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XX县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

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别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纪办〔2017〕63号)、《中共XXXX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至2020年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纪办〔2018〕2号)和《中共X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至2020年全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 纪发〔2018〕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XX县2018年至2020年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XXX市和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工作目标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涉案金额巨大的问题,持续深入治理整顿,督促全县乡镇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通过排查一批线索、督办一批问题、巡察一批单位、查处一批案件、问责一批人员、通报一批案例、解决一批矛盾、清退一批款物、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制度的“十个一批”措施,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脱贫攻坚,为确保到2020年我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治理期限

专项治理从2018年开始,分年度突出重点、逐步实施,一直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2020年以后,还要不断深化治理成果,推动巩固脱贫成效。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统一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对本乡镇本部门专项治理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本部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

(二)坚持以上率下,加强指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以过硬作风向各级各部门传递中央和区市力戒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坚定意志,指导和促进各级各部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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