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输血法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静脉输血法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静脉输血法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静脉输血法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一)目的

将血液通过静脉输入到人体,以达到急救或治疗的目的。

1、补充血容量增加有效循环血量,改善心肌功能和全身血液贯流,提高血压,促进循环。常用于失血性休克。

2、增加血红蛋白用于纠正严重贫血,促进携氧功能。

3、供给血小板和各种凝血因子有助于止血,用于凝血功能障碍者。

4、输入抗体、补体增强机体免疫力,如严重感染患者。

5、增加白蛋白维持胶体渗透压,减轻组织渗出和水肿,用于低蛋白血症患者。

(二)评估

1、患者病情、治疗情况及既往输血史。

2、患者心理状态及接受能力,有无恐惧、焦虑等。

3、穿刺部位皮肤、血管情况。

(三)操作程序

1、素质要求(衣帽、仪表、态度)

2、洗手、戴口罩

3、准备

⑴用物同闭式输液法,无菌生理盐水、输血器

⑵由医生填写输血申请单。

⑶抽血标本送血库做交叉配血试验。

4、取血

⑴携带病历、取血单。

⑵与血库人员共同查对(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献血者姓名、编号、采血日期、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以及血的质量)。

⑶取回血后同临床护士核对(同以上内容)。

5、携用物至床旁,、准备患者。

⑴查对患者床头牌,呼唤患者姓名。

⑵向患者解释输液目的,了解其需要,并帮助解决。

6、输血

⑴核对出血袋上的标签,确属无误。

⑵按闭式输液法先输入少量等渗盐水。

⑶与患者核对血型,将输液器插入无菌生理盐水瓶内。

⑷双手拿住血袋左右两角轻轻摇匀。

⑸旋开储血袋导管下端的乳胶盖。

⑹调紧调节夹。

⑺将生理盐水瓶上的针头拔出,扎入血袋的乳胶管

⑻将储血袋挂于输液架上,打开调节夹,调节血液滴数

7、再次核对取血查对的内容。

8、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如寒战、发热、荨麻疹等。

9、输毕

⑴常规消毒生理盐水瓶盖。

⑵把血袋上的针头拔出,扎入盐水瓶中。

⑶继续输入少量的生理盐水。

10、继续输液更换闭式输液管道,按医嘱继续输注液体。

(四)注意事项

1、血液不能过早取回。取出血液后,必须在30min内输注。

2、输血时,必须将血袋至于室温15min后再输。

3、必须认真查对血液的质量,正常全血分为上下两层,上层血浆呈黄色,下层血细胞成暗红色,两者之间界限清楚,无凝块。如血浆变红,血细胞呈暗紫色,界限不清提示可能有溶血。

4、输血开始要缓慢滴入,速度不超过20滴/min,10~15min后再按所需的速度滴入。

5、成人一般40~60滴/min,儿童酌减。对年老体弱、严重贫血、心衰患者应谨慎、速度宜慢。

6、输血时,血袋内不得随意加入药品,如含钙、碱性药品、高渗、或低渗液,以防血凝集或溶血。

7、输入两瓶以上血液时,两瓶之间需输入少量的生理盐水。

8、在输血全过程中和输血后30min内,都必须密切观察病情。病员如出现寒战、发热、荨麻疹等反应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如出现严重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入并保留剩余的血液及输血器具。

血制品名称储存方法输入要求注意事项

浓缩血小板

血小板应尽

快输用,因故未

能及时输用,则

应在室温下放

置,每隔10~15

分钟轻轻摇动血

袋,不超过半小

时,不能放4℃冰

箱暂存

以病人可以

耐受的最快速度

输入,一般每分钟

80~1 0 0滴,以

便迅速达到一个

止血水平,每袋血

小板应在20分钟

内输注完毕。

1.输注前要轻轻摇动血袋使血小板悬

起,切忌粗鲁摇动,以防血小板受到损伤;

2.摇匀时出现云雾状说明有足够数量

的血小板,无云雾状可能血小板数量不足,

疗效差;

3.如发现血袋内有细小凝块,可用手指

隔袋捏散,再轻轻摇匀;

4.如同时输几种成分血,应优先输用血

小板。

新鲜冷冻血浆(FFP)

融化后的

FFP应尽快输入,

因故融化后未输

的FFP ,可在4℃

冰箱暂时保存,

但不得超过24小

时,更不可再冰

冻保存

要求输注速

度快一些(以病人

可以耐受为准),

以便迅速达到一

个止血水平

1输注前肉眼观察应为淡黄色的半透明

液体,如发现颜色异常或有凝块或较多气泡

不能输用;

2.融化后的FFP应尽快输入;

3.血浆应在37℃水融箱中融化,最好

用特制的血浆融化器融化,不可在室温下放

置使之自然融化,不可在自来水中融化。

4.血浆只要求ABO血型同型输注,不要

求做A B,O血型交叉配合试验。

普通冷冻血浆

可在4℃冰

箱暂时保存,但

不得超过24小时

护士应根据

医嘱在3个8小时

内按计划分配用

量,分别计算好每

分钟滴速,勿在单

位时间内忽快忽

慢。

输注前肉眼观察应为淡黄色的半透明

液体,如发现颜色异常或有凝块或较多气泡

不能输用

冷沉淀

不宜在室温

下放置太久,不

宜放4℃冰箱,也

不宜再冻存

融化后的冷

沉淀不仅要尽快

输用,而且要用输

血器以病人可以

耐受的速度快速

输入

1.冷沉淀不能与血小板同时申请,如同

时申请应先输冷沉淀;

2.冷沉淀一般同型输注,不要求血型交

叉配合试验。

红细胞

1.浓缩红细胞

2.少白细胞红细胞

3.洗涤红细胞

4.冷冻红细胞

室温下放置

不超过半小时

一般情况下

输血速度为每分

钟5-10毫升,不

论是什么情况,一

袋血须在4小时之

内输完。

白细胞

室温下放置

不超过半小时

一般情况下

输血速度为每分

钟5-10毫升,不

论是什么情况,一

袋血须在4小时之

内输完

备注采集配血用的血标本的注意事项:

1.采集血标本之前应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防止找错人;

2.采血后必须在离开床边之前在试管上贴上标签;

3.一位护士最好不要同时采集两位以上患者血标本,因为存在将血样注入到错误试管中的风险;

4.最好不要从输液管中直接获取血标本,因为标本被严重稀释会导致错误的检测结果;

5.因故需要从输液管中获取血标本应以生理盐水冲注,并将先抽取的5ml血弃去,再取血标本;

6.用右旋糖酐等大分子物质治疗后采集的血标本应作标记说明,否则将干扰配血;

7.用肝素治疗患者的血标本要用鱼精蛋白对抗使之凝结再送检;

8.配血用的血标本应不抗凝或用EDTA抗凝,一般需要5ml,不得少于3ml;

9.受血者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或者能代表患者当前的免疫学状态;

10.如果患者最近的红细胞输注发生于24小时之前,现在又要输注红细胞,最好重新采集一份血标本进行交叉配血试验;重新采集血标本的原因是患者接受供者红细胞后受到免疫刺激,可迅速产生针对供者红细胞的抗体。因此,为确保患者始终接受配合的血液,新鲜的血标本非常必要;

11.患者需要反复输血不必每天采集血标本,但血库应每隔3天进行一次抗体筛选,随时了解是否有新的不规则抗体产生。

在输血过程中注意事项:

1.血液取回后,避免剧烈震荡或加温,应在4小时之内输注,不得自行储血;

2.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决不允许将血液长时间地放在室温下或置于无温度监控的冰箱中。除手术室、急诊室、监护室外原则上逐袋领取,现输现拿(病房有温度监控冰箱例外)。

3.在输血前由2名护士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和血袋标签上的内容仔细核对,并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的血液有无溶血、混浊及凝块等;

4.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5.临输血前,护士应到病人床边核对受血者床号、让患者自述姓名、血型(RH 因子)。

6.核对及检查无误之后,遵照医嘱,严格无菌操作技术将血液或血液成分用标准输血器输给病人;

7.输血时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输血开始前15分钟要慢(每分钟约2毫升), 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若无不良反应,再根据需要调整速度;

8.检查静脉穿刺部位有无血肿或渗血现象,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9.连续输用不同献血者的血液时,两袋血之间必须用0.9%无菌生理盐水将管路冲洗干净;

10输血结束后,空血袋在常温下保留24小时,交叉配血单粘贴在病历中。

11.如发生输血反应,应按照“患者发生输液(输血)反应应急程序”进行处理

输血管理

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对全院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杜绝临床输血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运行,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4.制订本院输血计划,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 5.制订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6.提倡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提高临床输血疗效。 7.加强职工责任心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8.执行用血审批制度及统计上报制度。 9.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会议,及时通报输血管理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10.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总结会,对输血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临床输血制度 为了使临床输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临床输血必须在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3.临床输血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4.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5.检验科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6.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7.受血者或家属必须知情同意,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输血。 8.执业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由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后申请备血。 9. 检验科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处理、检测及输血前检查工作。 10. 检验科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适正反定型、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11.认真做好血液收领、发放、质量检查和发放前核对工作。 12.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七查”指:①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②献血者条形码号;③献血者血型;④血液品种;⑤采血日期及效期;⑥储存条件; ⑦输血器材质量。“八对”指:①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②病

输血适应症禁忌症

成分输血适应症 1、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适用于慢性贫血伴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2、洗涤红细胞:适用于自身免疫性溶血病、异型血液输注后所致溶血性输血反应患者,更适合于心、肝、肾疾病患者。 3、低温保存红细胞:适用于稀有血型及自身血储存。 4、辐射红细胞:可有效预防输血相关性移植宿主病,适用于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或免疫抑制与造血干细胞移植后输血的患者。 5、粒细胞:适用于粒细胞缺乏伴有败血症或威胁生命的感染患者。 6、血小板输注:适用于血小板减少及血小板功能障碍所所致的出血患者。 7、血浆:适用于凝血因子缺乏;严重肝脏疾病;大量输血;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烧伤;抗凝血酶III缺乏;血栓性血小板紫癜。 8、冷沉淀:适用于先天性凝血因子缺乏( 血友病A,血管性假血友病);获得性凝血因子缺乏;纤维蛋白含量降低(严重创伤、烧伤、手术、感染、DIC、肿瘤)。 成分输血适应症及注意事项 一、红细胞 1、悬浮红细胞(红细胞悬液)这就是一种从全血中尽量移出血浆后的高浓度缩红细胞,红细胞压积的高达0、90。由于原抗凝保存液被大部分移出,所含葡萄糖量很少,不能保存,加之红细胞很稠密,输注速度慢,故必须加入适量添加剂才能克服这些缺点。添加剂的配方有多种,都就是特别者剂的红细胞保存液。它不仅能使红细胞很好地保存,

而且红细胞被添加剂稀释了,输注更流畅。这就是目前红细胞成分应用的最佳选择。 适应症:悬浮红细胞适用于临床各科的输血、血容量正常的慢性贫血需要输血者、外伤或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需要输血者、心,肾,肝功能不全需要输血者、儿童的慢性贫血特别适合本制品。 注意事项:输注前需要血袋反复颠倒数次,使红细胞与添加剂充分混匀。必须时在输注过程中也要不时轻轻摇动血袋使红细胞悬起,以避免出现越慢的现象。若已出现滴速不畅,则可将少量生理盐水通过 Y型管(双头输液器)移入血袋内以稀释并混匀; 不应与其它药物混合输用。 2、浓缩红细胞(压积红细胞,红细胞浓缩液) 适应症:与悬浮红细胞相同。 注意事项:输注前要混匀,禁止向袋内加任何药物,也不允许用葡萄糖液,葡萄糖盐水,林格氏液稀释本样品,以免红细胞发生变性,凝集或溶血。 3、少白细胞的红细胞制品性质每单位总量约120ML,其中含红细胞60~80ML。生理盐水50ML。血浆与白模层大部分被去除,采用倒置离心法能去除白细胞约70%~80%。这种制品HLA抗原作用较弱,故输血不良反应少。 适应症·:由于反复输血已产生白细胞或血小板抗体引起非溶血性发热反应的患者、·准备作器官移植的患者、·需要反复输血的患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重型地中海贫血等患者,可以第一次输血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介绍

输血标本采集规范 1、查看输血申请单,询问病史,查对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等项目与病人是否吻合。 2、请患者准备,对孩子应多哄劝,避免剧烈躁动、哭闹。对于紧张或有晕血史的病人要进行安慰。 3、采血器材准备,选择相应的真空采血管并记录采集时间。 4、选择穿刺血管:扎好压脉带,观察血管走向,选择穿刺点,正在输液的病人绝对不可同侧采血,更不可以利用原有的输液针头采血。 5、消毒:以穿刺点为圆心,用蘸有碘伏的棉签由内到外螺旋型涂抹,消毒范围为直径大约5厘米,注意消毒过的地方不能重复涂抹,在涂抹的过程中棉签必须也要同时旋转。 6、采样及混匀:等待碘伏干了以后,再次扎好压脉带,将针头平面朝上与手臂成15°刺,最好一针见血。拔出采血管后立即进行颠倒8次混匀。在抽学时要询问病人感受(如有无心慌,头晕等情况),当出现异常时如:病人出汗、面色苍白、晕倒时立即拔出针并急救;操作失败,取得病人谅解,再次进行操作。采样尽量在1分钟内完成。 7、止血:采血结束后,解开压脉带,退针后请病人“手指压住棉球,手伸直抬高于心脏,保持两分钟”(如果是有出血倾向患者如紫癜,ITP,血液病等要压迫5~10分钟直到无血渗出)。 8、送检:抽血后立即在试管写上病人的姓名、科别、床号,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

输血查对制度 一、采集血样查对 1、接医嘱后,认真核对姓名、床号、输血申请单。 2、采集血样前,2人再次核对姓名、床号、年龄、性别、病案号、血型,在试管上写上病人的姓名、科别、床号。 3、采集血样时,必须一人一次,如同时输2人或2个以上人的血,应分别执行。 4、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同时送至输血科并与对方逐项核对。 二、去输血科取血与发血者共同核对,内容为: 1、交叉配血试验单:受血者姓名、科别、血型、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病案号。 2、检查血袋标签:血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储血号。 3、检查血袋有无破裂或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或凝块,是否有细菌污染迹象。核对无误后双方在交叉配血试验单上签字。 三、血液领到病房后2人共同逐项核对 1、受血者姓名,床号,血型,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病案号,血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储血号。 2、再次检查,血袋有无破裂渗漏,血液有无凝集或溶血、是否有细菌污染迹象。 3、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皮条,输2袋血之间应用生理盐水冲洗。 注意事项: 1、禁止同时采集2个人的血标本,输2个人或2个以上病人的血液,应分别执行。 2、血液切勿振荡,加温,血液领会后应在30分钟内输用。 3、输血过程应严密执行无菌操作,不可随意加入任何药物,防止血液凝集或溶解。 4、输血病人应做到三查八对。 5、输血病人24小时三班交班。 6、按临床输血管理制度执行。

输血的适应症

静脉输血的适应症 (一)急性出血 急性出血为输血的主要适应症,特别是严重创伤和手术时出血。一次失血量低于总血容量10%(500m1)时,临床上无血容量不足的表现,可以不输血。失血量低于总血容量20%(500~800m1)时,应根据有无血容量不足的临床症状及严重程度,同时参考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HCT)的变化选择治疗方案。一般首选输注晶体液、胶体液或少量血浆增量剂,不输全血或血浆。当失血量超过总血容量20%(1000m1)时,应及时输注适量全血。 (二)贫血或低蛋白血症 常因慢性失血、红细胞破坏增加或清蛋白合成不足引起。手术前如有贫血或低清蛋白血症,应予纠正。贫血而血容量正常的患者,原则上应输注浓缩红细胞;低蛋白血症者可补充血浆或清蛋白液。 (三)重症感染 全身严重感染或脓毒血症、恶性肿瘤化疗后所致严重骨髓抑制继发难治性感染者,可通过输血提供抗体和补体,以增加抗感染能力。 (四)凝血功能障碍 根据引起病人凝血功能障碍的原发疾病,输注相关的血液成分加以矫正,如血友病病人应输注凝血因子或抗血友病因子,凝血因子Ⅰ缺乏症病人应补充凝血因子Ⅰ或冷沉淀制剂,也可用新鲜全血或血浆替代。 静脉输血的禁忌症 1静脉输血的禁忌症包括:急性肺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栓塞、恶性高血压、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肾功能极度衰竭及对输血有变态反应者。 静脉输血的注意事项 1)输血前必须严格检查全血的外观,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合格;还要认真核对患者、交叉配合报告单和待输血液之间是否无误,包括患者和献血者的姓名、性别、ABO和Rho(D)血型、交叉配合试验和抗球蛋白试验的结果、血袋号码、血类和血量等,并且应该有两人核对,准确无误方可输血。(2)输血时应到患者床前核对病案号、患者姓名、血型等,确定受血者本人后,用装有滤器的标准输血器(滤网孔径约为170微米,总有效过滤面积为24—34厘米2,可以滤除血液和血液成分制品中可能存在的聚集的血小板、白细胞和纤维蛋白)进行输血。(3)血液临输注前再从冷藏箱内取出,在室温中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输用前将血袋内的血液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4)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汪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5)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输血初期10—15分钟或输注最初30—50毫升血液时,必须由医护入员密切注视有无不良反应。如果发生不良反应,须立即停止输血并报告负责医师及时诊治,同时通知输血科或血库做必要的原因调查。通常,输血不

交叉配血操作规程

1.目的:检查受血者与献血者的抗原及抗体成分是否相容,以保证安全输血。 2.要求: 要求全科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原理及操作。 3.原理: 交叉配血试验分“主侧”交叉配血试验即病人血清与献血者红细胞相容性试验;“次侧”交叉配血试验即献血者血清与病人红细胞的相容性试验。只用盐水介质进行交叉配血是有危险性,因为不完全抗体(多是IgG类不规则的血型抗体),所导致的受血者和献血员血型不相容,只是用盐水交叉配血试验检测不出来,而临床中遇到的这类血型不完全抗体所导致的血型不相容输血反应,可能是严重的甚至是致死性的,在临床交叉配血试验中,必须常规地应用能够检测出这类抗体的方法,如聚凝胺;抗人球蛋白等方法。 4.仪器试剂和材料 4.1 抗A、抗B、抗D血清 4.2 病人血样,供血者血样 4.3 聚凝胺试剂 4.4 抗人球蛋白试剂 5.操作方法 5.1 首先查看输血申请单,核对姓名、科室、床号等内容,无误后方可进行配血。★ 5.2盐水介质配血法 (1)首先对患者血样充分离心后,吸出血清于另一试管中并标记。 (2)取试管12支,分别标记患者细胞、患者抗A、抗B、抗D、A C、BC、O C、主侧、次侧、献血者抗A、抗B、献血者细胞管。对患者血样进行ABO血型(正反定性)和Rh血型检定,主侧管加受血者血清2滴,献血者2%~5%红细胞悬液1滴;次侧管加献血者血清2滴,受血者2%~5%红细胞悬液1滴,对献血者血辫进行ABO血型

复查,以1000g离心15秒,观察结果

6.结果判断 ABO同型配血,主侧和次侧均无凝集及溶血现象。为盐水介质配血结果阴性,可将原标本接着做聚凝胺法或抗人球蛋白法配血。 6.1聚凝胺法:具体方法见聚凝胺法。 6.2 抗人球蛋白法:具体方法见抗人球法。 7.附注 7.1冬季室温较低,应将试管保温以防止冷凝集引起的凝集反应。 7.2献血者血型因初复检已确定,可只做正定型,但务必要做。 7.3患者血清中纤维蛋白没完全析出时,要放置到37℃水浴箱中15分钟,然后再离心。以防未完全析出的纤维蛋白影响判断结果。 7.4 交叉配血试验中发现不配合时,首先应考虑受血者和献血者的ABO定型是否错误,必要时进行抗体筛选,注意有无特异性同种抗体。或者病人的血清在室温,37℃或抗人球蛋白血清中凝集所有的其它红细胞,造成交叉配血的困难,应进一步作有关试验进行鉴定。 7.5 在每次输血之后,受血者和献血者样本应在2℃~6℃保存10天。如果病人在输血中发生不良反应或在输血后数天内发生迟发性溶血性反应时,保存的病人和献血员的血样就有可能要重新或追加试验,必要时从发生溶血性输血反应的病人重新采取血样与输血前病人血样同时检查以资比较。 7.6 各医院前来配血时,要有输血申请单方可配血。 8.相关文件 8.1《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9.相关表单 9.1 CB—004血型参比室实验记录单 9.2 CB—005青海省血液中心交叉配血报告单

静脉输血技术操作规范评分表流程

静脉输血技术操作规范评分表流程静脉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一、目的 补充血容量、纠正贫血、补充血浆蛋白、补充血小板和各种凝血因子、补充抗体、补体、排除有害物质 二、准备: 1、个人准备:着装整齐、戴口罩、洗手 2、用物准备:治疗盘、输血器、0.9%生理盐水100ml、0.5%碘伏或洗必泰、棉签、污物杯、手消毒凝胶、无静脉通路需备止血带、垫巾、输液贴~ 3、环境准备:洁净、光线适宜、或有足够的照明 三、评估 评估病情对输血知识的了解程度~血管情况~输血史~解释告知输血的注意事项、目的、方法 四、操作程序 1、取血:根据输血医嘱~护士凭输血申请单到血库取血 2、查对:三查(血液的有效期、血液的质量、血袋完整性) 八对:与血库人员共同查对,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血袋号、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的种类、血量,~签字取血。 3、再查对:回病房后与另一个护士再次三查八对~并记录在输血登记本上 4、血袋在室温下复温15-20分钟 5、按静脉输液法建立静脉通路~连接0.9%生理盐水100ml与输血器~输入少量生理盐水~ 6、再次查对:八对

7、接血袋:以手腕旋转动作轻轻摇匀血袋内血液~常规消毒血袋口~血袋缓慢挂与输液架上 8、调滴数:开始滴入速度不宜超过20滴/分~观察15分钟无不良反应再根据病情调节滴速,成人一般为40-60滴/分, 9、操作后查对:八对 10、协助舒适卧位~整理用物~洗手~记录,输血时间、种类、血量、血型、血袋号、有无输血反应, 11、续血时的处理:如果输两袋以上的血液时~应在上一袋血液即将滴尽时~常规消毒生理盐水瓶塞~接生理盐水输入~然后再接着输入另一袋血液 12、停止输血:输血结束后~继续滴入生理盐水~直到输血器内血液全部输完再拔针,同静脉输液法, 13、输血袋的处理:输血空袋注明输血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及执行者~送输血科放置冰箱内存放24小时后做医疗废物处理 14、洗手~记录 五、注意事项 1、在取血和输血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查对制度~在输血前一定要有两名护士,或一名护士和一名医生,进行三查八对 2、输入两瓶以上血液时~两瓶之间需输入少量的生理盐水 3、输血时~血袋内不得随意加入药品~如含钙、碱性药品、高渗、或低渗液~以防血凝集或溶血。 4、血液不能过早取回。取出血液后~必须在30min内输注。 5、输血开始要缓慢滴入~速度不超过20滴/min,10,15min后再按所需的速度滴入。

医院输血科基本标准

医院输血科(血库)的基本标准(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和临床用血管理,根据卫生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直接领导下的科室,三级医院应设置独立输血科,二级及有条件的一级医院设置血库,归属检验科管理。 第三条医院输血科(血库)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执行《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本省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向当地血液中心(或血液分中心)申报用血计划,计划用血量至少为实际用血量的70%。 (三)与当地血站联系,及时领取本院用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储备适量急救用血,保障临床用血需要。 (四)协助临床科室办理有关用血计划和手续,执行用血登记和查对制度。妥善保管有关材料。指导临床用血,及时向医院报告临床用血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协助处理。 (五)严格把好临床用血关,合理用血。协助临床科室执行用血申请、审批和签字责任制度。输血科(血库)按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凭临床医师的用血申请单发放血液(急救用血除外),对医院用血进行监督,有权根据临床科室申请用血情况,结合病情,科学合理调配供应。 (六)建立临床用血抽检制度,根据有关血液的质量标准,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定期对医院的临床用血进行抽检(抽检2%),对抽检不符合要求的血液要及时与当地血液中心联系,妥善处理,确保用血安全。 (七)加强与血液中心的协作和学术交流。协助医院完成有关输血教学和科研任务。配合临床科室开展输血诊断和输血治疗。 第四条人员配备及要求

(一)输血科(血库)应根据医院床位数、用血量及工作实际情况配备人员。输血科一般配5~10人,血库配2~6人(均不含工人)。根据年用血量可按下列要求配备人员:年用血量200万毫升左右配8~12人,年用血量100万毫升左右配6~8人,年用血量50万毫升左右配2~6人。 (二)输血科应由副高以上(血库应由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疗或检验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人。技术人员中,初、中、高级职称比例应为4:2:1,其中检验技术人员数不低于总数的20%。 第五条房屋及仪器设备要求 (一) 房屋:输血科(血库)房屋应建在合适的位置,环境清洁,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设配血室、储血室、办公室、值班室等,输血科还可设立血液治疗室。房屋使用面积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二) 仪器设备:输血科(血库)应配备的仪器设备见附表二。 第六条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的要求 (一) 有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 输血科(血库)除执行医院有关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有如下的工作制度:血液入库、储存、发放、血液检查核对、用血申请、血液报废以及工作人员值班制度、输血反应及输血后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输血器材、检验试剂购进及使用制度和有关输血诊断治疗常规及操作规程(SOP)等。 (三)建立工作质量考核指标(附表三)和血液质量控制指标(附表四)。有技术人员技术档案和培训、考核考评资料。

血站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_全国采供血机构上岗考试试题

《血站管理办法》单选题 1. 新《血站管理办法》已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自(B)起施行。 A.2006年1月1日 B. 2006年3月1日 C.2005年11月17日 D. 2006年3月31日 2. 《血站管理办法》是根据(A)制定的。 A.《献血法》 B.《卫生法》 C.《传染病防治法》 D.《卫生检疫法》 3.一般血站不包括(C)。 A.血液中心 B.中心血站 C.医院血库 D.中心血库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不包括(A) A.根据全国医疗资源配置、临床用血需求,制定全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并负责全国血站建设规划的指导。 B.结合本行政区域人口、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等实际情况和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血站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卫生部备案。 C.依据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血站,并报卫生部备案。 D.负责明确辖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血站的职责;根据实际供血距离与能力等情况,负责划定血站采供血服务区域,采供血服务区域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5.下列有关采供血机构设置表述不正确的是(B) A.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已经设置血液中心的,不再设置中心血站; 尚未设置血液中心的,可以在已经设置的中心血站基础上加强能力建设,履行血液中心的职责。 B.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已经设置血液中心的,可以设置中心血站; 尚未设置血液中心的,可以在已经设置的中心血站基础上加强能力建设,履行血液中心的职责。 C.中心血库应当设置在中心血站服务覆盖不到的县级综合医院。 D.血液中心的职责包括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 6.血站开展采供血活动,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没有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展采供血活动。 《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C)。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7.血站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应当做到:(A) A.开展献血者招募,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服务。 B.无偿献血宣传工作者对献血者态度热情周到,对献血、输血知识不很了解。 C.无偿献血宣传工作者对现行《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了解不够时,为了说服献血者可以任意宣传。D.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服务重要,对献血者态度次要。 8.血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采集,具体容包括(D)。 A.采血前应当对献血者身份进行核对并进行登记。 B.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液。严禁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护理输血技术操作规范

护理输血技术操作规范 一、确定输血后,由有资质的两名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血型,无误后方可采集血样,配血要求:一人一次一管。 二、采集血标本时,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以防影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 三、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患者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四、取血时护士携带病历到血库,与血库人员双方交接核对: (一)受血者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 Rh 因子)、血液成分、血量、有无凝集反应; (二)核对血袋标签: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包括 Rh 因子)、血液有效期; (三)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双方核对无误后,在发血单上签字。 五、血液领回病房后,由两名护士持“输血申请单”、病历与血袋标签逐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 Rh 因子)、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及献血者编码、血型(包括 Rh 因子)、储血号及血液有效期;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确认无误后方可输血。 六、输血时: (一)输血时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至床旁,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 Rh 因子)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严格执行“三查九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九对”即查对受血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供血者血袋条形码编号、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采血日期、种类、血量。 (二)让患者自述姓名,经核对无误后,开始进行输注。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使用标准输血器进行输血。 (四)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药物。输血前、后静脉滴注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注不同供血者血液时,两袋血之间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 (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 (一)布局要求 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 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 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 2,贮 血室不少于30m 2。 2、使用面积与床位数参考比例推荐标准:

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卫医政发〔2012〕1号附件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 (2012版) 二〇一二年一月

前言 《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部分》自1997年发布以来,对促进血站规范化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随着输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血液管理工作要求的提高,原有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为此卫生部组织专家重新编制《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版)》(以下简称《规程》)。 本《规程》正文包括献血者健康检查、全血采集、血液成分制备、血液检测、血液隔离与放行和质量控制6个部分,对所涉及的关键技术要点做出相应规定。其中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血站在制定自身的操作规程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以“宜”表述的内容为推荐性内容。 本《规程》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供血站参考。 各血站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本《规程》的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编制适合本血站使用的技术操作规程。 本《规程》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部分)》(1997年)同时废止。

目录 1 献血者健康检查 (1) 2 全血采集 (2) 3 血液成分制备 (7) 4 血液检测 (13) 5 血液隔离与放行 (22) 6 质量控制 (24) 附录A 献血者血红蛋白检测(硫酸铜目测法) (35) 附录B 血液检测方法的确认 (38) 附录C 血液检测试剂(酶联免疫/核酸试剂)进货验收与放行记录表 (54) 附录D 血液检测室内质控方法 (55) 附录E 微板法ABO血型定型试验 (60) 附录F 血液质量控制检查方法 (62) 附录G 血袋标签确认方法 (68)

1 献血者健康检查 1.1 目的 按照GB18467《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的规定,对具有献血意向的潜在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做出是否适合献血的结论,保障献血者健康和安全。 1.2 核对献血者身份 将献血者本人相貌与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和台胞证以及外国公民护照等。 1.3 登记献血者身份信息 核查献血者身份无误后,将献血者身份信息录入血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BMIS),具体录入方式有:1)用身份证识读器读取身份信息并存入BMIS;2)在《献血登记表》手写登记,随后手工录入BMIS,注意核对信息填写和输入的正确性。 1.4 询问和查询既往献血史 询问献血者和查询BMIS有无既往献血史。如献血者曾献血,献血间隔期应符合要求,不处于被暂时或永久屏蔽状态。 1.5 履行告知义务 请献血者仔细阅读、理解献血前须知内容(见《要求》)。 1.6 健康征询 请献血者仔细阅读、理解并如实回答献血前健康征询问题(见《要求》),体检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沟通。 1.7 知情同意 请献血者签名,表明献血者已正确理解献血前须知内容并如实回答献血前健康征询问题,自主、自由地决定是否献血。

输血科操作规程

目录 1、输血前检测实验程序 2、改良低离子聚凝胺法实验操作规程 3、ABO 血型鉴定 4、Rh(D)血型鉴定 5、抗体筛选与鉴定试验 输血前检测实验程序 1、实验要求 血清与血浆都可以用于交叉实验与抗体检测,最好就是血清标本,标本使用限制在3天内,含有肝素等抗凝标本可以用凝血酶或硫酸鱼精蛋白处理使其凝集析出血清。允许通过静脉输液口采集标本,但必须丢弃受残留静脉输液影响得 5ml 标本。一般不允许使用溶血标本,对急性溶血性贫血与烧伤病人得溶血标本,在实验前后必须做溶血程度得比较。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上得所有资料必须填写清楚并完全符合,否则应重抽标本。对所有用过得献血员与受血者标本必须在1-6℃冰箱至少保存 7 天,所有实验都必须保证观察与记录同时进行,且记录与资料都必须至少保存5年。 2、血型检测 要求完成病人ABO 正反定型、Rh(D)。 3、交叉试验 3、1 受血者交叉配血时所用得标本必须就是输血前 3 天之内得。 3、2配血时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与供血者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 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3、3凡就是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红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该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冷沉淀、新鲜血浆应与 ABO血型同型输注。 3、4 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要求完成凝聚胺交叉试验与检测不完全抗体得交叉试验(聚凝胺法、抗人球蛋白法) 。除紧急输血与自身输血外,所有输入红细胞得其她制品均要求做血交叉试验。 3、5另外必须开展得试验有抗人球蛋白试验,抗体筛选实验。

输血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输血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静脉输血的适应症(一)急性出血急性出血为输血的主要适应症,特别是严重创伤和手术时出血。一次失血量低于总血容量10%(500m1)时,临床上无血容量不足的表现,可以不输血。失血量低于总血容量20%(500~800m1)时,应根据有无血容量不足的临床症状及严重程度,同时参考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HCT)的变化选择治疗方案。一般首选输注晶体液、胶体液或少量血浆增量剂,不输全血或血浆。当失血量超过总血容量20%(1000m1)时,应及时输注适量全血。 (二)贫血或低蛋白血症手术前如有贫血或低清蛋白血症,应予纠正。贫血而血容量正常的患者,原则上应输注浓缩红细胞;低蛋白血症者可补充血浆或清蛋白液。(三)重症感染全身严重感染或脓毒血症、恶性肿瘤化疗后所致严重骨髓抑制继发难治性感染者,可通过输血提供抗体和补体,以增加抗感染能力。(四)凝血功能障碍根据引起病人凝血功能障碍的原发疾病,输注相关的血液成分加以矫正,如血友病病人应输注凝血因子或抗血友病因子,凝血因子Ⅰ缺乏症病人应补充凝血因子Ⅰ或冷沉淀制剂,也可用新鲜全血或血浆替代。静脉输血的禁忌症静脉输血的禁忌症包括:急性肺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栓塞、恶性高血压、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肾功

能极度衰竭及对输血有变态反应者。静脉输血的注意事项(1)输血前必须严格检查全血的外观,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合格;还要认真核对患者、交叉配合报告单和待输血液之间是否无误,包括患者和献血者的姓名、性别、ABO和Rho(D)血型、交叉配合试验和抗球蛋白试验的结果、血袋号码、血类和血量等,并且应该有两人核对,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应到患者床前核对病案号、患者姓名、血型等,确定受血者本人后,用装有滤器的标准输血器进行输血。 (3)血液临输注前再从冷藏箱内取出,在室温中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输用前将血袋内的血液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 (4)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汪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5)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输血初期10—15分钟或输注最初30—50毫升血液时,必须由医护入员密切注视有无不良反应。如果发生不良反应,须立即停止输血并报告负责医师及时诊治,同时通知输血科或血库做必要的原因调查。通常,输血不必加温血液。

2020年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最新课件)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 作流程 (SOP -培训版) 一、受血者血样采集 操 作流 程 要点说明 ......感谢聆听 采集血样 采血后核对 采血标签、患者、床边卡、腕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治疗室核对 医嘱、《输血治疗同意书》、采血 询问患者输血史,既往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严格执行双人查对 着装规范 洗手 严格执行双人查对, 必须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对病人身份进行确认 告知 采血的目的、配合事项 双签名,送血库 在试管指定位置进行双签名, 将血样、《江苏省公民临床用 血申请单》(首次输血者)、收费通知单一起送到血库; 废物处理 洗手, 严禁从静脉输液通路中采集血标本 采血时核对 采血标签、患者、床边卡、腕

二、接收血液......感谢聆听 三、输血 接收核对 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 血型(包括Rh 因子)、血液成分、 用血量、编号、交配试验结果、 核对采血日期、有效期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检查血液质量 色、质、量 凡血液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接收: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9、血液不是由本院血库验收并出具血库检 建立静脉通路、使用输血前用 药 严格按密闭式周围静脉输液法建立静脉通路;将输血医嘱转抄到输液单上并核对 输血前核对 核对方式: 一人持病历、输血单另一人持血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核对内容同输血前核对 洗手,至病人床边 严格执行双人,同时携带病历、输血单、输血用具和血制品;必须推治疗车 输血时核对 患者、床边卡、腕带、输血单、病历、血袋、输液单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接血袋 确认通畅、消毒 确认病人静脉通路完好 用安尔碘棉杄2次消毒血袋的出口周围,将其覆盖段的塑料管旋下,将输血前输液袋上的输血器针头拔出,插入血袋入口,血袋挂于输液器架上 调节滴数,<20滴/min , 输血后核对 输血单、输液单、患者、腕带、床边卡 签名 输血单、输液单、临时医嘱 输血单上必须双签名

凝聚胺交叉配血标准操作规程

凝聚胺交叉配血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规范交叉配血试验的技术操作,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输血科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三、职责 输血科技术人员负责交叉配血试验。 四、测定原理: 红细胞表面带有大量的负电荷,凝聚胺是一种高效价阳离子季胺盐多聚物,溶解后产生较多正电荷,可以中和红细胞表面的唾液酸带有的负电荷,使红细胞之间的距离减少。若是未被抗体致敏的红细胞,加入悬浮液它具有中和凝聚胺的作用,使正常的红细胞非特异性凝集散开,试验结果为阴性;但如果红细胞被相应的抗体所致敏,则会被凝聚胺凝集,凝块就不会散开,试验结果为阳性。 五、试剂及材料 (一)聚凝胺试剂盒(合肥天一生物技术研究所) 成分:低离子介质溶液、聚凝胺溶液、重悬液、阴性及阳性对照液; 保存条件:2~8℃贮存2年,试剂盒打开使用后可置于室温 (二)材料:玻璃试管、微量移液器、离心机、载玻片、显微镜等 六、标本要求: (一)抽取受血者抗凝(抗凝剂为EDTA.K2)静脉血2-3ml(注意核对病人信息), 在3000r/min条件下离心5分钟备用。 (二)标本保存:血液样本必须密封,2~8℃保存7天。 (三)用于交叉配血必须是2~8℃保存3天以内的标本。 七、操作程序:

(一)将受血者红细胞配成3%盐水悬液,鉴定ABO血型及Rh血型。 (二)将供血者血样配制3%红细胞悬液,鉴定ABO血型及Rh血型。 (三)取洁净小试管2支,1支标明受血者血清(PS)+供血者细胞(DC)或“主侧”;另1支标明供血者血清(DS)+受血者细胞(PC)或“次侧”。 (四)主侧管:受血者血清100ul+供血者红细胞悬液50ul。 次侧管:供血者血清100ul+受血者红细胞悬液50ul。 各加低离子介质溶液0.6 ml,混匀后静置1分钟,再各加聚凝胺溶液2滴,静置15s。 (五) 混合均匀后,在1000g条件下离心15s,然后倒掉上清液。 (六) 轻轻侧动试管里的细胞扣,目测红细胞有无凝集,如无凝集,则必须重做。 (七) 最后加入重悬液2滴,轻轻转动试管混合,并同时观察结果,必要时在显微镜下观察结果。 八、结果判定: (一)阴性:60秒内凝块散开,代表由聚凝胺溶液引起的非特异性凝集,配血结果相合。 (二)阳性:60秒内凝块不散开,代表红细胞抗原抗体结合的特异性反应,配血结果不相合。 (三)如反应可疑,可进一步倒在玻片上用显微镜观察。 九、注意事项: (一)若病人血浆(血清)含肝素,须多加双倍量的聚凝胺溶液以中和肝素。 (二)冬季室温较低,应将试管保温,以防冷凝集素引起的凝集反应,影响结果判断。 (三)加入血清量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多加血清会提高离子强度,降低致敏效果。 (四)抗原抗体比例适当。 .

输血适应症禁忌症

成分输血适应症 1.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适用于慢性贫血伴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2.洗涤红细胞:适用于自身免疫性溶血病、异型血液输注后所致溶血性输血反应患者,更适合于心、肝、肾疾病患者。 3.低温保存红细胞:适用于稀有血型及自身血储存。 4.辐射红细胞:可有效预防输血相关性移植宿主病,适用于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或免疫抑制和造血干细胞移植后输血的患者。 5.粒细胞:适用于粒细胞缺乏伴有败血症或威胁生命的感染患者。 6.血小板输注:适用于血小板减少及血小板功能障碍所所致的出血患者。 7.血浆:适用于凝血因子缺乏;严重肝脏疾病;大量输血;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烧伤;抗凝血酶III缺乏;血栓性血小板紫癜。 8.冷沉淀:适用于先天性凝血因子缺乏(血友病A,血管性假血友病);获得性凝血因子缺乏;纤维蛋白含量降低(严重创伤、烧伤、手术、感染、DIC、肿瘤)。 成分输血适应症及注意事项 一、红细胞 1、悬浮红细胞(红细胞悬液)这是一种从全血中尽量移出血浆后的高浓度缩红细胞,红细胞压积的高达0.90。由于原抗凝保存液被大部分移出,所含葡萄糖量很少,不能保存,加之红细胞很稠密,输注速度慢,故必须加入适量添加剂才能克服这些缺点。添加剂的配方有多

种,都是特别者剂的红细胞保存液。它不仅能使红细胞很好地保存,而且红细胞被添加剂稀释了,输注更流畅。这是目前红细胞成分应用的最佳选择。 适应症:悬浮红细胞适用于临床各科的输血、血容量正常的慢性贫血需要输血者、外伤或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需要输血者、心,肾,肝功能不全需要输血者、儿童的慢性贫血特别适合本制品。 注意事项:输注前需要血袋反复颠倒数次,使红细胞与添加剂充分混匀。必须时在输注过程中也要不时轻轻摇动血袋使红细胞悬起,以避免出现越慢的现象。若已出现滴速不畅,则可将少量生理盐水通过Y型管(双头输液器)移入血袋内以稀释并混匀;不应与其它药物混合输用。 2、浓缩红细胞(压积红细胞,红细胞浓缩液) 适应症:与悬浮红细胞相同。 注意事项:输注前要混匀,禁止向袋内加任何药物,也不允许用葡萄糖液,葡萄糖盐水,林格氏液稀释本样品,以免红细胞发生变性,凝集或溶血。 3、少白细胞的红细胞制品性质每单位总量约120ML,其中含红细胞60~80ML。生理盐水50ML。血浆和白模层大部分被去除,采用倒置离心法能去除白细胞约70%~80%。这种制品HLA抗原作用较弱,故输血不良反应少。 适应症·:由于反复输血已产生白细胞或血小板抗体引起非溶血性发热反应的患者、·准备作器官移植的患者、·需要反复输血的患者,

医疗机构输血科 血库 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

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输血适应症

主要血液成分输血适应指征 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是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危和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12月29日颁布,199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血液成份针对医疗实际需要输血,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1999年1月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规定制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十条要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由卫生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一条要求“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当根据医院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报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2000年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其中附件要求的输血适应症如下: 1、红细胞:“手术及创伤输血”——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内科慢性贫血输血”——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时,血红蛋白<60g/L或红细胞压积<20%时可考虑输注。 2、血小板:“手术及创伤输注”——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注;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内科输注”——血小板计数>50×109/L 一般不需输注;血小板10~50×109/L,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血小板计数<5×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 3、新鲜冰冻血浆:PT或APTT大于正常1.5倍时。用于各种原因(先天性、后天获得性、输入大量陈旧库血等)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Ⅱ、Ⅴ、Ⅶ、Ⅸ、Ⅹ、Ⅺ或抗凝血酶Ⅲ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一般需输入10~15ml/kg体重新鲜冰冻血浆。 4、新鲜液体血浆(极少用):主要用于补充多种凝血因子(特别是Ⅷ因子)缺陷及严重肝病患者。 5、普通冰冻血浆:主要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 6、冷沉淀:主要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vWD)、纤维蛋白原缺乏症及因子Ⅷ缺乏症患者。严重甲型血友病需加用Ⅷ因子浓缩剂。 7、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主要用于中性粒细胞缺乏(中性粒细胞<0.5×109/L、并发细菌感染且抗菌素治疗难以控制者,充分权衡利弊后输注。 8、全血(很少用):用于外科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或内科患者血红蛋白<70g/L、红细胞压积<22%时)。 希望临床医师和输血工作者严格掌握输血适应指征(适应症),按规范并密切结合临床症状决定输注所需血液成分,使全血和成分输血适应症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尤其做好疗效评价并及时纪录入病历,真正做到科学、有效用血。 贵州省人民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 贵州省人民医院输血科 2007.4.14 附临床输血相关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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