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狄尔泰生命解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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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生活、体验、时间的读书报告

一、历史理性批判草稿

1、觉识、实在性:时间

狄尔泰将精神世界在主体中的建构如何使关于精神实在的知识成为可能作为历史理性批判的任务,为了表明体验中被体认到的事态的实在性,我们必须说明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范畴”一词。“我们归之于客体的各种谓词包含着不同的体认模式。指谓这些模式的概念,我称之为范畴。”1形式范畴是关于一切实在的陈述的形式,真实(实在)范畴包括的成员被用于整个实在,它们起自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体验,实在范畴缘起于我们的生命。生产关联体、力量和价值都被用来描述精神生活。“生活中的时间性是生活的第一个范畴规定物,也是一切其他范畴规定物的基础,‘生命行程’一词已经指明了这种时间性。时间通过我们的意识的综合整体,而为我们存在着。”2体验概念包含时间性,体验是一段时间序列,关于人类精神世界的知识起源于体验,体验是一切知识的前提。狄尔泰在这里用了很多句子描述时间,时间概念是通过体验而最终形成的,时间被经验为现在的无休止的前移,在同一瞬间,将来变为现在,又没入过去,现在是一个满含实在内容的时间因素,我们通过各种表象而拥有过去和将来,这些表象之所以为我们存在着,仅仅因为我们生活在当下。从现在回顾过去,是记忆中的图景,根据它们对于我们意识的价值,我们对其进行排列,时间越加流逝,我们的记忆越加模糊,而将来的图景也是不确定的。当回顾过去时,我们是很矛盾的,人们为过去所决定,但又否定它,幻想着它本来可以是另一个样子,而面对将来时,由于现在的实在性范畴与可能性范畴结合,我们觉得未来具有无限的可能性。“思维在对于时间的体验中所遭遇的矛盾产生于知性的非穿透性。甚至时间进展中的最小部分也仍然涉及时间的流逝。现在从来都不存在,我们经验为现在者总是包含着对于刚才的现在者的回忆。”3过去在现在领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通过记忆实现的,过去被包容进现在,时间之流中构成了一个现在性的统一体者,这是体验的一种最小单元。

“由于体验是时间进程中一个非常短暂的瞬间,在它尚未构成思想的清晰的对象之前,就已经随着时间之流(狄尔泰又称之为生命之流‘Fluss des Leb2ens’)成为过去,所以,这样的体验是思想无法直接把握的。因为根据生命本身的法则,

我们所观察到的每一个生命瞬间,都是我们注意力所固定下来的记忆的瞬间,而不再是时间之流或生命之流本身,思想对它是不可能直接穿透的,狄尔泰把这种情况称为‘二律背反’。”4关注破坏了体验,但是体验、表现和理解之间的关系使我们有可能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抓住一种心理活动的表现,我们再体验这种活动。我们必须找到一种既出现于时间之中,又不为外物所扭曲的表现。

2、生活、时间、生活关联体

由于意识的统一性,我们体认到关联体,生活本身是一种结构关联体,这种关联体得到体认,乃是因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这就是解释学循环。“一切理解方式所共有的内容是,从对于确定—非确定的部分的体认出发,尝试把握整体的含义,然后再回过头来,更准确地规定各个部分。”5整体和部分的同一。生活

1《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狄尔泰文集第3卷,安延明译,人大出版社,2010年,第178页

2同上书

3同上书,第179页

4<狄尔泰与现代解释学>,谢地坤,《哲学动态》2006年第3期

5《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狄尔泰文集第3卷,安延明译,人大出版社,2010年,第207页

与时间中的一切紧密相连。生活的整体性特征—它的内在的生灭变化,它的构成一种自我关联体的能力等都决定于时间。生活存在于时间中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之中,即作为它们的关联体而存在,生活与得到再体验者之间展现出诸部分的意义与整体的关系。在记忆中,在每一种生活关怀中,我们的整体存在都对其自身和他物持有一种态度;在每一种生活关怀中,我们都能看到部分对于整体的意蕴。

生活以生活的时间性为前提,同时又超越了这一特性。“尽管整体与部分这一形式范畴适用于空间、时间、有组织的存在物或历史中的一切关联体,但它首先是从生活的本质,以及与此相应的理解过程,即那种使诸部分结成一个关联体的过程,获得自身的意义。”6除了一般的思维范畴外,对于生活的理解还需要价值、目的和意义等范畴,这三种范畴之间的不同,首先因为我们体认生命行程时所采取的时间观点。“当通过记忆向后回顾时,我们借助意义范畴,看到了一个生命行程的过去部分的关联体。当生活在今天,我们通过情感,体验到当下实在物的肯定和否定的价值。如果面向将来,我们又会因为一种前瞻性的态度而形成目的范畴。”7每一范畴都从不同角度出发,去理解生活整体。我们对于当下的体验中,被体验到的现在物的各种内在价值是并列的、各自分立的。面对将来时,各种目的之间的关系只能是一些可能、选择和归属的关系。只有意义范畴可以克服生活诸部分之间的单纯的并列和单纯归属关系。

“生活中的关联性只能在生活事件的意义和对于生活整体的理解以及该整

体的含义的关系中得到说明。只是在这一领域中,范畴才可能取代单纯的并列性和从属性。作为生活理解之特殊方面的价值和目的等范畴态度就是以这样的方式被吸收进一种总体认识之中。”8我们通过意义范畴来体认生活,通过结构和以此为基础的获得性心理生命,时间中的生命过程就会出现塑造关系,意义联系的本质存在于一个生活过程的塑造之中—此过程展开于时间之中,并且以一定环境下的生活结构为基础。

二、狄尔泰思想述评

狄尔泰认为,体验是获取认识的第一步,它是直接的感受,全部认识就建立在这个基石之上。狄尔泰把生命当做精神科学的出发点比康德的先验哲学和经验主义者前进了一大步,它的出发点是活生生的人,是一个拥有知、情、意,并且不能将它们进行分割的整体,而不像后者那样只是偏重于某一个孤立的侧面; 更重要的是他强调体验的时间性,对后来的哲学家大有启发,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因此总是把时间性与人的存在及其解释联系在一起。海德格尔对时间的描述也与狄尔泰类似。

与柏格森的生命哲学不同,狄尔泰的生命哲学自然科学与生物学色彩重,“我们看到,一个心理—生理生命行程开始并结束于时间之中。”“这些相互作用就发生在生活这一关联体中。它们都受到遵循着因果律的自然客体系统的限制。这个系统也包括心理过程中那些与躯体相关的方面。这种生活时时处处都要受到时空限制,它仿佛居身于诸生命单元的时空事态中。”9相互作用并不是指因果关系的一个方面,而是一种体验。伽达默尔认为,在兰克和德罗伊森那里已经存在一种唯心主义态度和经验主义态度之间的冲突,在狄尔泰这里,这种冲突变得特别尖锐。在《建构》中,专门一节讲自然科学建构与精神科学建构的区别。“自

6《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狄尔泰文集第3卷,安延明译,人大出版社,2010年,第182页

7同上书,第185页

8同上书,第215页

9同上书,第207—208页

然科学主要探讨的是‘事实’,而人文科学主要探讨的是‘意义’; 自然科学依靠的是‘经验’,人文科学依靠的是‘体验’;自然科学使用的是因果的‘说明’,人文科学使用的是意义的‘理解’。”10“真实范畴在精神科学和在自然科学中完全不一样。我不打算讨论与这些范畴的起源相关的问题,而只想谈一下它们的有效性。任何真实范畴都不能声称,既然它在自然科学中有效,便在精神科学中同样有效。”11自然科学的因果性并不存在于历史世界中,如果历史被认为与自然一样,并不是精神的显现方式,那人的精神就无法认识历史了。狄尔泰的优秀之处在于,“他没有忘记经验在这里是某种根本不同于自然认识领域内的经验的东西。在自然认识领域内所涉及的,只是通过经验而产生的可证实的观点、、、内在历史性是一种生命的历史过程,它的范例不是固定的事实,而是那种使回忆和期待成为一个整体的奇特组合,我们把这种组合称之为经验,而且由于我们做出经验我们获得了这种组合。”12生活作为一种结构关联体,结构概念的使用,使对内心生命联系的体验性与自然事物的因果联系相区别。结构意指一种关系整体,这整体不依赖于事物的时间性的因果次序,而依赖于内在的关系。生命的结构联系通过解释学循环,使精神科学拥有诠释学基础。

解释学面对的就是意义,价值、目的、发展、理想等范畴都依赖于意义范畴。“因为我们只能通过一种与整体的理解相关的生活的特殊部分的意义范畴去体认生活过程的关联体。”13“意义被理解为生命的表现,生命本身,即这种流逝着的时间性,是以形成永恒的意义统一体为目标。生命本身解释自身。”14关于人的本质方面,与发展概念相伴随的是塑造概念,塑造是一种普遍的生活属性,人的本质是塑造出来的,意义联系的本质存在于一个生活过程的塑造之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活的一个新的特征,即它在时间上受到限制,同时又超越时间。”15“即狄尔泰并不认为,有限的—历史性的人受制于特殊时空关系,对精神科学认识可能性乃是一种根本的损害。历史意识应当实现这种对自身相对性的超越,以使精神科学认识的客观性成为可能。、、、历史意识那种超越自身并能够获得客观历史认识的特征究竟依据于什么呢?”16在狄尔泰这里找不到明确的答复。

表面上看,伽达默尔最初也批评狄尔泰学说的不彻底性,认为在狄尔泰哲学

观中存在着唯心主义与经验主义、个体的心理学基础与整体的历史主义观念的冲突,但是,伽达默尔仍然承认狄尔泰对现代解释学的杰出贡献。伽达默尔非常看重狄尔泰从历史的视野去考察和研究人类的生命世界,他甚至把狄尔泰的解释学称做“历史解释学”。“当然,伽达默尔也注意到狄尔泰的‘历史解释学’中存在的问题,这就是狄尔泰晚年接受了黑格尔的影响,把历史的客观性与人类精神史混淆在一起,这当然是狄尔泰思想内在的悖论。对此,伽达默尔不无遗憾地说,狄尔泰试图开启的以解释学为基础的认识论尝试,因为其晚年追随黑格尔的历史主义而告失败。”17

10 <解释学与认识论———一种历史眼光的透视>,何卫平,人文杂志2004 年第3 期

11《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狄尔泰文集第3卷,安延明译,人大出版社,2010年,第182页

12《真理与方法》,伽达默尔著,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317页

13《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狄尔泰文集第3卷,安延明译,人大出版社,2010年,第211页

14《真理与方法》,伽达默尔著,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323页

15《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狄尔泰文集第3卷,安延明译,人大出版社,2010年,第211页

16《真理与方法》,伽达默尔著,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335页

17<狄尔泰与现代解释学>,谢地坤,《哲学动态》2006年第3期

参考文献:

1、《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狄尔泰文集第3卷,安延明译,人大出版社,2010年

2、《真理与方法》,伽达默尔著,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

3、<解释学与认识论———一种历史眼光的透视>,何卫平,人文杂志2004 年第3 期

4、<狄尔泰与现代解释学>,谢地坤,《哲学动态》2006年第3期

5、《狄尔泰传》,鲁道夫·马克瑞尔著,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

解释学与中国哲学

解释学与中国哲学 景海峰 随着解释学(Hermeneutics,又译诠释学)在中国的传播和研究的日益深入,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文本诠释的方法,它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极大重视。除了译介和阐发伽达默尔、利科尔等解释学大师的理论之外,海内外学者也试图在普泛化理解的背景下,把解释学和中国传统思想的研究结合起来,并尝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诠释论体系和诠释学方法。下面我们以傅伟勋、成中英、黄俊杰、汤一介等4位先生的工作为例,来看一下这股趋势的一般状况和可能发展的前景。 一、傅伟勋的“创造的诠释学” 在华人学者当中,傅伟勋教授(1933—1996)是最早将解释学理论引入中国哲学研究和中西哲学比较的先驱之一。早在1972年,他因探讨老子之“道”所蕴含的哲理而首次触发诠释学的构想。1974年,在哥伦比亚大学教授俱乐部宣读《创造的诠释学:道玄与海德格》。1983年,在长篇学术自传《哲学探求的荆棘之路》中首次用简易的文字记述了“创造的诠释学”的架构。1984—1988年间,在海峡两岸多次以“创造的诠释学”为题发表正式演讲。1989年,撰成《创造的诠释学及其应用——中国哲学方法论建构试论之一》,为此说最具系统之长篇。随后,应用创造的诠释学方法于大乘佛学及儒学的研究,先后发表了多篇论文。傅伟勋的“创造的诠释学”方法论建构,具有十分广阔的学术背景,除了对现象学、辩证法、实存分析、日常语言分析、解释学等现代西方哲学方法论的一般化吸纳之外,还结合了中国传统的考据学和义理之学的方法,对大乘佛学教相判释、胜俗二谛、言诠方便等种种教理方法亦有融汇。 创造的诠释学(Creative Hermeneutics)共分为5个层次。第一是“实谓”层次,探讨原典实际上说了什么。这一层面的核心是原初资料,从版本考证、原文校勘到语词定夺、文法疏通,均属纯粹客观的校雠工作,不涉及到“创造”。“实谓”的寻考是诠释的基础和起点,但非重点,它只是为诠释的展开提供较为真实可靠的材料。第二是“意谓”层次,探问原典想要表达什么(或它所说的意思到底是什么)。这一层面开始发生主体移位,研究者的诠释意向初步显现,进入狄尔泰所谓“随后体验”的状态。通过语义澄清、脉络分析、前后文意的贯通、时代背景的考察等等功夫,尽量“客观忠实地”了解并诠释原典和原思想家的意思,探问其意向、意指如何。第三是“蕴谓”

试谈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

【论文关键词】:生命;表达;理解;解释【论文摘要】:生命解释学历来是狄尔泰解释学理论研究的重点。纵观他的所有理论著作,我们发现他主要是从这样几个方面来论述生命解释学的:一,表达;二,理解和解释。正是从这些论述中,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得到了充分地展现。狄尔泰是二十世纪德国生命哲学的集大成者,也是二十世纪重要的解释学家。他认为理解就是对"一直固定了的生命表现的合乎技术的理解。"[1]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固定了的表现对其中生命的领会。在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中,表达、理解和解释是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者接下来就对这三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以期获得对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的进一步认识。一、表达(一)生命表达:理解的直接对象狄尔泰在其理论中提出理解和解释活动的直接对象是生命表现或表达,这是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的基础。他在早期认为,通过体验和反省固然可以实现自我认识,但是心理事件是不断变化的,生命是无法直接观察的,如果不借助某种表现或表达,我们就不能准确的体验。事实上,每一种体验、每一种认识和意志活动都倾向于产生一种表达,特别是那些潜藏于内心的意识需要通过表达或表现才能被我们认识到。所以,如果没有对表达的理解,反省是一个迟钝的工具。只有建立在表达之上,对自己和他人的认识和理解才能更清晰、稳定和有深度。所以,狄尔泰特别注重表达对于理解、对于整个精神科学的作用。(二)精神表达:生命表达的普遍特征接着,狄尔泰又提出"生命表现出现于感觉世界,同时又是一种精神性东西的表达。因此,生命表现使我们能够对这种精神的东西有所认识。" [2] 这里,狄尔泰向我们展现了一切表达或生命表达的普遍特征,即它们都意谓着什么,它们都代表或指向在它们自身之外的东西。就是说,一切表达都有所表达,一切表现都有所表现。于是表达和表现就有了双重特征,它们既不是纯物理现象,也不是纯心理现象,而是二者的混合物。微笑的背后传递的是一颗愉悦的心,有形的符号后面是作者思想、情感、意志的流露。表达的这一特征为理解的可能性奠定了初步基础,它构成了精神解释精神的中介,构成了理解自己和他人内心经验的中介。因此,狄尔泰大大拓宽了生命表现的范围,人类的一切活动,一切作品甚至人类历史本身都是作为精神的客观化,作为生命表现而存在的。(三)表达的类型可见,狄尔泰的表达概念蕴藏着丰富的内涵,表达作为理解和解释活动的基础,不仅在于表达是理解的直接对象,还在于理解的不同方式和结果取决于表达的不同类型或等级。因此,狄尔泰根据生命表现的不同等级,把表达分为三个类型:第一个类型是语言表达,它包括约定俗成、以语言文字出现的一切。它的优点是可以精确地把一个人的思想传递给另一个人。"仿佛通过搬运,判断毫无改变地从作出判断的人的所有物转变为理解判断的人的所有物。这就为每一个逻辑上完善的思想关系确定了理解的基本特征。" "在这里,理解只涉及思想内容,而这一内容在每一关系中都是自身等同的。"[3]这类表达构成了人类及其作品的大部分内容,也是传统认识和理解活动所关注的一种表达类型。但在狄尔泰看来,这类表达也有不足之处,它没有表达出心理生命的丰富性和特殊性。因为狄尔泰认为,心理生命是流动的,而概念、判断和推理则是凝固的;内心体验是唯我独有的,语言则是交流思想的工具,一旦通过概念和判断将人的体验纳入到语言中,这个体验已是经过"剪裁"的体验了。 [!--empirenews.page--] 第二个类型是行为表达。他谈到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为了传达什么而去行动,但是大多数行为都是有目的的行为。对于一个外在的观察者来说,可以通过行为来推知另一个人的精神内涵。比如,在通常情况下,拿着锯子向一棵树走去的人是想伐木,举起锤子的人是想钉钉子。这里,表达与被表达者之间的关联往往是约定俗成的,而且,与第一类表达相比,它更能表达一个人的意图。但是行为并不能表达心理的全貌,狄尔泰把行为中的意图和动机区分开来。拿锯子的人意图是想把树放倒,但动机可能极为不同,伐木可能是为了要木材,可能是为了锻炼身体等等。意图是行为者的直接目的,而动机是行为者实施该行为的原因。所以,面对行为这类表达,我们也必须谨慎从事。这就构成了行为表达的一个不足之处,即行为不仅受动机支配,还受外在环境制约。

脑与认知科学

脑与认知科学的区别 脑科学和认知科学都是智能科学与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脑科学从分子水平、细胞水平、行为水平研究自然智能机理,建立脑模型,揭示人脑的本质。认知科学是研究人类感知、学习、记忆、思维、意识等人脑心智活动过程的科学。 一.本质上的区别 脑科学是智能科学的本质基础。大脑是人类的核心,是人类高级于其他物种的本质所在,是人类智能的发源地。众所周知,人们的一切思维、行为都受到了脑的控制。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需要使用大脑,让它来支配我们完成各种事务。脑科学的研究是为了赋予机器与人类相近的智能系统,所以要想让机器更好的服务于人类,我们必须要着手于大脑的探究。? 认知科学是智能科学与技术的中间体。诺贝尔奖的得主弗兰西斯?克里克在其著作《惊人的假说——灵魂的科学探索》中提出“人的精神活动完全由神经细胞、胶质细胞的行为和构成及影响它们的原子、离子和分子的性质所决定”。因此建立认知科学的激励的一个更深刻的原因是,人们要深入研究人自己的大脑和精神世界。顾名思义,认知科学是研究人认识和适应周围世界的过程以及与认知过程有关的神经系统及大脑的机理,人类感知和思维信息处理过程的科学。作为智能科学的中间体,它以脑科学研究为基础,同时也反作用于脑科学,并未智能科学的应用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二.研究内容的区别

人类从三个不同层面全面的研究大脑。第一个层面是生物学家和精神网络专家的战场,第二个层面是脑波技术专家和系统论专家的战场,第三个层面是哲学家和物理学家的战场。脑科学涉及的研究范围很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脑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神经网络复杂构建中的单 个元件神经元以及神经元通信问题的研究。 2.脑科学对有关学习、记忆、语言、思维等高级神经活动的 机制的研究。 3.发育神经生物学的研究是脑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4.脑高级功能的研究。主要包括:感觉整合与认知的形成机 理;脑高级功能的功能定位及其动态变化过程与机理;大 脑神经网络功能连接属性及其动态分析等。 5.脑科学的研究是实现超极人工智能的必要前提。脑科学从 分子水平、细胞水平、行为水平和整体水平对脑功能和疾 病进行综合研究,并从脑的发育过程了解脑的构造和工作 原理。 认知科学研究目标旨在探索智力和智能本质,建立认知科学和新型智能系统的计算理论,解决对认知科学和信息科学具有重大意义的若干理论基础和智能系统实现的关键技术问题。 下面对认知科学的研究方面进行总结。 1.学习与记忆过程的信息处理 2.思维、语言认知问题

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解释学方法论

第34卷 第2期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l.34 No.2 2013年3月Journal of Jis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Mar.2013 DOI:10.3969/j.issn.1007-4074.2013.02.001 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解释学方法论* 王向清,黄玉兰 (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著作不但继承了儒家经典的解释学思想和方法,而且有所发展和创新。对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儒学经典解释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形成了冯友兰从“照着讲”到“接着讲”的解释学思想和方法的转变。对孟子“知人论世”历史解释学方法论和“以意逆志”的心理解释学方法论的继承和发展,形成了冯友兰的具有“设身处地”之了解及哲学史家之见的“释古”的解释学思想和方法。 关键词:冯友兰;中国哲学史;解释学 中图分类号:B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074(2013)02-0001-06 作者简介:王向清,男,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玉兰,女,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 冯友兰对中国哲学史的研究,可以说是贯穿于其整个的学术生涯。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哲学史》上、下卷的问世,到四十年代《中国哲学简史》的出版,再到生命临终时的《中国哲学史新编》七册的完成,冯先生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可谓是硕果累累。而冯先生之所以终其一生,对中国哲学史史料进行不断挖掘,逐层深究,对自己的哲学史著作不断调整、改写和升华,这都源于他对“哲学史”的理解。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新编》中说:“历史有两个意义。……一是本来的历史,即人类社会在过去所发生的事情的总名。一是写的历史,即以历史家对人类社会过去所发生的事情的研究为根据,把过去本来的历史描绘出来,把已经过去的东西重新提到人们的眼前。……本来的历史是客观存在的,写的历史是主观的认识。……主观的认识总不能和其所认识的客观对象完全符合。所以,……写的历史也不能与本来的历史完全符合,……写的历史永远要重写。”[1]1-2哲学史是哲学的历史,因此哲学史也要不断地重写,这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有明确的表述:“历史有‘历史’与‘写的历史’之分;哲学史亦有‘哲学史’与‘写的哲学史’之分。写的历史,与历史既难符合,则写的哲学史,亦难与哲学史相符。……则所谓写的历史及写的哲学史,亦惟须永远重写而已。”[2]14而且由于写的历史是主观的认识,哲学史是有关哲学的历史,那么写的哲学史也是主观的认识。主观的认识就必然参杂了个人的思想和见解,所以,写的哲学史其实是对本来的哲学史的一种重新理解,重新阐发。一部哲学史著作的完成就是哲学史作者对哲学的历史的解释过程,反映了作者的解释学理念和方法的形成过程。三个版本的中国哲学史著作,反映了冯先生解释学思想和方法不断发展、成熟的过程。冯先生解释学的思想和方法主要是对儒学文化经典解释学思想和方法的继承和发展。对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的儒学经典解释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形成了冯友兰从“照着讲”到“接着讲”的解释学思想和方法的转变。对孟子“知人论世”(《孟子·万章下》)历史解释学方法论和“以意逆志”(《孟子·万章上》)的心理解释学方法论的继承和发展,形成了冯友兰的具有“设身处地”之了解及哲学史家之见的“释古”的解释学思想和方法。 *收稿日期:2012-11-06 在线杂志:http://skxb.jsu.edu.cn

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在中国哲学研究中的运用

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在中国哲学研究中的运用 伽达默尔是西方解释学现代发展的最大代表,不仅在于他创立了哲学解释学,更重 要的在于他将解释学理解为一种哲学,而且是一种实践哲学。随着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创立,其思想迅速传播和应用于哲学、美学、法学、历史学、语言学、教育学、文学评论 和宗教等人文社科领域,“‘解释学’成了现代思想中的一个‘流行词’”①,形成了世界性的一种 新哲学形态和“显学”理论。那么,对于中国哲学的发展,对于中西文化交流来说,伽达默尔的 解释学实践哲学又具有什么样的建设性意义呢?作为一种对话的“本文”,作为一种交流的“对象”,它又会在交流的参与中向我们显明一种什么样的新意义的理解与追求呢? 显然,这里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中国的解释学问题(此问题讨论以汤一介、黄俊杰教授 等为代表),二是中国的实践哲学问题(此问题讨论以张汝伦教授等为代表)。自从20世纪 80年代在我国展开了对西方解释学特别是对伽达默尔哲学研究以来,人们开始普遍关注着 这两个问题的研究,一方面着力于将西方解释学理论广泛运用于对哲学、宗教、伦理学、 社会学、美学、文学、艺术、历史等学科的研究,另一方面则进一步着手探讨“创建中国解 释学”及重新认识中国实践哲学在中西文化交流中的地位和价值问题。 一、解释学与“创建中国解释学”问题———从有“史”走向有“学” 西方解释学历史悠久,可上溯古希腊与中世纪,有赫尔墨斯对神的旨意的解释与传达的 神话,有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哲学的解释,有奥古斯丁关于解释对于理解神之旨意的意义研 究以及对于解释问题零散研究的系统化等努力,特别是在西方有着很长一段时期的对《圣经》解释的历史传统,1654年J·丹豪色最早采用“解释学”(Hermeneutics)一词用作书名。 不过,真正说来,解释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也是近100多年的事情。自从19世纪施莱尔 马赫、狄尔泰等人将解释学作为一般解释学、作为方法论的解释学之后,解释学才获得了 自身的特殊意义,解释本身才作为一种独立的对象被加以研究而形成了丰富的解释学理论。随后海德格尔从其基本本体论出发,赋予了解释学以本体论性质,而伽达默尔则将这种具有 本体论性质的解释学上升为一门哲学解释学来研究。这就表明,从西方解释学的发展史来看,“学”与“史”是分开的,有解释的“历史”不等于有解释的“学”(即解释理论)。因为“一种 ‘学’(理论体系)的建立应该是对其研究的对象有了理论和方法上的自觉(即自觉地把它要研 究的对象作为‘对象’来研究,并能为社会普遍所接受的系统的理论与方法)”①。 同样,中国的“解释学问题”可谓由来已久,甚至比西方有更长的历史,但“迄今还没有一套 自觉地把‘解释学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且与西方解释理论有所不同的理论体系”②,其根本原 因在于,尽管中国对本文意义的解释古已有之,也非常普遍,但始终没有将解释本身作为对象 来加以研究,没有形成关于解释的一套基本原理和理论。因此,可以说,虽然中国存在着十分 明确的解释实践活动,但却一直不曾有过独立的解释学理论,因而,作为一门理论学科,解释学 在中国是不存在的。在中国解释学问题上,可以说,有漫长的解释史却无一般的解释学。

关于狄尔泰生命解释学

关于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生活、体验、时间的读书报告 一、历史理性批判草稿 1、觉识、实在性:时间 狄尔泰将精神世界在主体中的建构如何使关于精神实在的知识成为可能作为历史理性批判的任务,为了表明体验中被体认到的事态的实在性,我们必须说明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范畴”一词。“我们归之于客体的各种谓词包含着不同的体认模式。指谓这些模式的概念,我称之为范畴。”1形式范畴是关于一切实在的陈述的形式,真实(实在)范畴包括的成员被用于整个实在,它们起自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体验,实在范畴缘起于我们的生命。生产关联体、力量和价值都被用来描述精神生活。“生活中的时间性是生活的第一个范畴规定物,也是一切其他范畴规定物的基础,‘生命行程’一词已经指明了这种时间性。时间通过我们的意识的综合整体,而为我们存在着。”2体验概念包含时间性,体验是一段时间序列,关于人类精神世界的知识起源于体验,体验是一切知识的前提。狄尔泰在这里用了很多句子描述时间,时间概念是通过体验而最终形成的,时间被经验为现在的无休止的前移,在同一瞬间,将来变为现在,又没入过去,现在是一个满含实在内容的时间因素,我们通过各种表象而拥有过去和将来,这些表象之所以为我们存在着,仅仅因为我们生活在当下。从现在回顾过去,是记忆中的图景,根据它们对于我们意识的价值,我们对其进行排列,时间越加流逝,我们的记忆越加模糊,而将来的图景也是不确定的。当回顾过去时,我们是很矛盾的,人们为过去所决定,但又否定它,幻想着它本来可以是另一个样子,而面对将来时,由于现在的实在性范畴与可能性范畴结合,我们觉得未来具有无限的可能性。“思维在对于时间的体验中所遭遇的矛盾产生于知性的非穿透性。甚至时间进展中的最小部分也仍然涉及时间的流逝。现在从来都不存在,我们经验为现在者总是包含着对于刚才的现在者的回忆。”3过去在现在领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通过记忆实现的,过去被包容进现在,时间之流中构成了一个现在性的统一体者,这是体验的一种最小单元。 “由于体验是时间进程中一个非常短暂的瞬间,在它尚未构成思想的清晰的对象之前,就已经随着时间之流(狄尔泰又称之为生命之流‘Fluss des Leb2ens’)成为过去,所以,这样的体验是思想无法直接把握的。因为根据生命本身的法则, 我们所观察到的每一个生命瞬间,都是我们注意力所固定下来的记忆的瞬间,而不再是时间之流或生命之流本身,思想对它是不可能直接穿透的,狄尔泰把这种情况称为‘二律背反’。”4关注破坏了体验,但是体验、表现和理解之间的关系使我们有可能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抓住一种心理活动的表现,我们再体验这种活动。我们必须找到一种既出现于时间之中,又不为外物所扭曲的表现。 2、生活、时间、生活关联体 由于意识的统一性,我们体认到关联体,生活本身是一种结构关联体,这种关联体得到体认,乃是因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这就是解释学循环。“一切理解方式所共有的内容是,从对于确定—非确定的部分的体认出发,尝试把握整体的含义,然后再回过头来,更准确地规定各个部分。”5整体和部分的同一。生活 1《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狄尔泰文集第3卷,安延明译,人大出版社,2010年,第178页 2同上书 3同上书,第179页 4<狄尔泰与现代解释学>,谢地坤,《哲学动态》2006年第3期 5《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狄尔泰文集第3卷,安延明译,人大出版社,2010年,第207页

西方哲学史学派及代表人物

西方哲学史书目分类的学派及代表人物 1. 古代哲学 (1)古希腊早期 泰勒斯 巴门尼德(爱利亚派,存在论) 赫拉克利特(辨证法创始人之一) 毕达哥拉斯(哲学家,数学家) (2)古希腊中期 普罗泰戈拉(智者) 高尔吉尔(智者) 苏格拉底 柏拉图《苏格拉底德申辩》《巴门尼德》《理想国》《智者》亚里士多德 《工具论》《物理学》《形而上学》《尼各马可伦理学》《政治学》 (3)古希腊晚期 伊壁鸠鲁(幸福主义伦理学) 芝诺(斯多葛派) 普罗提诺(新柏拉图主义) 2. 中世纪哲学与文艺复兴时期 (1)基督教神学 拉克坦修《神圣的原理》 奥古斯丁《忏悔录》《上帝之城》 (2)天主教哲学与经院哲学 达米安 贝伦迦尔 安瑟尔谟 高尼罗 阿伯拉尔 《是与否》《基督教神学》《神学导论》《我的苦难史》 托马斯.阿奎那《反异教大全》《神学大全》 (3)英国经院哲学 罗吉尔.培根《大著作》 司各脱(实在论)《牛津评注》 (4)文艺复兴时期 伊耶 乔尔丹.布鲁诺(自然哲学家) (5)宗教改革 马丁.路德 加尔文《基督教原理》3. 近代哲学 (1)英国经验论之萌芽 弗兰西斯.培根《新工具》《经验论》 马基雅维利《君主论》《绝对君主制》《论李雅的罗马史前十卷》 霍布斯(机械唯物主义、经验论) (2)法国唯理论 笛卡尔《方法论》《第一哲学思维集》《哲学原理》 斯宾诺莎《伦理学》 莱布尼茨《单子论》《人类理智新论》 (3)英国经验论 约翰.洛克《政府论》《教育漫话》《人类理智论》 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希勒斯和菲洛诺斯的三篇对话》休谟《人性论》《人类理解研究》 (4)法国启蒙运动 皮埃尔.贝尔 孟德斯鸠《波斯人信札》《论法的精神》 伏尔泰《哲学通信》 卢梭《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尔》《忏悔录》 现代西方哲学的开端是以黑格尔终结西方传统哲学为标志的。 近代哲学被康德和黑格尔结束。 4.德国古典哲学 康德(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 黑格尔(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 孔德(实证主义)《实证哲学教程》 约翰.穆勒(实证主义)《孔德与实证主义》《逻辑的体系》《功利主义》 费尔巴哈(青年黑格尔派,古典哲学唯物主义)《关于死亡与不朽的思想》《黑格尔哲学批 判》《未来哲学原理.》

伽达默尔的前理解学说

伽达默尔的前理解学说 【内容提要】本文试图阐明伽达默尔诠释学的几个重要概念,即诠释学循环、前理解、事情本身、完满性前把握、时间距离等,特别指出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关于理解循环的三个必要条件,即前理解、事情本身与完满性前把握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前理解来自同事情本身的关联,并根据完满性前把握这一预设而进行修正,从而达到对事情本身的正确理解。正确理解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前理解学说,则可以同科学主义和历史主义的所谓客观解释划清界限,又同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所谓主观解释表明分歧。本文还探讨了诠释学从海德格尔到伽达默尔的发展,认为伽达默尔的前理解学说虽然是从海德格尔的理解前结构发展而来,但由于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历史性深层向度,从而超出海德格尔的此在诠释学而转入一种历史性的哲学诠释学。本文作者特别提示,事情本身与完满性前把握是伽达默尔诠释学中尚未得到充分研究的两个重要概念。 【关键词】伽达默尔/诠释学循环/前理解/事情本身/完满性前把握 伽达默尔的前理解学说是从海德格尔的理解前结构理论发展而来的,但由于伽达默尔诠释学的历史性深层向度,使之

超出了海德格尔的此在诠释学而转入一种历史性的哲学诠释学。 一、诠释学循环(der hermeneutische Zirkel) 精神科学的循环结构①在诠释学里很早就形成了一种解释的循环结构,这种结构在诠释学里被称之为诠释学循环(der hermeneutische Zirkel)。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古代修辞学早就认识到整体与部分所谓诠释学循环,即要理解语句,首先要理解其中的语词,而要理解语词,又必须先理解语句。宗教改革派路德和他的追随者曾把这种从古代修辞学里所得知的观点应用于理解过程,并把它发展成为文本解释的一般原则,即文本的一切个别细节都应当从上下文关系以及整体所目向的统一意义,即从scopus(整体结构)上加以理解;反之,整体结构的统一意义又必须从一切个别细节去理解。当把这一原则用于对《圣经》的理解时,他们反驳罗马教会独断论对《圣经》的解释,认为整体与部分的循环关系乃是对《圣经》理解和解释的唯一正确原则:一方面对《圣经》的整体理解指导着对个别细节的解释,另一方面,《圣经》这一整体也只有通过对个别细节的理解才能获得。从这里,新教改革派提出《圣经》是自身解释自身的所谓《圣经》自解原则(Schriftprinzip)。 对于古代修辞学这种整体与个别的诠释学循环,伽达默尔在他的《论理解的循环》(1959)一文中写到:“我们必须从个别

解释学

解释学 解释学,又称诠释学(hermeneutics),是一个解释和了解文本的哲学技术。它也许被描述作为诠释理论并根据文本本身来了解文本。 “文本”的概念“文本”的概念被扩展为书面文件。例如:讲话、表现、艺术作品和事件。因此,任何一个人都在细说或者诠译“社会文本”。 西方哲学、宗教学、历史学、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文艺理论中有关意义、理解和解释等问题的哲学体系、方法论或技术性规则的统称。有关解释学的研究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它作为一种哲学学派形成于20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学术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释义学" 早在人类远古文明时期就已存在如何理解卜卦、神话、寓言意义的问题。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已涉及理解和解释的问题。“解释学”一词的词根hermes就来自古希腊语,其意为"神之消息"。当时,人们已把如何使隐晦的神意转换为可理解的语言的研究看作一门学问。中世纪的A.奥古斯丁、卡西昂等哲学家在对宗教教义进行新的解释时,逐步把以往对解释问题的零散研究系统化。16世纪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提出如何直接理解圣经本文的原则与方法的问题,对解释学研究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此外在法学、历史学、语言修辞学等传统研究中也一直涉及解释学的问题。“解释学”一词于1954年首次出于J.丹豪色的著作中。但在18世纪以前,有关如何正确理解文意内容的研究往往被称作"释义学"。这类研究往往从实用性出发,实际上是一些零散解释规则的汇集。亦泽“阐释学”、"释义学”、“诠释学”。广义指对于文本之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或哲学。涉及哲学、语言学、文学、文献学、历史学、宗教、艺术、神话学、人类学、文化学、社会学、法学等问题,反映出当代人文科学研究领域的各门学科之间相互交流、渗透和融合的趋势。既是—门边缘学科和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又是一种哲学思潮。狭义指局部解释学、一般解释学、哲学解释学等分支、学派。局部解释学泛指任何本文注释(包括备往今来的法律、《圣经》、文学、梦和其他形式的本文解释的规则和方法的理论体系。从古希腊人解释荷马的史诗和其他诗作开始.欧洲的古典学者就有注释古代文献的传统。中世纪后期形成了有关《圣经》经文和法律条文解释的“古典注释学”和考证古代典籍的文献学。一般解释学是对本文的理解和解释的—般方法论研究。它不同于各种局部形式的解释学,其目的在于建立以连贯—致的理解哲学为基础的一般而普遍的方法论。代表人物为施莱尔马赫、狄尔泰和意人利哲学家埃米里奥·贝蒂。埃米里奥贝蒂为了响应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发表《作为精神科学的普遍方法的释义学》和《普遍解释是人文科学的方法》(1967)两书,试图建立以考察多学科中解释的模式为基础的普遍“理解”方法,规定一套解释的标准。哲学解释学泛指对理解和解释的现象的各个层次和各种情况的研究,它不是一种方法论,而是对方法沦、对理解中意识形态的作用以及对不同形式的解释的范围和假定等的哲学“反思”。哲学解释学有两种形式;(1)分析的解释学。涉及理解和解释、思维机器和日常语言等问题。它均一般解释学不问,虽然也涉及方法论,但是主要属于哲学性质。(2)人文主义的哲学解释学。其代表人物包括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利科和德里达等人。他们根据现象学的传统及其对客观知识的批判,对本文解释的条件进行反思。伽达默尔和德里达根据海德格尔对存在——神学传统的批判研究,力图在形而上学问题的具体情况中理解解释。利科与前两入不同,试图调和德国的解释学传统和语言分析哲学、心理分析学、结构主义思潮,认为本休论只存在于解

论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美学思想

论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美学思想 一 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1900--2002)当代解释美学代表人物。1900年生于德国马堡,1922年在新康德主义马堡学派代表人物那托普指导下以其对柏拉图思想研究的论文获博士学位。并于1923年去弗莱堡大学参加海德格尔所主持的"亚里士多德伦理学讨论班",来到弗莱堡大学,见到在那里任教的胡塞尔,对现象学发生浓厚兴趣。1937年开始任教于马堡大学,1938年转到莱比锡大学任教,1946-1947年曾任莱比锡大学校长。1949年到法兰克福大学任教,同年又去海德堡大学任教。从1949年至去世前一直为海德堡大学教授。曾主持过久负盛名的德国《哲学评论》杂志工作。伽氏一生著述甚丰,主要集中在哲学美学和历史哲学两个领域,其哲学解释学就在这两个方面体现出来。1960年出版《真理与方法》一书,此书为其代表作,构思最长,影响最大,曾多次再版,并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发行。此书的问世标志着现代哲学解释学的诞生,并成为现代哲学解释学的经典著作,也奠定了伽达默尔作为现代哲学解释学大师与著名哲学家的地位。本书正如其副标题所说"哲学解释学的基本特征",即着重于揭示人类精神活动中的"理解"现象的一系列特征。本书由三部分组成,即从艺术、历史和语言三个部分,阐明理解的基本特征。特别是第一部分"艺术经验中的真理问题",着力对艺术经验的本体论进行分析,揭示艺术经验的哲学真谛,并展开了"理解"现象一般特征的分析。本书的书名《真理与方法》准确地说,应是《真理或方法》,也就是在真理和方法之间加以选择。实际上,伽氏反对把真理与方法划等号,而是试图凭借解释学本体论深入探讨真理问题,第一部分就是着重探讨"艺术经验中的真理问题"。关于方法与真理的关系,伽氏说道:"因而本书所关注的是,在经验所及的一切地方和经验寻求其自身证明的一切地方,去探寻超越科学方法论作用范围的对真理的经验。"(1)可见,本书的主旨就是超越启蒙主义以来理性主义的科学方法论而去探寻真理的经验。关于艺术问题,他又说道:"为了拒斥受科学的真理窒息的美学理论而保护我们由艺术作品所获得的对真理的经验,本书的探讨就开始于一种对审美意识的批判。"(2)他又一次对理性主义真理观影响下的美学理论与审美意识给予了明确的批判。同时表明,他写作此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我们由艺术作品所获得的对真理的经验"。 伽达默尔写作《真理与方法》的时代背景,应该是十分明确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与六十年代正是"二战"之后,人类又面临着新的科技革命与产业革命。一方面社会取得了进步,另方面人类的生存危机却愈加深重。因此,伽氏所面临的首先是物质进步与精神危机的矛盾。他说:"当科学发展成全面的技术统治,从而开始了'忘却存在'的'世界黑暗时期',即开始了尼采预料到的虚无主义之时,难道人们就可以目送傍晚夕阳的最后余辉--而不转过身去寻望红日重升时候的最初晨曦吗?"(3)在这里,伽达默尔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物质与精神矛盾的图景。一方面,科技全面发展,但科技统治却使人类"忘却存在"而进入"世界黑暗时期"。面对这样的矛盾,应该怎么办呢?是像尼采那样因"上帝已死",而目送傍晚夕阳最后的余辉呢?还是转过身去寻望红日重升时候的最初晨曦呢?显然,伽氏是取后者的态度,试图以现代解释学理论去克服当代物质进步与精神危机的矛盾,通过改变人的生存状态而去迎接最初的晨曦。伽氏所面临的另一问题就是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的关系问题。所谓人文学科在德语文献中称作"精神科学"。在传统的理论中、包括德国弗莱堡学派的理论中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是对立的。在德国,精神科学这个概念最早由狄尔泰提出。以后,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的创始人W·文德尔班在其《自然科学史》一书中,又进一步对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作了区分。弗莱堡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李凯尔特及其它理论家也都作了不同的阐述。但都立足于两者的对立。当然,在实际生活中,科技拜物教的进一步泛滥,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哲学阐释学三原则和翻译研究

2012年第03期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No.03,2012 第28卷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 Vol .28(总279期) Total No .279 收稿日期:2011—10—11 作者简介:李晓玲(1983—),女,河南濮阳人。河南科技学院外语系,助教,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翻译和外语教学。 哲学阐释学三原则和翻译研究 李晓玲 (河南科技学院外语系,河南新乡453003) 摘要:阐释学是一门研究理解和解释的学科。现代西方阐释学的代表人物伽达默尔提出的三大哲学阐释学原则“理解的历史性”、“视域融合”和“效果历史”为一本多译等翻译现象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 关键词:哲学阐释学;翻译;理解的历史性;视域融合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2)03—0145—02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哲学语言论转向和翻译理论界的文化转向为我们开辟了许多新的译学 研究的视角。人们从更多的方面和角度来研究翻译。以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为代表的西方现代阐释学,颠覆了许多传统的理论和观念,改变了人们看问题的方式。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所提到的 三大哲学阐释学原则 “理解的历史性”、“视域融合”和“效果历史”为一本多译等翻译现象提供了新的 研究视角。 一、理解的历史性在理解的模式上,伽达默尔继承了海德格尔前结构理论:每一种解释都建立在一种前有的基础上,为了理解某个事物,我们总得先要具有这个事物。我们对任何事物的理解都建立在我们已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之上。因此,我们对每一种事物或现象的解释都不可避免地受“前见”的影响,这种“前见”就是我们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译者只有把自身置身于历史性的视域中,才能真正理解原作的意义 。“伽达默尔认为理解是历史的,理解的历史性又构成了理解的偏见,进而决定了理解的创造性和生成 性”。[1]我们是历史性地存在的。无论是认识的主体或客体,都内嵌于历史性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文本的理解无疑也是历史性的。理解的历史性导致了历史的偏见,包括误读现象。伽达默尔认为这 种偏见是“合法的” 。他认为正是这种“合法的偏见”构成了理解的历史性因素。伽达默尔声称“偏 见未必就是不合理的和错误的,实际上,我的存在的 历史性产生着偏见,偏见实实在在地构成了我的全部体验能力的最初直接性。偏见即我们对世界敞开 的倾向性”。[2]伽达默尔对偏见的积极性的一面的论述使我们认识到了误读的意义。庞德唐诗英译中 的错误在美国引起的新诗运动,寒山诗于20世纪50和60年代在美国和日本引起的激潮,都说明误读有其不可忽视的意义和价值。理解主体不同的历史背景使他们具有不同的价值观,从而生成了不同的偏见,进而在翻译中做出不同的选择,书写出不同的译本。 二、视域融合 视域融合是伽达默尔哲学阐释学第二大原则。视域就是看视的区域,它包括了从某个立足点出发所能看到的一切。伽达默尔认为,作为理解者或解释者的译者,其视域并不是封闭孤立的,而是开放动态的。因此,作为理解者和解释者的译者,其任务就是扩大自己的视域,并与其他视域交融,达到一种历时性、共时性的 “视域融合”。理解是以历史性的方式存在的,无论是理解的 主体———理解者,还是理解的客体———文本,都是历史地存在的。两者都各有自己的视域。译者对文本的理解是由其带来的各种成见所规定的,它们构成了译者现在的视域。而文本总是含有作者原作的视域。不同历史时期的读者带着当时的时代氛围形成的视域和文本的历史视域相遇和融合。但这种理解 5 41

狄尔泰:精神科学的自主性和生命意义的诠释学

狄尔泰:精神科学的自主性和生命意义的诠释学 第一节狄尔泰的问题意识和生平著作 当我们疏理近一百五十年来西方哲学发展线索的时候,很难绕过狄尔泰(Wilhelm Dilthey,1833-1911)。他是一位从近代哲学转向当代哲学的承上启下的哲学家。他充分揭示了十九世纪各种哲学倾向中的弊端,而他自己提出的克服这些弊端的新的哲学构想虽然还不成系统、不够完整,甚至还有自相矛盾之处,但他的这些创意构成了二十世纪新的哲学尝试的出发点。 狄尔泰看到了十九世纪欧洲三种主要哲学倾向中的弊端。 首先是思辨的形而上学的弊端。这种思辨的体系哲学在黑格尔那里发展到登峰造极地步。它的弊端表现为用一种思辨的哲学方法取代了各个不同领域中特殊学科的特殊方法,把各具特色的特殊学科强行纳入到形而上学的体系中去,以一般性抹杀个体性,以哲学思辨替代科学研究。 以孔德、斯宾塞、穆勒为代表的实证主义起来反

对这种思辨的形而上学。他们强调科学是建立在经验观察的基础上的,通过归纳建立普遍性的命题,找出现象间的规律,从而能对同类现象的再次出现作出预言,并对所建立的普遍命题是否有效进行证实。他们主张这种在自然科学中取得成功的方法应推广到其他学科的研究中去,任何学科要想赢得科学的地位,必须应用这种实证的方法。 以兰克(L. V. Ranke)和德罗伊森(J. G. Droysen)为代表的历史主义学派一方面反对思辨的形而上学,另一方面又反对实证主义。他们主张人文现象在本质上不同于自然现象。人具有历史性、社会性和独特的个性。自然现象是永远重复的,人的历史现象是不重复的。自然现象有普遍的规律性可寻,而人文现象没有普遍的规律性可寻。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时代精神;每一个社团都有自己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关系;每一个作家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体验和思想情感;每一艺术作品都是独一无二的。思辨的形而上学把丰富多彩的人文现象抽象化为一般概念,扼杀了人文现象的个性,而实证主义则把活生生的人物化为自然之物。 狄尔泰深受历史主义的影响,但他也充分意识到历史主义会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潭。为了克服相对主义

狄尔泰与现代解释学

狄尔泰与现代解释学 在西方解释学的发展过程中,狄尔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不仅充分 认识到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在哲学研究中的重要性,而且把解释学由单纯的文 本研究扩展到对现实世界中的人(Mensch)的研究,创造了所谓“生命解释 学”(die Hermeneutik des Lebens)。狄尔泰因此不仅赋予了解释学以方法论 的意义,而且还承认解释学就是哲学的过程,从而使解释学具有了认识论的意义。正是在狄尔泰的努力下,解释学才由传统解释学进展到当代的伽达默尔的 所谓哲学解释学。 一 作为施莱尔马赫的再传弟子,狄尔泰的哲学生涯开始于施莱尔马赫研究。还是 在读书期间,他撰写的《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的独特贡献——与以往这门科学 所做的工作之比较》探讨的就是解释学在施莱尔马赫那里的重要意义。在这篇 论文中,狄尔泰第一次注意到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思想,着重研究了施莱尔马 赫用解释学的方法探讨基督教思想的问题。他发现,施莱尔马赫运用了分析和 解释柏拉图的方法去考察基督教的理念,对世界采取浪漫主义的解释,尤其是 在解释新约保罗书信上,这点表现得尤为明显。该论文1860年获得施莱尔马赫 基金会颁发的双倍奖金,狄尔泰不仅借此完成学业,而且从此开始编辑施莱尔 马赫书信集,并且撰写他的早期主要著作《施莱尔马赫传》。对狄尔泰来说, 这篇论文获奖并不是重要的,真正重要的,这是他的哲学生涯的真正开端。他 自己在获奖15年以后曾说过,他就这篇论文所做的工作引导他构造自己的基本思想。 如果说狄尔泰早期对解释学的重视还不是自觉的,那么,从19世纪60年代中 期开始,他在建构自己的精神科学体系时则有意地把解释学当做精神科学的最 重要方法。特别是在他把“体验”、“表达”和“理解”当做精神科学的核心 内容予以诠释时,解释学在他那里就作为全部精神科学的重要方法而得到彰显。这时,“理解”概念获得进一步的阐明,“理解”不只是帮助我们对理应认识 的内容的把握,而且还涉及有关这个内容的普遍有效性。“表达”在他那里也 得到严格的规定,它与生命内容应当有内在的逻辑关系。狄尔泰以为,正是通 过对这些概念加以规定并形成特定的方法,“解释”作为一门学问才得以确立,并且经过体系化,它在本质上真正成为对“确定的生命表现进行理解的学问”。 ①“解释”这个概念现在不只是解释的艺术,而且还是理解的科学,认识生命 的方法。这样,解释学就是作为“对在文字上固定下来的生命表达进行理解的 技巧学。”②它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施莱尔马赫对它的认识。 1900年,狄尔泰受到胡塞尔的《逻辑研究》之启发,开始了由精神科学到解释 学的“转向”。他在《解释学的兴起》中着重从语文学上讨论解释技巧的历史,同时关注解释过程的本质。他在这里赋予了解释学更加重要的意义。概念和范 畴现在不只是被应用在说明生命事实之中,而且还在这种说明之中反过来对概 念和范畴进行考察;解释不再像它原初那样仅仅是对某个人的个性或某部重要 的历史著作的特点加以挖掘,而是发展为对一切“精神创造”(Schoepfung des Geistes)加以阐释,并且直接深入到人类生命本质。 现在,对狄尔泰来说,原先把解释学当做一种方法去探讨“精神世界”已经过 于狭小了,他主张建立一种“系统组织的解释学”,要把应用于生命理解的概 念和范畴扩展到对它们所包含的整个世界的理解,通过对生命世界的分析和阐

跨文化传播中的理解问题_哲学解释学的视角_李思睿

收稿日期:2013-09-01 作者简介:李思睿(1987-),女,中山大学人类学专业2013级博士研究生。 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13年第6期 跨文化传播中的理解问题:哲学解释学的视角 李思睿 (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广东广州510006) 摘要:跨文化传播研究的是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个人、组织、国家之间进行的信息传播和文化交往活动。跨文化传播活动的理解分为理解自我、理解传统、理解语言和文本、理解他者四个方面,本文拟从哲学解释学的视角来看待跨文化传播中的理解现象,分析跨文化传播的重重理解障碍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探究“理解何以可能”的问题。 关键词:文化;传播;理解;他者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42(2013)06-90-06 跨文化传播研究的是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个人、组织、国家之间进行的信息传播和文化交往活动。这一传播活动的独特之处在于,由于不同文化背景带来的巨大差异,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存在许多理解障碍, 交流变得异常艰难,而几乎很难达到理想的传播效果。跨文化传播的历史总是伴随着偏见、误读、刻板印象、民族中心主义、歧视、冲突乃至战争。哲学解释学这门学科探究人类一切理解活动得以可能的基本条件, 描述理解的每一个步骤,力图阐明各类理解现象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什么让理解不再由进行解释的主体所支配。哲学解释学认为,理解始于前理解,由于“事情本身”和“效果历史意识”得以可能,并在语言中开展。在跨文化传播中, 理解同样始于前理解,即对自我和自身传统和文化的理解;理解在语言中,主要是在与“文本”和“他者”的对话中开展。本文试从哲学解释学的视角来看待跨文化传播中的理解现象,从理解自我、理解传统、 理解语言和文本、理解他者的四个步骤来分析跨文化传播的重重理解障碍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探究“理解何以可能”的问题。 一 理解自我 理解自我最首要的是要知道前理解的存在,以 及如何在此基础上正确展开理解。理解始于何处?按照我们最通常的观念,理解应该是在某种陌生事物出现时发生的。比如,当我们认识一个陌生人,接触一种新的文化,这时候我们需要理解。当我们了解了陌生人的基本情况, 掌握了新文化的要义,理解似乎就完成了。哲学解释学则从存在论出发,对理解始于何处做出了不同的描述。解释学认为,在一切理解之前已经有一个理解的前结构,即前理解。前理解由前有、前见、前把握构成。前有是指我们并不是一无所有地进行理解,比如当我们说“桌子”、“门”,我们已经先把它们看作为桌子、门,而不必加以疑问和解释。如果没有这些可以说出的东西,我们就无法说话,无法理解。我们的理解早已建立在这种已有的对世界的理解之中。前见是理解的着眼点和一种先行判断。无论是理解一件事物还是一个人,我们总是着眼于其中的一个点、一个方面开始理解,并带有某种判断。于是,被理解的东西保持在前有中, 被前见地瞄准,然后通过解释上升为概念。在解释前我们已经断然地或有所保留地拥有了某种概念框架,我们才能按自己决定好了的概念方式进行解释,解释奠基于这种前把握之中。由于我们每个人都是生活在历史、文化之中的人,绝不会生活在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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