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17最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17最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17最新)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2017)

(1999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发布2010年11月30日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25 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应当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批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受理、审查、报批工作。

第四条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

受理预审申请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使用标准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对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进行预审,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第五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具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二)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或者审核文件。

建设项目拟占用耕地的,还应当提出补充耕地方案;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还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第六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者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先行用地。

申请先行用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先行用地申请;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审核文件或者有关部门确认工程建设的文件;

(五)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经批准先行用地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用地报批手续。

第七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第八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可以合并编制,一年申报一次;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分期分批申报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回复。

第九条建设只占用国有农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只需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建设只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只需拟订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建设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应由国务院批准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只需拟订供地方案;其他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

(一)经批准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同时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二)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三)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四)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第十一条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包括占用农用地的种类、面积、质量等,以及符合规划计划、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等情况。

补充耕地方案,应当包括补充耕地的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以及补充耕地项目备案信息。

征收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征收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

供地方案,应当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等。

第十二条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材料及时送该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必须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国务院批准征收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后,应当将批准文件和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一并上报。

第十三条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

建设用地审查应当实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内部会审制度。

第十四条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方可报人民政府批准: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确属必需占用农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三)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规划且面积、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四)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必须符合单独选址条件。

第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方可报人民政府批准:

(一)被征收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的;

(二)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被征收土地上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切实可行。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依法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不得办理土地征收。

第十六条供地方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方可报人民政府批准:

(一)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二)申请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用地的要

求;

(三)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符合规划、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第十七条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发出。

未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不予批复建设用地。其中,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后办理回复文件。

第十八条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方案经批准下达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第二十条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按照《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落实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

第二十一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公布规划要求,设定使用条件,确定使用方式,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应当包括划拨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内容。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用地批准书》公示于施工现场。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提供国有土地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用地进行跟踪检查。

对违反本办法批准建设用地或者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 度

绵阳天成农业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加强项目部人员管理, 明确项目员的职责和权利, 明确项目人员的奖惩机制, 推动本公司事业更好地发展, 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有人员 第三条、项目人员职责: 1.项目部人员须向项目部领导和公司领导负责。服从领导的安排,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定期向直接领导汇报工作, 并定期向公司提交工作总结。 2.项目人员要及时关心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 了解国家及省市各级科技和农业主管部门对林、农事业的支持方向。 3.项目人员要主动与生产部管理人员及基地技术主管联系, 详细了解本公司各个基地的基本情况, 对我公司所发展的项目要有详细的掌握, 对我公司发展事业的思路要有清醒的认识。 4.项目人员要经常浏览国家及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它职能部门网站, 了解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项目资金支持动态, 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高校的专家教授, 向她们寻求支持共同申报。 5.项目人员要及时将我公司能够申报基金项目的基地以及实验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并提前联系相关高校做好项目准备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做好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备项目申报指南出来后及时申报项目。

6.研发人员要努力学习与我公司事业发展的有关知识。 7.项目人员要积极与我公司合作高校及科研机构的联系, 向她们了解最新的研发政策和流程, 寻求她们的技术支持将我公司的品种研发推向更高的水平。 8.项目人员要认真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 特别是要积极学习和培训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并积极练习写作, 为后续项目申报书的书写打好基础。 9.项目人员要及时了解国家及省市农业、林业产业化方面的有关政策及方向, 积极利用公司现有的条件准备好公司申请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材料。在有条件的时候做好申请工作。推进公司中药事业的宣传和策划工作, 积极对外联系, 寻找更多的合作源。积极准备参加国家和省市的各种项目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和理论水平, 为以后申报项目做好准备。10.积极加强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政府部门领导和科技主管部门领导的沟通和协调, 在维护好现有关系的基础上发掘新的关系和合作点。 11.及时和生产部主管部门协调, 将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领导, 并配合项目部利用所在基地向国家和地市相关部门申报科技和农业项目, 争取政府扶持。 第四条、项目研发部人员权限 1.项目部人员有权获得公司提供的各种培训与学习机会, 享受公司其它员工享有的一切权利。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图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行分级预审。需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预审。 2.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由市国土资源局出具预审意见。 3.需报国家、省、市预审的建设项目用地,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部应出具初审意见,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预审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 三、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单位申请预审的报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情况、拟用地类型和集体土地面积,补充耕地初步方案等) 3.项目总平面布局图或线性工程平面图,以及辅助附属设施的总平面布置图、用地位置(线性走向)示意图。 4、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荐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涉及占用耕地的)。对拟采用委托补充方式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的项目,应说明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标准以及确定缴费标准的依据和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6.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 7.对拟占用基本农田的,应通过选址方案比选等方式说明确需占用的理由 8.对拟占用基本农田比例超过50%或面积超过35公顷的,应附专家论证意见

9.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的专家论证意见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听证会纪要 四、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收费事项 无

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办法新版

项目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目录 第一篇、办公室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 2、车辆管理制度………………………………… 3、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4、印章管理制度………………………………… 5、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6、招待费管理制度……………………………… 7、宿舍管理制度…………………………………第二篇、项目部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2、生产管理制度……………………………………… 3、例会制度…………………………………………… 4、技术管理制度……………………………………… 5、质量管理制度……………………………………… 6、安全管理制度………………………………………

7、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库房管理制度…………………………………… 8、加班制度……………………………………… 第三篇、招标管理制度…………………………… 第四篇、分包队伍管理制度………………………………… 第五篇、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篇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为提高直属工程项目部的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各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编制本考勤制度。 1、项目部管理人员统一每月带薪休假2天(包含事、病、假)。请假超过两天,每超一天扣除相应的天数工资;不请假无故旷工者及请假超过5天者双倍扣除相应的天数工资。项目部全 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事先请假。 2、项目部办公室负责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考勤,项目生产工长及项目经理负责生产工人、机械司机人员的考勤。考勤人员务必做到实事求是考勤、当天考勤,严禁月底统一考勤。项目部办公室在每月3日前将由项目经理及主管领导签署后的上月出勤报表 报送财务部门。 3、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办事须征求上级主管及项目经理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征地工作的程序 建设项目征地工作的程序 一、选址(项目单位、国土局、建设局)、立项(计委)。 二、勘测定界(项目单位聘请资质单位)。 三、建设项目预审(立项、核准或备案的同级国土部门)。 所需资料: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项目单位、国土局)。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用地规摸、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等(项目单位)。3、需审批的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可研报告(计委)。4、初审意见。内容包括:拟建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是否符合供地政策、用地标准和总体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补充耕地方案是否可行等(市、县国土部门)。5、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局)。 6、需调整规划的,要附有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时的影响评估报告,听证会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国土局组织)。 7、土地利用分幅图(国土局)、项目总体平面布置图、线性工程平面图、横断面图(项目单位)。 计划部门核准或备案(计委)。 1、项目核准所需资料:(1)规划部门意见;(2)国土资源局用地预审意见;(3)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意见;(4)其他相关文件。 2、项目备案所需资料:(1)投资项目备案审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项目简介;(4)有关许可文件;(5)其他证明材料。 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所需资料:(1)县政府申请调整规划的请示文件;(2)依法取得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核准或备案证;(3)规划调整方案;(4)项目规划实施的影响评估报告;(5)规划、环保部门意见;(6)专家论证意见;(7)听证会纪要;(8)标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调整规划程序。(1)制定方案;(2)听证;(3)征求相关部门意见;(4)专家论证;(5)申请和受理;(6)会审。 可以调整规划的项目范围。(1)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2)经省政府批准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3)列入或为实施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计划的项目;(4)列入或为实施市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项目;(5)列入或为实施市级及以上政府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重大基础设施;(6)军事、卫生防疫等具有特殊选址要求的建设项目;(7)县级城市建设,涉及城市规模和布局变化的且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8)符合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原则的,由设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一般生产性建设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的;(9)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确需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和国家、省生产性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基本农田的。 征地组卷报批。 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将拟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对征地的面积、权属、地类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讨论意见和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画押证明。(4)由国土局编制“一书四方案”等组卷逐级报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5)经批准后向被征地村发布县政府公告和县国土资源局公告。 2、征地所需资料(单独选址)。(1)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审核表(国土局);(2)建设用地申请表和建设用地申请(项目单位、国土局);(3)一书四方案(国土局);(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市级以上国土部门);(5)计委立项批复或核准征、备案证(计委);(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计委);(7)项目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计委);(8)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评估报告(项目单位聘请资质单位);(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项目单位聘请资质单 位);(10)省国土资源厅对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及补充耕地位置图;(11)以有偿方式供地的,应当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价评估报告和技术报告(项目单位、国土局);(12)占用基

派驻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

湖南天人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派驻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改进分公司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分公司派驻外地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按照 "精干、高效、优良服务"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外派人员的基本条件 1.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助工以上职称,能够坚持学习和掌握有关行业政策、法律法规或技术规范等知识,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或协调能力。 2.爱岗敬业,忠于公司,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高的职业素质,坚持原则,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3.从事过相关业务或工程施工,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业绩。 4.身体健康,能胜任外派工作岗位,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 二、外派人员的基本职责 1.协调、配合项目负责人做好生产、财务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事项,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2.外派人员工作上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领导,业务上受工程和安全部指导。 3.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规定,既要参与管理,又要为项目部服务,坚决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4.负责管理项目部各种印章,严格执行公司印章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用

项目部印章同任何单位、个人签定合同、协议或任何抵押、担保等经济行为。 5.要定期向公司汇报生产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工程款拨付情况、税金扣缴、民工工资、材料款支付情况,特别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 6.要加强与业主、监理及项目所在地行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督促、配合项目部贯彻落实公司一系列规定或文件精神,并要跟踪反馈相关情况。对业主、监理、行业主管等部门下发的重要文函要及时报告公司。 7.外派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信息通畅,工作高效。 三、外派人员的工作内容及服务范围: (一)协助并督促项目部做好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1.协助配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经营活动,遵守有关财经纪律,防范各类财务风险。 2.加强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交流和沟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上报项目部经营活动及财务信息。 3.督促、配合项目部做好有关经济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签订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 4.掌握和了解各类材料采购、租赁、劳务用工等相关信息,防止引发的各种纠纷,造成项目部经济损失。 5.全力协助、配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做好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严禁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事件或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做好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 1.协助、配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参与生产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加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所进行的审查。 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2004年10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4年第27号令),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机器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依法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规定土地预审是项目审批、核准必经的前置性审查程序。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专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 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程序: 申报:由建设单位向有权预审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预审申请; 受理:收到预审申报材料后,对报件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即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审查: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项目用地情况进行审查或初步审查并编写项目预审报告。预审报告将征求有关

职能部门的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有关职能部门意见提出处理办法并进行汇总; 批复:负责预审的争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项目单位出具预审批复意见。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符合,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宗日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二年。 土地预审意见 预审意见应当包括对土地预审内容的结论性意见和对建设用地单位的具体要求。 预审意见是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必备文件,并作为初步设计阶段用地标准和规模控制的重要依据。 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偏转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报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报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1-05-10 | 作者:| 来源:信息中心| 【大中小】【打印】【关闭】 国土资规函[2011] 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件系统与用地预审网络在线报备系统的衔接,部信息中心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以下简称《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用地预审电子报盘软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和升级,并对电子报盘的有关内容作了相应调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电子报盘的申报要求 (一)电子报件材料的制作要求。采用部升级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电子报盘软件(2.0版)制作预审项目电子报件材料。报盘软件、预审申请表、电子文档报送要求请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f34210001.html,中的政务大厅栏目)上下载。 电子报件的制作,要遵循软件说明书的要求填写,不能以表格方式填写的文字材料要以材料(材料清单见表2)为单位制作成PDF文档,可通过原电子格式的文档转换成PDF文档(带红章的材料页必须通过扫描后插入PDF文档),也可直接扫描后再转成PDF文档(报盘软件附带扫描图像转PDF的工具),要求PDF文档在1:1的显示比例下文字清晰,页码顺序与纸质材料一致,单个项目报件电子材料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申报单位对电子化的附件材料与纸质附件材料的一致性负责。 (二)土地分类标准要求。土地分类标准采用《全国土地分类》(国土资发〔2003〕231号),增加围填海类型,土地利用类型表示到二级地类及可调整地类。 二、电子报盘申报方式 建设用地预审申请单位及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在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时,将电子报盘格式的电子报件刻制成光盘,同纸质报件一同报送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在2011年5月20日之后,所受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需采用新版建设用地预审报盘软件(2.0版)制作,不符合制作要求的政务大厅将不予受理。 三、电子报盘的内容 (一)在用地预审申请表(附件1)中增加行业分类、项目批准类型(审批、核准、备案)、征地补偿标准、涉及围填海的增加了占用海域面积。 (二)属《预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电子报盘材料中应增加地质灾害评估备案表、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材料等内容。

2017年林业项目管理办法

2017年林业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林业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规范林业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的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省、市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申报和管理的林业项目,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投资以及地方配套资金,投资的林业项目等。 第三条林业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必须符合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围绕***林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第四条林业项目投资主要用于林业基础性、公益性重点项目和示范引导性项目。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第五条林业项目必须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和编制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或编制实施方案、施工准备、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阶段。 第二章项目初选 第六条林业项目初选原则和程序

(一)项目初选原则。一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二是生态优先,突出三大效益,具有可持续性。三是在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有示范带动和规模效益。四是科技优先,产业化经营。五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二)项目初选程序。 1、林业部门要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投资动态与信息,并搞好整理与分析,为项目初选提供依据。 3、林业部门要按照项目投资的要求,进行项目初步筛选,对符合要求的林业项目,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并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部门。 4、对上报的项目建议书,由***各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5、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计划财务处纳入林业项目库,实行统一管理,做到项目建设一批、立项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确保争取项目工作的连续性。 6、***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的评审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召开项目评审会议,形成项目初选方案后,提交***办公会研究确定。 7、***办公会研究确定的上报项目,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与项目建设单位搞好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材料,需呈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应及时通知项目单位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2017版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 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 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 (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 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及土地供应程序

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及土地供应程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规定,各类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前应当依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完成预审,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程序: 按照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所需的材料(所需材料见附表)组织报批材料,同时根据报批地类编制建设用地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征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中的方案,经局领导会审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 准或转报由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 具体流程详见《批次建设用地报件流程》 根据《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新财综[2007]1号)、《关于执行耕地开垦费暂行标准的通知》(昌州国土资发[2010]171号),所需缴纳相关审批费用,具体如下: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4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2000元/亩; 3、征迁管理费为征地费用总额的3%; 4、征拨未利用土地管理费50元/亩。 受理条件告知单(一) 编号:201100 (单位、个人): 批 准 权 限 厅级审批(批次用地) 资料清单序 号 内容 提交 情况 备注1书面用地申请报县人民政府,县领导批转 2发改委立项批复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 4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附图 及规划用地性质的说明

5勘界报告及相关附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补充耕地位置图、项目位置示意图) 6林业部门出具的占用林地审批文件 7草原部门出具的占用草地审批文件 备注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每项资料至少一份原件。 受理条件告知单(二) 编号:201100 (单位、个人): 批准 权限 州级审批(集体土地中心村建设、牧民定居、移民安置等) 资料清序 号 内容 提交 情况 备注1书面用地申请报县人民政府,县领导批转 2发改委立项批复

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及管理制度

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及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员工管理,规员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围:项目部所有成员。 容: 一、员工上班应穿着整齐,并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仪表整洁,严禁留胡须、长发、染发、剃光头等,更不得穿拖鞋上工地。 二、员工不得醉酒上班和上、值班期间期间饮酒,吸烟应在指定区域,并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办公场所乱扔烟头、纸屑等。 三、员工应遵循逐级请示汇报制度,有事应先向直接上级汇报,只有当直接上级解决不了时,方可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四、上班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看网络电视、上网娱乐聊天、聚众赌博等,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出现多次,扣除绩效工资,因赌博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员工应团结协作,弘扬团队精神,不得辱骂和恶意中伤他人,不得散布任何不利于项目部团结的言论;对其他员工和领导有意见,应该当面提出,协商解决或向上级领导投诉,严禁当面不说,背后牢骚;严禁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 六、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对同事的监督职责,包括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监督。对同事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要勇于承担责任,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或隐瞒不报,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七、工程施工期间,相关岗位责任人擅自离岗的,给予罚款300

元,并视情节严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第二次在原有基础上加大罚款100元,以此类推;以上人员因擅自离开岗位而引起公司直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项目部员工应当该熟读本人岗位职责,作好自己职责围的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如因自身工作能力或工作失误给项目部造成了停工或误工乃至返工,一次罚款500元,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视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九、项目部员工严禁接受分包单位宴请、红包及其他馈赠,如有类似情况出现,给予当事人500元/次的罚款,并可视情况给予警告、降级乃至开除处分。如有因正常工作接触需要参加宴会及娱乐时,需报公司批准才能参加。 十、恪尽职守、刻苦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各项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同事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考勤、休假及请假规定: 1、工作时间: (1)本项目部员工实行每月休息4天制度,尽量在工程不是很忙或现场不能施工作业时休息,其他国定假日作息安排也应服从工程施工安排需要,在国定假日期间未能休假的,和未能用完的每月休息日累积可作为带薪假期在竣工后安排假期补足。 (2)项目部一线施工管理人员的早晨上班时间为食堂规定的早餐结束时间,下班时间不具体规定,根据施工需要以现场工人上下班时间为准。非休息日的考勤时间以住在项目部为准,晚上不得随意回

国土资源部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简化建设用地预审审查内容,减少审批要件,提高审批效率,决定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作出如下修改: 一、将第七条修改为:“申请用地预审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用地面积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拟用地是否符合供地政策等; “(三)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 “前款规定的用地预审申请表样式由国土资源部制定。” 二、将第八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当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三、将第九条修改为:“负责初审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转报用地预审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依据本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作出的初步审查意见; “(二)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 “(三)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规划修改方案。” 四、将第十一条修改为:“预审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修改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是否已组织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并出具评审论证意见。 “占用基本农田或者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已经组织踏勘论证。”

建筑公司挂靠管理办法2017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资格审查及确认 新合伙人在建筑施工行业必须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合作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工程主管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考察其实际工程并作出决定,若合作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 三、管理费用 2、工程报名费用的收费标准: (1)网上比选报名同时需携带资质复印件(黑白)壹套,1000元/项目; (2)网上比选报名同时需携带资质复印件(彩色)壹套,1500元/项目;如需公司宣传画册,则每册收取100元成本费。 (3)凡报名时需携带资质原件,一律由公司派员前往,一切差旅费由合作人承担。公司派人前往开标出差费用为200元每人(领证授权人除外),在德州市三区内的招投标项目,如需公司派车前往则每次100元油料费。德州市区外的项目招标则由合作人派车接送。 (4)投标项目如需法人和项目经理到场的则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每次2000元,项目经理每次500元,于开标前缴纳。 3、预算、商务标和技术标费用收取 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由公司做预算同时编制商务标及技术标;不在公司做预算,公司不负责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编制,只配合封标。 (1)公司做预算,按总造价的1‰收取费用(不少于300元) (2)商务标和技术标合作人委托公司编制,每项目500元/次,纸张和胶

装按实际费用记取。 (3)合作人负责公司封标人员的差旅费及餐费(如加班) 4、保证金(安全、质量、农民工) 合作人第一次合作项目需缴纳合同总造价2%的保证金(100万元以下不低于2万),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公司,无任何遗留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同时提供担保人(本公司人员或一定经济能力的人员)。 5、证件费用 合作项目如中标,所用投标人员证件项目经理500元/证、八大员200元/证;中标项目安全备案所需特殊工种人员证件300/证。阶段验收和安全检查,需人员到达现场项目经理200元/次、八大员150元/次、特殊工种150元/次。同时负责差旅费。在德州市三区内的项目,如需公司派车前往则每次100元油料费。德州市区外的项目则由合作人派车接送。 6、其他合作方应承担的费用 1)、如果达不到甲方和建设单位承诺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工地等标准且未取得建设单位认可,除承担合同规定的处罚外,上交管理费增加一倍。 2)、经营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招标费、市场规费、税费、财务规费及一切政府行政性收费。 3)、承担因施工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民事经济纠纷,包括劳务、材料、设备等欠款的偿付,其有关的合同、协议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凡因乙方涉及诉讼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且给予乙方20万元的罚款。 4)、承担建设单位监理及各级政府部门针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卫生防疫、城管、治安、劳务用工等一切应交的费用和奖罚责任。 5)、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承担工程保修期经济责任。 7)、因施工原因导致建设单位投诉、以及劳务和其它民事经济纠纷或质量、安全、环保、治安等一切不良影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或媒体报道(含政府通报的)视情况给予10—20万元罚款。 8)、必须配备齐全各专业管理人员且持证上岗,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9)、以个人及家庭财产作为本工程的债务担保。 四、合同签定及管理 根据合作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公司副总组织专业人员对

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全方位加强项目管理,推行精细化管理,使工程项目真正成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源头,弘扬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管理是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后,从项目经理聘任、项目部组建、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回款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管理。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工程的项目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1.5本办法是明确项目层和作业层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评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的基本依据。 1.7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原则,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要“一个项目一核算",“一个项目一审计",“一个项目一兑现”,“项目竣工后一封帐"。 1.8集团公司主管施工的副总经理负责主持项目监管工作,分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监管第一责任人。 1.9在项目管理工作中要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动力支持和精神保障。项目管理中思想政治工作、党建等工作,应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二章项目管理策划 2.2项目管理策划是项目管理的指导文件,其作用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规定各项管理业务的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管理方法;二是把履行施工合同和落实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任务贯穿在项目策划中,作为项目经理的管理依据以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行动指南。 2.3项目管理策划包括:项目管理目标策划、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经营策划。 2.3.1项目管理目标策划,是预测和制定项目各项管理目标指标,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予以确定。

2017版项目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任命和罢免 ..........................(3-4)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的建立 ..............................(4-5) 第四章项目经理的职责 ................................(5-7) 第五章项目经理的权利 (7) 第六章项目经理的考核.................................(7-13) 第七章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13-14) 第八章项目部的材料采购管理 ..........................(14-22) 第九章项目部的合同管理 ..............................(22-23) 第十章项目的资金计划、使用管理办法....................(23-25) 第十一章项目成本核算管理..............................(25-26) 第十二章项目的机械、资产管理.. (26) 第十三章施工队伍内部招标管理办法 (27) 第十三章生产例会制 (28) 第十四章项目部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考核...............(28-41) 第一节项目总工(分项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和考核...(28-30) 第二节技术主管的岗位职责和考核.................(30-31) 第三节技术员的岗位职责和考核...................(31-33) 第四节试验员的岗位职责和考核...................(33-34) 第五节资料员的岗位职责和考核...................(34-35) 第六节统计员、核算员的岗位职责和考核.....(35-36) 第七节材料员、保管员的岗位职责和考核.....(37-38) 第八节报账员的岗位职责和考核............(38-39)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完整版)项目部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沱五桥下穿项目部员工管理制度 为严肃项目部管理制度、端正项目部工作风气,强化员工工作纪律,提高项目部管理水平,同时提高员工遵章守纪、勤于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节考勤制度 第一条工程施工抢工期间除特殊请假外的任何请假、公休一律不准,但员工可在雨季及收尾阶段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情况适当安每人每月2天的公休。 第二条项目部工作时间为夏季上午06:30~11:50; 下午15:00~20:00; 冬季上午07:30~12:00; 下午13:30~18:30; 第三条考勤范围:所有项目部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四条考勤设置如下种类: 工作、公休、轮休、工伤、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 第五条考勤统计及确认 各部门负责人如实填写每月员工的考勤,下月初5日前交人事管理员。 第七条项目部依据员工考勤决定员工的工资发放及绩效考核依据。 第八条项目部负责人在填写考勤时要实事求是、公私分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公司将对其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二节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除项目部安排放假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正常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第二条有事需请假的职工,必须首先填好请假单(请假单上写

清请假的事由、假期天数、请假截止时间),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除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报请,必须事后补假外,其余不经批准缺勤者,均以旷工处理。 第三条请假职工的假期(如无特殊情况)从办理完请假手续之日第二天算起,至到人事管理员销假之日截止(销假日不在假期范围)。 第四条轮休。在工程收尾阶段或其他情况允许的情况下,项目部将组织员工轮休。具体上班时间根据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第五条病假。职工请病假,必须持有县级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填好请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休病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假期已满未按时回项目部工作,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处。 第三节项目部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上班应穿着整齐,并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仪表整洁,严禁穿拖鞋上工地。 第二条员工不得醉酒上班,不得上班、值班期间饮酒;吸烟应在指定区域,并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办公场所乱扔烟头、纸屑等。 第三条员工应遵循逐级请示汇报制度,有事应先向直接上级汇报,只有当直接上级解决不了时,方可再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第四条上班期间严禁嬉笑打闹、看手机视频、上网聊天、聚众赌博等,违者一次罚款50元/人、次,出现多次,扣除绩效工资,因赌博行为给项目部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员工应团结协作,弘扬团队精神,不得辱骂和恶意中伤他人,不得散布任何不利于项目部团结的言论;对其他员工和领导有意见,应该当面提出,协商解决或向上级领导投诉,严禁当面不说,背后发牢骚诋毁他人;严禁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和集体斗殴。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对同事的监督职责,包括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监督。对同事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要勇于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 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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