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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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重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998年1月实施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2013年12月第八次修订2014年10月第九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1)

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 (3)

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4)

第四章保荐人 (7)

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7)

第六章定期报告 (7)

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8)

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8)

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8)

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 (8)

第九章应当披露的交易 (8)

第十章关联交易 (10)

第一节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10)

第二节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 (11)

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 (12)

第二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2)

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12)

第四节其他 (13)

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 (15)

第十三章风险警示 (16)

第一节退市风险警示 (16)

第二节其他风险警示...........................................................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五章申请复核..............................................................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的协调.........................................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七章日常监管和违反本规则的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八章释义 (17)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4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2.1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2.3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重大事项”)。

2.4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

或泄漏。

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依照本所相关规定披露。

2.5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

2.6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客观,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2.7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2.8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公司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2.9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当及时报本所备案并在本所网站披露。

2.10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的重大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前款规定。

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

3.1.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任董事和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相关决议后一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后一个月内,签署一式三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向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3.1.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

(一)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接受本所监管;(三)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四)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

监事还应当承诺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其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当承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者财务等方面出现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3.1.5 董事应当履行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以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应当审慎地选择受托人;

(二)认真阅读公司各项商务、财务会计报告和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

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有关问题和情况为由推卸责任;

(三)《证券法》、《公司法》有关规定和社会公认的其他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1.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市公司股东买卖公司股票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拟买卖本公司股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提前报本所备案;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本所网站公告。

3.1.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3.2.1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本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3.2.2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

本所报告并披露;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本所问询;

(六)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或者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应当提醒相关人员,并立即向本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九)《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2.3 上市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本所报告。

3.2.4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本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本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3.2.5 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3.2.6 上市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向本所报送下述资料: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候选人)符合本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说明、现任职务和工作表现等内容;

(二)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候选人取得的本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本所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未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

3.2.9 上市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本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3.2.13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本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四章保荐人

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第六章定期报告

6.1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关于定期报告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安排落实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阅;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明确表示是否同意定期报告的内容;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说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

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相关规定,及时恰当发表审计意见,不得无故拖延审计工作而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6.2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审计:

(一)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弥补亏损;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7.3 上市公司应当在以下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项: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期限)时;

(三)任何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重大事项时。

7.4 重大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但在前条所述有关时点发生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一)该重大事项难以保密;

(二)该重大事项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8.1.2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或者本规则第六章、第九章、第十章和第十一章所述重大事项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涉及其他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本所认为有必要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

8.2.1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之前,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之前,以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第九章应当披露的交易

9.1本章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9.2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9.11上市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下述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六)本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前款第(四)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总资产30%)。

9.15对于达到披露标准的担保,如果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

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或其他严重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十章关联交易

第一节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10.1.2 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0.1.3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0.1.4 上市公司与前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

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10.1.5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10.1.3条第(一)项所列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四)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第二节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

10.2.1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3 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10.2.4 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10.2.6 上市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

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项

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

11.1.1 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未达到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本所认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第二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2.1 上市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在董事会形成相关决议后及时披露,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11.3.1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11.3.2上市公司出现第11.3.1条第(二)项情形,且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一)上一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

(二)上一期中期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

(三)上一期年初至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

第四节其他

11.12.5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的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

(一)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二)发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三)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四)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五)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

(六)公司预计出现股东权益为负值;

(七)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八)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九)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十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十二)本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

上述事项涉及具体金额的,比照适用第9.2条的规定。

11.12.7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

(一)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其中公司章程发生变更的,还应当将新的公司章程在本所网站上披露;

(二)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三)变更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四)董事会就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五)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对公司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再融资方案、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者发生变动;

(七)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等);

(八)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十)聘任或者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法院裁定禁止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十二)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者设定信托或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三)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或者发生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四)本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事项涉及具体金额的,比照适用第9.2条的规定或本所其他规定。

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

12.4 上市公司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立即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

12.5 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向本所申请停牌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停牌与复牌。

12.6 公共传媒中出现上市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本所可以在交易时间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关公告的当日开市时复牌。公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则在公告披露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12.7 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且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本所自公司披露定期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公司按规定作出纠正后复牌。

12.9 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直至公司披露改正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当日开市时复牌。公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则在公告披露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公司因未按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的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发布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第十三章风险警示

第一节退市风险警示

13.2.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六)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七)因第12.14条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的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获得本所同意;

(八)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骗取了发行核准,或者对新股发行定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以下简称“欺诈发行”);

(九)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

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十)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十一)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十二)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3.2.14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已经消除的,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年度报告,同时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第十四章释义

18.1 本规则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一)上市公司:指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

(三)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本规则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四)披露:指上市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五)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学前教育学专升本大纲

《学前教育学》考试大纲 Ⅰ、考试性质 《学前教育学》是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必修的基础课程,也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专升本考试课程。 《学前教育学》课程的考试内容、考核目标和考试命题充分体现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科性质与特点,强调学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考试内容的深度与学前教育专科生相应的知识面趋于一致。 Ⅱ、考试内容 总要求: 1、初步掌握有关学前教育学的一般概念、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及主要理论观点和实施原则。 2、运用学前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分析研究幼儿园教育现象和问题,并具有尝试解决幼儿园教育中新的矛盾和问题的基本能力。 Ⅲ、考试大纲 第一章学前教育学的对象、任务及发展 (一)考核知识点: 1.学前教育学和对象和任务 2.学前教育学的发展 (二)考核要求: 1.了解学前教育学学科性质与特点,掌握相关概念。 2.了解学前教育学的学习、研究方法。 3.了解我国幼儿教育基本情况,掌握我国当前学前教育的性质、目标与任务。 第二章学前教育与社会的关系 (一)考核知识点: 1.学前社会教育的产生和发展 2.学前教育与社会的关系 (二)考核要求: 1.了解世界及中国幼儿教育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脉络,掌握有关重大事件及相关幼儿教育家的学说。 2.了解世界幼儿教育的产生的历史背景,掌握福禄贝尔的学前教育思想的主要观点。3.了解世界幼儿教育的发展的原因,掌握蒙台梭利、杜威和克鲁普斯卡亚主要的学前教育思想。 4.掌握世界幼儿教育现状的特征与发展趋势。 第三章学前教育和儿童身心发展的关系 (一)考核知识点: 1.学前教育和其他因素在儿童发展中的作用 2.儿童身心发展水平对学前教育的影响 (二)考核要求: 1.了解遗传、环境和教育对学前儿童发展的影响和作用。 2.了解几各教育和发展的理论。 3.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征。 第四章教育目的与学前教育任务 (一)考核知识点: 1.我国的教育目的

学前教育学知识点

学前教育学 第一章导论 1、学前教育:就是对胎儿至进入小学前得儿童进行得教育、组织得活动与施加得影响。 2、学前教育学:就是专门研究学前教育现象,提示学前教育规律得一门科学。 3、学前教育学得学习与研究方法 (1)调查法:就是教师围绕某一教育现象,采用问卷、谈话、座谈等多种形式收集资料,并对所获得得资源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指出存在得问题,提出教育建议得一种研究方法。 (2)观察法:就是在自然条件下,教师有目得、有计划地对所要研究得现象或行为进行观察、记录与评价得一种方法。 (3)实验法:就是教师根据研究得目得对某些条件加以控制,有计划地改变某种教育因素,从而考察该因素与随之产生得结果之间得因果关系得一种研究方法。 (4)个案研究法:就是教师利用观察法、调查法、作品分析法等方法对班级个别儿童进行全面系统得研究,以提示儿童发展得普遍规律得一种研究方法。 4、了解学前教育思想得得产生与发展脉络 (1)、柏拉图(古希腊哲学家):《理想国》、《法律篇》 (2)、亚里斯多德(古希腊哲学家):《政治学》、《伦理学》 (3)、夸美纽斯(捷克教育家):《大教学论》、《世界图解》 (4)、卢梭(法国教育家):《爱弥儿》 (5)、裴斯泰洛齐(瑞士教育家):《林哈德与葛多德》、《葛多德就是怎样教育她得子女得》 《母亲读物》 5、熟知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得发展历程 (1)福禄贝尔:德国学前教育家,1840年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幼儿园,并撰写了《人得教育》、《幼儿园教育学》等著作,系统地提出了幼儿园教育理论,她对于学前教育学从普通教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得学科做出了巨大贡献。 (2)《世界图解》就是世界上第一本图文并茂得儿童读物 (3)蒙台梭利教育法

董秘工作必备手册

董秘工作必备手册:从初级到巅峰 1中国董秘职业的由来 追根溯源,中国董秘的职业化,应该要从1996年4月由证监会和交易所联合发起的一 次董秘培训算起。当年参会的40多家B股上市公司董秘,是中国最早的一批职业董秘。然 而,当时的《公司法》中却并未提及“董秘”二字,所以董秘在企业中的地位并不高。 直到1997年12月16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作为上市公司的“根本 大法”,专门列出一章“董事会秘书”条款,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配备董秘,这才真正 确立了董秘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规规定,董秘是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对董事会负责,是证券交易所与上市公司的指定联系人,接受当地证券监管部门的双重 领导,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公司证券事务、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可以说,董秘是 上市公司的“窗口”。 应该说,董秘这个角色,从公司开始筹备上市的时候就开始出现。而且,在企业上市前需要引入的各类职业经理人中,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往往是最为关键的,因为这两个角色,将直接决定着企业上市的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 2董秘类别及主要职责 整体分为两大类,未上市公司董秘和上市公司董秘。未上市公司董秘又分为IPO董秘、并购董秘。 IPO董秘: 第一,考虑的关键问题就是证监会的标准是什么?如何符合标准?用好中介机构。 第二,考虑资本市场的标准是什么?相同的股权如何多融钱? 时点是一方面,包括对公 司战略的解读和推进都很重要。 并购董秘: 这是个新词,目前专门有这么个群体。主要是IPO时间有很大不确定性,只要公司质地别太差,总是有人愿意买。考虑的基本问题就是公司潜在买家是谁,选择谁不选择谁很重要, 这个购买都是股份支付的,所以一定要看并购对象未来的增长空间。另外公司价值何在?如何最大化被并购价值?等等。 上市公司董秘 除了做好信息披露的工作外,一定要学会通过资本运作、战略规划等等驱动并实现企业 价值成长。 3董秘需要具备什么样的业务素质? 董秘和财务总监一样就是一个职业,可以跨越行业。当然财务上没有财务总监那么专, 但是知识范围一定更广泛。董秘业务素质我认为主要分以下几部分: 1、扎实的专业知识 董事会秘书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这是董事会秘书的职业所必须的。不仅要掌握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还要熟悉公司章程、信息披露规则,掌握财务及 行政管理方面的有关知识。需要懂得必备的财务知识和法律知识,以及必备的产业与管理知识。比如财务,不一定懂如何做账,但是要懂经营财务数据的解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 行使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对董事会提供全面的专业意见,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从而确立董事会秘书在公司的地位及作用。 2、超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传播能力和人际关系能力 处在监管部门、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董秘,是资本圈中各方利益的交汇点,角色特殊,责任重大,超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是董秘能否出色完成使命的关键。 3、经验和从业背景

学前教育学知识点

第八章学前教育的十大基本方法名词解释: 1、直观形象法:是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主要方法,即教师采用直观教具或各种电化教育手段等,组织儿童开展观察(物体和现象)、欣赏、演示、示范和范例等活动,以达到预定的教育教学目标。这种方法符合直观性教学原则和儿童思维的特点。P161 2、观察法:观察法是教育教学直观形象法之一,运用观察活动进行教学的方法。P162 3、演示法:是教育教学直观形象法之一,即教师在教学中出示实物或教具,进行示范性操作。P162 4、示范法:是直观教学方法之一,指教师通过自己的语言、动作或教学表演,为儿童提供具体模仿的范例。P163 5、范例法:也是直观形象法之一,指采用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事例,供儿童直接模仿和学习。P163(注:此知识点常以选择题形式出现)6、参观法:参观法是与直观形象法有关的一种教育教学方法。它是为受教育者提供真人真事真实场合作为教育环境的一种现场学习法。P164 7、教育活动游戏化:在教育活动中充分利用儿童对游戏的本能偏爱,满足儿童爱玩、好玩的天性,以游戏的形式和方式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P166(注:此知识点还常以选择题形式出现)8、语言法:是儿童教师最常用的和最普遍使用的教育教学方法,即教师以语言为主要工具对儿童进行说教、指导、劝说等,以达到相应的教育目的。P168 9、故事法:是指幼儿园运用故事这种首都向儿童进行教育的方法。P168 10、讨论法:是儿童自我教育的一种方法。讨论法主要是儿童通过

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对一些不了解的问题、认识模糊不清的问题、困难的问题、相互关系中矛盾的问题,甚至有错误看法的问题等,发表意见、共同议论商讨、相互启发和补充,从而获得正确、统一的认识。P169 11、移情法:强调认知——情绪系统的交互作用,综合运用认知提示、情感换位、巩固深化和情境表演等技术,由近及远、由浅入深、由具体到抽象地展开儿童认知和行为的教育。 P172 12、角色扮演法:是指模拟现实社会中的某些情景,让儿童扮演其中的角色,尝试从该角色的立场上分析问题、处理问题、体验情感,并通过及时的反馈和教师指导,了解他人的需求和感受,从而更好地掌握与角色相适应的行为及规范。P175(注:此知识点还以选择题形式出现)13、环境体验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或教育要求,创设相应的环境条件,让儿童通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甚至在体验环境的过程中主动学习和发展。P181 14、行动操练法:是指组织儿童反复练习一定的动作或活动方式,从而巩固其知识经验、形成简单技能和行为习惯的方法。P184 15、发泄法:是指教师为儿童提供一定的条件或创设一定的情景,让儿童通过自身的动作或活动,去发泄体内积聚的生理或心理能量以达到生理或心理方面新的平衡。P187 表扬鼓励法:是指对儿童的正确行为予以肯定和奖励,从而使儿童的正确行为得到强化的方法。 P189 16、批评法:是指对儿童行为表现给予否定性评价,即对儿童不良行为或习惯表示不满意,并使他们明辨是非,知道怎

董秘资格考试易错题(附答案)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 个交易日内,向()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 站进行公告。 A、董事会 B、上市公司 C、监事会 D、交易所 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该上市公司所有,()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 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1、上市公司 B、公司监事会 C、公司董事会 D、辖区证监局 1、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在制定()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A、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 B、公司发展计划 C、融资计划 D、年度经营计划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 A、一次性激励 B、年度性激励 C、长期性激励 D、专项性激励 7、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议事规则,其拟订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应当提交()审议。 A、董事会 B、年度股东大会 C、临时股东会 D、证券交易所 8、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A、财务顾问意见 B、监事会意见 C、关联人声明 D、独立董事意见 12、股东大会就股权激励计划作出决议,必须经( )以上通过。 A、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B、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C、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D、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13、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自该财务会计文件公告之日起()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应当返还给公司。 A、30 日内 B、3 个月内 C、60 日内 D、12 个月内 3、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 ),以及公司认为 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A、董事; D、监事; C、高级管理人员; D、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E、独立董事; 4、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 A、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B、回购本公司股份; C、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D、大股东或控股股东的自有股份; 10、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相关专业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对相关专业机构及签字人员采取( )等措施,并移交相关专业机构主管部门处 理。 A、监管谈话 B、罚款 C、出具警示函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的素养(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应具备的素养 关于董秘应当具备的素养,从董秘的职位、职责出发,概括出董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理论素养、作风素养和业务素养。 1.丰富的知识面 董秘应当是个全才,而非专才。作为全才,董秘应博览群书,尤其在当今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你要善于通过多种途径获取信息,学会“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领。只有耳聪目明,才能应付自如,挥洒自如,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敏感度和宏观经济知识,要注意关心国内国际政治、经济领域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即使不能做到了如指掌,至少也要大体知其脉络。比如,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9.11”对世界经济格局的影响,中东局势的演变,美国军事打击伊拉克的目的何在,世界石油价格为何巨幅波动,区域联盟的出现对区域经济及世界经济的影响,入关给中国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的可能性有多大,我国为什么要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的关系,通货膨胀、通货紧缩对经济的负面影响,怎样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如此等等。你的眼球为什么要关注这么多?因为你所处的上市公司,不是一个孤立的经济体,不是一个真空,它是处在国内国际大的经济背景、经济环境之中,外界有风吹草动,它都会受到影响。作为董秘,我们只有善于把握世界政治、经济大势,才能为董事会、经理层当好参谋,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 要熟悉你这个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专业知识,了解本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你的公司在整个行业中所处的位置,以及你的应对策略和发展战略。因为,你将面对国内外券商、基金经理的来访,面对资深的分析员,并为他们的研究课题提供资料。作为董秘,如果你在专业知识方面有些欠缺,你就要多向行家请教,向技术专家请教,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宣传企业,推介企业,提升公司形象。 必须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知识和公司运作经验。比如,如何选择企业的组织架构,事业部董秘制和公司制的区别与联系,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不同的管理、运作方式,如何制订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专业化与多元化的优劣势比较,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产品经营与资本经营为何是企业发展的“两翼”,跨国经营与跨国发展的目标选择,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如何培育企业精神、塑造企业文化,等等。否则,你将难以当好决策参谋和一名合格的董秘。 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知识。你要能读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三大财务报表,知道预算管理、成本管理、以资金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极端重要性,了解降低“三大费用”,提高“四大流动资产”质量,降低负债率,以及合理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稳定的现金流和良好的变现能力,对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的影响。否则,你就很难与券商、投资者以及监管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和交流。 必须熟悉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治理准则》,《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独立董事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事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类信息披露准则、指引、通知,你至少要熟悉其中的

中国学前教育史知识点及各章练习

第一章古代学前教育的实施 考核知识点 (一)原始社会儿童的社会公育(二)古代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三)古代宫廷的儿童教育(四)古代的胎教(五)古代儿童教材 考核要求 (一)原始社会儿童的社会公育1.识记:原始社会儿童教育的主要内容2.领会:原始社会儿童教育的形式是儿童公育 (二)古代学前儿童家庭教育 1.识记:(1)家庭教育的内容(2)家庭教育的原则和方法 2.领会:中国古代学前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家庭教育 3.应用:分析总结我国古代学前家庭教育的主要经验和局限 (三)古代宫廷的儿童教育 1.识记:保傅制度与三母制度 2.领会:宫廷儿童教育的意义(四)古代的胎教1.识记:胎教的内容和方法2.领会:中国古代胎教的作用与目的 3.应用:对中国古代胎教学说的评价 (五)古代儿童教材 1.识记:古代幼儿诗歌的类型和特点2领会:古代幼儿故事、歌舞和游戏教材的内容及特点 主要知识点汇总: 第一节原始社会儿童的社会公育 一、远古时期儿童社会公育的实施 1、在原始社会,对儿童的教育也是由整个群落承担的,对儿童实施社会公育成为原始社会的儿童教育的基本形式。 2、在原始社会,对儿童实施社会公育,其教育内容均与儿童今后将要参加的集团内共同的生产与生活实际密切相关。除生活教育、劳动教育和美育外,原始社会对儿童的公育内容还包括思想教育,主要是道德教育和宗教教育。 二、原始社会后期儿童公育机构的产生 1、在原始社会会后期,确切的说大约在五帝时期,我国原始社会进入了部落联盟与军事民主制阶段,历史即将跨入阶级社会的门槛,这是产生了名为“庠”的

教育机构。 据史料记载,“庠”是虞舜时代的学校名称,从严格意义上讲,“庠”还只能说是学校的雏型,是原始社会养老和实施儿童公寓的机构或场所。 2、在原始社会,教养新生一代的任务通常主要是由老年人承担,因此,庠后来又具有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养的功能。并且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这种功能越来越占据主要地位,使它成为学校的萌芽,或成为对儿童实施社会公育的专门机构。 3、原始社会儿童教育的特点: (1)对儿童实施社会公育; (2)原始群落的老人是原始社会儿童教育工作的主要承担者; (3)原始社会儿童教育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是与儿童日后将要进行的生产、生活实际密切相关的; (4)原始社会儿童教育的方法,主要是采取口耳相传,在实践活动中进行教育的方法。 第二节奴隶社会儿童的学前教育 在社会发展的这一历史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国家机构的建立,文字的出现,学校开始产生。 一、奴隶社会学前教育计划的制定 1、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是奴隶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也是奴隶社会学前 教育实施的较成熟时期。在当时,人们甚至已经能够按照婴幼儿年龄大小来制定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实施学前教育的计划。 2、《礼记·内则》中记载的学前教育计划作为我国教育史上最早的关于学前教 育的记录,不仅是当时学前教育发展的一个标志,而且对封建社会的学前教育实施产生过一定影响。 二、奴隶社会天子宫廷内的学前教育 1、宫廷学前教育的含义: 宫廷学前教育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以处于学前年龄的世子为教养的对象,由朝廷委任德高望重的官员担任教师,在宫廷内实施的教育。从广义上讲,它包括实施于天子宫廷内的学前教育和实施于各诸侯王宫内的学前教育。不过通常所言的宫廷学前教育,是指针对太子实施于天子宫廷内的学前教育。

董秘资格考试题库及答案doc

董秘资格考试题库及答案doc 一.判断题 X 1.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 2.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 3.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公司也可以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X 4.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X 5.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无效。 √ 6.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 7.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

8.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额可达其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 √ 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在公司新增资本时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X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 √1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依据章程规定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1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1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X15.如果债权人主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必须证明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并不独立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X16.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所有成员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17.只要有限责任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则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X18.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

《学前教育学》各章节重点内容

学前教育学课后习题整理 第一章、导论: 1、学前教育是指从出生到入小学前(六岁前)儿童的教育。 2、学前教育学是专门研究学前教育现象,揭示学前教育规律的一门科学。我国的学前教育学是研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条件下对初生至六岁前儿童进行教育的规律的科学。 3、学前教育主要研究的是什么问题,我们该如何研究这些问题?学前教育的研究内容——儿童观的演变与发展;教育观的形成与变革;学前教育的目标与任务;学前教育课程的种类与评价;幼儿游戏的价值与指导;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与原则;幼儿教师的素养与培养。研究方法:调查法;观察法;实验法;个案研究法 5、福禄培尔对学前教育的贡献:1.建立了学前教育机构;2.设计了一套游戏与作业材料,并研究了已有的学前教育思想和理论;3.系统地阐明了幼儿园的基本原理和教学方法;4.培训了第一批幼儿园教师;他对学前教育的贡献,推动了各国幼儿园的建立,并使学前教育学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他主要的学前教育思想有以下各点:(1.教育应当适应儿童的发展,他认为教育要遵循儿童的自然本性,实现儿童的天然禀赋。(2.教育是以儿童的自我活动为基础。(3.游戏有重要的教育价值。福禄贝尔某些教育思想,如强调儿童的自我发展,实现自然禀赋,忽视教育的作用,是不够正确的,但他对学前教育理论和实践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6、蒙台梭利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述评:蒙台梭利的教育思想1.重视教育环境的作用。教师的任务在于提供一个环

境。合适的环境要具备以下要素:(1)自由的气氛(2)结构和秩序(3)丰富的感觉刺激(4)拥有符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体现对儿童的教育要求,包含有丰富教育内容的教具材料。2.注重感官训练,并设计发展感官的教学材料(重视感觉教育)。3.强调儿童的主体地位和自我教育4.教师的作用。评价:蒙台梭利的教育理论也受到不少批评,主要是指责她的教育偏重智能而较忽视幼儿情感的陶冶,忽视幼儿的社会化活动;其感觉教育教具脱离幼儿的实际生活,过于狭隘、呆板,操作法过于机械等。然而,尽管如此,蒙台梭利教育的伟大功绩、对世界幼儿教育的巨大贡献是不可否认的,她的理论的基本精神,特别是重视幼儿身心发展特点、重视幼儿的自主性和自我学习,重视环境的作用,以及她对教师作用的观点等等,无论在蒙泰梭利时代还是今天,都具有不衰的生命力。7、陈鹤琴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现实意义:他的主张:(1)他主张幼稚园要注意儿童的健康,培养儿童良好的习惯;(2)主张幼稚园应有充分而适当的设备,并与家庭合作教育儿童;(3)主张幼稚园的课程以大自然、大社会为中心,实施单元教学,采用游戏方法,游戏符合幼儿年龄特征;(4)主张多在户外活动。 第二章、学前儿童观 1、儿童观是成人如何看待和对待儿童的总和,涉及儿童的特点与能力、地位与权利、儿童期的意义、儿童生长发展的形式和成因、教育同儿童发展之间的关系等问题。 2、儿童观主要有哪几种?(7种)

学前教育学必记知识点(一)

第一章学前教育及其发展 第一节学前教育的内涵 一、学前教育的概念 学前教育主要是指对0~6岁年龄阶段的儿童所实施的教育,学前教育包括0~3岁的早期教育和3~6岁的幼儿教育。 广义的学前教育:能够影响和促进儿童身体成长和认知、情感、意志、性格和行为等方面发展的活动。 狭义的学前教育:指学前教育工作者整合儿童周围的资源,对0~6岁年龄阶段儿童的发展施以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影响活动。 ★《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二、学前教育的实施形式 学前教育的实施形式分为学前家庭教育和学前社会教育(也叫学前公共教育)。 学前家庭教育的特点:领先性,长久性,单独性,随意性,随机性。 学前社会教育的特点:群体性,目标性,计划性,多样性,专业性。 第二节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和发展 一、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 1816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在苏格兰的纽兰纳克创办了一所幼儿学校,以教育为主要任务。也是历史上第一所为工人阶级子女创办的学前教育机构。 1837年,福禄贝尔在德国勃兰根堡开办了一所招收1~7岁儿童的教育机构,1840年正式命名为“幼儿园”(原意为“儿童的花园”),他被称为“学前教育之父”。福禄贝尔创办的幼儿园时第一所真正意义上的幼儿教育机构。 二、国外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 1、学前教育机构的规模化 2、学前教育机构多样化 3、教育质量的提高 4、学前教育手段现代化 三、我国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 (一)我国第一所学前教育机构的诞生 我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所学前教育机构,是1903年张之洞在湖北武昌创办的湖北幼稚园(1904年清政府将其改为武昌蒙养院)。 (二)旧中国的幼儿教育 陶行知——南京燕子矶乡村儿童团(抨击旧中国的幼儿园害了三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提倡“生活化,平民化”的教育)。 张雪门——北平香山慈幼院 (三)新中国学前教育的发展 1、历史的转折

学前教育学各章知识点

第一章学前教育的对象、任务及发展 一、填空 1.教育是人类为了,使之能够通过学习,掌握生存的知识和技能,适应的一种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 2.这种贯穿人的一生和扩展到社会各个方面的、连续的教育称为教育。 3.学前教育的价值,它具有性,性,性。 4.学前教育的性质是、、三者的整合。 5.学前教育泛指至6岁前儿童的教育,包括教育、教育和教育。 6.我国古代就有一些思想家总结了儿童出生后家庭教育的实践经验,如著的《》。 7.世界第一本学前教育专著《母育学校》的作者是。 8.对0~3岁儿童的教育称为教育,3~6岁儿童的教育称为教育。 9.蒙台梭利的教育思想是以她的为依据的。她认为儿童自身具有发展的能力,教师的任务在于提供一个适宜的。 10.创办我国第一所乡村幼稚园和劳工幼稚园的教育家是。 11.著有《新幼稚教育》的幼儿教育家,曾在北平主办。 12.学前教育是从德国教育家开始创立的。 13.古罗马教育家,提出人的教育应从摇篮里开始。 二、选择 1.世界上第一次提出学前公共教育主张的是()。 A.柏拉图 B.孔子 C.亚里士多德 D.康有为 2.世界上第一个做出年龄分期尝试的思想家是()。 A.柏拉图 B.孔子 C.亚里士多德 D.昆体良 3. 世界第一本学前教育专著是()。 A.《学记》 B.《论演说家的教育》 C.《母育学校》 D.《三字经》 4.在我国第一次提出实施公共学前教育的人是()。 A.陈鹤琴 B.孔子 C.蔡元培 D.康有为 5.主张“教育即生活”,“从做中学”的教育家是()。 A.杜威 B.陶行知 C.亚里士多德 D.昆体良 三、辨析 1.花钱让孩子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从教育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可算是一种有利的投资。 2. 儿童早期既有学习的需要,而且也有学习的能力。 四、名词 1.学前教育学 2.教育 五、简答 1.简述福禄培尔的学前教育思想。 2.简述蒙台梭利关于学前教育的基本观点。 3.简述陈鹤琴对我国学前教育的主要贡献。 六、论述 第二章学前教育与社会的关系 一、填空 1.1816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在新拉纳克创立,这是他在历史上为式人阶级创办的第一所学前教育机构。

上交所董秘资格考试试题及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部分考试题 一、判断题 1、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3、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公司也可以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4、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5、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无效。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6、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7、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8、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额可达其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在公司新增资本时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限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1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依据章程规定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董事会秘书考试试题

董事会秘书考试试题 上市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都应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董事会秘书考试试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董事会秘书考试试题如下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5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表弟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B ) A、5% B、10% C、15% D、20% 、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A ) A、1% B、2% C、3% D、4% 、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可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D ) A、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B、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第1个交易日 C、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第2个交易日 D、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第3

个交易日 、出现下列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公司违法违规为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的资金余额:( ) A、超过20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的50%以上 B、超过30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的50%以上 C、超过50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 D、超过7500万元或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 、某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7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亿元,净资产为6亿元。2008年2月1日,对外担保余额2.8亿元,公司拟新增对外担保4000万元,公司需履行的审批程序为:( ) A、不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B、提交董事会审议,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C、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D、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下列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是:( B ) A、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B、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C、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控制的企业 D、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处担任董事职务的自然人 、判断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是否需披露的标

《学前教育学》(刘晓东版本)知识重点

《学前教育学》(刘晓东版本)知识重点 第一章百年中国学前教育 1、识记: (1)西方最早的学前教育机构: 1816年,英国欧文在苏格兰纽兰纳克创办了欧洲最早的幼儿教育机构 1837年,德国教育家福禄贝尔在勃兰根堡开办了“儿童花园” (2)对学前教育产生影响的西方教育家: 夸美纽斯:捷克教育家,著有《大教学论》、《母育学校》是历史上第一部论述学前教育的专著,集中体现其学前教育思想; 卢梭:法国启蒙思想家、教育家。教育思想集中体现在《爱弥儿》中,对儿童教育的贡献首先是“儿童的发现”,其次是强调教育应尊重自然,反对揠苗助长。还提倡“否定教育”,主张教育要与儿童天性的自然发展一至,首要的目的就是保护儿童的本性。 福禄贝尔:德国著名幼儿教育家,幼儿园的创始人,是历史上第一个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幼儿教育理论体系的人。认为为了发展幼儿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幼儿教育应当使用游戏、作业和练习。“恩物”是幼儿园里玩游戏和做作业使用的玩具和材料,“作业”是“恩物”的发展,是为儿童设计的各种制作活动。 杜威:美国教育家——儿童中心论者。他认为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经验的改造,提倡“做中学”,即从做事情而获得各种知识和技能,即“作业”。 蒙台梭利:意大利幼儿教育家,创办了“儿童之家”。主要著作有《适用于儿童之家的幼儿教育的科学方法》、《童年的秘密》和《有吸引力的心智》。 (3)癸卯学制:即《奏定学堂章程》,1903年制订并在全国范围内颁行。它第一次以国家学制的形式,将学前教育机构的名称确定了下来,但没有女子教育的地位。⑷学前教育学是探讨学前教育的基本概念、基本命题、基本历史及基本理论框架的一门学科。 2、领会中国近代学前教育产生的原因:1、清末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呼唤着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2、鸦片战争后,一部分先进的中国人觉察到西方资本主义文明所显示的优越性,他们要求向西方学习,要求对传统教育进行改良; 3、在华传教士积极倡导幼儿教育。 (2)新文化运动与儿童观、教育观的变革: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认为中国今后应当重视儿童,尊重儿童,提高儿童的地位,《狂人日记》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喊;在中国教育界产生了重大实际影响的当属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学说。 (3)学前教育科学化与本土化的努力:“南陈”陈鹤琴是我国幼儿教育研究的重要开创者,1928年在南京起草《幼稚园课程标准》,观点“课程中心制”—单元教学法;“北张”张雪门在北京等地开展幼教研究和幼教师资培训工作。1926年陶行知发表《创设乡村幼稚园宣言书》以及《幼稚园之新大陆》,发动了幼儿教育的平民化运动。 (4)新中国的学前教育历程。 第二章儿童观 1、识记: (1)儿童是历史之子,指儿童或童年是历史的产物,是生命进化的结果。 (2)儿童福利与权益保护:1925年,国际儿童促进会发表了《日内瓦儿童保护宣言》;1959年,联合国通过《儿童权利宣言》;1989年,缔结《儿童权利公约》。

董事会秘书的职业风险及防范

董事会秘书的职业风险及防范 职业风险 董事会秘书的职业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董事会秘书的职业风险来自于公司的外部。 董事会秘书在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上的认同,最早起源于国务院根据《公司法》第85条及155条颁布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该规定第15条明确了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而后国务院证券委、国家体改委颁布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特别是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章节都确定了董事会秘书这一职位,并规定相应的职责和作用。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事实上,由于上市公司的规模、领导层的认识、企业文化的不同及董事会秘书本身素质的差异,往往造成董事会秘书执行有关职责时,在承担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职权及相应报酬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在有关规定中对董事会秘书有严格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有较明确的职权范围,但对董事会秘书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界定不够清晰,对如何保证董事会秘书行使其职权,则表述较少,由此造成了董事会秘书在行使职权时的不确定性。 从另一个方面考虑,董事会秘书的职权主要反映在与交易所的联络、协调和组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宜、与投资者及新闻媒体的联络、董事会内部的管理等方面。是处在公司与外界的交汇点,也是公司与外界矛盾的交汇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处在发展时期,有关法律、法规还在不断地建立和健全,由此也造成董事会秘书在行使职权中的困惑。而一旦出现问题,董事会秘书首当其中,必然要负有关责任。 第二,董事会秘书的职业风险来自于公司内部。 由于中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上市公司中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而这些公司在完成上市筹集资金之后,很多管理思路及管理办法还没有真正适应证券市场的要求,也就是说改制滞后。 可以想像,如果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对上市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没有足够的认识,对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也不会有充分的认同。可能出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将公司上市之后的多出来的工作交给董事会秘书去做,但是并没有在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方面给予配合。而当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董事会的一些做法提出疑义时,往往得不到理解; 另一方面,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寄予较大的期望,由于董事会秘书自身素质等原因造成不胜任董事会秘书工作,而产生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不信任感。无论出现哪一种情况,董事会秘书的工作都处于一种被动的尴尬局面。 董事会秘书的职业风险最终将反映在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受到董事会的解聘等处罚上。 风险防范 编辑

深交所董秘考试重点

深交所董秘考试重点 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考试每年都会进行,这是很多人想考取董秘资格提升职位的一个好方法,但是每年的试题都是不同的下面是根据历届考试,重复几率较大的题目: 1、上市公司董监高自公司股票上市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2、上市公司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所在收到独董候选人五个交易日内,对其资格进行审核。 4、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 5、上市公司应当在有关聘任董秘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内将资料报送本所。 6、董秘离职应当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查,在监事会监督下移交文档。 7、董秘空缺三个月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 8、审计截止日和签协议日不得超过6个月 9、停牌期间,每5个交易日公告一次。 10、披露定期报告,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年报说明会。 11、2个月未披露年报,退市。 12、业绩预报偏差不能超过20%

13、本所自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14、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会停牌,如果过了一个期限还没有出具重大资产重组方案,(3个月) 15、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的股东和一致行动人,可以再什么时候增持公司股份?(非价格敏感期) 16、敏感期禁止买卖: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30日内(推迟披露以原约定时间为准);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重大事项和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7、董秘出现什么情况,取消资格(多选) ①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②自受到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③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④本公司现任监事; ⑤本所认定其他情形 IPO与再融资: 问:再融资盈利预测没有达到多少,证监会可以处罚法定代表人,且36个月不再受理。答:80%,报刊公开道歉做出解释并道歉;50%的36个月不受理该公司公开发行的申请。

学前教育史知识点

24. 中国最先实行设计教学法的是南京,南京高师附小幼稚园被称为“杜威院”。P120 25. 陶行知“爱满天下”口号,陈鹤琴“一切为了儿童”。P122 26. 儿童公育思潮,以蔡元培、恽代英为代表。 27. 恽代英,“理想的儿童俱乐部”。P124 28. 在全国平民教育思潮影响下,幼教工作者提出了要办平民幼稚教育的口号。p125 29. 幼儿教育平民化的思潮,奠定了乡村幼稚教育试验活动的思想基础。 准。P126 31. 《幼稚园课程标准》,分为幼稚教育总目标、课程范围、教育方法要点三部分。 32. 1922. 壬戌学制,确立幼稚园制度,我国学前教育进入一个实验、改革、 发展的时期。P129 33.创办厦门集美幼稚园的是 p130 ,实 p132 35. 南京鼓楼幼稚园是一所实验性质的幼稚园,是陈鹤琴于1923年春创办的。开创了大学进行幼儿教育实验研究活动。P133 36. 南京燕子矶幼稚园利用_艺友制__的办法训练学员,培养出来的学员有能 力独自办理一个幼稚园。P136

37. 上海大同幼稚园,是中国互济会创办,由地下党领导,专门收养抚育革命者子女。 38. 四川省立成都实验幼稚园,陆秀,有辅导各县市幼稚园的责任。P137 39, 民国幼稚园师资培训,设立幼稚师范科,由《师范教育法》《师范学校规程》规定。P138 40. 集美幼稚师范学校的创办者是.陈嘉庚 p140 41. 江西省立实验幼稚师范学校,中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立师范学校。 42. 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立幼儿师范学校是国立幼稚师范学校,校长:陈鹤琴。 p141 43. 老解放区,即苏区、抗日根据地、解放区。 44. 是红色政权颁布的第一部关于学前儿童教育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开创了苏区 45. 1934年2月,颁布《托儿所组织条例》的是我国苏区中央人民政府 p143 金 p144 47. 为培育无家可归的难童健康成长为抗日建国之力量,1938年3月在武汉成立 48.1938年,在武汉成立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理事长为 《托儿所组织条例》之后老区又一重要的学前教育法规文件。P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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