛50-00-015四氯乙烯127-18-4 3 氯甲甲醚107-30-216苯酚108-95-2 41,3-丁二烯106-99-010 氯乙烯75-01-411丙烯醛107-02-8172-硝基甲苯88-72-2 5 三氯乙醛75-87-6121,2,3-三氯丙烷96-18-4182-甲基苯胺95-53-4 6 注:不仅限于上述物质。 表B.2 常见的B类物质 序号名称CAS号序号名称CAS号序号名称CAS号 苯乙烯100-42-515乙酸乙烯酯108-05-429乙醚60-29-7 1 对二氯苯106-46-716丙烯酸乙酯140-88-530三甲胺75-50-3 2 二噁烷123-91-117邻苯二酚120-80-931丙烯腈107-31-1 3 间-二甲苯108-38-332对氯苯胺106-47-8 41,3-二氯丙醇96-23-118 二氯甲烷75-09-219乙苯100-41-433氯丁二烯126-99-8 5 呋喃110-00-920乙酸丙酯109-60-434二氯乙酸79-43-6 6 环氧丙烯75-56-921甲基异丁酮108-10-1351,2-二氯乙烷107-06-2 7 对-二甲苯106-42-322二甲胺124-40-336硝基苯98-95-3 8 四氢呋喃109-99-923甲苯108-88-337乙二醇107-21-1 9 二甲基亚砜67-68-524甲基丙烯酸甲酯80-62-638五氯苯酚87-86-5 10 三氯甲烷67-66-325丙烯酸79-10-739丙烯酸甲酯96-33-3 11 四氯化碳56-23-526丁醛123-72-840正丙醚111-43-3 12 硝基甲烷75-52-527邻-二甲苯95-47-641丙烯酸正丁酯141-32-2 13 乙醛75-07-028N,N-二甲基乙酰胺127-19-542丙烯酸异丁酯106-63-8 14 注:不仅限于上述物质。

房地产建筑材料部品分类明细

精心整理房地产建筑材料部品分类明细 一、基础建筑材料及设备 1、玻璃:浮法玻璃中空玻璃镀膜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玻璃配套产品 2、水泥:水泥装饰板及其吊顶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制品水泥设备水泥自流平其他 3、钢材:不锈钢模具钢螺纹钢镀锌管钢管钢板型钢槽钢钢卷带钢圆钢其他线材 4 1 2 3、 4 5 6、 预制装饰外墙板预制复合保温外墙板预制楼梯 四、装修部品(件)体系 1、建筑涂料:外墙涂料内墙涂料地面涂料其他 2、陶瓷砖(板):陶瓷马赛克陶瓷砖其他 3、石材:花岗石大理石板石实体面材石材防护其他

4、金属装饰材料:铝合金板铝塑复合板钢板及其复合板其他 5、天花吊顶及集成吊顶 6、木质门 7、矿物棉及石膏类装饰材料:石膏类装饰板及其吊顶石膏装饰部件 8、纸质及布质装饰材料:壁纸、壁布 9 1、 2 3 4、 5 6 1 2、 3 风管风口风阀室内环境空气净化设备空调设备 4、房间空气调节器 5、供热通风辅助设备及材料:阀门仪表设备用保温材料水泵减震装置

6、中低压燃气设备:中低压燃气调压装置中低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调压站及管道的附属设备 7、室内燃气设备:室内燃气管道燃气计量仪表燃气用具安全装置 8、其他建筑给水设备:水泵给水箱增压给水设备建筑给水处理设备 9、建筑排水设备:排污泵屋面雨水收集雨水收集及利用其他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照明开关、插座:照明开关、插座其他 21、照明装置:照明灯具电光源电线、电缆太阳能照明系统 22、输配电器材:母线预制分支电力电缆电缆桥加及线槽电线、电缆配线管材 23、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挥发性有机物VOC分析仪

挥发性有机物VOC分析仪 挥发性有机物VOC分析仪特点: ★是款内置微型气体泵的安全便携装置 ★整机体积小,重量轻,防水,防爆,防震设计. ★高精度,高分辨率,响应迅速快. ★采用大容量可充电锂电池,可长时间连续工作. ★数字LCD背光显示,声光、振动报警功能. ★上、下限报警值可任意设定,自带零点和目标点校准功能,内置 温度补偿,维护方便. ★宽量程,最大数值可显示到50000ppm、100.00%Vol、100%LEL. ★数据恢复功能,免去误操作引起的后顾之忧. ★显示值放大倍数可以设置,重启恢复正常. ★外壳采用特殊材质及工艺,不易磨损,易清洁,长时间使用光亮如新. 挥发性有机物VOC分析仪产品特性: ★是款内置微型气体泵的高精度的手式安全便携装备; ★进口电化学传感器具有良好的抗干扰性能,使用寿命长达3年; ★采用先进微处理器技术,响应速度快,测量精度高,稳定性和重复性好; ★检测现场具有现场声光报警功能,气体浓度超标即时报警,是危险现场作业的安全保障;

★现场带背光大屏幕LCD显示,直观显示气体浓度/类型/单位/工作状态等; ★全量程范围温度数字自动跟踪补偿,保证测量准确性; ★半导体纳米工艺超低功耗32位微处量器; ★全软件自动校准,传感器多达6级目标点校准功能,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线性,并且具有数据恢复功能;★全中文/英文操作菜单,简单实用,带温度补偿功能; ★防高浓度气体冲击的自动保护功能; 挥发性有机物VOC分析仪技术参数:

挥发性有机物VOC分析仪简单介绍: 挥发性有机物VOC分析仪报警器高精度、高分辨率,响应快速,超大容量锂电充电电池,采样距离远,LCD 背光显示,声光报警功能,上、下限报警值可任意设定,可进行零点和任意目标点校准,操作简单,具有误操作数据恢复功能. 挥发性有机物VOC分析仪应用场所: 医药科研、学校科研、制药生产车间、烟草公司、环境检测、楼宇建设、消防报警、污水处理、石油石化、化工厂、冶炼厂、钢铁厂、煤炭厂、热电厂、锅炉房、加气站、垃圾处理厂、隧道施工、输油管道、航空航天、工业气体过程控制、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地下燃气管道检修、危险场所安全防护、军用设备检测等。

挥发性有机物防治

VOCs防治 在我国,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 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VOC按其化学结构,可以进一步分为:烷类、芳烃类、酯类、醛类和其他等。目前已鉴定出的有300多种。最常见的有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三氯乙烯、三氯甲烷、三氯乙烷、二异氰酸酯(TDI)、二异氰甲苯酯等。 VOCs的主要来源: 在室外,主要来自燃料燃烧和交通运输产生的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光化学污染等;而在室内则主要来自燃煤和天然气等燃烧产物、吸烟、采暖和烹调等的烟雾,建筑和装饰材料、家具、家用电器、清洁剂和人体本身的排放等。在室内装饰过程中,VOC主要来自油漆、涂料和胶粘剂。一般油漆中VOC含量在0.4--1.0mg·m3。由于VOC具有强挥发性,一般情况下,油漆施工后的10小时内,可挥发出90%,而溶剂中的VOC则在油漆风干过程中只释放总量的25%。 挥发性有机物的危害 挥发VOC的危害很明显,当居室中VOC浓度超过一定浓度时,在短时间内人们感到头痛、恶心、呕吐、四肢乏力;严重时会抽搐、昏迷、记忆力减退。VOC伤害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居室内VOC污染近年来已引起各国重视。挥发TVOC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是刺激眼睛和呼吸道,使皮肤过敏,使人产生头痛、咽痛与乏力,其中还包含了很多致癌物质。国家新家颁布的《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室内空气中TVOC 的含量,已经成为评价居室室内空气质量是否合格的一项重要项目。 挥发性有机物防治 制定VOCs 优先名录,强化数据调查为了便于实现对中国VOCs 排放的有效管理,根据现有的VOCs信息,制定初步的优先控制名录,明确重点控制的污染源及VOC物质指导环境管理部门开展现场污染物排放及环境质量调查。以数据调查结果为依据,环境保护部门可出台进一步的污染防治政策。完善中国VOCs 环境标准体系针对有机化工、涂料和涂装、制药、印刷包装、交通运输等VOCs污染较严重的行业,应尽快制定相关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应针对石油、饮食业、皮革制品等行业已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时进行修订。这些环境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应立足于现有控制技和环境风险加以完善。此外,标准应当注重对污染源周边环境的管理控制,并重点强化VOCs 逸散泄漏情况的预防控制措施。建立VOCs 环境风险评估体系环境保护部门可以联合医疗卫生机构和科研机构,针对VOCs 的不同物质,系统研究其污染源特征、污染迁移转化途径、潜在受体,了解其对

水性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测试作业指导书

北京经纬建元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水性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测定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控制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墙面涂料和水性墙面腻子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允许限量的要求,确定其使用范围提供检测数据。 2适用范围: 水性墙面涂料和水性墙面腻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及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含量。 3依据标准: GB18582-200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4仪器 4.1 GC126色谱仪 色谱条件: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柱,30m×0.32mm×1.0μm 进样口温度:260℃ 检测器:FID 260℃ 柱温:程序升温45℃保持4min,然后以8℃/min升至230℃保持10min 进样量:1.0μL 4.2 电子天平(感量0.1mg)。 4.3 722G可见分光光度计 5试验过程 5.1 选取样品:不少于2kg。 5.2 试验方法: 5.2.1卡尔费休法水分含量测定 吸甲醇:打开仪器电源开关,点击显示屏“进入”键,屏幕显示主菜单,再点击“吸甲醇”键,界面进入吸甲醇项,长按该界面“进入”键,仪器开始向五口瓶中吸入无水甲醇状态,此时应将加料孔瓶塞放松(以甲醇液面浸没电极两电极柱位置结束)。点击“退出”键,界面退至主菜单。 注液:点击“手动控制”键出现新的界面后再点击“注液”键,然后点击“进入”键,仪器开始自动进入注液状态,泵体活塞上移至上限时将自动停止,点击“退出”键。 吸液:点击“吸液”键,然后点击“进入”键,仪器开始将卡氏试剂吸入泵体,直至达下限时自动停止(吸液时三通转换阀自动吸液状态,吸液停止仪器自动反转,三通阀再转入注液状态)。点击“退出”键,界面退至手动控制状态。

建筑构件及部品工程

第四章建筑构件及部品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单元式幕墙安装、非承重隔墙安装、预制烟道及通风道安装、预制护栏安装和装 饰成品部件安装等五节,共47个定额项目。 二、单元式幕墙安装 1、本章定额中的单元式幕墙是指由各种面板与支承框架在工厂制成,形成完整的幕墙结构基本 单位后,运至施工现场直接安装在主体结构上的建筑幕墙。 2、单元式幕墙安装按安装高度不同,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单元式幕墙的安装高度是指室外设计 地坪至幕墙顶部标高之间的垂直高度,单元式幕墙安装定额已综合考虑幕墙单元板块的规格尺寸、材质和面层材料不同等因素。同一建筑物的幕墙顶部标高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的垂直界面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 3、单元式幕墙设计为曲面或者斜面(倾斜角度大于30°)时,安装定额中人工消耗量乘以系 数1.15。单元板块面层材料的材质不同时,可调整单元板块主材单价,其他不变。 4、如设计防火隔断中的镀锌钢板规格、含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镀锌钢板主材价 格,其他不变。 三、非承重隔墙安装 1、非承重隔墙安装按板材材质,划分为钢丝网架轻质夹心隔墙板安装、轻质条板隔墙安装以及 预制轻钢龙骨隔墙安装三类,各类板材按板材厚度分设定额项目。 2、非承重隔墙安装按单层墙板安装进行编制,如遇设计为双层墙板时,根据双层墙板各自的墙 板厚度不同,分别套用相应单层墙板安装定额。若双层墙板中间设置保温、隔热或者隔声功能层的,发生时另行计算。 3、“增加一道硅酸钙板”定额项目是指在预制轻钢龙骨隔墙板外所进行的面层补板。 4、非承重隔墙板安装定额已包括各类固定配件、补(填)缝、抗裂措施构造,以及板材遇门窗 洞口所需切割改锯、孔洞加固的内容,发生时不另计算。 5、钢丝网架轻质夹心隔墙板安装定额中的板材,按聚苯乙烯泡沫夹心板编制,设计不同时可换 算墙板主材,其他消耗量保持不变。 四、预制烟道及通风道安装 1、预制烟道、通风道安装子目未包含进气口、支管、接口件的材料及安装人工消耗量。 2、预制烟道、通风道安装子目按照构件断面外包周长划分子目。如设计烟道、通风道规格与定 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烟道、通风道规格及主材价格,其他不变。 3、成品风帽安装按材质不同划分为混凝土及钢制两类子目。 五、预制成品护栏安装 预制成品护栏安装定额按护栏高度1.4m以内编制,护栏高度超过1.4m时,相应定额人工及除预制栏杆外的材料乘以系数1.1,其余不变。

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及其新进展

第26卷第1期Vol.26 NO.1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J Chongqing Technol Business Univ.(Nat Sci Ed) 2009年2月 Feb.2009 文章编号:1672-058X(2009)01-0035-05 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及其新进展 余成洲,张贤明3,张春媚 (重庆工商大学废油资源化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重庆400067) 摘 要: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在常温下饱和蒸汽压约大于70Pa,常压下沸点低于260℃的有机化合物,简称VOCs(Volatile O rganic Compounds);简述了VOCs的来源和危害;介绍了溶剂吸收法、吸附法、热破坏法、生物膜法等常见的VOCs废气传统治理技术,及近几年来发展起来的新治理技术,如电晕法、光氧化分解法、等离子体分解法和膜分离法;并提出了今后VOCs废气治理技术研究将朝着运行稳定、能耗低、操作简单、制造成本低、管理维护简易等方向发展。 关键词: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技术;废气 中图分类号:X701 文献标识码:A 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在常温下饱和蒸汽压约大于70Pa,常压下沸点低于260℃的有机化合物,简称VOCs(Volatile O rganic Compounds),它是石油化工、涂料装饰、印刷工业、电子制造、表面防腐、制鞋、交通运输以及各种化工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随着工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VOCs的排放量与日剧增,并具有范围广、排放量大、种类多、毒性强等特点,有机废气的主要来源见表1。 表1 挥发性有机废气的主要来源[1] 废气物质 主要来源 硫醇类制浆造纸、炼油制气、制药、合成树脂和橡胶、合成纤维 胺类水产加工、畜产加工、皮革、油脂化工、饲料、骨胶生产 吲哚类粪便、生活污水处理、炼焦、屠宰、肉类腐烂 醛类炼油、石化、医药、铸造、内燃机排气、垃圾处理 醇类石化、林产化工、铸造、制药、合成材料和洗涤剂 酚类钢铁、焦化、燃料、制药、合成材料及香料 酮类溶剂、涂料、油脂、石化、炼油、合成材料 醚类溶剂、医药、合成纤维与橡胶、炸药、软片 酯类合成纤维、合成树脂、涂料、粘合剂 脂肪酸石化、油脂、皮革、酿造、制药、制皂、合成洗涤剂 有机卤素衍生物合成树脂、合成橡胶、溶剂、灭火器材、制冷剂 VOCs的无处理排放,不仅对大气环境造成破坏,而且对人身体也会造成伤害。其危害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2]:(1)使空气中臭氧含量超标。在地面有机挥发性物质与氮氧化物在阳光照射下生成臭氧,我国臭氧工业卫生标准为0.30mg/m3,空气中臭氧浓度过高会对人产生不适,严重的会导致人体皮肤癌变和肺气肿;(2)消耗高空臭氧层。用于表面前处理过程中清洗油污的溶剂,如氟利昂及含氯溶剂(如1.1.1-三氯乙烷等)等消耗臭氧,使空气中臭氧层变薄,使紫外线辐射到地球表面上的量增加,会对生命体造成危害; 收稿日期:2008-11-16;修回日期:2008-12-13。 作者简介:余成洲(1984-),男,重庆云阳人,硕士研究生,从事油液污染治理技术研究。 通讯作者:张贤明,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从事油液污染治理技术及设备研究,E-mail:zx m@https://www.360docs.net/doc/f314634205.html,

VOC废气是一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

VOC废气是一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VOC废气处理的控制技术包括燃烧法、光催化法、活性碳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生物处理法等。对VOC废气的治理,有多种处理技术可供使用。下面将介绍几中常用对的VOC废气处理技术: 1、吸附法 吸附法利用某些具有吸附能力的物质如活性炭、硅胶、沸石分子筛、活性氧化铝等具有多孔材料吸附有害成分而达到消除有害污染的目的。微孔和介孔材料已被广泛应用于吸附过程。然而,在实践中遇到的最常见的多孔材料(如活性炭,硅胶和分子筛)的一些缺点,如低的吸附能力,易燃性,并有与再生有关的其他问题。因此,人们一直专注新型多孔材料的吸附能力,快速反应动力学和高可逆性。吸附法的优点在于去除效率高、能耗低、工艺成熟、脱附后溶剂可回收。缺点在于是设备庞大,流程复杂,投资后运行费用较高且有二次污染产生,当废气中有胶粒物质或其他杂质时,吸附剂易中毒。 吸附法其吸附效果主要取决于吸附剂性质、气相污染物种和吸附系统工艺条件(如操作温度、湿度等因素),因而吸附法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对吸附剂的选择。吸附剂要具有密集的细孔结构,内表面积大,吸附性能好,化学性质稳定,耐酸碱,耐水,耐高温高压,不易破碎,对空气阻力小。常用的吸附剂主要有活性炭(颗粒状和纤维状)、活性氧化铝、硅胶、人工沸石等。吸附法与其它净化方法的集成技术治理众多行业的有机废气,在国内得到了推广应用。如采用液体吸附和活性炭吸附法联合处理高浓度可回收苯乙烯废气;采用吸附法和催化燃烧法联合处理丙酮废气等。吸附法与其它净化方法联用后不仅避免了两种方法各自的缺点,而且具有吸附效率高,无二次污染等特点。 2、溶剂吸收法 以液体溶剂作为吸收剂,使废气中的有害成分被液体吸收,从而达到净化的目的,其吸收过程是根据有机物相似相溶原理,常采用沸点较高、蒸气压较低的柴油、煤油作为溶剂,使 VOC 从气相转移到液相中,然后对吸收液进行解吸处理,回收其中的 VOC,同时使溶剂得以再生。该法不仅能消除气态污染物,还能回收一些有用的物质,可用来处理气体流量一般为 3000~15 000 m3/h、浓度为 0.05%~0.5%(体积分数)的VOC,去除率可达到 95%~98%。

房地产建筑材料部品分类明细

房地产建筑材料部品分 类明细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房地产建筑材料部品分类明细 一、基础建筑材料及设备 1、玻璃:浮法玻璃中空玻璃镀膜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玻璃配套产品 2、水泥:水泥装饰板及其吊顶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制品水泥设备水泥自流平其他 3、钢材:不锈钢模具钢螺纹钢镀锌管钢管钢板型钢槽钢钢卷带钢圆钢其他线材 4、化学建材:砂浆灌浆料粘合剂清洗剂润滑油混凝土外加剂 二、外围护部品(件)体系 1、墙体材料:砖砌块板材墙体配套材料其他 2、保温与隔热系统: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墙内保温系统自保温墙体屋面保温绝热材料保温系统配套产品其他 3、门和窗:窗户门防火门窗特种门窗屋顶窗门窗配件遮阳 4、屋面:屋面系统屋(楼)面板瓦屋面配套产品其他 5、防水: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刚性防水材料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材料保温防水一体化密封材料混凝土注浆和堵漏材料 6、防火与防腐:防火材料防腐材料其他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预制装饰外墙板预制复合保温外墙板预制楼梯 四、装修部品(件)体系 1、建筑涂料:外墙涂料内墙涂料地面涂料其他 2、陶瓷砖(板):陶瓷马赛克陶瓷砖其他 3、石材:花岗石大理石板石实体面材石材防护其他 4、金属装饰材料:铝合金板铝塑复合板钢板及其复合板其他 5、天花吊顶及集成吊顶 6、木质门 7、矿物棉及石膏类装饰材料:石膏类装饰板及其吊顶石膏装饰部件 8、纸质及布质装饰材料:壁纸、壁布 9、楼梯:楼梯栏杆(栏板)及扶手楼梯配件其他 五、建筑装饰辅助材料及配套产品 1、建筑胶粘剂装修底层材料界面材料龙骨建筑五金陶瓷墙地砖填缝剂 2、壁柜:整体壁柜壁柜配件其他 3、厨房:厨房器具厨房配件厨房家具厨房用排烟管道其他厨房电器 4、卫生间:卫生间设备卫生间家具卫生间附件及配件无障碍设施卫生间排气道其他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区内家具制造行业生产过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家具制造企业VOCs排放控制,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污染源的VOCs排放控制。 2. 参考标准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HJ/T 1 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4. 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过程中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 4.1 二硫化碳:分析纯,经色谱鉴定无干扰峰。 4.2 标准贮备液:取适量色谱纯的苯、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配制于一定 体积的二硫化碳(5.1)中。也可使用有证标准溶液。 4.3 载气:氮气,纯度99.999%,用净化管净化。 4.4 燃烧气:氢气,纯度99.99%。 4.5 助燃气:空气,用净化管净化。 5. 设备 5.1 气相色谱仪:配有FID检测器。 5.2 色谱柱: 5.2.1 填充柱:材质为硬质玻璃或不锈钢,长2m,内径3mm~4mm,内填充涂附2.5% 邻苯二甲酸二壬酯(DNP)和2.5%有机皂土-34(bentane)的Chromsorb G·DMCS (80目~100目)。 5.2.2 毛细管柱:固定液为聚乙二醇(PEG-20M),30m×0.32mm×1.00μm或等效毛细 管柱。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使用热固型油墨的平版印刷企业、使用醇溶性油墨的柔版印刷企业、凹版印刷企业及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孔版印刷企业,其他印刷企业可参照本指南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 印刷行业VOCs防治技术 1、工艺过程VOCs防治技术 工艺过程VOCs防治技术指采用无VOCs或低VOCs的原辅材料、先进的生产工艺,或者完善的废气收集及治理系统等方法在生产过程中减少VOCs污染。 1.1 控制原辅材料VOCs含量 控制原辅材料VOCs含量旨在推行使用低VOCs或无VOCs的环保油墨、胶粘剂以及清洗剂等原辅材料使用,从工艺的开端减少原辅材料的VOCs含量,达到VOCs减排目的。目前环保型原辅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辐射固化油墨,如UV固化油墨和EB油墨。此类油墨有机溶剂含量极低,使用过程几乎不排放VOCs。UV固化油墨可用于平版印刷、凸版印刷、凹版印刷、孔版印刷以及喷墨印刷的各个领域,适用的承印物有纸张、塑胶、电路板、铝箔等。 ②水性油墨:指以水为主要溶剂的油墨,主要应用于柔版印刷与凹版印刷。目前我国出版领域凹版印刷基本采用水性油墨,但软包装领域仍然大量使用溶剂型油墨。 ③植物基油墨:以植物油代替石油系溶剂型油墨中的矿物油,目前使用最多的是大豆油墨,广泛用于平版印刷。 ④水性胶粘剂:以水为主要溶剂的胶粘剂,可用于除蒸煮袋之外的食品、烟、酒及药品包装的复合工艺,目前已在国内少数企业得到应用。 此外,采用适用于高速轮转平版印刷机的无醇或低醇润版液、专用油墨清洗剂(W/O 乳液型)也可降低印刷行业VOCs排放量。 1.2 密封原料供应系统 采用密闭容器和管道调配、输送原料,减少原料贮存、配制及供应过程VOCs逸散。 1.3 建立VOCs废气收集系统 建立印刷、烘干和复合工序废气收集系统,增加VOCs废气的捕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 单张印刷企业应将车间密封,轮转印刷企业、金属印刷企业和凹印印刷企业应在所有VOCs排放点设立废气收集装置,保证VOCs废气捕集率不低于95%。 VOCs废气治理技术概述

总挥发性有机物性质,危害及来源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总挥发性有机物,英文缩写为TV OC,全称为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目前,世界对TVOC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WHO)对TVOC的定义为:在室温下饱和蒸气压超过了133.32pa,其沸点在50℃至250℃,在常温下可以蒸发的形式存在于空气中,具有毒性、刺激性、致癌性和特殊的气味性,会影响皮肤和黏膜,对人体产生急性损害的有机物。美国环境署(EPA)对其的定义是:除了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酸,金属碳化物,碳酸盐以及碳酸铵外,任何参与大气中光化学反应的含碳化合物。其主要包括:烃类、卤代烃、氧烃和氮烃。细分可分为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里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而我国在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对于TVOC的定义为:利用TenaxGC或TenaxTA采样,非极性色谱柱(极性指数小于10)进行分析,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化合物。 目前已发现的TVOC气体多达几千种,其中大部分有毒,部分还具有致癌性。总体来说,TVOC具有刺激性气味,有毒性,在一定浓度下,TVOC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症状;还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严重时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出现变态反应等。即使在低浓度下,也会引发眼、鼻、咽喉不适。对于孕妇,长期接触低浓度TVOC,会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妊娠综合症等,对出生婴儿的体质也会造成不良影响。 TVOC的主要来源有: 1、有机溶液。有机溶液是由有机物为组成介质的溶液,常见的有机溶液有家用化妆品、洗发用品和洗涤剂,还包括生活中常用的黏合剂、油漆、含水涂料等日常工具性用品。 2、建筑材料。建筑材料是指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一些易挥发气味的材料,包括建筑室内外使用的涂料、塑料板材、泡沫隔热材料、人造板材等材料。 3、室内装饰材料。室内装饰材料是指建筑物室内涂料或者室内装饰的一些其他容易挥发气味的材料,其中包括墙体涂料、壁纸、容易产生挥发性气味的壁画等材料。 4、纤维材料。纤维材料是天然纤维或合成纤维制作成的材料,通常情况下可以做地毯、挂毯、化纤窗帘等用品。此类纤维制品在制作中使用的各类染料及其他化学品气味会缓慢散发出来。 5、办公用品。办公用品有的自身具有挥发性。例如油墨,而有的自身并无挥发性,但是在其工作的过程中由于要散发大量的热量,其中的一些耗材随着热量一起散发来,例如复印机和打印机就属于这种情形,其工作的过程中会向空气中散发大量有害气体。 6、室外工业气体。室外工业气体是指工业生产或者各种机械散发出来的气体,其范围较为广泛,包括工业生产过程中挥发出来的气体、汽车尾气、光化学烟雾等等。

电子设备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ICS 13 040 40 Z 60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 XX/XXX- 20XX 电子设备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of electronic manufacturing (征求意见稿) 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 XX/XXXX-20XX 目次 前言 .................................................................. II 1.适用范围 ..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 (4) 4.1污染源界定 (4) 4.2时段划分 (4) 5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 5.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限值 (4) 5.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浓度限值 (5) 5.3排气筒高度与排放速率要求 (5) 6污染物监测要求 (5) 6.1布点 (5) 6.2采样分析 (5) 6.3监测工况要求 (6) 7实施与监督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控制VOC 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子专用材料涵盖的产品范围 (8) 附录C(资料性附录)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 (9) 附录D(规范性附录)VOC S 监测方法 (10) 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污染排放控制,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电子设备制造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设备制造业工艺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及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监测要求、电子设备制造业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自本标准各时段排放限值实施之日起,替代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相应的内容。 本标准是对广东省电子设备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依法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相关规定严于本标准的,从其规定。 本标准与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互为补充。本标准发布后,新发布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本标准适用范围重叠,且重叠部分严于本标准的,或者针对重叠部分新增控制项目的,执行新的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华南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协助单位: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代启、张远东、蔡瑜瑄、何梦林、侯瑞光、张旭东、曾艳华、 林志凌、肖景方、吴曾、陈扬达、梁小明。 本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201 X年X月X日批准。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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